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公说话得罪了村妇女主任述职报告,现在不给孩子上户口怎么办

听说没有“上环证”就不给孩子上户口,中国需要“上环证”的地区还有哪些 楚贝勒  我是在一个关于准生证的贴子里看到“上环证”这个名词的,也许我所在的城市不需要,所以儿子已经快上小学还没有听说过这个词。但当我百度了一下“上环证”后才发现,原来中国还有那么多地方在孩子上户口时需要这个东西,不办的话孩子的户口不能办理,而那么多人在着急的询问如何办理“上环证”,那么多的人在控诉着“上环证”办理过程的遭遇与折磨。    “我在珠海,孩子刚满月要上户口,可是户籍警说要街道的上环证才给孩子上户口,我们已经办了独生子女证,用非得上环不可吗?”=====草,孩子刚刚出生能上环吗?只有没有人性的人才能说出来。    “广东,如题,因为要有上环证,我宝宝才能入户口,但是我又不想上环,觉得很恐怖又想再偷偷的生第二个,不知道哪位妈妈有认识哪间医院或者诊能帮人家办这个证的呢”    “根据国家规定,避孕方式自由选择,可在惠州不管什么原因均强制性让上环,我因身体原因,贫血、痛经不能上环,不符合上环的适应症,但近期办户口时,计生办一定要上环证才给开证明,还说一定上了才知道”    我不知在中国有多少地区还需要“上环证”,我不反对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因为是国策,必然有其国情,这些年对计划生育的讨论已经多的不能再多,说多少都没有实际意义,国家最终会放弃这项国策,因此放弃时国情不会是现在的国情。而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副产品,“上环证”却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东西,所有正常的人都知道合理避孕有N多种办法,国家没有权利强制一个公民的合理避孕的方式。早在N多年前中国农村出现的追着女人满街跑的影像只能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最大的黑色幽默了,也早已经成为具体公民意识的正常人的一种唾弃,而今文明已经在二十一世纪走过7年的时候,中国还有一种东西叫“上环证”,这种东西正在和一个孩子的户口绑在一起。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年轻的女性会通过上环进行避孕,对于那些身体本身不具体上环条件的女性来说,如果强制上环将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那些无法拿到上环证的家庭,又有多少男人为了孩子拿到了结扎证。可笑的事情啊。    请那些还需要“上环证”的地区说出你的地名来,一方面建议人大代表呼吁取消这种没有人性的地方规定,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人去在社会中呼吁这种灭绝人性的规定。让更多的女性同胞不再受不必要的身体伤害。    最后让我们再看看一个可笑的真实案例。事情发生在抚州市政府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 &&& 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正文       新生儿办理户口为何还要上环证      我是崇仁人,2005年8月份拿着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准生证到巴山镇公安分局为我儿子办理户口,可户警说还要镇计生委的批复,去镇计生委拿批复,计生委办事人员却说要上环证才可以拿批复,请问市长大人这样做合理吗?并且我的小孩是第一胎。
                                            黄小华
  关于黄小华同志办理户口情况的答复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关于黄小华同志的情况反映后,我委信访办立即与崇仁县巴山镇计生委联系,了解情况。现对黄小华同志的情况反映答复如下:
    为综合治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崇仁县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的要求,崇仁县巴山镇政府规定:凡在巴山镇申请办理了《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分娩后,三个月内若无特殊情况的必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方能领取《一胎生育证批复通知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黄小华、邓燕琴夫妇2004年11月22日结婚,2005年7月14日在崇仁县巴山镇办理了《一胎生育证》,在办证的同时巴山镇计生委已告知对象:产后一周内向巴山镇计生委报告出生,三个月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黄小华、邓燕琴夫妇于2005年10月20日生育第一胎男孩,2005年10月20日巴山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和道南居委会计生专干书面通知邓燕琴于2005年11乐日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之后才能为其出具《一胎生育证批复通知书》,而黄小华、邓燕琴夫妇至今未落实任何避孕节育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巴山镇计生办不能为其办理《一胎生育证批复通知书》。
    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黄小华、邓燕琴夫妇应尽快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方能领取《一胎生育证批复通知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抚州市人口计生委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发布日期: 15:57
  类别: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市长热线办公室
      首发《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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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发布时间: 18:58:07资料出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日通过修订,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节选)》?       第二章 生育节制?       第八条 提倡晚婚、晚育。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三章 节育措施?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属干部、职工的,并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属个体开业医务人员的,并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擅自摘取宫内节育器,或擅自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       (二)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书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摘取宫内节育器的;?               
    不让生 就出国生 到时候给孩子起个外国名字    我都想好了 就叫 OK 三有娜拉    &那是再见的意思&      http://74.53.27.163/viewthread.php?tid=360709&fromuid=965760
  强迫上环--惨无人道的政策&385&字节如雨
9:47:28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情感小站业主论坛   07年6月7日 星期四 雨
琦琦出生148天  琦琦出生已经快五个月了,可是户口还没上,据说要我去上环后才能给她上户口。  什么政策啊?用惨无人道来形容也许严重了点,可是不用这词就无法表达我的以及千万个女同胞们的气愤。  都什么年代了?  怎么避孕应该是个人的隐私,由自己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凭什么由国家来硬性规定呢?  不过我一个弱女子,又能怎样呢?最终也逃不过去吧?可是,上环后种种的不适,还不是我们可怜的女人自己来忍受?  中国的女人千百年来一直是没有地位受压迫的,现在不是说女人是半边天了吗?难道因为女人成了半边天,就要强制我们来承担这种责任呢?  
  为什么妇女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体?    何亚福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有许多法律都有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特别是妇女人身权利)的条文。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禁止用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    那么,我为什么要提出本文这样的题目呢?其原因是,我在不久前收到一些网友的邮件,其中有一位网友说:“我的第一胎小孩将在下个月来到人世,其实我并不想生第二胎,因为我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们这里生完一胎一律强制上环,根本不能自己选择喜欢的避孕方式,我妻子因为受一个亲戚因不适应上环而使身体遭受损害的事例的影响,对于将要来临的强制上环非常恐惧,而我除了安慰她之外又能怎样。其实想一想可怕的并不只是肉体上的痛苦,更是对人的精神的摧残……我知道我们这个国家正在发展中,很多事情不能如意,我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社会福利,没有医疗保险,没钱没权,出门办点事也要受人白眼,但我每天拼命工作,努力不让自己失业,按章纳税,遵纪守法,可为什么计生部门要把我的妻子像牲口一样对待,把异物强行塞入她的身体,根本不问一下她愿不愿意?”另一位网友说:“我的一个朋友被居委会逼得上了环,说是不上环,孩子就不能上户口。她是重度宫颈糜烂,上了环后月经一来就来十来天,量也非常多,成天苦不堪言。”    上环是指把宫内节育器放入子宫腔内,从而达到避孕目的。上环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一是出血。放环后短期内少量出血是由于安放避孕环时擦破了子宫内膜,出血一般持续数日,血量不超过月经量,不需作处理。但部分妇女放置避孕环后,会出现月经增多,有的人经期延长,淋漓不净,有的人白带混血,量多,这是由于避孕环刺激子宫内膜引起组织化学改变,产生局部凝血障碍所致。二是酸痛。放环后一部分妇女会出现下腹或腰背部的酸痛不适,这是因为放置于子宫内的避孕环对子宫来说是“异物”,尤其是偏大或位置较低时,子宫为排出这个“异物”产生收缩,引起宫缩痛。三是异常怀孕。节育环只能阻止子宫腔内的正常怀孕,而不能预防子宫外的异常怀孕(即宫外孕),所以,不可避免少数放节育环避孕的妇女发生宫外孕。    也许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的负作用并没有那么大,但对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据说就是因为中国妇女普遍上环,所以导致中国妇科病的发病率尤其高。那么,为什么计生部门一定要她们上环呢?难道避孕措施只有上环这一种吗?对待犯罪分子,尚且不能实施肉刑,何况这些妇女并非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能让她们自己决定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不能让她们选择自己的避孕方式呢?据我所知,现在有些地区的计生政策已经改变过去那种强制性的“一安二扎”,而实行“以人为本,自愿选择”的避孕节育措施。那么,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地区的计生部门抱着陈规不放呢?    
