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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诊治骨折要花多少钱
中医中药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新技术-生态微创定位介入疗法,该疗法在治疗学上弥补了其他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疗法的局限性和盲目性,能够减少患者朋友们的痛苦。通过与传统手术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病灶进行针对性的综合性的治疗,使得病变得到很好的遏制,可谓是一步到位、直达病灶、微创结合药物离子直达病灶、症状缓解快。配合独特的外治手法,在疼痛治疗史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新进展,从而填补了国内外的常规治疗骨科疼痛病
珠海诊治骨折要花多少钱
珠海诊治骨折要花多少钱?珠海仁爱医院简介:&生态微创定位介入疗法&是一种通过微创技术,进行介入治疗的一种治疗手段。在进行骨科疾病治疗时,采用这种介入方法,能够减小对周围组织和器官的损害,手术创伤比较小,恢复时间短,受到广大患者朋友们的欢迎。
中医中药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新技术-生态微创定位介入疗法,该疗法在治疗学上弥补了其他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疗法的局限性和盲目性,能够减少患者朋友们的痛苦。通过与传统手术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病灶进行针对性的综合性的治疗,使得病变得到很好的遏制,可谓是一步到位、直达病灶、微创结合药物离子直达病灶、症状缓解快。配合独特的外治手法,在疼痛治疗史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新进展,从而填补了国内外的常规治疗骨科疼痛病上不足的空白。
治疗原理:针对局部神经受压病变,增生突出物,松解扩张,疏通经络,消炎脱水,祛除增生,补充营养,保护骨关节滑膜,修复受损神经等,逐一解决,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大突破:1)具有不用开刀,不用住院,当天治疗,当天见效。2)痛点定位准确、安全速效、疗效可靠、复发率极低,无痛苦等优点。3)治疗定位精确,一步到位,一到三次即可达到治愈的目的。适应症: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膝关节和腕关节肿痛、骨质增生、痛风、坐骨神经痛等。(1) 疗效显著,适用于骨科疾病病种的大多数患者,应用范围广泛。(2) 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可从根源入手治疗骨科疾病,突破了传统疗法治标不治本的诊疗误区。(3) 安全性高,无毒副作用,对患者自身没有影响,无并发症。(4) 疗程短、患者创伤小、痛苦小,易接受。(5) 有效抑制其病理复发,减轻患者因多次治疗而承受身体和经济的双重负担。(6) 避免患者对药物及长期理疗的依赖性,有效减轻患者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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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医院网 — 国内优秀的医疗信息门户 — 提供医院、疾病信息在线咨询服务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申诉材料。或许您也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当白发苍苍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蒙受不白之冤,深陷牢狱之灾时,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我现在就处于这样一种悲愤、焦虑、无奈的心境中,女儿含冤入狱,我申诉无门,欲哭无泪。  
我叫姜桂卿,62岁,河南省漯河市退休干部,是所谓“珠海小保姆受虐案”被告人魏娟的母亲。或许您通过各种媒体了解了我女儿的案情,但那上面反映的并不是事情的全部和真相,我作为这个事件的亲历者,我知道我女儿是被别人诬陷的,她是冤枉的。作为一个母亲也好,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普通公民也好,我都有义务和责任把事情的真相披露出来,让事实大白于天下,还清白于我女儿,还正义于法律。虽然我女儿现在被法院判处重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审改判为12年),我感到满腹委屈,我感到不理解,但我还是相信中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所以我才向您申诉,请您抽出几分钟时间听听一个母亲的诉说。  
一、我所亲历的事件经过和事实真相  2000年下半年,魏娟一个人在珠海工作,由于工作忙劳累,身体不太好,又远离家人,我就想找一个女孩给她做伴,生活上照顾一下她。后经我的邻居王珍介绍,认识了家住舞阳县姜店乡的蔡敏敏(她和王珍是同乡),当时她说她有18岁。2000年底,我先让蔡敏敏到我家住一段时间看看,我发现她有撒谎的毛病,干活毛手毛脚,有时走路还不稳当。我感觉不满意,就把蔡敏敏的母亲刘月玲叫到我家,给她500元钱让她把蔡敏敏带回家,但蔡敏敏不愿意回去,她母亲也想让她留下。因为当时也没有再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于2001年1月把蔡敏敏送到珠海市我女儿魏娟家。  蔡敏敏在珠海生活的期间,我常往魏娟家打电话,由于魏娟工作比较忙时常不在家,一般都是蔡敏敏接的电话,我问她魏娟平时的工作生活情况,她说的很详细。我也很关心蔡敏敏在珠海的生活情况,她每次都用很轻松的口气告诉我:每天就是玩玩电脑,看看电视,做做饭,娟姐对她很好。从她说话的语气可以感觉出来她对在珠海的生活很满意。  2004年5月下旬,魏娟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蔡敏敏出车祸了,需要做手术。我就和蔡敏敏的母亲刘月玲立即赶到珠海魏娟家里。当时魏娟上班不在家,蔡敏敏一人在家中。我第一眼看到蔡敏敏时吃了一惊,见她鼻子塌陷,上嘴唇从中间裂开,牙齿缺失,两耳畸形,手上也有伤疤。我和她母亲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很自然地回答:2003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下着雨,她打伞出去买冰淇淋吃,过马路时突然过来一辆蓝色的车,她的脸撞到了车上,被撞倒后又被车挂着在地上拖拉了一段距离,她就晕过去了,等她被雨水浇醒时车已经不见了。我和她母亲问她为什么不给家里打电话说,她说当时魏娟出差不在家,想着自己擦点药就好了,谁知道后来发炎了。蔡敏敏当时对车祸的描述很详细、很自然,我和她母亲都确信了。等魏娟下班回来后,我问魏娟:“车祸发生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为什么不及时带蔡敏敏看医生?”魏娟说:“出车祸时我在外地出差,回来后我要带她去医院,她说在家擦点药就好了,不愿意去,有一次我都用车把她拉到医院门口了,她就是不下车。后来伤口发炎,就严重了。”  我们和蔡敏敏的母亲一起把蔡敏敏送到医院治疗,考虑到蔡敏敏是在我女儿家做保姆时出的事,她和我女儿相处也很好,她家里也比较穷,我们前后为她支付了两三万元的医疗费。  