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闹钟的铃放到阴上方的小洞里震动闹钟手表 很有快感 那样对身体...

天天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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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格兰一座荒凉的小岛上,只居住着16岁的少年弗兰克与他的父亲。然而,官方并没有弗兰克的身份记录。在封闭单调的环境中,在近乎偏执且绝对父权的父亲的管教下弗兰克渐渐长成了乖张孤僻、性格阴郁的少年。
弗兰克有自己的秘密基地:不允许他人进入的存放着捕蜂器的阁楼,以及暗藏玄机的小岛。年幼的他不仅虐杀动物,更在小岛上杀死了三个小孩,而事实真相至今都无人知晓
如今,精神失常的大哥埃里克逃出了精神病院,并扬言要回来报复他的父亲。
究竟,他的父亲隐藏了怎样惊人的秘密?弗兰克为何如此冷漠残黎?埃里克此次归来又是否会改变这一切?
所有的谜团,都将在这怪诞离奇且惊心动魄的过程中,逐一被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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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宝贝儿。你希望我生火吗?你很冷吗?”
我摇摇头,她笑着点点头,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进厨房。杰米走过来,坐在我的椅子旁边的沙发上。他看着我,咧嘴笑了,然后摇了摇头。
“多么尴尬的状态啊。多么尴尬的状态啊!”他拍着手,在沙发上晃来晃去,脚丫子直直地对着我。我翻了翻眼睛,无奈地转过脸去。“别介意,弗兰克。几杯茶下肚,你就没事儿了。”
“哼。”我哆嗦着努力挤出一句话。
凌晨一点左右,我清醒了许多,然后带着一肚子茶水离开了。我的胃和嗓子几乎恢复了正常,但嗓音听上去仍然很刺耳。我向杰米和他的母亲道晚安,然后,走过小镇的郊外,来到通往小岛的路上。我走在黑暗的夜色中,不时用我的小手电筒照照前方的路,朝索桥和家走去。
一路上要经过沼泽、沙丘和补丁状的牧场。一片静谧,除了我走在路上发出的沙沙声,我能听见的只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满载卡车的轰鸣声,它们正行驶在通往小镇的路上。云彩遮蔽了天空,只有月亮透出微弱的亮光,我的眼前漆黑一片。
我记得,在两年前仲夏的一个黄昏,我在小镇远处的山上跑了一天之后,走在这条小路上,在逐渐变深的夜色中,我看见许多奇怪的光漂浮在小岛上方和远处的天空。它们诡异地飘动,射出万丈光芒,似烈火一样熊熊燃烧,势不可挡。我站在那里,用望远镜观察了它们一会儿,好像是在变幻莫测的光线中辨识它们的结构。我打了一个冷战,大脑飞快转动,试图推断出我看到的那些是什么。在阴沉的夜色中,我快速地扫视一下四周,然后回到远处的光线上,那活脱脱是一片闪烁着火光的静穆的城堡。它们悬挂在天空中,像一张张燃烧着的脸在俯视下面的小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然后,灵光一现,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这是海市蜃楼,是大海在大气层里的倒影。我看着天边火光四射的石油钻塔,它们或许矗立在几百千米远的北海上。再看看火花四周的模糊图形,它们确实形成了钻塔的形状,朦朦胧胧地闪着火光。然后,我继续开心地赶路——事实上,比我看到那些怪异的幻影之前还要开心——我想到,某些既缺少逻辑推理能力又缺乏想像力的人,对自己所看到的奇怪景象会马上得出结论,认为那是飞碟。
我终于回到岛上。房子黑乎乎的,我站在黑暗中观察它,却只能透过一钩残月的微光看到它庞大的身躯。我觉得它看上去甚至比实际的体积要大,就像一个石头巨人的头,一个月光照耀下的巨大头颅,里面充满了幻想和记忆。它凝视着大海,下面是巨人魁梧有力的身体,掩埋在岩石和沙滩里;它好像接受了某个未知的指示或命令,准备把自己从巨人肩上甩出去,从而获得自由,引起别人的注意。
房子凝视着大海,凝视着夜晚。我走了进去。
我之所以杀害埃斯梅拉达,总的来说,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我欠自己和世界的债。毕竟,我已经有杀害两个男孩的纪录,因此出于统计学上的爱好,我应该再杀害一个女人。我推断,如果我确实有犯罪的勇气,那么我至少应该稍微调整一下,使人数在性别上达到平衡。我的表妹实在是最容易下手的,而且是最明显的目标。
像老鼠那样(4)
同样,我对她不抱有任何个人偏见。孩子不是真正的人,因此,他们不是年幼的男性和女性,而是一个独立的种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或许)会长成男人或者女人。较年幼的孩子,尤其是还未接触阴险而邪恶的社会、并且可能还未受父母影响的孩子,一般没有性别意识,而且非常率真,因此可爱至极。我真地喜欢埃斯梅拉达(尽管我认为她的名字有点儿蠢),她来到小岛上的时候,我总是和她一起玩。她是哈姆斯沃思和莫瑞?斯托夫的女儿,他们是我爸爸第一次婚姻所带给我的舅舅和舅妈、也就是照看了埃里克两年(从三岁到五岁)的那对夫妇。有时,他们会从贝尔法斯特过来同我们一起度过夏季。我爸爸那时和哈姆斯沃思相处得很好,而且由于我会照看埃斯梅拉达,他们得以在小岛上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日。我认为,斯托夫夫人对于在那个特别的夏天把女儿交给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是我杀死幼小的保罗之后的第一个夏天,但是,显然,九岁大的我是一个快乐而有教养的孩子,有责任心、谈吐得体,而且每次提及弟弟的惨死,我总是痛不欲生。我深信,只有我真诚的忏悔才能使周围的成年人相信我是完全无辜的。因此,我甚至花双倍的力气表演,表现出一副诚心实意忏悔的样子——实际上并不是忏悔杀害保罗,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告诉我,我不必因为没有及时警告保罗自责。我真是聪明绝顶。
我决定,在埃斯梅拉达和她的父母到来之前,努力想出杀害她的办法。埃里克参加学校观摩去了,因此,小岛上就会只剩下我和她。保罗死后这么快就下手,这会很危险,但我必须调整平衡。我能感觉到这种欲望充斥在我的五脏六腑,流淌在我的骨髓里。我必须做。这就像挠痒痒,像那些我无法忍受的事情,比如当我走在波特**的人行道上,突然一块铺路石蹭破了我的一个脚后跟,我必须也把另一只脚蹭破,而且尽可能使用同样的力道,这样才能再次感觉舒服。同样,如果我用一只胳膊划过一面墙或一根灯柱,我必须马上用另一只胳膊划一次,或者至少用另一只手刮它一下。类似的事情很多,我都努力保持平衡,尽管我不知道原因。简单来说,这就是你必须做的事情。因此,同样的理由,我必须除掉某个女人,使天平向另一个方向倾斜。
那一年,我沉溺于制作风筝。我想,那是1973年。做风筝时,我用到了许多东西,包括:藤条、木榫钉、衣架的金属钩、铝质帐篷支柱,还有纸、塑料片、垃圾袋、被单、细绳、尼龙绳、麻绳和各种小带子、搭扣、绒条、松紧带、别针、螺丝钉、钉子以及从游艇模型和各种玩具上拆下来的零件。我制作了一个带双把手的摇柄,一个防倒转的棘齿和一个能容纳五百米麻绳的金属桶。我为风筝制作了各式各样的尾巴,大大小小几十只风筝,有一些风筝小得像个小侏儒。我把它们摆放在小棚子里,当数量太多的时候,我就不得不把它们拿到外面,用一块防水油布盖起来。
那个夏天,我经常带着埃斯梅拉达放风筝。我让她玩一只小的单线风筝,而我自己则用一个更小的。我会令它突然下降,飞到她的风筝的下面,或者当我站在沙丘的斜坡上时,我可以使它俯冲到沙滩上,撞倒我修建的高高的沙塔,然后再向上拉,风筝就会把摧毁的沙塔上的沙子拖向空中,沙子像飞机喷出的彩色飞雾一样倾泻下来。尽管这需要练习一段时间,而且我还为此多次从沙丘上摔下来,但有一次,我甚至用风筝撞毁了一座水坝。我令它俯冲多次,这样每一次它都会以同一个角度撞倒坝顶,逐渐地在水坝上凿出一条小沟,水可以从此流过,迅速地冲毁整座大坝以及下面由沙房子组成的“村庄”。
然后有一天,我站在沙丘的顶上,对抗着风对风筝的拉力,我紧握摇柄,用力拉扯麻绳,辨识风向,并及时调整角度,使风筝在空中盘旋;当风筝盘旋的样子好像要缠绕在埃斯梅拉达脖子上时,灵感出现了。用风筝。
我镇静地思考这个方法,仍旧静静地站在那里,好像什么都没有想,实际上却是在不停地计算如何操纵风筝,我觉得它好像行得通。随着我对这个想法的思考——它好像鲜花盛开了一样,在我的脑子里成型,并且逐渐深化,最终成为我杀死表妹的设想。然后,我笑了笑,令风筝快速下降,急剧地穿过草地、河水、沙滩和海浪。在它刚要撞到那个小女孩之前,迅速地扯紧,收缩。那时,她正坐在沙丘顶上,握住摇柄,不时地扯一下手中的风筝线。她转过身,笑了,然后就开始惊声尖叫,在夏日的阳光下闭起眼睛。我也笑了,稳住心绪把天上的风筝扯上去,同时把脑子里的想法压下来,两者完成得同样出色。
我做了一只大风筝。
风筝是如此之大,我甚至无法把它塞进小棚子里。风筝的骨架是铝质的帐篷支柱,一些支柱是很久以前我在阁楼上发现的,另外一些是我从镇上的垃圾场捡来的。最初风筝的面料是黑色塑料袋,但后来改成了搭帐篷的帆布,也是从阁楼上找到的。
我用粗粗的橙色尼龙钓丝做线,并给摇柄套上了一个特制的金属盒,而且我已经用钳子加固了摇柄。风筝的尾巴是折叠的杂志纸——《枪与军火》,那时我定期都会买来看。我用红色的涂料在帆布上画了一只狗头,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不属于犬类。爸爸曾经告诉我,多年前我降生在一只狗的星相下,因为那时天狼星正好出现在头顶的上空。不管怎样,狗头只是一个符号。
一天清晨,很早我就来到外面,那时太阳刚刚露头,其他所有的人都还睡在香甜的梦中。我来到小棚子里,拿上制作风筝的材料,走过几个沙丘,然后开始组装。我把一根帐篷支柱插进地里,把尼龙钓丝绑在上面,然后放了很短一截线,让风筝飞了一会儿。我身上冒出了汗,即使是在非常小的风中,我也得使劲抓住它。虽然戴着耐磨的电焊手套,我的两手还是火辣辣地疼。我断定这只风筝可以完成任务,然后把它收起来。
那天下午,风从同一个方向吹来,并且更加清新了,它掠过小岛,吹向北海。埃斯梅拉达和我像往常一样走出来,中途停在小棚子里,拿上已经拆卸的风筝材料。她帮我抬着材料走过几个沙丘,负责地把线和摇柄抱在平坦的小胸脯里,一边轻轻敲打金属盒上的棘齿。最后我们到达了一个从家里根本看不到的地方,那是一座很高的沙丘,与远处的挪威或丹麦隔海相望,青草像头发似的轻拂着额头,并且指示着风向。
