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佳木斯规划局玛钢厂现在的用地政府要怎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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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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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去掉贷款就是一个空壳城市:规划国土两局联手造假骗贷 城投公司“假地”融资数十亿 原市长兼公司董事长  佳木斯城投公司“假地”融...
  特贷网最新佳木斯贷款消息:&&&&佳木斯去掉就是一个空壳城市:规划国土两局联手造假骗贷 城投公司“假地”融资数十亿 原市长兼公司董事长  佳木斯城投公司“假地”融资数十亿 原市长兼公司董事长  近日,佳木斯市原国土局长宋学英在狱中写下3万多字《自述》,反思从2002年到2012年担任国土局长的处境和抉择。  宋提到,他曾在市领导的指示下,为佳木斯市最大的国企——新时代城投公司违规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让其融资骗贷数十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该城投公司由市长兼任董事长。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造假,为城投贷款提供“假土地证”。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也为如今高发的地方债敲响警钟。  佳木斯市最大江心岛——柳树岛,聚集着三个村落,1000多户村民。“绝大部分都是耕地。”6月29日,一位拉着马车的村民说,在11平方公里的岛上,除了农家乐和娱乐公园外,到处种着树木和庄稼。全岛只有0.7平方公里是合法的国有土地。但是,佳木斯市最大的国企——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城投”),拥有该岛11平方公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已将其抵押融资了10亿元。  “那个证是假的。”宋学英说。这名佳木斯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因受贿罪今年4月被判刑入狱14年。  他告诉记者。佳木斯市城投公司违规举债背后,是一个城市高速发展的灰色样本。  造假抵押柳树岛  “改造居民区、建工厂、修公园等项目,资金筹集方式通过办理假土地证、再拿去抵押贷款。”柳树岛地块就是其中一例  佳木斯,“东方第一城”,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这是个崭新的城市,主要街道“八横九纵”,500多栋楼和主干路完成了美化、亮化。  “这背后问题很多。如改造居民区、建工厂、修公园等项目,资金筹集方式,都是用假的城市规划、办理假土地证、再拿去。”宋学英说,2011年,国土部、国家审计署对佳木斯用地情况进行调查,从银行贷款开始倒查,查出多个假地贷款的项目。  柳树岛地块就是其中一例。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佳木斯市督察时发现,2009年佳木斯市政府为融资需要,将违规划拨给“新时代城投”的柳树岛用途由绿化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调整为1143.07公顷。并按商业、旅游、娱乐用途虚拟规划条件进行作价评估34亿元,以此为抵押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  经过督察人员现场踏勘,柳树岛现状为旱地、林地、内陆滩涂、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和村庄组成。真正可以用来抵押的国有建设土地仅有70公顷。  宋学英说,当时为柳树岛作抵押贷款,按照时任佳木斯市长孙喆的批示,佳木斯国土局的任务就是办理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虚假的土地评估。  如果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经过集体土地转让手续,并按照规划、土地用途进行价格评估,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而柳树岛上述程序均未进行。  宋学英说,规划局也出具了虚假的规划许可证,他们按照规划局“虚拟”的地块面积、方位,国土局直接盖章,出具了“虚假”的土地使用证和他项权利证。  记者致电市规划局,该局一曾负责过规划审批的处级负责人表示,规划局曾参加过国土局商讨土地融资的会议,但他记得没有给柳树岛审批过规划,他也不清楚为何柳树岛能作为国有土地拿去抵押贷款。  6月23日,在哈尔滨监狱服刑的宋学英告诉记者,为这些“假地”办理假证,都经过时任佳木斯市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否则我有多少脑袋也不敢办。”  市长兼职城投公司  事实上,在职官员在企业兼职属于违规行为。历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禁止官员在城投公司兼职  6月27日,记者找到“新时代城投”,它在佳木斯财政局十八层高的办公大楼里,与财政局同楼办公。  当日,获知新京报的采访意图后,新时代城投办公人员表示,他需向一周姓局长汇报。  据内部人士透露,新时代城投与佳木斯财政局合署办公,除了高管交叉任职外,办公人员也有交叉。  “新时代城投”成立于1999年。与国内其他地方的国资城投公司类似,作为佳木斯市政府经营城市的主体,为其提供资金上的“借、用、管、还”一条龙服务。  2004年,佳木斯市政府又成立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中心(简称“佳木斯城投中心”),代表市政府控股“新时代城投”。城投中心董事长由佳木斯原市长孙喆兼任,直到2013年孙喆调任齐齐哈尔市长为止。  政府官员兼任城投公司董事长的现象在国内并不鲜见,但由市长兼任城投公司董事长的情况却很少。  据内部人士称,原主管国土城建的佳木斯副市长张书滨退居二线时,希望到新时代任职,但未获批准。  事实上,在职官员在企业兼职属于违规行为。历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禁止官员在城投公司兼职。  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  同时,《公务员法》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现象也有着明确规定,给予记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另外,2009年,佳木斯市政府又成立另一家城投性质的公司——佳木斯佳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佳和投资”)。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涛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2年,国家审计署发现,“佳和投资”也存在用假的土地证贷款的现象。  国家审计署报告称,日,佳木斯市政府为融资需要,违规为4宗集体土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总面积178万平方米,设定住宅、商服用途,虚假出让给佳木斯佳和投资,获取贷款4.5亿元。  城投公司所向披靡  佳木斯市一离任官员表示,在土地出让市场上,位置好的土地由城投公司先挑,这对市场竞争带来很大破坏  和其他城投公司相比,“新时代城投”的职能异常强大,除了时任市长兼公司董事长,佳木斯于2009年又赋予公司,具有土地储备经营主体、棚户区改造及安居工程建设主体职能。  然而,城投公司实施土地收储属于违规。根据国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收储应由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承担。  佳木斯市一离任官员表示,在土地出让市场上,位置好的土地由城投公司先挑,这对市场竞争带来很大破坏。  “新时代城投”具备这些职能后,在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市场中“所向披靡”。  佳木斯国土局内部人士称,在佳木斯市西出口,沿江路南,多数土地由“新时代城投”先占后开发,并可直接出让。佳木斯有的改造工程,属于尚未规划就已开工。  “新时代城投”在佳木斯西林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侧开发的小区,将百年老街西林路西延路堵死。市国土局内部人士说,这样做破坏城市规划。  7月3日,“新时代城投”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拿去贷款的土地都是市城府批的地,“怎么可能是假的。”  “只是当土地出让需要履行手续,或贷款需要土地证时,他们才和规划局、国土局打招呼。”上述人士说。  这个说法在新时代城投公司的内部文件中得以证实。  日,“新时代城投”呈给佳木斯市政府一份请示报告称: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内江南村东区、收获机械厂、博康二院西等腾空地块已与上海禄丰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出让协议。现急需规划、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解决目前的应急还贷问题;请规划部门尽量放宽规划条件,以保障土地出让工作顺利完成。  业内人士称,国有土地出让,若按正常程序,应由规划局先办理规划许可证,划定土地性质(工业、商业或居住)、土地勘测定界,而后估价,进行招拍挂,中标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完成出让。  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新时代城投”尚未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就已签订土地出让协议。  60亿资金之渴  在有限的农用地转国有土地指标下,佳木斯市并没有太多的土地用来贷款;但2010年佳木斯办省运会需60亿  佳木斯在2010年出现了城建资金的异常渴望。那年,为举办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省运会,佳木斯市启动城建百日会战。  340多个项目要推进,施工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要新建、维修和拓宽改造的31条道路及21座桥梁同时开工;17条主要街路和“五园一带”绿化工程全部启动;500多栋楼房的美化同步跟进;15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全力推进。  其中,路桥、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及体育场馆续建等工程必须在百日内完成。  据宋学英介绍,当年“新时代城投”拿柳树岛抵押融资的10亿元,主要用于省运会体育馆的修建。  据内部人士介绍,2010年之前,新时代城投可以利用地方财政担保在银行贷款。  而在2010年6月,国务院下发19号文《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禁止地方政府用财政收入给融资平台担保贷款。  