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在聊城天气如何讨要农民工工资?经清欠办调解建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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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我市联合清欠工作机制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25天为农民工讨薪2657万元
&&去年12月20日,我市正式启动联合清欠工作机制,实行人保、城建、公安、纪检监察、法院、司法、工会七家联合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处理欠薪案件。截至1月13日,25天时间里,共处理564件案件,为4826位农民工追回工资2657.04万元。&&终于赶上了回家的火车&&“我的工友们都已经在火车上了,知道自己马上就能拿到钱,大家都很高兴,终于能安心地回家过年了!”&1月10日上午10时,在“市清欠办”,160位四川籍农民工的代表王资洪拿着银行70万元的转账单据来办理撤诉证明。&&日,四川籍农民工王资洪等人来到“市清欠办”,反映其在海力建设集团承建的山东省滨州经济开发区滨魏高层住宅小区项目做工,现工资被拖欠。接到投诉后,“市清欠办”立刻展开调查。经调查,共涉及农民工160人,被拖欠金额达723537元。&&当时,王资洪等人的情绪非常急躁。他告诉工作人员:“如果1月10日还拿不到钱,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春节期间的火车票紧张,我们很早就买好了火车票,到时候走还是不走呢?”&&了解这一情况后,“市清欠办”立即与海力建设集团沟通,并要求其立即筹措资金,务必在1月10日之前支付所有农民工工资。1月10日一早,海力建设集团便将全部农民工工资转账到农民工委托人王资洪的农行账户上。&&工程未备案农民工讨薪难&&“答应2010年大年三十之前会把工资结清,两年过去了,还有两万多元没有支付。现在对方连电话都不接。”来自抚州的周朝旭无奈地说。&&周朝旭称,2008年,他和周朝云、黎家栋三人分别承包了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第三食堂的泥工、木工和钢筋工。当年10月份,他们如约做完了食堂的工程,本以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拿到工资,但是工程负责人程文却拖欠了8万余元工资。他们多番讨要,却一直没拿到应得的工资。&&2010年1月,周朝旭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在经开区劳动监察局的调解下,程文答应在当年春节前付清工资。“我以为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了,我们肯定可以拿到全部工资。没想到两年过去了,我们还有2万多元工资没拿到。”周朝旭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多次拨打程文电话,对方就是不接。他们也曾找到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但是学校说和他们没关系。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本报投诉。&&经开区劳动监察局负责人罗志清告诉记者,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食堂的项目没有备案,更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讨要拖欠的工资,只能找到承包方程文。可是,他们曾多次与承包人程文进行联系,但一直没有联系上。今年1月初他们又找到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学院称程文拖欠工资和他们没有关系,并拒绝配合他们找到程文。“我们已经查到程文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仍有工程项目合作,但不在南昌范围内,可是学校不配合我们,我们也很无奈。”&&罗志清称,如果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么就不会存在这样的尴尬。发现欠薪,他们可以直接从收取的保证金中划拨。&&多方合作给力农民工讨薪&&&日,进贤县包工头陶小球带领多名农民工投诉天香四季花园项目承建方青山湖区一建公司拖欠工资。&&&据了解,天香四季花园由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段为顺外路以南,广阳路以西。承建单位分别为青山湖区一建公司、江西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包工头陶小球与青山湖区一建公司项目部一位刘姓承包人签有书面劳动合同,承包方与陶小球之间就未完成部分的工程单价存在较大争议。&&市劳动监察局接到陶小球等人的投诉后,立即通知了青山湖区劳动监察局,以及陶小球所在的乡镇和村委会进行协商处理。经过共同努力,1月11日凌晨3点,青山湖区一建公司终于与包工头陶小球等人达成了所有民工工资支付协议,并制好了工资发放表。当天中午,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起欠薪案件能够顺利解决得益于多方合作。接到投诉后,他们迅速联系了相关单位,并进行了耐心仔细的调解,最终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到位。&&&&&&&&&&&&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郭国栋&记者&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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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南昌日报社 合作伙伴:济南清欠办24小时值班 农民工讨薪可随时投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宣布,市清欠办全面启动全天候服务,各部门派驻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市清欠办)的机构(法律援助、警务室等)从即日起人员全部到位上岗,市清欠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市城乡建设委副处以上干部晚上轮流值班接访。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农民工讨薪事件相对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月23日,济南市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宣布,市清欠办全面启动全天候服务,各部门派驻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市清欠办)的机构(法律援助、警务室等)从即日起人员全部到位上岗,市清欠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市城乡建设委副处以上干部晚上轮流值班接访,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的意见》,市清欠办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市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提升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重点加强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重要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的要优先审理,并视情况免收、减收、缓收案件仲裁费用。
  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杜绝以包代管。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设单位(开发企业),依法责令停工、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停办理其新开工项目建设手续;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暂停其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济南建筑市场。
  公安部门要对虚构事实、以非法手段讨要工资或以讨要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堵路占道、聚众滋事、扰乱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企业或个人,及时介入、果断处置,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把农民工列入“六五”普法教育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市、区两级法院要建立健全审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司法通道,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相关环节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维护工程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和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
  财政部门要筹措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水利、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住房保障、教育等部门,以及城投、旧投、西投、河投等投融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主管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并对所主管项目中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直至案结事了。
  发改、信访、审计、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形势需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防范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清欠组织,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指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做到全市上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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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媛媛
清欠;农民工讨薪;值班;济南;农民工工资徐明夫同志在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信息来源: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徐明夫同志在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