2005年11月,准备为蔡敏敏做第二次手术的前夕,我和蔡敏敏的母亲又一起来到珠海,和蔡敏敏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那段时间,蔡敏敏和我们相处的十分融洽,我发现她和魏娟很亲热,还经常和魏娟开玩笑。  后来我从珠海返回漯河,蔡敏敏的母亲留在珠海照顾蔡敏敏。20多天,魏娟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魏娟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来知道是蔡敏敏的表哥在珠海报案说魏娟虐待、殴打蔡敏敏致残疾,并向媒体披露)。听到消息如晴天霹雳,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  在蔡敏敏的表哥报案后的第三天,媒体在未完全了解事实真相,偏听偏信的情况下,就对事件进行了大量有失客观公正的报道,把我女儿魏娟描述成内心狠毒、手段残忍的“恶魔”,先入为主地进行了“媒体审判”,法院也在所谓“舆论”的压力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我女儿重刑。  二、认定魏娟故意伤害的证据严重不足,且有非法证据  (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单薄,缺乏证明力  尽管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法院采纳的证据数量不少,但只有蔡敏敏的陈述是直接证据,其他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传来证据,如物证大多为替代品(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作案工具根本不存在,所以侦查机关从魏娟家中也根本提取不到),证人证言全是从蔡敏敏或别人那里听来的传来证据,鉴定结论也只是证明蔡敏敏的伤情为重伤,并不能证明是什么时间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是谁造成的。换句话说,全案所有的证据最初都缘自蔡敏敏的述说,这些所谓的“证据”只所以和本案有关联,具有证明力,都是建立在蔡敏敏的陈述是真实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仅凭被害人的陈述就认定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完全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  1、物证90%以上为替代物,与本案无关联,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有关指控魏娟故意伤害的物证(主要是所谓魏娟殴打蔡敏敏用的工具)在一审前三次开庭中均没有出示,经辩护人郑重严肃提出后,才在第四次开庭时出示,但大部分为替代品,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物品与案件没有任何关联,根本不是证据,是没有任何证明力的。即便是法院认定铁锤一把、扳手一个、鸡毛掸子是从案发现场提取的原物,上面也没有鉴定出一点蔡敏敏的血迹,而按照蔡敏敏所说,这些都是魏娟殴打她使用的工具,且被打后流了大量的血。  2、鉴定结论具有主观性,缺乏科学性  《公安部物证检验意见书》认定“蔡敏敏头面部的损伤非一次性暴力所形成”的主要根据是“这些疤痕存在着颜色及质地上的差异,反映出形成时间不一致的特点”,而检验者得出这种结论的检测手段是病历检验和活体检验,而这种检验手段主要是根据检验者对事物的认知理解能力和检验经验推理出来的,换句话说是检验者凭借主观认识得出的鉴定结论,这样的鉴定结论缺乏科学的检验依据,是不具有客观性的。而且鉴定结论没有对蔡敏敏身上各处所受伤害形成的时间、形成的原因作出结论,不能印证蔡敏敏关于其身上所受 是怎么造成的说法。  3、证人证言都是传来证据,不能确定其最初来源,无法证明其客观真实性  没有任何人直接看到魏娟殴打蔡敏敏,证人刘雪燕、官敏等人关于魏娟殴打蔡敏敏的证言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但他们又说不清是听谁说的,其来源尚未查清,不具有证明力。  4、蔡敏敏的陈述是虚假的  本案认定的事实都是依据蔡敏敏的陈述,而蔡敏敏的陈述是否是客观真实的呢?大量事实和证据证明,蔡敏敏关于本案的陈述是虚假的,完全是谎话:  (1)从蔡敏敏受雇到在我女儿家生活,我亲历了部分过程,依我所看到和了解的事实看,蔡敏敏说的是谎话。她一直以来都有说谎的毛病,就在案发后,蔡敏敏在接受凤凰卫视记者采访时还说魏娟从小就经常挨父亲的打。我是魏娟的母亲,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我女儿和我的家庭。我们家是一个干部家庭,很和睦幸福,家教很好,魏娟的父亲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老实人,对孩子疼爱有加,更舍不得打孩子。蔡敏敏在面对大众媒体时还颠倒黑白,谎话连篇,可以想象她的陈述有多少是真实的。  (2)蔡敏敏有说谎讹诈的动机  2004年6月,蔡敏敏第一次住院治疗期间,蔡敏敏告诉我,她妈让她说,她的伤是为魏娟买菜时被车撞的,让她讹诈我们家。蔡敏敏在医院还站到魏娟的背后对她妈说:“你再叫我讹人家,我和你断绝关系,不叫你在这照顾我,我也永远不回家了。”蔡敏敏在开庭时也承认她母亲曾指使自己讹诈魏娟。  2005年11月中旬,我和蔡敏敏的母亲刘月玲第二次到珠海给蔡敏敏治疗期间,一次做饭时,刘月玲对我说:“她爸出事(蔡敏敏的父亲曾因猥亵女学生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刑)后没有工作,她弟弟也大了,农村说媳妇要先看房子,我想借你5万块钱盖房子。”因数目大,我当时没答应她,她一脸的不高兴,并狠摔了一下炊具。之后不久,就发生了她家人报案的事情。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蔡敏敏在其家人的教唆下诬陷讹诈魏娟。  (3)蔡敏敏的陈述前后有矛盾,与客观事实不符。  蔡敏敏在日的笔录中经侦查人员提示后仍然确认根本记不清有刚被魏娟用擀面杖殴打后,对面401房的小保姆杨惠容就到魏娟家的情况,而在2月25日的笔录中却又说请清楚楚地记得杨惠容到魏娟家看到她刚挨过打,还看到洗手间的大擀面杖上有血迹。  蔡敏敏在日的笔录中说,魏娟只在卧室的冲凉房和走廊殴打她,但在指认现场的VCD录象中,蔡敏敏却说,魏娟在客厅、走廊、厨房、阳台、公用洗手间以及房内的任何地方随时随地打她。  蔡敏敏在日的笔录中说,在其2004年第一次住院出院后,魏娟又用渔女塑像将其嘴唇打裂开,但事实上蔡敏敏做了唇部缝合手术后,嘴唇并没有再裂开。  在蔡敏敏的陈述笔录中,这样自相矛盾和不真实的地方还很多,不再详举。  (二)魏娟的辩解是合理的,且有证据证明  魏娟自始至终否认虐待、殴打蔡敏敏,并称蔡敏敏的伤在2003年11月自己去上海出差时,蔡敏敏出车祸造成的。有大量的证据证明,魏娟的辩解是真实的。  (1)我和蔡敏敏的母亲第一次到珠海时,蔡敏敏亲口告诉我们,她的伤是车祸造成的。并且她所描述的车祸情况和我所看到的她身上的伤是吻合的。  (2)杨惠容亲笔书写的证言证实,2003年夏天,蔡敏敏让杨惠容帮忙换澳元时,蔡敏敏脸部没有伤,2004年才看到蔡敏敏的脸部有伤。证明蔡敏敏受伤时间应是在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初,这与魏娟所说的发生车祸时间是吻合的。  (3)魏娟去上海出差的事实,有李宏鹏、康小为的证言和上海兴华宾馆的住宿记录证实。  (4)2004年5月下旬,魏娟给我打电话说:她去上海出差时蔡敏敏在家出车祸了,需要做手术,但要家属签字,蔡敏敏已经打电话告诉她妈。这时那边的蔡敏敏接过电话说:“三姨(蔡敏敏称呼我三姨),你别给我妈说我是出车祸了,说是出车祸我妈会说我又惹祸了,我已经给我妈打电话说我脸上起泡了。”