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架了,被开除了.已经觉得我随怎么样打架都会把高中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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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接吻被开除惹议[多图]
  近日,一对高中生食堂当众接吻被学校开除。事情发生后,引起各方热议,学生称自己是在做游戏,家长认为开除的处罚过重,校方则表示是按章办事,而不少人认为直接&开除&很暴力。学校对于涉事学生的处罚是否妥当?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能否被学校开除?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事件高中生当众接吻被开除
  近日,大庆石油高级中学读高一的明明和几个同学在学校食堂吃饭,其中有一个同学正好过生日。吃完饭后包括明明在内的七名男女同学凑在一块玩游戏。游戏类似于&石头剪子布&,输的人要听从赢的人的命令,如果让男女生接吻,就必须接吻。游戏中,一名女生输了,于是和明明进行了接吻。
  这一切被学校食堂的监控录像拍下。次日上午,学校对明明和那名女生作出了开除处理。明明的爸爸质疑学校的处罚过重:为什么学校就不能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校方表示是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学校明文规定学生不许早恋,一经发现,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明明和那名女生接吻时,对食堂管理人员的警告不予理睬,情节严重,因此开除两人合乎规定。该校老师还表示,学校早就发现这两位学生存在早恋问题。
  声音推出校门一了百了不妥
  许兰兰 (高一学生家长):我觉得不能这样随便开除学生,即使是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会让孩子过后有严重的心理阴影,这件事对孩子、对家庭都是灾难。被原来学校开除,即使保留学籍,不见得其它学校会收,除非有什么特别关系。倘若孩子因此流入社会,那这孩子不就完了?
  跟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相比,当众接吻的性质还是不一样的,我认为算不上特别严重。孩子有这种行为,也不能全怪孩子,跟老师平时的引导教育以及家庭氛围的影响也分不开。大家都是过来人。青春期躁动,男女生互有好感,是再正常不过了。&接吻&事件,一刀切,推出校门,一了百了,个人认为是不妥的。
  这种处罚也太不靠谱了
  赵先生(初二学生家长):孩子错就错在大庭广众下接吻,且不听劝告,违背了我们的国情,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习俗,如不做处理,后来者效仿,就会产生不良影响。但校方如此处罚也忒过了吧。别的暂且不论,就依照校规而言,也是&一经发现,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校方省略了&批评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直奔&开除&。没有&治病救人&的真诚温暖过程,大有&一棍子打死&之势,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园地,从某种角度来说,育人的重要胜于教书。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心仪或者喜欢某一个异性是正常而美好的,这种情感也不能都列为早恋,即便要归于早恋,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即使不普遍,但它的存在也是必然的,关键还是为人师者如何早做正确引导,而不能等到问题出现后直接棒杀。
  武断扼杀只会杀出异形
  余女士(厦门某公司高管):其实学校没必要反应这么强烈,这个事件反倒是一个警醒:要正视学生的性教育。粗暴的开除解决不了问题。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在性问题上粗暴对待他,将影响他的一生,甚至性取向。粗暴代替不了良好的、心平气和的教育。越是粗暴,越是说明学校教育不得法不得力。
  现在一些大学生不知道怎么去爱异性,反倒是同性恋不少,这与过往教育把爱当做洪水猛兽不无关系。我们给孩子的教育应该是:爱是美好的,应该用真心去爱,有责任感地去爱,而不是不许爱。青春期孩子的爱要去引导而不是扼杀。武断扼杀是没有用的,只会杀出异形。
  充分利用爱情的正能量
  李敏秀(厦门招商地产职员):回想自己上高中的时候身边也不乏同学出双入对。学校老师虽三令五申、百般阻挠,也抑制不住正处爱情萌芽期的少年蠢蠢欲动的心。既然堵不住就得疏,有效引导让学生树立正确恋爱观也不失为人生教育的重要一课。
  当众接吻就被开除,做法有失偏颇。学校对于正处在爱情启蒙和第二性征发育成熟阶段的高中学生来说,也不能只谴责早恋行为有多不对,而应当正确定位爱情的积极意义。就像前段时间很火的泰国电影《初恋那件小事》告诉我们的 爱情的积极意义,是为了更靠近一个人而努力提升自己。
  多出几对像当年我们高中的女北大男清华的学生情侣们,既让学生充分利用了爱情的正能量,又让学校免于受到因学生恋爱问题导致校风变差成绩下滑的诟病,一举两得,岂不快哉?