  计划生育是民族自我阉割政策
  太监,中国人太监都不如
  中国荒唐的事情太多了
  一声叹息
    晕。。。这会这样的。。    我们这是生了孩子有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准生证就可以报户口了啊。但是,要办独生子女证就一定要有上环的证明才能办。。所以我家宝贝就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为了一年700块钱要让自己吃这个苦头,我才不干。。。何况上环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有些人就是不适应的。。极度反感上环政策,为什么受苦的都是女人啊。。而且,上环对女性的生理影响是很大的。摧残女性的做法。。。    
  还有更晕的呢?我们这里办理公司年检时,如果法人代表是已婚有了孩子的,公司到了年检时间需要提供的资料就必须要有上环证,都不知这执法部门是不是把屁股当脑袋使.
  中国的人权好5倍! 我操!!!!!
  顶下。  我也遭遇了,在云南昆明。后来打市长热线投诉,解决了。原来是街道办事处乱来。  感觉这个热线挺好用。
  操,这帮禽兽!
  我在海口,也是要有上环证街道才给出证明,然后才能给宝宝上户口.并且我这是生孩子时街道只给出准生通知书,等生完上环后才给出准生证的~超级可笑吧.因为生完宝宝后一直是我一个人带孩子,长期都在腰疼,听很多姐妹说上环后都不舒服,就怕自己上后腰疼会加重而无法带孩子才一直拖到现在,我女儿已经一岁5个月了,已经不能再拖着不去上了,说是这时间已经是要罚款的了.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无人权的规定,就算国家规定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我们也没违法呀,我跟老公一直忙着工作30多岁才要这么一个孩子,为何晚婚晚育的我们生育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正常上户口.
  好五倍
  既然是国策,虽然手段毒辣点  但还是有效果的,也是必须要施行的
  办个男方的证不行吗?
  我来也           /\︵/\ - /\︵/\         (=^∶^=) (=~∶~=)         (~)︾(~) (~)︾(~)         (~)凸(~) (~)凹(~)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男的扎了不就行了
  对这个国家很失望
  至少2004年广东广州市是不要这证的! 现在不知道!
  晕倒!中国有没有人权啊?
  看完上面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努力赚钱出国,不想待在这好5倍的国度里了
      作者:zou88888 回复日期: 19:34:24 
    既然是国策,虽然手段毒辣点    但还是有效果的,也是必须要施行的  ======================================================  你是被强J到了高潮吧?  
  果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啊!!
  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人的尊严在那里??????????    
  以后别要男的全结扎就好了 啊门
  懒得理它,我认识好多人都是不上环也不办户口,到国家人口普查了居委会的就会求着你来办户口了
  上环证???  是不是有了他才能上市区内的市环路?没有就不能上!?对吗,解释!?
  昨天刚去给我家小子上户口,没听说要那个什么上环证!
  作者:zou88888 回复日期: 19:34:24 
    既然是国策,虽然手段毒辣点    但还是有效果的,也是必须要施行的  --------------------------  这人脑袋放了环吧??
  准生证终于办下来了,名字改了“计划生育服务证”……    但,还是TMD准许生仔一只……    然后,还有有效期。
  上环证!践踏中国妇女的罪证。
  作者:七彩小胖熊 回复日期: 16:44:42 
    男的扎了不就行了  ==========================    扎了真的会变成阳萎的。不信GOOGLE下,这是事实
  我的孩子一岁多了,到现在因为我不肯上环,而没有报上户口.  虽然我们家绝无再生第二个的念头.    想办个假上环证,又怕到了报户口现场,被要求当场照B超检查.....  想塞红包给医生请开个不宜上环证明,却苦于找不到门路,据说有亲戚在医院工作的人都开不到这个证明,因为医生怕出了事情牵惹到自己.  唯一的办法就是出国,逃离上环证,可是没有钱......  
  有了钱劝大家移民,不要在这个恶心的国家受气了!
  对,操他妈的不办就不报户口了.  你他妈的去人口普查去吧,一群垃圾!
  可是不上户口,孩子读书怎么办呢.....  愁.......
  亲身体验,上环后身体会有很多不适,最少也有排异反应。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要再惨害一下母亲,真是没天理。
  上环与结扎,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    何亚福    近日常有网友在我的博客留言提到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考虑到上环和结扎涉及到数以亿计的育龄妇女,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上环与结扎,究竟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    我查了一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省级的计生条例,均没有发现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的规定,例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但某些地方的土政策则有所不同,例如,某市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决落实已生育一孩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凡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方必须在分娩后的三个月内首选落实放环措施,并强制办理独生子女证;按政策申请经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在女方分娩后一个月内夫妇中一方必须首选落实结扎措施;计划外怀孕的要自觉落实人流或引产手术。”这个文件用了“必须”、“强制”等词,可以看出是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    有些地方并没有明文规定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但由于计生部门内部有考核指标,于是某些计生人员便采取其它措施动员上环与结扎对象。有位网友说:“我们这里上环和结扎,没有强制的,但有软制的,就是打电话叫你去。你不去就天天打电话,还到你家去游说、骚扰,令人不胜其烦!”另外一些地方有一个不成文规定,要上环后才给小孩上户口,不上环就不给报户口,以此来要挟育龄妇女上环。    在中国的地方报纸中,常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新闻:“自我市部署开展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以来,各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为打好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翻身仗开好第一局。据统计,从X月X日至X月X日止,全市已完成‘四术’XX例,其中结扎XX例,上环XX例,落实补救措施XX例。”可以看出,在很多地方,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是得到地方政府默许和纵容的。    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并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但对于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后会出现阴道出血、宫颈糜烂、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腰腹酸痛等副作用。有的妇女被强制上环后,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到私人诊所取环出来。而有些私人诊所由于设备简陋和技术低劣,在取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例如,曾有新闻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某女士在一家私人诊所做取环手术,环未取出来子宫却被戳穿。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才可以除掉。有些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而跟肉结合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    在现代法治社会,即使是对犯罪分子,也不能上肉刑。强迫上环、强迫结扎与强迫堕胎,可以说是古代肉刑的翻版,与现代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被强迫上环、强迫结扎或强迫堕胎的妇女,完全有权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人身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国家也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文禁止强迫上环和强迫结扎,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真正落到实处。      
  为会么国外反华势力这么强,德国总理默克尔曾公开说中国人民没有人权,其实中国政府也应该反思.
  请问海口的,给新生儿上户口有哪些程序??最近想给BB上户口,也被要求上环,郁闷,所以还拖着
        上他妈的户口啊 干脆多生两个 管他娘的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最痛恨的的就是计划生育政策和搞计划生育的这帮b!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人才市场边上就能办,什么证都有,花几百办一个不就行啦  
  拿把钱砸在他的脸上什么证都能给你办。
  去年结婚但没要那个结婚证,准生证当然也没,还有一个月我小孩就出生了,我一点都不担心户口问题,现在有电线杆就有户籍所,一个电话什么证都搞掂。等孩子出生的那天准备办个北大的毕业证送他(她)做见面礼。
  天哪,第一次听说。
  对了,ml的时候找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在旁边监督代避孕套没有啊,这样既不会损害双方身体,也不涉及人权,是不是好主意啊,反正那么多人下岗,全去搞计生工作。呵呵!
