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就业证怎么办--在毫不知情下被拆迁怎么办

郑州高新区:厂房要被拆迁改造 主人毫不知情
& 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在对孙庄村庄进行拆迁改造时,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厂房进行了测量,不谈任何赔偿,决定对厂房拆除,引起厂房所有人的极大不满,称办事处拆迁&毫无人情味&。
吴惠星和爱人于2007年在郑州市石佛办事处孙庄村租了村主任藏运章的一个院子,开了一家制冷设备制造厂。2007年,吴惠星在工厂院子的中间建设了一个800多平方米的钢结构砖混厂房。
2009年9月,吴惠星的爱人和藏运章再次签订了一份合同,终止合同日期为2017年。合同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投资搭建的各种设施,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的财产由各自处理。
今年5月底,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开始对孙庄村进行拆迁改造,在没人通知拆迁、没有协商赔偿、并且吴惠星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孙庄村建设指挥部便对其所有厂房进行了测量,准备择日拆迁。
    (吴惠星和其将被拆的厂房)
&指挥部最起码要了解我和藏运章的合同内容再测量吧?所有权属于我的厂房应该我在场才能测量吧?拆迁也要有个赔偿吧?这还有人情味吗?上级政府不是这样规定的呀?&一连串的疑问让吴惠星很气愤,&一个工厂就这么没了&。
5月底,吴惠星突然接到孙庄村建设指挥部拆除厂房的通知,无奈之下,他租车辆用了一个月时间才将机器设备等物品转移。
7月4号上午11时许,在了解完情况后,记者赶到石佛办事处孙庄村建设指挥部,此时大门从里面紧锁,无人应答。随后,记者拨通了该村宋主任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通话正常,当得知是记者采访拆迁一事后,宋主任称&听不清了&,在约定发信息联系后,记者给宋主任发了两个信息都没得到回复。
近日,记者将情况反映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张建国,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
家中成为一片废墟。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民警缴获木棍。 读者供图崔先生头部受伤。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视频人民论坛网河南频道7月20日讯
人民论坛网河南频道6月19日讯
近年来,高新区围绕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目标,强力实施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计划,加快打造“教育强区”和翠竹街“教 公安部消防局最新消息,吉林公司大火事故是因液氨泄漏引发爆炸,非火灾。吉林省消防部门也介绍说,本次事故系厂房液氨泄漏引发爆炸。
就是这个污水池夺走了3个工人的生命□见习记者张丛博文记者白周峰摄影昨天上午,郑州市英才街桂圆南街交叉口附近一处在建厂房的污水处理站内,3广州两民国建筑深夜被强拆 光塔街党政办称毫不知情 日 17: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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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金陵台、妙高台内两栋民国建筑由于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去年被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叫停开发商暂缓拆除。但被“暂缓”拆除的老房子还是逃不过挖掘机的铁臂———10日深夜到11日凌晨,老屋被钩机悄然拆除。由于时值假日,南都记者并未联系上拆迁办。
昨日,房屋已成废墟。南都记者余思毅摄
今年4月17日,还保留着的其中一栋建筑,黄色墙体,圆形窗户。网友“@ 微光速”供图
他们是特地选在节假日来偷拆的。
——— 家住金陵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一位业主
南都讯记者余思毅
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金陵台、妙高台内两栋民国建筑由于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去年被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叫停开发商暂缓拆除。但被“暂缓”拆除的老房子还是逃不过挖掘机的铁臂———10日深夜到11日凌晨,老屋被钩机悄然拆除。由于时值假日,南都记者并未联系上拆迁办。
本次事件关键是:专家已论证,相关部门也发文,都不能保护住。这是对广州历史建筑保护的一次强烈冲击。思考:日后历史建筑保护的路,该如何走?———@古粤秀色
位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
去年5月中旬,越秀区诗书路69号之一、金陵台2、4号和妙高台1、3号(姊妹楼)两幢房屋的去留曾牵动不少街坊的心。这两栋楼房在拆迁范围内,由于既有较好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且位于历史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受到本土文化爱好者以及媒体的广泛关注,随后被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文“暂缓拆除”。(详见本报日、18日等报道)
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两辆钩机开进金陵台工地,把两幢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民国建筑拆平。昨天,南都记者赶到,工地被围墙围起,蓝色大门紧锁,从门口的两个边长为10厘米的方孔可看到工地内情况。现在,这两栋建筑已经被拆除,设计独特的窗户消失了,仅有半截黄色矮墙依稀辨认出建筑所在位置。
