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工医保参加医保几年了,发现丙型肝炎可以享受医...

雷!85%的医生不了解丙肝
核心提示:丙肝治愈率可达95.5%,但仅1%的患者拥有丙肝正确知识,85%的被调查医生不了解丙肝,结果导致漏报率高达52%。为此,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简称“肝基会”)发起、罗氏制药协办的全国丙肝会诊计划正式启动,专家呼吁丙肝抗体阳性要做进一步治疗。
  丙肝治愈率可达95.5%,但仅1%的患者拥有丙肝正确知识,85%的被调查不了解丙肝,结果导致漏报率高达52%。为此,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简称“肝基会”)发起、罗氏制药协办的全国丙肝会诊计划正式启动,专家呼吁丙肝抗体阳性要做进一步治疗。
  现状 85%的医生不了解丙肝
  北大人民副院长、肝病科主任魏来教授介绍,一家三甲综合医院调查显示,2003年-2006年感染丙肝总人数是983人,但上报人数只有6人,漏诊率高达99.36%。魏来教授表示:除了丙肝抗体筛查未被列入住院常规检测之外,部分非专科医务人员发现了丙肝抗体阳性者,也不做进一步合理的诊治。
  一项涉及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多个城市,1362名非传染科医生参加的丙肝认知调查显示,85%的被调查医生不了解丙肝,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感染的防护措施存在知识空白;只有38%的医生会把丙肝抗体筛查作为住院常规检测;在发现丙肝抗体阳性后,仅有56%的医生会让患者到专科就诊或请专科医生会诊。
  危害 八成隐匿患者成为传染源
  肝基会一项调查显示:公众对丙肝的知晓率只有38%,远远低于甲肝(91%)和(95%)。被访者中仅有1%的人对丙肝的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有正确的认识;76%的被访者对丙肝可治愈不了解;80%的被访者甚至错误地认为“接种疫苗可以预防丙肝”。虽然现在医院对患者之前也都会做丙肝、乙肝、、等疾病的检测,可还是有95%左右的丙肝感染者没有做进一步的治疗。
  其带来的直接危害是,80%的急性丙肝患者没有明显症状,高达50%-85%的急性患者会转为慢性丙肝,20-30年后,部分慢性患者在不知不觉中发展成严重的,甚至肝癌。除了20%患者自发清除病毒,八成隐匿的丙肝患者会成为危险的传染源。据悉,我国2009年报告的发病人数是2003年的6倍多,死亡率蹿升到传染性疾病第五位。
  对策 18家医院启动丙肝会诊计划
  肝基会王钊副理事长表示,全国丙肝会诊计划已经正式启动。此次会诊计划将在全国15个主要城市的18家医院率先实施,通过多医生的合作,明确丙肝患者就诊流程。其实早在2009年年初,此项计划就已经在丙肝高发地区,如广州的一些医院开展了试点工作,根据省人民医院的统计显示,89%的丙肝患者都是在非感染科发现。目前,参与此次计划的广东医院包括了省医、省中医院、广州南方医院等三甲大医院。
(实习编辑: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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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肝炎防治十周年大会于世界肝炎日前夕隆重召开,众多肝炎防治组织、权威医学专家出席了会议,就长效干扰素在中国上市以来,我国肝炎防治领域十年间走过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展望我国肝炎防治未来十年的发展,共同签署《行动宣言》呼吁各方携手共进。基本医疗保险问答()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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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者5问大病医保与职工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南方日报评论
  备受老广关注的广州大病医保方案将在日正式推出。尽管这一消息早在今年7月就已有官方披露,但直到上周,中国人寿成功中标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靴子”才算真正落地。
  根据中标公告显示,由中国人寿提供为期3年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每人每年保费仅需28.6元,预计将有470万参保人群可享受这一保障项目。按照业内人士测算,实施大病医保政策后,这类参保人群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大病医疗费或将超过30万元。一般而言,30万元的报销额度似乎已能保障日常的疾病风险。那么,在大病医保新政到来之际,是否有必要购买重疾险呢?
  问题1:我可以参加大病医保吗?