埃斯梅拉达采野花时,我在组装风筝,神情庄重,动作缓慢。她同野花说话,我也呼唤它们,好像在努力劝说它们赶快现身,让她摘下来,扎成一束。她走一会儿,看到野花就蹲下来,再向前爬几步,然后跟花儿说话,微风吹拂着她的金色秀发,发梢轻轻抚摸着脸颊。我还在组装风筝。
我做了一只大风筝(1)
风筝终于完成了,一个完整的风筝,像一个倒塌的帐篷一样躺在草地上,两者都是绿色。风从它身上吹过,轻轻拍打着它——它微微抖动,好像活了一样,上面的狗头也怒目而视。我拿出橙色尼龙绳,绑在风筝上,然后把需要解开的线和结解开。
我把埃斯梅拉达叫过来。她手里攥着一束小花,让我耐心等待,听她把所有的花儿都描述一番。遇到她忘记名字或者一直都不认识的花时,她就自己给它们起个名字。她送给我一支雏菊,我优雅地接受了,并把它插在夹克衫左上口袋的扣眼里。我告诉她新风筝已经做好了,她可以帮我测试一下。她很兴奋,嚷着要控制风筝线。我告诉她或许可以,当然,最终的控制者还是我。她还想同时拿着野花,我说可以。
风筝巨大的身躯和上面那只狰狞的狗都令埃斯梅拉达惊叹不已。微风吹拂着草地,草地上的风筝就像一只烦躁的蝠鲼,不断泛起涟漪。我找到主控制线,交给埃斯梅拉达,向她演示怎样抓以及抓哪儿。我把线在她的手腕上缠了几圈,告诉她这样线就不会脱手。她的两手穿过编成麻花状的尼龙绳,一只手紧紧抓住一根线和那束鲜艳的野花,另一只手抓着另一根线。我把属于我的那部分控制线拿在一起,绕着风筝缠了一圈。埃斯梅拉达跳来跳去,叫我快点把风筝放飞。我最后环视一下四周,然后稍稍把风筝的顶边向上踢,它借着风力升了起来。我跑到表妹的身后,她和迅速攀升的风筝之间的原本松弛的绳子一下子拉直了。
风筝像一只猛禽升向天空,它的尾巴不断上升,发出类似纸板撕裂的声音。风筝摇摆起伏,在空中劈啪作响。它的尾巴分开了,中空的骨架也舒展开来。我来到埃斯梅拉达的身后,正好把线拉到她长着雀斑的小胳膊肘后,等待绳子拉直。绳子拉紧了,机会来了。我把双脚深深嵌进沙地,以此保持身体平衡。我猛推了一把埃斯梅拉达,她尖叫起来。尼龙绳被拉直了,她放开手里的线,站在那里,回头瞥了我一眼,然后凝望天空。而我则控制着我们上空的风筝。她仍然紧紧攥着花束,被我拉直的线牵扯着她的胳膊,她就像一个木偶,任由我手中的线摆布。摇柄贴在我的胸膛上,在它和我的手之间是一段松弛的线。埃斯梅拉达回头最后看了我一眼,咯咯地笑,我也冲着她笑。然后,我松开了手里的风筝线。
摇柄打在她纤细的后背上,她疼得叫了出来。线向上拉扯着她,缠在手腕的绳子越来越紧,她拖着两只脚缓慢上升。我的身子向后一歪,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如果某人在附近的话,这个动作可以防止他产生疑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摇柄一脱手,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我摔倒在地,而这时埃斯梅拉达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块土地。风筝继续拍打着翅膀,上升,上升,上升,最终带着女孩、摇柄和其他所有东西离开地面,飞到空中。我仰面朝天,看了一会儿,然后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去,同样,就是因为我知道我根本抓不着她。她高声尖叫着,拼命地蹬腿,但尼龙绳紧紧缠在她的手腕上,根本无法挣脱。风筝远远地飞走了,即使我现在想抓住她,也已经来不及了。
我跑啊跑,跳下一个沙丘,从朝海的一面斜坡上滚下来,看着风筝越飞越远,那个奋力挣扎的人影也越来越小。我几乎听不到她的叫喊声,只有微弱的哀号从风中传来。她飘过沙滩和岩石,朝大海飞去,而下面的我,欣喜若狂地跑啊跑。她不断蹬腿,摇柄的把手悬挂在她的脚下,身上的衣服被风吹得鼓了起来,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
她越升越高,我继续跑,现在,风和风筝都超过了我。海边泛着涟漪的水坑出现在我面前,我跳了进去,水没过了我的膝盖。这时,有什么东西——最初好像是一个整体,然后分离成许多个体——从她身上掉了下来。起先,我认为是她撒下来的尿,后来发现是一朵朵野花,它们就像一阵奇异的雨从天上飘下来,落到我前面的水里。我趟过浅浅的水面,来到花儿面前,把它们捡起来,然后透过花束向上看,埃斯梅拉达和风筝正朝着北海的方向漂移。我确实想过,她可能的确在风停下来之前排泄过脏东西,但我觉得,即便如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了,而且自尊心也得到了满足。
我看着她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然后转身朝沙滩走去。
我知道,在四年的时间里,我的身边竟然出现了三宗意外死亡案件,这看上去一定非常可疑,因此,对自己该如何反应,我已经仔细地设计好了。我没有径直跑回家,而是回到沙丘上,然后坐在那里,手里攥着那束花。我唱歌给自己听,还编故事。后来感觉饿了,在沙地上滚了几下,往眼里揉进去几粒沙子:总之,想方设法使自己进入一种看上去可能是年幼的孩子受了惊吓的状态。夜晚来临了,我仍然坐在那里,凝望大海,后来从镇上来的一个年轻的伐木工人发现了我。
他是迪格斯召集起来的搜救队伍里的一个成员。爸爸和我的亲戚发现我们丢失了,却找不到我们,只好报警。这个年轻人来到沙丘的顶部,一边吹口哨,一边不时地用一根棍子敲打芦苇丛和草丛。
我对他视而不见,仍旧茫然地望着大海,浑身瑟瑟发抖,手里攥着那束花。年轻人传话下去之后,爸爸和迪格斯走了上来。原来,所有搜救的人员排成了一条线,沿着沙丘向上开出了一条路。我同样对这两个人视而不见。最后,我的身边聚集了许多人,他们看着我,问我问题,一边挠头皮,一边看看手表,然后凝视四周。我对他们全部视而不见。他们又一次排成一条线,开始寻找埃斯梅拉达,而我则被带回了家。他们给我端来热汤,尽管我已是饥肠辘辘,但仍然不看它一眼。他们向我提问一些问题,我以沉默和茫然发呆回答。舅舅和舅妈疯狂地将我摇来摇去,急得面红耳赤,眼里浸满了泪水,我仍旧视而不见。最后,爸爸把我带回我的房间,脱下我的衣服,然后把我抱到床上。
我做了一只大风筝(2)
有个人整晚呆在我的房间里,不管他是爸爸、迪格斯还是其他任何人,我都令他们和我自己整夜未眠。因为,我先是安静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佯装睡着了,然后高声叫喊着从床上滚下来,在地板上辗转反侧。每一次,我都被拉起来,抱回床上;每一次,我都假装又睡着了,然后几分钟之后,又开始发狂。如果他们对我讲话,我只会在床上颤抖,呆呆地望着他们,好像又聋又哑似的。
一周之后我才恢复正常,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星期。埃里克在学校观摩完之后回来了,他回来之后,我逐渐开始说话。起初只是一些胡言乱语,后来我断断续续地向他暗示发生了什么,每一次尖叫和癫狂都随之发生。
这一周中间的某个时间,爸爸允许麦克兰南医生来为我诊断一下。他本来的想法是可以请任何人来为我作医学检查,但绝不可以是麦克兰南医生,但他最终被埃里克说服了。尽管如此,他还是呆在房间里,确定检查是否适当。他对我们怒目相视,满腹疑虑。我庆幸他没有让医生给我作全面的检查,并且表现得更加清醒了一些。
这一周结束的时候,偶尔地,我仍然会假装做噩梦。我会突然安静下来,并且不时地浑身抽搐。但是,我的饮食正在逐渐恢复正常,而且可以非常愉快地回答多数问题了,只是对埃斯梅拉达的谈论,或者是对她的遭遇的谈论,仍然会使我痉挛、尖叫和暂时昏迷。不过,在爸爸和迪格斯长时间的并且是耐心的盘问之后,依照我的诱导,他们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一只大风筝;埃斯梅拉达被线缠住了;我试着帮助她,摇柄却滑出了我的手心;拼命奔跑;然后是一片空白。
我向他们解释,我害怕自己是个不祥的人,因为我使身边的那些人失去了生命。并且,我还害怕自己可能会被送进监狱,因为人们会认为是我谋杀了埃斯梅拉达。我抱着爸爸,甚至抱着迪格斯痛哭流涕。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深蓝色制服的味道,我几乎感觉到他被我的眼泪融化了,他相信了我。我让他到小棚子去,把所有的风筝都拿走,烧掉它们。他马上照办,他烧风筝的山谷现在叫做“风筝火葬谷”。我对不起那些风筝,我知道我必须舍弃放风筝的乐趣,这样才能永久地保持表演的真实性,但这样做值得。因为,埃斯梅拉达再也不会出现了,没有人会在我身后看到她的影子,迪格斯对捕鱼船和钻塔的搜寻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我的得分扯平了,并且经历了一场精彩的充满有趣表演(如果需要)的一周。我被带回家时仍然死死攥在手里的花,被他们从我的手里撬出来,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放在冰箱的上层。我在那儿发现了它们,花瓣已经枯萎了。两周之后,它们被人们遗忘了,没有人会再注意到它们。一天晚上,我把它们带到阁楼的神龛,并且保留至今。现在,它们是一捆干枯的棕色植物,像废弃的透明胶布,插在一个小玻璃瓶子里。有时,我很好奇,想知道我的表妹到底葬身何处:在海底,还是被冲到了某个陡峭而荒芜的海岸,或者被吹到了一座高山的山顶,被海鸥和老鹰吃掉了……
我却宁愿这样认为:在那只巨大的风筝仍然拖着她在空中飘动的时候,她死了。她继续环绕着地球飞行,越升越高,而那时她已经由于饥饿和脱水死了。因此,她的体重在不断减少,最终,成为一具驾驶着星球喷气射流器的瘦小干尸,或者成为“飞翔的荷兰女人”(著名荷兰女田径运动员范尼?布兰科尔斯-科恩的昵称——译者注)。但是,我怀疑如此浪漫的想法是否确实与真相一致。
多数的星期天,我在床上度过。前一天晚上狂欢之后,我需要休息、大量的饮水、极少的食物,我要把宿醉赶走。那个时候躺在床上,我打算下定决心不再喝醉,但我是这样年轻,因此,我觉得这或许有些不现实,于是我决定不会再醉成那样。
由于我没有出现在餐桌前吃早餐,爸爸来到我的房前,敲门。
“好像我需要问一下,你怎么啦?”
“没事儿。”我对着房门低哑地说。
“那就好。”爸爸嘲讽地说,“昨天晚上你喝了多少?”
“不是太多。”
“哼哼。”他说。
“我马上就下去。”我说,然后在床上来回摆动,弄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好像我正在起床。
“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是你吗?”
“什么?”我停止摇摆,朝门口问。
“是你,对不对?我觉得是你。你试图掩饰你的嗓音。你那时打来电话干什么?”