魏娟还说:“蔡敏敏说她妈好讹人,怕蔡敏敏的妈以后说赖话讹咱,我想去做公证。”我也赞同魏娟的想法。后在蔡敏敏同意并自愿的情况下,魏娟才带着蔡敏敏去做公证,公证时的录象显示,蔡敏敏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外力胁迫干扰的情况下,陈述说自己的伤是车祸造成的。  (三)判决书采纳的主要证据中有非法证据  (1)证人杨惠容是魏娟的对门邻居家的保姆,与蔡敏敏常有接触,其证言是本案的主要证据,对蔡敏敏受虐的事实起着重要的证明作用。但杨惠容的证言取证程序违法,不具有合法性和客观真实性。  在判决书采纳的杨惠容的证言中有杨惠容曾看到魏娟殴打蔡敏敏,并且在魏娟家看到“一根带血的擀面杖”的内容。在案件一审结束后,杨惠容了解到公安机关制作的笔录与自己所说内容严重不符时,她秉着良心又回到珠海,通过她原来的雇主找到我们家人,告诉我们公安机关对她所做的笔录和她说的内容严重不符,并澄清了一些事实,她没有见过或听到过魏娟殴打蔡敏敏,更没有在魏娟家看到“一跟带血的擀面杖”,最后她又亲笔书写了一份书面证言说明情况。  (2)蔡敏敏的陈述和证人证言之间有矛盾,说明在这件事实上有人在说谎,内容不真实,不具有证明力。  如证人魏斌说,2003年7月到魏娟家装电脑时,看到魏娟和蔡敏敏相处融洽,也没有发现蔡敏敏脸上及身体有伤。蔡敏敏却陈述说,自己珠海后不久就遭受魏娟的殴打,几乎是天天受虐,身上伤痕累累。  
证人胡成容说,2002年夏天,见到蔡敏敏鼻梁凹进去,上嘴唇翻裂,而蔡敏敏在日的笔录中说“2004年上半年我被魏娟多次殴打致鼻骨骨折”,在日的笔录中说“2004年年初时,已经上嘴唇裂开,脸部变形”。  
证人刘月玲(蔡敏敏的母亲)说,蔡敏敏在到珠海之前身上没有受过伤,而蔡敏敏承认其“后脑处有两处伤疤,是我小时候被砖砸的”。  (四)公诉机关未出示对魏娟有利的,且查证属实的证据  侦查机关对魏娟在2003年11月出差上海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有证人李宏鹏和康小为的证言以及上海兴华宾馆的住宿记录证实魏娟于日至17日到上海出差,但一审时公诉机关却未将相关证据向法庭出示,导致法庭认定魏娟在出差上海一事上撒谎,与事实不符,其辩解不具有客观性,不予采信,并进而认为魏娟有意隐瞒所谓的案件事实真相。  (五)第二审未开庭是不符合程序的,是违法的  魏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被告人始终作无罪辩解,并提供新的证据,案件本身又存在诸多疑点的情况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广东省高级法院却书面审理后直接改叛,被告人的辩护权何在?被告人的人权何在?作为高级司法机关,却如此违背法律,草率行事,实在让国人心寒!  三、判决书所认定的魏娟故意伤害的事实于情理不符  1、魏娟致害蔡敏敏的方法不符合常理  (1)一个瘦弱的女子如何抡起沉重的铁锤砸断肱骨?  蔡敏敏陈述说,魏娟嫌其穿的拖鞋有点脏,就用铁锤砸其脚,被其躲开,铁锤砸到地板砖上留下一个印子(我后来仔细搜寻也没发现这个印子),由此可见铁锤的分量是很重的。蔡敏敏身高1.6米,肱骨的高度应该在1.3米,魏娟需要有多大的力气才能把沉重的铁锤抡那么高?为什么开始知道躲,而后来就一动不动地让魏娟砸?胳膊是自然下垂,可以晃动的,铁锤怎样可以把它砸骨折?  (2)嘴唇可以用擀面杖和水龙头砸裂吗?  擀面杖和水龙头都是表面较为圆平、没有棱角的钝器,依我们的常识,这样的物体砸在人的嘴唇上,应该是造成一定面积的肌肉损伤,决不会是创口整齐的线性开裂,而蔡敏敏的唇裂伤却是从唇沟中间裂开。  (3)擀面杖可以把牙齿一颗一颗撬掉吗?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用专业的器械,依一般的人力很难将牙齿拔掉。蔡敏敏有1米6的身高,口腔的空间很小,而擀面杖又很粗,如何发力才能把坚固的牙齿撬掉?擀面杖和牙齿的接触面积远大于一颗牙齿,如何才能做到一次只撬掉一颗牙齿?牙科医师游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 “牙齿是擀面杖一颗一颗撬脱,从临床上难于解释”。更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一审判决认定是撬掉12颗牙齿,二审判决认定是撬掉6颗牙齿,到底是几颗,法官恐怕不会连这个也数不清吧。  (4)擀面杖和鸡毛掸子可以把耳朵打烂吗?  耳朵都是软组织,紧贴在头部,如何用擀面杖和鸡毛掸子这样的圆柱形物体,在不损伤头部的情况下而只把耳朵打烂?恐怕是我们常人不能做到的。  (5)下颌的血可以溅到2.6米高的客厅屋顶吗?  蔡敏敏下颌的伤没有好,也只能是结痂或发炎,不会有大量的鲜血流出,并且人的下颌处只有静脉小血管。当时蔡敏敏跪在地上,如何用脚踢下颌才能使鲜血溅到2.6米高的屋顶?  (6)身体瘦弱的魏娟可以轻易地伤害到蔡敏敏,并且伤害的那么严重吗?  真如蔡敏敏所述,魏娟用铁锤把胳膊砸骨折,用擀面杖和水龙头把嘴唇砸裂,用擀面杖把牙齿敲掉,用擀面杖和鸡毛掸子把耳朵打烂,用擀面杖把指关节敲断,用脚把脚大拇指甲盖碾踩掉,用刀捅腹部,用脚踢受伤的下颌……这样的伤害手段是十分残忍的,给人体所造成的疼痛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出于本能,人都会逃避、躲闪。魏娟的身体还不太好,比较瘦弱,只要蔡敏敏稍有反抗、躲避,这些伤害行为就不会轻易得逞。而意识清醒、身体健全的蔡敏敏却任由别人摆布蹂躏,这可能吗?符合常理吗?  2、在受到巨大伤痛时,为什么没有人听到蔡敏敏的喊叫?长期遭受虐待、殴打,蔡敏敏为什么不逃跑,不寻求救助?  依照蔡敏敏的陈述、公诉机关的指控、判决书的认定,蔡敏敏所受到的伤害和疼痛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侦查人员在询问证人时,多次问到有没有听到蔡敏敏的呼叫声,回答都是否定的。在遭受那样殴打的情况下,别说一个小姑娘,即使一个强壮的男人也会不由自主的发出惨叫。而魏娟住房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如果有喊叫,外面的人一定会听到,但却没有一个人听到,这是为什么?  魏娟家里电话从不上锁,家中的钱可以随手拿到,蔡敏敏有家里的钥匙,魏娟从来没有限制蔡敏敏的人身自由,并且魏娟经常不在家。在长期遭受虐待、殴打的情况下,蔡敏敏为什么不逃走?特别是当警察上门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并明确告诉她可以送她回家时,当时魏娟并不在家,她却拒绝了。2004年6月,第一次给蔡敏敏治疗后,我和蔡敏敏的母亲商量为了更好的照顾蔡敏敏,让蔡敏敏回河南漯河继续治疗,蔡敏敏坚决不肯,仍然自愿留在广东和魏娟在一起。这恐怕不是蔡敏敏的一句“我怕魏娟再打我”可以解释的吧。  在蔡敏敏两次整容时,其母亲都曾赶到珠海,蔡敏敏和母亲单独相处多日,她为什么不把受虐的事实告诉母亲?  蔡敏敏2001年到珠海时,已经18岁,其精神正常,意识清醒,身体健全,应该有正常人的反应,但她在这件事中的反应却不合乎情理。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也深感疑惑,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一个人长达五、六年受到虐待而不告知家人,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长期挨打而不知道逃跑,这不符合常理。因为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被绑架后还知道想办法脱逃呢。有人在说谎,此案应当慎重。”  本案太多的疑点和蔡敏敏身上如此多令我们常人不能理解的反常行为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蔡敏敏在说谎,魏娟根本没有虐待、殴打她。  