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珊瑚虫版QQ是罪有应得

当前 IP:220.177.198.53&来自:江西省吉安市 电信GeoIP: Nanchang, Jiangxi, China珊瑚虫网站公布“腾讯支持珊瑚虫”证据
16:53:41 来源:  
  在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公布的名为“如何找到腾讯公司许可支持珊瑚虫的证据”的文章里,文章作者公布了一批通过archive.org网站搜寻到的腾讯科技频道曾经提供珊瑚虫版QQ下载的历史页面截图。
网易科技讯 12月27日消息,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今天公布了一批截图,称这些截图证据可“证明腾讯公司是许可、支持珊瑚虫等第三方插件的开发并从中获益的”。
在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公布的名为“如何找到腾讯公司许可支持珊瑚虫的证据”的文章里,文章作者公布了一批通过archive.org网站搜寻到的腾讯科技频道曾经在2004年-2006年提供珊瑚虫版QQ下载的历史页面截图。文章作者详尽叙述了查找这些证据的方法,文章中称:“虽然腾讯公司在打官司之前已经从他们的网站上删除了全部的证据,但他们删除不了历史,科技的进步让我们能够从网络档案馆中查找到全部历史的证据。”
12月24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对珊瑚虫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珊瑚虫作者陈寿福的代理律师在辩护词中举证称,腾讯曾在官方网站首要位置提供珊瑚虫QQ下载并从中获益,对于珊瑚虫版QQ,腾讯之前对此有“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
archive.org所提供的服务名为“互联网档案计划”。按其网站上的介绍,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互联网保护数字遗存,为人类创造一个互联网图书馆。其中的“时光倒流机器”,会定期收录并永久保存全球网站上可以抓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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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QQ赚钱内幕
珊瑚虫作者被抓视频
珊瑚虫作者(见左图):陈寿福是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的老师。其博客地址为:/soff飘云QQ的开发者:runjin 疯狂绅士:二者均为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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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与腾讯QQ侵权案
腾讯QQ一直坐着国内即时通讯软件的头把交椅。而非官方版本珊瑚虫QQ,则是众多网民喜欢下载的版本之一。开发珊瑚虫版本的作者陈寿福,是北京理工大学的一名教师。他采用外挂的方式,在腾讯QQ原来版本基础上增加了显示IP地址,去除弹出广告等特性,使珊瑚虫成为广大网民关注比较高的一个版本。
日,陈寿福被深圳南山公安局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谋利为由拘留。该消息一经证实,立即引起人们关注。
&Soff是毫无征兆地被带走的&
&前一天我们还在一起玩电脑游戏,本来说好第二天还一起玩的,可是接下来几天他一直都没在网上出现,他的手机也变成了小秘书状态。后来问了学校一个跟Soff比较接近的老师,才知道Soff出事了。当时听了这个消息后一下子懵了,感觉Soff是毫无征兆地被深圳警方带走的&。陈寿福的好友李寒(化名)说。
Soff是陈寿福的英文名。早在2001年他还是学生时,就开发了珊瑚虫版本。不过,这个时候的珊瑚虫是在修改腾讯QQ原版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外挂形式。2003年腾讯公司找到他,还是学生的陈寿福写下保证书,&保证关闭本人网站上珊瑚虫QQ版本的下载,不再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当时,被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找到的还有邹丹版本和木子版本,也都主动退出研发行列。
不过,2004年的时候,外挂形式的思维又一次引发陈寿福的兴趣。外挂形式本身并没有修改腾讯QQ的任何程序,所以避免了相关的版权问题。而珊瑚虫外挂又以去广告、显IP等性能引来大量下载。从一些网站的分析看,它甚至超过腾讯QQ本身的下载量。
2006年,陈寿福开发了珊瑚虫增强包,并将腾讯QQ2006Beta2与珊瑚虫增强包一起打包并命名为&腾讯QQ2006珊瑚虫版&放在珊瑚虫网站提供下载。日,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陈寿福告上法庭,并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在网站&珊瑚虫工作室&中设置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行为显属侵权,故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腾讯公司称陈寿福在&珊瑚虫工作室&上设置外挂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双方此次在法院的交涉结果,以陈寿福在珊瑚虫网站公开道歉和赔偿腾讯公司10万元人民币而告终。腾讯公司在胜诉后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一直没有将审判结果公诸于众。本以为这件去年喧嚣于互联网的侵权事件就此尘埃落定。但是,2007年陈寿福被深圳警方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牟利为由拘留,随后被逮捕,又将此次事件推向另一个方向。
