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村委换届预选老弱病残孕专座能设流动票箱吗

关于认真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作者:莲塘镇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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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党发﹝2014﹞65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部门、机关各支部,镇属(办)各单位:
今年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贯彻落实《南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南办字﹝2014﹞8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重要环节。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对于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四大&三年强攻计划&,加快实现&跻身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目标;对于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对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基层民主,保障广大村(居)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当前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选优配强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比例;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认真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10月开始,2015年2月底以前结束。一般应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委会的换届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5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各村(社区)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科学合理地安排选举时间。选举时间要相对集中,在统一时段内,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整个工作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时间安排为:2014年10月底至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经镇党委研究,在全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期间,成立莲塘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以(总)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支部委员以及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11月上旬召开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省、市会议精神,部署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村(社区)要在11月20日前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本地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任期届满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在镇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届满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对审计中发现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在审计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渎职、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开展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等社情民意、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现状和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以及往届选举中的&重点村&、&难点村&,做到先整顿、再换届。要通过民情家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一批本村(社区)优秀人才,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参选。
6.&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他们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加选举的积极性。要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7.&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党委将继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惩治&小官大贪&等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有举报反映的村(社区)干部&先体检、再治病&,并公开曝光部分典型案件。
8.&明确任职资格条件。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等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村党(总)支部要对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审。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在坚持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成员任职资格条件:①中共正式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②年富力强,思想观念比较新,热心为群众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③熟悉与基层工作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基层矛盾;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⑤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⑥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一般应具有二年以上党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下列人员不得列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①已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立案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②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接受处罚不满5年内的;④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⑤涉黑涉恶涉毒涉黄涉赌等受处理未满3年的;⑥搞宗族派性活动、参加邪教组织、煽动组织集体非法上访的;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的;⑧党纪国法规定不宜提名的。
(2)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①村民资格条件:必须是本村具有参加选举资格的村民;②政治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③村民信任条件: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积极为村民服务;④任职能力条件:具有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有一定文化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⑤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村选举委员会要将这些具体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并张榜公布。
下列人员不得列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①有犯罪嫌疑,正在被纪委或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3年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认定的为准);③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三年内有被判处刑罚的;④三年内有盗窃、涉毒、赌博、斗殴、宗族派性的;⑤选举前三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⑥在本届选举中有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因贿选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被宣布当选无效的人员,在本届选举中均不得再成为村委会候选人)。
同时,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不得制定任何歧视性条件,如规定:①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②必须当过个体老板;③必须有多少万家财;④必须在村委会干部岗位上任过职(甚至规定任职三年以上)或在村民小组长岗位上任过职;⑤必须是村民代表等。这是对选举工作不利的,是违反《组织法》规定的,也是违反合法、公平、公正原则的。
各村(社区)以及村在制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时,参照上述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制定本地区候选人的具体条件。
9.&落实选举工作经费。镇财政要根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加大经费投入,足额安排选举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要对经济困难的村(社区)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依法选举阶段(日至2015年元月26日)
1.&确定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按照精干、优化、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按3至7人配备。根据这一要求,在充分听取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村,村党组织成员职数和村委会成员职数分别按3人配备;2000人以上的村,村党组织成员职数和村委会成员职数分别按3-5人配备,少数面积较大、人口较多或村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可适当增加职数,但村&两委&干部总数不得超过7人。结合我县实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根据社区住户规模按5-7人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继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即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的办法。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步骤为:
(1)民主推荐。由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报上一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审确定正式人选,并在村(社区)予以公示。
(3)党内选举。候选人正式人选确定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具体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或者先选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公推直选试点村,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村(居)委会的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江西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有关规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居)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或者7人单数组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提倡依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的程序推选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并负责组织实施选举工作。
(2)依法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工作。村(居)委会选举均以户籍所在地为基本原则对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进行登记。在村委会选举中还要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应当予以登记。外出村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委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委会选举的村民名单。在居委会选举中,还要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并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以及在本社区工作且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予以登记。选民登记按照选民主动登记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的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设立若干登记站,鼓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1000户以下的社区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50%,户的不少于40%,&3000户以上的不少于30%。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示。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委会选举。