  &同时,国家也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文禁止强迫上环和强迫结扎,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真正落到实处。&    唉,难道就坐以待等?等到相关法规出台这一天??  
  到处都要上环的啊。我表嫂上了三次环才成功,可惜的是上环成功了,并不代表就能成功地避孕。后来我表嫂还是怀上了,被迫去做人流,事后相关部门一个说法也没有。
  在中国的地方报纸中,常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新闻:“自我市部署开展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以来,各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为打好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翻身仗开好第一局。据统计,从X月X日至X月X日止,全市已完成‘四术’XX例,其中结扎XX例,上环XX例,落实补救措施XX例。”可以看出,在很多地方,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是得到地方政府默许和纵容的。    、、、、、、、、=====、、、、、、、、、、、、、、、、、、、、、、、、、  TMD!简直把人当出生一样对待!  为什么要坚持要女性上环?  男女平等个屁!  气死人了,回帖这么多次,第一次骂人!
  湖北省阳新县。。不上环不给孩子上户口。  真希望国家有关政策能够人性一点。。
  这样的政策,逼得人想杀人
  专门讨论人口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计生委,都是要遭报应的SB  -----------------------------------------------  说的不错,人民有选择生少生多的权利,政府没有控制生育的权利,种族灭绝的计划生育!
  我们这里不要上环证,要结扎证!呵呵
  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自我阉割、自我毁灭的猪头政策。          
  我女儿上户口的时候派出所要求一定要有上环证明,在广州
  坚决反过这狗日的政策
  拉个口,弄个绳给你寄上~  
  作者:zggxnnlx 回复日期: 15:31:12 
    作者:zou88888 回复日期: 19:34:24        既然是国策,虽然手段毒辣点      但还是有效果的,也是必须要施行的    --------------------------    这人脑袋放了环吧??  -----------  那就让鸡生痿拉他做典型好啦
  江西吉安,给1w就上户口,但没有发票,1w5,上户口还给发票,那是几年前的行情,同志,你们那边太落后啦..........
  作者:我爱窝轮 回复日期: 10:57:44 
    为会么国外反华势力这么强,德国总理默克尔曾公开说中国人民没有人权,其实中国政府也应该反思.    ------------------------------    说得好!    外国政府老说中国没有人权,那是相当地正确. CCTV们就知道一天到晚叫嚣着&反华势力&怎样怎样, 要是真的听了它的宣传,还真以为老外有多坏,其实,是自己政府拿自己人不当人.
  戕害百姓,报应早晚要来滴...
  有些帖子必须顶起来,方显我中国男人的脊梁!!
  别上,那玩意取的时候跟肉长到一起了,如同挖肉。我听我妈说过
  路上不是有很多广告吗
随便打个电话叫做一本就行了
  中国的人权好5倍! 草泥马!!!!!
  我见过一个大姐,四十多了,因身体不适想把环去掉。具体什么病我不清楚,我看见她苦苦哀求管计划生育的那个人,说想把环摘了,自己如何如何疼。但。。。。我们伟大的计生委干部丝毫不为所动。  寒啊。。。。。
  现在的计划生育可远远不是控制人口那么简单,  多少只生一个的夫妻也是身心饱受摧残。  这种帖子见一次顶一次。
  草,福建泉州地区也要    真TM幸福的社会主义啊
  你们就偷着笑吧,我们这里必须接扎才给上户口,山东某地
  我到现在还没跟LG打证。  LG的原因:还想生多一个  我的原因:不想上环或结扎  当然还有复杂的户口原因      想到自己身体多这样一个东西就恶心。
  sb,看你这种人肯定是哪里好就哪里去的没家狗
  我LG的嫂嫂结扎的那个月又怀上了,也是流了    汗啊~~
  土匪也靠上环证赚钱,无耻
  小孩报户口一定要我的上环证  • 我是日生的孩子,现在还没有报上户口。我们决定把宝宝的户口报到我老公那里,因为我是集体户口不可以报,但是他们那里的妇女主任一定要我去上环,有上环证才给我们报户口,我的身体不适合上环,所以我不想去。请问应该怎么办?  • ===============================   亲爱的朋友,您好!请您认真听取以下律师的意见,同时为了表达对回复者的感谢,尊重律师的劳动成果,请您在期满前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童清阶律师  [湖北-武汉]上户口与上环没有关系。你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 wang2008528  [天津-天津]上户口只要夫妻二人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准生证,出生证等证明即可,象你所说的不会要求.  潘阳律师  [辽宁-沈阳]你要求不合法,你可与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马刚律师  [上海-静安区]这种逻辑是没有道理的,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想公安部门报户口好了。如果你符合条件,户籍部门却不给办理,那便是行政不作为。   • 吴卫国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报户口应征得户主同意,集体户口应征得单位同意。   • 邢立人律师  [上海-杨浦区]上户口与上环没有关系。你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 侯福男律师  [上海-黄浦区]以不上环作为不给报户口的理由,缺乏依据.   • 黄方明律师  [上海-徐汇区]上环是计生部门的事情,上户口是公安部门的事情,两者没有必然的制约关系.   • 陈新明律师  [湖北-武汉]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 zhixiangwang  [上海-徐汇区]对方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中国人下贱 必须计划掉!
  入户受上环证所阻
17:39:38   广东/珠海
  各位律师:    既无没明文规定,在入户时却成为必要文件,没有它不给办。我们如何是好?难道我们没有自由选择我们认为合适的方式?更何况上环也不见得是最佳避孕方式。  
  雪儿的其它法律咨询:   在珠海上户一定要上环吗
解答1次  各位律师:  您好,我属于购房入户,已婚且有一小孩,到居委会办理手续时,他们说一定要有上环证明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妇女一定要上环的吗?  能给个详细的建议吗?要求出示文件后,起诉居委会胜诉大吗?  王建峰律师解答
59.172.166.2**
  没有此法律规定!    王成兵律师解答
124.117.7.**
  要求对方出示文件。    孙中民律师解答
211.141.204.**
  起诉派出所
  强烈要求废除上户口强制捆绑“上环证”的规定!  ÅïāϹ(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ùÿÐø  中国人多地少,我们对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是应该支持!但是惠州搞计划生育不能违反法律,违反人权,不能用强制用户口来限制!  ¿çÙòã(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ë¾áĂñ选择避孕方式是我们公民的权利!!!通过小孩(或者妻随丈夫)上户口的问题,强行让妇女去上环或结扎没有法律依据!  ´£Ąá¯(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æò¼£¬强迫妇女去上环,是在肉体上和心理上的折磨,而且因上环引起的所有费用都得自己买单!办“上环证”,搞各种各样的检查和收费,受益的是各个部门和居委会!  ÑõÏÏ¿(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ûÿçé¯强制上环,强制户口与捆绑上环,只能证明计生部门的蛮横、懒惰和缺乏人性,与“惠民之州”、“以人为本”、“文明城市”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ăÝÕÚ(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Å¨âü很多人的小孩1岁、2岁甚至3.4岁了, 因为母亲身体条件没有上环, 就不给小孩上户口,影响到小孩的成长!有许许多多的父母在还为了儿子怎样上户口烦啊!!  ¥á¨ðĂ(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íÖé÷â政府部门不能为了方便自己的好开展工作,好交差,就可以不顾民怨,折腾民众,牺牲民众的利益!  ĄîèĀ¸(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Ìêý是否上环应该遵循公民自愿选择的原则,因此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等应该取消户口与捆绑上环的政策!  É©ï°Ð(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º²ÿèù户口制度与计生工作分开做,给孩子落实户口,计生的事情应该另外解决!  ÄÃÆܱ(惠州政府门户-政务论坛) []鸲¥Ö现在许多地区,如上海,长沙等,小孩上户就不需要上环证,惠州应该抛僵化的落后的不人道的政策!    --------------------版主评价------------------------  江风火
9:12:45    楼主,已将您的意见转入相关部门,我们会及时将部门反馈的意见在本论坛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惠民热线--网络问政平台”中发布。请留意查看!请您按这个编号查询:Jzxx372469。谢谢!
