长江干线甚高频无线电监测系统日前全线覆盖。这标志着,航行船舶非法使用大功率甚高频通信设备将被有效监测并查处。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陈俊介绍,船舶甚高频通信设备发射功率不得超过25W,频率范围必须在156-174MHZ。但有些船舶贪图便宜,擅自购买并自行安装二手车载甚高频或50W大功率无线电通信设备。大功率电台一旦开启,将干扰和压制其它船舶正常通信功能。
为净化长江水上通信环境,维护无线电通信秩序。长江海事局在长江干线上海至泸州水域设置了1个监测管理中心、2个监测控制中心、7个固定监测站、11个移动监测站(包含移动监测车)和11套手持式测向设备,构成了长江干线甚高频无线电监测系统网络。
长江干线甚高频无线电监测系能够对长江上航行船舶,特别是重点江段船舶甚高频无线电进行监测。一旦船舶使用大功率电台或者当甚高频无线基站受到一般干扰时(船员在专用频道上唱歌、聊天等),所属监测控制中心立刻对干扰信号进行监控和识别,确定违规用户的使用区域,通过船载手持式监控设备移动测向,并参考甚高频信号幅度变化趋势的方式,指导抓获违规用户船舶。
陈俊说,大功率甚高频通信设备是“祸根”,长江海事部门将严厉打击和查处。船舶必须自觉遵守水上无线电通信法规,配备通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船检规范;严禁在水上遇险呼救专用的16频道以及06频道(安全通信会让专用频道)进行非安全性通话,禁止故意干扰其他船舶正常通信联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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