  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加强企业拖欠工资防范处置工作,是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职责。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去年11月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和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带来的压力,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局势,加大工资支付的督查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全市企业工资发放整体情况较好。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金融危机尚未见底,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经营还比较困难,关停倒闭现象有所增加,欠薪逃匿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出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拖欠工资等一些新情况、新苗头,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出现反弹现象,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仍然存在。最近在我市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开展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重点的维权工作实地督查活动。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当前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一、充分肯定前阶段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针对当前宏观经济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切实维护了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好欠薪预防机制建设。针对当前我市劳动关系的新态势、新特点,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因重组、停产、半停产、转产、转让、出租、搬迁等可能涉及裁员及欠薪的状况,重点监控生产经营差、总体亏损面大、工资支付能力弱的企业,同时通过对企业裁员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全面掌握全市企业裁员和群体性欠薪动态,建立健全预警风险机制,及时消除欠薪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了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是政府处置欠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各级财政共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10053万元,政府劳资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前几年建筑企业(项目)建立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我市还对欠薪高发的租赁企业、无资质装潢企业、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三类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坚决遏制群体性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欠薪工作中的作用。同时,通过实施重大劳资纠纷一事一报制度以及苗头性裁员欠薪事件半月一报制度,切实做到劳资纠纷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把劳资纠纷对社会的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建委等9部门在岁末年初之际,联合开展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1090家,涉及职工50余万人,及时掌握了我市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同时帮助10737名农民工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金3211万元,切实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
  (五)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当前经济发展相对困难时期,各地、各部门将防范处置劳资纠纷和服务企业结合起来,做到在执法过程中服务企业,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今年3月,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和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实施“千家企业共同约定行动”,推动劳资双方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二、正确把握当前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日趋严峻,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对就业的拉动能力逐渐减弱,企业资金运营风险逐步加大,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经济转型调整的压力相互交织,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劳资纠纷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持续上升,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加。今年以来,我市劳资纠纷总体上较为平稳,但拖欠工资等案件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都有大幅上升,劳资纠纷呈现一定程度上的恶化趋势。今年1~4月,我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702起,涉及劳动者8767人,在去年增长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了17.9%和61.8%。今年1~5月份,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为1.27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545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40%和77%。劳资纠纷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日趋增加,今年1~5月就处理同类突发事件158起,涉及职工7040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1%和80%。
  (二)重点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隐患。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扩大内需和保增促调各项举措的落实,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重点工程纷纷上马,但是这类建设项目多以基础设施为主,建筑交通行业层层转包、劳动用工不规范等“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极易引发劳资纠纷。通信、电力、石化、自来水、天然气等特殊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大多来自外地,往往没有安排工资支付保证金。加之重点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政府资金划拨程序繁复,在重点项目集中上马之际,容易出现个别项目因资金不到位而引发拖欠工资案件。当然,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仅仅是出现了一些“苗头”,如果不加以重视,极有可能成为今后引发欠薪的“重灾区”。
  (三)劳资纠纷隐性化趋势再次抬头。近年来,我市劳资纠纷的一大特征就是持续和适度的显性化,从解决矛盾的角度来看,劳资纠纷适度的显性化有利于矛盾的缓和和职工诉求的表达,也有利于从根本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人力资源市场上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劳动者往往为了保住眼前的岗位而选择暂时放弃部分合法权益,一旦条件成熟再和企业“算总账”。过去的诸多教训表明,劳资矛盾的过多积累对企业的长远发展相当不利,部分企业甚至因为劳资纠纷的突然爆发而不得不关停倒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面对当前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对金融危机背景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有充分的认识,努力把握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发展规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开创我市工资清欠工作的新局面。
  三、切实抓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开展之年,也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和大规模裁员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劳动者就业无忧、保障无虞的良好环境。