“啊……我不记得打过电话,爸爸,真的。”我认真地说。
“哼。你是个傻子,小伙子。”他说,然后当当地走进大厅。我躺在那儿,思考着。昨天晚上我没有往家里打电话,对此我确定无疑。我先是和杰米在酒吧里,然后同他和那个女孩来到外面,然后我独自跑开,再然后和杰米在一起,后来同杰米和他的母亲喝茶,然后我几乎是清醒地走回家。没有空白的地方。我猜想一定是埃里克打的电话。由于电话的嗓音怪异,爸爸不可能和埃里克谈太久,或者他已经听出了儿子的声音。我躺回床上,希望埃里克仍然是自由的,并且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同时,也希望我的头和胃不再提醒我它们曾经感觉多么不舒服。
“你看看你,”那个下午,当我终于穿着晨衣下来,观看电视里播放的一部旧影片时,爸爸说,“我希望你能以自己为荣。我希望你考虑一下如何成为一个男人。”他责难我,摇了摇头,然后继续看《科学美国人》。我小心翼翼地坐在休闲室的一把安乐椅上。
“昨天晚上我确实喝得有点儿醉,爸爸,我承认。如果这令你伤心,我很抱歉,但我向你保证,我正在忍受着醉酒后的后遗症。”
“好,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个教训。你知道昨天晚上你大概杀死了多少个脑细胞吗?”
“好几千个。”我计算了一下,稍微顿了顿说。
我做了一只大风筝(3)
爸爸兴奋地点点头:“至少。”
“我尽量不再这样了。”
“嘣!”我放了一个很响的屁,把我和爸爸都震惊了。他放下杂志,凝视我头上的空间,精明地笑了。我清了清嗓子,用晨衣的衣角轻轻拍打空气,并且尽量做得不显山露水。我可以看到他的鼻孔皱了起来。
“贮藏啤酒和威士忌,嗯?”他说,朝自己点点头,又拿起杂志。我感觉自己满脸通红,我咬紧牙关,庆幸他又将视线移到亮光纸的后面。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噢,顺便说一下,”我说,“希望你别介意,我告诉杰米,埃里克逃跑了。”
爸爸恼火地盯着杂志,摇摇头,继续看下去。“白痴”,他说。
晚上,吃完那与其说是晚饭倒不如说是点心似的一顿饭后,我爬上阁楼,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小岛的远处,确定当我在房子里休息的时候,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天色阴沉,空气凉爽,我来到外面散步,就是沿着沙滩一直走到小岛的北头,然后往回返,路程很短。然后,我呆在家里,又看了一会儿电视。这时,雨下了起来,一阵微风随之而来,雨点嘀嗒嘀嗒地敲打着窗户。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已经上床了。我飞快地爬起来,因为那会儿我其实还没有入睡。我跑下去,赶在爸爸之前来到电话机旁。我不知道他是否还醒着。
“是?”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一边把睡衣塞进下面的裤子里。电话信号响了起来,然后从另一端传来一声叹息。
“不是。”
“什么?”我皱着眉头说。
“不是。”电话那一端说。
“嗯?”我说。我甚至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埃里克。
“你说‘是’,我说‘不是’。”
“你想让我说什么?”
“波特** 531。”
“好的。波特** 531。喂?”
“好。再见。”那个声音哈哈地笑,然后电话挂断了。我生气地看着听筒,把它放回支架。我犹豫着要不要离开。电话又响了起来。第一声“叮”刚响了一半,我就抓起了听筒。
“是——”我开始说,然后电话信号响了。我一直等它停下来,说:“波特** 531。”
“波特** 531。”埃里克说。我觉得是埃里克,至少是。
“是。”我说。
“是什么?”
“是,这是波特** 531。”
“但我认为这是波特** 531。”
“这是。你是谁?是你——”
“是我。是波特** 531吗?”
“是!”我喊着。
“那你是谁?”
“弗兰克?高尔德哈姆。”我尽量保持冷静,“你是谁?”
“弗兰克?高尔德哈姆。”埃里克说。我看看四周,楼上楼下,却没有发现爸爸的身影。
“你好,埃里克。”我笑着说。我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今晚我不会惹他生气。我宁愿挂掉电话,也不愿意说错话,使我哥哥又砸坏邮局的一个电话。
“我刚告诉你了,我叫弗兰克。你为什么还叫我‘埃里克’?”
“拜托,埃里克,我已经听出你的声音来了。”
“我是弗兰克。不要再叫我‘埃里克’。”
“好的。好的。我会叫你‘弗兰克’。”
“那么你是谁?”
我想了一会儿。“埃里克?”我试探着说。
“你刚才说你叫弗兰克。”
“嗯,”我叹了口气,一只手扶着墙,思考该怎样说,“那是……那只是一个玩笑。噢,天啊,我不知道。”我对着电话皱起眉头,看埃里克会说什么。
“算了,埃里克,”埃里克说,“最新的新闻是什么?”
“噢,没什么特别的。昨天晚上我出去了,在酒吧。你昨晚打电话了吗?”
“我?没有。”
“哦,爸爸说有人打电话。我想大概是你。”
“我为什么要打?”
“嗯,我不知道。”我耸耸肩,“无论是什么,那都与你今晚打电话的原因相同。”
“那么,你认为我今晚为什么打电话?”
“我不知道。”
“天啊;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打电话,你对自己的名字不太确定,你还弄错了我的名字。你不太清醒,是不是?”
“天啊。”我更多地是对自己说,而不是埃里克。我能感觉到对话完全走偏了。
“你不打算问我怎么样吗?”
我做了一只大风筝(4)
“问,问,”我说,“你怎么样?”
“糟透了。你呢?”
“还好。你为什么感觉糟糕?”
“你其实并不关心。”
“我当然关心。怎么啦?”
“没有什么你感兴趣的。问我一些其他的吧,比如天气怎么样,或者我在哪儿什么的。我知道你并不在乎我的感受。”
“我当然在乎。你是我哥哥。我自然会关心。”我向他抗议。就在这时,我听到厨房的门打开了,几秒钟过后,爸爸出现在楼梯下面,抓着最后一根扶栏上面的木头圆球。他站在那里,生气地盯着我,然后仰起头,微微歪向一侧,以便能清楚地听到我说话。我漏掉了埃里克回答我的几句话,只听到:“……关心我的感受。每次我打电话,总是如此。‘你在哪儿?’这就是你全部关心的。你不关心我的头在哪儿,只关心我的身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找这个麻烦,我不知道。我可能也不会再这样麻烦地打电话了。”
“哼。那么,就是这样。”我看着下面的父亲,笑了笑。他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你就会这么说。‘哼。那么,就是这样。’他妈的非常感谢。那就是你对我的全部关心。”
“根本不是。恰恰相反。”我告诉他,然后把话筒紧紧贴在我的嘴边,大声对爸爸说:“只不过又是杰米,爸爸!”
“……为什么我找这个麻烦,我确实不……”埃里克继续在电话里喋喋不休,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刚才说的话。爸爸也没有注意到,仍然站在刚才的位置,脑袋竖了起来。
我舔舔嘴唇,说:“嗯,杰米——”
“什么?你看了吗?你现在又忘记了我的名字。有什么用?这就是我想知道的。哼?有什么用?他不爱我。但是,你爱我,对不对,哼?”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微弱,重复也多了,他一定把话筒从嘴边拿开了,听起来,他好像正在和电话亭里的其他人说话。
“是的,杰米,当然。”我对爸爸笑了笑,点点头,把一只手放到另一个腋窝下,尽量使自己看上去很随意。
“你爱我,是不是,我的蜜糖?尽管你对我有一腔爱意……”埃里克在远处嘟囔。我咽口唾沫,又冲爸爸笑了笑。
“嗯,事情就是这样的,杰米。今天上午,我刚在这儿告诉爸爸。”我朝父亲挥挥手。
“在你的心里,有一团爱火在为我燃烧,是吗,我的小爱人?”
透过埃里克的呢喃,我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从电话里传来,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微弱的呜呜声和流口水的声音让我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我打了一个冷战。我晃动着脑袋,好像我喝了某种一百度的威士忌。呼哧,呼哧,呜呜,呜呜。埃里克说了几句令人抚慰和安静的话。噢,天啊,他身边带着一只狗。噢,不。
“好的!听着!听着,杰米!你怎样看?”我拼命大声说,想知道爸爸是否能看到我的鸡皮疙瘩。我想,我一定瞪大了双眼,但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竭尽全力去想可以转移埃里克注意力的事情,然后说给他听。“我想——啊——我只是在想,我们确实必须——必须让威利再给我们一张他那辆旧汽车的相片。你知道吗,那辆迷你车,他有时开着它在沙滩上到处乱窜?过去确实非常有趣,不是吗?”现在,我的声音嘶哑了,口干舌燥。
“什么?你在说什么?”埃里克突然说,又把话筒拿到了嘴边。我咽了口唾沫,又对着爸爸笑了笑,他的眼睛好像微微眯着。
“你记得吗,杰米。给威利的迷你车照张相片。我确实需要爸爸在这儿——”我嘘出最后五个字,“——给我买一辆旧车,我就可以在沙滩上兜风了。”
“简直胡说八道。我从没有在沙滩上开过汽车。你又忘了我是谁了。”埃里克说,仍然没有注意我说的话。我把视线从爸爸身上收回来,看着墙角,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拿开话筒,低声对自己说,“天啊。”
“是的。是,就是那样,杰米。”我绝望至极,继续说道,“我哥哥仍在回家的路上,我只能告诉你这些。我和爸爸在这儿希望他一切都好。”
“你这个小杂种!你喋喋不休,胡言乱语,好像无视我的存在!天啊,我讨厌人们这样!你不会那样对我,是吗,我的老情人?”他的声音又飘远了,我听到狗的声音——我想起来了,是小狗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我开始冒汗。
我听到下面的大厅里有走动的声音,然后,厨房里的灯吧嗒一声关了。又传来了脚步声,然后开始上楼,我急忙转过身去,爸爸走了过来,我冲他笑了笑。
“嗯,别挂电话,杰米。”我可怜兮兮地哀求,尽量做到一语双关。
“电话别打得太久。”爸爸走过我身边时说,然后继续上楼。
“是的,爸爸!”我高兴地喊道,同时忍受着膀胱传来的痛苦。当事情变得非常糟糕,而我又手足无措的时候,我有时会这样。
“啊啊啊啊噢噢噢噢!”
我赶紧把电话从耳边移开,凝视了一会儿。我无法断定是埃里克还是狗发出的声音。
“喂?喂?”我激动地低声说,向上扫了一眼,爸爸的影子映在楼上的墙壁上。
“哈啊啊噢噢噢呜呜呜啊啊啊啊噢噢噢噢呜!”声音经过电话线传过来。我浑身颤抖,向后退了一步。天啊,他对那只小动物干了什么?然后听筒里开始发出沉闷的响声,我听到一声诅咒,电话又嘎嘎作响,是碰撞东西的声音。“你这个小杂种——啊!他妈的!混蛋。回来,你这个小——”
“喂!埃里克!我是说弗兰克!我的意思是——喂!发生了什么事?”我压低嗓音说,瞥了一眼楼上的影子,蹲到电话机下面,用闲着的那只手捂上嘴巴。“喂?”
先是哗啦的嘈杂声,接着距离话筒很近的一声“这是你的错!”喊过来,然后又是砰砰的敲打声。我能模模糊糊听到一点儿声音,但即使竖起耳朵,也无法辨别是什么声音,可能只是电话线的杂音。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电话挂断,我正要这么做的时候,埃里克的声音再次传来,他嘟囔着,我听不清是什么。
咨询一下“捕蜂器”(1)
“喂?什么?”我说。
“还在,嗯?那只小杂种跑了。这是你的错。天啊,你有什么用?”
“对不起。”我真诚地说。
“该死的,现在说这个已经太晚了。居然敢咬我,那个小混蛋。不过,我还会捉住它的。杂种。”电话信号响了。我听见又有一些硬币投放了进去。“我想你很高兴,是吗?”
“高兴什么?”
“高兴那只讨厌的狗跑了,卑鄙的家伙。”
“什么?我?”我支吾着。
“它跑了,你很难过,你不打算告诉我这个吗,是不是?”
