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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卷语文试题(三)(扫描版,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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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卷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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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汉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情况调查
□ 汉川市财政局课题组
&&&& 近几年,由于城区快速发展、城区周边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快,城市功能不断拓展,汉川市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式建设力度,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资金管理安全,项目建设有序进行。本文将通过介绍我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的主要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 一、多方筹资、专项管理、构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安全网
&&& 我市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 (一)设立一个账户,归集三级资金,实行资金专项核算
&&& 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核算和管理中央、省以及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归集资金为中央级、省级、市本级等三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包括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廉租住房结余资金等,并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2012年开设专户时专户资金5969万元,至2013年专户资金累计归集资金20996万元。
&&& (二)强化一个流程,实行三项管理,确保程序科学规范
&&&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汉川市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汉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流程》,规范收入管理、拨款管理、支出管理。
&&& (三)确保一个安全,整合三方监督,构筑资金安全网络
&&& 为确保账户资金安全,我市整合房管、财政、审计三方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其中,市住房保障部门为日常管理主体,加强日常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实行账户管理、拨款管理、报表管理分开、钱账分管、局长短信平台;专户与财政联网,加强专户资金时时管理;审计部门实行保障性住房资金跟踪审计,对建设项目拨款审计、全程跟踪。
&&& (四)履行一份承诺,抓好三步责任,落实安居工程目标
&&& 履行住有所居目标,落实与孝感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一是抓好工程立项和资金筹集,由市房管部门牵头申报,发改部门立项,国土部门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财政部门测算资金需求,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各方通力合作,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实现。二是抓好保障房实物分配和住房补贴货币化发放责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保障房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在实物分配方面,市本级不插手分配,直接由孝感市有关部门主持,通过现场摇号当场公开,确保分配公平。在补贴发放方面,通过保障申请,三级公示,银行一卡发放。三是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后续管理,市房管部门成立物业管理中心管理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加强保障房管理。
&&& (五)落实一项保障,实施三项管理,抓好工程前后管控
&&& 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给予项目建设经费保障,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由于建设项目力度加大,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的劳动量增加,市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项目经费,给予项目建设经费保障。一是实行专班管理。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繁杂,为稳步推进各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成立一个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二强化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每个建设项目均有专人负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三是抓好建成小区后续管理。成立物业管理中心,对分配的保障性小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建成小区有人建有人管,让住户安心。做到交费有人收,物业有人管。
&&& 二、统筹规划、保障重点、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体系
&&& 我市抓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契机,搞好综合配套城市建设,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发展、旧城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等结合起来,通过建设一批,改造一批,补贴一批等方式,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每年都有重点、亮点,抓出了实效:
&&&& (一)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 一是成立了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汉川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住房保障的相关制度。三是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制订《汉川市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汉川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2013年--2017年)》等,既有目标规划又有年度任务,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汉川市政府与孝感市政府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汉川市每年保质保量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2008年至2012年五年汉川市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如下,新增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住房9045套,完工任务7879套。实际开工9418套,占任务的104.1%,实际完工9157套,占任务的116.2%,分配入住8093户。通过建三房(廉租房、公房房、经适房)、抓四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矿棚户区改造、垦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发一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 ,基本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2008年至2012年五年全市累计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18241户、54885人,其中廉租住房补贴累计发放7921户、23763人,廉租住房1205户、3615人,经济适用房保障672户、2016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1069户、3207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4707户、14121人,工矿棚区改造安置440户、1320人垦区棚户区改造安置2227户、6843人。