  (一)着力通过帮企业保民生、保稳定,实现帮扶到位。去年底以来,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保减负措施,大幅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今年以来,市政府又出台政策,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市政府出台这些政策措施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保企业来保就业、保稳定。一是要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大力降低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工作岗位,从源头上降低拖欠工资和大规模裁员的可能性;二是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支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推动用工双方行动起来应对当前经济困难;三是要加大对企业单位用工指导和监管力度,切实抓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帮助和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用工行为,防止劳资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欠薪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实现防欠到位。在当前经济发展相对困难时期,企业经营形势瞬息万变,劳资纠纷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累积的时间更加短暂,如果预防和处置措施不到位,事态的发展很容易超出控制范围,演变为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一是加强平时的排查监管,努力预防和妥善处置欠薪问题。要密切关注我市企业用工变化,准确了解掌握大规模拖欠工资和区域性、行业性批量裁员情况,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力争第一时间内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全面掌握各类企业经营动向,监管企业劳动关系发展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处置措施,引导职工依法和理性维权,坚决防止因企业欠薪等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恶性群体性事件。二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防和调处体系。要以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办法,推动乡镇(街道)劳动仲裁派出庭。加强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性和区域性劳资纠纷预防和调处体系,切实将劳资纠纷发现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着力防范处置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工资拖欠问题,实现责任到位。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我市重点工程和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开发建设项目较多,农民工用工量大,极易引发群体性欠薪等劳资纠纷。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要明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自责任,业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防范欠薪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准备阶段资本金要到位,在招投标阶段把关要到位,在建设阶段监督管理要到位,一旦出现纠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要到位;发改、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施工单位要大力转变农民工用工模式,依法规范工资支付管理。对于社会投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防范欠薪等劳资纠纷。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欠薪等重大事件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在建筑施工等企业全面实施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在各类装饰、安装公司以及外地来甬建筑企业等类型企业建立欠薪保证金制度,切实提高易欠薪行业企业工资支付的自我保障能力。
  主题词:工资 农民工△ 机构 会议 讲话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
  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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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山镇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也是关乎百姓民生的大事,按照市委的要求,青城山镇党委高度重视,从组织、人事、工作机制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和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得到了市领导及社会的高度赞赏,效果显著,确保了一方平安稳定。
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由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镇城建办规划办具体办负责落实,认真做好全镇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时监管和处理各类建筑用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是利用各种会议,标语、横幅、广告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关爱农民工,热爱农民工意识,营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耻,尊重农民工光荣良好气氛,同时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利用元旦、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组织镇机关、学校、卫生院及镇工会、妇联、团委、综治等部门到建设工地为农民工建设者送茶、送水,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其冷暖安全,权益保护,建立起与农民工共呼吸、共命运的思想感情。
三是认真及时排查和收集农民工反映问题,到各村(社区),建设工地张贴清欠公告到各村(社区)和建设工地, 及时了解劳资纠纷诉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联动。主动与各建设单位联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协调处理,尽力避免和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
&&&& 四是在协调处理方式上,紧密与市清欠办、片区协调小组和市级相关部门联系,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从控制施工单位建设信誉度等方式上,督促并协调各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好劳资纠纷。在灾后重建农户贷款自建房中,青城山镇多次与成都农商银行衔接和配合,跟踪建房进度和放贷款项,妥善处理出现的自建房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年12月低,青城山镇已成功调解并帮助农民工维权6起,为农民工追讨被欠工资800多万元,切实地保护了农民工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受到了社会的称赞并收到农民工赠送的感谢锦旗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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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虎乡五项措施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来源:焦虎乡党政办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因素之一。焦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制度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和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效果显著。
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乡土地所负责协调公安、法庭、司法、交通运输及其他部门进行落实,认真做好全乡建筑行业、木器加工行业和其他行业用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利用各种会议,政府网站、乡村大喇叭、标语、横幅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耻,尊重农民工光荣良好气氛,同时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中秋、春节等节假日,组织乡机关会同乡工会、妇联、团委、综治等部门深入各村、各建筑工地和厂区走访,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其冷暖安全,与农民工建立鱼水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及时排查和收集农民工反映问题。到各村、建筑工地张贴清欠公告,及时了解劳资纠纷诉求。主动与各建设单位联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协调处理,尽力避免和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
四是在协调处理方式上,实施多部门联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庭、派出所、土地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解委员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从控制施工单位建设信誉度等方式上,督促并协调各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好劳资纠纷。
五是建立政府征信系统。结合金融部门征信系统,对乡域内各企业、施工单位建立起诚信档案,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列入劳动保障诚信记录“黑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办理招投标手续。
2013年以来,该乡已成功调解并帮助农民工维权7起,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及人身伤害赔偿20多万元,切实地保护了农民工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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