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如何不让自己的权利受损。丽水信息港有什么维权…

老百姓该如何维权(续)
&第三个问题,老百姓究竟该如何维权?&
&&&&刚才,我们已经讲到,老百姓的维权之路异常艰辛,不但要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还要克服一些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个别案件背后的人为干扰,暗箱操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权利被侵犯后,我们老百姓就该自认倒霉,逆来顺受。我们讲,忍不是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在很多场合,被逼出手,依法维权,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老百姓该如何依法维权,这是我们今天讲座的重点,但这个问题今天很难讲清。第一,公民的权利内容十分丰富。我们公民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权利。作为公民个人,我们有人身自由权,有肖像权、名誉权,作为消费者,我们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劳动权、休息权,作为学生,我们有受教育权,等等等等。面对这样复杂的规定,我们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和大家详细探讨,这更多的需要我们在平常生活中加以留心学习。第二,维权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讲到维权,大家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打官司,其实,打官司确实是维权的主要手段,但时,它并非唯一的手段。比如说,您在商场购买了一件假冒伪劣产品,在维权的途径上,我们可以选择向新闻单位反映,由舆论部门曝光,也可以向工商、质监投诉、举报,还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这些手段都达不到目的情况下,最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由于每一种维权手段在方式上、程序上都有所不同,运用的场合也不尽一样,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也不可能详细地为各位一一介绍。&
&&&&由于维权的问题太复杂,今天的讲座时间十分宝贵,我们就只能结合12348法律维权专线的一些维权案例,来谈谈在维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带共性、普遍性的问题。由于老百姓的维权纠纷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领域,比如说,一般的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纠纷等等,因此,我们将集中围绕民事诉讼这个程序,来向大家介绍维权的一些基本知识。&
&&&&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不到法院起诉,法院则不主动受理,这和刑事案件是不同的。我举个例子,刘律师被人打了,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如果我不到法院去起诉被告,即使当时有法官在场目睹了我被打的过程,法院也不能主动审理。但是,如果刘律师的身体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也就是说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即使刘律师不到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也必须要侦察,缉拿凶手,检察机关必须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必须审理。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诉这个环节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法院只是对那些符合条件和手续的起诉才受理。在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这样六个问题:&
&&&&第一,起诉的前提是要选准被告&
&&&&当事人受到不法侵害后,若要起诉到法院,首先遇到的&
&&&&就是你告谁,谁被你告,谁是被告的问题。一般来讲,作为被告,必须是侵犯了你合法权益的个人或者单位,而不是其他。如果某个公民侵犯了你的权利,比如某个人利用你的名字在外面招摇撞骗,对你的名誉造成了伤害,这很简单,你直接将他个人列为被告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是一个单位侵犯了你的权利,比如,是某个单位没有经过你的允许,运用了你的肖像进行营业性的广告宣传,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你要将这个单位告上法庭,那么,情况有些复杂。从我们12348接听电话的情况看,最常见的错误,就是老百姓在起诉时,将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列为被告。我们讲,被告所在的单位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定代表人某某某只是一个单位对外的代表,单位对你侵权造成的法律后果,必须由单位承担,而与法定代表人本人没有直接联系,所以,我们打任何一个官司,都必须选准被告,这是最基础的一步。&