&&& (二)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补贴项目两个方面,在建设项目方面,分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含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方面;在补贴项目方面是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从保障范围看包括城镇(含汉川城区、马口镇、脉旺镇)、农场和乡镇农村,从保障对象看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以及农村困难家庭。从保障面积来看,廉租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至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在90平方米以内。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2008年补贴面积人均8仅平方米,2010年后提升至13平方米;实行差别化的补贴标准政策,补贴标准城区由原来的2.5元/平方米提高到4元/平方米。2007年至2013年全市累计保障补贴对象9484户、28263人次,保障面积299626平方米,发放补贴1167.7万元,帮助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改善住房困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 (三)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 一是政府主导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从2007年至2013年我市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19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916万元,省级资金177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9850万元。二是政府引导,通过政府补贴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10500万元;三是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公租房建设,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止,我市共有48家企业利用现自有土地投资37.2亿元,建设职工宿舍,用于解决本单位员工住宿问题,加快保障房建设,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
&&&& 三、立足现实、研读政策、正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 (一)资金分配主体多、核算繁杂与专户资金年度结余过大、实际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并存
&&& 1、资金分配主体多,核算复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指标,分别由财政部门综合科和经建科等&多条线&下达,并且资金用途专一,上级资金有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廉租住房结余资金等,由于实行专账核算,不能调配使用,导致有的资金严重不足,有的资金相对结余,资金专用性管理,造成项目进展不一致,容易在协调环节脱勾。
&&& 2、专户资金年度结余过大、实际资金缺口大。由于项目从立项、开工、到完工过程过程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手续复杂,工程进度滞后,导致资金不能按进度拨付,年度资金结余过大,2013年达1.6亿万,剔除已拨付9000万元,尚有7000万元。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二是资金因素,因各类资金专款专用核算性质,不能随意调动所致,如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较大,资金需求量大,而廉租房资金有结余,而各项资金之间专项核算,不能平行调动,造成资金核算不平衡;三是各项目分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没有统一核算管理,各自为阵,导致核算拨款不能同步,保障性住房建设专户由房管局管理,房管局只负责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分为不同的项目部,归属各自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部管理,工矿棚户区改造由工矿企业自己负责,由于没有统一核算,导致专户表面结存大,而实际资金缺口大,没有显示出来。
&&& (二)资金筹集压力大,地方配套资金来源不确定
&&& 1、资金需求压力大。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资金需求大增,就我市而言中央补助相对固定,近年保持在1亿元的范围左右,省级补助杯水车薪,几年来仅100多万元,而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特别大,特别是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大,仅就我市涵闸河改造工程而言,据统计资金此项目需资金15亿元,中央补助资金不足1亿元,全部投入此项目也无济于事,且由于改造工程系政府公益性项目,无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资金需求,地方财力有限,无力承担如此宏大的需求资金,财政压力大。
&&& 2、资金筹集管理难。一是增发地方债券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地方今后还债务压力。2012年上级代发我市地方债券5119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部分资金将来要由市财政拿出,增加市本级今后的财政负担。二是土地出让金计提廉租住房资金的问题。按中央要求应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10%计提廉租住房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土地出让收益核算难度大,计提困难,资金难保证,《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征缴时间长,收益核算难度大,不能保证廉租住房资金及时计提;另一方面,土地出让金有很大的不准定性,在年度预算中不能保证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稳定;同时,核算方面也存在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没有对应的科目入库核算的问题。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存争议。一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第350号)有关规定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增值收益应为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所有,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05〕52号)第三条规范增值收益分配,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管理中认为住房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上三条政策之间的统一有待于商讨。就我市而言,2010年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增值收益保证廉租住房资金来源,近年来由于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不断活跃,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增值收益日益增多,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增加,但相对于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而言仍然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 (三)保障范围过窄,个别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保障
&&& 一是范围窄。我市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市,2012年户籍人口113万元,其中非农业人口仅为26.2万人。而我市城区保障范围为城区城镇户口家庭,范围对象范围窄。二是补贴面积标准低。据房管部门统计2012年我市住宅总面积4342万平方米,农村人均住宅面积44.7平方米/人,城镇人均住宅面积40.6平方米/人,而我市保障面积为13平方米/人,相对目前的保障水平,我市保障对象少,保障面积及标准与现有水准很不适应,需要调整。三是个别存在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保障的问题。据审计发现有个别对象分配到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后,仍占有直管公房问题。
&&& 四、精细测算、堵漏增效、强化保障机制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全程管理
&&& 针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 (一)精细测算,统筹规划,搞好资金与项目对接