  【宝贝入户记】政策?法律?先上环后入户?(080311顺利办妥)  请注意:帖子里已经详细引用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说明了有关投诉及入户流程,看不懂的朋友请多详细看几遍,不要再来反复问我帖子里已经回答了的问题,恕不回复,请尊重并珍惜他人时间!!!    日21:40留         ================================我是分栏线================================         之前作了准备工作及官方网站有关办理出生登记所需资料,证明材料全部齐全,除此之外,还额外带了《独生子***待证》直往镇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无奈加气愤,资料看都不看,就冷漠的三言两语把我打发了。    1、去居委拿表填(奇怪,办理出生登记资料齐全,表格自然是在公安xxx有啊,一个表格还要去居委拿,必是有猫腻。)    2、去当地妇幼医生盖章(因为BB不是在当地出生,这一条,没有任何政务公开的信息告知。)    再问详细事实,回复的是:不知道。         接下来的事,请大家看我的投诉信吧:    XXX:您好!        我是石基镇一名市民,2月26日去石基公安xxx办理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     在办理出生登记之前我已经查询了番禺区公安xxx网站有关办理出生登记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出生登记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本区户口居民婚后生育的婴儿(包括遗弃婴儿)    (二)所需证明材料    1、《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父母是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4、属计划外出生的婴儿,须提供镇(街道)计生部门的证明;    5、广州市番禺区居民收容弃婴转送番禺区社会福利院户口呈批表(属于被遗弃婴儿)。           为了更快办好,本人在8点前已经在xxx大厅等候,直到8点半开始上班,我是第一个办理的。可得到的讯息是,我的资料不全,得到的回复是:  1、去居委拿表填;2、出生证要去当地妇幼部门盖章。    问为什么要上述程序,得到的回复是,不知道。  接下来去金龙居委拿表,工作人员喃喃自语说,表格是公安xxx给的啊。可她不给我,只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办理一小孩入户:  资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上环证(或结扎证),小孩出生证,女方小一寸彩照一张。  注:如已婚育龄妇女因身份不适或患病不能上环的,要到番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不能上环证明(此外还可以到人民医生、何贤医院,取得两个以上妇科医生签名的不能上环的证明),然后到准备入户的居委签订一份保证书。     所谓的保证书在办理准生证时就签了。居委人员还说:可以先上啊,然后你再说冲掉了。石基这边是这样的要上环才办入户,镇xxx下达的指令啊,市桥就不用。     打投诉电话到区公安xxx,得到的回复是:法律没有规定要上环才给入户。     本人有以下疑问,盼回复:  1、公安xxx的xxx网站办理出生登记所需材料写得很清楚,办理出生登记是属于公安部行政办事受理范围,我的资料齐全,石基镇公安xxx为什么不受理?连表格都不给我。  2、居委以一纸表格关卡要求妇女上环而完成部门计生指标,侵犯妇女权益,有关法律规定,妇女有知情选择权,可却违法操作。  3、如果本人不上环,意味着将永远办不了出生登记吗?       期盼回复,谢谢!
  镇公安xxx不受理属于不作为吧?!总共发了四封信,可退回来就三封,可见xxx网上的信访邮箱形同虚设,那么我就把希望寄托在这封未退的邮件上吧,耐心等候!    当年办准生证的时候,计生办、居委的表格,条条框框,部门公章复章,不知道费了多少时间与精力!一个准生证到了办出生登记入户口的时候又成了废纸了,一纸上环证明把你卡在门外!    听闻白云区一朋友在居委做了5年工作,把所有事情都看透了。每当人口普查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大赦天下!不少超生的交一半罚款就上了户口,这说明了什么?到底是上环重要还是入户重要?妇女权益法体现在何处?我自己的身体还不能自己做主么?    上环就是一劳永逸吗?每年上环怀孕的人还是这么多,上环得炎症给身体带来不适的也不少,想生的人不管用什么方法强制控制一样会生,不想生的人既然倒给钱都不会生,更何况是违法超生,且交罚款。    身为执法办事部门,相信不会不懂“任何与法律相悖条款均为无效!”           相关国规与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xxx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第三十四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第三十五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xxx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区计生xxx的回复:知情选择并不等于自由选择,可是在这里我没有看到任何法律强制规定?难道是本人的理解能力与水平有限?    相信这不是个别情况,有不少妈妈当地有这样的土政策吧?大家来说一说?联手起来?有这样情况JMS请加我旺旺!    ——————————————————————————————————
  最新进展:    
17:00 致电妇联投诉:    电话一、番禺区妇女联合会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  020-    工作人员周小姐告知无此法律规定,可以向区计生xxx投诉,如果计生xxx不管,再打电话给妇联。    电话二、区计生网址:http://jhsy./index.htm 地址:市桥街盛泰南路计生综合大楼    信访室: 计划生育协会:    第一个电话打了N次不通,试着打第二个,对方要求我留下联系方式,转告信访室尽快回复。回复倒是很快,信访室罗小姐告知:你是什么原因不能上环?如果不能上提供医院证明即可以不上。计生政策就是这样,要么上环,要么结扎。以前还是强制的,现在都略松动了,可以提供医生证明你身体不适宜就不用上。知情选择权不等于自由意愿选择!    PS:奇怪,我的身体我不能作主么?什么叫xxx?xxx体现在哪里?    电话三、再将上述情况打电话告知妇联,妇联周小姐表示她自己入户都没有上环,是没有此法律规定的,将与计生沟通,要求我留下联系方式,了解情况后再回复我。    静候“佳”音。。。     :9:20左右    妇联周小姐回电:    已经和区计生沟通,得到的回复是计生规定首选上环,这也不算侵犯你的人身权利,这是基本国情了,如果你确实不宜上环你去医院开证明,至于我没上环是因为当时婴儿不满三个月就办理了,你错过了最佳时间。如果你有意见,只能有两个途径了:1、向区上上级反应;2、行政诉讼。 妇联只能作到这一步工作了。    电话中,我有些想哭了,这扇“门”关上了,首选就是强制吗?国情只是针对某地区吗?回帖的朋友当中有多少朋友都说没有此规定,可见这只是地方所谓无人性的“政策”。    发了邮件给区公安xxx长投诉镇公安xxx不作为,会有回复吗?    
