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做这些事 意味着什么 一个很有经验的司机者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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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白女生这么说的咱俩能不能不谈这些事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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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注意她的动态,如果有就是时候未到,第三,怕她喜欢的男朋友以后不喜欢她,第二,你在她的心中没有你的位置,是否喜欢别的男朋友,以后还有你第一,你的感觉她有没有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阿
如果不知道,证明你在她心中没有你的位置,准的
不用奋斗了,奋斗你未来的新女朋友吧,祝你成功
感情吗!慢慢来你太心急了别见面或唠嗑就说这事确实烦人、说的开心的在一起不只是为了谈在一起以后怎么样或说一些别的比如你感觉我怎么之类的。。傻孩子。。你还是很有戏的。。
少年别哭,站起来撸。
她能和你做朋友。但男女朋友就不想
你在疯狂点,因为他说“咱俩”而不是说你我的,
与其猜测不如直接问个清楚,语气语调表情还有环境大家都不知道,即使有个答案也不见得正确的。且行且珍惜
她喜欢你,但是她还有个更喜欢的人,你当备胎,千斤顶之类的
意思是不想和你谈恋爱.只做朋友…
被拒绝了呗
就是,拒绝你,不想和你谈,
什么意思阿
就是不接受嘛。
不会跟你相恋!
她不喜欢你
但是有不想失去你这个蓝颜
不想回答,也就是委婉的拒绝
心里有喜欢的人但是不想同时没有了你
她不喜欢你
做朋友挺好的
她是在拒绝你,
她是在拒绝你,
发好人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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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发生了对女性的不幸事件后,为何媒体报道会有总结「女性不要单独做某事」之类教训与经验的普遍现象?
自我保护是重要的,提醒安全是必要的。讨论是为了完善认识,提问是为了减少无知。女同胞们,你们可以多大程度上做到不单独出门、不单独坐电梯、不单独旅行、不单独上公厕 等等?以上都是警察提出过的善意的建议(分布于新闻报道中、安全防范贴士中……)。如果可以做到,一般陪伴你们的是谁?父母?爱人?男性朋友?男性亲人?女性闺蜜?……如果不能做到,在单独行动的情况下,对自身安全的警醒和担忧是否会束缚你的行动?是否因此而减少行动?怎样从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理学、性别研究、犯罪学、公共安全、法学等不同角度来看待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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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答挺好的,主要的意思应该就是这几句:安全建议是「有人出事了,大家当心,注意不要单独出行」。受害有罪是「有人出事了,都是她不好,谁让她单独出行」。这是有区别的。我在这个基础上再补充几点吧。1. 小心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如果受害者向警察、医生或其他人士寻求帮助,那么请勿「好心地」给出「安全建议」。即使这些建议在一般情况下无可厚非,但在受害者此时听起来,很有可能就是在怪罪自己,让她觉得都是自己的错,认为“你们肯定不会帮助我了,我还是别厚着脸皮给别人添麻烦了”。这时受害者需要的并不是建议和说教,而是医疗、法律、心理等方面的专业帮助,是安全感,是值得信任和愿意倾听的对象,甚至是活下去的勇气。要给这方面的安全建议也至少过一段时间,或者等到受害者从阴影中走出来,或者案子判了以后。反面典型:“我早就说过了,像你这样的女性不要单独出行,你看吧...” (你以前的建议很正确很高瞻远瞩,恭喜你,但请不要把你面前的活生生的受害者仅仅当做一个支持你观点的数据)“这次发生了这样的事,要吸取教训,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小心。”(你难道以为受害人经历了这样的事会不吸取教训吗?搞不好已经留下一辈子心理阴影了,这时候不需要你来再强化一下。受害人可能还处于惊魂不定的状态,你这时还提“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你知道这个设想对她而言有多恐怖吗?)“你们这些陪她来的姑娘们也听好了,要吸取她的教训,别以后跟她一样了。” (这简直有点在离间受害者和她的同伴了。本来她知道她们很支持自己的,现在可能就会怀疑她们会不会改变主意了,她们会不会把自己当做一个反面典型呢?就算要给出类似的建议也千万别当着受害人的面。)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情商低」,真的很低。当着受害者的面,多听,少说,要说也主要是专业帮助或精神支持。2. 性侵犯和其他暴力犯罪的一些区别:性侵犯属于暴力犯罪,但又跟其他暴力犯罪有些区别,这就导致在给出相关安全建议时需要格外谨慎。对于其他所有的暴力犯罪,应该没有正常人会认为受害者是自愿的甚至是享受过程的。但作为最恶劣的暴力犯罪之一的性侵犯,却有着「特殊待遇」:有不少人,甚至包括一些司法系统工作人员,都会怀疑「她难道不想吗?」「我怎么知道她真的拒绝了还是半推半就?」「她搞不好还有快感呢」... 在这种文化背景中,我们再去看那些非常普通的安全建议,似乎就能看出别的意思了:“年轻女性不要单独出行。(否则谁知道你是不是自愿送上门去的?)” 也许给出这条建议的人并没有括号里的意思,但在之前提到的那些认同强奸文化的人听来,很可能就加上了括号里那句的意思,强化了他们脑中的思维定式。而在受害者听来,可能每个人都在对自己强调后半句话。所以在一个充斥着对性侵犯的误解、曲解,荡妇羞辱和强奸文化非常流行的社会,一些看似很普通的安全建议也可能会被扭曲,甚至被变成个别人攻击受害者的武器。当然,这种局面也很难一下子改变,这些建议该给出的还是得给出,只是我们应该积极纠正一些误用和曲解这些安全建议的行为,而我们也应该考虑到那些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可能会对这些建议比较敏感,我们也应该给予理解,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补充。再强调一下:强奸等性侵犯是最恶劣的暴力犯罪之一,是对受害者身体和性自由权的践踏,对受害者的生理、心理都可能有极为严重的长期伤害。没有人会「主动被强奸」或「享受强奸」。3. 关于对男性的安全建议:我觉得对男性的安全建议确实不够,但更关键的是男性对安全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男人仗着的性别就觉得自己不会有事,很安全,为了展现自己的「男性气质」而表现地过分自信和冲动,到最后伤害了自己甚至也伤害了自己的家人朋友。我在
