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查一下你们学校有一个叫李秋的老师吗,广西地理老师招聘人

网友:覃丽萍时间: 13:15:54
标题:宾阳高级中学乱收电脑费
我是宾阳高级中学的一名高三的学生。开学初的时候交学费,学校无缘无故收了我们电脑费50块。由于是高三学生,学校取消了电脑课,可是还是收我们电脑费,我觉得很不合理。虽然50块不是很多,但多少年的高三加起来还少吗?不少了!
&还有,学校的饭菜比同个级别的学校收费高,而且菜很难吃。同个级别的学校二两饭要5毛钱,可是我们&学校要1块,而且我&怀疑还不到二两。饭菜里面经常有石头、头发之类的,我们经常是有苦不&能言,
网友:黄钢时间: 11:22:43
标题:医科大一附院的出院结算难
本人父亲在医科大一附院的耳鼻喉科住院,于日出院,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因不慎遗失一张2000元的交费收款收据而遭院方拒绝办理结算退款六千多元钱,院方辩解为其管理规定,其答复要半个月后才可以办理结算退款事宜,我表示很难理解医院这个做法!难道结个账就这么难吗?难道医院就只懂得收钱,不懂得退钱吗??医科大一附院堂堂一个省级医院就是这种作风?!简直是黑店!!!
网友:男海时间: 23:58:20
标题:乱收费
广西柳州广西工学院现在乱收费,乱开专业,里面应用专业的学生被学校黑,还有就是将要毕业的学生在就要离开学校的时候还要每人缘无故没多交元给学校。广西工学院,广西最黑的学校!!!
网友:陈茜时间: 00:29:47
标题:南宁市翠湖医院骗人钱财
  五一路的此医院继续在骗钱。我妈妈听信广告去此医院治疗肝病,说打五针绿木安即可肝病治愈,花费近万元,之后在其它医院的肝功能检查结果还是与以前的一样。同时医院仍然有很多患者来就诊,要求相关部门对此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这样的假借治病名义骗取钱财!!!同时查到上网上曾有过一个关于此医院的报道,希望媒体能进行暴光,以避免更多的人受骗上当!!!
网友:张生时间: 16:15:08
标题:柳州新星艺术幼儿园乱收费
学校装修,新学期收费贵了八百多。
网友:邓海燕时间: 19:05:43
标题:南宁一医院拿人命开玩笑
我今年5月4号去南宁市儿童医院区妇看妇科,检查出来是正常怀孕,并且开了些保胎药给我,过了20天左右我觉得我腹部微微作痛并伴有流血,我又去南宁市儿童医院区妇检查他们未做详细检查直接给我开了些进口的保胎药价格很昂贵,谁知道过了几天腹部加剧疼痛,我又去他们那做检查他们才给我做检查结果是宫外孕,他们就叫我住院准备做手术我当时肚子疼的厉害来不急思考就听他们的安排了手术,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院我问医生为什么前面检查是宫内后来怎么就变成宫外的啊,他们解释说是开始是宫内后来又跑到宫外去了对于这种解释我有点匪夷所思,后来出院我咨询了一些专家他们都说这是医院的拖词这根本就是医院的医疗事故,现在我的身体还是时常疼痛,我去找他们院长他却退却不见叫部门科长出面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又说我是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宫内自然流产宫外的也保不住了,对于这种说法我很不满意对于一个广西的全科妇科医院诊段结果却有两种说法这根本就是推卸,责任医者仁心他们居然这样对患者不护责任草菅人命,本来自己想要做一个母亲由于他们的误诊却剥夺我做母亲权利,还差点出人命事后还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请大家帮我看看有什么办法能讨回公道,对于这种医院的行为我用什么办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对此事过问,对广大的病人负责.
网友:刘女士时间: 18:25:09
标题:邕宁高中强迫学生补课!