光塔街党政办称毫不知情
“他们是特地选在节假日来偷拆的。”一位家住金陵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先生告诉记者,被叫停后,两栋建筑一直没动静。直到年前,69号之一的一位梁姓业主向×先生透露,69号已经跟拆迁方签了协议。×先生猜测,可能因为协议签了,而建筑始终没有下定论是否为文物单位,迫于外界压力,拆迁办就选择节假日半夜偷拆。
去年,该地块归越秀区诗书街街道办管辖,今年3月,诗书街并入光塔街。昨天傍晚,光塔街党政办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那两栋民国建筑具有一定历史价值,但截至目前还没听说被划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正值端午节假期,街道办并不知道该建筑被拆除的事情,也没有从任何部门得知相关消息。” 责任编辑: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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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遭更改 安置房被卖不知情
  3月15日上午,记者在鱼台县双新社区见到了闫xx。闫xx看着这里已建成的两栋楼说:“按照拆迁协议,这里理应有我一套房。”  闫xx说,2009年5月,他所住的新民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迁协议,他得到了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但是,去年5月,他妻子去当时的拆迁指挥部领房租时被告知,他家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  “我的房子卖了我怎么不知道?”惊诧不已的闫xx多次去找拆迁指挥部,得知房子是被一个叫周xx的人卖了。周xx曾做过闫xx的贷款担保人。2009年9月,因为家里没钱还不上贷款,闫xx把拆迁协议暂时抵押给了周xx,并约定有钱了再拿回来。  直到今年3月初,闫xx才获知,周xx以18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刘xx。而且,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手续中,都是刘xx作为“被拆迁人”去办理的。  记者在闫xx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看到,当时负责闫xx所在片区拆迁的指挥部工作  人员屈xx和蒋xx在上面签了字。记者随后找到了已是县招投标局局长的屈xx,但他一看签名,就明确表示“该签名是假的”,并称对此事毫不知情。  15日下午,记者又找到了鱼台县城建重点工程推进指挥部,该指挥部办公室的李主任把涉及该事的蒋xx和周xx叫到了现场。  周xx承认卖掉了闫xx的房子,但称是“闫xx委托我卖的”。蒋xx则称,自己是见到周xx提供的“口头委托书”及拆迁协议原件,并在领导签名后才办的转让手续。但记者看到,蒋xx所称的“口头委托书”不过是一份周xx的口述记录,并没有闫xx的签名。对于交接单上“屈xx”的冒名签字,蒋xx和李主任都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对此,鱼台县分管重点工程推进工作的林副县长表示,如果更改或变更拆迁补偿协议,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协议。若出现违规操作,“谁更改的就追究谁的责任”。  23日,闫xx打来电话说,周xx和刘xx已经达成退房协议,但他理应得到的23333元差价补偿却尚无着落。  律师说法  转让合同无效  对此,山东济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力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转让应当由当事人双方亲笔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他人代卖房屋,应当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另有规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因为委托书上没有闫xx的亲笔签字,买卖合同上也没有他本人的亲笔签字,并且该房屋还在建设之中,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周xx与别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闫xx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周xx与刘xx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进而收回房屋。(记者 黄广华)
【已有120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北京大兴工厂被偷拆:镇政府表示不知情|偷拆|工厂|拆迁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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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工厂被偷拆:镇政府表示不知情
京开高速公路西侧,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南50米,现在有一块长长的空地。