里曾经写过:虽然男性成为暴力犯罪受害者的概率远高于女性(2011年每1000名12岁以上男性中有25.4人成为暴力犯罪受害者,而女性只有19.8人),我们依然总是倾向于教导女性如何保护自己,而忽视其实也许更脆弱的男性。比如我们经常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20条忠告”之类的文章,男性在看到这些文章时往往就不会点进去看,虽然他们用得到这些忠告的可能性其实不低于女性。还有各类防身用具、各类防身术培训等针对的基本都是女性。不仅如此,“男性气质”甚至有些鼓励男性在遇到歹徒时应该与之搏斗,于是一些男性就很中二地想当回英雄,结果荣获达尔文奖。真正的英雄我们当然尊敬,但他们背后也有更多悲惨的例子。做英雄应该是可遇而不可求,值得尊敬但不能作为对任何人的要求。更何况,许多时候歹徒都是有武器、有人数优势的,这时候你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根本没什么区别。该逃命就逃命,该配合就配合,无论如何保命最重要。就算不是遇到犯罪这样的极端情况,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男人而掉以轻心盲目自信,什么“我是男人我怎么会迷路”,“我是男人我为什么要怕XXX”,“我是男人我才不要别人帮忙”的想法千万不要有,因为到时候不仅是装逼遭雷劈的问题,搞不好自己会成为蠢蠢的死法中的一个。在死神面前,男人女人都是人。所以各位男性朋友们,以后看到各类安全建议,哪怕是标题中写着「给女性的安全建议」,也点进去仔细看一下,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对男性也很有借鉴意义。男性(直男)被同性强奸的案例其实也很多,而受害者承受的伤害和二次伤害往往也非常严重,但报案率极低,也没有什么对应的法律。另外,男孩被性侵的几率其实是很高的,在一些国家甚至超过了女孩被性侵的比例。在中国,未成年男性和女性受性侵害的比例分别为4.8%和10.8%。所以对男孩的性教育也绝对不能忽视,男孩的家长也应该多长个心眼。
昨晚和基友
两人撸串喝酒,说到这个事情。正好收到学校通报
sexual assault (性侵犯)的email,我们一致觉得邮件里的措辞精确恰当,非常得体,打算在这里贴出来:Sexual assault is never the fault of the victim. While nothing is failsafe, here are some suggestions everyone may want to consider: - Make sure you have consent. Consent is a clear and freely given yes, not the absence of a no.- People who are incapacitated by alcohol or drugs cannot give consent.- Trust your instincts. If you feel uneasy or sense something is wrong, call for assistance.- Be active in supporting a safe and respectful community. If you see others engaging in disrespectful or inappropriate actions, speak up and get involved, or contact someone else to assist.翻译:性侵犯从来都不是受害者的过错。当然,在伤害造就之后再去补救已为时已晚,这里有一些所有人都应该认真考量的建议:请确保你获得了“同意”(在发生性关系之前)。“同意”是指明确的yes,不置可否不等于“同意”。喝多了或者嗨药嗨高了的人,其意见不视作真实意愿的表达(与他们发生性关系一定违法,即使获得了“同意”)。相信你的本能和直觉,只要你感觉了不舒服,请寻求帮助。为创造一个安全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如果看见别人做出了不适宜的失礼的举动,大声呼喊阻止这种行为,或者联系告知他人。在这封邮件里,开宗明义就指出了“性侵犯从来都不是受害者的过错”,这个明确的态度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的行文中,也没有仅仅把这一句话停留在一句口号上。一共4点建议,真正针对被害者的只有第三点,第一第二点其实是针对加害者的,第四点是针对所有人的。就算是第三点,也没有做出例如“不要穿暴露的衣服”或者“不要深夜一个人出行”等建议,而仅仅是反复告诫“任何时候都有说不的权利”。我当然承认,上述的这些建议,往往只对阻止熟人甚至男女朋友之间的“性侵犯”有用,对于处心积虑的强奸犯,他们并不在乎是否获得了“同意”。但我不以为缺失了“不要深夜一个人出行”等建议是学校的疏漏,其应该是经过反复考量的。有很多高票答案的逻辑我也赞同,“安全建议”和“受害者有罪”当然细究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但在实际的宣传中,这种有意无意的曲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所谓义务,就是做不到会受到相应惩罚。避免深夜出行,绝对不应该成为女性的义务,但类似于“女性应该XXXX“等表述,普通人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XXXX是女性的义务。即使后文用再多篇幅强调,伤害的发生不是受害者的过错,大众始终会保留一种不宣之于口的默契:谁叫她自己不注意呢?在性侵犯事件中,社会舆论和周围环境造成的二次伤害,例如slut blaming和对贞洁的指指点点,往往对当事人的伤害更为严重。而媒体所谓的”安全建议“,本身就可能是这些二次伤害的元凶之一。面临这个trade off,所以学校在邮件里面,宁愿选择放弃给出针对受害者的安全建议,也不留下任何”受害者有罪“的曲解和误会的空间。对于女性发生不幸的事件后,媒体更大的重心应该放在社区每个成员应该尽到的义务的讨论上。如果女性由于其性别而无法获得与男性同等的自由出行的权利,应该是社区每一个人以及政府的过错。
我不知道是具体什么事件导致了这个提问。我对几个流行答案有些许不同意见。在暴力事件发生之后,宣传「女性不要单独出行」等等,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至少字面上,这句话并非对事情的定性,更不是指责受害者防范不够,只是对其他人的提醒。但如果在具体宣传中,如果有人把这句话曲解为受害者有责任,这才是需要批评的。安全建议是「有人出事了,大家当心,注意不要单独出行」。受害有罪是「有人出事了,都是她不好,谁让她单独出行」。这是有区别的。问题中提到没有「男性/青少年不要单独出行」的建议……这不是我认知的情况。如果一个地方治安很差,暴力抢劫很多,会有人建议「不要单独出行」,不论男女老少。如果一个地方拐卖少年儿童比较猖獗,也会有人建议「青少年不要单独出行」。根据治安特点,对特别容易受害的人群做出针对性的安全建议,这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如果一个地方针对女性的犯罪事件尤其突出,特别提醒「女性不要单独外出」是正常的。这不是什么歧视。如果一个地方出现变态,专门攻击单眼皮,那就应该提醒单眼皮加大防范。我认同性侵犯大多由熟人实施,我认可「女性学会拒绝」是防范这些性侵的最有效途径。但这不等于街头陌生人实施的性侵犯就不需要防范。这个事情上能多一点安全都不是坏事。在当前社会文化背景中,通过性教育防止熟人作案是一个长期和艰难的大工程。要做但起效慢。相比之下「不要单独出行」是一个简单明了、看上去行之有效,并且更容易被宣传被接受的建议。我们现在针对熟人作案,做到的、能做的,都少得可怜,但不等于我们就不要防陌生人作案了。