7月5日,南宁市各个中小学按照教育局的放假通知开始放假了。暑假是各个学生和老师放松紧张的学习和生活的机会。然而邕宁高中的老师却利用这次机会来&赚钱&。 7月19日邕宁高中要求老师电话通知各学生7月27日带400元钱来学校进行正式暑假补课,至8月17日,共21天,每天安排8节课,晚上并要求来校自习到深夜11点半。补课表面打着自愿的旗号,但根本却是强制性的,假如学生不按学校要求进行补课班主任就打电话劝说家长要求其子女补课,试问有谁能挨得过老师的轮番轰炸呢? 而且,每课时收费高,平均一老师一节课净收70~100元不等,另外,还有学校,培训机构,场地设施等,都有学生买单。给我们这些低收入家庭学生增添沉重的负担,现在正值金融危机,社会经济一片大萧条,我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为了给我凑足补课费,每天起早贪黑工作,不知道有多辛苦!许多农村子女的家长甚至向亲戚借钱交补课费。 特别恶劣的是,在暑假放假前的年级大会上,校长和年级主任承诺这次暑假按教育局规定的禁课月不进行补课。在放假通知上也承诺不会进行补课。这样违反自己的承诺不仅扰乱了学生原来就安排好的活动和计划,还让学生反感老师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南宁市中小学7月5日放暑假8月28日开学 严禁补课。此外,南宁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不准用假期给学生补课和不准提前上新课的有关规定。凡因违规组织学生开展集体补课而引发安全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不应该进行暑假补课,短短二十多天,应该给学生们足够的休息的时间,,给学生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现在柳州市,南宁市等都下达禁补令,为什么邕宁高中能进行补课,难道他有特权吗? 作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邕宁高中不应该用暑假补课来乱收费,无形中给学生和家长们造成沉重的负担,也给学生以压力,教育应该尊重广大学生家长的利益,既然下达了禁补令,学校就应该严格执行。 另外,作为一个老师既然向学生许下了不补课的承诺就应当遵守承诺,现在出尔反尔,将来怎么教育学生?还没有进行补课就先交400元补课费,试问下有哪个学校在没有补课就先交钱呢? 希望能倾听我们的心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向市教育局反映情况,让市领导能够切切实实减轻广大学生家长的负担,真正做到减负!
网友:业主时间: 13:01:52
标题:阳光新城不及时办房产证
我们是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阳光新城的业主,由于权益受到房开商广西阳光置地有限公司侵害,及良庆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两级法院的不公正对待。 大致的事由如下: 我们是来自全广西乃至全国各地的几百名业主,于 2004年至2005年间,相继购买并入住了由广西阳光时代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现改为五象新区的五象大道)339号的商业住宅小区&阳光新城&。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规定的期限(按国务院规定为交付房屋当天起90天)内为我们办理好房产证。可一年多过去了(从2006年算起),房产证全无下文。众多业主由于没有房产证,虽然人在良庆区住,但却无法办理良庆区户口,在就业、子女求学等方面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甚至被视为&黑户&。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开发商仍置之不理,直到购房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期限已远远逾期,我们相继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将开发商告到良庆区法院后,他们才开始了办证步伐,直到2007年下半年,才把2005年上半年就要办好的房产证交给部分业主,至今仍有部分业主还拿不到房产证。其间,不少通过法律渠道、借助平和正当的方式维权的业主,却相继受到开发商的威胁,乃至人身伤害的恐吓,阳光置地公司的个别干部,甚至当着少数业主的面放言:&我们就是花钱给法院,也不会给你们赔偿,你们休想!& 果然,此案在良庆区法院一审期间,尽管开庭时,业主作为原告方,事情清楚、证据确凿,庭上开发商无言以对,但良庆区法院却压着此案,迟迟不判,业主个案,最短的拖了8个月,最长拖了1年半,直到业主忍无可忍,欲往自治区政府门前静坐时,良庆区政法委、良庆区信访办等领导紧急出面协调后,在行政压力下,良庆区法院才匆匆忙忙进行一审判决,判业主方胜诉,但一审中,轻描淡写地判处了开发商违约,而判决书里开发商违约责任与合同约定,相差甚远。一审判决书中,错漏百出,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可笑现象,成为了广西司法界的一个笑柄。与此同时,申请仲裁的业主们,也全部于2008年5月胜诉,但开发商通过两级法院一直阻挠着仲裁的执行,直至2009年7月,仲裁胜诉的业主,至今无法获得案件的执行。试问,苍天在上,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没有司法公正!?还有没有道义与良知!?