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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学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数学试卷 Word版含解析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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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霍桥镇中心中学 -
学校名称:扬州市邗江区霍桥镇中心中学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所属地区:扬州市所属行业:文化教育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霍桥镇文汇路
范围:九年,培养幼儿教师,勤工俭学等
县市:邗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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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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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邗江区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邗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区委接受反馈意见后,立即逐条对照、逐项分解、逐一分析,从严从实从紧抓好问题整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全力以赴开展整改工作
  1、严肃认真对待,迅速部署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迅速召开常委会和领导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组的各项要求上来。区委常委会认为,这次巡视工作是省委对邗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邗江工作的一次系统指导,省委巡视组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都非常强。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邗江实际,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区委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区委常委担任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共同参与;各镇(街道、园区)也参照区委同步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同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任务计划表,实行挂图作战,限时整改到位。
  2、逐项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措施。深入研究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扬邗委办〔2015〕53号)、《省委第五巡视组整改工作方案》(扬邗委办〔2015〕55号),将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细分为35项任务,制定了11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各专项小组依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扎实组织推进。
  3、突出问题导向,强力督查推进。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时间节点,先后开展了3轮督查,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2次会商。各专项小组分别召开过堂会,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整改细节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落实不力、进度落后的及时予以督查和提醒。
  4、坚持顶真较真,完成交办事项。省委巡视组共移交我区重点信访件11件,一般信访件20件。区委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区纪委直接研究部署、查点办理情况、督查办理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骨干力量,一着不让地推进办理工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逐件登记、严格交接,及时督办、对账销号;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对调查不清、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把审核报结关,坚持查办责任到人,必须经调查人、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级签字确认后方可提请报结。对需进一步深查的线索交由案管部门管理。目前,所有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转立案1件,诫勉谈话5人。
  5、着眼常态长效,推动建章立制。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逐一追踪问效、逐一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着力构建自我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力求更准更深地发现问题,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动真碰硬、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区委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实招不多,责任传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够。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要求。制定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了党委主体责任8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3条、纪检组织监督责任6条,同时配套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办法》和《问责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明确对34种情形进行约谈或问责。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征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年度议题,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2015年12月,召开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汇报会,分别听取了区四套班子及班子成员相关情况汇报。严格落实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制定邗江区&十三五&规划,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列为&十三五&期间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由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对各镇(街道、园区)、机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考核中进行&双报告&,明确凡是党风廉政建设不达标的,一律不参加评优评先。同时,我们将对2016年度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所占考核权重。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按要求与区四套班子成员、镇(街道、园区)、机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与98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区四套班子成员、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普遍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四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及时组织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每年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警钟长鸣,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关于主要领导牵头主抓不多,主动履职不够,班子其他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一是进一步重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区委常委会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作出的&六个带头、六个在前、六个绝不&的公开承诺,努力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明确规定区四套班子成员、各地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均要结合分管联系部门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细化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按照&五可&要求细化量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每月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月度督查通报。三是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了对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将&三公&问题列为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去年12月下旬,区委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剖析了不严不实问题,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对照所列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逐一过堂销号,切实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关于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弱化,抓工作被动应付。