通知规定,融资平台若要贷款融资,需要提供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作为贷款担保。  于是,为了贷款需要,城投公司需要提供有效的质抵押物,而在有限的农用地转国有土地指标下,佳木斯市并没有太多的土地用来贷款。  佳木斯市原国土局长宋学英说,压力之下,佳木斯市开始频繁使用“假地骗贷”。  “拆东墙补西墙”  大规模举债同时伴随着巨大的还贷压力。为此佳木斯市政府决定用一些不属于城投公司的土地抵押还贷  大规模举债同时伴随着巨大的还贷压力。宋学英说,新时代城投、佳和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经营的土地、房地产开发收益还贷外,还需要佳木斯市政府设定新的抵押物,“拆东墙补西墙,暂付利息继续,以贷养贷。”  比如,2011年3月,“新时代城投”为了偿还此前的贷款,将一块原不属于自己的73公顷土地,落到其名下用于抵押还贷。随后,“新时代城投”又将一片尚未获批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拿到银行去抵押。  “新时代城投”给佳木斯市政府的请示报告,证实了宋的说法。  该报告称“三、四期棚户区改造拟贷款17.1亿元,由于国家金融政策调整,该项贷款无法继续利用地方财政担保,需要佳木斯市提供总价超过24.5亿元的抵押担保手续。需要国土、规划等部门尽快提供三、四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地块的土地使用证、规划文件及地价评估报告等贷款资料。  “还贷急再贷更急。拟予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全力速办为宜。”对此报告,佳木斯市原副市长孙博前做出批示。佳木斯市原市长孙喆则批示:“同意博前意见”。原市委书记林秀山圈阅。  “国土局出了文件,向政府说明,三、四期棚户区的土地,没有用地计划,没经过省厅审批,另外地面上还有其他项目在施工,若答应新时代城投的请求势必违法。”据宋学英回忆,这个报告呈送市政府后,主要领导仍电话指示他为新时代城投办理。  宋学英还记得,新时代城投有一笔3亿元的农行贷款被查出使用农用地抵押贷款,要求新时代城投变更抵押物。最终市政府又另找一片正在使用中的国有土地变更抵押。  2011年,在佳木斯一次紧急还贷专题讨论会上,宋学英被公布的贷款总额惊呆了。他说,那次公布出来数十亿元贷款总额,“我心里一算,等于佳木斯这几年啥也没搞,都是贷款做的。佳木斯去掉贷款就是一个空壳城市。”  偿债是继任者的事?  有关专家指出,城投债之所以造成危机,存在领导干部考核体制的原因。现任地方政府领导人多希望手上可用的资金越多越好,至于还债则是继任者的事  假地贷款并非佳木斯市独创。  2012年,国家审计署查出,2009年到2011年,齐齐哈尔市政府指示当地国土资源局将不是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的公用设施用地、滩涂用地,办证给了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抵押融资共获取贷款11.18亿元,用于发行债券共获取资金12亿元。  对于佳木斯市和齐齐哈尔假地贷款融资的问题,国家审计署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此后佳木斯制定《土地抵押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收回“虚假”的土地使用证;对相关贷款项目的抵押物进行变更,并制定还款计划分期还款;另外,对相关地块争取办理征用及转用手续,将土地转为符合规划的合法建设用地。  2013年,佳木斯市原市长孙喆调任齐齐哈尔市任市长。  宋学英认为时任的有关领导也应承担责任。  6月26日,记者向孙喆秘书用电话和短信表达采访意图,但一直未有回音。  “佳木斯市用地没有几宗是规范的,只是手续全与不全之分。”宋学英说,他当国土局长十年,几乎天天都在给政府用地补手续。  宋学英认为,尽管国土系统已垂直管理,干部垂直任命;但是党务、财权、业务都由当地党委政府掌握,国土局长处在“脑袋在上,身子在下”的尴尬处境。  如今,宋学英认为,规则不应随意改变,否则容易滋生贪腐。  2011年原规划局长葛凤岭被抓,系因修改已出让土地规划,涉嫌受贿。此案也牵涉到佳木斯原市委书记林秀山。去年7月,已调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林秀山被中纪委带走调查,至今由河北省检方羁押。  随后林秀山案牵出佳木斯原副市长张书滨。今年年初,黑龙江省纪委宣布对张书滨“双开”,移送司法机关。原城建局长刘国桥以受贿罪被起诉。  宋学英也因收受多名房地产老板和单位下属的贿赂而被起诉。  如今,“新时代城投”在忙于维系城投资金运转,2012年、2014年,公司又发行2次公司债[0.06%]券,分别融资贷款10亿元和13亿元。  有关专家指出,城投债之所以造成危机,也存在领导干部考核体制的原因。城投债即使违约,也是若干年之后的事,现任地方政府领导人多希望手上可用的资金越多越好,谁借贷越多,政绩就越突出,至于还债则是继任者的事。  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明确: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这意味着,全国上万家国资城投公司将迎来新的变革,它们将不再是政府的融资平台,不再被允许为政府融资,而是将变为纯粹的企业。  –  佳木斯规划国土两局联手造假骗贷:疯狂举债缩影  佳木斯规划、国土两局联手造假,助城投公司骗贷融资,堪称“剑走偏锋”。而今偿贷危机已浮现,其警示意义不容小觑。  城投公司以“假地”套现数十亿,时任市长特批办理,规划、国土两局联手出具虚假土地证,最终遭到原国土资源局局长举报……据新京报报道,黑龙江佳木斯市最大的国企——直接由市长兼任董事长的城投公司,涉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十亿元。因这些“假地”不具备合法的土地开发资格,偿还贷款已出现危机。  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之下,各地大规模举债搞城市建设,在过去数年蔚然成风。然而,因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不列赤字”,没有举债资格的地方政府大多选择以城投债这种企业债的方式来间接操作。而我国《担保法》也有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以财政收入为支持来提供担保。因此,由地方财政收入担保的城投债,其实不受法律保护。  据统计,全国至少有数千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其提供资金上的“借、用、管、还”一条龙服务。从新闻看,佳木斯市无疑也秉持着该模式,但它更像是“剑走偏锋”:为了骗贷,多个部门出具虚假土地证明,“一把手”更被举报是授意者,制造出造假链。  这要放在一般企业,这么大规模的骗贷,责任人早该被依法重判了。可因佳木斯市城投公司的特殊属性,相关责任人非但无需为造假骗贷负责,反而可拿违规举债换政绩。在偿债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失之下,官员无须为过度负债承担责任,只要能借到,哪怕是公然违法也在所不惜——这在佳木斯“假地”骗贷事件中,体现得可谓淋漓尽致。  且不说政府官员兼任企业领导明显违规,单说这种用“假地”骗来的贷款,就藏着巨大的违约风险。可以想见:既然是举债,就总要偿还,地方政府又不能创造财富,负担最终还将转嫁给纳税人。虽然马路、广场光鲜,可终究只是经不起风险的肥皂泡;更何况,疯狂举债的高速之下,重复建设与低质发展必然遗患无穷。也难怪,当地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称:“佳木斯去掉贷款就是一个空壳城市”。  佳木斯“假地”骗贷,堪称地方疯狂举债的一个缩影。应看到,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上广浙等10个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但在有序放开地方举债“前门”的同时,必须关好之前无序举债的“后门”。众所周知,越是疯狂的违规举债,越是容易让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而改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违规举债的强效约束机制,“只管自己借钱创政绩,不管继任者怎么还钱”的潜规则,早该改变了——像佳木斯这样,不惜用“假地”来合谋骗贷,就该作为“灰色样本”,给各地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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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
  为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以来,全省深入实施“八大经济区”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等“十大工程”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城镇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比2005年提高2.9个百分点。
  ――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坚持以城市规划为先导,重点推进中心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集聚要素功能逐步增强,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初步形成以特大城市为核心、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为纽带、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发展体系。
  ――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突出规划引导,编制完成了《省域村镇体系规划》。以旅游名镇为重点,全面启动“百镇”建设。按照“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开展整村推进,集中建设。加快场县、场镇、林镇、镇企和工矿等共建步伐,集中建设了一批农垦型、森工型、工矿型、油田型、口岸型等特色重点小城镇,小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十一五”期间,全省小城镇建设投资总额达到230亿元,小城镇道路砂石铺装率达到8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2%。
  ――产业支撑能力逐步提升。发挥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城镇工业、商贸、旅游、文化等特色产业,重点推进了一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向园区倾斜、主导产业向园区集中、重大工业项目向园区摆放,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城镇经济较快发展,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不断增强。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扩大内需战略等机遇,进一步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城镇道路、“三供两治”、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8.8%,较2005年增加18.8个百分点;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75亿平方米,较2005年增加1.31亿平方米;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达到13.1标台,较2005年增加6.4标台;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8平方米,较2005年增加4.4平方米。