  观点 接吻就开除是教育缺失
  王中伟(集美中学高级教师):两个高中生,接吻就被开除,这背后反映了教育的四个缺失。
  一、教育责任的缺失:直接开除了事,这是一种懒政行为,是一种变相的不作为,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做法。教书育人,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园丁的工作本来就是修剪长歪了的树杈。直接开除,学校省事省力,却没想到被开除的学生是不是被毁了未来的前途和希望。
  二、教育艺术的缺失:教育是一门艺术,要讲究科学方法。学校想用&杀鸡儆猴&的方法,牺牲两个花季少年的前途给其他学生以警醒,实在是过于简单和粗暴,反映了学校德育工作的无能。教人要&浇心&,批评和处罚都有艺术,要用爱的甘露&浇&到学生心里,使学生刻骨铭心地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关于早恋,既然不可避免,就不能粗暴压制,要像大禹治水一样疏导。
  三、教育内容的缺失: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学校与家庭只关心分数,不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关注学生的情绪和情感,青春期性教育更是被考试挤到爪哇国去了。前一段时间出现的少年耻于青春期的性冲动而挥刀自宫事件并没有给学校以多少警醒,学校忘记了学生是有血有肉有丰富情感的活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性教育比分数更重要,这是影响学生一生幸福的事情。
  四、教育爱与包容的缺失:教育是允许学生犯错误的,教育本身就是爱和包容。父母不论孩子犯多大的错误都会包容,也会一如既往地爱孩子。我们经常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那就不应该以冰冷的制度为借口开除孩子,何况当初这个制度的建立就值得商榷。
  当然,两个高中生的行为也带来不良的影响,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学校这样的教育场所做和他们的年龄、身份不符的事情,是很出位和不雅的,必须给予批评和教育,但不宜一刀切开除。(东南网-海峡导报 记者 魏文 张向阳)
责任编辑:NS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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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点击排行榜高中开除在学校发生性行为的学生情侣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几个月前,我们学校的高三的一个男生和高二的女生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OOXX,然后被老师发现,结果这两个人就双双被校方开除了…… 当时我觉得他们两个作死,学校做得也没什么不对,可是现在想想好像有点问题:他们都十七八岁了,双方你情我愿,干这种事没违反法律啊(据我所知校规上也没明文禁止),而且身体发育状况大概也是允许的吧?【此处存疑】听说还做了保护措施,那我们应该为他们发奖,表彰他们懂得这些知识才对啊。再说,干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生理需求吧。我个人觉得他们完全有权利(“利”和“力”傻傻分不清楚)、有能力、有理由这么做。但本人不会这么做,因为这相悖于我心中的道德律。 学校开除他们应该是考虑了传统伦理道德,但道德不是只能用来责己,不可用来束人的吗?即使他们违反了我们所承认的道德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惩罚他们吧。这是否是一种暴力的道德绑架? 我知道这种想法十分奇葩,所以想问问大家怎么看。 ==========Update 0========== 关键是他们的行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影响到别人的利益。 ==========Update 1========== 再加一个问题……那俩熊孩子如果去法院告学校有几成胜算? ==========Update 2========== 我大致根据大家的回答整理了一下思路: 校方出于维护学校风气的考虑,规定了在学校里OOXX会被严厉处罚,但没有成文。他们在学校里被发现做这种事,触犯了校规(虽然没有明确地写在校规上,但这大概是默认的),于是受到了惩罚。犯什么错就受什么罚,天经地义。 现在的问题是: 1.校方根据不成文的法规做出裁决是否合适? 2.除去对于所谓学校风气等一切对于集体的影响不谈,仅考虑学生个体的利益,学生是否有权在学校OOXX?这种行为是否合适? 3.这类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否可以/有必要被学校以校规的形式(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确定下来,迫使学生遵从?可以从集体和个体;社会、学校和学生等不同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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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种社会、家庭、学校的性教育都几乎为零的大环境下,开除可以杀一儆百,极其简单有效的杜绝同类案件再次发生。如此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竟然能得到三方的默许甚至赞同,是因为三方都不愿为自身性教育的缺失承担责任。
回答的是时候已经有几百个答案了,竟然有这么多赞。补充一下,可能是学校的原因吧,我们学校生源很好,高考一本率每年90%,不是有那种屡教不改的社会青年的学校。说我们高中学生整体素质高的意思是不光成绩好,综合能力也好,也就是说大部分都是比较有潜力的学生(就算他成绩不太好,可他能力强啊,现在很多在大学和工作了的已经得到了验证)像在学校发生性关系这种事情可能是因为一时情不自禁没有把持住,负责的学校会予以教育和警告,并不会因为这样的错误抹杀掉两个有潜力的学生,给他们一生留下阴影。没有扩散是为了学生的隐私,也是为了不影响风气。 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犯错没有得到引导和改正的机会,而是被往返方向越推越远,这样还不误入歧途?真是日了狗了-------------------------------------------------------------------------------------------------------------------------------原答案:我们高中的时候,因为我们学校三个年级分三个长方形组团,各五层楼,高一组团五楼的空教室被用来做社团活动室,平时乐队排练什么都在里面。 某日一老师巡查的时候进了社团活动室,说的第一句话是:“把衣服穿上”。之后两个学生的隐私被保护得很好,据说请了家长写了检讨,并没有开除,至今不知道这俩人是谁几年级哪个班。只有小道消息说有这么个事儿,没有细节。我们学校通报处分的好像最后毕业的时候也都会撤销,并不会进档案,我记得班主任说不会因为学生年轻时候的错给一生抹上黑点。
谢邀。  学校给予开除处分是不是合情、合理,这种见仁见智的事情我不想谈,所以只就是否合法谈一下。不喜欢纯专业讨论,或者认为反正中国不是法治社会所以扯法律都是见鬼的,就不用往下读了。  1、按《教育法》28条、42条、43条规定,学校有对被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受教育者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2、按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第3条、11条规定,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负责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学籍管理细则相差很大,我没时间一个个找,其中较详细的是广东省的规定,其内容如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第四十八条 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普通高中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奖励或惩罚学生,原则上须经学生评议,由班主任提出和征求任课教师意见,送教导处报校长审批。给学生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所有奖励和惩罚结果公示三天。对学生的奖惩决定后通知学生家长。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应同时通知学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同级户籍管理部门。第五十条 对于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未成年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对于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即视作自动丧失学籍。  4、实际上,这类争议最好的也是最可行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实际诉讼来检验。比如原来的田永案。相关案例:注:该案例情节与提问所述完全不同,但该案的时代意义在于:认定在某些时候学校行使的是行政权力,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5、更详细学术分析可以参考:。  6、另一个类似案例,家长及律师确实又认为学校有管理责任:  能看到这里的,应该都是有兴趣谈法律了的吧,那么我的认识是这样:  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内部行政管理关系,这个是不可诉的,属学校自治范围。但在涉及到学籍的问题上,比如学校要作出开除学籍和勒令退学之类的处分,就不再是内部行政管理关系,而转换为外部关系,这时必须有法律介入,而且按照教育部2013年的规定,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如果学生不服处分,也可以提起申诉或起诉。至于提问的案例中开除是否合法,由于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啥都不清楚,所以我可以负责任地偷一下懒,直接作答“无法判断”。最后,我认为学校既然有管理责任,就必然有一定自治权,但该权力不应扩展到对学籍的处理。也就是说,学校应当也有权给予处分和处理,但不应轻易以开除为管理手段。
