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体会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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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15:08:1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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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  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对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对加快培养适应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新型农民,构建农业“两区”和农业公共服务建设所需的农村技能型人材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实用技术和农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浙农科发《2011》12号文件精神,提出《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特此上报,请予申核。  附件: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浙农科发〔2011〕12号《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创新培训方式,以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为目标,围绕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人员、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短期实用人才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及培训内容  结合本县实际,2011年阳光工程项目主要对以下三类人员进行培训:  (一)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包括化肥农药经销员(农作物植保员)、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等。  (二)农机服务人员。包括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等。  (三)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人员。  三、培训任务及补助标准  2011年,全县计划培训阳光工程学员1000人(见附件1)。其中: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430人、农机服务人员140人、农业经营管理人员430人。培训经费补助标准600元/人。  四、培训总体安排  (一)确定培训机构。根据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由培训机构自主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培训类别、申报单位的条件等,经专家初审确定磐安县农广校、磐安县农机管理站等2家单位为2011年磐安县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机构。  (二)确定培训专业及名额。各培训机构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及任务数见附件2。  (三)成立培训讲师团,编制培训教材。从农业局技术骨干中优选27名(见表4)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为阳光工程培训讲师团,各培训机构对新型农民培训教材根据现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整编,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教材有《农业法律法规》、《安全农产品生产管理与监督》、《农业经营管理》、《茶叶栽培技术》、《蔬菜栽培技术》、《农机手操作技术及修理知识》、《农作物植保员培训知识》等,按专业人手一册。  (四)培训时间及要求。根据省阳光办实施方案要求从日开始培训到12月20日结束;短期技能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7天(理论培训3―5天,实践指导2―4天)。  五、培训实施措施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农民信箱、磐安农业信息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实施阳光工程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家喻户晓的农业科技培训氛围,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培训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和经济支撑。  (二)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阳光工程监管机构(县农业局)结合各培训机构类别,把培训专业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权责统一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定点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阳光工程监管机构(县农业局)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多形式的教研考察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实践水平。  (四)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各培训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1.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各培训机构要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尽快编制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和实践工作,严格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学时数、切实把教学内容落到实处。  2.  落实学员管理制度。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通过学员选举产生班长或小组组长,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整个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3.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为提高培训质量,对阳光工程培训各专业可进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理论和实操二者都合格者发给职业技能证书。对不进行技能鉴定的学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4.  培训档案管理。档案是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阳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到阳光工程培训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齐全,各任课教师要有教学日志,每个教学班的班长要负责写班志,并将这两份材料放入档案中。  (五)项目监督管理。根据阳光工程的培训要求,建立四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监管。  1.公示制度。阳光工程监管机构及时向农民公布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等内容。  2.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  3.台账登记制度。培训台账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详见附件3)。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财政派人检查核实验收,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挥学员对培训情况的监督作用,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对未按培训规范开展培训的要出具整改通知,督促培训机构进行整改补训;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按要求落实培训经费,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各地自行安排的农民培训任务,要与部、省下达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明确区分,以利于各级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二)创新培训形式。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用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跟踪服务等方式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加强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沟通协调,鼓励和引导受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今年承担省级培训计划和创业农民培训计划的项目县,要重点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阳光工程培训机制,由他们组织培训人员、提出培训内容和时间,由培训学校组织实施,促进技能培训与生产应用相结合。其它各项目县也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年)》要求,对今年涉及食品安全的阳光工程培训专业,要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生产标准、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培训内容。  (三)加强培训管理。各地要依据培训机构工作进展情况,对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培训质量不高、项目管理混乱的培训机构,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确保培训任务和资金向积极性高、培训质量好的机构集中。对于因动态管理需要调整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的,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为了加强阳光工程管理,省阳光办将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各地也要及时对基层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促进项目落实和管理规范。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全面检查,认真查找管理漏洞,深入分析原因,强化监管措施,确保阳光工程培训取得实效。  要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对培训单位收费的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禁止将资金先行切块拨付到相关部门。  (四)重视师资培养。阳光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关系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选聘专业水平高、熟悉农民需求、培训经验丰富的教师充实到教学培训一线,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开展师资培训。  (五)加强典型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大阳光工程工作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当地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附件:1.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表  2.磐安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3.磐安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  4.磐安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讲师团名单  
磐安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表
农机具修理员
磐安县农机管理站
化肥农药经销员
磐安县农广校
蔬菜园艺工
磐安县农广校
果桑茶园艺工
磐安县农广校
农村财务监督管理
磐安县农广校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
磐安县农广校
磐安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报送单位:磐安县农业局&&&&&&&&&&&&&&&&&&&&&&&&&&&&&&&&&&&&&&&&&&&&&&&&&&&&&&& &日期:
项目县序号
项目县名称
培训机构序号
培训机构信息
任务数量(人)
补助标准(元)
磐安县农业局
名称:磐安县农机管理站地址:县城根溪一路1号法人代表:卢银传联系方式:3
1:农机具修理
名称:磐安县农广校地址:县城东溪街13号法人代表:张方荣联系方式:2
1:农作物植保员
2:蔬菜园艺工
3:果桑茶园艺工
4: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
5: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人员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注:培训序号按全省培训机构统一排序,最后一个培训机构序号应与本省培训机构总数相同。  
附件3  磐安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建账时间: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班主任教师签字: 附件4
2011年磐安县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讲师团名单
110信息中心
畜牧兽医局
高级畜牧师
畜牧兽医局
畜牧兽医局
高级兽医师
食用菌研究所
畜牧兽医局