(3)依法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中召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填写提名票产生,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选民填写提名票、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由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推荐、个人自荐等4种方式中任一方式产生,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成为初步候选人,再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选民填写提名票必须有过半数登记选民参加方为有效。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大会会场要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在村委会选举中,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予以公告。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和行走不便的选民使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名单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在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予以公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居民代表选举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规范委托投票。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村(居)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要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居)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4.&做好其他组织配套建设。新一届村&两委&选举产生之后,要依法及时组织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选举,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经选举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村委会要及时推选产生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居委会要探索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元月27日至日)
1&.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产生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村(社区)&两委&应当向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移交公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我镇将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移交工作完成后,村(社区)&两委&要召开联席会议,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明确分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要耐心做好退职和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2.&完善各项民主制度。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拟定三年任期目标,落实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程、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居)民理事会、党员议事会、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健全完善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3.&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要积极参加岗前培训,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检查验收阶段(日至日)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要制定方案,采取点面结合方法组织开展检查。对没有依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要责令改正。
四、准确把握省市换届选举的新精神
(一)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要在坚持人选基本条件的前提
下,从&六个一批&中选拔人才,即从现任村(社区)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等人员中选拔一批;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回引一批;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选用一批;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党员干部中挖掘一批;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同时,可结合实际把符合条件的&村医&、&村教&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社会优秀人才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以强带弱的方式,通过邻近强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兼任或邻近强村(社区)干部跨村(社区)任职,也可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社区)任职等办法,产生党组织书记。
(二)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注重村(社区)&两委&成员年轻化和知识化,进一步提高村(社区)&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把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他们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当选为村&两委&成员,有更多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当选为村&两委&正职。提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到社区工作。注重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有大学生村官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一般由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中35岁以下或较年轻、热爱青年工作的成员兼任。要重视基层民兵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县民兵营长工作规定&的通知》(南武[2014]25号)文件规定,村民兵营长应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
(三)确保妇女成员当选。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确保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正职比例高于上届,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班子。为实现这一目标,根据《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具体操作分为四类情形:一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应选名额时,其中有妇女的,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二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有妇女当选的,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当选;按照得票顺序没有妇女当选的,应当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三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或者多于应选名额时,其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四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另行选举时应当优先选举妇女成员。
(四)进一步推进&公推直选&试点。全镇选择1个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开展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委员。镇党委将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稳妥进行、不出偏差。试点工作方案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进一步扩大&自荐直选&试点比例。根据县里文件要求,本届实行&自荐直选&试点的村要达到8%左右,为达到这一要求,我镇将选1个村实行&自荐直选&试点,并将试点村选举工作方案上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自荐直选&的程序大体为:凡有志于村务管理、自愿为村民服务、有意参与村委会成员竞选的村民,在选举日的10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中某一职务的竞选,并递交自荐职位演说词。我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时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于选举日5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提倡实行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提倡推行自荐人向村民群众进行竞职陈述,以增加参加选举的村民对自荐人的了解。自荐人不是法定候选人。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村民既可以选自荐人,也可以选其他非自荐人。选举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自荐人或其他非自荐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的自荐人或其他非自荐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差额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第二次投票,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当选。如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应再次组织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村民的三分之一。
(六)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为继续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根据县有关文件指示,我镇所有社区居委会均要实行直接选举。各社区要注意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分类指导,切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工作。
(七)严格规范开展选举竞争。大力提倡并规范组织候选人开展选举竞争活动,积极提倡候选人依法进行自我宣传。尤其是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进行竞争演说,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也可以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要通过选举大会、竞争演讲会、巡回演讲等方式,让正式候选人现场演讲,向村民介绍自己,发布治村方案,回答村民提问。要鼓励候选人开展自主竞争活动,将经过审核的个人情况文字材料向村民散发和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并可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到村民家中会见村民。
五、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镇党委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党委将对各村(社区)领导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明确换届选举&十严禁&,即: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冲击选举会场、毁损票箱、撕毁选票;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严禁以威胁、欺骗等手段侵犯他人选举权利;严禁选举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严禁换届后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各村(社区)要加大&十严禁&宣传力度,确保覆盖到每个村(社区),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广泛知晓。我镇将健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贿选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和简报、墙报等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根据县有关文件指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信息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未经允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四)强化督查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通过调研走访、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挂点联系重点和难点村,加强指导。下派驻村工作组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莲塘镇村&(社区)党组织及第九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安排》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小组办公室。
&&&&&&&&&&&&&&&&&&&&&&&&&&&&&&&&&&&&&&&&&&&&&&&&&&&&&&&&&&&&&&&&&&&&&&&&&&&&&&&&&&&&&&&&& 中共莲塘镇委员会
&&&&&&&&&&&&&&&&&&&&&&&&&&&&&&&&&&&&莲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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