难道大家不知道吗?女方怀孕后,学生家长是会来到学校来"维权"的。。。
和一些同事同行讨论之后觉得这个问题包含三个要素:身份(在校学生)、行为(公众场合,也就是学校发生性行为被发现)、结果(被开除)。我们先试着替换身份要素做一下比较思考:两个教师在学校内发生性行为被发现之后被开除是否合理?两个成年人在公众场合(比如办公室或花园角落)发生性行为被发现受到处罚(可能是开除、罚款、警告、拘留或是其他)是否合理? 显然相较于学生来说,这两个问题的争议要小很多,大部分人对于处罚都会认同。(虽然在性学和社会学领域的确会对“人是否有权在公共场合发生性行为”有所讨论,但题主是为了讨论和解决普遍性问题,即便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是成立的,也对学校没有现实参考价值。)而学生实际上并在性行为上的责任并不比成年人要特殊,所以受到校方处罚是合理的。第二个要素的重点不在公众场合,而是在“被发现”。有人也许有疑问,难道这不是一个应该和不应该的问题吗?我的看法是这其实是一个“被发现”和“没被发现”的问题。事实上许多人都幻想或实践过在非室内环境发生性行为的,这是人的一种需求,既刺激也浪漫。只是风险比较大,所以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就如同很多情侣喜欢性行为时的自拍或录制,但一旦文件泄露就万劫不复。这仅仅是每个人明白自己选择某种行为的风险、愿不愿承担风险及可能带来的结果。如果他们没被发现,就不存在一系列的讨论。但如果他们多次发生,随着频率的增加被发现的可能也是递增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对题目中的学生来说,我觉得他们在学校角落发生性行为更大的可能是没有私密的地方,而不是为了寻求刺激。经济受限决定了他们不太可能去开房,或者经常去开房,宿舍更不可能,加上情到浓时,唯一可选的地方也只能是隐蔽的角落。从这点来说,虽然他们依然要为行为负责,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第三个要素,开除的处理是否得当?这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许多事情的处置留有的空间是很大的。比如一个人开车违规被警察拦下,交警完全可以按标准作出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如果碰上交警心情好,或是认识,或是对方很客气,表示自己刚从国外回来还不太熟悉国内的法规不小心犯了错,给交警造成了麻烦非常长抱歉,警察理解之后很可能只罚很少的钱,甚至是说算了,以后多注意。这些措施都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开除问题不大,但是如果以教育为本的话,我认为除了开除是可以有更好的做法的。因为开除对学生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一生。我想学校至少可以做到和学生心平气和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感受,这并不影响告知处置结果。我曾经参加过一个有关工厂男性工人的调研,调研结果发现,工人普遍对工资都不满,但是如果工厂更加透明的告知薪酬结构如何计算,为什么定这样的工资标准是,员工对工资的不满度会显著的下降。换句话说,客观环境并没有出现变动,但是经过沟通减少了人们的负面的情绪,也就是对工作产生了正面的影响。条文应当是无路可退时付诸的方法,而沟通才是解决大多问题的必要措施。我自己和学校合作的经验是,许多学校对性相关的问题做出严厉的措施并不是他们想这样做,而是他们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如同一个经验丰富的成年人面对麻烦会想办法解决,而一个孩子遇到麻烦就只会哭,因为他没有相关的经验,没有相关的训练,他只能本能的哭。如果这对学生被发现时只有几个人,我认为学校是可以不采取公示方式处分的,这样也能帮学生保留尊严。此外,题主还提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学校是否应该以校规的方式被定下来?这其实就是超越了单个事件看到了背后的机制问题。的确学生发生性行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像小学生性侵害一样,只不过没有暴露出来,每年在中国各个地方都会发生无数这样的事件。学校对此非常头痛,因为他们大多都明白这是一个客观现象,但不知如何解决,因为他们还必须面临家长的压力。试想一个学生在校期间怀孕了,家长一定会找到学校进行索赔,学校不但需要面对经济的压力(只能由学校买单),更要面对上级部门以及潜在的媒体及社会舆论压力。所以唯一能采取的方式就是高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许多学校还在禁止学生谈恋爱,甚至有男女生之间距离不能少于1.5米这样荒谬的规定。我曾经和一个职业学校的副校长聊过,他说虽然他们在理念上也都认为不合适,但是现实迫使他们还是要有不准恋爱的规定。所以,我们忽略掉最理想的状况(国家从小普及全面性教育,社会有较为开明的意识,经济发展水平高大多数学生不需要住校等),而是从基于目前社会环境、综合学校(只限于14-17岁的高中或职业高中,初中和大学情况与此不同暂不讨论)和学生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来考虑,一个具有普遍性且可操作的方案是,学校需要制定一个对学生性问题的政策。这个政策至少包含三个部分:1.对学生性行为做出适当的规范及处理措施。例如“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发生性行为,违者给予XX”,将其写在校规或其他重要文件中,更重要的是,需要确保所有的学生了解该条例。这是对学校的保护。2.在学校以固定课程的方式开展性教育,至少是关于生殖卫生保健、避孕及性传播疾病的教育(性教育包含很多内容,学校能做好这三个部分就已经是万幸了,唉不知道全面性教育的普及要到什么时候)。因为除非倒退30年,否则不可能真正阻止学生有性行为,不但不合理,而且实际上也做不到。所以真正要确保的是学生接受性教育,掌握相关技能以避免在性行为中带来的伤害,而不是性行为本身。这是对学生的保护。3.制定相关的预案。对几个常见或发生可能性高的事件,例如怀孕、学校内公共场合性行为、校内性骚扰(无论是学生对学生、教师及管理者对学生、还是学生对教师或管理者),应当有的标准的操作步骤。譬如如果发现学生怀孕后,需要立即组成一个小组,可能包括教务处老师、学生直接负责的老师、校医或心理室的老师等专门负责处理事件,必要的步骤包括和学生进行沟通,了解5个基本问题,和家长沟通,如何解释。最后由小组和学校讨论视情节做出决策。更好的是对决策做出预案,譬如什么情况下需要公示(一些特别恶劣的情况,不要认为学生永远正确)开除,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处置但不公示,如何替学生保密等。这是在学校和学生中间做一个平衡,既定的政策保证了处理这类事件的程序,而不是由个别老师来决定,又有一定空间对具体事件做出调整。综合以上,对题主最后的三个问题的看法是:校方根据不成文的法规做出裁决是否合适?合适,但可以处理的更好,做更多的沟通。除去对于所谓学校风气等一切对于集体的影响不谈,仅考虑学生个体的利益,学生是否有权在学校OOXX?这种行为是否合适?学生在学校公共场合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不合适。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这类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否可以/有必要被学校以校规的形式(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确定下来,迫使学生遵从?可以从集体和个体;社会、学校和学生等不同方面考虑。学校(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可以也应当对性行为及其应对方式有所规定,但不是单独的条款,而是纳入条纹、教育及预案的一项系统政策。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和行为有关的许多事情,处理措施是一方面,理解是另一方面,他们并不矛盾。举例来说,十几年前轰动中国的马加爵案件,无论马加爵有什么理由,都不能免于死刑的判决,但是如果我们了解了他成长过程中那些悲伤的故事,那些因为贫困而倍受欺凌,在学校中被排挤而渐向孤僻,执行死刑的同时我们仍然会觉得心酸和感慨。在这个事件中,我认为可以通过沟通解决,既让学生意识到在学校公共场合发生性行为是不对的,也不需要作出开除这样杀鸡儆猴的处置。学校也可借此机会开展性教育,任何一个事件都可能变成机遇,当然这是理想状况,但是至少如果沟通得当,于学校和学生都是一个好的结果。我想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处分、留校察看、开除、公示等措施都是必要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好”的其实是不切实际的理想。但任何处理措施都只是为了防止最坏的事情发生,平等、真诚的沟通,倾听各方的声音从而做出理性判断才应当是普遍适用的。相比简单的处理这的确要花费更多的精力,甚至遭受误解和委屈,但我想这正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灵魂是需要用理解和爱去滋养的。---------------------------------------------最后,我们的微信公共平台号是:msichina,欢迎关注。
“高二三班王蕾蕾同学和高二三班李明同学,礼拜四下午放学后,在高二年级的活动室内性交,两名同学在性交之前,牢记生理卫生知识,施行了有效而安全的保护措施,特此提出全校通报表扬。广播再播送一遍…”这尼玛还要学校开除啊直接自己主动收拾东西滚蛋了。题主,我觉得你比学校狠多了。
颤抖吧,一国两制的这一边只是开除而已,另一边可是要坐牢的喔!