“啊……”
“你故意这样做的!”埃里克高声说,“你故意这样做的!你希望它跑掉!你什么都不让我玩!你宁愿让那只狗过得好,也不愿意让我开心!你混蛋!你这个可恶的杂种!”
“哈哈,”我放声大笑,笑声里没有一点儿底气,“那好,谢谢你打电话来——啊——弗兰克。再见。”我使劲地摔下电话,站了一会儿,为自己的表现喝彩,我做得多么周全啊。我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最后向上看了一眼光洁的墙壁,爸爸的影子已经不见了。
我摇摇头,往楼上爬。我刚走到楼梯最上面的一个台阶,电话又响了起来。我愣了一会儿。如果我接……但是如果我不接,爸爸就会接……
我跑下楼,抓起电话,听到投币的声音。然后,在一阵震耳欲聋的碰撞声——塑料打在金属和玻璃上的声音之后,传来一句“杂种!”我闭上眼睛,听着劈啪和哗啦声,最后一声非同寻常的巨响传来,之后就是短促的嘟嘟声。我又把电话挂上,转身看看楼上,然后身心疲惫地离开电话,跑上楼梯。
我躺在床上。我必须马上找到将问题彻底解决的方法。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我必须从事情的根源——老索尔本身入手。如果埃里克不打算一个人把苏格兰所有的电话亭都毁掉,并且大规模屠杀这个国家的狗的话,他需要服用一些效用更高的药物。但是,我必须先去咨询一下“捕蜂器”。
这并不完全是我的错,但我却被牵扯了进来。或许,凭着索尔的头盖骨和“捕蜂器”的帮助以及一点儿运气,我可以做些什么。我的哥哥是那样容易失控,因此,我应该发送多少电子振荡器,这是个问题,但考虑到他大脑的状态,我不愿意想太多,我必须有所行动。
我希望那只小狗已经跑远了。该死的,我不想因为过去的遭遇而责难所有的狗。老索尔才是罪犯,它已经作为“阉割者”写进了我们的历史和我的个人传奇。不过,由于那些飞过溪流的小生物,它现在已经被我控制了。
尽管埃里克是我的哥哥,但他确实疯了。他很幸运,因为我这个健全的人仍然喜欢他。
阿格尼丝?高尔德哈姆挺着八个半月的大肚子回来了。她骑在BSA 500型摩托车上,摩托车的把手向后弯曲,油箱上画着索隆(《魔戒》中人物——译者注)红色的眼睛。爸爸看到她出现在小岛上,非常不高兴;这或许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她生下我之后很快就抛弃了他,撇下他一个人应付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她消失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她甚至没有来过一个电话,寄过一张明信片。现在,她像风一样驶过由小镇到岛上的小路,穿过索桥——摩托车的橡胶把手扫过缆绳——怀着别人的孩子或孩子们回来了,希望爸爸给她提供住处和食物,照顾她,并帮助她分娩。这实在是有些不讲道理。
那时,我只有三岁,因此对这件事没有多少印象。事实上,我根本什么都记不得了——三岁以前的事情我都没记住。但另一方面,我当然有合理的理由这样。父亲有选择地透露了一些信息,我把它们拼凑起来,因此能够准确地(我这样认为)了解事情的经过。克莱姆夫人那时偶尔会来小岛,因此也知道一些细节,不过,这些细节可能没有爸爸告诉我的那些可信。
埃里克那时已经离开小岛了,和斯托夫夫妇呆在贝尔法斯特。
阿格尼丝长着棕褐色的皮肤,身材高大,总是穿一件缀满珠子的艳丽长袍。当她呕吐的时候,她就下定决心要打着莲花坐生孩子(她认为孩子在娘胎里就是这种姿势)。她那三年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爸爸问的有关这一切的问题,她都拒绝回答。她告诉爸爸,不要对她和她的孩子那样好奇。她和孩子都很好,他只需要知道这些。
尽管爸爸强烈抗议,阿格尼丝还是睡在了他们过去的卧室。他是不是暗地里高兴她的归来,或许甚至愚蠢地认为她可能会留下来,我不太确定。当爸爸想感动他人时,会营造出一种忧伤的气氛,但即便如此,我认为他其实没有什么说服力。我猜想,妈妈坚定的性格控制他一定绰绰有余。不管怎样,她胜利了。在那个醉人的夏天,她非常惬意地度过了几个星期,享受着爱和平静,等等。
那时,爸爸的腿还很利索。当阿格尼丝摇响缝在她的牛仔裤下面的小铃铛时,爸爸就得在厨房、休闲室和卧室之间来回上下地跑个不停。那条牛仔裤就搭在床旁边的一把椅子上。除此之外,爸爸还要照看我。我那会儿正在蹒跚学步,总是东倒西歪地走来走去,像所有健全的三岁男孩那样,非常调皮。
如我所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据说我确实好像喜欢招惹老索尔。老索尔是爸爸养的一只斗牛犬,膝盖向外弯曲,白色,年岁很老。我招惹它——据说——是因为它长得很丑,而且不喜欢女人。它也不喜欢摩托车,阿格尼丝刚来的时候,它变得很疯狂,对着她狂吠,还要咬她。阿格尼丝经过花园的时候踢了它一脚,它尖叫着跑进了沙丘丛,后来只出现了一次。阿格尼丝这下安全了,躺在床上准备分娩。这件事情发生的前几年,克莱姆夫人就认为,爸爸应该杀死这条狗,但我想,这条令人讨厌的老猎狗(湿湿的双下巴,淌着眼泪的黄眼睛,散发着鱼腥味)一定是令爸爸起了恻隐之心,它才得以活下来。
在一个炎热而寂静的日子,大约是午饭时分,阿格尼丝要分娩了,是难产,剧痛使她汗流浃背,她吐在了自己身上。爸爸烧了很多水,并用沸水煮接产工具;克莱姆夫人不停地擦拭她的额头,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死于难产的女人讲给阿格尼丝听。我在外面玩,穿着一条短裤跑来跑去,可以想像得出,阿格尼丝的分娩令我非常开心,因为没有了爸爸的监视,我可以在房子里和花园里为所欲为了。
我曾经招惹老索尔,令它烦躁不安的光火,还像克莱姆夫人说的那样,在阿格尼丝刚回来的时候确实踢了它的脑袋——这些我都不记得了。但是,那个披着一头乱发、脏兮兮、鲁莽、走路摇摇晃晃的小孩——也就是我——极其可能会做一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去找那只畜生的麻烦。
咨询一下“捕蜂器”(2)
事情发生在花园里,那是一小块土地,后来爸爸推行健康饮食,使那儿变成了一块蔬菜地。妈妈呻吟着,使劲用力,大口喘气。现在,距离生产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克莱姆夫人和爸爸照顾着她。这时,三个人(或者至少是两个,我想阿格尼丝或许正全神贯注地分娩)突然听到狗狂躁的叫声和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
爸爸冲到窗前,朝外面的花园望去,然后高声喊叫着跑出房间。克莱姆夫人独自留在那里,眼睛瞪得大大的。
爸爸跑到花园,抱起我,接着又跑回房子,大声呼喊着克莱姆夫人,然后把我放在厨房的餐桌上,拿来所有能找到的毛巾,为我止血。克莱姆夫人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非常生气,手里拿着爸爸要的药物出现在厨房。当她看到我血肉模糊的双腿时,几乎晕倒了。爸爸从她手里拿过医药包,让她上楼去照顾妈妈。
一个小时以后,我苏醒了。我已经吃了药,面无血色地躺在床上。爸爸拿着**出去了,去找老索尔算账。
几分钟以后,在他刚要走出房子时,他找到了它。那条老狗蜷缩在地窖的门后面,在冰凉的阴影下面。它呜呜地叫着,浑身颤抖。我那年轻的鲜血和它带着强烈腥味的唾液及黏稠的眼屎混合在一起,粘在它血肉模糊的脸上。它哀号着恳求爸爸的饶恕,看上去虚弱不堪。爸爸一把抓起它,把它掐死了。
现在,通过我的努力,爸爸终于告诉了我这些。据他所说,他刚把那条狗掐断了气,就又听到一声尖叫,这次是从上面,从房子里传来的。那个被他们叫做保罗的男孩降生了。我无法想像,爸爸经过了多么复杂的思想斗争,才使他为那个孩子取了这个名字。不管怎样,这是安格斯为他新出生的儿子起的名字。爸爸必须自己选择名字,因为阿格尼丝不会呆得太久。她休养了两天,对我的遭遇非常震惊和害怕,然后骑上摩托车,呼啸着离开了。爸爸站在索桥前的路上,挡在她的前面,试图阻止她。于是,她就骑车从他的身上压了过去,压断了他的一条腿。
克莱姆夫人发现,如此一来,她自己在照顾爸爸,而他却坚持要照顾我。他仍然不同意这个老女人请任何医生,他处理自己的腿,尽管不是非常完美——跛了。保罗的妈妈走后,克莱姆夫人不得不把新生的婴儿抱到当地的乡村医院。虽然爸爸反对,但如同克莱姆夫人指出的那样,即使这个时刻没有需要照顾的婴儿,单单照顾房子里的两个伤者也够她应付得了。
那是我的母亲最后一次拜访小岛和岛上的房子。死了一条狗,生了一个孩子,两个终生残疾的人,尽管残疾的方式不同——这就是她对小岛的记忆。对于一个平凡的、充满了梦幻般的爱的、平静而惬意的夏季十四天来说,这个得分不错。
最后,老索尔被埋在房子后面的斜坡上,我称呼那里为“头盖骨墓地”。爸爸说,他剖开了那个畜生的肚子,在它的胃里发现了我的小生殖器,但我却一直未能得知他是如何处置我的宝贝的。
保罗当然就是索尔。那个敌人非常聪明,一定已经把它的灵魂附到了这个男孩身上。这就是我的父亲为什么为我新生的弟弟取那个名字的原因。幸好我及时发现了这一点,并且在那样幼小的年纪对他动了动手脚,否则,天知道,在索尔灵魂的控制之下,这个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我很幸运,一场暴风雨袭击了小岛,我把**介绍给他,而**结束了他的游戏。
至于沙鼠、白鼠和仓鼠那些小动物,它们必须满身泥泞地死掉,我才能找到老索尔的头盖骨。我用弹弓把它们射出去,它们飞过小溪,掉进远处的泥里,我就可以给它们举行葬礼了。爸爸从不让我掘开安葬家里宠物的墓地,否则它们也不必裹着半个羽毛球悲惨地离开这个世界。我常常去镇上的玩具店和体育用品商店买羽毛球,然后去掉橡胶球,把挣扎着的豚鼠(有一次,按照原则我的确用过一只,但它们太贵了,而且个头有点儿大)塞进羽毛球的塑料管道里,直至它就像穿在豚鼠腰上的一件小裙子。然后,我把羽毛球和豚鼠射出去,它们落进泥浆和溪水里,最后豚鼠窒息而死。我把它们装进棺材——我们一直放在炉子旁的大火柴盒以及我保存多年的玩具战士和房子模型等的包装盒,埋在房子后面的斜坡上。
我告诉爸爸,我打算把它们转移到远处的大陆,而且我埋葬的以及短缺的那些动物都是科学研究的受害者。但是,我怀疑是否确实需要这个理由,因为,尽管爸爸是一个嬉皮士,但他好像从不花心思去关心低等生命形式的苦难,这或许与他接受的医学训练有关。
我当然写了日记,从日记的记录来看,在我做了不下三十七次那种假定的实验之后,终于可以挥动我那得力的铲子,挖开“头盖骨墓地”的地皮了。突然,铲子碰到了比沙土坚硬的东西,我终于知道了那条狗的骨头的位置。
如果在那条狗死后十年,我挖出了它的头骨,那一定会十分美妙。但事实上,几个月之后我就那样做了。然而,在我的努力下,“头骨年”随着我的老敌人一起结束了。在一个相当黑暗的有暴风雨的夜晚,我把装骨头的罐子拽出来,在手电筒的光线和铲子“勇敢一击”的金属光下,它就像一颗腐烂的牙齿。这时,爸爸正在熟睡,而我本也应如此。后来,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我把头盖骨带到“碉堡”,一路上,我都在颤抖,恐怖的想像几乎把我吓死,但我终于挺了过来。我把肮脏的头盖骨带到那里,把它清理一下,在里面插了一根蜡烛。我赋予了它强大的魔力和重要的事情,然后浑身湿淋淋地往家走,安全地回到温暖的小床上。
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我认为我做得很好,尽最大努力解决了我的问题。我的敌人死了两次,我仍然记得它。我不是完人,这无法改变;但我是我,我认为对它的惩罚已经足够了。
放火烧那些狗实在没有意义。
在我认识到鸟儿有时是我的盟军之前,我常常对它们不友善:四处搜寻它们的身影,开枪射击它们,在退潮时把它们绑在树桩上,在它们的巢下面安置电极管引爆**,等等。
咨询一下“捕蜂器”(3)
我最爱玩的游戏是找来两个诱饵和一张网,然后把它们绑在一起。通常情况下上当的是海鸥。我在它们的每条腿上都拴上橙色的粗尼龙钓丝,然后坐在沙丘上,观看它们的表演。有时,我会捉到一只海鸥和一只乌鸦,但不管它们的种类是否相同,它们很快就发现自己不能自由地飞翔——尽管从理论上来说,绳子足够长——最后(在欢快而笨拙地飞行一会儿之后)打起架来。
最终,一只死去了,但幸存者——通常是伤痕累累——其实也不好过,绑在一个沉重的尸体上,而不是一个活着的对手。我曾见过几只意志坚定的鸟,它们会用喙把手下败将的腿啄断,但多数的鸟做不到,或者没有想起来,最后在夜间被老鼠吃掉。
我还玩其他游戏,但这个游戏总是很吸引我,它就像我的一个更成熟的发明,既有些象征意义,又将无情与讽刺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星期二上午,我踩着自行车“沙砾”走在通往小镇的路上,突然几滴鸟屎落在自行车的前挡泥板上。我停下来,对头上盘旋的海鸥和几只画眉怒目而视,然后在路边扯下一把野草,把挡泥板上黄白相间的鸟屎擦掉。今天天空晴朗,阳光明媚,微风习习。天气预报预测未来几天仍然是好天气,我希望晴朗的天气能一直持续到埃里克回来。
在“高尔德哈姆海湾”的休闲吧里,我和杰米一起吃了午饭。然后,我们坐在电视桌前玩电子游戏。
“如果他果真疯得那么厉害,为什么他们还没有抓住他,我不明白。”杰米说。
“我已经告诉你了。他虽然疯了,但却非常狡猾。他不傻,他一直都非常聪明,从小就是这样。在很小的年纪,他就开始读书,所有的亲戚,叔叔呀阿姨呀的都说‘那些书对这样小的孩子来说太难了’或者类似的话,那会儿我还没出生呢。”
“但他仍然有精神病。”
“那是他们说的,而我却不知道。”
“那么那些狗是怎么回事儿?还有那些蛆?”