事情仍未完结,随后,由于原告被告方皆对一审判决不服,相继要上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良庆区法院竟以存放案件材料的U盘丢失为理由,再次拖延,迟迟不把案件材料移交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拖,又是将近半年。业主与之协调后,良庆区法院才不得已将材料移送中院。二审开庭后,中院的庭长就接连两次,赤裸裸地对业主们及代理律师表示;&业主方须接受调解,调解方案中,开发商的赔偿金额,是合同违约金额的1/10,业主方如若敢不接受调解方案,那么二审就改判业主败诉(业主方有此话语的录音证据)!& 堂堂的国徽下,堂堂的共和国里,竟然有这样黑白颠倒、为虎作伥的司法工作人员,真是让我们这些花了半辈子积蓄,好不容易贷款买到了一套蜗居的群众寒心啊。由于业主方态度坚决,一致反对南宁市中院民庭某庭长提出的调解方案,众怒难犯之下,南宁市中院未敢轻易作出二审判决,而是通过代理律师的渠道,以改一审判决,判业主完全败诉为威胁,多次向业主施压。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今年4月份业主集中到中院讨说法时,他们终于下手了,判业主败诉明目张胆的站在了开发商一边。无论业主诉求的违约金多少,他们一律判开发商只给业主每人补偿金3500元,这个数额,与开发商违约相比的金额比,仅是1/10。这还不算,仲裁获胜的业主早于2008年5月仲裁产生法律效力之后,统一向良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良庆区法院故意拖延不办,直到12月份业主集体前往良庆区法院执行局讨说法时,执行局一位姓李的局长却蒙骗业主说,&已经冻结了开发商的一百多万现金用于赔偿,由于开发商对执行辖区有异议,良庆区法院执行局已经将该执行案件转交中院执行,让业主耐心等待几天,等走完法律程序就可以拿到赔偿金了。& 可是直到今年二月,业主到中院执行局查问时,执行局李秋局长又骗业主说,良庆区还没有将案子转过来,让大家再等等,四月底,业主忍无可忍,集体到中院讨说法时,李秋局长才说良庆区才刚刚将案子转过来,要业主的代理律师重新办理申请强制执行手续就可以拿到赔偿金了,还说法院确实已经冻结了开发商的一百多万(此事不假,业主律师确实在良庆区执行局签署了冻结资金通知书)最多一个星期业主就可以拿到赔偿金了。可是这一拖又是一个多月过去,无论业主怎么打电话给李秋局长询问,李秋局长就是不接电话,业主们忍不住于六月六日再次集体到中院讨说法时,他们却推出了一位女的所谓的王部长与我们电话对话,王部长说最多一个星期业主就可以拿到赔偿金,可是当业主按约定第二个星期给王部长打电话询问时,王部长却说开发商刚刚提出执行异议,她们正在合议,下个星期肯定给答复(请注意:此时已经将原来可以拿到赔偿金的说法改为答复了),果然这次她们挺讲信誉的,上个星期三业主打电话再询问时,王部长说已经有答复了,但是不能让我们去拿通知,而是让业主的代理律师去拿,谁知律师看到的却是南宁中院撤销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决书的通知。天啊,拖了两年的官司想不到竟是这样的结果,南宁市两级法院终于明目张胆的做出了官商勾结,践踏法律的事了,终于制造了惊天冤案。我们作为知法守法的平头百姓,作为弱势群体,我们没有过分要求,只求我们的维权案件,能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公正地进行判决,还共和国司法的尊严,还法律以应有之正义。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派员下来独立调查,还百姓一个公道,我们只能指望您了。同时,我们号召所有的网民对南宁市中院法官陆力宁、执行局负责人李秋进行人肉搜索。呼吁全国的人大代表过问此事。呼吁全国有正义感的律师组成律师团为我们伸张正义! 此致 敬礼 请愿者: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阳光新城部分业主 日
网友:jack时间: 10:39:47
标题:南宁北大附中收费严重违规
我家是南宁山水美地的,因为小孩上学问题咨询过清秀区教育局,他们说政府每年已经补贴师资费给该校,但是该校还是以私立学校方式收取费用,一年级学生每年的费用在17000元,国家已经实行了城镇义务教育。这么昂贵的费用,我们如何接受阿,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福利吗。政府应该好好管理这所所谓的“名校”吧。说白了,就是某些部门敛财的场所罢了。我建议所有的业主强烈谴责这所学校、抵制这所学校,让他滚出去!!1
网友:jack时间: 10:39:28
标题:南宁北大附中收费严重违规
我家是南宁山水美地的,因为小孩上学问题咨询过清秀区教育局,他们说政府每年已经补贴师资费给该校,但是该校还是以私立学校方式收取费用,一年级学生每年的费用在17000元,国家已经实行了城镇义务教育。这么昂贵的费用,我们如何接受阿,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福利吗。政府应该好好管理这所所谓的“名校”吧。说白了,就是某些部门敛财的场所罢了。我建议所有的业主强烈谴责这所学校、抵制这所学校,让他滚出去!!1
网友:纯真童年时间: 16:48:40
标题:医科大出医疗事故逃避责任
我儿子在医科大小儿外科做手术,手术是挺成功的,术中在身体上放了四条胶管,在手后条五天拨除前两条管的时候都顺利,在两周后拨的第三条管时,管子断在身内了。当时医生叫我们去做拍片确定,结果显示身内没有管,之后又做了一个T形造影结果还是说没有看到管子,再又做了B超,和CT之后才最终确定在整个输尿管内有一条管子残留。需要第二次手术把管子取出来。因为医生的失误导致了我儿子要第二次手术,医院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说法。一直在说要调查,不知道他们需要调查些什么东西。还是想逃避责任。连最基本的医药费都没有给我们免除。这样的处理态度让我们广大患者怎么放心?