3、魏娟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精神正常的女孩不可能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  用铁锤把胳膊砸骨折,用擀面杖和水龙头把嘴唇砸裂,用擀面杖把牙齿敲掉,用擀面杖和鸡毛掸子把耳朵打烂,用擀面杖把指关节敲断,用脚把脚大拇指甲盖碾踩掉,用刀捅腹部,用脚踢受伤的下颌……看到这样的描述,您一定认为魏娟是一个残忍的虐待狂,精神有问题。但事实上魏娟并不是这样的人。知女莫如父母,我作为母亲,最了解我的女儿,她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心地善良,这一点她的同事朋友也可以证明,医学鉴定也证明魏娟精神很正常,我相信我女儿决做不出这样的行为。这些“非人”的行为却被认为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女孩做出的,这可能吗?合理吗?  四、这个事件是有预谋有策划的  蔡敏在日就告诉母亲魏娟殴打自己的事实,为什么到1月10日才报案?为什么1月8日魏娟看望蔡敏敏时,她们一家仍若无其事的样子?为什么报案后不到三天,全国各地媒体就进行了大量报道,而且报道全是蔡敏敏一方的一面之词?很明显,这个事件从报案到后来一步步的发展都有人在暗中策划,是有预谋的,他们在诬陷魏娟,在利用媒体恶意炒作,利用强大的舆论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事实上他们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蒙骗了社会大众,博取了同情;影响了司法机关,重判了魏娟,获取了经济利益(蔡敏敏获得了万元的经济赔偿)。蔡敏敏的表哥张向东一次酒后忘形地说:“魏娟再有本事,要想澄清事实10年以后吧。”  在众多颠倒黑白的媒体面前,在具有强大公权力的司法机关面前,我女儿魏娟成了一个受尽欺凌的“小鸟”,她救助别人的好心却被歪曲误解,遭受无端指责,最后甚至身陷牢狱。天理何在?国法何在?她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可怜天下父母心,女儿被冤枉,我们全家感同身受,魏娟的爷爷得知消息后猝死,死不瞑目,我和魏娟的父亲终日以泪洗面,精神几近崩溃,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谎言终有被戳穿,真相终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我相信天理,我相信法律。不管未来上访申诉的道路有多曲折、多漫长,我们全家都会一直走下去,只到有人能主持公道,还我女儿清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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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天为止,我已经不间断的为这个事实忙碌奔波了好几个春夏秋冬,不为别的,只为求的一个公道,即使很多人不相信我说的,但我还是要说,这是我作为母亲能为在狱中的孩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哪怕孩子以后出来了,案子只要没被澄清我都要一直说下去。
  辛苦    十年前列腺炎葬送了我的爱情(转贴)  
我是在无知中得的慢性前列腺炎的,当我看着小便时尿道里流出白色的液体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自己没有性生活精液满出来了。但那时没有任何的症状也不在意,但接下来的时间我总感觉身体总有点不对劲,人也变越来越不自信。但后来知道主要还是手yin引起的!  
我自己在药店里买些药吃了一下,以为一星期或者半个月就会好的。可是吃了在药店里买了一车开头带“前列”两个字的药对我的前列腺既然没有任何的进展。这时有点慌了,因为时间已经快5年了,其中刚开始也到国营的大医院泌尿科看过病。那里人山人海,很多比我年龄大的人围着医生,叫我这个小伙子怎么开口说自己有这毛病呢!医生不耐烦的听了我准备得很充足的讲述就把我打发了,说了声没事就给开了些中西搭配的药。那时等我去医院药房领了药时还是很有信心的,这下一定可以好了。因为毕竟这是我们这地方最好的医院了!结果还是又一次的令我失望了。后来我在广播里也买了些药也没什么作用!  
就这样拖到我25岁时谈了个女朋友,我非常爱她。我那时性功能很差,当我们一接吻时下面一硬第二天就会很不舒服。我不敢去碰她,在情人节的那天夜里,当我们吃过晚饭后,她在路上说你今天去哪我就去哪。我结果还是把他送回了家,因为我知道我那天肯定不行的。我知道她心里肯定也有想法,后来我借出差广州之名在广州呆了一个多月,想借这一个月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治疗好我的病,我在广州北京路上一家很大的药店里买了一种叫前列通瘀胶囊和前列安栓,连用一个月后结果还是没有进展。回来后我一直不敢碰她,她说我不爱她?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解释,但我不知道如何向她解释。就这样我们分手了!  
那时我其实很伤心,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去治疗好我的慢性前列腺。结果就是这样的想法使我的前列腺情况更加恶化了。我就在报纸上看哪家私营医院好,结果选中了一家说10天可以治疗好的,我就去了,吊瓶尿道微波等。一天要花一千多元的人民币虽然有点心痛,但一想10天就可以好了也是值的。但10天过去了结果还是没进展,这时我失望到极点!  
经过这10天的治疗后我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了,症状也越来越多了。既然出现了尿道红肿了,可能就是这次在私营医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结果真的过了一个多月这家私营医院被电视台暴光了。后来这家私营医院就倒闭了。但中国还有多少家这样的医院啊。就这样我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了!  
  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一个病友发的贴子,抱着试试的心理在Google输入
“ 前列腺健康治疗网 ”
找到了这治疗前列腺的网站。觉得里面说得还是蛮有道理的,我前列腺治疗的出路可能就在这里了。但又有点不放心,因为经历了那么多次的治疗都没有什么进展使我对任何的前列腺产品都没有信心了。但最终战胜疾病的信心还是主导了我,我邮购了几种网站推荐的产品,令我欣喜的是开始服用了10天不到就感觉到前列腺各种症状明显减轻了,我觉的这次真的有救了。现在已经连续服用3个月了,前列腺各种烦人的症状基本上都没有了,性功能现在也正常了。勃起的硬度达到了十几岁那个水平了。  
从20岁到30岁的青春时期我基本都是在吃药中度过的,现在人也渐渐步入中年了,我是在这10年的前列腺治疗经历中成长的。人能有多少个十年呢?以后再也不手yin了,现在准备结婚了,我现在要更加倍的爱我的爱人!     经历了那么长时间的疾病煎熬我也得出了一些经验。给大家我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1一旦有症状,立即去检查:容易疲劳,小腹疼痛,手心爱出汗,手疼痛,手掌脚掌有硬块,阴囊潮湿,尿道口有白色分泌物,伴随失眠耳鸣腰痛尿频,尿痛,尿等待,尿无力,尿线细,会阴部疼痛坠胀,右侧睾丸感觉有东西在动,便秘,尿道口红肿,舌苔白厚等等     2适当的锻炼,如打篮球慢跑。注意休息,不熬夜。不要久坐和长时间骑自行车,注意保暖,不要坐在凉东西上。注意个人卫生,     3不要看黄色东西。 忌频繁手淫,节制性生活。     4多吃吃西红柿,南瓜子,苹果等。少吃羊肉鸡肉牛肉海鲜,不吸烟喝酒 。    5不憋尿,保持心情舒畅最重要。
  太长了,不看.帮你顶一下.