合情但不合理,这个权力是多数人亲自授予学校的。一方面,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想要自由。另外一方面,这个世界很多人希望发生什么事情有人管。但「有人管」就意味着你必须牺牲自由把权力交到他人手中。有人觉得网上言论应该有人管。但实际代价是,这种权力的拥有者迫使广大网站进行自我审查,否则就把你的网线拔掉。那么网站自我审查的力度其实远远高于公权力审查力度,使得人们每说一句话时都提心吊胆。什么时候人们能意识到不应当有某机构监管人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什么话的时候,互联网才真的是互联网而不是局域网。家长觉得学生在学校的行为,学校应该管。所以,学生的自由自然受到了限制,而且是很大的限制。或许欧美发达国家的学生,自由度都比中国学生更高。。。但,人家家长也不会对学生自由活动造成的后果让学校负责。什么时候家长觉得学生的行为应该自己负责不应该找学校问责的时候,学校才敢不管这些事情。才敢真的把自由还给学生。
我闺蜜对我说某次她上课 去得早
正好任课老师也去得早他们一起发现了后排座位上的一个避孕套
貌似还有卫生纸关键一点是我们学校的每间教室和外面走廊都有数个摄像头 24小时监控尼玛
到后来都不了了之了绝大多数学校的做法都是不提倡 不反对 保持沉默
被发现了 也绝不会公开其实是对学生最大的保护
呵呵,你们总是这样,学校打架开除你觉得正常吗?是不是很正常?那学校做爱被抓住开除正常吗?怎么不正常?那在学校喝水怎么不开除呢?因为法律之外有个公序良俗。知道啥叫公序良俗吗?还给在学校做爱洗地,然后套上自由的帽子,看你们洗的我也是醉了,还有一个哥们说,今天学校因为你吸烟开除了你,你觉得正常,明天学校因为你打架开除了你你觉得正常,后天学校因为你杀了条鱼开除了你,你只能觉得正常了ORZ…这他么什么神逻辑?民主自由的书看多了吧?知道那个典故怎么用吗?你要知道学校是做什么的?学校就是培养一个利于社会的人的,而在学校打架、抽烟、做爱都是违背学校宗旨的。你们不知道这些事在学校不能做吗?你们知道…那为什么还做呢?因为可以装逼拿来显摆呗……哎哟,我他么又吧谁谁谁揍的和狗一样,哎哟我在教室上了个小姑娘…然后静等下面一片:你好牛逼阿!的称赞。满足了吗?你既然满足了,那么到学校满足一下了吧?
是不是谈恋爱的男女都能在学校里边隐蔽的角落性交?传出去谁还把孩子放到这个学校学习?
不知道对此问题的理解有没有帮助~
公共场所暴露私处好像是违法的。
在原答案之前先给各位声明几点。首先本文是站在,一个高中生提问,他所在的校园内发生了学生啪啪啪被发现导致开除,问问大家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角度答题。如果,是那两个当事人来提问,那么我的答案就显得十分刻薄了。而如果,提问的是两会代表,那我回答问题就显得十分武断了。但是,本题的提问者是个围观群众,本文所有的言论都是在这个基础上作答。再者,本文的目的,不在于得出一个准确的,合理的结论。事实上由于题设中有若干问题没有交代,我认为这个,原问题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是没有答案的。本文的目的在于,告诉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面对这样的事件,应该怎么看待,继而应该怎么做。这个做法我想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至少是清晰而有效的。以下是原答案。公共场合啪啪啪被发现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极大的丑闻,开除,劝退,都是很正当的。这件事情完全是那两个人的问题,当老师把事情上报以后,学校的做法是毫无争议的。当然,如果那个老师能把事情压住,进行批评教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要拉完屎还指望别人帮你擦屁股,早干嘛去了。想玩刺激的就要有承担后果的觉悟。看了题主的update更加无语了。什么叫不成文的规定?难道一定要写上:本校禁止人员(含但不限于男女同学,男女老师,男女师生,女男师生,男男同学……)在校内(含但不限于宿舍,教室,楼梯,操场……)发生亲密关系(含不限于x交,x交,x交),一经发现,将给予开除处理。这样才叫明文规定么?个人权利?你有啪啪啪的权利,那其他人有没有不受你啪啪啪的影响专心学习的权利?十六七的人我不相信这点是非都分不清,还要告学校?我不知道他们的官司能不能赢,但人生肯定会输,到时候闹成大新闻,看你以后往哪转学。整件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冷处理,让事情尽快消弭就是对所有人最好的保护。知乎的有些三观已经越来越奇怪了,我都想发个问题让大家总结总结了凡是啪啪啪都是对的,凡是个人抗争集体都是对的。凡是男女朋友发生矛盾,劝分总是对的。凡是买东西,贵的总是对的。本来觉得写到这里可以结束了,可是评论区里xxx实在太多了,在这里统一回复下高中生有没有权利在学校啪啪啪?或许有,也或许没有,我想说的是,尤其是想对看到这篇回答的中学生说,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下,是不能随意行使的。高中生在学校啪啪啪是不合时宜的。这个是否合理我们不讨论,但这确实是目前中国社会绝大多数人形成的共识,这意味着,对于每一个学生个体来说,不往上撞就是合理的,这与是否合理无关,这是对自己的保护,所以这就是最大的合理!也许有一天社会风气会转变,但不是现在,也不是一所学校所能左右的。如果你发现老虎会吃人,那么最重要的不是思考他凭什么吃人啊,而是保护自己别被他吃了!更何况,你觉得一件事不合理,不一定是真的不合理,还有可能是你图样。学校的到底有没有权利处理,处理是否过重?有些朋友说,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学校无权干涉。那么我请问,你怎么能确定俩人是自由恋爱呢?实际上题主没有交代清楚。是不是男女朋友?一夜情?嫖娼?即使双方宣称自由恋爱,家长们能放过学校么?这件事情到底怎么定性,根本就是一次糊涂账。还有朋友说,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葬送了学生一辈子的前途,不合适。那么请问,你怎么知道这是第一次还是多次了?你怎么知道老师有没有进行过批评教育,俩人是不是屡教不改?