11:20左右致电区公安xxx投诉电话 曹先生
要求打电话问户籍科: 黎先生    黎先生告知国家没有先上环后入户的规定,另外上户口不用填什么表啊,但是计生工作属于镇一票否决,公安xxx受多层影响,有可能是地方政策,希望我们能理解他们的工作。但如果我所提供的资料都齐全了,不受理的话,他会和镇公安xxx进行沟通,让镇公安xxx复我电话,尽量给我办理。    大致意思是这样,沟通过程还是愉快的,但不知道结xxx如何。    很快,几分钟左右镇公安xxx回了电话:    告知,回复去居委拿表是方便登记(我回复,我在你们网站上看的资料和宣传页上的资料我都齐的,为什么到了居委就多一个上环证,到底以谁为准?难道上个户口公安xxx都没表?),但是如果居委要上环证的话是不用的,你怎么不和我们说呢?这样吧,你带齐相关资料,去当地妇幼医院在准生证盖章后(因为BB不是在当地生),周一至周五来和我们对一下资料,如果齐全,我们帮你办理。特意问了我的姓名,我问对方贵姓,告知不用记的,带齐资料前台都可以办理。    暂告一段落,我得等到3月10号后才去,当地妇幼医院要10、20、30xxx大厅才盖章。         =================================================================         
当地妇幼保健院盖章    
很早到了镇公安xxxxxx大厅 ,第三个。    资料未看,就说资料不齐,要我去居委拿表,如之前的翻版,后被我问回去,告诉我去复印资料,所有资料复印。(奇怪了,为什么一次性不能把需要办理的说完,xxx的时间就不是时间?)    复印OK,再回来,要我填表,《出生登记申请表》,是复印的,黑漆漆的,然后下面有居委,计生盖章,再下面就是有关办理的证件了,当然,多了一个上环证明!    本来想填好了再反问他,后来想想,算了不磨时间了,一会还要带BB去医院验血。打电话到区公安xxx找黎先生,资料带齐了,上次不是说了出生登记无须填表,这次又让我填,很明显今天不让我办呀。如果今天还是不给我办,我会继续投诉的,或是申请行政诉讼。黎先生要我找姓潘的民警,很遗憾,不在!然后告诉黎先生,他说打电话给镇公安xxx。挂电话后,办公室电话响去,几分钟,走出一个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与正在办理业务的民警低声说了几句,随后问谁是XXX。看过我的资料后,同意办理,但要我重新排队,当时已经排到50多了!效率,什么叫工作效率!    等了十几个终于到我了,交上资料,然后照问我的表呢,我反问,出生登记不用表吧?然后对方嘀咕了下,问一下你有没有啊。    反复折腾了几次,累,看着户口簿上宝宝的名字,长叹一声,尘埃落定,办妥。    随后要我拿户口本再去居委登记一下。听闻曾在居委会工作过的朋友说,每个月都要去派出所抄四个变动吧,这是必须工作吧?!还要我去干什么呢。     后续:3月18日17:20左右区公安xxx黎先生来电,问之户口办好没,已经收到我的信访邮件,因为信访程序较为繁琐,正好xxx长(他的邮箱)也不在,一般是自收到信访邮件60个工作日处理。告之已经办好,同时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支持与感谢!    3月26日10:00左右,区公安xxx信访科来电,大意是收到信访邮件,且与镇派出所沟通过,来电与我确认是否已经办理。告诉她已经办好了,非常感谢他们的尽职!    这篇帖子,我不是证明什么,只是想说,只要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争取与维护。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上环与出生登记关系,可以理解各xxx部门是相互配合工作,但是应在符合国家法定程序下进行。计生法规既然规定了有“知情选择权”,那每个人在明白各类避孕措施利弊的情况下,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节育方式!    看过太多的资料,听过太多的人说……上环对身体的不利之处,加之身体体质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不会优先区计生所谓的强制选择!
  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xxx。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二、出生登记是儿童的首要权利,是儿童获得国籍和法律保护以及其他权益的基础。    温馨提示:各位妈妈,如果您当地有所谓这样的“政策”,并且不想遇到像本人这样的经历,请在BB出生一个月内带下办理出生登记所需资料及时到当地公安xxx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
  山东枣庄也是不上环就不给宝宝安户,我给国家计生办反映情况,他们给我的回复是询问山东省计生办,在计生问题的网路上访中山东是排在头位,反正俺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企事业员工,不给办先把他们的丑恶嘴脸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大不了宝宝的户先拖着!
  在计生委的眼里,中国人不过是畜生一类的的东西,当然也可以称做屁  
  柠檬色的天
  顶起来不能沉了!
  中国怎么了?
  只想说一个字:日
  中国政府就是个垃圾!    妈的!
  即便孩子没有户口,我也绝对不让老婆上环!
  生2个老婆像畜生一样被结扎的飘过  那一刀  这仇  我  记的一辈子.
  毫无人性啊
  幸好,在去我年中给宝宝上户口了。
  上环,扎环是非常损害妇女身体的,有很多后遗症,很垃圾的国策,批准生第二胎时要排半年才下来,有关系或送礼的就一天。我想我会出国去生,我不知道中国怎么通过人权审议的
  应该给蠢官们肛门放入污物调节器,以免排泄过量污染环境
  下个礼拜去给宝宝上户口,在我们这里好像没听说过要上环证
  宝宝,为了你有户口,妈妈不得不接受肉体的折磨—上环        07年底,当得知老婆有了宝宝,哪个开心,天天都乐得检了钱包似的,到了宝宝三个月,我31,老婆30;已经登记结婚,想着未来宝宝上户口、读书都必须麻烦那计生办、派出所的公仆们,保险起见,便想着该给宝宝办准生证了;因为我们俩都因工作缘故身处外地,便把证件准备齐全,托家人办理,半个月后,父亲打电话过来,去找了村里有找乡里,没门,乡里计生说没查孕情不能办(搞不懂,既然要办准生证,当然是准备怀孕生娃,电话说明不行还非要回去给他大爷看一眼??),非得我俩同时亲自去不可,只好做罢,另做打算。    过了两个月,实在放心不下,只想把这事结了,叫上肚子已经很明显凸出来的老婆,坐飞机来回(总共花了四千多),千里迢迢回到老家,村里计生还好,毕竟是乡里乡亲,很和善,帮忙出主意,再事先招呼好的一个乡计生办头头,好歹好说,终于是办下来那红本本,期间那从上到下反反复复的询问与质疑的眼神,俺还真有一种阴森森的犯人受审的感觉,总归,红本本拿到手(比法哥拿的那红本本都开心),想着这回宝贝算是有证了吧,之前阴霾与不快一扫而光,第二日痛快回到工作地。        到了九个月,孩子出生了;当父亲的快乐确实是无与伦比,不过办出生证明偶还是牢记于心,这个证倒好办,出院起好名字医院出证明就行。        09年春节,回到老家,顾不上亲人团聚的喜悦,一心思就想着给宝宝上户口,兴趣冲冲跑到派出所---放假了,明年再来。明年就明年吧,谁叫是咱求着他们呢。        过完年,老婆先走回工作地,我留着办,熬到上班(我们那正月十二才正式上班),先找派出所,晴天霹雳---计划生育证、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就差毕业证都给他看,不行,差计生办开的“上环证”,不能办;找谁都不理!        上环,上环,老婆本身身体就不好,才刚生育八个月,就必须那么残忍的在身体里放一个异物,无时无刻埋着疼痛与折磨、甚至是宫外孕的危险,来换取宝宝的国籍与户口证明,难道,因为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政府就要拿父母的这种心理来威迫与要挟父母接受这种种无理要求么?        想想,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那怕你是飞行中在该国的领空产出小孩,人家都旁无责贷的给你一个该国身份以及一切福利;只要你在香港生出小孩,就有责任给你一个香港户口,给你从出生开始的一切福利;生在中国,就必须忍受种种责难与人为制造的困难,跟孙子一样看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拒绝,推委,与侮辱么,亲爱的祖国,故乡,政府部门的所谓公仆们,难道你就非得用这样的方式来欢迎刚刚出生的宝宝与他的母亲么!        我还没敢告诉老婆,只能欺骗她证还在办,我都不知道怎么告诉她,怕她生气,担心宝宝,身体不好,我想了很多,我们年龄都超出法定年龄好多,仅仅为了简单的避孕方式,计生部门就这样迫不及待的强奸一次你的思想与选择权,我只能感觉到悲哀!朋友们,如果有同样的经历,请你也说说,相互鼓励下、谴责下无良无心的无耻家伙,谢谢!  