网友:周**时间: 14:56:58
标题:关于广西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
广西今年是否实行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这一政策,主要面向那些院校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具体步骤)等等。
网友:张祖胜时间: 15:01:53
标题:杀人的医院
事实与理由:我儿覃浩元,两岁半,因头部外伤于日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就诊,入院时,小孩仍然清醒哭闹,医院以&头硬膜外血肿&于当天做手术,主管医生是毛桂康医生。手术后第二天,即15日早上,小儿已叫肚子饿要吃东西,医生查房后同意给小儿喝流质饮食,小儿也已能喝少量温水和米汤,神志清醒,我们都认为小儿病情已稳定。上午医生已给拔除气管插管改为鼻塞供氧,然后做了一次CT检查,做完CT后,病房医生对我们说:&手术很成功,颅骨已没有瘀血,如果想孩子早点出院,我们就下点好药,你们去准备钱吧。&16日早上,小孩呼吸稍微紧张,医生要求复查CT,在去检查之前,我们家属已明确提醒医师,幼儿呼吸紧,千万要注意,最好不要离开供氧。可那年轻的医师(姓名:何挺)说:&不要紧,要不了多长时间。&他叫护士拔除氧气管后便自己一个人跟我的家人送幼儿去检查,在护送途中,我的爱人发现幼儿呼吸很急促,脸色已改变,又跟那个医师说幼儿病情变化危险,可那医师还说:&没事&。就这样一直送到CT室,但是,悲剧很快发生,刚到CT室我幼儿已停止呼吸!就这样我幼儿永远地离开了人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和我家人悲痛欲绝,呼天天不应!可医院的结论是:幼儿纯属自然死亡,与医师医院无关。 这能说是自然死亡吗?这真与医师无关吗?如果我幼儿不离开输氧气,不搬动那么长的时间,他绝不会死。如果这医师有点责任心,有点专业知识,我幼儿得到及时救治,他更不会死!如果这医院对人命有些责任、有点良知,这医师能这样放肆吗? 我儿死后,医院的结论,本人大为不满。本人已向公安机关报了非正常死亡案(此有110电话和城北派出所电话记录为证),此为死人案,应有公、检、法任何一家的法医到现场验尸为证,可尸体停留4天之久却没有法医到现场,尸体直到现在,我都不知在何处。 如今距离我儿子死亡已一个月之久,但医院却一直没给个公正的说法,而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医院口口声声说要我们走法律程序,意即让我们上法院起诉,我们本来生活就很贫寒,为了给儿子治病,已到处举债,上哪去找钱请律师和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把我们往死路上逼吗?我们只想和医院协商解决问题。在多次找有关部门都未有结果的情况下,想到儿子的尸体至今都没有下落,我心如刀绞,想着无处申冤,谁来给我儿子主持公道啊?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日早上,我用一块写了:&还我儿子&四个字的白布,欲到来宾市人民医院讨个说法。没想到,刚来到来宾市人民医院一会,医院即叫来了兴宾区副局长何拔和城北派出所所长梁玉苗,他们带领六十多名的防暴队员,面对手无寸铁的我、孩子的姨妈、小叔、阿舅,他们就以野蛮的手段把我们拿回派出所关押。15日晚上,还下了拘留我、小叔、阿舅5天的决定。 也就在2年前,我妈(岳母)因&腰椎间盘突出&也在这家医院手术治疗,可手术医师却把我妈的大动脉(骼总动脉)给切断了,我妈很快血流干而死亡,可当时医师却骗我内弟说:&你妈病情很重,很危险,留在医院已没有意义,已没有呼吸了,最好马上拉回家土葬吧,否则火葬场知道了肯定被拉去火葬的。农村迷信土葬,就这样老家的农民儿子当天匆忙把母亲拉回家了,后来幸好有旁人提醒,才去跟这家医院论理,费尽周折,医院才赔了几万元了事。一条人命啊!就这样简单地死在这医师的手里。 老妈惨死,可谓是尸骨未寒,又到自己心肝宝贝冤死,这惨重的打击,我和我爱人全受不了了。此后,我老婆整天昏昏沉沉,茶饭不思,常常长睡不起,恶梦不断。当我们多次找院领导处理时,该院领导根本不理会,一句话:&你儿子属自然死亡,你不服可以打官司上&&法院&。再找当地卫生局也没人理我,最不能理解的事,当我们去医院给我儿子申冤时竟被当地公安局抓去,我们几个人莫名其妙被抓去关了五天。 现在提倡和谐社会,中央领导很关心我们老百姓。可是,我怎么总觉得我们老百姓的生命都那么低贱,该医院的有些医师诊治病人时是不是像兽医一样给猪狗猫看病,好便好死了顶多赔几个钱,算不了什么。我现在什么都没了,人财两空。但是我不服气,我要把整个事情说出来,我要揭露这杀人的医院,一定要世人知道和警惕。 在这里我拜求大家帮帮我,帮帮我幼儿讨个公道,帮帮生命讨个公道和尊严。制制这杀人的医院,我感谢大家,我代表我全家感谢大家! 申冤人:张祖胜 电话: 2009 年 6 月 23日