  ――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以转移农村劳动力和促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户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城镇土地收购和储备、城镇公共事业建设和运营等方面改革。哈尔滨、牡丹江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七台河在户籍管理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北安探索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民转向城镇和新社区,城镇带动、农垦森工带动”的“双转双带”模式。
  ――城镇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10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7%,较2005年下降0.1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56元,年均增长10.9%;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953.6万人、472.9万人、1560.8万人,较2005年分别增加24%、2.9%、128%;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7平方米,较2005年增加2.6平方米。
  虽然我省城镇化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镇化质量不高,城市规模总体较小,城市集聚要素功能较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现代城镇体系尚不完善,城市布局不尽合理;资源型城市比重较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城镇产业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服务业发展缓慢,提供就业能力不足;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比较突出,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制度保障不完善,城镇间缺乏分工协作,城镇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试点工程和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为目标,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优化空间格局,构建科学合理城镇体系;壮大城镇经济,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功能;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有序转移,着力增强城镇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和吸纳人口能力,着力增强城镇创造宜居环境和提升生活品质的能力,着力增强城市带动农村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放在城镇化发展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素质,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城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坚持城乡统筹。把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统筹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产业发展吸引更多农民向城镇转移,使更多农民变成市民;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改善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加快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城乡一体化进程。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和品位,塑造各具特色的城镇形象。
  ――坚持合理布局。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综合考虑骨干交通、重大产业发展、人口分布、资源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引导人口、资源配置向重点城市化地区集中,培育发展和壮大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增长极,带动全省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调控和引导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户籍、就业和社会保障、投融资、土地、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建立完善的城镇化发展政策体系,增强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期间我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现代城镇体系趋于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健全,城镇要素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形成各具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公共服务完善、城乡互促互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城镇人口达到2350万人。
  ――城镇空间布局趋于完善。“一心、两翼、一带、两轴”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哈尔滨大都市圈、哈大齐牡城市带和东部城市群等重点城市化地区加快发展,重点城市化地区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达到80.3%。
  ――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百镇”特别是旅游名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沿交通网络的节点城镇和承接人口转移的重点城镇建设明显加快,重点发展5万人口以上规模小城镇75个,3万人口至5万人口规模小城镇50个,容纳人口1100万人。
  ――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城镇产业集聚发展,各类园区转型升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300万人以上。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全省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122万吨以上,县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亿平方米以上,县以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城市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0亿立方米,县以上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5%;污水日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分别新增236.61万吨和1.65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全省乡镇建成至少一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实现城乡消防和经济发展基本适应,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4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9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47万人,五年累计增加163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年累计增加190.7万套,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逐步完善,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形成。
  三、完善城镇体系,优化发展格局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条件,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调整规划,优化城镇化发展空间格局,增强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加快城市提档升级,积极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推进哈尔滨、大庆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建设,打造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区域中心较大城市,建设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和鹤岗东部城市群,塑造伊春绿色林都新形象,繁荣黑河边贸旅游明星城,提高绥化、加格达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特色小城镇,加快构建大中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统筹协调发展的龙江现代化城镇体系。
  (一)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