  谢谢。我只是想尽可能的把情况说清楚点。这几年我整理的材料和证据远远不止这一点。也希望有志之士能给我一些建议喝帮助!
  谢谢!我也是想吧事情说的更具体一些。其实我这几年整理的材料喝证据远远不止这些,也希望能有有志之士帮我出些建议和意见!谢谢!
    两个河南女人之间的离奇事.....
  排楼上的
  这个新闻当年我看过,感觉这个案件很诡秘!不知道究竟是谁在说谎,在中国,我从来不相信法律公正,但是我也不知道她们之间究竟谁在说谎,到现在也是
  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人间只有公道在!
  我仔细看完了  当初在电视上看过庭审片段  也看过蔡敏敏受伤的照片  看的好害怕呀    那时候我觉得你女儿真残忍    看你写的又觉得有点道理    可是国家的法制部门为什么连伤口是车祸还是被打造成的都验不出来呢?  蔡敏敏的家人也无权无势不可能动用什么力量  就算有媒体推波助澜  也不至于让公检法都帮着她家呀    不过如果你女儿真是被冤枉的那就太倒霉了  
  还有,我当时也疑惑蔡敏敏为什么就那么让你女儿整天打不逃跑  就算再害怕  趁着主人不在家跑到警察局总是可以吧    不过当时我以为是蔡敏敏没有受过教育  不懂得可以寻求警察保护
  呃 我无意识偏帮任意一方,事实上我完全不了解这段新闻。  既然您罗列了如此多的证据,我想可能是有内情的。义务纯顶一下。    据我分析,某些媒体为了促进刊物销量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不是没有。    恰恰是过分的民意阻碍了审判的公正性,如果真的有冤情,希望您坚持出。    唉……现在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证据是否陈堂一票否决。    很担心法官也惧怕所谓的名义而不让申诉人不能获得公平的审判机会。
  谢谢你们花时间看我写的东西。你们的每一句话对于我来说都是动力!
  看了你的东西很震撼,恩,为什么你早点不站出来呢?这个故事太蹊跷,以前看的时候就觉得不可思意,和几个同事还在探讨,一个正常人在经受那样折磨,不可能不跑啊?除非她在说谎!如果是那样的话,你们真的很倒霉!不管怎么样,你既然有勇气说出来,支持你!
  谢谢!
  不是有很多资料吗?怎么不发来看看?很期待
  有一点很奇怪,当时的报道中,那个打人的魏娟是承认了的。这个我清楚地记得的。    如果这么多冤枉她的地方,为什么还要承认呢?
  当年我也骂过,广东的媒体相对于全国内地来讲还是比较开明的,你认为所有的媒体和公检法会联手帮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保姆来陷害一个有干部家庭(你自己说的)背景的雇主?
  看过,当时就觉得魏娟不是人。
  太长了,没看完。在电视上看过(好像是cctv),当时为什么要承认呢?
  作者:deeza 回复日期: 18:16:56 
    有一点很奇怪,当时的报道中,那个打人的魏娟是承认了的。这个我清楚地记得的。        如果这么多冤枉她的地方,为什么还要承认呢?  -----------------------------------------------------  十年前那个杀妻被判了死缓,前两年妻又回来了的人,你说他的冤情大吗?他也是承认了的.我看你是揣起明白装糊涂.  
      必有隐情    只有当事者才能说清楚吧      
  神奇的国家  每天都有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  没准哪天你我就成了事情的主角
  d顶上去
  为什么不早说出来呢?唉。。。。。。
  各执一词,不好说谁对错,有待真相浮出水面的一天
  帮顶,都是漯河的  我觉得你是不是该找找那出车祸的车啊
  帮顶,无论真情如何,事实只有一个
  早没说,是因为我一直在走法律途径,认为走正规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可现在发现我错了。
  我也是珠海的,在香洲,    楼主你那有没有一些相片,关于你女儿和保姆生活的相    片或相关一些东西的照片,有的话发上来,让大家分析    分析---------当然,要以事实来说,否则没用的
  作者:迟到的核桃 回复日期: 21:00:10 
    帮顶,都是漯河的    我觉得你是不是该找找那出车祸的车啊  ======================================================顶一顶  
  昨天在网上看了看以前你们案件的相关报道,资料,结合你的文章,觉得是有几个疑点1,你女儿为什么会打她呢,家里没上锁怎么不知道逃跑吗?2.擀面杖可以把牙齿撬掉吗?很离谱哦!3.你女儿好象一直都不认罪,精神也没问题,到底是谁在说谎哦!
  再帮你顶起来,希望更多人看到
  楼主上照片吧,有图有真相呐,这样才能有更多人帮你顶起来
  楼上各位还是自己去百度一下再说吧,当时媒体公开跟踪报道了很久,媒体和公检法会为了一个无权又无钱的小保姆做这么大一个局吗?
  只要你能证明她受伤的时间你女儿确实在出差不就行了,
  照片马上传上来。我本人不会上网(所以很多东西要慢慢上传),这些都是朋友帮忙传的。谢谢大家的关注!
  看过电视,你女儿太残忍了。那些镜头难道能够随便编造出来吗。如果你女儿没干那种残忍的事,她完全不需要承认。又没有刑讯逼供。你女儿肯定干了那种事。
  前几年看到这个案子时感觉就很奇怪,匪夷所思,还和同事们讨论了半天....但愿如你所说---谎言终有被戳穿,真相终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
  请教一下大家。我怎么样可以把想贴的东西贴上来?就是紧跟着内容让大家可以直接看到?
  案件一审开庭过程中,我参与了整个旁听过程,魏卷娟从始至终都是零口供!并没有承认任何事情。不知道大家是从那个地方看到的。如果看到有承认的地方麻烦大家把地址贴个给我。谢谢!
  魏娟本人照片!魏娟
  应网友的分析。我吧照片逐渐的上传。还有很多证据,包括楼上说的,当时出差不在场的证据!对论坛的使用不是很了解希望大家见谅!
  帮你顶一下,期待真相。
  我虽是一个不懂面相的人,但从你女儿脸上却丝毫看不出残忍,前几天出差,朋友酒喝多了,摔到了腿,后来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伤到骨头,没事的回去休息就好了,但他当时受伤后所表现的剧烈的疼痛让我很震撼,一个大男人亦如此,何况是一个女孩,不竟让我怀疑当时小保姆是如何忍受如此大的疼痛的.太蹊跷!