高级兽医师发布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文件要求和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培训原则  (一)自愿自主选择,免费参加培训。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 技能培训为主,学历教育为辅。顺应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和需求,以提高退役士兵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重点抓好就业市场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培养,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二、教育培训对象  2013年度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及选择自谋职业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以下类型之一的,不予批准参加教育培训: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被判刑的;退役后不按规定到市民政局报到的;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三、教育培训模式  (一)短期技能培训模式  1.江山市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应于2013年11月下旬,将拟培训专业,收费标准报市民政局优抚科。  2.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讨共同确定培训科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培训科目的承训学校,同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3.退役士兵报到时,向市民政局报名申请参加教育培训并填报志愿。市民政局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请人参训资格的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江山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承训学校根据《江山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志愿书及时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5.教育培训对象在经认定的承训学校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培训时间为3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实习培训2个月。  (二)在岗培训模式  江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由市工商联负责将企业招生计划报市民政局。根据退伍军人报到时所填的就业意向,退伍军人与企业签订委托培训合同。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费用参照短期技能培训招标价。企业要根据退役士兵的就业意向,适时组织退役士兵在岗培训,确保就业率达到100%。培训完成后,根据双方意愿签定就业协议。  四、短期培训管理  (一)在校管理  1.分班。对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原则上按专业单独编班,配备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的对象由学校按专业统一编班。  2.日常管理。对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遵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校也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3.思想政治教育。学校要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生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生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生珍惜机会,勤奋学习。  4.奖惩。学校可设立退役士兵培训奖励基金,奖励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退役士兵学生。对拒不服从管理或中途退出培训的退役士兵,作出相应处理。  (二)教学管理  1.课程安排。要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立足社会需要,结合退役士兵学生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教学计划和大纲,重点传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和技能。  2.学习安排。学校要把教学活动和生产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实训实操,提高退役士兵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安排退役士兵学生实习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培训时间的三分之二。  3.考核发证。退役士兵学生学完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放毕业证书,并积极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就业服务  (一)面向社会需求,积极推荐就业。学校应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推荐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明确责任,加强对就业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帮助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  (二)开展校企合作,实现培训就业。建立并完善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学校要拓展渠道,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根据企业需求设置专业和课时,采取订单、定向培训方式,积极为企业培训急需人才。学校、学员以及企业三方共同签订《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意向书》,明确学员培训和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为学员提供实习场所,指导学员实训实操,安排学员顶岗实习,优先接收安置符合条件的学员,实现退役士兵学员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学员稳定就业。  (三)搭建就业平台,创造就业机会。市人力社保局,要依托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为退役士兵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退役士兵尽早实现就业。  六、经费保障  (一)使用范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资格考试)费、生活补助费等。  (二)费用标准。按照委托培训协议的价格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根据培训时间和人数由市安置办负责发放。  (三)资金保障。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所需经费由列入财政预算。  (四)资金划拨。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杂费、技能鉴定(资格考试)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参加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实际人数、培训阶段、学习效果、就业情况等因素实施绩效考评,采取分阶段、分比例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定点教育培训机构。  (五)资金监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绩效评价、强化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市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对定点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做好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人数预测、入学报名、档案接转,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经费核拨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和就业服务。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确保当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深入调查摸底,预测退役士兵参训人数;招生报名工作纵向衔接、横向对接,考核检查及时到位,有序组织实施培训,科学合理制订计划,保证培训质量;建立和管理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和信息网站,拓宽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渠道。  市人力社保局、工商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教学管理、考试考核、鉴定、发证及就业推荐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经费的安排和管理,确保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教育培训资金安排及时足额到位,资金补助达到规定标准,经费拨付符合程序,经费管理严格规范。  承训学校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实施主体。应按照民政部门分配的人数及专业合理分班或接收插班生员;做好培训对象的报到、编班、学习、生活、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学业;培训应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合理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按照规定的时间、课时授课,确保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在校培训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按规定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结合培训专业,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就业。  江山市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日来凤县农业信息网欢迎您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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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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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2010年阳光工程培训内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阳光工程项目监管形式,从项目申报、指导督促、检查验收、奖惩考核、结果反馈等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管,从而使农民得到实惠。按照省阳光办&谁推荐、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建全了七项制度,全面加强阳光工程监管。
我校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我校的实际条件,申报了乡村旅游和村镇建筑工匠两个专业,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培训适用人才,最大限度地挖掘产业潜力,从而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使村域经济得到提升,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技能水平。
为了更好的完成阳光工程,同时让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我校对培训过程中进行以下管理。
在培训过程中进行公示,接受百姓监督
在培训场地设立公示牌醒目公示承担阳光工程的培训机构名称安康泓星科技计算机学校、培训任务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深入了解阳光工程,亲身体验惠民政策、培训时限为15天,采用零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在培训过程中遵守三堂课和月制度原则,接受政府检查
三堂课制度即县阳光办要上好开班第一堂课,中间抽查一堂课和参加结束班考试一堂课。
培训开班之前我们将提前向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告知阳光办我们所要开的培训专业,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周期,培训人数的基本情况。并请求在开班的第一节课能到现场指导检查。在培训过程中我们随时接受阳光办工作人员的抽查,如果查出有不足的地方,我们及时做好调整和改正。
在结束培训时,对于考试我们也将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结课申请,并接受监督考试。
及时做好上报资料
对于乡村旅游和乡镇建筑工匠专业,我们将培训进度和培训人员资料及时上报给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备案。以便阳光办能及时掌握我校的培训情况。&&&&真实完善培训学员资料
我们在培训完成后,将培训教学计划、教案、培训场景照片、培训教材,三堂课抽查记录,学员台帐及学员资料整理好,做好主管部门检查的准备。
----国家部委网站----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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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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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省、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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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
----州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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