&&&&第二,要切实掌握时效的规定。&什么叫时效?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小刘不务正业,1999年向张大妈借了5000元钱,当时借钱时说得好好的,写了欠条,约定了一年后,也就是2000年年底还钱。可是到2006年,还款时间都过去5年多了,他都没有还钱,张大妈一怒之下,将小刘告到法院。明明欠条的字据在那,金额十分清楚,是债务人亲笔书写的,但令张大妈特别恼火的是,法院竟然就是不支持张大妈的诉讼请求,判决张大妈败诉,也就是,小刘不用还钱了。债权债务关系这样简单,是不是法院判错了?其实,法院的判决并没判错,错在张大妈本人,错在张大妈违反了诉讼时效。通俗地讲,诉讼时效指的是,别人侵犯你的权利后,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别人侵犯你权利之日起,你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到法院起诉,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你的要求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只能吃“哑巴亏”,这个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
&&&&结合张大妈这个案子看,小刘约定在2000年年底前还款给张大妈,到了日的最后期限仍没还款,也就是说,从这一天开始,小刘的欠款行为就侵犯了张大妈的合法权益,从这一天开始,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在日前,张大妈必须起诉,否则就会丧失诉讼时效。听到这里,很多人会认为这项制度十分不合理,是纵容违法行为的发生。我们说,法律是最公正的,设定诉讼时效自有道理。首先,要通过设立诉讼时效,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你作为权利人,要不就要督促对方履行义务,要不,就要在两年时间内主动起诉,而绝对不能让自己的权利躺在书本上睡大觉,等到你苏醒过来,再回过头来找法院解决。而且,如果起诉的时间超过两年,原来的案件证据可能变得十分模糊,不利于法院查明事实。另一方面,侵权纠纷发生后,在两年的时间内,你都不采取积极的姿态来处理纠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该纠纷的处理后果与你没有利害关系,你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自然判你败诉。因此,法律绝对不允许你想什么时候起诉,就什么时候起诉。当然,时效的规定十分复杂,两年的时效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要遇到法定事由,这个时效可以中断,可以不断延续下去。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不可能敞开讲述。&
&&&&第三,要选准管辖的法院。原、被告确定后,你又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了诉讼,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到哪里去告状的问题。比如说,我们要打一个普通的离婚官司,我们要到哪个法院去告对方?长沙市目前有十一个法院,内五区和长、望、浏、宁九个法院,还有长沙市中院和省高院,是不是九个基层法院都可以受理你的离婚案件,你可以随意将案子立到哪个法院,或者,你可以直接将一审官司打到中院、甚至高院。答案是否定的,一般的案件,我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受害人)要向被告(侵权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简而言之,被告住在哪里,你就要到哪儿的法院去告,必须迁就被告。比如,你的配偶是住在岳麓区,你就只能到岳麓区法院起诉。我们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原被告中的任一方或者双方对基层法院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然后,才可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任何人都不能再提出上诉。&
&&&&“原告就被告”是一般民事案件确定法院管辖的基本原则,之所以原告要迁就被告,主要就是方便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地法院,能够查明案情。除了这个原则之外,还有一个侵权行为地原则,即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即当公民受到他人不法侵害而受到损害时,他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或受到侵害后发生不良结果所在地法院起诉。例如,刘律师的一个朋友在芙蓉区被一台车给撞伤了,事故发生地,也就是侵权行为发生地在芙蓉区,这台车的车主所登记注册的公司或者个人,是在开福区,最后,他又是在雨花区医治无效死亡的,这时,刘律师的朋友就可以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这台车的登记注册地开福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到侵权行为地芙蓉区法院和侵权后果发生地雨花区法院起诉,这三个区级法院可以任由你选择,当然,选择哪个法院是有技巧的,主要是看你和哪家法院的法官熟、关系好。&
&&&&第四,要注意收齐有关证据。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讲,打官司就是打事实,就是打证据。什么是事实?事实是由证据组成的,举个例子,我明明被人打了,很多人看到了,这的确是事实,但是,你如果起诉到法院,法官没有在打人现场,他并不是击证者,他并不知道你被打的事实是如何发生的。你要让法官知道你被打了,你就必须提供一系列严谨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遗留现场的凶器、法医鉴定结论等等,如果没有证据,以上事实就不成立。所以讲,事实是由证据组成的,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
