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都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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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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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在网上申报,1、点申报时系统自动弹出说我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按小型微利企业保存,那我公司以后是不是能按小型微利企业来申报啊?需要提交什么资料?2。申报会算清缴以后系统没有自动生成总分机构您度汇算表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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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等级:董事长]回答时间: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小型微利企业是汇算清缴时纳税人自己确认,汇算清缴后由地税局核准通过就可以享受。
2、关于此技术问题请您通过地税QQ咨询解决,请您加QQ号码:&选择技术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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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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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在线访谈
访谈主题: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
访谈时间:
日15:00:00
--16:00:00
访谈嘉宾: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访谈摘要: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日,为方便广大所得税纳税人进一步了解2012年度的汇缴政策以及掌握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特推出本期访谈。
小靖[主持]: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佛山国税网上在线访谈室,欢迎参与今天的访谈活动。
小靖[主持]:
今天我们请来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的邓锦成副科长,就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及申报操作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
小靖[主持]:
邓科,您好!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网上在线访谈室,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小靖[主持]:
今天的访谈主题,相信很多纳税人都很关心,欢迎各位网友、纳税人积极参与我们的访谈互动。我们都知道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多少与企业收入、税前扣除、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密切的关系,现在我们先请邓科长介绍一下最新的关于收入方面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在收入方面,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了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靖[主持]:
那么在税前扣除方面呢?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财税〔2012〕48号文规定了自日起至日止下面三种类型的税前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1.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了下面七种类型的税前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七)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小靖[主持]:
那么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方面有什么变化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方面有了新规定,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范围。自日至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靖[主持]:
税务机关对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有什么管理上的规定呢?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日,纳税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和核定征收企业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小型微利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应及早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小靖[主持]:
那么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纳税人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再进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如纳税人无需填报减免税优惠项目,则可直接进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小靖[主持]:
去年佛山地区的纳税人开始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汇算清缴申报,今年还能使用网上申报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是的,网上申报作为一种新型的申报方式,能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申报。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办妥开通网上申报手续的佛山市辖区纳税人,进入广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http://app.gd-n-tax.gov.cn ),点击 “网上拓展” →进入离线申报电子表单下载页面,点击 “我要申报”,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小靖[主持]:
进行网上申报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时如需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在网上申报前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后才能申报。
小靖[主持]:
那么纳税人完成了网上申报后还需要做什么工作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需在汇算清缴结束前(6月7日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已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文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通过税企通软件(即本通知回复)报送给税务机关,文件名称为“taxML_QYSDS2008ND_121231_纳税人识别号_V10”。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
纳税人可登录佛山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有关文件,操作指引已挂放在我市国税局网站,纳税人自行下载学习后便可轻松使用。
小靖[主持]:
好的,现在我们已经有很多网友在提问了,我们来回应一下网友们的问题吧。
pingie 问题:
我公司是2012年12月开始营业的,年度所得税申报为0申报,请问需要提供2012年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纳税人如果对税收政策及财务制度把握不够准确的,可由税务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质量。
应该选什么会计制度的表做,选小企业会计制度《审核汇总表》的财务报表数据传不到该表,结果显示异常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企业目前进行的是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在2012年财务会计核算为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使用“广东佛山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75”请选择“企业会计制度”。“广东佛山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75”企业基础资料模块的适应会计制度内选项“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给企业2013年使用。
小群 问题:
我第一次做汇算清缴,能推荐一些资料给我学习一下吗?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请查看佛山国税外网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 ,上面有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及各种政策辅导。
佛山市浩福化工有限公司 问题:
请问做汇算清缴时选的会计制度应该是什么,我开始时选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结果财务报表的数据到不了《审核汇总表》,显示异常,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企业目前进行的是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在2012年财务会计核算为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使用“广东佛山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75”请选择“企业会计制度”。“广东佛山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75”企业基础资料模块的适应会计制度内选项“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给企业2013年使用。
衰神 问题:
邓科你好!我公司系一般纳税人,请问汇算清缴时需准备什么资料?能否请税务师事务所代办汇算清缴?如采取网上申报系统又需要走哪些流程?谢谢!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实填列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查账征收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其附表(各一式两份);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使用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财务报表的不需要报送纸质资料);3.税收优惠备案事项相关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通过网上备案的不需要报送纸质资料);4.有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纳税人,应报送规定格式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及资料; 5.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总、分支机构提供)。 其中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支机构总数+2)、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和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表(一式一份);总分机构均在市内的,总分机构提供《总分机构年度已汇缴市内跨区分支机构情况表》。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载有申报数据的软盘;  8.房地产开发企业加报:(1)其他财务数据,如预收帐款借、贷方发生额、广告费、招待费、利息支出等明细数据  (2)房地产企业项目动态信息表(表三)(3)房地产企业费用分配及相关凭证情况表(表四)(4)房地产企业利息列支情况表(表五)(5)《开发产品销售情况明细表》(表八)(6)《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计算表》(表七)(7)《成本费用预提情况表》(表九)(8)有关机构出具的对完工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税务鉴定报告以及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差异调整情况鉴定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可售面积及已售面积、预售收入及其毛利额、实际销售收入及其毛利额、开发成本及其实际销售成本等。  9.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结论汇总表》、《年报需要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表格清单》和《补充资料》。  11.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必要时可请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具体请查看佛山国税外网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
小慧 问题:
我现在报表已填好,后在面怎样利用这些表进行申报,此外去年9月成立的新企业,还没有营业额发生,用不用汇算清缴?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使用申报软件完成报表填写后可选择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具体操作请查看佛山国税外网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 。凡属我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丰田部品 问题:
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打高尔球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呢?员工出差过程中取得的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吗?企业内部员工的聚餐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打高尔夫球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可税前扣除。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餐饮费可以在差旅费中列支;合理的员工聚餐费用可在福利费中列支。
小慧 问题:
想了解整个操作步骤,例如:填好表后怎样申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使用电子申报软件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后,可通过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具体可查看佛山国税外网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
小明 问题:
我想问下关于汽车租赁的问题,我们公司没有公车,只能租赁法人的车用于平时工作中使用,现在是不是出了法规说不能租用法人的车?而租用过程中的年票与车船使用税能入帐?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若公司租赁法人车辆,需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并且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取得的发票抬头需写明企业名称,否则不能税前列支。
小明 问题:
法人的车能公车私用?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上面已回复。
佛山市顺安达运输有限公司 问题:
邓科长,您好!我想请问一下2012年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和使用,你们对这方面是怎样解读的?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暂不能税前列支。
佛山市汇利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问题:
请问如何合理运算出合理的费用,例:业务费、福利费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请具体说明你的情况
我企业只有年度才做现金流量表,咨询季报是否一定需要上传现金流量表,是否可以上传空表?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请根据财务会计政策做好财务报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准确如实填写财务报表,需要上传现金流量表。
对应纳税所得低于6万,是全年缴纳6万所得税吗,还是净利润6万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是纳税调整后所得不超过6万
财务报表 问题:
邓科您好!我们公司上传的1月份财务报表错了,怎样修改啊?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网上申报系统没有更正功能,如需更正财务报表请到税务机关前台更正。
佛山市顺德区豪安游艇娱乐有限公司 问题:
3.75企税软件下载不到?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能正常下载,请刷新网页再尝试下载。
佛山市汇利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问题:
营业收入5%与业务费60%两者取那个点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我企业用会计准则做会计报表,但现在网上拓展只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报表,不适用我企业,我企业是否需要不是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上传报表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网上申报系统在财务报表(年报)模块内有会计准则报表下载。
吕亮 问题:
现在会计报表申报好复杂啊!!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已经用财务数据采集系统上传会计报表啦,为何还要用网上拓展再报一次啊?是不是网上拓展报了就不用在电子财务数据系统上传啊?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谢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资料报送。
是否按3万计应纳税所得额?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请将问题具体化
上面讲到纳税人税收优惠中,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即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低于6万(含6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再计算所得税
小明 问题:
我想问关于企业用车的情况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请具体说明你的情况
佛山市汇利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问题:
请问,营业收入5%0与业务费60%两者取那个点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上面已回答
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上传有问题,二月份报表不能累计一月份的数据,是否需要继续上传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谢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资料报送。
请问补充资料中增值税销售收入是否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损益是计入营业外收支的,这个与会计核算不相符吧?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补充资料中增值税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以在补充资料其中有一栏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栏为收入类减项,所以收入类已剔除了“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佛山市汇利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问题:
请问企业得税(季)是按利润多少标准缴纳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 回答:
法定税率是25%,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20%,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申报
小靖[主持]:
刚才邓科长对企业所得税最新税收政策及网上申报系统做了详尽的介绍,如果各位网友希望了解更多的相关情况,请留意本站对此项工作的专题宣传栏,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来电咨询。
小靖[主持]:
今天的访谈活动即将结束,非常感谢网民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嘉宾的交流。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邓锦成[嘉宾]:所得税汇算清缴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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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实就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有一个专门汇算表格,根据和税务规定,把该调整增加的增加,该减少的减少。
《》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铂略咨询举办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铂略咨询调查分析,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2009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本。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条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六条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第九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二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缴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的期限要求,自行确定其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期限。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第十五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每一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组织部署。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由具体负责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  (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二)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三)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第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时,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资料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补齐补正。  第二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2] 第二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及日常征管情况,对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和合并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的协同管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图书  (一)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时,发现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申报内容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向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有关税务事项协查函;该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函复总机构或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核查结果后,应对总机构和汇缴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作相应调整。[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汇算清缴对象  (一)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限  (一)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申报纳税  (一)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  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三)企业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四)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五)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需补缴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见附件1和附件2)后,按规定时限将税款补缴入库,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六)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以下简称汇缴机构),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称为《汇总申报纳税证明》,见附件3);企业其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机构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且又无汇缴机构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检查核实或核定该其他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实施处罚。  (七)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九)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法律责任  (一)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或报送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限补报。  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见附件4)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  (二)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日起执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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