我们只知道,这次被逮到之后他们被开除了。 这对于一个围观的题主来说,信息已经足够了,第一,最好别搞,第二,别被逮住。那么,是否过重呢?可能是过重了,但那又如何?学校有这个权力对违纪的学生进行处理。回到我的核心论点。年轻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因为你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是幸运还是悲剧。不要觉得这是个小问题,就可以随便触动。其实你根本就没数。知道这个东西最好别碰,你就最好别碰。你想碰,可以,做好安全措施,保密措施。并且准备好万一出现情况该怎么面对和处理。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自诩开放,标榜自由的评论者却不容许别人发表保守向的言论。归根结底,我们不是先进和落后的区别,是左和右的区别。我想跟嘴炮侠们说,你们想发表什么言论都可以,但是请不要干门外劝酒,屋里喝水的事。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是这么想,真的会那么做么?如果是,那我敬你是条汉子,我认怂了。如果不是,请不要装逼和误人子弟。我还想告诉各位一个快被知乎er们忽略的是事实,保守,不是个贬义词。青春,也从来不是放纵的借口。
大概是因为知识不能通过性行为传播
谢邀@王茄子。我高二时,有两个同学,男生是我同桌,女生是隔壁班的。一天晚自习下后,也是在学校教学楼后面树林里啪啪啪,恰好被正在巡逻的体育老师兼保卫科科长发现了。六目相对,我两个同学的激情顿时化作冷汗泄了出来,然而,这个秃顶的男人一言不,片刻之后,又默默地消失在了黑暗里。我的两个同学本以为此番性命难保,在惶惶不安中度过了整整一个月。一个月里,风平浪静,唯一的解释是,这位老师守口如瓶。你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事的?那是我同桌告诉我的!!!后来,我同桌又作死,和高三同学打了一架,结果直接被劝退。实际上,那次打架双方都有责任,可是高三的同学只是被批评了一顿,甚至没有被叫家长。而且那次打架的规格也很低,只是动了拳头。我的那个女同学一直没事,后来考上了大学。看到这个问题,我突然觉得体育老师的做法很合适。我不太懂什么叫合情,合理,合法,只是觉得学校的规则应该维护,学生的名誉也应该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开除,而且是因为那种事,固然杀一儆百,但对两个未成年人来说,未免太残忍。另外插一句,那个女生是我们学校的一个教师的女儿。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事情还会不会如此发展。
看了这么多答案,深感参与讨论的大多数人、以及可能对这种事情表态的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胡乱诉诸」的现象。先说班导师(班主任):论及校内性行为,班导师其实并没有责任、不需要为此背负任何的行政处分。班导师的责任不在于像扶阿斗一样管学生太细致的方面,他的作用更类似于在班级内制宪、指明一些更加General的原则。到了高中,就需要刻意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独立思考的意识,班主任管太多的话、学生的思考习惯就会越来越被动,进而殆害他们今后十数年的生活。为什么教高中数学到最后考试时让大家用定理来做证明题(而非直接使用推论来省事)?也是这个道理。再说校长等高阶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有必要配合全校教职工来营造一种「对绯闻无所谓」的态度、先行降低让学生们对和校友有关的桃色黄色谣言感兴趣的可能。(让大家主动认为「他邻班那谁和谁尻枪幹砲了」等涉及个人私隐的谣言不关己事)这只是为最坏的情况作准备。谁也不认为校内风靡这种事情就是好事,但总有个万一。将草提前烧光的话,之后再有起火也烧不了半天,大家都很淡定。(考生需要的不就是淡定吗?不只是考生需要这种思考回路)再说一下性教育:刻意控制一群到了性觉醒的年龄的学生们、让他们与这类和「如何应对自己性觉醒之天性」有关的知识互相隔绝,那是逆天行事。剩下来的只有控制方向了。到这里,我得提一下近些年在台湾比较受争议的人物:谢和弦。这人的成长历史实在不能拿来当做学生榜样(比如嗑大麻等…),但他看透「与其逆天行事,不如退而结网」的事实。他在近期某次演唱会上向高中生群体普及使用安全套,结果则是一群家长炸了锅。炸锅炸怎样就不用管了,但之后谢和弦分享了这张图:除了读书考试以外的部份都推到大学?高中不难管才怪。除了读书考试以外的部份都推到大学?高中不难管才怪。有媒体评论人Megan如此评论道:事实就是,如果学生真想做爱,尽管健康教育课有教、尽管媒体报导学生未婚怀孕、尽管谢和弦没发保险套,还是有许多学生在未成年有过性行为。而若他/她有正确的性观念,也会自己去买保险套。普及保险套等安全措施,在目前这种逆天不得的大趋势下,有著至关重要的意义:真的有太少人知道如下事实当中的前三条:事后避孕药对女方身体的激素组态可持续长达半年的馀波影响,进而大幅度影响今后的妊娠可能。论及各种流产对女方身体的坏处,在知乎搜一下、问一下,都可以问到比较靠谱的答案、且绝对可以出乎超过七成人的意料(他们可能还会觉得做个流产手术满正常的)。HPV不只性传播,你去公共澡堂洗个澡都可能被波及,好在对女生而言有HPV疫苗的存在。不需要废话的性传播疾病等生理安全问题。到了高中毕业之后,甚至有不少人大学毕业之后,还是有太多只顾著自己幹砲爽、不管女生身体健康安全的,这些人怕是被人当做一辈子人渣都很难醒悟自己到底是怎样。对,要的就是防孕于未然。除此之外,很多异性交往时男方需要注意的态度,真的…人格的塑造,拿到高中再来完成,说刚好也不坏,说迟了也没错,总之不能再推迟了。人格的塑造,拿到高中再来完成,说刚好也不坏,说迟了也没错,总之不能再推迟了。但感谢这个世界上有知乎。在这个资讯发达的年代,大家不用像谢和弦这样重新造车轮……知乎有很多个案都是相关答题者的亲身经历,足以让大家快速成长。最后说家长,我就针对这群体提几个问题吧:你们遇到这种事情,怪罪学校、怪罪班导,这样胡乱诉诸、总觉得自己天经地义…有没有考虑过你们的这些行为让你们的儿女们耳濡目染、养成「喜欢推卸责任、赖人优先」等毛病?你们有没有在生活当中认为社会上很多「对女性不公平的现状、既有群体意识」天经地义?