  所谓的“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大病医保并非特指哪些病种,而是指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只要是在符合《广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里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等,就可以报销。”
  按广州市对城乡居民大病医保项目的推进计划,覆盖全广州的大病医保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同时,大病医保项目也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届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将统一参保标准和待遇,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
  那么,哪些人群才可以算是参保人呢?此次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办法适用对象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据中国人寿广州市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明年的大病医保项目也必须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才能享受待遇。这就意味着,尽管大病医保已涵盖了广州城镇居民260万人,农村居民210万人,但是未参加任何社保的人群,以及参加了职工医保体系或者享有公费医疗的群体则不能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问题2:大病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面对名目繁多的社会医疗保障项目,事实上很多城乡居民并不清楚。其实,大病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很大的区别。一般而言,大病医保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再保险”,也就是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二次报销”,其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两套不同的保障体系。
  首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次,面对人群不同。正如上述内容所述,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但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另外,缴费标准及保费来源也大有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会给予适当补贴;而城镇职工医保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
  总体而言,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要略低于职工医保。业内人士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立的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此前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群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问题3:大病医保如何报销?可以报销多少?
  据了解,广州大病医保实施方案明确,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医保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同时,如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3万元,即15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6万元,即如果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则参保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最高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达18万元。
  根据这一方案,有业内人士测算,广州市2015年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约为18.28万元,而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支付限额可达12万元。也就是说,2015广州大病医保参保人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大病医疗费或将超过30万元。一般而言,30万元的报销额度似乎已能保障日常的疾病风险。
  那么,大病医保需支付多少钱呢?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各地的筹资标准在人均20元左右,但按照官方权威测算,要达到人均筹资40元,才可能达到有效缓解因病致贫的目标。不过,按照广州市大病医保项目中标方案,为期三年的由中国人寿提供的大病医保保费仅为每人每年28.6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目前《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如果今年9—12月期间,个人缴纳152元费用,即可享受2015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这对于那些尚未参加任何社保体系的人群,将是十分利好的消息。
  问题4:有了大病医保,还需要另外购买重疾险吗?
  在大病医保新政到来之际,不少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有医保,而且大病医保又可以二次报销,那是否还有必要再买重疾险呢?”对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尽管大病医保出台后,能缓解普通市民的医疗负担,但商业险的价值仍然不能忽略。
  事实上,大病医保的出台,根本是为患重大疾病兜底的,解决因病返贫,对于一些困难病患家庭,城镇居民大病救助可以帮助患者解决燃眉之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但是在大病面前,政府报销资金往往难以覆盖全部个人全部支出。
  从事保险行业多年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而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又是“保而不包”,更何况,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仍限定在医保目录内,有些费用并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在重大疾病面前,大病医保往往也是捉襟见肘。”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来说,能享受到大病医保毕竟是一件大好事,而且在看病时超过一定费用,交费时医院就会自动结算补偿,解决了大病的急需用钱状态。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就可以完全不需要医疗和重疾类商业产品。
  商业重疾险的特点就是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当参保人患有规定的病种之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付。与大病医保的赔偿方式不同,商业保险看病情种类赔偿,一旦符合合同规定里面的大病种类,则马上进行全额赔付,赔付也不会因为有大病医保的报销而有所缩水。其实,重疾险与大病保险并不矛盾,反而是大病医保最好的补充。
  问题5:怎么购买合适的重疾险?
  那么,如何才能买到适合自己和家庭的重大疾病保险呢?业内人士建议,选择重疾险时可遵循一个原则:选择保障疾病全面、实用性强的产品,即覆盖常见重大疾病数量较多、癌症疾病重点保障的产品。“投保者不妨根据年收入水平,以及个人收入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度来确定投保金额,投保范围并非越广越好,适合最好。”
  从目前来看,国内重大疾病的医疗开销通常在30万元以内,根据用药和治疗方法的不同选择,医保能报销的比例也不等。考虑到重大疾病手术后恢复期通常在6个月到2年,其间的营养费、护理费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投保人可根据家庭年收入的因素确定保额和支付方式。
  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即使消费者手头宽裕,可一次性付清保费时,也建议消费者选择更为经济的期缴方式。“对多数消费者而言,相比一次性缴清,购买同样的重疾保额,缴费年限越长,如10年、20年、30年等,每年的保费会低很多,缴费压力更小。”
  业内保险专家指出,中国保协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了25种重大疾病,目前市场上所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此为保障核心的。可以说,这些重大疾病是在统计数据基础上筛选出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
  既然重疾保险产品的核心保障都是一致的,那么相对于比较单纯的保障疾病种类,该专家建议消费者不妨更多关注重疾产品的功能和服务,比如有些重疾产品就包括了轻症重疾的保障,有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或“三次赔付”等功能,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一些高附加值、更实用的保险选择。重庆医疗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_百度知道
重庆医疗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
1、单位参保的医疗保险年限计算是否是累计计算?如果中断了会有什么影响呢?是否可以补交呢?2、个体参保的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后,之前缴纳的是否可以累计呢?有什么影响?是否可以补交?