&&&&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你不能举证,你就可能承担败诉的不利法律后果。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所发生的事实呢?比如说,我们在超市购买了伪劣商品,购买商品的票据、原始凭证等等,这都是证据,我们必须在维护权的时候出示,我们必须要妥善保存。我还举个例子说明证据的重要性,一个消费者将小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支付了停车费5块钱,但是,当时,保安没有及时给他停车票。等他吃完饭出来,发现车没了,车辆被盗了,按照常理,他应当及时找酒店索赔,但他很冷静,没有这样做,因为他首先想到的是,保安没有开停车票给我,我没有办法证明我在这停过车,所以,他的做法就是先找保安,没有讲车被盗了,而是非常客气地问他索要了一张停车票,在车票到手后才开始正式交涉,结果是酒店赔了钱。我们说,这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消费者,他能够赔到钱,并不需要他有多强的法律意识,或者要聘请多好的律师,他只具备了基本的证据意识,就完全化解了法律上的被动。再比如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家中红旗不倒,外面采旗飘飘,现在“包二奶”、搞婚外恋、非法同居的情况很多,你要起诉你的老公背叛了婚姻,以争取在离婚诉讼中得到更多的损害赔偿,那你就得有证据啊。什么证据才有效?邻居、朋友、知情人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个男人和二奶之间相互盟势,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等,甚至他们的奸情败露后,这个男人当你的面写下的忏悔书、保证书等等。当然,如果这些证据你没有,或者这些证明还不能完全证明他的背叛,那么,你就有必要取得他们二人勾搭的直接证据,比如说,根据拍摄的照片、录象,甚至二人捉奸在床的证据。当然,这些证据难以取得,人家又不是傻子,不会向老婆报告他的动向,更不会两个脱了衣服等你来抓拍,这就需要你的耐心,睿智,当然,我们说,男人再狡猾,都会留下蛛丝马迹,你能力不够,你可以求助专业律师或者调查公司,俗称私家侦探,当然,你的取证必须规范、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要切实掌握对方的财产线索。官司打赢了,无非就是要对方赔钱。现在的当事人比猴子还精,在案件还没判决之前,就已经将财产转移了,根本等不到法院来执行的一天,最终,你竹篮打水一场空。哪些是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很多,我不一一列举,但基本的包括:对方名下的房地产、以对方名义开设的银行存款帐号,特别是老公的私房钱,如果是男同志,你回去之后就要马上转移。对方名下的股票、证券,公司登记的股权、对方名义登记的车辆、设备等等。这些东西你都可以查得到,特别是经过登记的财产,你完全可以聘请律师去职能部门查找,比如房地局、工商局、国土局等等。你查找之后,就可以作为胜诉案件的执行依据。当然,最有效的办法是,你在起诉之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隐匿财产、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上述财产采取强制性的保护措施。这在法律上称为财产保全。你保全财产之后,对方就不能再随意转移的,比如,房产他就不能再随意转卖了,因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房地局的档案上就有一个冻结、查封标记,有这个标志,对方当事人是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否则,房地局就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聘请一个好的律师。律师是个好职业,因此,&
&&&&有人说,一等公民是律师,发财全靠打官司。律师赚钱是应该的,因为他提供的专业的服务,这就好比一名医生,医生的收入也高啊,医生为您解决的是肉体上的痛苦,而律师,则是为你的解决精神上的烦恼。我们说,并不是所有的官司打到法院,你就必须聘请律师,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如果你时间充裕、精力充沛,又熟悉法律,你完全可以自己代理、自行辩护,但是,如果你的时间、精力有限,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又想把官司打赢,你可能就要考虑聘请一名思路敏捷、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律师。好律师和好男人一样难找,那么,什么才是好律师呢?我们12348法律维权专线给您提供如下建议:&
&&&&第一,选择有真才实学的律师。一个好的律师,是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达成委托人的要求。如果你遇到的律师,不是仔细询问了解情况,而是自吹自擂,吹嘘自己是如何如何有名,以前办理过哪些有名案件,或者与某位法官的关系如何密切,或是向你拍胸打包票,你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回绝这种律师。律师的名气不是自己吹出来的,而是当事人给的。律师如果不是依靠案件的资料、自己的真才实学来提供服务,而是希望通过违法的疏通关系来达到胜诉目的,只会给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最终让官司输在律师手中。&第二,选择术业有专攻的律师。越正规、越有规模的医院,专业分工越细,有的知名专家甚至一辈子只研究一个很细的领域,例如,我的一位医生朋友在湘雅医院二十多年,他只看眼科,专攻青光眼治疗,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都难以找到几个他这样的专家。律师也是一样,过去,律师市场不发达,律师都是万精油,什么案子都敢接,什么案子都敢办。如今,这种律师也还有很多,但是,随着市场的规范,律师的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有专做离婚诉讼的,有做商标、专利的,有的是公司律师,有的专门钻研劳动法,如果这个案子是涉及离婚诉讼,承接这个案子的律师又不是研究的这个专业,就容易出现你挂的是医院内科号,但看病的却是外科医生一样,你会放心吗?因此,你选择一个律师,一定要仔细了解他对这个专业是否有深入细致的了解。第三,律师收费要正规。目前,律师收费是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你可以要求律师出示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你要认真地阅读、并且理解聘用律师合同,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正规发票。目前,我国的律师收费还是相当低廉的,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贪图减免有限的律师费用,而去聘请一位不太理想的律师。&