  “世界末日”虽是世纪谎言,但在占海公司身上却变成了现实。在占海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工厂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在此之前,因为拆迁补偿的问题,占海公司与拆迁公司多次谈判但没有谈成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京开高速公路西侧,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南50米,现在有一块长长的空地。但在3月7日之前,如果你路过那里,就会看到空地中央有两间简易房,房子的墙上挂满了展板,上面抄有国家有关拆迁补偿方面的法律、政策条文。房子旁边的铁架子上竖立几面国旗。
  时间再往前推,日之前,简易房所在的约4亩地的地方,是一个名叫北京占海防水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占海公司)的厂房。
  该公司负责人叫池艳华,一位在京创业的女企业家。
  池艳华对记者说,“世界末日”虽是世纪谎言,但在占海公司身上却变成了现实。因为,在占海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工厂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
  在此之前,因为拆迁补偿的问题,占海公司与企业所在地的庞各庄镇政府以及实施拆迁的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展公司)多次谈判但没有谈成,双方没有签订拆迁补偿标准协议。占海公司认为,兴展公司的补偿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予以计算,给出的拆迁补偿太低。
  是谁组织实施了“偷拆”?池艳华去问镇政府,镇领导说不知情;池艳华去问兴展公司,兴展公司说不知道。那是何人所为呢?池艳华于是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至今无说法。
  谈判未果
  工厂被夷为平地
  1999年6月,庞各庄镇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形式与占海公司签订转让协议,镇政府把所属的防水建材厂转让给占海公司,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其中包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是永久使用权。日,原大兴县土地局将土地使用者变更为占海公司。土地使用面积245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372.18平方米。
  2009年10月,镇政府提出新农村改造,占海公司在拆迁范围之内。池艳华介绍说,这期间镇里通知她去谈过几次,均未达成协议。她说,每次去谈,都是由实施拆迁的兴展公司和该公司聘请的北京诚达信房地产评估公司(以下简称诚达信公司)与她谈判。镇政府每次都派人参加。兴展公司最后给出的补偿款是507万元。池艳华认为,507万元根本无法重置公司办公楼及生产厂房,无法安置公司员工。
  日,企业被断电、断水、断气,逼迫公司搬迁。不久,公司周围又被围起了围挡,并实施断路,原本很好的企业变成了废墟,迫使工厂几次搬家。
  日,就在“世界末日”的这天夜里,趁着公司无人看管,占海公司被洗劫一空,公司办公楼及生产厂房被夷为平地。
  拆迁补偿
  拆迁公司说了算
  据兴展公司工作人员杨金宝向记者提供的材料看,占海公司等几十家单位被拆迁,是用于“庞各庄镇镇区改造4号土地以及开发”。建设用途是: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据记者了解,2012年7月,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被河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4.8亿元竞得。
  据了解,在被通知要拆迁以后,占海公司曾提请镇政府异地规划厂区以恢复生产,但被拒绝。接着,公司又要求按国家补偿标准和符合重置实际条件补偿,也遭到拒绝。
  庞各庄镇镇长贾卫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态度坚决地说,拆迁就是拆迁,不可能给占海公司异地划厂。
  诚达信公司工作人员李铮向记者介绍,他们给占海公司507万元的补偿,是依据《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计算出来的,而具体的补偿办法是按照《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区改造拆迁补偿手册》进行的。记者发现,这本白皮的《拆迁补偿手册》是兴展公司2009年10月印制的。里面有一个专门针对非住宅房屋的拆迁实施方案,但没有加盖公章。
  池艳华说,每次谈补偿,兴展公司和评估公司都是拿着这些他们自定的未加盖公章的依据来谈,根本不听占海公司的意见。而占海公司的律师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计算出来的补偿费用是3000多万元。
  记者查阅《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其中的第三条规定:“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第四条规定:“地上物补偿价的计取,按北京市有关规定采取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池艳华说,就是按照这个《技术标准》,兴展公司也显然没有把占海公司的房屋重置成本计算在内。
  池艳华还说,32个月的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也没有计算在内。
  据记者了解,日,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通知》说:“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进行。”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池艳华还透露,兴展公司给占海公司的补偿,谈了几次都不一样,最早只给197万元,后来加到303万元、570万元,现在又变成了507万元。
  池艳华说,如果只给507万元的拆迁补偿,那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还不到3000元。据她了解,与占海公司相邻的一家当地人所开的饭店,每平方米的补偿是1.35万元。巧合的是,一位镇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距离占海公司百米之遥的回迁房,现在的市场价已是每平米一万二三千元了。