  以哈尔滨主城区为中心,以双城、宾县、五常、尚志、肇东等卫星城为支撑,以哈绥、哈双、哈大、哈同、哈五和哈阿等交通干线为发展轴,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加快发展哈尔滨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快速交通网络,打造1小时都市经济圈,建设全省区域整体发展核心区。依托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哈东新城建设,推动哈尔滨城市空间沿江东向拓展。推进方正通河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构建哈佳中段次中心城市,带动哈佳中部地区城镇化。以北安、尚志、方正、安达为重点,推进节点城镇发展,加强哈尔滨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内核心城市联系,增强哈尔滨大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
  ――核心圈层。哈尔滨主城区及其半径30公里之内的区域。以距市中心10公里为内圈,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金融、文化、教育、科研、商贸、行政中心等职能;加强交通的网络化、公交化、通勤化建设;建设楔形绿地系统,消除环境污染,保护历史建筑,提升城市空间质量。以距市中心10公里至30公里为外圈,重点承接内圈产业“退二进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承接中心城区过密人口的向外疏解,接纳中心城区置换出来的传统城市功能。
  ――紧密圈层。以距离哈尔滨主城区30公里至70公里为半径,包括阿城、双城、宾县、肇东4个卫星城以及其他城镇,是以现代工业经济为主导的强联系圈,承接核心圈层迁移产业,进一步加强与中心城市交通的网络化、公交化、通勤化建设;强化核心与外围城镇的联系,形成城市化、郊区化互动发展的态势,将现有铁路设施改造为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使之成为与中心城市联系的主要快捷运输方式。加强紧密圈层与核心圈层的联系,保护自然环境和有特色的文化景观,建设防护林体系。
  ――扩展圈层。以距哈尔滨主城区70公里至100公里为半径,包括都市圈内的卫星城市五常和尚志以及一些中小城镇。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形成农业生态化、科技化、绿色化、产业化的生态经济圈。
  (二)打造哈大齐牡城市带。
  以哈尔滨为龙头,齐齐哈尔和牡丹江为两翼,以绥满高速公路、铁路为中心轴,形成带中隆起、侧翼联动、功能完善、国际知名的哈大齐牡城市带。
  ――大庆。明确功能定位,实行“点-线-面”开发建设模式,逐步形成“一带两轴”城市格局。依托滨洲铁路及城市主干道路,打造滨洲铁路沿线中心城市发展带,依托通让铁路及城市主干道路,打造西部石化产业拓展轴,依托大广高速公路、东干线,打造东部加工制造产业拓展轴。
  ――齐齐哈尔。积极扩展城市空间,向南扩展将高新区建成城市副中心区,向西扩展建设江西新城区,加快富拉尔基、昂昂溪、梅里斯、碾子山、龙江、富裕等外围节点建设,为空间扩张、人口增长、产业集聚、城镇化发展奠定基础。
  ――牡丹江。加快牡海宁和绥东穆同城化进程,大力提升牡丹江市区、绥芬河两大城市核心对牡丹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带动能力。以推进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为契机,壮大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提升其对两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建设东部城市群。
  以佳木斯为依托,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为支撑,构建功能明晰、组合有序的东部城市群。
  ――佳木斯。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支撑,以“两区、四城、六镇”建设为重点,坚持沿江发展,推进东拓西优,加快北展南融,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积极发展新型建材等加工业,煤机、农机、电机等装备制造业,以钛、铝及钢铁产品研发、冶炼、加工一体化为重点的新材料工业,建设全省新能源和重化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打造全省东部物流枢纽、东北亚重要口岸物流中心和江海联运大通道重要节点,建成对俄经贸合作示范基地。
  ――鸡西。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规模,以鸡冠区、城子河区等为区域核心,以密山市区、虎林市区、鸡东县城为区域发展副中心,依托鹤大高速公路鸡西段、建鸡高速公路鸡西至虎林段等区域交通轴线,构建“一核多心,点轴发展”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境内褐煤资源的开发,积极发展褐煤分质利用,利用联产乙二醇发展延伸加工。大力发展以石墨精深加工、医药、绿色食品、煤机装备为代表的非煤替代产业,打造“中国石墨之都”。
  ――双鸭山。积极实施“双鸭山-集贤一体化”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发展规划,推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带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产业一体化发展。合理界定各县区发展定位,打造差别化、非均衡发展的“双集一体化经济圈”。加快东荣和宝清煤矿建设,稳定煤炭产量;谋划建设以煤制烯烃为代表的现代煤化工,积极向下游产业延伸,形成产业集群,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的产业核心。依托钢铁产业发展基础,加快上游矿产资源和下游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建设,打造非煤接替产业。
  ――七台河。以依七高速公路、依兰至宝清省道为横轴,打造勃利镇、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等节点城镇,以新金公路为纵轴,以经济开发区、种畜场为节点,构建特色鲜明、级次分明、互动并进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利用煤焦化产业发展基础,严格控制焦炭产量,集中市内和周边焦炉煤气、煤焦油等资源,发展深加工利用。加快发展以矿山机械、家具、绿色食品深加工为代表的非煤替代产业。
  ――鹤岗。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建设鹤南工业新城、鹤西生态新城,以铁路改线为契机,建设以铁路客运站为中心的簏林山西城区,以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吸引高科技人才和投资者为目的,建设西部鹤立湖度假旅游区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接续产能建设,为发展煤炭深加工提供资源保证;加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发展矸石发电。严格控制焦化产能,积极发展煤焦化副产品的集中加工利用。全力推进煤制化肥项目建设,集中打造东北最大、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煤制化肥基地。加快发展以石墨、腐植酸、水稻综合加工利用、林木加工、矿山机械等为代表的非煤替代产业。
  (四)打造沿边开放城镇带。
  发挥我省地处东北亚区域中心的优势,以沿边市县建设为重点,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侧重、自成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耦合的沿边开放城镇带。
  ――以加快抚远、饶河、虎林、密山城镇化为核心,以发展绥芬河、东宁、抚远、同江口岸为重点,加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绥波和东宁跨境经贸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同江铁路大桥通道潜力,辐射穆棱、宁安、林口、鸡东、富锦、桦川、萝北、绥滨等周边县(市),建设沿乌苏里江开放城镇带。
  ――依托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伊春市,利用黑河的区位优势,以黑河、嘉荫、漠河为重点,辐射呼玛、塔河、逊克、孙吴等县,建设沿黑龙江开放城镇区。
  (五)发展两大城镇轴。
  依托我省主要交通干线,构建哈黑、哈同抚两大城镇发展轴。
  ――哈黑城镇发展轴重点打造绥化、海伦、北安、黑河等节点城镇,承接哈尔滨大都市圈城市功能辐射和扩散,重点提升绥化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地位,强化北安交通枢纽节点的功能,增强黑河口岸带动能力。
  ――哈同抚城镇发展轴重点打造宾县、方正、依兰、富锦、同江、抚远等节点城镇,充分发挥哈尔滨大都市圈的辐射功能,推进以佳木斯为中心的城镇群快速发展。
  (六)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
  完善小城镇体系。以城镇化建设试点工程为突破口,以“百镇”特别是旅游名镇建设为重点,以农垦、森工城镇为依托,发挥地理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和发展一批有条件的城关镇、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形成布局合理、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与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农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小城镇网络体系。
  发展城镇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商业、边贸、旅游、文化、科技等产业,着力加快“工业重镇”、“商贸大镇”、“边贸强镇”、“旅游名镇”建设。以工业为主的城镇,按照工业集群发展规律,将项目适度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效应。农垦、森工城镇,重点建设专业化加工园区,发展各类农产品、林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以商贸为主的城镇,重点发展贸易、餐饮、物流等服务业,建成一批有特色的区域性市场和知名的专业市场。以边贸为主的城镇,重点发展进出口贸易、仓储、运输等服务业,形成口岸集聚效应,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旅游为主的城镇,重点发展旅游业及配套的餐饮、住宿、交通、贸易和娱乐等相关产业,带动城乡经济发展。
  加快合作共建步伐。破除体制机制制约,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农垦、森工、油区、矿区带动作用,实施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通同城、服务一体、产业联动等同城化工程,深化合作共建,促进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要素在小城镇的集聚,提高小城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承载、辐射和带动能力。重点推进双峰农场和裴德镇、鹤山农场和双山镇、五常中粮美裕公司与五常市民乐乡富胜村等合作共建小城镇。