有人把「不要单独做事」曲解为「搬回父母家、随便结婚、雇个保镖、甚至辞职」。请不要夸张。就是找个朋友一起上下学/班,边走路边聊天而已。这并不是什么苛求。这并不是让人「不要生存」,只是让人「小心」「做好防范」而已。犯罪暂时无法根除的情况下,这个建议合情合理。给出这个建议,可以同时努力对付暴力犯罪,并不是「为暴力张目」。在一个出租车司机经常被抢的环境中,建议一位司机不要开车,也是很正常的。我是男生,我自己在治安差的地方,也会尽量结伴出行。有人在旁边,出事了也有照应。这就像有陌生人入室时给熟人打个电话让对方听着一样,只是一个防范措施而已。从受害人的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这未必是指责受害人「防范不够」,只是为其他人提醒。有人被攻击了,那么其他人把自己的防范级别调高,至少高于受害人所做到的,这有什么问题?这个提醒也许并不能防止大部分侵害,但并不是没有意义,更没有必要上升到歧视。等有其他事情证明了说话人是在指责受害人了,再批评不迟。单从题目中我看不到证明。如果你关心女权,我认为应该做的是纠正那些「受害者有罪」的曲解,帮助大家正确理解这些建议。宣传防止熟人作案,并不一定要去阻止其他人防止陌生人作案的宣传。两方面的宣传(公安机关和性教育者)应该互相合作,而不是竞争。==补充:为什么没有承认人性黑暗面,教导如何排遣作恶念头的舆论引导?不仅针对女性的犯罪没有这样的专门引导,针对所有犯罪都没有这样的专门引导。这样的引导本来是教育的事情。如果有人已经走歪,那引导就是社工、心理医生、警察的事情。这怎么都不是公共宣传的事情。公共宣传就应该给这些简单明了容易操作的建议,而不是系统参与到教育工程中去。现在公共宣传的问题是没有性教育的内容,这是大问题,但不是本题的范畴。许多女性不得不单独出行,因此建议没有可行性?这个建议很有可行性。也许你无法实施,也许很多人无法实施。但是还有很多人有条件实施。不是所有人都能做才叫「可行」。因为对你不可行就不让提,这是有多自私?请把建议理解为「尽量避免单独行动」。我是男生,旅游途中我也是这样做的。到了治安差的地方,能不单独行动就不单独行动,结交些朋友一起行动。必须单独行动的话,就按照建议的精神,从其他方面提高防范。人是活的,不要死扣字眼。「雷雨天远离高大树木」对林区居民也不现实,但是这样的建议仍然很有必要。
这个事我在去年写过一篇东西:与此有关的内容如下:最近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新闻。但是有几个新闻,是让人遗憾的,譬如不止一位女大学生被伤害甚至被杀,有的是嫌疑犯报复社会,被害人又正好激怒了嫌疑犯,还有嫌疑犯起坏心强奸被害人的,总之原因不少。但让我很想骂人的是,总有那么些声音,尤其是官媒,口口声声指被害人犯了这个那个过错,不该这个不该那个,让人听起来觉得似乎她们才是有错的一方,这样的人,被害不奇怪。我说,出现这种情况,首先要检点要自责的是治安部门和这个城市的管理部门,而不是其他什么人。就说被害女生打黑车这事吧。请告诉我,哪个城市没有黑车?北京,首都哦,13号线地铁望京站下来,我就从来没打到过正规出租车,从来就只有黑车。这么多年了,首都的治安部门不知道吗?交管部门不知道吗?你们干过正经事,解决过这个问题吗?多少年了,别装无辜脸。说回正题。很多二三线城市,黑车甚至是营运主力,别跟我装外国友人说不知道哈。在这些城市生活,习惯了随手招车上车4块钱的人,当然对黑车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提防,了不起也就是提防司机要高价而已,谁能想到会杀人?就我,80年代就出去独自走南闯北的,天天提防人骗钱,还是曾经在一个二线城市被私营运营车骗了车钱,别说人学生姑娘了。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为什么?因为只要贼惦记,你怎么防都没用,一样遭贼。古人那么多年前就明白的道理,你们是吃什么长大的,连这都不知道?罪犯之所以是罪犯,就因为他们违背了社会伦理,尤其这些案件里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主观故意,只要他们想,随时都可以作案,无论你有没有防备,都可以要你命,只要他们想干了。所以,别再摆出一付教育人的嘴脸来检点受害人的错误了,真要检点,该检点谁要为疏于管理承担责任,OK?你敢吗?至少我没看见一家媒体说这个话。呸。好意思。作为官媒,可以提醒大家注意这注意那,但绝对不可以把她们的受害归咎于她们自己,明白?你们不要脸,我们还要呢,别把我们的智商拉低到和你们一样的层次。这个问题同样适用于之前讨论热点的女性穿衣问题。在我而言,女性穿着性感,是造福社会,无私贡献美丽,我需要感谢她们,为我带来了审美愉悦和好心情。至于有的人看见了性感女性于是开始管不住自己,然后干出下三滥的事来,我坚持认为那是因为他们人下三滥的缘故,跟女人们没一点关系。好比在野外无人区,碰见一位裸体女性,我肯定会脱衣给她,而不会袭击她。扑上去的那是禽兽,这个时候我肯定是禽兽不如。我觉得这一点没什么难度,而且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会觉得有难度。所以,你可以提醒女性同胞,在一些场合和时段穿着性感容易被袭击,请她们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但绝对不可以把她们的被袭击,归咎于她们太美丽太性感。针对题目的问题,这么说吧,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有关部门习惯性地在推诿责任时采用的说辞,减轻自己管理不善的责任。哪怕是正常的偶发事件,也习惯性采取这种免责免后患的方法。而很多媒体获取着类治安新闻的方式是蹲守有关机构,因此导致它们一,不过脑子直接沿用这类“忠告”。二,充分发扬了目前很多媒体不长脑子只会煲各种心灵鸡汤做暖媒的风格。就酱紫。
今天我表妹结婚,表弟又在酒桌子上被群嘲了,前几年这个位置的人还是我。我是没喝酒,但是我爸跑不了,所以我就成了备用司机。开车离开的时候,二哥对我说:“慢点开啊”。我并不觉得唠叨,虽然开车注意安全这种事,我自己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一定程度的冗余是必要的。安全提示当然没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对女性提醒过多,而是对男性提醒太少了。其实我早想找机会说一说酒文化和男权的内在联系了:首先,喝酒作为一种社交手段,是以牺牲自身健康为代价,表达对他人的尊敬和某种秩序的认可;其次,喝酒会牺牲健康,酒精确实会让人变得脆弱;然后,女性会被提醒:“酒精会让人变得脆弱,你可能会被劫财劫色”。这样,女性被有效的排斥除了了主流社交圈。最后,对男性的提醒被忽略了,男性一个个的死于酒驾之中。所以我们看到男性确实是在冒(zuo)险(si),但是这种冒险给男性带来的收益,由于这种收益的存在,所以男性内部形成了冒险文化,冒险被视为一种“男性气质”。所以安全提醒本身不是问题,而是对男性的提醒与对女性的提醒量级不同,或者说冗余不同。女性不仅得到更多的安全提醒,也会给他人更多的安全提醒,这就造成了你面对你妈妈的时候,她给你的提醒是女性那个量级的,你平常接受的都是男性那个量级的,这种差距,能不产生矛盾吗?有矛盾就会有痛苦,有痛苦就会有反抗。我经常说,女权主义者的最终目的就是消灭女权主义者自己,因为女权主义产生于痛苦,痛苦产生于压迫,女权主义要消除压迫,没有压迫就没有痛苦,也就没有滋生新的女权主义者的土壤了。那么,女权主义者的追求是女性也要享有酒后驾车的“权力”吗?不不不,女权主义者有时候追求的是女性男性化,而有些时候追求的是男性女性化。由于男权社会中,男性得到了更多的理性教育,所以早期的女权运动就是追求女性男性化,但本质上是在追求女性理性化。