网友:精英Q份仔时间: 13:07:39
标题:南宁天使口腔医院的黑幕
南宁市新民路天使口腔医院的黑幕 第一是乱收费.第一次去牙科说好560元全包了!5科牙全包了!牙科医生也说下次来了不用在交钱了. 第一次是试补,叫我等两个月在过去!到了两个月后,我去找医生了补完牙才知道还在交钱,当时我也就交了。然后那天回来跟我家里有说了这个事!我爸爸听了就火了。说明天要拿菜刀跟我一起去找那个医生。然后第二天我爸没时间,就叫我表哥跟我一起去!当时我不在场我也不知道我表哥是怎么跟医生说的。然后医生小声的说明天给我退钱!多收了140元.现在以经退给我了。但天使口腔医院这个做法不对!如果不是乱收费那又怎么可以退钱给我呢! 第二我补的材料是120元的!我怀疑苏医生跟本不是用这种材料补给我的!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有那个知道P60(P60是补牙的材料)是多少钱的吗?有没有这种材料! 请大家帮帮我!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去那里投诉那个天使口腔医院!这个医院真的太黑心了!在这里我也提醒大家以后补牙不要在去那个垃圾的地方了! /dispbbs_32_6262837.html
网友:某女士时间: 10:16:43
标题:药少了,药费为什么反而贵了?
我今年已经50岁了,因为身体不好,嗓子常常失声。我曾到多家医院检查、治疗,病情都没有起色。
今年初,朋友推荐我到南宁市华西路一家医院看病,起初我也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医生真把我的病治好了。经过了一两个疗程的治疗,我现在不但能正常发声,而且还能唱歌了。
一直以来,我都遵医嘱服用免煎中药,而且为了对比疗效,我每次都把医生的处方做了备份。6月15日,医生为我开好处方后告诉我,由于我的病情好转,这回的方子可以减去四味药,其他的与上一次的处方基本相同。我拿着这张处方去付钱时,竟发现药费比上一个处方的要贵60元。药少了,药费为什么反而贵了?我产生了疑问,要求收银员认真核实收费金额,没过多久,那名收银员告诉我说,确实多收了60多元,他们可以把多收的钱退给我。拿回钱后,我突然生出核对前几张处方的金额的想法。于是,我拿出保留下来的备份处方,让收银员把上面每一味药的单价列出来。为了不耽误其他病患者付钱,我到收银处旁边的椅子上核算。结果,我发现有一张处方被多收了160多元,这让我很是吃惊。
网友:曾仁方时间: 17:36:40
标题:全民医保如何能实现
本人是桂林机床股份公司退休高级工程师,单位从1998年至今未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保交纳医保费用。医保所现规定,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的城市居民才可办理,退休职工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医保。本人患冠心病、心梗,08年行支架植入术,七万元医药费仅在单位报销6%,如今就医检查、吃药费用单位都不给报。全民医保如何体现?政策落实不到实处都是废话。要求政府和劳动主管部门给拒不为职工办理医保的单位予严厉处罚,并切实解决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
网友:zhd880 时间: 10:15:16
标题: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全部是庸医!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在如今的医患关系正在慢慢得以改善的大好前提下,想不到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还是顶风作浪,不顾病人生死,丧失医德,埋没良心!