&&&&第七、要理性维权、低成本维权。问大家一个问题,“法”&
&&&&字怎么写?“法”字左边是个三点水,右边是个“去”字,很多人就开玩笑说,法律就是走水路,加点水,法就去了。确实,我们现很多老百姓对法律的信心不足。在维权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当事人极不理性的表现,一方面,当法律纠纷发生时,很多群众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长沙话说,没有法律,只有暴力,认为法律不可靠,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宁愿绕开法律的圈子走极端,采用“了难”等非法手段达到目的。例如,欠债收不回,明明可能通过法院来合法追债,但是,他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先把债务人抓过来,关他一阵子,逼他打欠条,逼他还钱,或者干脆请黑社会分子出面了难,结果对债务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这时,你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或是绑架罪,而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这样,你本来是个有道理的人,结果却得不偿失,由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这是一种极端,另一种是,权利被侵犯后,当事人也相信法院,但是,他就将全部的时间、精力投入到维权当中,过分在意案件的处理结果,始终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用一句通俗的话来形容,就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我再举个例子,我有一名当事人,为了一件房地产消费维权案件,起诉开发商。八个月后,案件判决下来了,赔偿金也拿到了,但这名老太太却最终住进了医院,医疗费甚至比拿到的赔偿金还高很多。为了打赢这场官司,老太太吃不好,睡不好,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血压升高,心动加快,最后在儿女的搀扶下不得不住到医院治疗。所以说,这样的官司即使打赢了,也是没有价值的,我们必须提倡理性维权。&
&&&&各位朋友,有句话讲,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其实是个非常浅显的东西,它是对人类理性生活的高度概括,只要你在日常生活中加以留心,注重学习,就完全能够掌握这些规定。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您的工作、生活带来一些帮助。请各位相信,随着法治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正在显著加强,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最直接的方式,也应当是唯一的方式,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讲座当中不正确、不妥当的地方,请您批评指正。我们诚挚地希望,您能永远记住我们法律维权专线的电话号码是12348,您有任何法律疑难,欢迎您随时拨打这个号码,12348愿意作您贴心的朋友,永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愿各位朋友身体健康、万事顺意。谢谢!&
&&&&文章来源:“百个社区法律巡讲活动”演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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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师傅维权的这些高招值得借鉴
 浙江在线  
发票要保存、现场不破坏、投诉找准人
家电爆炸,两天就拿到了赔偿
厨房里的消毒碗柜突然爆炸,好在是夜间没有伤到人,但造成损失不少。诸如此类的维权,许多消费者往往很长时间都拿不到赔偿。可昨天家住市区的周师傅,在电器爆炸后的第二天就拿到了满意的赔偿。他维权的具体做法,还真值得大家好好借鉴。
周师傅家住紫金街道海潮老村131幢2楼。12月5日凌晨,他家的厨房突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起来一看,家里处于电源关闭状态下(但没拔电源)的消毒碗柜已经爆炸了,厨房的很多器具受损,连窗户的玻璃也被震破了。
头脑清醒的周师傅先是报警,经过检查,消防队员没有发现其他隐患。隐患排除了,周师傅就想到了维权。他先是交待家里人不要清扫、整理现场,保护现场的原状。周师傅说,这可是发生事故、查清原因和分清责任的证据,保护现场是维权的第一步。
“放好发票也很重要,消毒碗柜是今年7月份买的,家里有关发票,都是统一放在一个大文件袋里,很好找。”第二天,周师傅拿着发票到了该消毒碗柜的经销店,同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店里人员查看了发票,就来到周师傅家核实,工商人员也来到现场,周师傅同时用相机对现场进行拍摄。