&他已经无法掌控整个局面&
&去年(2006年)12月份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陈寿福停止提供下载和使用侵权软件,可是珊瑚虫还一直在进行侵权行为。&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宣传科傅学军说,&我们接到腾讯公司报案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人员就对该案件进行侦查处理,在获得犯罪嫌疑人陈寿福较多的非法牟利证据后,于(2007年)8月16号将其在北京抓获。&
&在对犯罪嫌疑人陈寿福进行审讯时,他承认刚开始研发珊瑚虫时确实是为了用户方便,但是后来就有广告商主动找他进行广告插件捆绑。在广告利润诱惑下,珊瑚虫开始捆绑广告插件。去年12月份,法院判他侵权并停止珊瑚虫版本下载使用,可是他和广告商的合同一签就是一年,他无法停止珊瑚虫版本的使用,那样就会违反广告合同。他在被拘后说自己已经无法掌控整个局面,停不下来了。不过,现在他非常积极地配合我们调查。&
事件的焦点在珊瑚虫侵犯著作权以及捆绑插件进行非法牟利上。那么,珊瑚虫到底赚了多少钱呢?《计算机应用文摘》曾替珊瑚虫算了一笔账:珊瑚虫主要靠捆绑插件来营利,目前针对市面上比较热门的软件,插件商都会给出比较优厚的条件来使软件作者捆绑他们的插件,一个多则几毛钱,少则几分钱。看起来几毛几分的钱很少,但如果量大的话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据说国内某知名软件搞捆绑每月至少能有10万元进账,以珊瑚虫的下载量,估计年收入得以百万计。
不过,陈寿福的好友、珊瑚虫开发团队的另一名成员Qulful曾经在清华水木社区发帖:&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无须讳言,是因为珊瑚虫QQ所捆绑的浏览器插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这个利益可以让某公司把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然而,可能大家包括某公司都不知道,这么多的利益并没有到Soff身上,而是到了somewhere。&而&somewhere&究竟是哪里,Qulful却并没有透露。
陈寿福的大学舍友许鹏飞说:&这个事情我不太清楚。但是估计应该如Qulful所说不能是Soff全拿的,最清楚的应该是帮Soff联系业务的人,也许连Soff都不清楚到底卖了多少钱。&
两种不同的声音
日,深圳电视台播出《扑火的珊瑚虫》对此事进行报道。节目讲述了陈寿福研发的珊瑚虫对腾讯QQ进行著作权侵犯的过程,还列出三个网友的观点:珊瑚虫版本捆绑流氓插件,显示IP侵犯个人隐私,不能及时更新。中间还插播了&法律意识淡薄,知识分子葬送前程;珊瑚虫自掘坟墓,网络空间警钟长鸣&的片花。9月28日,该视频经过网络传播后,引来网民的大量跟帖。
支持陈寿福的网友认为其实陈寿福做的是很简单的事,腾讯也能做,但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从客户利益出发呢?甚至有网友自发创建了&珊瑚虫声援站&支持陈寿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理工大学老师说,他和陈寿福在同一个楼上办公,看到《扑火珊瑚虫》那个视频后,心情非常难过。&以前从电视上看到囚犯时,心里总感觉是罪有应得。但是,对于Soff,一个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人,并且还是我比较欣赏的人,感觉太残酷了。&他说,陈寿福2004从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留校做了一名老师,刚开始留在计算机中心做管理工作,还当一个班的班主任;后来,因为工作出色被任命为计算机中心主任,是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主任。&聪明,有能力,待人真诚,喜欢坚持自己的原则。他是我们学校的名人,许多学生都喜欢听他的课。他带的班在2006年还被评为北京市优秀班集体。12月10日是他的生日,不知道他今年的生日是不是就在牢笼中度过了。&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珊瑚虫是罪有应得。他们认为,为了防止盗版,商家会使用加密锁或软加密对软件进行保护,非法授权的用户将无法正常使用,如果第三方开发出一种程序,可以绕过加密锁而使非法用户未经授权使用许可证,这种行为就是盗版。还有网友说,2006年,《电脑报》发起的流氓软件大调查中,捆绑软件危害榜排行第一的就是珊瑚虫QQ,捆绑的东西叫做KK图铃声。
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陈寿福被抓引发争议的一个焦点是,他究竟应该付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腾讯公司市场总监郑晓波表示:&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应该由司法机关判断。&陈寿福的好友李寒说:&听说Soff的罪名是在珊瑚虫集成版里捆绑流氓软件非法牟利,并说强制安装危害系统安全。实际上用过珊瑚虫的都知道集成的第三方软件并不是强制安装的,而是在安装过程中可以选择安装与否的,并且对腾讯QQ本身的功能没有进行修改和删除。&