事件发生于前几天,我携怀孕十月的妻子入住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由于剖腹产的危害越来越为人所知,我和妻子决定遵循自然法则,选择人工分娩,并于当晚顺利产下女孩一名。母子平安,初为人父,备感欢喜,在那份喜悦还没退却的第三天,由于妻子身体已无大碍,再加上医院环境条件较差,一个小小病房就包括陪伴家属就住了7,8个人,就向医院提出出院回家的要求,于是在当天打算办理出院手续,然医院方好像并不乐意,但还是勉以办理,但在之前先继抽了妻子与女儿的血,说是进行正常的化验,并要求我们下午等血液结果再出院,但是不想久等,于是跟医院打招呼,先回家,然后下午再派人前来结帐和拿血液化验告。
就在当天下午三时,医院打来电话说,说妻子血检发现有梅毒,女儿则更是患有“先天性梅毒”,并要求我们第二天带小孩前往医院儿科进行治疗。当时顿感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妻子更是被吓得当场大哭,更是心痛自己才刚出生几天的孩子,在伤心绝望了许久后,冷静下来,细想我夫妻二人并无不正当的性行为,而且平时卫生还是比较注意的,按道理不可能染上这等严重的性病,小孩出生时十分健康,又无病状,并上网查询了相关资料,都认为是不可能,最后报以谨慎的态度,两人第二天前往市人民医院都进性PRP和TPHA、TPPA 检测,都为阴性,然后又前往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结果都是阴性,医生说我们两个都没有,小孩更不可能有了,今天又带小孩到防城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也同样没有,由此可见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误诊。
于是就前往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找其理论,并要求查看血检报告,但是医生一个个推卸责任,并不肯提供血检报告,还一口咬定其检查结果,气死老夫了,无奈只好将此事发上论坛,以告之大家,以后千忘不要去那里看病,因为都是一群庸医。
.cn/viewthread-.html
网友:jin1726时间: 11:43:43
标题:医疗保险卡半年领不到
为什么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半年多了,还领不到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谁能给我一个答复????是不是我们不能买啊?那会什么又不退钱呢?我是兴业的!!!谢谢
网友:天涯梦你时间: 11:10:49
标题:梧州市工人医院霸王收费
我在今年内到工人医院看望住院的亲友.医院各科室的收费没有物价局的核定收费标准,也没有公示上墙各样检验收费,药品价格,手术定价,治疗收费,材料收费等多项收费,有乱收费的行为,还有本着服务病人的宗旨是医院的义务,可是却打有偿服务的口号收取各样的费用.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对此事过问,对广大的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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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大贩婴网络揭密:118个孩子的黑色之旅
  日11:13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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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婴网络:118个孩子的黑色之旅
  落后的传统心理为广西至河南、安徽的跨省区贩婴案提供了“货源”,而这些孩子的最终下落目前还无从查找
  一场长达半个多月的公审正在广西玉林市紧锣密鼓地展开。
  日晚,广西宾阳收费站,当地民警截获一辆由广西玉林开往安徽亳州的卧铺客车,因此揭开了一个数十人共同作案的贩婴网络。近年来,该网络共贩卖女婴117名,男婴1名。
  日前,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52人进行了开庭审理。知情人士透露,另有十几名涉案人员将择日审理或另案审理,此外,还有数名涉案人员在逃。
  玉林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拐卖妇女的现象在广西某些贫困地区由来已久,因为穷,不少男人只能购买妇女做老婆。“但是贩卖婴儿现象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此前,检察院处理这样的案件不多”。
  广西法律界一位资深人士称,该案的发生及贩婴网络的长期存在,暴露了农村基层组织在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时的种种弊端。
  谢德明的贩婴网络
  医护人员和接生员的加入,使获得婴儿变得非常容易
  “这个案件引起了中央的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对此案作了批示。”玉林市一位政府官员说。
  据透露,开庭首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亲临现场。开庭现场成立了临时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项事务。玉林市委书记高雄亲任指挥部组长。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旁听者众,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足够大的场地,因此,借用玉林市委党校的小礼堂作为临时的法庭。所有旁听者必须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而且不能携带摄影、摄像、录音设备和纸笔等等。