  楼主的叙述漏洞也很大!!无法相信
  她的脸撞到了车上,被撞倒后又被车挂着在地上拖拉了一段距离  ===================================================  被撞者被拖,身上难道没伤??伤在哪??!!有多重??    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不报案??现场一个目击者都没有??现在不要说大城市,就是小城市各个路口都有监控,大白天撞人,这种案子基本没有破不了的!!
  作者:栀子花开香 回复日期: 18:30:43 
    帮你顶一下,期待真相。  ================================================  同顶。
  你女儿是虐待狂,小保姆被训练成了受虐狂。但是小保姆她妈利用了这一点。虽然你女儿不服气--因为小保姆最后是愿意被虐待的,但她还是罪有应得。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医院医生发现疑点重重       刚送到医院时,雇主声称敏敏自己遭遇了车祸,“她年龄小贪吃,半夜三更还出去买雪糕,结果被车撞了,我立即将她送到医院,请你们给医治一下。”       医生经过诊断,却发现疑点重重,首先,敏敏受的伤很多都是旧伤,旧伤被新伤覆盖,不可能是一次车祸造成的;其次,敏敏脸部伤势特别严重,车祸不可能只撞脸部。       “我们诊断后发现,敏敏的左手手臂骨折,可是送到医院时,手臂已经自行长在一起了,因为没有经过接骨,所以断骨结合处犬牙交错,如果是发生车祸后立即送到医院,刚刚骨折的手臂不可能立即长在一起。”     
  我只想说,把敏敏害成这样的人太残忍了,没有人性
  楼主  我大致看了一下,你叙述的漏洞是很明显的!我就不举例子了!可以说,你这些叙述是无法证明你女儿没有虐待小保姆的!我看了之后,恰恰相反。
  那医院验伤结果是,伤不是一次造成的。事实胜于雄辩!媒体,医院,法院都会窜通去帮一个保姆?你女儿没人性,打过人是事实!变态狂!!!
  魏娟本人魏娟本人
  小娟案件中存在问题: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客观公正的移交、收集证据,程序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客观公正的移交、收集证据,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收集到对魏娟有利的证据未向检察院、法院移交。    魏娟供述说她在2003年11月份,即蔡敏敏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上海出差。珠海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已经找到在北京的证人李宏鹏,对其做了笔录,并且还联系到另一位证人康小为。两位证人都证实魏娟当时在上海出差。但是公安机关未将对魏娟有利的这一证据向检察院、法院移交。只移交了证明魏娟有罪的证据,是带着魏娟有罪的主观偏见移交证据,程序违法。    2、对魏娟有利的证据,不去收集。    ①魏娟供述,2003年11月份,她在上海出差。珠海机场的登机记录、上海酒店的住宿登记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对魏娟有利的证据,公安机关不去收集。    ②公安机关没有向当地气象部门收集魏娟出差的9天时间里,是否有晚上11点多    
  中国的法律现在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人治大于法制,按照国际惯例,疑罪从无是一具任何人都清楚的事,可就是做不到,为什么?就是因为当官的说了算。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链不完整的案子,可就是给判了,如果真是车祸造成的,那一个人的十二年的青春能用国家补偿能补得回来吗?
  &珠海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已经找到在北京的证人李宏鹏,对其做了笔录,并且还联系到另一位证人康小为。两位证人都证实魏娟当时在上海出差。但是公安机关未将对魏娟有利的这一证据向检察院、法院移交。&如果是这样,那程序将是严重违法,你确定你说的是事实吗?晕啊,越来越觉得不可思意,继续关注。。。。。。  
  二、蔡敏敏的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1、蔡敏敏对我和她母亲说,魏娟去上海出差,一天晚上11点多钟,下着雨,她打着伞出去买雪糕,在珠海市广富市场附近往路对面跑时,脸碰到一辆行驶中的“蓝车”(晚上有路灯能看到车的颜色),撞上后被挂倒,头朝下翻滚着被车拖拉了一段,车跑了,没看清车牌号,造成头面部及身体受伤。    2、如果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资料里显示魏娟出差的时间里,如果有晚上11点多钟下雨的天气,则可印证蔡敏敏的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3、案发后,我到珠海市广富市场时,看到确实有许多蔡敏敏描述的“蓝色”中型货运车,下盘很低,离地面仅有一尺多高,车体上都带有自制的铁钩子、铁栏。如果没看到这样的车,对蔡敏敏讲的“蓝车”不相信。看到蔡敏敏所说的“蓝车”后,对蔡敏敏的伤痕是车祸造成的,就不会有异议。    4、魏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问“你出差回来见到蔡敏敏时,她的牙掉没有”,魏娟回答是没掉。珠海中大五院的牙科主任医师游云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人在正常拔牙时产生的疼痛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如果用擀面杖有意识的撬更是不可能的,如果无意识撞击松动后,还有可能脱落    
  二、蔡敏敏的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1、蔡敏敏对我和她母亲说,魏娟去上海出差,一天晚上11点多钟,下着雨,她打着伞出去买雪糕,在珠海市广富市场附近往路对面跑时,脸碰到一辆行驶中的“蓝车”(晚上有路灯能看到车的颜色),撞上后被挂倒,头朝下翻滚着被车拖拉了一段,车跑了,没看清车牌号,造成头面部及身体受伤。    2、如果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资料里显示魏娟出差的时间里,如果有晚上11点多钟下雨的天气,则可印证蔡敏敏的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3、案发后,我到珠海市广富市场时,看到确实有许多蔡敏敏描述的“蓝色”中型货运车,下盘很低,离地面仅有一尺多高,车体上都带有自制的铁钩子、铁栏。如果没看到这样的车,对蔡敏敏讲的“蓝车”不相信。看到蔡敏敏所说的“蓝车”后,对蔡敏敏的伤痕是车祸造成的,就不会有异议。    4、魏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问“你出差回来见到蔡敏敏时,她的牙掉没有”,魏娟回答是没掉。珠海中大五院的牙科主任医师游云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人在正常拔牙时产生的疼痛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如果用擀面杖有意识的撬更是不可能的,如果无意识撞击松动后,还有可能脱落    
  材料整理中!
  楼主,你不要白费力气了,只要看了相关报道和照片,有点常识的人都可以判断出是人打的,可以说你女儿就一变态狂!
  楼主,你不要白费力气了,只要看了相关报道和照片,有点常识的人都可以判断出是人打的,可以说你女儿就一变态狂!