  NND,不知道那个鸟斑竹连这样的贴都给我结扎,只好发这里,楼主莫怪!
  残忍的政策顶到取消,越快越好  
  只有一个字:操;两个字:我操;三个字:大家操;四个字:我操他妈:五个字:我们操他妈;六个字…七个字…楼下补充…
  上海需要上环吗?反正我不会让我的老婆上的 大不了就不要户口了 这种制度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就不要让它合理化     逆来顺受也就中国人爱干那事了!
  反了得了,唉,死之前也把GOV这帮孙子阉了
  我的也是啊,之前还要签了一张独生子女证才能上户口呢!
  等到变天的那一天,老子首先就去把计生委给砸了!
  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这社会黑暗,越来对这个社会失望
  非要上环才给上户口的话,就去上吧,过几天再去外地的医院给取出来,大概要一两百块,有社保的话就是二三十块。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凡事都以他们的话为准则的话,我们都没法活了。
      作者:ad2s 回复日期: 10:35:49 
    生2个老婆像畜生一样被结扎的飘过    那一刀    这仇    我    记的一辈子.  
  作者:从来没摔过 回复日期: 14:31:48 
    等到变天的那一天,老子首先就去把计生委给砸了!  ======================  记得叫上我,派鸟所一起砸
  不是鄙视 农村有些地区不管 那孩子确实没完没了的生 生出来又养不起 只有进城去打工 城里现有的岗位被这些低收入群挤掉 城里的人没有了工作 现在的形势就是这样
  07年底,当得知老婆有了宝宝,哪个开心,天天都乐得检了钱包似的,到了宝宝三个月,我31,老婆30;已经登记结婚,想着未来宝宝上户口、读书都必须麻烦那计生办、派出所的公仆们,保险起见,便想着该给宝宝办准生证了;因为我们俩都因工作缘故身处外地,便把证件准备齐全,托家人办理,半个月后,父亲打电话过来,去找了村里有找乡里,没门,乡里计生说没查孕情不能办(搞不懂,既然要办准生证,当然是准备怀孕生娃,电话说明不行还非要回去给他大爷看一眼??),非得我俩同时亲自去不可,只好做罢,另做打算。      过了两个月,实在放心不下,只想把这事结了,叫上肚子已经很明显凸出来的老婆,坐飞机来回(总共花了四千多),千里迢迢回到老家,村里计生还好,毕竟是乡里乡亲,很和善,帮忙出主意,再事先招呼好的一个乡计生办头头,好歹好说,终于是办下来那红本本,期间那从上到下反反复复的询问与质疑的眼神,俺还真有一种阴森森的犯人受审的感觉,总归,红本本拿到手(比法哥拿的那红本本都开心),想着这回宝贝算是有证了吧,之前阴霾与不快一扫而光,第二日痛快回到工作地。            到了九个月,孩子出生了;当父亲的快乐确实是无与伦比,不过办出生证明偶还是牢记于心,这个证倒好办,出院起好名字医院出证明就行。            09年春节,回到老家,顾不上亲人团聚的喜悦,一心思就想着给宝宝上户口,兴趣冲冲跑到派出所---放假了,明年再来。明年就明年吧,谁叫是咱求着他们呢。            过完年,老婆先走回工作地,我留着办,熬到上班(我们那正月十二才正式上班),先找派出所,晴天霹雳---计划生育证、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就差毕业证都给他看,不行,差计生办开的“上环证”,不能办;找谁都不理!            上环,上环,老婆本身身体就不好,才刚生育八个月,就必须那么残忍的在身体里放一个异物,无时无刻埋着疼痛与折磨、甚至是宫外孕的危险,来换取宝宝的国籍与户口证明,难道,因为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政府就要拿父母的这种心理来威迫与要挟父母接受这种种无理要求么?            想想,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那怕你是飞行中在该国的领空产出小孩,人家都旁无责贷的给你一个该国身份以及一切福利;只要你在香港生出小孩,就有责任给你一个香港户口,给你从出生开始的一切福利;生在中国,就必须忍受种种责难与人为制造的困难,跟孙子一样看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拒绝,推委,与侮辱么,亲爱的祖国,故乡,政府部门的所谓公仆们,难道你就非得用这样的方式来欢迎刚刚出生的宝宝与他的母亲么!            我还没敢告诉老婆,只能欺骗她证还在办,我都不知道怎么告诉她,怕她生气,担心宝宝,身体不好,我想了很多,我们年龄都超出法定年龄好多,仅仅为了简单的避孕方式,计生部门就这样迫不及待的强奸一次你的思想与选择权,我只能感觉到悲哀!朋友们,如果有同样的经历,请你也说说,相互鼓励下、谴责下无良无心的无耻家伙,谢谢!  
  等到那一在,要把计生委的人全部干掉
  计生部门不就是想多收钱嘛,一个户口有什么了不起。  
现在国家只把人当负担。逼着大家,有钱人,富人拼命把孩子都生在国外,促进国外的消费,长大了也是外国人,替外国纳税做贡献。  
很快,自己就会倡导苦头的。
  不用急着上户口,至少上幼儿园根本不需要上户口。  
随着新生儿的少,各地很多地方生源不够,老师下岗。以后落户只会越来越容易。再等等。  
有钱弄到国外去,香港,美国,泰国都比这个变态的地方强
  我觉得生一个的要求没有错,但是强制上环确实太过分了,超生就罚款就行了吧,哪有强制上环的说法,这点太过分了,但我还是支持目前只准生一个的作法,中国、人真的太多了
    拿刚出生的婴儿当筹码,威迫要挟家长这个哪个,也就这种变态ZF才干得出来!  
  作者:M一木蔽日月M 回复日期: 16:01:21 
    我觉得生一个的要求没有错,但是强制上环确实太过分了,超生就罚款就行了吧,哪有强制上环的说法,这点太过分了,但我还是支持目前只准生一个的作法,中国、人真的太多了  ================================  20年后,一对夫妻赡养6个甚至8个老人,外加子女,你还觉得中国人多么?    要是多,也是多咱们这些无劳动力的&老人&,呵呵,有你哭的时候!
  山东枣庄也是不上环就不给宝宝安户,我给国家计生办反映情况,他们给我的回复是询问山东省计生办,在计生问题的网路上访中山东是排在头位,反正俺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企事业员工,不给办先把他们的丑恶嘴脸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大不了宝宝的户先拖着!  