  一是压实基层党(工)委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的定责和履责报告制度。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乡镇和机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阶段正结合各单位实际,分别制定2016年度个性化责任书。各地各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强化访察手段和访察结果的运用。常态化开展访察工作,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约谈或启动问责。2015年先后对运管处、城管局、环保局等3个单位实施专项访察,对槐泗镇、西湖镇、蒋王街道、水利局、物价局等5个单位开展常规访察,本月初专题召开全区访察汇报会,通过&一把手&汇报、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公示、当面点评和现场质询等,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4、关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严,对腐败案件查处不及时,对不正之风制止不力,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一是立足抓早抓小,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监督。拓宽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渠道,积极发挥&三员一网&、党建督导室、12380举报网站作用,广泛收集监督信息,准确了解党员干部真实表现。出台《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暂行办法》,2015年,共梳理排查有价值问题线索98条,成案66件,占全年立案数的52.8%。实行涉纪初信初访&零暂存&制度,对信访了结的党员干部一律在结案前实施提醒谈话,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实施提醒谈话41人次,其中党政&一把手&11人。二是加大执纪查案力度。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切实加强腐败案件的查处,坚决做到严肃处理、快查快结。2015年,我区共新立案件125件,其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2人。三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开展纪检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从2个增加到4个,办案人数从6人增加到11人,新选派36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力量。四是在全区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均参与学习研讨。
  5、关于一些部门和园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主责不足,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一是加大分工兼职清理力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下发《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清理分工兼职工作和月度通报特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16个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清理分工兼职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管理。每个月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在纪检系统内通报,对履职不力、纪律规矩执行不到位的,根据《邗江区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办法》实行提醒、预警、诫勉三级约谈,2015年已对28家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提醒,对3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约谈。出台《邗江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确保&打铁自身硬&。三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守纪模范、争做执纪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开设了一系列业务培训轮训活动,敦促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追求&高线&、守住&底线&。
  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敏感性,执行政策存在&搞变通&现象。有的干部党性原则、纪律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强,执行纪律标准不高,存在&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一些园区、乡镇在土地征用和出让方面搞&以租代征&。
  一是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纪律观念。认真执行政治学习制度,制定党委党组会议学习计划,突出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级方针政策和廉政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二是刚性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修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健全重大决策社会公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加强三直接领域廉政防控制度建设,固化流程、堵塞漏洞,提高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成效。扩大制度廉洁性评估范围,对涉及民生重点事项、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直接接触工程建设等环节的政府文件,出台前都组织专家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廉政风险整改不到位不允许进入发文程序。从2016年开始,每年按照项目化、条目式的要求,制定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集体、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政府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分工、履责要求,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对账,确保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点。三是认真核查纠正相关突出问题。下发《关于开展以租代征、闲置土地专项清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以租代征&情况专项调查,对清查出的&以租代征&地块建立专项整改台账。按照区财政补助与乡镇筹资结合的思路,根据地块面积、化解难度排出转征计划,分年度安排进保资金和征地费用,逐步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通过几年努力彻底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7、关于邗江、维扬两区合并后,两区干部尚未形成凝心聚力、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少数部门干部相处不融洽,有搞&小圈子&现象。
  一是妥善推进制度整合。注重研究整合既符合上级政策,又契合区情实际的干部人事政策制度,目前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正在逐步重新制定。在干部调整、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既注重坚持标准、德才优先,又注重统筹安排、兼顾平衡,在去年11月份的人事调整和优秀基层干部评选活动中,进一步贯彻了这一原则。下一步,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继续努力做到让老邗江和原维扬的干部感到没有厚此薄彼,树立加快融合的导向。二是着力提振干部信心。面对区划调整后干部资源富集、部门职数超配严重的问题,想方设法通过干部到龄&转非&、加大交流、免去多岗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干部,尽量腾出岗位给干部有提升的机会。三是继续加强思想情感融合。区划调整后,以&合心、合力、合拍&为目标,开展了&同心同德、创新创优、再创辉煌&、&争做优秀基层干部&等主题活动。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部门座谈会、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等活动,让全区干部知区情、增感情、强责任,增强共建共享新邗江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实现思想上和情感上的融合。四是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处理。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访察工作,对反映存在干部相处不融洽、有搞&小圈子&现象的部门单位,及时介入、掌握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了提醒谈话,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予以了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准则》、《条例》开展专题教育,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营造勤廉履职氛围。