提问者采纳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为两种参保形式:一是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单位职工医保);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个人职工医保)。第一部分: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单位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是什么?单位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为,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二、单位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保费和大额医疗互助金两部分。(一)职工基本医保费:1.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8%缴纳;2.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二)大额医疗互助金:1.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其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1%缴纳;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保平均缴费基数的1%缴纳。2.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纳2元。三、用人单位及职工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的医保费每月20日前由单位通过地税部门征缴,其中职工个人应缴的医保费由单位按月从职工的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全员参加医保。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职工和退休人员从完清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五、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六、参保职工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有3方面的待遇:一是个人账户;二是住院报销;三是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七、单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划入多少钱?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从日起,对用人单位只有退休人员,没有在职职工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八、个人账户在哪些地方可以使用?(1)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药品的费用。(2)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及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3)“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等)。(4)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5)健康体检。(6)可供指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时使用: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就诊或住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或无余额支付其应自付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时,可按规定程序使用其亲属或指定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九、参保职工住院后,医保可报销多少?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注起付线(门槛费)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取得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足额计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二级
440元/次三级
880元/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在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二级
85%支付限额
3.2万元/年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超过3.2万元以上的,符合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规定的,最多50万元。二级三级支付限额
50万元/年十、单位职工医保有多少类特殊疾病?目前共有21类医保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1型、2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结核病;血友病;重度前列腺增生;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丙型肝炎。十一、申请办理了医保特殊疾病资格的参保职工选择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医院有哪些规定?申请办理了医保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其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可在居住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十二、申请办理了特殊疾病资格的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特殊疾病,医保可报销多少?申请办理了医保特殊疾病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的特病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特病病种
门槛费(起付线)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支付
备注报销比例
特病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其中重度前列腺增生全年门诊支付限额为1000元。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一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440元/次三级医院:880元/次
50万元肾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其他特病
3.2万元第二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二)城镇失业人员;(三)用人单位,但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每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由个人自愿选择档次参保。一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二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1%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具体标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公布。三、个人参保人员凭哪些资料、到哪里去办理参保?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可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辖区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四、个人参保人员应在什么时候缴费?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五、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有几种缴费办法?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继续缴纳),也可按年缴纳。六、个人参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日后新参保的,设医保待遇等待期12个月。即:参保人员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后,从第13个月的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转成为个人身份参保,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从缴费次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七、个人参保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对中断缴费的,从其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补缴欠费金额按再次缴费时的缴费标准计算。八、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几类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一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其与单位职工医保的特殊疾病报销比例及限额与医保待遇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医保待遇部分)。九、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一档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账户,但其住院医保待遇,与单位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待遇部分)。十、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到哪些医疗保险待遇?二档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可享受到与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十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划入的?(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划入;(4)退休人员,缴费期内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划入,缴费期满后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十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病种的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二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21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其病种与医保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是一致的。十三、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二档参保人员住院后,其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一致。第三部分:就医结算一、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医院就医?(一)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在全市所有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在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即时结算。(二)参保人员在本区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三)参保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诊的,应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参保职工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单位在职工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个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则在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四)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市外异地安置或单位长期派驻市外工作的职工,应由本人申请,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在当地确定3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各1所。(五)对在市内非参保地居住或单位长期派驻市内非参保地工作的,应由本人申请,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同意后,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1所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其发生的医保费用由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二、参保职工市内看病就医后怎样报销医疗费用?市内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就医证)在定点服务机构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三、参保职工市外看病就医后怎样报销医疗费用?市外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当地已与我市建立了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如当地未与我市建立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先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需跨年度住医院的,应要求医院在当年12月31日对当年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以利于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报账所需的资料: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收据)原件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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