&&& 1、精细测算资金需求。目前保障性项目涉及面广,必须明确保障对象与保障方式,测算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与资金投放比例,分门别类有效运行。首先,要摸清城镇住房需求及人口住房发展状况,综合平衡,分类测算资金需求。二要统筹规划,量入为出,分步实施。三要搞好城市综合配套建设,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城乡资源,缓解城市运行压力。
&&& 2、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必须明确定位政府角色。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政府要发挥政策、资金、公共资源主导优势,全面统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把握大的方向,保基本、保基础、保政策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周期长,涉及政策、土地、资金、立项、建设等多个程序,多个部门多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政府责任是保障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做到有保有压,综合平衡。二是政府集中一批房源由于筹建新项目时期长,为解决现有房源不足,政府可以集中一批,把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现成的房源或者可改善成住房条件的准房源通过一定方式集中起来,归集到住房保障部门集中管理,统一经营,分单位核算,增加房源,减少投入成本。政府网络一批房源,对企事业单位空余房源网络一批,实行资源整合,发挥社会资源的最大效益。三是政府引导作用,通过中介将部门个人房源整合进来,让一部分无房户与空置房对接,多种途径和方式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力求多方筹集房源,解决当地居民的住房需求。
&&& 3、整合项目,分门别类搞好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一是真正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针对不同对象实行差别化的租金管理政策。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建设,在市经济适用住房需求比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大,原因在于产权问题,2012年我市分配的308套(户)中,当年符合申报条件参与摇号的家庭有1500多户,供需比例为1:5,市民需在有产权的房子,感到有产权就有保障,所以要根据现实市民需要,适当建设一批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满足有购买能力者的需要。三是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将公益性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与商业性棚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分开来,公益性项目由市政府承担,商业性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
&&& (二)集中核算,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 1、整合资金,统一归口专户管理,实行集中核算。将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市本级资金统一归口专户,实行集中核算,收入单列,资金统筹使用,化解资金结存过大与部分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
&&& 2、强化监督,保障资金安全。以抓好专户管理为重点,抓好专户资金监督。落实联网对帐、定期报表管理,继续发挥房管、财政、审计、纪检等各自己职责和监管作用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 (三)调整政策,落实责任,统配各方资金来源
&&& 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础上,要统配中央、省、地方三方之间的资金比例,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稳定来源。
&&& 1、根据需要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政策。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根据地方需要与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范围,保证年度资金需要,不在通过发债、计提筹集资金来源。一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搞举债建设。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要通盘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先保吃饭,再保建设&的要求,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不搞举债务建设,不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二是不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既不科学,也不规范,受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影响不能保证资金来源稳定。三是理清政策。取消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转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因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理论上不是政府非税收入,增值收益分配理应归所有权人所有,而不应成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
&&& 2、落实责任,分工协作。中央、省、市三级要明确规范各自职责权限,规范考核验收标准和程序,从建设、资金、综合保障能力,综合水平等方面全面考核,要分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在财政考核方面,财政部门的职责在于资金监管,考核重点是资金安全管理,而不是项目运作,要保证可操作。
&&& 3、统筹调配各方资金来源,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没有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无以为济,不能顺利建设下去。在统筹各方资金方面,由于县级市处于承上启下的最底层,财力有限,所以中央和省级资金要尽可能向县级市倾斜,解决他们的资金困难压力。就我省而言,每年对我市补助的几十万元建设资金实在微不足道,省级补助要与中央资金相匹配,加大对县级市的支持力度。市本级在地方财力许可范围内要根据年度建设规模,将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稳定保证。对各方资金统一调配,形成合力,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不留隐患。
&&& (四)扩大保障范围,完善机制,加强后续管理
&&& 1、根据需要适当扩大保障对象。一是扩大保障对象覆盖面。以收入界定保障对象享受标准,将保障对象从城区城镇家庭扩大到全市家庭,消除城镇限制,保证城区务工的农民也能享受政策优惠。二是提高补贴面积,根据我市平均住房面积来看,应适时提高保障补贴面,将补贴面积提高到20平方米/人。
&&& 2、健全保房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机制,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健全退出机制,对环境改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及时退出,已享受一种保障方式的家庭不能重复享受两种保障方式,已保不重保。要定期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计划、建设工程进度、可供房源、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等相关内容,使社会全体享有知情权,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建立严格的处理处罚措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现象。
&&& 3、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一是对房管部门小区物业的管理问题,要规范运作。二是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小区物业,要加强监督。三是加强租金和物业费管理。严格按标准收取租金,确保应收尽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实在无力缴纳租金的,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后,依规实行减免。让保障对象住得起,住得舒心。
             课题指导:胡新运
             成员:王碧霞 陈晓祥 吴正才
             执笔:吴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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