  四、发展城镇经济,提高发展质量
  发挥产业、科技、人才等比较优势,以城市群和产业园区为平台,延伸产业链条,壮大核心企业,培育产业集群,以结构调整带动规模扩张,推进产业向园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打牢城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
  (一)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发展名、优、新、特农产品。积极发展城郊型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支持建立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城郊农业转型发展。推进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实现农业科技推广、加工、生产一体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竞争力,借助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能力,实现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培育绿色食品、煤化石化、矿产经济和林产品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做活做优存量。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战略突破口,研究攻克核心技术,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加快培育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装备、新型农机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增量。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生活的服务产业,促进服务业扩展领域,加速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尽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中心的产业结构,为扩大就业、集聚人口创造有利条件。围绕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分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以提高服务科技含量、规范服务标准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原则,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旅游、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贸、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强化产业发展布局和城市空间布局有机衔接,规划建设好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产业发展带和核心区,在全省尽快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相互协调的区域产业格局。区域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努力壮大经济实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围绕集聚人口、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充分利用要素成本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创造就业岗位。
  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专业分工,形成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优势产业集群。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我省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内产业集群建设,将该区域打造成为我省经济的增长核心区,实现产业和人口的“双集聚”。
  加快园区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积极推进城市产业集聚发展。把产业项目建设与专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强区域间园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明确园区功能定位,突出园区的产业优势和特色,实现园区的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和错位发展。强化产业集聚意识,立足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照资源共享、龙头带动、企业集群协作的要求,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以集群优势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产业竞争力。发挥城市在人才、物流、信息、资金等方面相对集中的优势,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不断壮大服务经济。
  专栏1重点建设园区
  哈尔滨:哈尔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包装产业园、双城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尚志绿色食品有机产业园。
  齐齐哈尔:齐齐哈尔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园、富拉尔基重型装备配套产业园、讷河马铃薯产业园。
  牡丹江:牡丹江中俄科技信息产业园、东宁中俄经贸合作加工产业园、穆棱经济开发区。
  佳木斯:佳木斯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桦南县绿色能源装备及新型建材产业园。
  大庆:大庆新兴产业园、大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园、大庆林源精细化工产业园。
  鸡西:鸡西石墨产业园、鸡西市(鸡冠)工业新城。
  双鸭山:双鸭山新型煤化工产业园。
  伊春:铁力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园。
  鹤岗:鹤岗煤电化产业园。
  七台河:七台河煤化工产业园。
  黑河:黑河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北安新能源战略产业园。
  绥化:肇东绿色食品产业园、安达高新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绥化轻工现代物流产业园、兰西县轻纺产业园、海伦市轻纺建材产业园。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矿业经济产业园。
  绥芬河:绥芬河对俄进出口加工区。
  五、健全城镇功能,增强支撑能力
  实施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加快道路、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保护,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和集聚能力。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各种运输方式之间有效衔接,打造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统筹规划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重点改造既有交通设施通过能力,解决城市拥堵问题。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快速干道和立体交通工程,区域中心主干道、主要交通交叉口规划建设高架桥、综合立交、城市环线等市内快速通道,配套完善次干道、辅道等各类道路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实施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为核心的城镇交通发展战略,优化道路和公交线路网络,打造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镇综合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加快公共交通专用通道和公交停车场建设,建立高效能的车辆调度系统,提高公共车辆运营速度和效率。发展城市大运量公共交通和清洁能源交通。围绕城市交通枢纽、主要换乘站点、会展商务场所、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小区等布局,加强配套停车场建设。优化货运通道、枢纽场站和物流园区布局,发展现代物流,合理引导产业配套集聚,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园区的有效衔接。加快哈尔滨、牡丹江等滨水城市过江通道建设,建成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和2号线、3号线项目,谋划大庆市轻轨等轨道交通项目。
  专栏2重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哈尔滨:加快城市出口公路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设,建成哈西综合客运枢纽、南岗公路客运枢纽站(扩建)等重大交通枢纽工程,推进绕城高速以外的环形路网建设,启动地铁2号、3号线建设,完成哈尔滨机场扩建。
  齐齐哈尔:重点建设齐齐哈尔铁路客运南站、齐齐哈尔公路客运南站综合枢纽工程、城区(民航、五福、滨洲)立交桥建设等项目,启动齐齐哈尔机场飞行区整修改造工程。
  牡丹江:重点建设北太平路、青梅跨江桥、西十一跨江桥、牡丹江西环路、公路货运枢纽二期、镜泊湖客运站,启动牡丹江机场迁建工程。
  佳木斯:建设和改造滨江大道、长安路、胜利路等3条城市快速主干道及8条次干道,完成佳木斯机场迁建。
  大庆:建设城市东环和西环快速路、北一、南一、南四等东西主城区通达快速路,加快世纪大道、铁人大道、萨大路等重要节点立交桥建设,加快大庆西站、东站和西城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完善大庆机场综合功能。
  鸡西:重点推进市中心区道路改造工程、南外环道路工程、左家立交桥等项目建设,推进矿区道路规划建设、鸡冠新区道路及交通枢纽建设工程。
  双鸭山:建设新兴大街跨中心站立交桥、加宽中心站地道桥工程,完成林业路等8条道路加宽改建。