“的确,那看上去非常疯狂,我承认,但有时我觉得,或许他是特意做那些事的,或许他其实根本没有疯。他可能只是厌烦了循规蹈矩,因而决定装疯卖傻,而他们把他锁起来是因为他跑得太远了。”
“他对他们很疯狂。”杰米咧嘴而笑,喝了一口酒,而我却在屏幕上成功地闪避并击中了几艘五颜六色的太空船。我笑了:“是的,随你怎么说。噢,我不知道。或许他确实疯了,或许是我疯了,或许每个人都是疯子,或者至少我们全家人都疯了。”
“可你现在却侃侃而谈。”
我抬头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笑了笑:“我有时真的很疯狂。我爸爸是个怪人……我猜我也是。”我耸耸肩,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星球大战上,“但我并不因此烦恼,这儿有许多人比我还疯狂。”
杰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屏幕上,飞船盘旋着向我呼啸而来,我消灭了一排又一排,最后,我的气数尽了,敌人抓住了我。我拿起酒杯,此时,杰米进入了战斗,歼灭了几艘花哨的飞船。他弯腰歼敌的时候,我看着他的头顶,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但我知道他刚二十三岁。当他不停地用力按“开火”键并摇晃定位操纵杆时,不成比例的大脑袋和短小的四肢晃来晃去,我不禁又想起了木偶。
“是的,”过了一会儿,杰米说,仍然奋力攻击近在眼前的飞船,“而且在他们当中好像有许多是政治家和总统等要人。”
“什么?”我说,想知道他在说什么。
“那些更疯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好像是国家、宗教或者军队的领导。他们是真正的疯子。”
“我想,是这样。”我思考了一下,看着屏幕上的混战,说道:“或许,只有他们是正常的。毕竟,他们掌握着全部的权力和财富。他们支配其他所有的人,使其听命于他们,比如为他们捐躯、为他们效力、使他们荣登宝座、保护他们、向他们纳税以及给他们买玩具。如果再爆发一场大战,他们会藏身于碉堡和地道,从而幸免于难。因此,获取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因为他们没有按照乔?庞特认可的方式行事,他们就是傻子,谁会这么说?如果他们的思考方式同乔?庞特一样,他们就是乔?庞特,那么其他的人就会拍手称快了。”
“适者生存。”
“恶者生——”杰米突然倒吸了一口气,拼命地拉动操纵杆,差点从凳子上掉下来。黄色的闪电飞快而来,把他逼到了屏幕的一角,但他成功地避开了。“——存。”他抬头看着我,很快地笑了笑,紧接着又去按控制键。
“随你怎么说。如果恶者生存,那我们就有大麻烦了。”
“‘我们’都是乔?庞特。”杰米说。
“是的,或者是每个人。整个人类。如果我们确实那么坏,那么荒唐,我们就应该用那些美妙的氢弹和中子弹互相攻击,然后,我们或许会幸运地离开地球,进入太空,开始对其他种族施暴。”
“你的意思是我们会成为太空侵略者?”
“是的!”我大声笑着,摇晃着坐回凳子。“就是这样。那才是真实的我们!”我又笑了笑,拍了拍屏幕。一列红绿色的飞行器出现在屏幕上,突然,其中一个飞行器飞到队伍的一侧,一面俯冲,一面朝杰米的飞船开火。它没有击中杰米的飞船,但当它从屏幕的下方消失时,却削去了飞船的一个绿色机翼,于是,杰米的飞船在一团红黄色的火光中爆炸了。
“混蛋。”他说,同时身子后倾,摇了摇头。
我向前坐了坐,等待我的飞船出现。
喝了三瓶啤酒,只是略微有些醉意,我吹着口哨骑车回到岛上。我一直很喜欢在吃午饭的时候和杰米聊天。星期六晚上见面的时候,我们有时也会交谈,但是一旦乐队开始表演,我们就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了,然后,等我们能听清时,我已经醉得讲不了话了,或者即使我能说话,酒醒后我也记不得自己曾经说过什么了。我想起来了,这就像那些平时非常理智的人,一旦他们血液里的酒精分子超过神经细胞的数目,他们就会变得喋喋不休、粗鲁无礼、固执己见、夸夸其谈。幸运的是,如果其中某个人是清醒的,他就会注意到这些,那么显而易见,结果会令人很愉快(至少在那时是这样)。
咨询一下“捕蜂器”(4)
我到家的时候,爸爸在前花园的一张躺椅上睡着了。我把自行车放到小棚子,在棚子的门口看了他一会儿,我的表情很自然,如果他突然醒来,我的动作看上去就像在关门。他的脑袋稍稍歪向我这边,嘴巴微张。他戴着墨镜,但透过眼镜我能看到他紧闭的双眼。
我得去小便,因此没有看他太久。我观察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单单是因为我喜欢。我能看到他,而他看不到我。我的意识是完全清醒的,而他不是:这令我感觉很舒服。
我走进房子。
星期一,在粗略地检查了一番“祭祀柱”之后,我对“捕蜂器”修补了一两处,并作了些改进,整个下午我都在做这些,直到我的眼睛开始酸痛,后来爸爸叫我下去吃晚饭。
晚上下雨了,我只好呆在家里看电视。我很早就上床了。埃里克没有打电话。
我在“海湾”喝了一半的啤酒就醉了,我想再去看看“捕蜂器”。我爬上阁楼,里面光线充足,非常温暖,那些旧而有趣的书还散发着书香,我决定把这里清理一下。
我把旧玩具拣出来装进箱子里,卷起地毯,把散落的墙纸贴回原处,然后用钉子把几张地图钉到倾斜的木头屋顶。我把用来修理“捕蜂器”的工具和零件收起来,把“捕蜂器”需要安装的部分安装好。
整理阁楼的时候,我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我自己雕刻的一个星盘;一个装满了折叠起来的零件的盒子,它们是一套拜占庭时期防卫设备的模型;我收集的几个残破的电线杆绝缘体;还有爸爸教我学法语时用过的几个笔记本。翻开这些笔记本,我看不到什么明显的错误。他并没有教我那些**的东西,而只是“对不起,打扰一下”或者“请问,你可以指给我到火车站去的路吗?”之类的对话,但我认为法语的诱惑是无法抵挡的。
透过金色的阳光,可以看到飞扬的尘土,我不停地打着喷嚏,终于把阁楼整理完毕。我又看了看粉饰一新的“捕蜂器”,因为我就是喜欢看它,胡乱地修补它,抚摸它,轻轻碰它的小杠杆、门和其他设备。最后,我爬出阁楼,告诉自己要马上找一个机会充分地利用它一次。我会在下午捉一只黄蜂,以备第二天上午的需要。我想在埃里克回来之前再问一次“捕蜂器”。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我想了解得更多。
当然,就同一个问题向它询问两次,这有一点儿危险,但我认为这次的情况非比寻常,而且它毕竟是我的“捕蜂器”。
捉黄蜂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总是用一个仪式上用的果酱罐为“捕蜂器”准备道具,闻到果酱的甜味,黄蜂就会慢慢地爬进去。我往罐子里扔了几片叶子和一撮橙子皮,然后把罐子的口盖上,把它带到河边的阴凉里,然后整个下午都在那里修筑大坝。
从下午将尽一直到夜幕降临,我在阳光下满头大汗地工作,而爸爸则在房子的后面上漆。黄蜂在罐子里晃动着触角,希望找到出去的路。
大坝修建了一半——不是最好的时机——我突然觉得把它炸掉可能会很有趣,于是,我跑回小棚子去拿“军用包”,任流水冲刷尚未完工的水坝。我拿来“军用包”,从里面拣出一个最小的电极管引爆**。我把**绑在手电筒引火器裸露的金属丝上,金属丝从黑色的金属外壳上的一个洞里伸出来。我用几个塑料袋把**包起来,然后把它推到主坝的底部,把金属丝从大坝的后面拉过来,经过静静的流水,放到装黄蜂的罐子近旁。我把金属丝盖起来,使其看上去更加自然,然后继续修水坝。
整个大坝系统终于完成了,非常宏伟,也非常复杂,包括两个小村庄,一个在大坝的中间,一个在它的下游。我还修建了几座桥、多条道路、有四座塔的城堡和两条公路隧道。直到喝下午茶的时候,我才把最后一根金属线从电筒里拉出来,然后我拎着罐子来到附近的一个沙丘上。
在沙丘顶上,我能看到爸爸,他仍然在给休闲室的玻璃上色。我还记得他曾经为房子的前面所设计的图案,那是一张扭向大海的脸,尽管那时它已经开始褪色了,但在我的印象里,它是梦幻艺术的经典之作。画在房前的佛教曼陀罗就像是巨大的彩色文身,在门窗上蜿蜒。它们是爸爸嬉皮时代的遗迹,随着岁月的流逝,风吹日晒,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现在依稀可辨的只有一个轮廓,夹杂在一条条颜色怪异的油漆之间,像是剥下来的皮肤。
我打开手电筒引火器,把圆柱形的电池推进去,拧紧盖子,然后吧嗒一声按下手电筒上的开关。九伏的电流持续地流出,顺着金属线由原本是安置灯泡的小孔流至**的外壳。在**的中心附近,钢丝绒逐渐发热,然后亮起来,开始融化,最后,白色的颗粒爆炸了,**的金属外壳炸得粉碎——我出了一身汗,好像它是一张纸似的。
砰!主坝的前面被炸开了,一股混合着烟、水和沙子的物体冲向空中,然后散落在地上。**只发出了一声巨响,而且声音传播得很缓慢,我坐在沙丘上感到一阵颤动之后,才听到声音传来。
冲到空中的沙子落下来,溅起小小的水花,有的落在道路和房子上,形成一个个小沙堆。洪水从大坝的裂口冲过,摧毁了沙墙,不断将裂口边缘的泥沙卷走。洪水沿着一个斜坡来到第一个村庄,村庄很快就被滔天洪水淹没了,汹涌的水流继续冲击下一个水坝。洪水所到之处,房屋倒塌了,整个城堡被冲到了一边,将早已冲垮的塔楼埋在了下面。然后,洪水漫过了坝顶,吞噬了整个水坝。然而,这还只是洪水的先遣部队,远处,五十米甚至更远的地方,湍急的水流继续冲击着第一个水坝。城堡哗啦一声倒塌了。
我扔下罐子,兴高采烈地跑下沙丘。水流在河床上冲出了一道道沟壑,它淹没了房屋、道路、隧道和最后一个水坝。随后,失去最后一个水坝庇护的第二个村庄也被吞噬了。到处是冲毁的水坝、房子、桥梁、隧道、河岸,断壁残垣,一片狼藉。眼前的水灾令我胆战心惊,同时,强烈的兴奋感就像一阵波浪从我的胃里升起,一直涌入我的喉咙。