  (二)廉洁纪律方面
  8、关于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职务搞权钱交易;有的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私利,收受巨额贿赂。
  一是分批次组织领导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举办&文化名人讲廉洁&系列专题讲座、勤廉建设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现阶段进一步做好相关线索的排查收集工作,实现线索报告、移送、处置全程留痕,一经发现权钱交易问题,立即从严从快查处。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土地出让、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拆迁补偿等关键环节,严肃执纪,去年对违章用地问题立案19件、查处21人。三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将政府投资纳入预算管理,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覆盖面,提高工程项目资金直接支付比例,减少政府工程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降低资金风险。开发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管理软件,今年试点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由人控到机控,使资金的安排拨付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减少人为的自由裁量权。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暗箱操作,通过虚假挂拍程序将巨额土地出让金给私人企业,导致国有资金严重流失,潜藏巨大廉政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全市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土地招拍挂,认真执行&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土地阳光出让&十六字&方针,按照市区&一个市场&的原则,所有商业经营性地块全部在市级土地交易市场规范出让,所有工业用地项目全部由市级层面审批供地。二是严格执行国办发〔号和扬邗政发〔2013〕44号文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使用土地出让金,把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返还减免土地出让金的行为。近期,将组织国土、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去年以来各镇(街道、园区)土地出让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三是印制了《国土资源管理文件汇编》,结合月度城建会、土地执法等工作,进一步重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招拍挂政策。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打招呼谋私利。有的帮助亲属承揽保险或吸储业务,使其获得高薪收入。有的暗中支持亲属办公司、开酒店茶楼,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的本人调到哪里任职,其亲属的生意就跟到哪里。
  迅速核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给家属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发送了提醒函。全面开展信访监督,加强相关线索的排查和管理,目前我区未收到此类问题的举报。2015年,我区共开展相关信访监督41人次,其中部门&一把手&1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20人,有4人因为信访问题暂缓提拔。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通过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私设私分&小金库&。
  一是实施新一轮&小金库&清理整顿工作。对2013年以来&小金库&及公款私存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2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4个镇(街道)进行了财务检查,对100多家部门单位的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今年,将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内部检查与举报督查相结合,拟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检查,扩大检查面和检查内容。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撤销单位银行账户,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单位收支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进行,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严控单位授权支付和现金使用额度,截止去年11月底这项改革基本完成,撤销单位银行账户212个,133家单位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使用,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进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纳入预算管理,铲除&小金库&生存的土壤。三是重申相关规定要求。召开了两次全区严肃财经纪律专题会议,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学习财经法规,严明财经纪律,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
  12、关于有的基层单位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有的私分公款。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下发《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原则上对个人账户转账限于对本单位职工的收付行为,对转个人账户资金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转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审批表》,报财政部门备案。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组织财政所所长、会计站站长进行辅导培训,要求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对具备条件的组级财务也纳入村账镇管的范围,从而进一步规范基层财务行为。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委农工办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线索进行梳理、核实,查证属实的及时移交查处,对涉及公款私存的3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
  13、关于有的村干部通过虚报项目套取补偿资金,部分被个人贪污,存在&村官巨贪&的现象。
  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扬州市邗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对村级财务管理和日常现金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园区)&三资&管理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重点关注&三资&台账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监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和规范运营等情况,每个季度进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完善内审机制,对各村的财务状况确保每两年进行一次轮审并公开审计结果,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规范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由区财政局负责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资金管理规范工作,聘请专业监督员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财政扶持项目资金被挪作他用。三是查堵&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在今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对&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提档升级,及时更新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平台的数据、图片和影像资料,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申请、盘点、登记、租赁、发包、维护、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跟踪。