(比如婆媳之间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绝对服从关系,比如女人活该被自己丈夫故意不避孕、任意流产,比如家庭暴力永远都是女方活该,比如「贞操比身心健康重要」,等。)你们可能不会这样故意教自己子女这些思想,但你们的一言一行都对你们的子女有耳濡目染的作用。可悲的是,很多成了过来人的女性也踏入了这群加害者的行列。你们有没有仔细想过,当你们在看我这篇文章、看到刚才我说性教育的那段的时候,你们到底在恐惧什么?你们的恐惧是否真的值得推敲?论及一切教育改革,家长群体都是拦路虎,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最大的元受害者和加害者群体。他们很多想法,拿到知乎上面晒晒,就能被指出各种荒谬。他们可以逻辑错乱地「仅仅看到谢和弦有嗑药经历、就彻底否定谢对于性教育的全部主张」。不要和我争论,你们就大胆将自己的主张拿出来在知乎单独提问、以「如何评价…」来提问。对于异性交往等人生基本常识而言,很多真理确实能够经得起这种考验。
记得作为一只高中班主任……我也曾捉奸在床过啊。那是一个毫无预警的周六下午,微风和煦阳光普照,学生们都放小假在宿舍洗衣服聊天,我在办公室偷偷看等了许久的电视剧,一边吃零食,嘎吱嘎吱嘎吱……突然,办公室门开了,年级大主任和几个年级小主任(都是男性),出现在了门口,那阵仗吓得我一哆嗦,到口的零食啪嗒掉到了地上~我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悄么悄的把播放器右上角的叉叉点了一下,站了起来。“嗯,小马,来,去查下宿舍。”年级大主任严肃的脸上毫无笑容,转身就走。我战战兢兢跟在后边心里嘀嘀咕咕,你们查不就行了,叫上我这个小鱼小虾能干嘛啊。哦,原来他们要去查女生宿舍,男老师不方便进去。到了宿舍楼下,年纪大主任用他那依然低沉沧桑的声音嘱咐我:“你去二楼×××宿舍看下有人没有。……嗯,没人的话就下来。”那有人呢?我狐疑的瞅了一眼宿舍楼,感觉气氛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开玩笑,这宿舍楼我都查过上百遍了好嘛难道还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嘛……哈哈哈……哈……我到了宿舍,东瞅瞅西瞅瞅,没发现异常,女生宿舍嘛干干净净还香喷喷的,有一个床上还围着帘子,这都是很常见的。我走到那个有帘子的床上,猛的掀开……啊哇哇哇!咳咳,就一个女生躺在床上看书而已,她讶异的瞅着我,“老师,有事吗?”我尴尬的笑了笑,“只有你一个人吗?”她掖了掖被角,无声的点了点头。我看了看她的床,有点纳闷,现在就盖两床被不有点热嘛?不过也许女孩子家嘛体寒。也没当回事,转身要走,就见年级大主任走了进来。难道我花费时间太长他等的不耐烦了?哎呀真是糟糕,我咋就不能伶俐点呢?!然而……事实证明,我懊悔的太早了,我何止不伶俐,还图样图森破……在这里请允许我用一个悲伤的表情。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年级大主任走到帘子床前,大手一掀被子。卧槽卧槽卧槽卧槽卧槽!(这不是脏话,这只是在表达我内心滔滔三观破碎的声音)我这辈子都没这么目瞪口呆过!女生旁边的被子里,一个男生正窝在那里!这时候两人惊恐的瞪着我……们。怪不得要用两床被子!原来是要窝藏奸夫!啊呸!应该是男朋友……你不会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精彩纷呈丰富多彩急转直下高潮迭起……但作为一个有素质的老师班主任,我hold了,保持住了面无表情。没想到,俩学生心理素质比我还好,在经过一开始那瞬间的惊诧之后,迅速恢复了若无其事,有条不紊的穿好了衣服(没有脱光,还穿着秋衣秋裤的……不过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站到了年级主任面前,还叫了声,“老师。”年级大主任不知道是已经知道真相的真镇定还是已经习以为常见过更大世面的真镇定,反正就很镇定的挥了挥手,示意都跟他走。于是我们浩浩荡荡的回到了年级主任办公室。后来的后来,我就没参与了,小虾米的任务完成,功成身退。当然在退出来前,大主任给我说了一句话,嗯,就当什么没发生,影响不好。我严肃严肃很严肃的点了点头。然后我转身走到门口关上了那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头疼的揉了揉脸。啧!尼玛人生经历竟然还不如学生,我现在都还是初吻都没送出去的小嫩花啊!太刺激了。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当然家长都请来了。女生是我们校学生,劝退。男人是别校学生,无权处置,不过已经通知他们学校领导了吧,结果也够呛。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没有什么看法,正常程序正常走,开除劝退人生被毁都是自己作死作出来了,都十六十七了,按说成年了该懂事了,得为自己负责任了。学校老师家长有责任吗?有,但是不会是主责。各人修业各人担,不必怨天尤人呼天抢地。特别是女孩子,是我觉得特别痛心的,自己都不自尊自爱,还要别人怎么办?当你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一百只在那里了。知道年级大主任怎么知道的吗?原来这女孩这么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同宿舍舍友因为根本忍无可忍了才去告发的,而且看来约会时间也很固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所以你说影响该多坏?要是不开除劝退,女孩恐怕也无颜留下来,就算她脸皮够厚可以若无其事,其他女孩又会怎么跟她相处?而且最坏的是都跟着学会怎样?查了查,刑法规定女方年满14岁,男女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违法。女方如果不满14岁,无论自愿与否都构成违法。所以高中生了,一般都是满14岁,从法律角度是不违法的。又特意去查了校规,关于开除学籍,有一条其实是符合的,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关于学校规定,有一条就是男女生之间正常交往,不得发生亲密关系。而且如果更不幸的是两人如果不小心珠胎暗结了,家长不把学校告死才怪!