我看到,经洪水冲刷过的金属线被卷到了水流的一侧。跑在前面的波涛流过很长一段焦干的沙地,飞快地朝大海奔去。我坐下来,第一个村庄就曾经坐落在对面,现在那里已经是一片**。我盘腿而坐,胳膊肘搭在膝盖上,双手撑着脸。我觉得温暖而快乐,还略微有些饥饿。
最后,水流基本恢复了平静,我辛苦工作几个小时的成果化为乌有。我发现了我要找的东西:银黑色的**残骸,它嵌在下游的沙地里,即被**摧毁的大坝的下方。我没有脱鞋,脚趾尖仍旧踩在干燥的沙滩上,两手撑地慢慢前进,直到我的身体几乎跨过水流的中央。我把**的残骸从河床上捡起来,残骸上有许多锯齿,参差不齐,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嘴里,然后又两手撑地慢慢往后退,直至我能用力站起来。
咨询一下“捕蜂器”(5)
我从“军用包”里掏出一块破布,把几乎是扁平一块的**残骸擦了擦,装进背包里。然后我回到沙丘,拿起装着黄蜂的罐子,回家喝茶。在路上,我跳过河水的最高点,那里是洪水退回的地方。
我们的生命都是符号。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某种模式的一部分,而且我们至少对这种模式有一些决定权。坚强者制定自己的模式,同时影响他人;软弱者有他人为其制定的路线。软弱者是不幸的,也是愚蠢的。“捕蜂器”是这种模式的一部分,因为它是生命的一部分,而且——比之更多——它还是死亡的一部分。同生命一样,它很复杂,因此,它所有的成分都很正常。它之所以能解惑释疑,是因为每个问题的提出都是寻找结果的开始,而“捕蜂器”是与“结果”——死亡——有关。留着你的肠子、拐杖、骰子、小鸟、声音、睾丸以及所有那些废物吧;我有“捕蜂器”,它有关现在和未来,而不是过去。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知道“捕蜂器”已经准备就绪,等待着黄蜂。装黄蜂的罐子就在我的床边,它在里面来回爬动,希望找到出口。我一边想着“捕蜂器”——它就在我头上的阁楼里,一边等待电话铃声响起。
“捕蜂器”很漂亮、精确而完美。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它会给我一些想法,它会告诉我做什么。在我咨询完它之后,我会试着把埃里克和老索尔联系在一起。毕竟,我们是兄弟,尽管同父异母;我们都是男人,尽管我只是半个男人。我们能深层次地理解对方,尽管他是疯子,而我是正常人。我们甚至还有一种联系,这一点我最近才想到,但现在看来迟早都有用,那就是:我们都杀过人,而且是用头脑杀人。
这时,我突然想到——像过去那样,这才是男人真正的用处。女人和男人都有各自专长的一件事:女人能给予生命,男人能结束生命。我们——我认为自己是名誉上的男人——是男性。我们攻击、冲刺,我们打打杀杀。男人具备的这些特征我同样具备,因此没有什么值得沮丧的。我能感觉得到,这已经深入到我的骨髓和基因里。埃里克一定能感应到。
十一点了,午夜报时的信号也响起了,没有电话打来。于是,我关掉收音机,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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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砰砰啪啪啪呜呜呜呜呜,砰砰砰哦哦哦哦啊啊啊啊嗡嗡嗡嗡翁呜呜呜呜呜!”埃里克一边拍打电话线,一边将其扭来扭去,接下来就是电话机听筒在电话亭里被敲碎的声音。我叹了口气,轻轻把电话挂上。看来,我好像是不能在电话里劝说埃里克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努力忘记我的哥哥。我想早点上床睡觉,以便及时起床举行为新弹弓命名的仪式。我得想出一条妙计对付埃里克。
……像一艘船,确实如此。真是个疯子。
我经常把自己想像成一个州,一个国家,或者至少是一个城市。我觉得,有时我会产生不同的想法和做法等等,这通常与某个国家存在各种政治倾向相似。我一直认为,大众投票选出一个新的政府好像不是因为他们确实赞同它的政见,而只是出于他们希望有所变化。不知何故,他们认为,在一个新政府的领导下,事情会变得更好。大众是愚蠢的,但是,倾向、一时兴起和氛围似乎比经过慎重考虑得出的结论更加有力。我感觉到我的头脑里同样上演着类似的一幕。有时,我的想法和感觉其实并不一致,因此,我觉得,我的大脑里一定装满了形形色色的人。
例如,我的大脑里一直存在着这样一部分,它认为杀死布莱思、保罗和埃斯梅拉达是有罪的。现在,这一部分对为了一个流氓而报复无辜的兔子感到内疚。不过,我把它比作议会里的反对党,或者是一个评论机构。它主持公道,并能及时遏制错误决策的执行,但它不掌权,却也不能被剔除。我的另一部分是种族主义者,这大概是因为我几乎很少遇见有色人种,我对他们的了解都来自图书和电视,在这些媒体上,黑人通常被提及的是他们的人口数量,以及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假定为有罪,最后却证明是无辜的。我当然明白这种种族歧视是毫无理由的,但我的这一部分仍然很顽固。不论何时我在波特**镇碰到黑人,碰到他们在那里购买纪念品,或者停下来吃顿快餐,我都希望他们能询问我一些事情,那样我就可以向他们展示我是多么彬彬有礼,并向其证明我的理智比愚蠢的本能或后天的调教更坚定。
但是,如果出于这一部分的考虑,那么就没有必要报复兔子。绝对没有必要报复,即使在大千世界里也是如此。我认为,由于他人只是偶然做了错事,就对其施以报复的人,只不过是想令自己感觉舒服。比如杀人,你之所以想这样做是因为它使你感觉更好,而不是因为它是对谁的报复,或者其他没有意义的借口。
至少,兔子不会知道弗兰克?高尔德哈姆是在报复它们,而公众却知道恶人对他们做了什么,因此,报复的结果往往是:企图实施报复的人得不偿失,煽动报复远胜于镇压反抗。至少,我承认,报复对我来说就是膨胀自我、重拾自信、获得乐趣,而不是拯救国家,伸张正义,或者缅怀死者。
因此,在我为新弹弓举行命名仪式时,我的几个部分都在饶有兴趣地观看,甚至是鄙视。这就像在一个国家里,知识分子嘲笑宗教信仰,却无法否认它对公众的影响。在仪式中,我把耳屎、鼻涕、血、尿、肚脐眼儿和脚趾甲缝儿里的泥涂抹在新弹弓的金属、橡胶和塑料部分;弹兜里不上子弹,用它射击一只没有翅膀的黄蜂,它在“捕蜂器”的表面上慢慢蠕动,然后装上子弹,朝我光着的一只脚射去,脚面立刻肿起个大疙瘩。新弹弓就这样被命名了。
我头脑中的某些部分认为这样做毫无意义,但它们是少数派。我的其他部分知道这个仪式会起作用。它赐予我力量,让我知道自己拥有什么以及自己身处何方。它使我感觉良好。
我找到一张保罗在襁褓中的相片,它插在阁楼上的一本相册里。仪式完成后,我把新弹弓的名字写在相片的背面,然后紧紧将其握在手心里,揉成一团,再用一小根带子扎紧。随后,我从阁楼上爬下来,离开家门,走进寒冷的细雨中,迎接新的一天。
我朝小岛南端走去,那里矗立着一个旧船台的残骸。我拉圆弹弓的橡胶管,把滚珠和相片射出去,它们咻的一声旋转着飞向大海。我没有看到有水花溅起。
只要没有人知道新弹弓的名字,它就应该是安全的。当然,这一点在“黑色杀手”身上失灵了,不过,它之所以毁灭是因为我犯了错误。我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它被滥用(虽然这种情况几乎不会出现),然而一旦如此,即使那些我全力保护的东西也会不堪一击。同样,在大脑里的这个部分,我对自己竟然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感到非常气愤,下定决心决不重蹈覆辙。这就像一位将军,在一场战争中失利了,或者失去了重要的阵地,他就会被管教或被枪毙。
为保护这把新弹弓,我已经尽了全力。然而,爆发在“野兔墓地”的战争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为此失去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武器,许多战役的胜利都归功于它(不必提及“防御”预算的大笔支出),我感到非常遗憾。我大脑中的一部分在对付那只雄兔上犯了错误,让它一时战胜了我。如果那场严峻的考验没有使这一部分的缺陷暴露出来,它可能还在左右我的行为。不合格或者误导士兵的将军被撤职了。埃里克的归来可能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的反应能力和力量必须时刻保持在最高点。
我突然想“跑步”(1)
天色仍然尚早,虽然薄雾和细雨让我感到了一丝放松,但我仍然沉浸在命名仪式的庄严气氛中,信心十足。
我突然想“跑步”,于是,我把夹克衫放在“祭祀柱”旁,迪格斯带来消息的那天我正呆在这里。我把弹弓紧紧别在灯芯绒裤子和腰带之间。我检查了袜子,看它们是否平整,然后穿上鞋,勒紧鞋带。海水将海藻冲上海岸,形成两条波浪线,我慢慢跑在中间的硬沙子上。小雨时下时停,透过薄雾和云彩,偶尔能看到太阳,它的脸就像一个朦胧的红圆盘。北面吹来一阵微风,我迎风跑过去。我逐渐加力,自如地迈着大步伐。我的两个肺开足马力,为挥动双腿做好准备。我大口喘气,脚步沉重地落在沙子上。我来到小河弯曲的河段,它在沙地上迂回蜿蜒着;我调整步伐,以便能轻松而干净地跳过所有水沟,每次只需跳一下。每跳过一个水沟,我就低头加快速度奔跑。我的脑袋和拳头划过空气,两脚的肌肉来回收缩,一只脚伸出去,着地,后面那只脚用力蹬地,带动身体向前。
空气不停地鞭打着我,细雨轻轻刺痛我的皮肤。我的肺叶膨胀、收缩、膨胀、收缩。一缕缕湿沙子从我鞋底飞出,我加速的时候,沙子飞起的高度也随之增加,然后远远落在我的身后。我仰起头,面朝黄天,裸露的脖子像是接受风的亲吻,又像是献给雨的礼物。我喘着粗气,由于肌肉在奔跑中带走了血液中多余的氧气,原本氧气充足的大脑出现了亏损,我开始觉得轻微的头晕。我继续加速向前,参差不齐的死海藻、旧木头、罐头盒与瓶子在我脚下掠过,我感觉自己像绳子上的一颗珠子,在空气中被拉成一条线,我的嗓子、肺部和双腿都在吸收珠子的力量,我身体里的力量源源不断地倾泻出来。我继续加速,尽可能地跑得更远。然后,当我感觉到这股力量要消失时,我松懈下来,保持原来的速度跑了一会儿。