  七台河:完成经济开发区“三纵二横一环”路网建设,完善城区八大主干道路,建设新金公路倭肯河大桥、城市北出口道路扩建工程、城市南北环路和桃山公交枢纽总站。
  鹤岗:建设城市外环路北段、经五路等20余条城市道路。建设南山铁东路与鹤佳铁路交叉口跨线桥、育才路与内环路交叉口立交桥。
  绥化:抓好长江路、黄河路、中兴特色商业街等街路建设。
  完善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饮用水质为目的,加强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加快输配水管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能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实现工业循环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城镇。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加大电力网线入地力度,加快分支供电线路改造,调整电源结构,增强主干网,完善分配电网和供电预警保障机制,使发电、输电、配电安全流畅、优质高效。坚持天然气、煤制气和液化石油气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使用天然气,平衡天然气供需规模,完善设施建设,保障供气安全。
  专栏3重点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工程
  1.城市供水:
  哈尔滨:加强磨盘山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齐齐哈尔:建设浏园水厂二期工程、市区供水管网二期工程,加强依安、甘南、克山、克东供水及水源地保护。
  大庆:建设东城水库扩容、东城水厂扩建、油田饮用水质提升等项目。
  牡丹江:建设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建设绥芬河第三净水厂、海林二水厂扩建等重点供水项目。
  佳木斯:建设佳木斯市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扩建格节河水库应急水源。
  双鸭山:加快寒葱沟水库及净水厂的配水管线工程建设。
  七台河:加快七台河市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辟建汪清水库为城市应急水源。
  2.城市供电、供热及供气:
  哈尔滨:主城区加大实施电力网线入地工程力度,加快分支供电线路改造,加快哈平南、滨江、哈热六期等热电联产项目及热力管网建设。
  齐齐哈尔:重点建设东南城区热电联产工程、齐齐哈尔热电厂扩建工程、中心城区热网工程、碾子山区集中供热工程、齐齐哈尔百江燃气公司天然气建设项目。
  牡丹江:推进海林热电联产及热力管网项目,建设牡丹江市燃气管道工程。
  佳木斯:新建220千伏佳西、东风输变电站,重点建设110千伏工业、大学、市南、市政、江桥输变电及联网工程,推进佳西2×35万千瓦热电联产、佳木斯市西部城区热网工程,佳南城区热网工程和佳木斯市燃气输配二期工程。
  大庆:推进庆南庆北新城电网优化升级、华能热电厂、大唐热电厂、油田自备电厂4号机组扩建等供热工程建设和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建设大庆市民用天然气入户工程。
  双鸭山:推进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机组扩建。
  伊春:建设华能热电联产、中心城热源管网改造工程。
  七台河:完善大唐七台河电厂供热系统,扩建七煤公司热电厂和煤气厂,建设七台河市城市燃气扩建项目。
  鹤岗:改造220千伏鹤南变电所、110千伏东山变电所等4座变电所,加快城市中北部热电厂和立达矸石热电厂二期等热源建设,实施市热力公司和诚基水电热力公司扩建改造工程,建设鹤岗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工程。
  绥化:建设大唐绥化热电厂新建2×35万千瓦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
  大兴安岭:建设加格达奇区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推进加格达奇热电厂2×13.5万千瓦热电机组改建项目和加格达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
  强化城镇综合防灾系统建设。加快嫩江、松花江防洪体系的骨干工程、主要城市及重点地区防洪工程建设,消除现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隐患,提高嫩江、松花江及重点地区的防洪能力,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建设,逐步建立防洪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科学防洪体系。加强地震等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监测、趋势预测和预警工作,提升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推进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作。建立地震灾情获取技术系统,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和体制。全省大、中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里氏规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专栏4重点城市防洪工程
  哈尔滨:加快建设哈尔滨市城市近期堤防工程、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呼兰河治理工程、拉林河治理工程、蚂蚁河治理工程。
  齐齐哈尔:加快建设齐齐哈尔市城区堤防工程、哈大齐工业走廊江西项目区防洪工程、嫩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和音河、阿伦河、乌裕尔河等治理工程。
  牡丹江:加快建设牡丹江市城市防洪工程和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治理工程。
  佳木斯:建设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防护工程、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和倭肯河、挠力河、汤旺河治理工程。
  大庆:加快建设大庆地区防洪工程、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嫩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胖头泡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鸡西市:穆棱河治理工程。
  双鸭山:加快建设双鸭山市安邦河干流治理工程、挠力河治理工程。
  伊春:加快建设伊春市城市防洪工程、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和汤旺河、呼兰河治理工程。
  七台河:加快推进七台河市区倭肯河治理工程。
  鹤岗:加快建设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梧桐河治理工程。
  黑河:加快建设黑河市城市防洪工程、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和讷莫尔河、科洛河、逊别拉河治理工程。
  绥化:加快建设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呼兰河、肇兰新河治理工程。
  大兴安岭:加快建设加格达奇区城区防洪工程、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等。
  加快城镇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的建设和升级。加快宽带光纤建设,实施城市无线宽带工程,扩大网络容量和覆盖范围,推进城市楼宇宽带标准化。扩大服务范围,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逐步形成惠及全省居民的信息网络。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融合业务范围,加快融合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重点推进哈尔滨“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面向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水利、交通、能源、物流、城市管理等领域管理体系智能化水平。
  (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城镇就业及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功能一体化工程,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体系。根据城镇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城乡社区、优抚安置、殡葬、救助管理等相关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和示范工作,推进市地级失能、失智老人护养院建设,实现县(市、区)老年人综合性社会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各级光荣院建设,实现孤老重点抚优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完善医疗和预防保健设施。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省、市级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市级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配置,调整优化中心乡镇卫生院布局,加快市辖区及县(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合理布局城镇各类教育设施。开展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新建和改扩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和薄弱校舍改造工程,鼓励设区城市、县级政府所在地和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到2015年全省实现70%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实施薄弱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建设达标。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省部共建国家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职业教育示范建设工程,建设3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省属特色高水平本科大学、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和10所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强化各级政府职责,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启动城中村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建立和完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以棚户区改造为支撑,以城中村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财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适当提高并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对保障性住房提供贴息贷款等金融支持。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利用闲置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分配轮候制度,大幅度改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将重点抚优对象住房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统筹解决。