  14、关于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有的开发区自设各种奖项多达数十种。
  一是对滥发奖金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由区人社、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自定津补贴和奖金慰问金发放问题自查自纠。经过排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自定津补贴和奖金慰问金发放方面,主要存在以考核、加班、福利等名义发放补助补贴,有少数单位发放加班补助、下乡检查误餐补助、创建补助。目前人社、财政部门正在逐家审核、逐项认定,并形成整改方案和建议。二是责成高新区、维扬开发区抓好奖金发放项目清查和问题梳理整改工作,要求各园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超规定标准和范围的项目一律取消。区委区政府正组织调研,对园区考核奖励事项进行规范。三是统一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单位部门津补贴发放一律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授权发放为准。四是加强教育引导,利用清风邗城公众微信号、廉政网站、短信等平台开展多形式的提醒。抓住传统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遵守八项规定的自觉意识。
  15-1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在开发区和园区领取奖金,数额较大。一些机关部门违规收受开发区&慰问金&。
  一是督促各园区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各开发区和园区奖金、&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发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着手进行规范。二是加紧研究制定相关意见,结合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中央和省有关规范津贴补贴的制度规定。三是对机关部门全部实行预算管理,并足额保障各单位的办公经费。
  17、关于开发区、乡镇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基本未扣缴。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下发《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税法规定,根据地税部门要求正确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按月足额扣缴所属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从2015年12月份起,通过工资统发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二是加强政策辅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同时加强了个人所得税扣缴日常工作的管理。三是严格督促检查。今年3月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园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组织纪律方面
  1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部分项目缺少充分论证,征求意见不够广泛,导致决策失误。
  一是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已汇编《依法行政与科学民主决策学习手册》,进一步细化明确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科学编制区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程序流程图,把决策前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过程作为决策必经程序。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协调配合区人大做好年度专项工作报告的听取审议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询问、2-3次执法检查,每季度组织1-2次专题视察,近期,区人大对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积极支持区政协做好年度政风行风监督工作,每年选取2-3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每季度组织1-2次专题视察,近期,区政协对区经信委、教育局等部门进行了民主评议。
  19、关于兴建村级标准化厂房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及&万顷良田&项目等搞&一刀切&,或引发诸多矛盾,或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一是对村级标准化厂房出租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个别乡镇因为区位交通、产业基础等原因,存在空置率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帮助乡镇研究招商方案,积极招引与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相契合的配套项目,提升标准化厂房收益率,增强村级集体持续&造血&功能。二是构建完善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的资金投入模式,重点强化区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镇、村以及企业单位投入标准化厂房项目,缓解地方财政负担。进一步落实村级标准化厂房项目税收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物业项目实施税收返还,切实减轻基层村集体负担。三是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监督体系,定期督查村级标准化厂房建设的进度与质量,经实地检查审核后,明确财政奖补对象和标准,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因需而供、用在实处。四是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项目所在镇总体规划划定民房控制区、非控制区,对控制区实行预安置,非控制区实行修缮和插建,化解社会矛盾。
  20、关于一些项目盲目决策,不能按期推进,导致大量土地闲置。
  一是对全区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进行清查摸底。从摸排情况来看,我区项目推进土地利用总体情况较好,少数项目因为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对于个别闲置土地的项目,目前正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逐宗制定专门处置方案。2015年已结合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对4宗闲置土地进行了清理。二是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利用工业企业分类管理结果,建立三类企业正常退出机制,通过&低出高进&、&腾笼换鸟&等方式引导优质项目落户。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闲置及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相挂钩的机制,除重大项目外,全部通过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用地满足用地需求,确保存量闲置土地供应比不低于45%。三是持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区级:争创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区;镇级:争创市、区两级土地执法模范镇;村级:争创全区耕地保护示范村),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非法占地(以租代征)和闲置浪费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21、关于存在用人失察现象。干部选任前多方面听取意见不够,个别把关不严,用人失察。个别敏感人员提拔任用时,考察推荐工作不够严谨,引发干部群众议论。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照《关于对&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开展了一轮自查,截止目前,我区没有受到撤职以上处分且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以前的新提拔人员。今后在人事调整中,将更加注重加强组织把关作用,认真执行选任程序,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后的跟踪教育管理。二是加强干部选任把关力度。坚持职数凡提必审、档案凡提必查、信访凡提必核、廉洁凡提必听,深入推进&反向式定规矩、否决项管程序、全过程建档案&干部工作重点项目。在去年11月份的人事调整中,对所有新提拔人员个人档案进行了审核,就拟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征求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有1名同志因有廉政问题反映暂缓提拔使用。三是从严把关敏感群体。在人事调整时强化对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拟提拔、破格提拔等&敏感群体&的审核,坚持提名从慎、把关从严、考察从细的原则,严格履行向上报批程序。在11月份的人事调整中,涉及1名现任区领导的近亲属提拔使用,及时提请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备。四是扎实推进察访研判工作。安排组工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察访,综合&把脉&班子,常态&体检&干部,去年11月份至今,组织部已对6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察访。在目前开展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年终考评中,增加了&分口领导评鉴推荐&的内容,由分管区领导对分工部门的干部,提出评价情况和使用意见。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组织部长主动约谈工作,与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和部门&一把手&谈话,深入了解班子和干部。