所以在中国学校中,于情于理于法,开除学籍都是无可厚非的。也告诫小朋友们,亲亲可以抱抱可以,享受下初恋的美好都可以。但是圈圈叉叉这事等你更懂得责任和爱的时候再实施吧,而且不要忘记安!全!措!施!在繁花似锦的年纪搞出人命可是一点都不美好了。——————谈权利谈性解放谈性教育,作为一个小老师有自己的观点,但更明白在这个大环境下,改变不是一蹴而就。我就想,如果……你的女儿,十六七岁如花似玉未来繁华锦绣,然后她被一个男孩拉到操场宿舍或者宾馆,衣服被剥光光滚了一圈又一圈,当然她当时也许是很开心的。然后面对你的时候,眼泪汪汪的说,我爱他所以我愿意给他,我是自愿的,我成年了我有这个权利,你就成全我们吧!你的儿子,阳光灿烂风华正茂,然后他以爱的名义拉着一个别人家的十六七的女儿到操场宿舍或者宾馆,脱光人家后脱光自己,当然他当时也许是害羞的矛盾的,但抵挡不了爱和欲望。然后面对你的时候,昂着头说,我会爱她一辈子,我成年了会负责人,我有这个权利!你作为父母,会如何?——————————最后一次更新啦,也不会再回复啦!其实我好忙~当了老师之后总觉得自己有了好些职业病,爱啰嗦了总担心讲不明白,好为人师总想着得纠正什么。其实我的眼界有限,能力也有限,所以面对问题的时候只能用我知道的方式解决。我也想当拯救万千少男少女的无敌美少女老师啊,可是我不是啊!不同的生存环境、教育方式、人生阅历当然会让他看待问题的方式不同,我只是让你看到我看到的世界而已。或许它没那么令人向往,但起码是真实的。你要是觉得它不美好,那就当做一种警醒吧,不要让它存在你的生活中。如果以上措辞有不当的地方,让您膈应了,多包涵不生气。?(^?^*)也感谢所有留言和点赞的知友,能够分享给你们我的世界我很开心。~( ̄▽ ̄~)(~ ̄▽ ̄)~关于初吻和年纪这种细节大家就不要在意了。哈哈哈~哈~我还是会以我的方式告诉我的孩子们,女孩要自尊自爱不要随便交付自己的爱和身体,男孩要自立自强勇敢承担自己的爱与责任。虽然不见得完美,但我总无愧于心就好。^O^
同在读法学生,不回答,只举例并提出问题。粘一个今日说法2004年播过的一个案子。第一,关于早恋和青春期的教育问题。文字版链接
17岁的魏罡和小云在自习课上悄悄接吻时,被教室里安装的摄像头录下。随后,这段录象作为学校不文明现象在全校公开播放。两个孩子认为学校这样做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并在他们上大学后将母校告上法庭。那么学校的做法究竟是否合法呢?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以下是本期节目实录。  魏罡和小云在他们17岁那年相爱了。在魏罡眼中,长发飘飘的小云温柔文静,而魏罡的幽默开朗也深深吸引着小云。世界突然变得很美好,两个年轻人说那将是他们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感觉。   当时他们上高二,他们都是班里的好学生,两人相约考上心中想往的大学。但是这天去上课时出了一件事。老师通知大家课前先看闭路电视,在电视里大家看到了本校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先是几个学生砸课桌,又有几个孩子踢门、爬窗,然后出现的一段画面令全校学生立刻炸了锅。在学校放的录像上,居然出现了魏罡与小云亲吻的画面。当时小云不在学校,魏罡看到了这段图像,图像的后半段打了马赛克,前半段没打。   魏罡说这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最难堪的事。同学们愣了一下,然后指着屏幕喊出他和小云的名字,接着突然爆发的笑声像巨浪一样扑打在不到十八岁的魏罡身上,他的眼睛都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周围的笑声刺痛了他的耳朵,他几乎想立刻冲出教室。看完录像以后大家接着上课,但魏罡无论如何也听不进去了,心情极为压抑。   当时全校约有1500人观看到这段录像。几个小时后,魏罡实在忍不住了,从五楼溜到四楼去卫生间。没想到走过四楼,那里的高二学生也都透过玻璃窗对他指指点点,这更让魏罡觉得无地自容。这之前魏罡和小云的约会永远是纯真快乐,无限憧憬。可是这天放学后,魏罡将这件事告诉了小云,小云伤心地哭了。两人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这个世界感到诧异和恐惧,同时对学校这种做法感到十分气愤。   可是这段亲吻的图像校方是怎么拍到的,从哪里拍到的呢?我们从同学那里了解到,他们所在的上海复兴中学的每一间教室、走廊和学校门口都安有摄像头,经常拍下学生们调皮捣蛋或违反纪律的一举一动,然后在整顿纪律时在全校播放出来。而魏罡和小云亲吻的镜头就是被教室里的一个摄像头拍到的。   魏罡事后觉得尽管两人在热恋,但在教室里亲吻总归是违反校规的事,学校当然很生气。有部分同学也私下里说他们这样不太合适。魏罡说当时他们俩在上自习课,看书看累了,两人就休息了一会儿,开始聊聊天,然后轻轻打打闹闹。随后,魏罡顺手搂住了小云,然后他们就亲吻了。魏罡说当时前前后后都是很熟悉的同学,大部分同学都很习惯他们俩平时互相亲热的感情表达方式。而且由于两人的座位比较靠后,当时他们的动作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上海复兴中学在教室走廊里安装摄像镜头是出于什么考虑呢?我们多次与复兴中学联系。但校方始终不愿意出面接受采访。   那么在上海,中学安装摄像装置是否普遍,它的效果又怎样?我们为此又走访了另外几家上海的中学。上海川沙中学校长认为,学校应该是比较宽松活跃,充满人气的地方,监控系统不应该在学校里出现。首先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信任和尊重,学校应该通过正常的管理和教育使学生们按照规范去行事。上海浦东川沙南校认为,学校如果让学生每时每刻处于一种恐慌或者压抑的环境中生活,孩子们的潜能不会得到充分地发挥。   同样,许多学生对头顶着摄像镜头生活也非常反感。学生们反映,每天对着摄像头进进出出,有种被监视的感觉,一点隐私都没有了。但是在我们采访的中学中,也有校长不这么看。上海浦东新区育英学校就认为,在教室里安摄像头不仅起到了监督作用,更重要的人可以发现好人好事,发现后及时给予表扬,对于学生也是一种激励。   亲吻的图像在全校播出后,魏罡和小云每天走在校园里,走廊里都不敢抬头,总觉得大家都在笑,在指点他们。但是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两人相约先考上大学再说。