因为有些美德在男性身上多一点,女权主义者也要追求这些美德,那么表面上看就是一个女性男性化的过程。其实女性身上也有很多美德的,那么男性也想要拥有啊,自然就会表现为男性女性化。有些人提到女性化就色变啊,马上脸色就不一样了,男的不抽烟喝酒那还算男的吗?不会吧,男性竟然是用抽烟喝酒来定义的,这也太轻视自己了。男性应该追求理性,喝酒显然不是一个提高理性的活动,那么男的为了追求理性就要少喝酒。所以,并不存在男性女性化,或者女性男性化,男性女性都是人性,人们不分性别的区追求美德,这个过程是人性的理性化,是人在追求自己的自由全面发展。顺便插一句,有时候我就在想,当更多的人不再喝酒,人类会不会发明新的社交方式呢?这可能需要过高的想象力,让我们回到安全提醒的问题上。当对男性和女性的安全提醒趋于统一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我觉得它会使安全提醒这件事的复杂程度降低,原来我们有两套东西,男的一套、女的一套。现在我们统一了,那么更有助于我们客观的去探讨那些冒险是值得的,那些是不值得的。比如现代社会中,确实存在交通事故,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开车有一定的风险,但概率很低,这个“冒险”是值得的,甚至称不上是冒险。反过来,酒后开车,这个冒险显然就不值得了,对于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值得。原来我们有两套甚至多套这样的标准,这些标准就会互相冲突,男孩子成长过程中叛逆:“我觉得我是个男人了,所以我blabla”,但他并不知道其实男人也不能干这些事;女孩子叛逆,觉得“男人能当沙发客,女人为什么不能?”,但他并不知道,其实男人当沙发客也有危险的。当该统一的标准统一以后,这些矛盾会少很多。++++++++++++++++++++++++++++++++++++++++++++++++++++++其实这个问题到上面为止就说完了,只是我还想借机补充两(yi)句(dui),也是为了有助于理解上面的内容。但是我比较习惯“反驳式”科普,临时也改不过来,所以下面以两个误区来展开话题,这个请大家见谅。一个误区是女权主义者内部的,姑且称之为极”左“,一个误区是男性保守主义者的。当我讲完你会发现,极“左”和极右是一家子,他们造成的结果都会助长男权。极”左“的误区是什么啊?她们的误区是——假设现实已经是理想状态了,据此去行动。比如:假设自己有经济自由了,所以我要追求性自由,不用办结婚证了;‘假设社会治安很很好,我要去穷游、去搭车,去睡陌生人的沙发;假设自己经受过充分的理性教育,所以我要垄断孩子的教育权利。最后这个问题就是”强势母亲“的问题,有人据此作为反对女权主义的证据,说:“你看,这是她教出来的孩子,这就是女的做主的结果。”这是女的做主的结果吗?不!这是男权社会之下女的做主的结果。男权社会下,女性没有得到充足的理性教育,也没有足够多的与社会接触的机会。而男的工作忙,没时间教育孩子,然后就把教育孩子的任务全权交给了女性。然后教育出来的孩子不够理性,不够了解社会,这不能去怪女性做主。还有一种情况是,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父母都不够理性,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父母皆祸害“现象,只不过由于女性承担更多教育义务,所以把责任归结为女性而已。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误区呢?咱们等下说,现在先来看看男性保守主义者的误区是什么呢?误区是——在传统框架内思考问题,而不考虑框架被打破的情况。这其实是保守主义的通病,特点在于假设现有状态是最好的,然后研究现有状态下各种元素之间的相关性,对因果性的研究很偷懒,对规范分析也很偷懒。这里面最经典的问题就是对男性自杀率的研究,社会学家发现强势群体(白人、男性)的自杀率,要高于弱势群体。那么保守主义者就得出结论了:“看吧,我们男人是比女人自由,但是自由是有代价的,我们是在照顾你们,难道你们也想和男人拥有同样高的自杀率吗?”自杀率和自由程度存在因果关系?这个结论最终被来自中国的数据推翻了——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远高于农村男性和城市妇女。难道说农村妇女拥有最高的自由度吗?所以人们发现这个逻辑并不是这样的,和自杀率相关的是“社会支持”程度,指的是来自社会的关心和协助。农村妇女,缺少社会支持,当她们进城去打工,自杀率马上下来了。那么,白人男性为啥自杀率高?因为男权文化中,强调男的要坚强,男性较少主动的去谋求他们帮助,所以他们获取更少的社会支持,所以自杀率就高了。这就是说,并不是A导致了B,而是A导致了C,C再导致了B。所以平权运动要做的是什么?并不是男性自杀高,女的自杀率低,女性要求占据男性自杀率高的位置,不是这样的。而是女性更多的参与社会生活,与此同时,能够基于男性更多的社会支持,这样大家的自杀率都下来了。原来男性在外工作,压力很大,是一条活水,因为是活水,所以很容易受到污染。受到污染以后,他没办法去妻子那里谋求支持,因为妻子是家庭主妇,她是一潭死水。现在双方都去工作,两条活水,你浑浊的时候,我可能是清澈的,那么大家分担一下,事情就过去了。这不是一个零和博弈,这是一个双赢的事情。这并不是在框架的改变,而是框架本身被打破了。那么,现在可以去思考为什么会有这两种误区了。其实是同一个原因,因为看问题的视角太窄了。保守主义看问题视角窄,可能是故意的,因为有利于维持现状;极“左”看问题视角窄,基本上属于上了当了:自己没有经济自由,你去追求性自由,那没有结婚证是不是连打胎用的计生证明都开不出来啊?社会治安不好,你要去穷游、搭车、睡沙发,是不是对自己的安全很不负责任呢?自己都是“中毒的父母”,你去教育孩子,你以为你是对他好,其实是奴化。有些东西是女权胜利的表现,在没有一些前提的情况下,去追求这些表现,会给自己挖坑的。保守主义者看问题视角窄,很多人也是蒙在鼓里,但有些人就是故意的。看问题视角窄可以推卸责任:比如我们看各种工业事故的视角窄,我们就可以把责任推卸给工人,那些企业主啊、监管部门啊就没事了;我们看生育率低的视角窄,我们就可以把责任推卸给“剩女”,而不是去改善生育保障制度;我们看教育的视角窄,我们就可以学生自杀的责任推给衡水二中,而不是去改善教育公平。这里并不是说,什么时候都要放在很大的视角去看,我个人的成败都要去怪罪社会,我圣母心的把责任推给社会,不是的。而是有些东西就是需要放到更大的视角,而有些人把视角缩窄了,把责任推给了个人,我们只是想把被推过来的责任,推回去而已。在有限的视角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当然不需要更大的视角,但是有些问题,在有限的视角内,就没有正确的答案。你比如说生育保障制度不健全,造成了生育率低下,如果只把视角围绕在女性本身,那么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生,一种是硬着头皮生。用鲁迅的话说,这两种选项分别是——坐稳了奴隶,和做奴隶而不得。本来由于女权状态差、生育保障制度不健全,造成了女性生育率低下。女性是被迫不生育的,是坐稳了奴隶。现在竟然要逼迫着女性硬着头皮去生育,这就是做奴隶而不得。然后女性自己也陷入了误区,看问题视角就是这么窄,因为这个视角里面只有两个选项,那么只能选择——坐稳了奴隶。所以现在女性在为自己做稳奴隶而争取权利,因为其他人连让她们坐稳都不让。我啰嗦这么多是为了什么呢?我们现在很多社会问题,冲突爆发点在某个地方,但是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只围绕着那个爆发点,因为那个爆发点附近并没有正确答案。我们要努力挖掘他的内在原因,就像很多知乎上的问题,字面上问的特别可笑,但是你自己思考他背后的意思,其实是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只不过爆发点特别荒诞而已。