  一切都显示着这场公审的不同寻常。而谢德明就是该案最重要的主犯,据称,谢曾在看守所自杀,未遂。
  今年58岁的谢德明,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福绵镇福绵村人,小学文化,一个典型的中国农村妇女。从玉林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看,谢是从3年前开始编织她的贩婴网络的。
  2000年,谢先后找到福绵镇上地村的卜桂英和福绵管理区成均镇岭肚村的黎永兰,联系收买婴儿。
  在谢的网络中,其家人邓聚贤、邓小球、邓安球、邓媛球、李秋、许业光等人则负责具体的交易。
  最初,谢所编织的“供货”网络仅在玉林市,2002年底,发展到钦州。是年,谢德明和邓聚贤窜到钦州市与居民杜秀珍、黄国娟取得联系,向她们收买婴儿。而黄、杜二人,很快成为谢的最主要的“供货源”,自2002年11月到2003年3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黄、杜二人将通过收买或以收养为名骗来的10名婴儿,先后分8次出售给谢。
  “也许是因为钦州的‘货源’充足吧,所以谢到钦州发展了她的下一级。”玉林市公安局一位办案人员说。但是在起诉书里,并没有介绍杜、黄二人所售的婴儿的具体来源。
  而谢德明除了开辟下一级的人贩子外,还说服了大量农村接生员、个体医生和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作为谢最直接的“供货源”,这也是婴儿得以运转的最初级的环节。
  在谢的网络中,王惠新、卜桂英、何礼文等人都是农村的接生员,王惠英、吴进娣、陈敏莲、黎活、李琼、谢伟红等人同是医院妇产科医生,黎永兰为个体医生,唐英是医院清洁工。因为工作的便利,她们和产妇直接接触。这为福绵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集体贩婴活动提供了条件。
  2001年初,李琼、黎活分别担任该院妇产科主任、护士长。其间,谢德明多次来到该科,说服医护人员为她提供婴儿。李琼、黎活与妇产科其他医护人员商定:无论是谁值班,发现产妇产下女婴而不愿抚养的,在产妇夫妇写下“同意给人收养,不得要回”的字据后,就通知谢德明取走婴儿,并向谢收取“红包钱”,“红包钱”统一交给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发给科里的医护人员。
  该妇产科的第一次集体行动并不成功。日,产妇杨运玲在该院妇产科产下一女婴,当时表示不愿抚养,于是医护人员陈敏莲通知谢德明,谢德明安排李秋带走婴儿,并交给黎活200元“红包钱”。然而,几天后,杨运玲的丈夫陈艺声找到医院,欲将婴儿要回。但谢称,婴儿已经卖出,无法再要回。为了防止陈艺声向有关部门举报,李琼遂发动妇产科十几名医护人员,每人出140元,凑够2000元赔给杨运玲、陈艺声夫妇。
  从2002年8月到2003年6月,福绵医院妇产科共出售婴儿4名,得赃款1000元。
  唐英是福绵医院的清洁工,早在2001年,谢就将唐英编入自己的贩婴网络里。2001年10月到2002年8月,唐英以托亲戚收养为由,先后骗取3名女婴,卖给谢德明。从时间上来看,唐英的卖婴活动正好在该医院妇产科开始集体贩婴时结束。
  李琼的母亲黎桂英也参与了贩婴。2001年10月到2003年1月,黎桂英从福绵医院抱走3名婴儿卖给谢德明,共得款330元。
  记者近日来到福绵医院妇产科,看到科室墙壁上挂着福绵区卫生局的五条禁令,都与贩卖婴儿有关。另据了解,由于李琼、黎活、陈敏莲、谢伟红等人同时被捕,福绵医院妇产科最近来了四五名实习生。
  几支人马共织贩婴网
  人贩子之间有竞争,他们尽量减少中间环节,获取最大利润
  从玉林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看,贩婴的网络并不仅仅只有谢德明这一支。医护人员王惠英、吴进娣,接生员王惠新、胡祖娟等人在为谢提供女婴外,还同时是陈善才、辛丽芳夫妇的主要“货源”,其中吴进娣仅在2003年2月间,就将5名女婴卖给陈、辛二人。
  陈善才、辛丽芳都是福绵管理区成均镇人。他们除了拥有上述“供货源”外,还有另外的渠道。这个渠道仍以医护人员和接生员为主。接生员李仁荣、李绍春、何惠兴、卢祖贞、梁枝健,医护人员何春、吕庆坤、田小坤及个体医生黎芳等人都曾为陈、辛二人供应婴儿。
  从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3月,陈、辛二人共收买、骗取女婴31名卖出,其中一名卖给了谢德明。另外30名婴儿,都卖给了蔡立平、李秋梅、赵洪亮、胡冬梅等人。辛、陈正是蔡、赵等人的上游“供货渠道”。
  据了解,蔡立平、李秋梅、胡冬梅同为湖北省监利县人,赵洪亮为河南省永城市人。李秋梅与胡冬梅是同胞姐妹,胡与赵、蔡与李都是同居关系。蔡立平称,他和李是在赵的引导下开始贩婴的。2002年下半年,蔡、赵来到玉林市成均镇,认识了陈善才,自此双方开始合作。
  蔡立平、李秋梅等人并不满足通过间接渠道买婴,他们还发展接生员和医护人员作为直接的“供货源”,2002年以来,蔡、李二人在兴业县石南镇、福绵管理区福绵镇发展了陈皎、谢伟红、陈垂夏等医护人员和接生员,从她们那里直接购买了10名女婴。
  中间环节的减少,减少了贩婴成本。以谢德明为例,如果谢从杜秀珍和黄国娟处购买,每个婴儿要600元-700元,而直接从接生员或医护人员处购买婴儿,每个婴儿只需100-200元,最低者仅50元。日晚上,谢德明直接从产妇梁朝宁处抱走刚刚产下的女婴,谢不仅没有支付一分钱,还以婴儿小不好养为由,向梁的丈夫黎成要了40元钱。类似的事情还有,接生员卜桂英以抚养费为由,向产妇李春容的丈夫要了100元,唐英以给婴儿买奶粉为由,向产妇黎英的丈夫要了60元钱。
  由于生意之争,其他人贩子举报才得以破获“3?17”贩婴案,这一贩婴团伙及其网络终于浮出水面。
  重男轻女是卖婴根源