  22、关于违规进人现象依然存在。区机关部门在使用行政附属编制进人时,没有建立公开择优选拔机制,少数领导干部经此通道安插亲属子女进入党政机关混岗使用。
  一是开展违规用人、混岗混编情况的检查处理。去年11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已对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进行了自查。下一步,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将结合自查情况,对违反编制外用工规定的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对现有行政附属编制人员严格实行&退一减一&,自然减员直至全部消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务员、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录制度,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严禁擅自违规录用自用人员。三是加强非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任职管理。坚持股级干部职数预审制度,明确对2006年以后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担任正股职干部,对于机关部门没有经过公开招考具有事业或公务员正式编制的人员一律不得提拔为副科职干部。基层单位涉及非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任职,凡未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干部调整方案一律无效。
  23、关于不少乡镇和开发区随意大量使用编外人员,加重财政负担。
  一是重申编外人员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新进人员情况进行研究,确因工作需要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不符合规定程序进人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各镇(街道、园区)从2014年6月至今,因清退、退休和辞职等原因减少69人。结合公车改革工作中有关司勤人员的分流安置要求,进一步削减相关人员数量。二是严格审核各单位人员经费,区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对编外人员不予安排财政经费。
  24、关于少数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一是加大对区管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的力度。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对。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2015年,有1名同志因个人财产填报不实被取消提拔资格。目前,正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因私护照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漏报、瞒报的干部,将在2016年布置填报工作时进行提醒或处理。二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同步下发关爱提示单,在去年11月份的人事调整中,每位新提拔干部均人手发放一份关爱提示单,有4名同志漏填及时进行了提醒。今年将实行领导干部个人及其配偶&双签字&制度。三是探索扩大有关事项填报范围。目前,已经在槐泗镇推行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试点工作,将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范围。今年,将在总结试点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所有机关部门、镇(街道、园区)。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25、关于有的以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为名组织干部公款旅游。
  一是严格规范公务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公务活动的通知》,进一步重申《邗江区规范&三公&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和《关于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精神,实行外出公务活动审批报备程序,健全完善经费报销、成果报告、监督检查等相关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汇编公务接待、外出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对&三公&活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现象。二是展开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专项检查的通知》(扬邗委办电〔号),组织开展了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外出学习考察行为进行了自查,区纪委同步进行了抽查。三是严格予以问责。严肃问责借机公款旅游行为,对批准无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人员同样予以追责。
  26、关于有的给机关人员违规发放各种补助。
  一是贯彻落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公务员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管理以及省市区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规定。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财务制度、审批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工资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禁擅自出台或变通执行政策。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八项规定出台后发生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7、关于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利用党员冬训搞聚餐、发礼品。
  一是对近两年来全区冬训期间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发现部分镇、街道、园区冬训期间存在聚餐和发放礼品现象。区纪委已对涉及相关问题的3名村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的通知》,对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内容、开展形式、督查考核提出明确要求,把不发放礼品、不安排聚餐作为重要纪律予以强调。三是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在全区年度冬训实施意见中重申了相关纪律,突出学习教育在冬训活动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规定冬训工作的基本形式、主要流程,对冬训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在冬训工作巡查中,对遵纪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全面落实村(社区)招待费报销审批权上收至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的规定。要求各村(社区)每季度对餐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由区审计部门加大村级审计,审查是否有滥发奖金和其他非正常开支等问题。
  28、关于有的仍用公款购买大量购物卡和高档烟酒送礼。
  一是出台了《邗江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公开、核查工作。二是在部门&三公&经费账目检查中,重点对购买购物卡、代币券、烟酒等支出进行检查,同时对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购物卡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收集线索。三是对发现的一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9、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仍大手大脚,招待费和招商引资费用过高,且购买赠送礼品数额较大、频率较高。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建立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实行严格的预算编制管理,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严格遵守&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规定。按照不高于上年、务实从俭的要求,安排2016年全区招商经费和接待预算。二是严格票据管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加强对报销发票用途、金额的审核。加快制定出台公务卡管理制度,争取2016年底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从源头遏制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由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对&三公&经费账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对高档礼品、烟酒购买、招待费用进行了检查。制定了规范商务接待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招商引资接待程序、标准的管理,坚持节俭、务实、高效开展招商活动。