简单地说,题主在问题描述中表达的质疑(“是否是男权社会潜移默化的刻板意见以及性别歧视”),根源是没有分清“XX is”和“XX shall be”两者之间的区别。在知乎上呆久一点,你就会发觉,很多人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那个世界的特点就是一切现实问题都可以通过亮出政治正确的态度而得到完美且直接的解决,不信么,来看看:在中,
提出了“应该努力变强、保护自己”的观点,然后在评论区里被扣上了“宣传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帽子。在这个问题下,即使很多专业人士给出了是不是“拒诊”、为什么不手术的解释,仍然有很多人用“医生应该高尚,应当无条件手术”来进行道德绑架。…………是的,我们承认,校园欺凌是不对的,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医生应该对患者一视同仁,不考虑其经济条件或是道德问题;单身女性应该享有不受骚扰、威胁的权利……但是即使你承认了这些,学校里欺凌弱小的小霸王还是没有受到管束,医生因为救治了没钱的患者自己被扣钱甚至被咬一口的现象一样还是有(,在黑夜僻巷每天一样有独身女性被骚扰、强奸。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的反应,是告诉小孩要努力锻炼身体保护自己,提醒医生要注意保护自己才能救更多的人,告诫女性尽量不要独自去危险的场所(当然,我认为那些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去散步、抗议的人更值得尊敬,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和他们一样)。可是,对于这些出于爱护和负责的忠告,某些人偏要站在政治正确的制高点上,冠以“社会达尔文主义”、“医德沦丧”、“男权社会的歧视”、“是在指责受害者”的帽子,恕我直言,这是何等的幼稚和无知啊!我斗胆猜想,大概只有一直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家庭、从来没有离开过警察局五百米以上、从来没有体会过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是什么滋味的人,才会觉得这样的忠告刺耳吧。部分(伪?)女权主义者喜欢用的反驳方式之一,就是“XX群体也会受到侵害,为什么你们只针对女性,这就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这种逻辑其实不值一驳,因为:1. 我们对其他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也同样提出了告诫(比如“小孩不要跟陌生人走”、“驴友应该找经验丰富的领队并做好充足准备”)——当然喽,你要对此视而不见或者虚构出一些极端情况来支持你的观点我只能摊手;2. 我们并没有将“已经告诫过你了”作为“一旦发生危险我们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实际上,当你真正遇上了歹徒、遭受重伤、身处险地时,那些教会你“女权”、“公义”之类高大上词汇的人是不会出现的,真正会来救你的,是曾经提醒你不要去冒险的警察、医生和消防员们(),尽管他们对你的不听告诫有怨气,尽管他们还可能为你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对有此类错觉者的最好治疗方法,是把他们从那个温暖安全的象牙塔里拖出来,去基层派出所、急诊室之类的地方呆几天,让他睁开眼睛看看,即使在我们这个名义上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国度,离开大城市的市中心,你以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身体权乃至生命权,仍然可能被以极其微不足道的理由剥夺,这就是现实。而那些侵害你的人,是没听说过“女权”、“歧视”之类的生僻词汇的,他们只会说:“别出声,不然老子一刀捅死你!”,那个时候,你能在冰冷的刀子捅进你柔软的躯体前说服他“不要性别歧视么”?——————————————————————————————————发表评论以后收到了很多来自女士的怒火啊,还有要我扪心自问“看看自己和《印度的女儿》里的男人有何不同的”呢,很抱歉,你们攻击错了对象,如果你们没有看到上面“单身女性应该享有不受骚扰、威胁的权利”、“那些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去散步、抗议的人更值得尊敬”等字句的话,我愿意再重申一遍:我是反对“荡妇羞辱”的。我理解现代女性对于“责备受害者”这种常见于乡下长舌大妈的脑残言论的滔天怒火,但是你们这样把事前善意提醒的朋友直接等价成那种会进行荡妇羞辱的脑残也是对我们的侮辱好吗?这样把你们对“官方”、“公媒体”的怒火倾泻到我和一笑兄这样自认为是出于善意提醒你们的普通人身上属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懂吗?还是说自命独立开明的某些女权主义者其实内心的想法是“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没有一个好东西”?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并不热衷于坚持理论上的正确性,大众更关注的是切身利益是否受到保证。比起对错,人们更关心实际效果如何。我们都清楚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都知道一个人若没有触犯到法律,他理应有权利享受他的自由,并且社会应该去捍卫他享受自由的权利。这套规则是人类自身定下的,这种理念也是人类自身所提倡的。超出一定的范围,这些规则、理念就毫无实际用处了。在分析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概念。定义: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联系,表现为某种条件下的不变性。(物理规律、数学规律等,如物质构成、四种基本作用力、空间纬度等等)人类律法:人类文明所建立的强制性规范。基于定义的四原则:自然法则是铁律,凌驾于人类律法之上。自然法则具有不可违背的绝对强制力。人类律法无法违背自然法则而存在。人类律法不具备绝对强制力。人类律法的约束力基于有限强制力(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关)而存在,它只能提高违法成本从而降低违法行为出现的概率。有限强制力若不存在,律法将彻底失效。人类律法的效果是有限的,不是你做着在人类价值观中认为正确的事情,就一定不会受到伤害。当它失效时,人们只能遵循最基本的自然法则来降低遭遇危险的概率。常用降低受害概率的方式:提高自身防御能力远离危险地带向同类求助对自卫能力较差的弱势同类群体提供有限的警示和帮助这些都是符合自然法则的行为,不光人类这么干,其他的生物也这么干。引起歧视的争议来源于对弱势群体的判定,毕竟没人乐意被当成弱者。但这种评估在大多数情况下初衷是从安全上考虑,并非针对特定人群,而且对于弱势的判定,也是动态的,比如持枪的儿童,酒后驾车的老年人,经过格斗训练的女性。当你面对一个在天安门广场上巡逻的女性特警,你会走过去善意的提醒她要注意安全吗?如果这个穿着防弹衣手持自动步枪的女人,面无表情的警告你不要深夜在这里游荡,你会觉得她在歧视你吗?