可是,这件事在孩子心中投下的阴影影响了他们高考的发挥。当那个依旧灿烂但在两个孩子心里却不再那么美丽的夏天到来时,他们双双考上了大学,但是却不是他们心中的学校。   同学们发现,当大家都沉浸在大学生活的新奇快乐中时,魏罡和小云却总是在课后形色匆匆。原来,他们穿梭在好几个酒吧里打工挣钱,他们说他们要攒钱把母校告上法庭。那时,大家才知道母校对他们的伤害有多大。他们不能忍受这件事发生之后,学校在态度上丝毫没有松动的表现。   现在魏罡小云以侵害人格权、隐私权将学校告上了法庭,上海虹口区法院已立案审理,他们要求学校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主持人:李教授,我们今天所讲到的这个案子好象是道德评判的问题。17岁的高中生他们在自习课上接吻,如果以您的道德评判标准来评判,您觉得合适吗?   李显东:我们那代人感觉是比较别扭的,但是我在加拿大留学的时候,我孩子也去了。当时他只在小学,他有一天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让我感到很震惊。他说他们在课堂上看录像,其中有一个情节就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很要好,但是突然他们班里一个女孩举手问老师:为什么那个男孩不去吻那个女孩子呢?不同年龄的人、不同层次的人、不同教育的人、不同文化系统的人可能都会有不同的评判。   接吻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同样在社会上引起激烈争论。正方的观点有:1,教室是求知求学的地方,学生应该接受学校监督管理。2,学生希望隐私得到大家尊重,请先管好自己,尊重大家。   反方的观点有:1,高中生有亲密动作很普遍,老师心中善恶是非观念太绝对。2,学校不顾个人感受播放接吻录像,会给学生心灵带来伤害。   主持人:学生觉得有被监视的感觉,但是有一些老师有一些学校认为这是对学生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您觉得用这种手段合不合理?   李显东:我觉得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学校可不可以在它认为必要的地方安摄像头。   主持人:我感觉宿舍里面不能安这种设备,而恰恰这个教室好像就是在可安可不安的一个灰色地带,您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目前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或者这种公开播放方式和以前公开点名批评方式是否一样?   李显东:他们不完全一样,对于点名批评来讲,如果你批评的内容没有涉及到那个学生的隐私的话,那么还是管理教育的一个正常方式。但是你播放了人家拥抱接吻录像,这是属于一个人私密生活领域,就是《民法》中间隐私权所保护的内容,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这种公开的批评,不能进行这种公开的播放,学校可以采取恰当的方式,在社会认可,同学接受领导也满意的方式之内,选择恰当的方法进行引导,进行教育,这是学校在教育管理中间享有的权力。   主持人: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两个孩子认为学校侵犯了两个权力,一个是隐私权一个是人格权,您认为通过法律的道理上的评判,两个孩子的权力的确被侵犯了吗?   李显东:的确侵犯了。一个人的隐私是独立人格一个最基本的行为界限,如果你有了人权本位的概念,这些问题尽管没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实际上还是不难找到处理它的行为规范的。   主持人:我知道有一位老师他做得非常优秀。他班里的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孩,这个男生给女孩写了一封情书,女孩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把这个情书交给了老师。这个老师没有打开这封情书,一只悄悄替这两个人保存着,最后这两个孩子并没有发展成大家特别害怕的早恋,也没有因为这段恋情影响他们的学习。两个人的成绩都非常好,考上了大学。因为老师保存情书的这个情节,他们一生都非常感谢这位老师。如果孩子们是一棵小树,每一个老师应该掌握的就是如何浇水,如何剪枝的艺术,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第二,关于受教育权向学校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目前在大学已有先例,在高中尚未闻。回答里也有人举出田永案,在此不再赘述。学校是否有根据校规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个人看法是没有的,而这在广大高中是很普遍的做法;校规的效力能否延伸到个人情感身份行为领域,我不知道。军规有军事法庭,所以校规有学校法庭。一群手握学生生死大权的剪枝者有时候并未认识到其权力不可任性。
这么说吧,学校有管理学生的权利,学校这种行为程序上合法的。楼主想谈这和不合理吧!学生在校园这样发生性关系,不论这个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怎么样,在校园里这一问题就已经很严重了。对其他同学的直接影响很大,别人的家长一定反感。那间接影响是给老师的教育带来很大的麻烦。至于他们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没有防止对他人和学校的侵害。这对于他们的处罚没有多大意义。一般正常人在公共场所淫乱是犯罪的,叫 寻衅滋事罪。因为这种行为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其他人生活。所以学生在校园发生性行为开除合理。至于学生私下去宾馆或者家里面这样,不要紧,老师知道也就是教育教育,因为他们有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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