  30、关于有的片面追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显绩&,淡化民生、社会管理和党建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整优化绩效考核和机关目标管理体系,增加民生、社会管理、党建工作考核成绩权重。二是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加强&十三五&期间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工作的研究谋划,提高相关内容在规划纲要中的比重。在&十三五&发展目标体系中,增加文体设施人均面积、绿化覆盖率、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等民生指标,并作为刚性任务予以部署落实。
  31、关于有的项目建设追求集中轰动效应,一些还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敦促企业仓促开工。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甄别。对开工以后长期不建设的项目实行倒查,重点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开工项目,取消了嘉捷机场特种车的重大项目认定。二是加强项目开工管理。对于重大项目3个月之内不能通过市重大项目认定的,原则上不得组织开工。三是提升招商实效。合理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认真组织好各类小分队外出招商活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速引进产业链延伸、配套功能强的产业项目,对在手在谈的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从项目洽谈到签约落地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从招商源头把好项目建设关,确保招引一个、落地一个、建成一个。
  32、关于有的为了搞一些大型活动搞应景性改造、劳民伤财问题。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突出民生需求导向,建立民情民意征集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决策前的民意征集,科学论证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凡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必须由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上未确定的工程,一律不予实施。二是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执行区政府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审计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政府投资类工程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政府工程不得规避招投标手续、标底编制不得高于预算投入、工程增项不得高于投资总额10%的规定,全方位控减成本。对确定实施的政府投资类道路工程,做到科学规划统一实施,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原则,一次性规划建设到位,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管线多次建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审计监督贯彻项目实施全过程,即招标时的标底审查、重大项目实施中的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完毕后的决算审计,切实让项目建设特别是资金拨付在阳光下运行。竣工验收认真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由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四制&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预期成效等进行稽察,确保施工质量和成本控制。
  33、关于有的招商引资贪大求洋,层层加压,迫使一些基层不计成本,甚至搞虚假注册,花钱买外资。
  一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上,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项目审批报送材料清单的要求审批项目,做到所有项目审批合法、规范,并对所有审批项目建立了电子和纸质两种档案,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在外商投资企业监管上,按照国家要求,每年通知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需将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实通过年报系统填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34、关于少数干部懒政怠政,群众观念淡薄。一些干部存在&宁愿不做事,千万别出事&心态,遇事不敢担当、慢作为甚至不作为。
  一是坚持正面激励。继续开展&优秀基层干部&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的鲜明特质。日,召开了&优秀基层干部&表彰会议。注重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干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予以使用,先后提拔重用优秀基层干部17人。11月份的人事调整中新提拔8名优秀基层干部,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继续落实《关于加强全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围绕&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实施阳光关爱行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等10大类30项具措施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整治慵懒散、倡导勤廉干、提振精气神&的浓烈氛围。三是刚性执行制度。继续重视明察暗访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结果运用,对敷衍扯皮、在位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按照党纪政纪要求处理。2015年度已进行明察暗访2次,&网上民评&机关作风2次。
  35、关于有的对上级财政支持的民生项目怕担责,不愿接手。有的在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和审批等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甚至粗暴对待群众。
  一是进一步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整合活动资源,形成了党员干部下基层联系服务的网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以&三服务三促进&为抓手,持续深化&三下三联三交&、&两万两千&等活动。2015年9月份以来,围绕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走基层、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点,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二是即时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实施计划。继续完善民生项目&三公开三报告&制度,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信息手段,听取吸纳社会公众意见,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2584条,印发政务督查通报2期,开展网络图文直播3场。三是深化审批流程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运作机制和审批流程改革,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便民举措,进一步强化&九公开&服务和&六件制&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办事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惠及广大群众。三是加强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力度。召开了征收(拆迁)项目考核工作会议,围绕&招标比选、阳光公示、集体决策、抽样复核、全程留痕&的操作规程,逐一过堂,逐个考核,着重加强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关键点、风险点的问题排查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野蛮执法现象组织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邮政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8号邗江区政府614室(邮编225000);电子信箱:。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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