知友来唠叨几句根源在于,提出建议的人,希望努力减少这些悲惨事件的发生。为什么是女人?好吧,我是个男的,天生喜欢姑娘,这么回答题主满意否?实际上对于这些建议,出现了对分类标准的误读。仅就针对危害事件的防御而言,我们必然要划分人群来提供相应的防范策略,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不同人群,可能是老人和孩子,可能是残疾人和非残疾人,而最常见的分类是男人和女人,这不叫歧视,而是合理分类,科学建议。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在之前的回答里提到,建议大家养成将财物放在上衣内侧兜里的习惯,防范街头扒窃,之后就有一些女读者提出了问题:“我们女人的外衣没有内侧兜!”,其实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适用方法,但是针对女性群体的具体条件,就有必要做出优化,那么我就要提出衣服有内侧兜的群体怎么办,没有内侧兜的群体把财物放在那里比较好,所以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以衣服有没有内侧兜作为划分标准的,只是巧合的是,男性外衣一般都有内侧兜设计,而女性外衣都没有,但是在部分读者眼里,你这是以性别进行分类,不公平,毫无疑问,这是对分类标准的误读。假定我们要给出一个如何防范强奸或者偷拍的建议,我们也要说,女性应该如何如何做,因为女性是特定的侵害目标,在生活中,你见过偷拍男人上厕所的吗?我们都是光明正大的看好吧?女人要是想偷拍我们是欢迎她们直接进来参观的好吧?所以你说,为什么女性就要防范被强奸或者偷拍,凭什么你们男人不用?因为男人真的用不着这个……最后题主说到的“女性不要单独做什么”这个问题,其实际的分类标准,不是性别,而是对意外人身伤害是否具备抵抗能力,男人抢劫女人的案件很常见,请给我一个实际案例,谁见过一个女人赤手空拳抢劫一个男人的?著名的女权主义电影《末路狂花》里面,两个女人确实干了不少大事,但是第一,这是电影,不是生活,第二,你让她们把枪收起来,再干这些事,那件能成?所以,请正确理解分类标准,再来看待是否构成歧视。
来,我们用这个句式来造句,
规则是 在某某潜在危险的场合,某类人不要单独涉入其中。先来个例句,1 夜晚的郊外很危险,小孩子不要单独跑去玩。2
XX街夜里有很多混混出没, 小王(男)你涉世不深,最好不要在那里逗留。3 景阳冈上有虎出没,单身客商请勿独自过冈。觉得对
小孩子, 小王,和单身客商有歧视吗?
好,觉得歧视,就歧视了吧。========================================================以上,仍然有人觉得是歧视,好吧, 那你有没有在出门时被亲人叮嘱或者叮嘱过亲人:车多,路上小心。你有回过一句“怎么着? 看不起我车技?还是觉得我不会走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回, 以上句式里,所表达的信息 包括轻微的负面评价和绝大部分的担心和友善建议。这轻微的负面 评价即是,觉得当事人能力不足以应付危险状况,或者是 应对危险状况付出的代价是不值得的。如果这种程度的负面 评价仍然被视为歧视的话,还那有哪种 建议算是不歧视的?
我觉得就是说话要分场合。不管你自己是什么动机,不分场合乱说话的后果就是别人会解读出一些隐含含义来。你在葬礼上一般不会说“今天天气不错”,虽然这句话单独看没啥错,但是会让别人觉得你想表达“我不尊重死者”的意思。你在婚礼上也不会说“我国2012年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虽然这句话也没啥错,但是会让别人觉得你想表达“这一对不久要离”的意思。举个有点争议但是我觉得想提一下的例子,我觉得发生了具体的恶性杀人案件的时候说“但是我支持废除死刑”也是不分场合的表现,毕竟讨论现在的案件要以现在的法律为准,你希望法律将来变成什么样子是另一回事,而且并不适合在当前的语境下讨论。你这么说,会让别人觉得你想表达“这个具体的杀人犯不该判死刑”的意思。同理,发生了性侵犯的案件,说女性要注意不要单独出行要多穿衣服不要太暴露也是不分场合的表现,不管你自己觉得你是什么意思,别人能读出你谴责受害者的意思,就是你自己说话不注意的表现。这种话可能平时说没太大问题,非要到这种上下文去说就不对了。
针对一个女生来讲,出事之前,关怀和提醒甚至警告都是必要的。出事之后,再去放那些马后炮都只能造成“都怪我自己不注意才会这样子”这种自责心理,这种心理会有碍于受害者走出阴影,因为发生不可挽回的伤害时,仇恨他人很容易,原谅自己却太难。更何况受害者往往没有错却还要被责怪。有人喜欢分析一件悲剧案件中,造成悲剧案件的原因,往往便会得出“女性和儿童是罪犯最容易盯上的群体”“不要走偏僻道路”“不要单独行动”“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等之类的结论。可是,就算真的做到了这些,就算分析了再多原因,也不能避免悲剧案件发生。能降低概率是好事,但是让世人以为犯罪得逞与受害者防范不足有责任就说不通了。一个想犯罪的人在众人制定防范ta的策略后,必然会有反策略。而且,过度的提醒会本末倒置。如果不能从罪犯着手解决问题。久而久之,人和人之间的防备会越来越多。扶个老人都不敢扶了,给陌生人带个路都不敢带了,迷路后想搭个便车这种事情就想都别想了,万一开车的是个连环强奸杀人犯怎么办。不知别人有没有觉得,但是从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有认知到现在,我已经越来越多疑,越来越小心谨慎,你们的善意提醒我都愿意去执行,所以我放弃一个人旅行的想法,放弃晚上出门和男朋友约会的想法,甚至到陌生的地方不再怎么穿短裙和吊带,包括发生了一些骚扰我都不会告诉别人,只能暗地想着如何报复。我很赞同关怀他人,提醒他人,甚至为了他好稍作警告,包括我自己也会让自己远离危险。但是我却无比排斥这些提出警告(关怀)的人在出事之后一副“出事了你就自己兜着吧”“一个巴掌拍不响”“早就跟你说过,自己不听”的样子。既然再“强大”的男性群体都无法完全保护“弱小”的女性群体,那女孩子请做好自我保护。但是我很清楚,自我保护只能降低概率,不能完全避免。所以也希望善意的提醒不要变成“我在为你好”的指责。
说多少遍了预防归因和过错归因不是一回事!政策辩的余孽...
