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医学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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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医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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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哪一间学校好?
本文来源:天才网
发布日期: 22:20:00
千万不要来广东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阿,我就是在这间烂的不得了学校读。那些老师不负责任,整天都用毕业证凶你,如果你不服他就说你不要毕业了或者扣你学分。还有下一些不平等条例,出去找工作更加不负责任,他只说找对口的,不管我们做什么职位。问他们问题什么都不知道,随便应付!平时考试不是看你的实力,你要求他,哄他开心。不要不给面子他阿。好像抛个身出去做那样。我见过我们老师搞学生阿,整天就抱着那个学生坐大腿、摸摸背,还经常跑去女生宿舍都不敲门就进来。那些老师讲粗口还比外人厉害阿!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没什么,你就去吧!当没看过好了.广东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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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学院隶属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业务归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管理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技能鉴定所三家直属单位。学院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的教育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1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57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1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由招生学校牵头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负责人为组长,合作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1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如自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50人,  第十六条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50人。  第十七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合作企业(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招生的现代学徒制专业为康复治疗技术,招生计划为50人。  第十八条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1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类型为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4.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报考考生必须符合所对应的专业和具备相应的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  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注: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B级及以上等级。  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协会的单证员、跟单员)和上岗位证(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上岗证)不视为中级技能证。1第六章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综合文化考试的笔试全省统一于4月18日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综合考试成绩满分200分。  2.4月18日下午,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相关测评。综合素质测评(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统一于4月18日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  2.4月19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第二十一条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具体考核标准及免技能证书实施办法见我校自主招生简章。  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审核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学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二条所有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参加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所有考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均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第二十三条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1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第二十六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进行审批。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报考我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1第八章现代学徒制  第二十八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及合作企业。专业名称:康复治疗技术;合作企业: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网站:。  第二十九条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一)除《计算机应用基础》、《人体解剖与生理学》、《针灸推拿治疗技术》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课外,其它课程均安排在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学校(教学点)授课。  (二)公共必修课:采用现场教学+远程教学的方式进行。  (三)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中的《人体解剖与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要》、《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与药膳食疗技术》、《生化营养与健康》、《常见疾病养生保健学》、《康复治疗技术》、《养生经典选读》等课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完成。  (四)《经络腧穴学》、《运动养生》、《音乐治疗技术》、《针灸推拿治疗技术》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带教师傅共同完成。  (五)顶岗实践共500课时,每个学期由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不低于100学时的在岗培训,由公司的带教师傅组织实施。  (六)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实践带教师傅联合理论教学老师制定统一标准进行评定。  (七)《中药与药膳食疗技术》、《常见疾病养生保健学》两门课程将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要求,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专任教师联合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带教师傅、员工共同开发。  (八)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康复医学等专业背景的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两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带教师傅:专科毕业工作经验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  第三十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所有学生均安排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学校住宿,不收取住宿费用。  第三十一条现代学徒制录取考核方法按生源类型分别参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1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后,不给予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1第十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四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院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五条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六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七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1第十一章考试收费标准  第三十八条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1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考试总分位居前茅的新生,具体为:各专业第一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第十三章相关事宜  第四十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四十一条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化妆品技术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1第十四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王静波、何兴锋  监督电话:020-854893  传真:020-  电子邮箱:  第四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4882  传真:020-  电子邮箱:zsb@  学校网址:  自主招生网址:1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高三网小编推荐你继续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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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我院及下属单位拟聘用余丽玲等33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未署真实姓名与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日至18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监察室、人事处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及电话:
监察室何老师020-
人事处吴老师/李老师/杨老师02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rbrygs/95.html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医疗器械学院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专任教师
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3:中医保健学院专任教师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5:食品学院餐饮食品安全专业专任教师
烹饪与营养教育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6:国际交流学院专任教师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7:国际交流学院专任教师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8:化妆品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设计艺术学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8:化妆品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设计艺术学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9:化妆品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戏剧影视美术专业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1:基础部体育老师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2: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3:电教信息中心电教管理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4: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管理员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5:二级学院辅导员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5:二级学院辅导员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6:二级学院辅导员2
研究生(硕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6:二级学院辅导员2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6:二级学院辅导员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6:二级学院辅导员2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7:国际交流学院辅导员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7:国际交流学院辅导员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8:管理学院、化妆品学院、软件学院教学秘书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18:管理学院、化妆品学院、软件学院教学秘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20:财务处会计员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A21:招生就业处自主招生招录员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研究生(硕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2:制药系专任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研究生(硕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4:医学护理系专任教师
研究生(硕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5:食品化妆品系专任教师
研究生(硕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6:电教图书信息中心机房维护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本科 (学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7:实习指导教师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本科 (学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7:实习指导教师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 (学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8:学生管理教师
化学(师范)
本科 (学士)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B8:学生管理教师
本科 (学士)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C1:职业技能鉴定所国际粤港澳合作管理员
生物科学(师范)
本科 (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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