  警方也“难”
  案件至今无说法
  看着好端端的公司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池艳华欲哭无泪。她怀疑是拆迁公司所为,于是向镇政府反映,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镇政府领导说不清楚此事。
  看到镇政府这样的态度,池艳华和律师知道,找镇政府反映没有任何意义了,于是她向公安机关报案。110出警了,民警也找她做了两次笔录,她也向警方谈了她的怀疑,但直到现在,此案属于什么性质、是否立案、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池艳华对记者说,她虽然多次询问,但警方一直不予明确答复,只是让池艳华体谅他们的“难处”。
  记者去庞各庄镇派出所采访,主管此案的副所长让记者去大兴分局办理采访手续,但大兴分局外宣处工作人员说等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答复。第三天,外宣处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说派出所还在调查中。
  对于占海公司被非法拆除的事件,庞各庄镇镇长贾卫国向记者表示,他曾协调公安机关尽快查处。
  池艳华说,对于此事是谁所为,大家心知肚明。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首善之区的北京,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外地投资商,她表示不能理解。
  为了表示抗议和维权,池艳华在公司原址的空地上建了简易房,竖起了红旗。简易房里住着两个工人。但“好景”不长,就在3月7日上午,几十名穿着城管、保安服装的人员将简易房、铁架子等全部拆除,两名工人的生活用品也被一古脑地拉走。
  虽然对于日晚上的“偷拆”事件,庞各庄镇政府表示不知情,但对于3月7日的拆除行动,庞各庄镇镇长贾卫国承认是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所为,理由是拆除违法建筑。
  但池艳华说,就算是拆违执法,但在事前,她没有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拆除时,没有出示执法手续;东西拉走后也没有给她留下清单。
  对此,贾卫国4月2日对记者解释说,拆违是被迫之举,因为空地上建起简易房,没法进行开发,而且,简易房里住人,有煤气罐,有安全隐患。两会期间,政府不得不行动。他强调,拆除之前,曾口头告知池艳华。
  贾卫国还表示,就占海公司的拆迁补偿问题,镇政府一直在做兴展公司和池艳华的协调工作。
  “偷拆"事件
  庞各庄镇有先例
  据记者了解,占海公司的遭遇并非个案。在日,距占海公司不到1里路的繁荣村,也发生过一起“偷拆”事件。
  “出去打酱油,回来发现房屋被偷拆了。”日,网友“安居”在红网论坛发帖爆料,并发出带有“阿凡达”横幅的照片,引起网民关注。
  “安居”称其是庞各庄镇繁荣村一位村民,“在1月13日外出办事,回来发现家里房屋被人偷拆了,问了一圈,拆迁办的人说不知情,派出所的让找镇里,镇政府让找拆迁办,互相踢皮球,而周围二手房价格已直逼每平方米8000元,拆迁部门给出的赔偿价格却仅为每平方米3250元”。帖子还附带相关照片,特别吸引人眼球的是,在近处的红砖瓦房中间,拉着一条红色横幅标语,上面印着“《阿凡达》启示:要誓死捍卫家园”的字样,红底白字的宣传横幅显得十分醒目。同年2月2日,南方一家媒体对这位赵姓村民挂着阿凡达横幅抗议“偷拆”的事件进行了报道。
  同年4月21日,该报对此事再次进行报道。这位村民向媒体反映说,4月16日,拆迁公司人员给他打来电话,希望下周谈谈,可是当他于周末即4月18日回到繁荣村时,却傻眼了,原本被偷拆的房屋现场再次遭到破坏。为了表示自己的愤怒与无奈,他在继悬挂“《阿凡达》启示:要誓死捍卫家园”的横幅后,这次又挂起了“续集”横幅――“《阿凡达》启示续:要活得有尊严”。
  就在“偷拆”发生的当天,即日,赵姓村民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但到了4月21日,这位赵姓村民说:“3个多月过去了,警方以没物价局评估为由一直不立案,而物价部门则以没房产证不予评估,当规划科开了证明后又以没门牌号为由不予评估,拿了户口本也不顶用。”这家媒体如是报道了这位村民的遭遇和困惑。
  赵姓村民的遭遇还得到了其他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热议。有网友将此行为形容成“告洋状”。认为被拆迁的村民投诉无门,不得不将维权希望寄托在一部外国电影上,无疑是对拆迁引发的怪现状的一种折射。
  而有媒体对此评论说:电影《阿凡达》在中国上映后被进行了本土化的解读,网民将其形容为一部反映地球人强拆潘多拉星球人家园的现实题材片,大兴区的这名村民,显然通过《阿凡达》得到了启发,将电影名字印上抗议横幅,让人觉得此行为带有恶搞色彩之余,也能感受到这名村民的无奈。
  池艳华没想到,赵姓村民的遭遇两年多后完全“复制”到了占海公司的头上。
  记者发现,中纪委、监察部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对此类事件有明确的查处要求。《通知》说:要“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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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给我母女俩安排安置房,我还有我女儿的名义审批下来的宅基地被前夫卖了婚后以前夫,我跟女儿两人没房子住,这个安置的虚拟房得出20万的钱买,什么赔偿都得不到,我一下小小食堂职工哪来的钱啊,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再去审批宅基地政府不准
提问者采纳
可以上法院起诉买卖无效,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不能交易的。建议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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