其实,企业家(大富豪)和“女性”,在很多情况下,挺相似。日清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杭州上城区其住处附近遭人袭击,手部受伤,随即被送往附近的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宗左手有两根手指肌腱受伤。最近又看到有亿万富翁国外被分尸;昨天又看到有富翁被人劫持关到铁笼子里。但为什么很少有铺天盖地的媒体文章说「富豪们不要单独做某事」? 我想,因为他们基本上还是安全的。而女性,则真的不同。如果说这一切只有大前提,我觉得是: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不仅是“安全层次”的不平等——有人住在防范安全的高档小区,有人住在偏僻的郊区;有人生活在治安好的大城市,有人生活在打砸抢的混乱城市;有人生活在高度发达福利好坏人少的发达国家,有人生活在常年内战的落后国家。还有所处社会各种对“女性”的不平等看法——以及各种对“女性”的要求(有些是正向的,有益的,有些是隐秘的,有些是相互娱乐的,有些是自找的),包括种种“好心人教你成为一个好女孩”——这一切都体现并助长了这个社会的男权,这个社会合力让女性成为一件精致的“物品”,并到处宣布:易碎品,小心轻放。如果这么做是对的,我会建议参考以下处罚条例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抱歉占坑这么久才回答。关注这个问题好几天了。发现题主改了好几次问题描述。首先实名不认同高票答案。题主问的是为什么在女性不幸事件发生后会出现大量总结出【女性不要单独做某事】这种经验和教训的这个现象。没问这个建议提的好不好对不对合理不合理。再者,题主你说的很对。你修改问题描述之前说的很对。发生同样不幸的事情,如果是男性,新闻报道不会大肆给出或者总结出不要单独外出或者做某事这种经验。另外,这是常识,不是高票回答说的什么建议。这个建议不论媒体总结不总结,我们都会知道。我们从开始读书接触社会时候就知道,不要单独去不安全的地方。那么题主描述中,外出,旅行,坐电梯,上公共厕所,是不是都是常识中不安全的地方或者事件呢?显然不是。所以就像题主之前问题描述给出的例子。分别搜索青少年和女性发生不幸事件的新闻,社会舆论总结出来的“建议”是有所不同的。当然了,给出这样的“建议"是无可厚非的,合理的。但是我想回答题主,没错,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从根源上说,在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地区,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社会,甚至说人类的社会特征,还是男权为主。也可以说,男女之间还是极度不平等的。另外,题外话,我不是女权主义者。题主一开始想问又没问的就是,是否这种建议给的有失偏颇。那我也要给出我的答案,是的。我觉得这不是所谓的经验之谈,而是隐含了社会心理的偏见。作为一个正常的女性, 所谓掌上珊瑚怜不得,却叫移作上阳花。将一个女孩培养一个优秀的女性,并不是让她不要【单独】外出或者做某事,把她放在家里关起来,像爱护温室的花朵、稀世珍宝一样爱护她,让她天真无邪,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而是创设一个真正懂得欣赏女性的平等的世界,让她去见识外面的风景,在健康的社会中形成自己的三观和兴趣,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被爱和被尊重的过程中学会爱别人、尊重别人,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改自豆瓣一个人的文章)首先,我们是一个人,再是一个女性。前段时间BBC的纪录片《India's Daughter》引起了很多女同胞的愤慨和共鸣(我实在是不知道男性心里怎么想的,我也不会问我的男性友人,因为我怕其实大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承认或者,没发觉而已)。下面的言论和图片摘自这部纪录片。“我们拥有最好的文化,但是我们的文化里,没有女人的位置。” “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就意味着‘性’。” “如果我的女儿姐妹有婚前性行为,我会非常肯定把她们拉到农舍离去,然后再全家族人面前把汽油浇在她们的身上,一把火烧了她们。” 【这是印度公交轮奸案的施暴人辩护律师说的话。】 “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孩不该在晚上九点还在外面闲逛,对于强奸来说,女人比男人的责任更大。” “她不应该反抗,她应该安安静静地等待强奸。” “一个女孩不应该这么晚和她的男朋友出来闲逛。这不仅仅是强奸,也是在解释一种规则。” 【这是印度公交轮奸案的施暴人说的话。】 请注意我加黑体的部分。九点多的时候,女孩和自己男性友人出去看电影,在回来的公交上被轮奸然后残忍杀害。施暴人的观念却是,她不该晚上出来看电影,我这是在解释一种规则。什么规则呢?这个社会对女性从根本上的强权和压迫。当然,题目里媒体给的“建议”只是。女性不要【单独】外出。而这部纪录片里,是有男性朋友和他一起。但是可见,也并不安全?那么这种所谓的“建议”,是不是并没有指出问题的实质呢?也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呢?难道一块肉生下来就要藏在地窖里,哀叹自己为何投生为肉?因为它要出门的话,肯定会被吃呀。有谁不爱吃美味的肉呢。然后蔬菜告诉他,我给你一个建议,你别单独出去。要出去喊我一起。肉感激涕零。然后终于有一天,肉和蔬菜说,今天天气好,我们出去吧。蔬菜说好呀好呀。他们一起被放在一个盘子里,被端上餐桌。肉被筷子一下夹住,送进嘴里。而蔬菜在盘子里着急。肉被吃光了人们也饱了。到最后说不定蔬菜还能留下来呢。肉到临死前还在想,难道我想出来也有错?可是,大家都是食物啊。蔬菜能出来,我就不能出来吗?说什么不要【单独】出来的鬼话。有危险时候大家面临的危险是一样的。可能我举得这个例子不好,但是,这种“建议”被大量总结出来,还真是【善意啊】。说实话,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至于题主问,怎么才能规避这种不幸事件。是否会为这个减少外出,如果不能,在单独行动的情况下,对自身安全的警醒和担忧是否会束缚你的行动?我作为一个女生告诉你,会。14年之前我经常一个人出去。去很远的地方。甚至坐很久的硬座火车,跋涉一样的去远方看另外一个生活模样。但是近几年不安全的事情太多了。我一般避免一个人出去或者去很远的地方玩。晚上我也很少在外面走。一个人的时候很注意穿衣低调点,避免和陌生人有眼神接触。就在一个月前,我在上海玩,光天化日的,我在南京路路口等观光车的时候,后面有两个喝醉的中年人,一直言语上调戏,我装作没听见,过马路去另外一个站点了。女同胞们要知道。有些理念深深的根植在男性的心里和脑子里。作为和他们生理构造都不同的另外一个性别的我们来说,可能并不能理解。有些观念问题,过去的人没解决,现在还是一样,未来我不知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后一句我不说了,我不是女权主义者,再次强调。