投诉找对地方,也是周师傅的心得。之后,他还根据产品说明书,直接向厂家反映情况。这期间,周师傅还仔细检查了损失情况,并列了清单进行统计。
由于现场保护得好,经销方和厂家对事故发生表示遗憾,并提出赔偿一台新消毒碗柜以及其他损失的意见,厂家委托经销商看了损失清单,认为属实,就按周师傅的要求赔偿了2000元。
“损失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要漫天要价,更不能以此敲竹杠。”周师傅说,“如果厂家和经销商态度差的话,其实我还有秘密武器,那就是向你们晚报等媒体投诉,产品不好厂家最怕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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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领受害者的心声,我该如何维权??????????????
作者:lsxyz 发布日期: 03:49:00吉安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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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书中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否都能保护,怎样维权
我的专利是实用型专利(专利号:20**********6)茶叶炒干机,现在有人在仿制我的产品他就是在外形结构上略加改动但所用的加热方式都是电热管加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以构成侵权,我可以取什么方式来维权。
 问题来自:浙江 - 丽水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3:15 咨询人:25f731er12k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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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不是都保护,只有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可以得到保护。同时要看你的专利产品的整体结构特征和其他产品的区别在哪里。
回复时间: 13:3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要看的权利说明书是否囊括了他的产品
回复时间: 14:4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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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堵路讨薪 维权应合法而不应侵害其他公民的权益
吴春平/东方IC
  原标题:浙江丽水数百工人堵路讨薪
  一条“浙江丽水数百名工人堵路讨薪”的新闻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记者10日向丽水市有关部门核实,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经营困难,通过协商,目前讨薪工人已被劝回企业,拖欠工资将于近日陆续发放。
  据网传,12月9日上午,浙江丽水数百制革企业农民工围堵在绿谷大道讨要工钱。近千辆机动车辆被堵在道路两端,造成丽水市区前往工业园区交通瘫痪。
  经记者10日核实,该欠薪企业自11月以来,因银行压缩信贷规模,资金周转困难,原材料供应商停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9日,企业在与员工代表商谈后,双方对工资基本达成一致,但奖金发放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日13时左右,约150名公司员工进入绿谷大道,造成堵车。
  事情发生后,丽水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在现场开展疏导和劝说,警察和交警到现场维持秩序,9日14时20分左右,已将工人劝回企业。同时在劳动监察部门组织下,于10日上午再进行协商,并制订了新的员工经济补偿方案。
  据悉,员工工资将于11日下午开始发放,个别没有同意补偿方案的员工,劳动监察部门将继续跟踪落实。
  专家建议
  双方都要依法办事
  “春节、元旦两节前后,往往是欠薪的高发期。近两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善,导致欠薪逃逸事件时有发生。”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认为,欠薪问题关系到劳资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因此,欠薪“顽疾”需“多管”下药。陈诗达建议,对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应积极转型升级、加强自身控制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劳动者,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要遵守法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新闻看点”――――
  新闻看点”是由和讯评论部为您精心制作的新闻资讯。重点关注最新发生的重大商业事件和社会事件, 风格侧重于分析评论。每天3-4篇,其中包含和讯的独家报道。我们的目标是:1、商业新闻易懂好看;2、曝光 重大事件背后的神秘力量;3、对热点事件观点犀利绝不骑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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