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河北读高中有用吗(借读),学籍在呼市。有谁知道…

中国第一军事门户网站 | &>&&>&
高中不得以借读名义接收学生
各高中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日照市教育局还将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不认真执行通知要求的相关学校,将进行通报
各高中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日照市教育局还将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不认真执行通知要求的相关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违规行为。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张萍) 12日,日照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中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还将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查处学校擅自接收学生借读、违规接收外籍学生等问题。
据了解,日照市教育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个别高中擅自接收学生借读、违规接收外籍学生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群众意见较大,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
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日照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不得以借读或旁听的名义擅自接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或无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转学学生。
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外籍学生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外籍学生到日照市普通高中就读,须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由接收就读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除省教育厅审批的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外籍学生,学校不得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招收外籍学生。
此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的督查力度,及时制止、查处违规行为。各高中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日照市教育局还将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的相关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违规行为。
本栏目最新文章
国家领导人在任时,往往公务繁重,退休之后不再承担具...
热门关键词我初二开始在呼市读书,有呼市学籍,但是没有呼市户籍,能否参加2015年中考?_百度知道
我初二开始在呼市读书,有呼市学籍,但是没有呼市户籍,能否参加2015年中考?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参加中考,高中如果是其他地方就读,以跨省招生办理
可以的,实在不行报考时,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报考。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学籍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http://news./&&&
核心提示:西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 学生转学借读有章程,中华硕博网为广大研究生、MBA、在职研究生,在职人员提供教育资源,室全球500所高校指定的报名中心.国内重点大学简章和最新资讯,提供2008年研究生报名系统,2008年研究生成绩查询系统。
 8月16日,记者了解到,西宁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其中,就转学和借读学生的入学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据了解,小学、初中学生的转学要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接收学校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超班额无法接纳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本市内转学的学生学籍号中的批号不变,学生异动后,毕业成绩仍按批号学校计算。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他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重读,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高中学生转学要符合以下规定:本市区范围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重点高中原则上不得接收非重点高中学生转学。民办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和接收双方学校同意,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在民办高中范围内转学。办理转学手续需提供转学申请表,转学证明、学生学籍卡和综合素质评价登记册。此外,办理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要提供西宁市中、小学学生借读申请表、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学生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父母在本地区的暂住证或父母用工单位的证明。
来源:育龙网-本页网址:
进度管理相关资讯
在线咨询Online consultation《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借读的有关规定_ _中小学借读_教育咨询
名 &称:上海教育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徐家汇汇金百货楼上 电& 话:021-&&
手 &机:&& QQ 号: 邮 & 箱: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刘老师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借读的有关规定
&&&&共有 7302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借读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借读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借& 读
第十七条 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小学生在本市有亲属监护并食品店其食宿和教育管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在本市借读。
1、学生本人持有本市蓝印户口(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同等待遇)。
2、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单位证明的。
3、父母双方在外地从事野外、水上等流动性工作。
4、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并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
5、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6、应聘短期来沪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子女。
7、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的驻沪办事处工作人员子女。
第十八条 外籍中小学生在沪借读,按市教委沪教委外(1998)45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子女在沪借读,按市教委、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沪教委港澳台(1995)第07号文和市教委、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沪教委财(1997)第44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驻藏部队随军干部子女在沪借读,按原国家教委1993教14教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在沪代号读,按市人事局、原市教育局沪人(1993)112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市外在沪企业职工子女借读,按市教委沪教委办(1998)68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市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按市教委、市公安局沪教委基(1998)59号文办理。第二十四条 借读学生应具有本市临时户口或暂住户口证明,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还必须有出生地派出所的年龄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或健康检查表。借读申请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借读生小学毕业后要求继续借读,应重新申请办理借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借读生在本市中、小学修业期满,学校应根据其毕业考试成绩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学校应按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借读数。
发表留言:(提示:您的留言不会在页面显示!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必须要填写,请注意填写格式
姓&&&&& 名:
*请输入真实姓名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或者固定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件:
格式:????@???.???
*留言内容:(200字以内)
------------------------------------------------------------------------------------------------
名称:上海教育咨询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汇金百货楼上
网址: 专线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刘老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为什么要读高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