  无从分辨,纯粹顶起
  有其母必有其女,如果LZ的文章就出之其母之手,那她女儿有这等恶虐行为就可以想得通了。护自家人也要分分大是大非好不好。本来不想骂人的,看到她的我就想吐。
  当年是轰动一时的事件    基本上也是媒体曝光、人人喊杀、从重从快,这一条道路    看了现在这个喊冤贴,首先,对母亲为女儿的爱表示同情    其次,当事人似乎还应该出示更多证据。小保姆当时的验伤报告有么?发生交通事故的那天有没有报警?有没有就医?有没有目击证人?    总之,语焉不详的地方太多了。    
  2003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下着雨,她打伞出去买冰淇淋吃,过马路时突然过来一辆蓝色的车,她的脸撞到了车上,被撞倒后又被车挂着在地上拖拉了一段距离,她就晕过去了,等她被雨水浇醒时车已经不见了  -------------------------------------------------------------------------------------------去死吧你,分明在撒谎!珠海十一月份的一个晚上十一点钟打伞去买冰淇淋,除非一个两岁的小孩会相信这话是真的。。。。。十一点,打伞上超市买?早就关门了,每个小区里面都有士多店,为什么在寒冷的十一月份还要在晚上十一点钟打伞去买冰淇淋?不是谁在病,是你有病,你有病才教育出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儿。。。。。。。。。
  三、蔡敏敏关于魏娟长期对其殴打致伤的陈述,不具有客观真实性。         1、蔡敏敏称其牙齿脱落12颗是魏娟用擀面杖隔一天撬一颗撬掉的,根据牙科专家证言,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从科学、医学的角度,不能成立。    2、蔡敏敏称其肱骨骨折是魏娟用铁锤击打所致,但却讲不出是如何击打所致。我要求法院委托专家进行鉴定,铁锤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致人肱骨骨折,该伤是如何形成的,没有进行现场勘察。    3、蔡敏敏称其双耳缺损是魏娟用擀面杖和鸡毛掸子打击所致,蔡敏敏却讲不出是如何打的。擀面杖和鸡毛掸子的形状各异,两样凶器怎么会造成二只耳朵一模一样的伤势。我要求法院委托专家进行鉴定,一模一样的伤是如何形成的。    4、蔡敏敏称其唇裂是魏娟用擀面杖和铁水龙头砸裂的,这两样凶器都是钝器,而且形状又不相同,怎么会同时造成蔡敏敏的嘴唇从中间裂开。擀面杖的下落,蔡敏敏又说不清楚,蔡敏敏的说法不能成立。    5、蔡敏敏称其跪在地上,魏娟用脚踢其已经受伤的下颌部,鲜血溅到2.6米多高的客厅房顶上,有悖常理。下颌只有静脉小血管,没有动脉血管,血应当流到地上,而不会溅到近3米高的屋顶上。如果是魏娟殴打所致  
  蔡敏敏对我和她母亲说,魏娟去上海出差,一天晚上11点多钟,下着雨,她打着伞出去买雪糕,在珠海市广富市场附近往路对面跑时,脸碰到一辆行驶中的“蓝车”(晚上有路灯能看到车的颜色),撞上后被挂倒,头朝下翻滚着被车拖拉了一段,车跑了,没看清车牌号,造成头面部及身体受伤。    ---------------------------------------------------------------------------------------广富市场是新香洲人气最旺的地方,不要说晚上没有人看到车祸的过程没报警?珠海人是最有正义感的,别借天涯来想帮变态的女儿翻案了,你这样做是想惹起民愤吗?你女儿十年后出来还想她在珠海生活不?你这样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为什么说珠海人是最有正义感的呢,我举一个例子:有一个晚上,在凤凰南路湾仔沙新华书店对面马路,有几个男人在拦截一个醉酒的亲人,又拖又拉,还出手打那醉酒的亲人,就在新华书店门口附近,就有超过六个人在拿着手机打电话报警。。。。。。。。你别当珠海人是白痴!
  义务顶贴!只是有个疑问,车祸发生后为啥没报案?
  关键的疑问还是那个“车祸”    1、有报案么?如果没有    2、有人目击么?如果没有    3、那么重的伤,有去就医么?    一桩那么大的车祸,当事人自己扛过去,实在难以思议。即使一切解释为小保姆农村人,不懂保护自己,那么你女儿出差回来以后,采取过什么有记录的措施没有?        
  说谎不打草稿,谁会相信!
  继续关注
  变态也上天涯来为自己辩白来了,真是可笑,当年不是医院里的医生为那个小女孩报的警吧
  怎么还想减刑,十五年实在是太少了,应该判死刑
  “你相信这是事实吗”,你护犊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你的女儿是心头肉,别人的女儿同样是心头肉!你女儿可能在你面前乖,但有些人是双重人格的,她的另一面确确实实是一个变态的虐待狂,并且还是一个相当残忍的虐待弱势女性的变态狂!至于你说的为什么小保姆没有和家人说,我建议你看看心理学方面的书,一切就都有解释了。你女儿抓住小保姆的不懂事、懦弱将她变成了受虐狂,小保姆内心深处也许是有点受虐倾向,再加上她基本不懂外面的世界(好像初中文化吧),所以才没有向警察、外人、甚至亲人求助。你女儿最令人愤慨的就是她的变态欲望远远超过了社会道德的最低容忍度。你知道么,我当初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那个小保姆被摧残成那样,真是说不出的愤怒,相信有基本人性的人都会有我的反应的。你女儿对小保姆的摧残说得直接点,就是她完全毁了小保姆的面相,当时有专家就说,小保姆光脸上整容就得十来次手术。普通的虐待狂,多是对受虐者进行鞭打、捆绑这样可以恢复的虐待方式,什么叫可恢复,就是修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你女儿的残忍就在于她施加的是赤裸裸的暴力,并且给小保姆留下了很难恢复甚至不可恢复的创伤。这样触犯刑法的恶行难道不应该被法律严惩吗?十二年算很轻的了!你现在敢说受害者的近况吗,你知道吗,受害者一生可能都被你女儿毁了。  最后说的一点是,你女儿能得到那样的判决结果,相信也是你“努力”的结果吧。你现在再把这个翻出来,自顶自贴,还想着去上诉翻案,你当高层都是小孩子啊!类似的罪行,在美国,估计是终身监禁了!  我劝你一句,晚年女儿入狱,确实是人之不幸,但你不要抱着受害者的心态,这样会让别人看不起你的。没事的时候,看看心理学方面的著作,特别是双重人格、虐待狂方面的,你就会很明白你女儿的行为的。还有,多劝劝你女儿,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翻案这样飘渺的东西上面。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你这些辩护词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是为了给女儿减刑?还是因为你女儿要出狱了,好给她一个在众人面前能抬起头来的机会?  是为了给女儿减刑?还是因为你女儿要出狱了,好给她一个在众人面前能抬起头来的机会?  是为了给女儿减刑?还是因为你女儿要出狱了,好给她一个在众人面前能抬起头来的机会?  是为了给女儿减刑?还是因为你女儿要出狱了,好给她一个在众人面前能抬起头来的机会?
  大家注意了  魏娟的母亲是退休干部  这种人说话可信吗?  