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珊瑚虫确实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但是所谓的侵权是民法上的概念,并非刑事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如果要构成犯罪,还应当符合犯罪的三个特征,即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罚处罚性。珊瑚虫QQ的作者利用腾讯的QQ软件进行牟利的行为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否构成刑事责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面对来自各方的质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宣传科傅学军说:&对于这个案件,我们经济侦察科的领导,以及熟悉经济犯罪这一方面的专家,在通过详细研究和搜集证据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寿福确实构成了侵权和经济犯罪。&
法院: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日,珊瑚虫与腾讯QQ侵权案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陈寿福被控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庭审中,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代理律师为其做了公开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表示,珊瑚虫的开发和传播是在腾讯默许下进行的,并没获得非法收入,而且对社会无害反而有利。腾讯之前对此有&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因此申请法院对陈寿福无罪释放。
而检方则认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4年来共获利117万,触犯了刑法第217条,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经过三次庭审,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备受瞩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珊瑚虫QQ软件制作者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17.28万元予以追缴。
在深圳南山区法院&珊瑚虫QQ案&一审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制作的珊瑚虫QQ软件包含有腾讯QQ软件95%以上的文件,且与腾讯QQ软件的实质功能相同;同时被告人陈寿福将珊瑚虫QQ软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其行为已构成腾讯QQ软件的复制发行,并据此获利人民币1172822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珊瑚虫方面对判决不满
此案判决结果一出,珊瑚虫工作室的网站首页同步刊登了结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称&法院对陈寿福律师的辩护意见及证据竟无任何分析解释&,并坚信&陈寿福是无罪的&,要&坚持上诉到底&。陈寿福的辩护律师称将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而腾讯公司对此结果表现得有点低调,只表示&腾讯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日,陈寿福正式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要求认定其不构成犯罪。此案件也随之进入二审阶段。
上诉状中提供了一些证据,试图证明陈寿福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曾是知情的甚至获益的。上诉状说,腾讯曾要求陈寿福写一份有关QQ的功能建议书,同时希望陈寿福就腾讯应为QQ软件提供什么样的接口,以方便于为第三方软件(包括珊瑚虫QQ软件)的开发提供便利提出建议。同时,腾讯曾在官方网站首要位置提供珊瑚虫QQ软件的下载并获取广告收益。
到发稿时止,二审的开庭时间尚未披露。
本文根据以下资料整编:
孟帆红《珊瑚虫作者被抓始末:警方称经济犯罪》载《新世纪周刊》
黄梅《珊瑚虫版QQ案昨一审判决判3年罚118万》载《每日经济新闻》
《&QQ珊瑚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载《华西都市报》
王晓玥《珊瑚虫QQ侵权案今日再度庭审》载《北京商报》
菲尼克斯《珊瑚虫版QQ侵权案一审判决陈寿福被判刑三年》载太平洋电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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