怎么解决肯定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这和太多东西有关系,人类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千百年来的男权社会。在《India's Daughter》里,那个说出惊天骇俗的言论的施暴人的辩护律师,也说过那么一两句有理的话。在这里放个截图,新鲜出炉的。不要和我说什么这是印度,不是中国。我们现在看他们,产生的感觉,和远处的人们看我们,产生的感觉是一样的。再改用一段话。因为社会假装你是自由的、独立的、聪明的,但是其实他们还认为你是珠宝,并且觉得你应该为此感到高兴,遵守一个珠宝的本分。 可是我真的不想做你的珠宝,我愿意做一棵自由的小草。天地间,风大雨大,快乐无边。 最后的最后,这些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你可以认同,可以抵抗,但是请相互尊重。希望所有人都是自由又开心的。
看到前几名的答案感觉实在有点……那个思路有点无语,所以简单回复一下。事实上社会上的肢体暴力犯罪男性受害者是要多于女性的,具体数字我不太记得了,但男性事实上由于其行为模式随意和外显攻击性强,更容易卷入暴力事件,成为受害者。你一个人半夜三更在路上走,除非会武术,否则不论男女都可能被敲闷棍,谁走谁倒霉,这点男女都是一样的。事实上有时候男性还会很不理智地在一些情况下跟人动手起急,结果反而被人臭揍一顿,导致受伤。因此大体上这方面并不存在需要针对女性提出建议的问题,给男女的建议应该是一样的,甚至如果按受害者比例,男性还高一些,应该针对男性的法律意识和愤怒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免得他们自己惹祸上身。在这种时候故意把女性提出来,而忽略男性受害人普遍存在,甚至数量更多的情况,确实是很微妙的,如果说其背后有男权思想作祟,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当然在不同情况下男权影响方式不同,可能有时候时候是更重视女性受害者,因为感觉她们需要被保护;有时候是对男性强力的刻板印象,导致公众误以为男性受害者不多;或者男性受害者因为不希望显得弱小因此不会宣扬,所谓打落牙齿和血吞……如果说必须要针对女性提出建议的,就是性犯罪的情况。性犯罪的受害人90%是女性,但是强奸案中将近80%是熟人强奸,建议女性晚上不要单独出门确实不能算是有问题,但是这不应该是防范性犯罪的主要建议,因为这个建议在将近70%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而在70%情况下会有效的防范措施却反而很少有人呼吁,包括所谓的警察、消防员那些人根本没提过,他们从来不会鼓励女性学会如何拒绝男性,建立良好的性界限而不盲目顺从权威,不为了满足他人需求获得社会认同而牺牲自己的价值和利益,珍视自己的身体和主观感受……而这些才是在那主要的70%的情况真的会有效的防范措施,甚至有时候可能可以预防事情走到需要防范这一步。这种在公共宣传中的避重就轻,有意无意地忽视更重要的防范措施的思维和行为及其背后的原因,是很值得探究的,如果说其中有一定男权思想的影响,也不能算是瞎扯。仅仅强调仍可以让女性维持弱势状态的建议,而不强调在更多情况下有效但是会让女性变得强势,对大多数男性不驯顺的建议,如果说其中可能有对女性的刻板印象或者有男性的私心,至少也算得上的合理的推测。
让我们从事实出发。如果我们身边从未发生过针对女性的暴力案件,或者说,在所有暴力伤害中,针对男性的和针对女性的比例大致相等,那么,提醒女生「不要单独XXX」「不要在夜晚XXX」无疑是荒谬的,是无中生有地歧视女性。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有证据表明,女性占更大比例成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 身为刑警,说法值得大家参考。提示「女性不要单独XXX」绝不是凭空捏造。现在有两种方法减少此类事件发生:打击犯罪,执法必严,对预谋犯罪进行威慑。提醒女士,小心行事,回避伤害。方法1是执法部门的工作,这当然是义不容辞的。但是净化社会风气,实现正义是个长期过程,对女性自身来说,方法2是她自身能做的,更切实可行的。提醒女生「注意安全,不要单独XXXX」,绝不是执法部门想偷懒。这是合理的。是提醒,不是责备。是提醒,不是责备。明明是双管齐下的事儿,没必要敏感地过度解读,更不存在歧视。化用
的言论: 小孩子当然可以淘气任性,但是真惹出麻烦,还是父母来收场。女孩子当然可以夜晚独行,但是真遇上坏人,还是警察来收场。年轻人当然可以前卫开放,但是真搞坏身体,还是医生来收场。而那些鼓励你穿着大胆前卫、享受性自主权、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人,ta们说的或许都没错,但真遇到个万一,你能指望ta们?
这句话只能算作是善意提醒,但其实可以看来,各个报社对咱们国家某些地区的治安也是深感不靠谱,嗯,那么多人觉得不靠谱,那应该就是不靠谱的。
男性的思维回路:女性身体力量不如男性,这是个客观事实,针对女性的案件比较多,这也是个客观事实,基于这两个客观事实,我们推论单身女性在夜晚出门受害可能性较高。针对这个推论,我们有三个解决办法,一是把所有男性化学阉割或者摧残他们的体力,让他们的体力下降到跟女性同一水平;二是改造所有女性,让她们的力量上升到跟男性等量齐观。前两个方案无法实施,第三个方案就是,让女性减少跟歹徒狭路相逢的机会。于是按照第三方案,我们说:女生晚上不要一个人出门。女性的思维回路:你叫我晚上不要出门?你是不是瞧不起女性?是不是大男子主义?是不是男权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你看谁家那小谁,大白天还不是被强了,你是不是还要让我白天别出门?你不是不爱我了?嗯,很像我前女友。
总之我觉得此类事情,媒体也可以有更好的措辞。我在米国读书,昨天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在路上被黑人性骚扰了。然后学校对全体师生群发了一封邮件。注意最后一段:UTPD advises the campus community always to be aware of your surroundings and to walk in pairs or with a group, especially at night.被性侵的的确是女生没错,而且此类事情不止一次发生了,但是在群发邮件最后的建议里,我从来没见过学校说,「女生走夜路要小心」,而是说,「campus community」,我觉得这词很妙。我们每个人都身处于一个社区里,「校园社区中各位要注意安全」,既是一种警告和建议,也同时让大家感觉到「我也是这个community中的一员,看到这样的事情我有义务帮助同学报警」,比简单的说「女生」或「青少年」都要更好些。
我们改变不了这个社会 只能保护好自己了
尽量不要其实还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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