  在中国,数不清的证压在百姓头上
  安徽也是,上户口的时候要社区计生办开证明,而没有上环的,社区就不给开证明。法律上当然没有规定,都是些地方政策,TMD。  办法一:先上,等入了户口后,到医院再取下来,就说腰痛、肚子痛等等。  办法二:给社区举办人意思意思。  办法三:给社区计生办指定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意思意思,让开个不适合上环的证明。  要么受罪、要么花钱。唉~
  哎,阳光下的罪恶~MLGB  
  山东也是
  07年底,当得知老婆有了宝宝,哪个开心,天天都乐得检了钱包似的,到了宝宝三个月,我31,老婆30;已经登记结婚,想着未来宝宝上户口、读书都必须麻烦那计生办、派出所的公仆们,保险起见,便想着该给宝宝办准生证了;因为我们俩都因工作缘故身处外地,便把证件准备齐全,托家人办理,半个月后,父亲打电话过来,去找了村里有找乡里,没门,乡里计生说没查孕情不能办(搞不懂,既然要办准生证,当然是准备怀孕生娃,电话说明不行还非要回去给他大爷看一眼??),非得我俩同时亲自去不可,只好做罢,另做打算。        过了两个月,实在放心不下,只想把这事结了,叫上肚子已经很明显凸出来的老婆,坐飞机来回(总共花了四千多),千里迢迢回到老家,村里计生还好,毕竟是乡里乡亲,很和善,帮忙出主意,再事先招呼好的一个乡计生办头头,好歹好说,终于是办下来那红本本,期间那从上到下反反复复的询问与质疑的眼神,俺还真有一种阴森森的犯人受审的感觉,总归,红本本拿到手(比法哥拿的那红本本都开心),想着这回宝贝算是有证了吧,之前阴霾与不快一扫而光,第二日痛快回到工作地。                到了九个月,孩子出生了;当父亲的快乐确实是无与伦比,不过办出生证明偶还是牢记于心,这个证倒好办,出院起好名字医院出证明就行。                09年春节,回到老家,顾不上亲人团聚的喜悦,一心思就想着给宝宝上户口,兴趣冲冲跑到派出所---放假了,明年再来。明年就明年吧,谁叫是咱求着他们呢。                过完年,老婆先走回工作地,我留着办,熬到上班(我们那正月十二才正式上班),先找派出所,晴天霹雳---计划生育证、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就差毕业证都给他看,不行,差计生办开的“上环证”,不能办;找谁都不理!                上环,上环,老婆本身身体就不好,才刚生育八个月,就必须那么残忍的在身体里放一个异物,无时无刻埋着疼痛与折磨、甚至是宫外孕的危险,来换取宝宝的国籍与户口证明,难道,因为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政府就要拿父母的这种心理来威迫与要挟父母接受这种种无理要求么?                想想,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那怕你是飞行中在该国的领空产出小孩,人家都旁无责贷的给你一个该国身份以及一切福利;只要你在香港生出小孩,就有责任给你一个香港户口,给你从出生开始的一切福利;生在中国,就必须忍受种种责难与人为制造的困难,跟孙子一样看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拒绝,推委,与侮辱么,亲爱的祖国,故乡,政府部门的所谓公仆们,难道你就非得用这样的方式来欢迎刚刚出生的宝宝与他的母亲么!                我还没敢告诉老婆,只能欺骗她证还在办,我都不知道怎么告诉她,怕她生气,担心宝宝,身体不好,我想了很多,我们年龄都超出法定年龄好多,仅仅为了简单的避孕方式,计生部门就这样迫不及待的强奸一次你的思想与选择权,我只能感觉到悲哀!朋友们,如果有同样的经历,请你也说说,相互鼓励下、谴责下无良无心的无耻家伙,谢谢!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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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    我日出这个政策,执行这个政策的所有当官的,不当官的人的母亲!    你们都是刽子手,杀人凶手!!恶魔!!!!
  上环措施是不错,可以避孕,但是要争取当事妇女的同意后才能实施,如有违背妇女意愿以各种手段和借口;以文件的方式强制实施的,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对妇女造成的身心健康损害的;对当地计生委直接领导和实施者处以以下处罚:  男性进行阉割处理,女性进行阴道切除处理。  
  我在山东汶上,我回家听说这儿就是什么时候上环,什么时候给上户口。临村有个超生的罚钱交不起计生办的牲畜直接是抄家了,电器啥的都拉走,连铁大门都给卸下拉走了。在临县梁山就人性化多了,人家是只要你交钱就让生,但不安户口,直接告诉你等政策,一起给上户口。梁山还有赫赫有名的生育一条街,提供B超服务,还名目张蛋发名片。在家还了解到家里每人要交30元的治安保护费,不交的话派出所有的业务对你停办,太猖狂了!
   想想,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那怕你是飞行中在该国的领空产出小孩,人家都旁无责贷的给你一个该国身份以及一切福利;只要你在香港生出小孩,就有责任给你一个香港户口,给你从出生开始的一切福利;生在中国,就必须忍受种种责难与人为制造的困难,跟孙子一样看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拒绝,推委,与侮辱么,亲爱的祖国,故乡,政府部门的所谓公仆们,难道你就非得用这样的方式来欢迎刚刚出生的宝宝与他的母亲么!  =========================================  顶这个了!    我生完孩子,也是被迫去医院上了环,之后一直很不适。  现在已经去取了出来。    
  我要大声喊一声 c a o n
i m a!!!!!!!!!!!  到底是把国民当人还是当猪!!!!
  该死的计生办!  办个《流动人口婚育证》,还一定要本人回去,说如果本人不回去的话他们一年都见不到我,晕,你们的工作就是监视我们有没有怀孕?我们公民连生育权都没有,谈何人权?  我来回路费误工费谁给报销啊?为人民服务的机构都是爷啊,老百姓才是孙子!连公民都不是!  大不了我不办了,寄生办爱咋咋地,哪天出事了,非砸了他的窝。
  老家寄生办的办公电话,从上周五打到今天周一,N次了都没有人接,不知道上班时间他们都在干嘛,  一直打到下午才有个懒洋洋的女人接电话,还非要我本人回去他们才给续婚育证。靠!
    献给党60年生日---草泥马之歌  
  恐怖啊!小时候我是见过牵牛、拆房的寄生萎的!  
我老家邵阳,我哥没打结婚证,已经在云南生了小孩了,我堂弟同样也在家生了小孩,都是没证没户口,一起做黑人吧!  
反正我82年生,也做了好多年黑人了!  
BT的政策不需要理会,做黑人也比自残好!  
  从来没听说过,我们这不需要,只要准生证就行了
  俺们山东那也是不上环不给安户!如果俺老婆生了双胞胎会不会强制结扎呢?
  又是狗日的户口    害了多少人啊     
  作者:爱地乃司 回复日期: 00:36:27 
        献给党60年生日---草泥马之歌  ------------------------------------------    我是7月1日生的,我感激我的母亲,但我极端讨厌每年的这一天,我从来不在这天过生日,因为和某人同生令我感到羞耻!!!!!!!!!!!!!!      
  中国的计划生育,人类最大的耻辱
  其实我是办假证的
  前外交部长李肇星说:中国的人权好5倍!  真的很有讽刺意味
  中国,人多地少,我们对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是应该支持!  但是广东部分地区搞计划生育不能违反法律,违反人权,用强制用户口来限制!  选择避孕方式是我们公民的权利!!!通过小孩(或者妻随丈夫)上户口的问题,强行让妇女去上环或结扎没有法律依据!  强迫妇女去上环,是在肉体上和心理上的折磨,而且因上环引起的所有费用都得自己买单!办“上环证”,搞各种各样的检查和收费,受益的往往是计生部门和居委会!  强制上环,强制户口与捆绑上环,只能证明计生部门的蛮横、懒惰和缺乏人性,是典型的“见物不见人”(汪洋书记语),与“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很多人的小孩1岁、2岁甚至3.4岁了, 因为母亲身体条件没有上环, 就不给小孩上户口,影响到小孩的成长!有许许多多的父母还在为了儿子怎样上户口烦啊!!  政府部门特别是计生部门不能为了方便自己的好开展工作,好交差,就可以不顾民怨,折腾民众,牺牲民众的利益!  是否上环应该遵循公民自愿选择的原则,因此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等应该取消户口与捆绑上环的政策!  户口制度与计生工作分开做,给孩子落实户口,计生的事情应该另外解决!  现在许多地区,如上海,长沙等,小孩上户就不需要“上环证”,我们应该抛僵化的落后的不人道的政策!  