我穿过沙地,从左边的沙丘旁冲过,它就像矗立在跑道上的一座看台。我已经能看到“**圈”,在那儿,我会停下来或者转弯。脑袋一低,我又开始冲刺,心里大声喊着,这是精神上的呐喊,它就像一架压力机,榨干了腿上的最后一点力量。我在草地上飞翔,身子猛地向前倾斜,肺要爆炸了,两腿重重地落在沙地上。
冲刺结束了,速度很快就慢了下来,接近“**圈”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小跑,我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进入那里,然后,我倒在了沙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呆呆地望着灰色的天空和毛毛细雨,手脚伸开,躺在岩石中央。我的胸部急剧起伏,心脏剧烈跳动,耳朵里面嗡嗡响,全身酸痛,一条腿上的肌肉好像在微微颤抖,脑袋歪向一侧,脸颊贴在冰凉潮湿的沙地上。
死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我很好奇。
“**圈”、爸爸的腿和拐杖、他不愿意给我买摩托车、头盖骨里的蜡烛、大量死老鼠和仓鼠的脑袋——这些都是阿格尼丝的错,她是爸爸的第二任妻子,也是我的妈妈。
我无法回想起我的妈妈,因为我一想起她,心中就充满了仇恨。事实上,我讨厌她的名字,讨厌她的思想。是她让斯托夫夫妇把埃里克带到贝尔法斯特的,使他离开了小岛,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在他们看来,我爸爸是一个糟糕的父亲,因为他给埃里克穿女孩子的衣服,还让他在野地里疯跑。我妈妈让他们带走埃里克,因为她不喜欢孩子,尤其是不喜欢埃里克。她觉得他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的命运相克。或许同样是因为不喜欢孩子,她在生下我之后就立刻抛弃了我,并且只在我出意外的时候回来过,因此,她至少应该对那次重大事件负部分责任。总之,我认为我有合理的理由恨她。我躺在“**圈”里,在这儿,我杀死了她的另一个儿子,我希望她也已经死了。
我慢慢地往回跑,感觉自己活力四射,甚至比最初“跑步”时还要充沛。我已经开始期待着晚上外出——坐在酒吧“海湾”里,一边欣赏“金耳环”美妙的音乐,一边与朋友杰米喝酒闲聊,身上微微出着汗。为了把头发里的沙子抖出来,我晃着脑袋快跑了片刻,然后放松下来,继续慢跑。
“**圈”的礁石总是令我浮想联翩,尤其是想起我躺在礁石下的情景,有些像耶稣或者其他什么人,仰望苍天,梦想着死亡的来临,这次也不例外。保罗死得很快。那时我的确非常仁慈。布莱思却有大量的时间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尖叫着在“蛇园”四周跳来跳去,那条疯狂而愤怒的毒蛇不断地咬着他的残肢;小埃斯梅拉达慢慢死去的时候也一定模糊地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我杀死弟弟保罗的时候,他五岁,我八岁。那是在我用一条蝰蛇灭掉布莱思之后两年,我终于逮住了一个机会除掉保罗。我之所以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无法容忍他的个人好恶。理由很简单,我知道他不会活下来。我知道,只有他死了,我才能摆脱那只狗(可怜的埃里克,尽管聪明,而且有一副热心肠,却很无知。他认为我仍然没有从那只狗的阴影中走出来,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但我不能告诉他为什么)。
秋日的一天,安静而明亮,我和保罗沿着沙滩向北散步。头一天晚上,小岛刚刚经历了一场猛烈的暴风雨,屋顶的石板被掀掉了,旧羊圈旁边的一棵大树也被吹倒了,索桥上的一根缆绳也被刮掉了。爸爸叫埃里克帮他清扫院落,修补房顶,我和保罗从他们脚下溜了出来。
我和保罗一直相处得很好。这或许是因为我很早就知道他在这个世界上呆不长了,我尽可能地让他在余下的岁月里感到快乐,因此,和大多数年幼的男孩对待他们的弟弟相比,我对他要好得多。
我们一来到小河边,就看到了暴风雨留下的痕迹。这条河是小岛尽头的标志。现在,河水暴涨,在沙地上冲出了许多宽阔的水沟。汹涌的河水混浊不堪,咆哮而过,不断冲刷着两岸的泥沙,将其卷入滔滔河水中。我们几乎走到了大海的低潮界限,才跨过小河。我们继续走,我扶着保罗,心里毫无邪念。他唱歌给自己听,还问了一些小孩子总是会问的问题,诸如为什么暴风雨没有把小鸟吹走?为什么河水那样湍急,大海却没有暴涨?
我们安静地走在沙滩上,途中不时停下来看看那些有趣的东西,它们已经被海水洗刷得干干净净。海滩逐渐消失了。这里原本是一望无垠的金色沙滩,一直伸展到天尽头。现在,我们越往远处看,就越能看到更多的礁石。从这里一直到远处的沙丘,整个海滨上裸露着一地的岩石。一个晚上的时间,暴风雨就卷走了所有的沙子,从刚才跨过小河的地方开始,一直延伸到我还没有命名或者根本看不到的远方。这幅景象是如此令人难忘,第一眼看到它时,我甚至感到一丝恐惧,因为这实在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担心将来的某一天小岛也会变成这样。不过,我记得爸爸曾经告诉过我,过去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经过一段日月之后,沙子总是会回来的。
保罗开心地从一块礁石跳到另一块,往礁石间的水洼里扔石头。对他来说,这些水洼是个新鲜事物。我们继续往远处走,仍旧不时停下来翻找海水冲上来的垃圾,希望能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最后,我们来到了锈迹斑斑的残骸边,我以为是水箱,不过从远处看却仿佛一只半个身子埋在地下的独木舟。它从一小块沙地上伸出来,与地面形成一个陡峭的坡度,大约有一米半高。我盯着它看的时候,保罗正试着捉水洼里的鱼。
我突然想“跑步”(2)
我好奇地摸了摸这个圆锥体的侧面,感觉有一股平静而强劲的力量笼罩着它,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然后,我后退几步,认真观察了一下。它的形状变得清晰起来,我可以大概猜出它还有多少埋在沙子下面。这是一个**,随时都可能爆炸。
我小心翼翼地走回去,轻轻地拍了拍**,吹了吹它的表面。它大部分是锈红色,只有圆形表皮剥落的地方呈黑色。它散发着阴湿的气息,在沙地上投射出贝壳状的阴影。我的视线顺着阴影移动,越过礁石,小保罗进入了我的视野。他欢快地站在水洼里,手里拿着一根极扁的木头,几乎和他一般高。他用木头拍打着水面,水花四溅。我笑了,叫他过来。
“看见这个了吗?”我说。这是一个炫耀性的问题。保罗点点头,一双大眼睛紧紧盯着**。“这个,”我告诉他,“是一座钟。就像挂在镇上教堂里的那些东西。每个礼拜天我们都能听到它的噪音,你明白吗?”
“是的。就在早膳(应为“早饭”(breakfast),由于保罗只有五岁,所以个别词发音不清——译者注)之后。弗兰克?”
“什么?”
“就是礼斋天(应为“礼拜天”(Sunday),原因与上文相同——译者注)早膳之后的噪音,弗兰克。”保罗用他那胖胖的小手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膝盖。
我点点头:“是的,你说对了。钟就会发出那种噪音。它们是金属的,个头非常大,中间是空的,里面装满了噪音,每个礼拜天的上午早饭之后,它们就会把噪音放出来。它就是这个东西。”
“早膳?”保罗抬头看我,小眉头紧皱着。我耐心地摇摇头。
“不是。钟。”
“B代表‘钟’(“钟”的英文拼写是“Bell”——译者注)。”保罗安静地说,他点头肯定自己的理解,盯着那个生锈的怪物。他大概是想起了某本幼儿读物里的话。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等他到了读书的年龄,爸爸或许会把他送到学校去,所以,爸爸已经开始教他学字母表了。
“是这样的。那么,这口破钟一定是从船上掉下来的,或者也可能是被洪水冲来的。我知道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我会爬到沙丘上去,你就用你手里的木棒敲这口钟,看看我是否能听到钟声。我们就这样做好吗?你愿意吗?钟声一定非常洪亮,可能会吓着你呢。”
我弯腰,跟他脸对脸。他使劲儿地摇头,用他的鼻子抵住我的鼻子。“不会!不会吓着我!”他大声喊着,“我会——”
他打算绕过我,用木棒敲那个**——他已经把木棒举过了头顶,就要往下用力——我急忙伸出手,一把抓住他的腰,把他拎了起来。
“还不到时候。”我说,“等我走远了再敲。这是一口破钟,可能里面只剩下一声完好的噪音了。你不想把它浪费了吧,对不对?”
保罗挣扎着,他脸上的表情好像说明,只要让他用木棒敲那口钟,他其实并不介意浪费掉什么。“好吧。”他说,不再挣扎。我把他放下来。“那我可以非常非常用力地敲它吗?”
“当我在远处的沙丘上挥手的时候,你有多大劲儿就用多大劲儿。明白吗?”
“我可以练急(应为“练习”(practise),由于保罗只有五岁,所以个别词发音不清——译者注)一下吗?”
“可以通过敲打沙地练习。”
“我可以击打水洼吗?”
“可以,练习击打水洼。好主意。”
“我可以击打这个水洼吗?”他用木棒指着**附近沙地上的一个圆形水洼。我摇摇头。
“不可以,那可能会激怒这口钟。”
他皱起眉头:“钟会生气吗?”
“是的,它们会。我现在要走了。你非常用力地敲钟,我会非常用心地听,好吗?”
“好的,弗兰克。”
“在我挥手之前你不会敲它,对不对?”