  加强城镇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范设置、科学布局和建设消防站点,强化火灾源头预防工作,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提高消防社会化程度和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城镇预警机制,整合现有的公安、医疗急救、消防、人防、地震、交通、城建等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城市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十二五”期末,全省城市社区避难场所覆盖率达到100%。
  (三)建设生态宜居城镇。
  改善城镇空间环境。优化城镇空间环境,重点抓好城市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营造碧水蓝天、青山绿地的宜居城市环境。彰显滨水、临山的龙江城市特质,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区绿化空间,建设绿色廊道,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完善城镇绿地系统,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完善城市绿化功能。东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山水园林城市,西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园林城市,北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生态景观。推行城镇社区化管理模式,加强社会道德和文化教育,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把“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小城镇延伸,树立“文明龙江”、“文化龙江”的新形象。
  专栏5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哈尔滨:“三沟一河”治理工程,实施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和阿什河污水截流与治理、河道清障、引清水入沟、生态景观恢复及两岸综合开发改造等工程。建设120公里沿江生态廊道、216公里观光大道,对松花江哈尔滨段百里生态长廊进行退耕还湿;启动狗岛、大套子岛和阳明滩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齐齐哈尔:实施“一江一河一湖”治理工程,重点建设齐齐哈尔江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浏园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齐齐哈尔氧化塘改造工程、乌裕尔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劳动湖综合治理工程。
  牡丹江:完成“一河三溪六湖”和镜泊湖重点治污项目。
  佳木斯:推进“一江四河”沿岸绿化建设,重点启动沿江景观带三期工程,加快滨江大道和松花江30公里景观带建设。
  大庆:实施“五化一畅”工程,加快百湖治理,继续推进城区水系网络建设。东城区以黎明河为主体,建设东城景观水系。西城区通过启动西排干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西城景观水系,重点治理龙凤湿地(北二十里泡)、富强湖、滨洲湖、北湖、萨北湖等景观水体。
  双鸭山:推进安邦河综合治理、滨水景观带、安邦河流域城市污水治理(二期)等项目建设。
  鹤岗:实施小鹤立河治理和开发利用,建设滨水生态景观带。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把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畜禽粪便污染和农业废弃物污染作为防治重点,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城镇生态环境。继续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建设一批符合环保标准的规模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设施。逐步实现雨水与污水分流,鼓励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改革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逐步减少废气排放,加强废气排放治理,减少噪音污染。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建制镇和农垦、森工局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各市县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专栏6重点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哈尔滨:建设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阿城、双城、尚志、木兰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呼兰、阿城、松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双琦生活垃圾发电项目。
  齐齐哈尔:重点建设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理场工程、崔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实施富拉尔基、龙江、依安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牡丹江:建设牡丹江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牡丹江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佳木斯:完成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
  大庆:推进城区、交通干道等雨排、污排工程,重点推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和让胡路区、大同区、肇州县、林甸县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双鸭山:建设安邦河流域城市污水治理再生水利用项目,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项目建设。
  七台河:扩建市桃山污水处理厂,新建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泥处置厂,新建新兴区、勃利镇、种畜场垃圾处理场。
  鹤岗:建设城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处理场。
  绥化:建设肇东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彰显城镇文化特色。树立“文化兴省”理念,加强历史文化生态资源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发展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形成有时代感和地方特色的城镇风貌景观,提高城镇品位。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以及少数民族特色风情的保护、整理和发掘工作。保护中国古典建筑和巴洛克欧式建筑,努力恢复和建设一批特色街区和特色建筑。做好渤海和金源文化、抗联史迹、北大荒开发、大庆会战等黑土文化的提炼和开发。精心打造世界级冰雪文化品牌。加强地方历史文化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彰显黑龙江独有的城市风格和文化个性,从整体上提高城市影响力及竞争力。按照不同城镇发展类型,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规划,保证城镇发展定位的特色性和发展路径的合理性。滨水城镇要突出宜居性、生态性、传承性和艺术性特点,重点建设松花江、嫩江、牡丹江、黑龙江沿岸滨水城镇。林区城镇要体现生态至上的特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重点建设加格达奇、伊春、漠河、五大连池等林区城镇。边境城镇要体现多元文化融合的特点,强化对外开发开放的前沿和窗口作用,重点建设黑河、绥芬河、同江、嘉荫、抚远、萝北等边境城镇。资源型城镇要体现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特点,注重环境的保护和恢复,重点建设宝清、林甸等资源型城镇。垦区(农区)城镇要体现田园风光和城市文明的有机融合,提高接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承载经济能力,重点建设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等农垦城镇。
  六、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镇品位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创新管理,全面提高城镇土地、市容市貌、风景名胜、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等方面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水平。