  .............
  姐妹们团结起来,坚决不上。
  好好关注啊!!!
  老温网谈那天就发了贴的,运气不好,他就没看到。也有可能合谐了。
   好好关注啊!!!  
  这些SB行政机关,完全混淆自己权力的界限!  
行政机关只有权处罚超生,无权在户口申报上附加条件,完全违反国籍法违反宪法的行为!那些地方立法也是违法违宪无效的!凡是因为地方所谓“规章制度”规定不给办理新生儿户口的,父母可以起诉公安局,要求其给上户口,这样法院在判决中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判决这些地方乱七八糟的规章制度无效,然后判令公安局给孩子上户口!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有许多法律都有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特别是妇女人身权利)的条文。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禁止用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        那么,我为什么要提出本文这样的题目呢?其原因是,我在不久前收到一些网友的邮件,其中有一位网友说:“我的第一胎小孩将在下个月来到人世,其实我并不想生第二胎,因为我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们这里生完一胎一律强制上环,根本不能自己选择喜欢的避孕方式,我妻子因为受一个亲戚因不适应上环而使身体遭受损害的事例的影响,对于将要来临的强制上环非常恐惧,而我除了安慰她之外又能怎样。其实想一想可怕的并不只是肉体上的痛苦,更是对人的精神的摧残……我知道我们这个国家正在发展中,很多事情不能如意,我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社会福利,没有医疗保险,没钱没权,出门办点事也要受人白眼,但我每天拼命工作,努力不让自己失业,按章纳税,遵纪守法,可为什么计生部门要把我的妻子像牲口一样对待,把异物强行塞入她的身体,根本不问一下她愿不愿意?”另一位网友说:“我的一个朋友被居委会逼得上了环,说是不上环,孩子就不能上户口。她是重度宫颈糜烂,上了环后月经一来就来十来天,量也非常多,成天苦不堪言。”        上环是指把宫内节育器放入子宫腔内,从而达到避孕目的。上环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一是出血。放环后短期内少量出血是由于安放避孕环时擦破了子宫内膜,出血一般持续数日,血量不超过月经量,不需作处理。但部分妇女放置避孕环后,会出现月经增多,有的人经期延长,淋漓不净,有的人白带混血,量多,这是由于避孕环刺激子宫内膜引起组织化学改变,产生局部凝血障碍所致。二是酸痛。放环后一部分妇女会出现下腹或腰背部的酸痛不适,这是因为放置于子宫内的避孕环对子宫来说是“异物”,尤其是偏大或位置较低时,子宫为排出这个“异物”产生收缩,引起宫缩痛。三是异常怀孕。节育环只能阻止子宫腔内的正常怀孕,而不能预防子宫外的异常怀孕(即宫外孕),所以,不可避免少数放节育环避孕的妇女发生宫外孕。        也许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的负作用并没有那么大,但对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据说就是因为中国妇女普遍上环,所以导致中国妇科病的发病率尤其高。那么,为什么计生部门一定要她们上环呢?难道避孕措施只有上环这一种吗?对待犯罪分子,尚且不能实施肉刑,何况这些妇女并非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能让她们自己决定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不能让她们选择自己的避孕方式呢?据我所知,现在有些地区的计生政策已经改变过去那种强制性的“一安二扎”,而实行“以人为本,自愿选择”的避孕节育措施。那么,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地区的计生部门抱着陈规不放呢?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这个问题好解决,1给办证人员送点东西,或RMB.
2把办事人员大骂一顿.这是故意刁难你的,(我的已经办好)
  山东,生了双胞胎要强制结扎,见人抓人,不见人就破门毁坏家里的财物
  好好关注啊!!!
  来看一看啦   
  狗日的,暗无天日
  在广西农村,每年在3月份和9月份,全县强制女职工或男职工的家属B超查看放环了没有,如果哪个没有放就要罚款或停发工资。真是残害妇女的身体。
  我们来好好关注啊
  据说是五千年来之盛世。。。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我们的人权比美国好5倍。。
  作者:齊魯 回复日期: 10:22:03 
    据说是五千年来之盛世。。。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我们的人权比美国好5倍。。  =====================  何止,起码好上500倍!!!!
    作者:齊魯 回复日期: 10:22:03        据说是五千年来之盛世。。。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我们的人权比美国好5倍。。    =====================    何止,起码好上500倍!!!!      
  中国的育龄妇女还有没有人权?
  这种没有人性的政策 还有这么多人追捧
真TMD恶心~!!
  这是一个什么社会这种没有人性的政策 还有这么多人追捧 真TMD恶心~!!
  作者:马达加斯基 回复日期: 17:42:33 
    中国的人权好5倍! 我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错,你漏了,你是中国官员的人权要好5倍!(可能不止)
  翠花问警察:大哥,不上环上盘酸菜行不?
  可怜的寄生萎的5毛们,当了这个祸国殃民的毫无人性的计生政策的替罪羊被人骂。。
  哈哈,未来某一天,如果人口如现在预期的那样严重减少之后,不知道会不会要求强制生育,一个女人,起码生5个,不生的话,就如现在上环结扎一样拉走,关黑屋,等等。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颂歌唱的再好听,也不过是宫廷之韵。老百姓,还就是那个草扎的狗。    因为计生,我连结婚证都办不了。
  强烈要求废除上户口强制捆绑“上环证”的“内部规定”!
  前外交部长李肇星说:中国的人权好5倍!    真的很有讽刺意味  
  前外交部长李肇星说:中国的人权好5倍!      真的很有讽刺意味  
  国民每年交这么多税,养活政府部门这些人,反而处处为难我们,这是什么道理啊?!!
  前外交部长李某说:中国的人权比美国好5倍!        真的很有讽刺意味!
  畜生当道
  知足吧!  我小时候  计生委开着大卡车抄家  抢走财物
抓走人    引用上面一个朋友的话    这个仇我记一辈子
  几年前,我堂嫂生第一胎,这个时候堂兄跟前妻的女儿已经10多岁了,按政策这一胎是允许的,但是计生委还是三天两头来找麻烦,就是想捞点钱。我大伯(就是我堂兄的父亲)咽不下这口气,再说家里本来就穷,就不肯给。我妈就说要不就让我堂嫂出去躲着,要么就凑点钱给他们算了,大伯脾气犟上来,说就在家里呆着,看他们能把我们怎么着。。。  结果来了一群人把我堂嫂抓到医院,不顾胎儿当时已经七个月,强行流产,小孩子出来一点点大,还是活的,几个小时之后就死了。
  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有没有人性,对宪法和法律有没有一丝的尊重??!
  四川泸州,强行上环!
  希望能早点解决这个问题!!
  这帖子挖的好,顶一个
  大家继续好好关注啊!   
  这贴子,见一次顶一次!!!    可怜的中国女人。
  最好的政府是服务国民,同时让人民自己治理自己  如果人民竟然有了所谓的“大救星”,灾难也就开始了  
  草泥马,共苟!!
  中国走向平等、民主、法治、尊重人权、共富的文明社会还有多远呢?
  作者:惠一民 回复日期: 17:05:55   
    前外交部长李肇星说:中国的人权好5倍!      真的很有讽刺意味    ========================  他孩子在哪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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