  LZ写得太长了,很少有人能耐心看完它,所以我建议首先要把中心思想明确给大家,等大家都开始关注了,再详细描述。言简意赅,突出主题。
  刚才搜索了这个案件的视频看了下  感觉作案者太惨无人道了  太残忍了,  太变态了。  判的太轻了  最主要的好像是没给女孩多少赔偿  建议小保姆继续提起诉讼追加民事赔偿
  作者:暖秋水犹寒 回复日期: 11:44:31 
    “你相信这是事实吗”,你护犊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你的女儿是心头肉,别人的女儿同样是心头肉!你女儿可能在你面前乖,但有些人是双重人格的,她的另一面确确实实是一个变态的虐待狂,并且还是一个相当残忍的虐待弱势女性的变态狂!至于你说的为什么小保姆没有和家人说,我建议你看看心理学方面的书,一切就都有解释了。你女儿抓住小保姆的不懂事、懦弱将她变成了受虐狂,小保姆内心深处也许是有点受虐倾向,再加上她基本不懂外面的世界(好像初中文化吧),所以才没有向警察、外人、甚至亲人求助。你女儿最令人愤慨的就是她的变态欲望远远超过了社会道德的最低容忍度。你知道么,我当初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那个小保姆被摧残成那样,真是说不出的愤怒,相信有基本人性的人都会有我的反应的。你女儿对小保姆的摧残说得直接点,就是她完全毁了小保姆的面相,当时有专家就说,小保姆光脸上整容就得十来次手术。普通的虐待狂,多是对受虐者进行鞭打、捆绑这样可以恢复的虐待方式,什么叫可恢复,就是修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你女儿的残忍就在于她施加的是赤裸裸的暴力,并且给小保姆留下了很难恢复甚至不可恢复的创伤。这样触犯刑法的恶行难道不应该被法律严惩吗?十二年算很轻的了!你现在敢说受害者的近况吗,你知道吗,受害者一生可能都被你女儿毁了。    最后说的一点是,你女儿能得到那样的判决结果,相信也是你“努力”的结果吧。你现在再把这个翻出来,自顶自贴,还想着去上诉翻案,你当高层都是小孩子啊!类似的罪行,在美国,估计是终身监禁了!    我劝你一句,晚年女儿入狱,确实是人之不幸,但你不要抱着受害者的心态,这样会让别人看不起你的。没事的时候,看看心理学方面的著作,特别是双重人格、虐待狂方面的,你就会很明白你女儿的行为的。还有,多劝劝你女儿,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翻案这样飘渺的东西上面。    ==============有道理  顶    但是跟这种老泼妇没什么道理可讲  什么叫有其母必有其女  教育出来这样的女儿,母亲好不到哪里去
  河南臭名昭著,官场腐败  都是你们这些所谓的干部搞坏了河南的名声
  医院医生发现疑点重重       刚送到医院时,雇主声称敏敏自己遭遇了车祸,“她年龄小贪吃,半夜三更还出去买雪糕,结果被车撞了,我立即将她送到医院,请你们给医治一下。”       医生经过诊断,却发现疑点重重,首先,敏敏受的伤很多都是旧伤,旧伤被新伤覆盖,不可能是一次车祸造成的;其次,敏敏脸部伤势特别严重,车祸不可能只撞脸部。       “我们诊断后发现,敏敏的左手手臂骨折,可是送到医院时,手臂已经自行长在一起了,因为没有经过接骨,所以断骨结合处犬牙交错,如果是发生车祸后立即送到医院,刚刚骨折的手臂不可能立即长在一起。”     
  冤案太多,值得思考!!!支持楼主。
  看到这篇文章,使我想起现在热播的电视机《我的丑娘》中的一位小保姆,她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
  听说这位小保姆在珠海也有亲戚。
   医院医生发现疑点重重           刚送到医院时,雇主声称敏敏自己遭遇了车祸,“她年龄小贪吃,半夜三更还出去买雪糕,结果被车撞了,我立即将她送到医院,请你们给医治一下。”           医生经过诊断,却发现疑点重重,首先,敏敏受的伤很多都是旧伤,旧伤被新伤覆盖,不可能是一次车祸造成的;其次,敏敏脸部伤势特别严重,车祸不可能只撞脸部。           “我们诊断后发现,敏敏的左手手臂骨折,可是送到医院时,手臂已经自行长在一起了,因为没有经过接骨,所以断骨结合处犬牙交错,如果是发生车祸后立即送到医院,刚刚骨折的手臂不可能立即长在一起。”     
  如果你想翻案就先把广东的媒体和他们所采访的魏娟的朋友、邻居、小区保安等人告倒再说吧!还有擀面杖是绝对可以敲破嘴唇和敲掉牙齿的(媒体用的是敲而不是撬)、你女儿不是林黛玉吧?连锤子都拎不起?
  来看看楼主死了没有  这种人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  自私,残忍
  看到那个小保姆的面容,我都不忍心再看第2次,说是一次车祸,就成这样,根本不可能
  四、一、二审判决,程序违法。         1、一审法院不让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条第1款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一审法院在开庭审理时,没有让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根据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程序违法。    2、一审法院不让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4条第1款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鉴定结论。该条第2款规定:鉴定人说明鉴定结论前,应当在如实说明鉴定结论的保证书上签名。一审法院不让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违法。    3、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程序违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案事实不清,疑点重重。当时,关键证人杨惠容又向申诉人提供二份新的证言材料,足以推翻她原来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证词。魏娟的二审辩护人又调查收集到2003年11月份,蔡敏敏发生交通事故时,魏娟确实在上海出差的新证据以及珠海警官王勃曾到北京取得证明魏娟当时出差在上海的证据材料未移交法院的事实。在出现这些影响对魏娟定罪量刑的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仍认为事实清楚,不开庭审理,违反以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程序违法。    
  小娟案件中存在问题: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客观公正的移交、收集证据,程序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客观公正的移交、收集证据,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收集到对魏娟有利的证据未向检察院、法院移交。    魏娟供述说她在2003年11月份,即蔡敏敏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上海出差。珠海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已经找到在北京的证人李宏鹏,对其做了笔录,并且还联系到另一位证人康小为。两位证人都证实魏娟当时在上海出差。但是公安机关未将对魏娟有利的这一证据向检察院、法院移交。只移交了证明魏娟有罪的证据,是带着魏娟有罪的主观偏见移交证据,程序违法。    2、对魏娟有利的证据,不去收集。    ①魏娟供述,2003年11月份,她在上海出差。珠海机场的登机记录、上海酒店的住宿登记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对魏娟有利的证据,公安机关不去收集。    ②公安机关没有向当地气象部门收集魏娟出差的9天时间里,是否有晚上11点多钟珠海市的广富市场区域有下雨的情况,如果这个时间有下雨的情况,可以印证魏娟的供述是真实的。公安机关对魏娟有利的证据,不去收集。    3、日,魏斌给我出具的证言证明:2003年7月,他到魏娟家装电脑,当时蔡敏敏在家亲自招待,端茶送水、切水果。他和魏娟、蔡敏敏一起吃午饭,蔡敏敏称魏娟为姐姐,魏娟称蔡敏敏为妹妹,两人相处融洽。他和蔡敏敏接触一天,蔡敏敏表现自然,脸上、手上均没有见到任何伤口。    
  如果长期受虐待而不逃跑,确实比较可疑!特别是在主人不在家的时候还不逃跑。  这个案子当年也是轰动一时,恨不得对魏娟杀之而后快!  中国人也的确容易冲动,偏听偏信。  想翻案很难的!    只能说魏娟和你都太大意,不知道保护好自己。如果魏娟回到家看到菜敏敏的状况后马上报警或者比较坚决的送到医院,也许会有比较好的结果。    无论谁真谁假,至少,看到这个帖子的人,应该知道以后无论任何事都要好好的保护自己,遇到意外事件,早点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收集起来。
  案件中有很多疑点,希望能早日还你女儿清白
  你们家真牛  给你女儿还要请保姆  你女儿是残疾人啊  因为你女儿不是正常人  所以要请保姆  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给保到监狱里去了    想通了没?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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