  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及智能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管护市场化步伐,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率。加快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居民自治。鼓励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扩大公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程度。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功能,广泛开展文化、科教、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加强城镇建设管理。调整完善城镇建设标准,从塑造城镇整体形象出发,把城镇建筑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对规划、设计和施工的监管。完善政府监督、机构监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监督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加大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户外广告、临街管线力度,合理布局市场网点,清理非法违规临街占道经营,加快城市旧楼整理,街路升级改造,建筑景观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
  就业服务。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权益维护,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工会组织,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休假休息和劳动保护,逐步缩小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工人的待遇差别。积极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构建就业平台,推进再就业援助,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尽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帮助农业转移人口解决就业困难。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城镇,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做好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工作,扶持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就业。
  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完善社会养老保险跨区域接续方法。对因失地而失去生活保障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条件转为城镇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教育与技能培训服务。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办好寄宿制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教育。以提高专业技能、增强竞争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就业岗位培训,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由单纯体力型向专业技能型转变。
  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力度。
  加大公共财政投资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确保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足额征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的中长期贷款,解决城市垃圾及污水处理、道桥建设等大项目资金问题。以项目收益为支付信用手段,积极筹备和发行市政建设债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等向民间资本和外资的开放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TOT、PPP等形式参与能源、交通、通信、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抓住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城市棚户区和煤矿沉陷区改造、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等机遇,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库,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项目建设。
  (二)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最低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逐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准入条件,简化手续,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权益。深入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就近、就地转移原则,促进限制开发区域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建设小城镇有序转移,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人口城镇化模式。条件成熟的地区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消除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公共服务水平和权益保护。
  (三)创新土地管理机制。
  发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小城镇引领示范作用,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所(中心)等土地流转和交易市场,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愿在城镇稳定就业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合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农民权益不受侵占。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权益置换城镇公共服务的有效机制,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测算方法,建立公开、公正的征地程序,确保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建立失地补偿市场机制,确保失地农民经济补偿有依据,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做到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
  (四)稳妥有序调整行政区划。
  在保持全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新,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根据城镇化进程发展需要,稳妥有序地调整优化中、小城市行政区划结构,扩大城市发展空间,科学合理进行撤县并区、撤乡建镇工作。理顺城镇行政管理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和城镇地理位置,实行统一布局和合力共建,扩大城镇集聚规模,增强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适当扩大建制镇特别是中心镇的行政区域范围。逐步将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较快、达到设镇标准的乡改设为建制镇。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可根据城市管理需要,逐步改设街道办事处。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适当集中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好中心村。
  八、规划实施
  强化本规划对全省城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成立推进城镇化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促进城镇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全省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监督,促进各地、各部门落实推进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服务和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引导示范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城镇化进程、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落实,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发改、住建、国土资源、财政、民政、人社、公安、教育、税务等方面有机结合,统筹处理和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地)的城镇化发展规划。
  (三)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省情实际、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绩效评估体系,综合评价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采编: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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