他摇摇头:“保敬(应为“保证”(promise),原因与上文相同——译者注)不会。”
“很好。时间不会很长,等着我。”我转身朝沙丘慢慢跑去。身后的保罗觉得很好玩。离开的时候,我看了看四周,检查一下附近是否还有别人,却只看到几只海鸥,它们时而在空中盘旋,时而穿入云霄。我转身回头看去,只见保罗仍然站在**旁。他用两只手握住木棒,使出全身力气击打沙地,然后跳上空中,高声欢呼。我跑得更快了,穿过礁石来到坚固的沙地上,再越过海边的垃圾来到金色的沙滩,速度慢了下来,喉咙干涩,然后跑上最近处沙丘的草地。我蹒跚着爬上沙丘的顶端,掠过沙滩和礁石来观望保罗的位置。在水洼折射的亮光和潮湿沙地的映衬下,他的身影是那样渺小,旁边倾斜的圆柱形金属物几乎吞没了他。我站在那里,一直等他注意到我。我最后一次看看了四周,然后将两手举过头顶挥动,趴下。
当我趴在那里等待**爆炸的时候,突然想到我还没告诉保罗用木棒敲**的哪个地方。什么都没发生。我静静地趴着,感觉自己的心慢慢沉入沙丘顶部的沙子里。我叹了口气,抬起头来看。
远处的保罗就像一个木偶,不停地用力挥动双臂,反复击打**的一侧。小草在微风中飒飒做响,因此我只能听到他的叫喊声。“该死。”我自言自语着,一只手托着下巴,这时,保罗朝我这里飞快地瞥了一眼,开始击打**的前端。他已经敲过那里一次了,我的手从下巴那里滑下来,我准备下去了。这时,由沙子、水蒸气和飞石组成的圆柱冲天而起,保罗、**及其上面的小水洼以及方圆约十米内的其他所有东西都消失在这个圆柱中,**引爆的一刹那,火光冲天。
上升的碎片像花儿盛开时打开的花瓣一样,飞散在空中,并且开始往下飘落。**的冲击波一阵阵地向我袭来,我模糊感觉到,附近沙丘上的许多小片沙块正从烘干的表面滑落下来。紧接着,轰鸣声滚滚而来。随着碎片的落地,我看到爆炸的中心逐渐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圆圈。爆炸形成的气柱和沙柱被风吹散了,变成一帘朦胧的纱帐,被它们遮蔽住的沙地更加阴暗。这就像有时你站在一片乌云下,突然看到它洒落雨点。现在,我能看到弹坑了。
我跑下沙丘。弹坑仍在冒着热气,我站在距它约五十米远的地方。我没有凑到近前看那些散落的碎片,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它们一眼,想看又不愿意看到血淋淋的碎肉或碎布。轰隆声不时从小镇那边的山上传来。礁石和深埋在沙滩下的岩床被炸裂了,许多大块的石头碎片散落在弹坑的边缘。它们像从嘴里拔出的牙齿一样戳在弹坑的四周,或直指苍天,或躺在沙滩上。远处,爆炸形成的云团飘过海湾,消失了。我转身,以最快的速度往家跑。
我突然想“跑步”(3)
现在,我可以断定,那是一颗重达五百千克的德国造**。一架被击中的He-111型战斗机把它扔了下来,这架战斗机企图袭击位于海湾深处的一个飞船基地,结果没有成功,在它设法返回自己在挪威的基地时,它把那颗**扔了下来。我却宁愿相信是架在碉堡上的那尊大炮击中了战斗机,迫使飞行员不得不卸掉**逃生。
后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沙子又回来了,重新形成沙滩;现在,一些火烧岩的巨大碎片仍旧戳在沙滩上,露出一个个尖尖的脑袋。它们就组成了“**圈”,这是与可怜的保罗最相称的纪念碑:一个由石头围成的圆圈,它们的影子在里面嬉戏,这是对神灵的不敬。
我又很幸运。没有人看出任何破绽,没有人会相信那是我干的。这一次,我感到悲痛万分,同时心烦意乱,出于负罪感,我流下了眼泪。当我把自己的角色表演得完美无缺的时候,埃里克不得不专门来照顾我,但是我认为那就是真实的我。我不喜欢欺骗埃里克,然而我知道这有必要。我不能告诉他是我干的,因为他不会理解我为什么这样做。他会觉得恐怖,而且很有可能再一次不做我的朋友了。因此,我必须把自己扮演成一个伤心、自责的孩子,而埃里克不得不在爸爸忧虑万分的时候来安慰我。
事实上,我不喜欢迪格斯询问我的方式,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他可能已经猜到了,但他对我的回答好像很满意。我必须称呼我的爸爸为“叔叔”,称呼埃里克和保罗为“堂兄”和“堂弟”。这是爸爸出的主意,万一迪格斯询问我的出身,然后发现我并不存在于官方的人口登记册中,就得这样欺骗警察,但它根本没用。我的故事是这样的:我是爸爸去世多年的弟弟的遗孤,亲戚们轮流抚养我,我只是偶尔在岛上度长假,我的命运已经注定了。
不管怎样,每隔一段时间我就重复一次这个骗局,甚至大海也合作了一次,在爆炸发生之后就立刻涨潮了,持续了一个小时或者更长。它在迪格斯从村子来到岛上检查现场之前把我可能留下来的蛛丝马迹冲得无影无踪。
我回到家的时候,克莱姆夫人那辆老式的自行车靠在厨房的餐桌上,她正从自行车前面的大柳条筐里往外拿东西。她忙着把从镇上带来的食物和日用品塞进我们的橱柜、冰箱和冰柜。
“早上好,克莱姆夫人。”我走进厨房,愉快地问候她,她转过身来看着我。克莱姆夫人年纪很老了,体形瘦小枯干。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噢,是你,是吗”,然后转回身去,两只手伸进自行车上的柳条筐,从里面掏出一个裹着报纸的长包装盒。她蹒跚着走到冰柜前,爬上旁边的一个小板凳,打开包装盒,我的冷冻煎牛肉饼露了出来。她把它们放进冰柜里,身子倾斜得几乎要钻进里面去。如果换作是我,这多么容易做呀——我晃晃脑袋,把这个愚蠢的想法赶走。我坐在餐桌旁看克莱姆夫人工作。
“这几天你身体怎么样,克莱姆夫人?”我问她。
“噢,我还过得去。” 克莱姆夫人摇着头说,从板凳上下来,又拿了一些冻汉堡,再走回冰柜。我想知道她是否会冻伤。我确信,我能看见细小的冰粒粘在她嘴边的绒毛上。
“啊呀,你今天给我们带来的东西可真多。我很奇怪你在路上竟然没有摔跟头。”
“你不会看到我摔跟头的,不会。” 克莱姆夫人再次摇摇头,走到水池边,踮起脚尖,打开热水洗手,在蓝格子尼龙工作服上擦了擦手,然后从自行车上拿出一些奶酪。
“我可以为你冲一杯什么吗,克莱姆夫人?”
“不是为我。”她说,探进冰箱里的头摇了摇,脑袋刚到冰箱冷冻室的高度。
“噢,那好吧,我不冲了。”我又看着她洗了一遍手。然后,她开始把莴苣从菠菜里挑拣出来,我离开厨房,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们吃着一成不变的星期六午餐:鱼肉,配菜是花园里的土豆。按照惯例,克莱姆夫人坐在餐桌的另一端,面对着爸爸,而不是我。我差不多是钻在桌子下面,背对水池。我把盘子里的鱼刺摆成有意义的图案,而爸爸则同克莱姆夫人客套地交谈,说些场面上的客气话。我用鱼刺摆了一个微小的人形,又往上面涂了一层番茄酱,使其看上去更加逼真。
“再来点儿茶吗,高尔德哈姆先生?”
“不了,谢谢,克莱姆夫人。”爸爸回答道。
“弗朗西斯呢?” 克莱姆夫人问我。
“不要,谢谢。”我说。一粒豌豆可以做这个人形的头骨,我把豌豆放在合适的位置。爸爸和克莱姆夫人又开始喋喋不休。
“我听说前几天巡警来过了,希望你别介意我这样说。” 克莱姆夫人说,优雅地咳嗽了一声。
“的确如此。”爸爸说,他的嘴巴里塞了太多的食物,说不出太多话来。克莱姆夫人低下头享用做得很咸的鱼肉,不时停下来喝一口茶。我哼了一声,爸爸扬起下巴,像决斗的摔跤手那样瞪着我。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星期六晚上的“高尔德哈姆海湾”。我像往常一样站在酒店后面一间拥挤不堪、乌烟瘴气的屋子里,手里握着一只装满贮藏啤酒的玻璃瓶,两腿微微撑在前面的地板上,后背靠着一根贴有墙纸的柱子。小侏儒杰米跨在我的肩膀上,不时把他的烈性酒放在我的头顶上,我们愉快地聊天。
“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弗兰克?”
“没干什么。前几天我杀了几只兔子,偶尔接听一下埃里克打来的古怪电话,就是这些。你呢?”
“也没什么新鲜的。埃里克怎么给你打电话?”
“你还不知道吗?”我说,抬头看着他,他弯下身子低头看着我,上下两张脸看上去很滑稽。“噢,他逃跑了。”
“逃跑?”
“嘘!没必要让不相干的人知道。是的,他逃出来了。他已经往家里打了好几次电话了,还说正在往家赶。在他逃跑的那天,迪格斯告诉了我们这个消息。”
“天啊。他们在搜捕他吗?”
“迪格斯也这么说。没有其他的新闻吗?我觉得你大概听说了什么。”
“没有。啊呀。如果他们抓不到他,你觉得他们会不会通知镇上的人?”
“不知道。”我耸耸肩。
“如果他还是放火烧别人的狗呢?混蛋。他还常常让小孩子吃毛毛虫。镇上的人会发疯的。”我能感觉到他在摇头。
“我认为他们会封锁消息。也许他们觉得能抓到他。”
“你认为他们会抓到他?”
“嗬。不好说。他或许是疯了,但仍然很聪明。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得考试第一。他在电话里说的话听上去很清醒,既清醒又疯狂。”
“你好像不是那么担心。”
“我希望他逃出来。我想再次见到他。我想看到他千里迢迢地赶回来,因为……就是这样。”我喝了一口啤酒。
我突然想“跑步”(4)
“该死。我希望他不要惹是生非。”
“他可能会。我就担心这一点。听上去,他或许仍然对狗痛恨至极。但是,我认为小孩子还是安全的。”
“他怎样回来呢?他告诉你打算怎么回到这儿来了吗?他有钱吗?”
“他肯定有钱打电话,不过他通常会在商店里偷些东西。”
“天啊。嗯,至少你不能因为自己是从疯人院跑出来的就不付款啊。”
“唉。”我说。这时,乐队开始表演了。这支乐队叫“呕吐”,由来自因弗内斯的四名朋克歌手组成。主唱留着莫希干头,衣服上到处是拉链。他抓起麦克风,其他三名成员开始拨动各自的乐器,他们大声唱着:
“女朋友离开了我,我感觉自己像个乞丐,
我想振作起来,却丢了工作,我不能来……”
我的肩膀朝柱子靠近了一步,喝着瓶子里的酒,杰米的双脚轻轻拍打我的胸膛。喧嚣的音乐在热气腾腾的房间里轰鸣。好像只有这样,音乐听起来才会美妙。
在乐队休息的间隙,酒吧里的招待拿着一个拖把和一个桶走到舞台的前面,那里的每个人都在呕吐。我走上吧台,打算再要些酒。
“老样子?”邓肯在吧台后面说,杰米点点头。“那弗兰克呢?”邓肯问,说着推过来一瓶贮藏啤酒和一杯烈性酒。
“好的。你怎么样?”我说。
“越来越好,越来越好。你还要喝上几瓶吗?”
“不了,谢谢。现在,我家里自酿的酒已经足够多了。”
“可我们还是能在这儿看到你,是不是?”
“噢,是的。”我说。邓肯抬起胳膊,把酒递给杰米,我拿了我的那一瓶,同时放下钱。
“干杯。”我们转身走回柱子的时候,邓肯说。
几杯之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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