  部分女婴被送人,农村的传统心理为人贩子提供了“货源”
  一些婴儿被父母送人,是贩卖的前提。
  在广西,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仍然严重,因此,将女婴送人现象比较普遍。
  在谢德明、蔡立平等人近年贩卖的117名女婴绝大多数来自接生员和医护人员。这些女婴甫一呱呱坠地就被父母送人,这就为成规模地贩买婴儿留下了空间。
  医护人员或接生员在成为贩婴网络上的一个环节前,其近乎无偿的介绍收养行为,被普遍认为是“做好事”。他们在为这些孩子找养父母时并不收取费用,有的仅收取几十元甚至10元的“红包”。2002年8月,兴业县村民陈敏在太平镇南村卫生室产下一女婴,决定送人,让卫生室的负责人庞显凤联系人收养,于是庞找到梁兆勤,梁通知了谢德明。庞可能不会想到那个孩子会被卖出,成为谢德明赚钱的工具。
  “他们并不是养不起孩子,而是根本就不喜欢女孩,况且为此还要承受沉重的计生罚款。”玉林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说,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比现在差得多,但每个家庭生养五六个孩子十分普遍。
  黄彩英,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成均镇人。日,黄在家中产下一女婴,而黄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刚满四岁。渴望有个儿子的黄彩英和丈夫李勇并不想再养一个女儿。于是,接生员王惠新通知了谢德明,谢抱走婴儿后,给了王惠新300元钱。
  李勇说,在农村,按规定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就不能再生,否则罚款5000元;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胎,但必须是在四年之后,如果提前了,就要罚款3000元;如果生了第三个孩子,就要罚款元。
  “这是经过规范之后的罚款数,在此之前,计生部门往往借国家计生政策为名,乱收费,而且不给收据,罚款后,他们就私分了。”玉林市检察院的一位干部说。
  另外,粗暴执法在前些年表现突出。“见屋就拆,见牛就牵”,是农民对计生干部执法手段的形象描述。
  近年来,我国计生系统规范了超生罚款的规定。“于是,计生人员无利可图,他们也就不再下乡执法了。这也是农村偷生现象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广西某大学法律系的老师说。
  对于李勇一家来说,几千元的罚款已经是个不小的数字。李的女儿已经上幼儿园,一学期的学费是140元,每个月还要交30块钱的伙食费,除此之外还要自己带米。李的哥哥和他们一起住,因为身体原因,至今未娶。李勇说,几亩水田种植的水稻仅够一家人吃。夫妇二人只能在农闲时出去打工补贴家用。
  承受不了罚款,但又渴望有一个男孩,李勇夫妇只好选择把第二个女儿送人。李勇说,他们村很少有人超生,一般是两个孩子,而且大多是一男一女。为什么全村人都如此一致地生下一男一女呢?李勇笑着回答:“我也不知道。”
  李勇说,在农村,一个家庭还是需要男孩的。他说,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李举例说,现在尽管政府给“五保户”提供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但是“五保户”还是一个人生活,身边无人照顾。养个儿子,自己年老的时候就有了着落。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福绵镇福绵村委会的一位干部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说,如果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很完善了,重男轻女的观念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被贩女婴的归宿
  没有人知道这些孩子的下落,网上的一些说法令人毛骨悚然
  与李勇、黄彩英夫妇一样,那些抛弃女婴的家庭,并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如同商品一样被人买卖。因为在孩子被人抱走时,对方都说是找到了人家收养。
  蔡立平、李秋梅等人购得的婴儿多带到河南,转卖他人。而谢德明及其家人,自2001年以来收购的64名女婴,先后分别卖给河南人和安徽人崔文献、葛法申、葛法锋、张云、王生义、郭方勤、陈美荣、李秀兰、郭献文、张小高、孙秀荣、徐月灵、韩青松、李中连、解连想、张青娣等人。
  这些可怜的婴儿自打进入贩卖网络,就给她们的经手人开始创造利润。如陈善才、辛丽芳从医护人员或接生员手里购买婴儿时,一个200元左右,转卖给下一级渠道时,每个婴儿售价为600-700元,再转手一次时,每个婴儿的价格就是1200元左右。而等到崔文献、张小高等人把这些婴儿运到安徽、河南再转卖时,此时的价格已达到每名2000元-3000元。
  被卖婴儿的路途之旅是在残忍中进行的。
  在“3?17”贩婴案中,28名女婴中的23名,都是张云、崔文献、郭方勤等人从谢德明处购买的。当天,葛法申组织葛法锋、张云等带8名女婴,郭方勤伙同陈美荣等人带8名女婴,崔文献组织马书荣、刘广志、张小高等人带12名女婴,分三组从玉林搭乘同一辆卧铺客车,欲到安徽省亳州市贩卖。
  为了避免途中婴儿哭闹被公安机关发现,上车前,葛法申等人给婴儿喂食了安眠药,并将婴儿装入旅行袋。被解救的28名婴儿中,一名已经死亡。目前其他27名女婴均被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暂时收养,至今无人认领。
  至于那些已经售出而无法追回的女婴,她们最后的下落,至今不明。据新华社报道,人贩子以高价将女婴卖给安徽、河南等地的群众。婴儿价格根据长相和健康状况而定,最后的价格多是3000元左右。“在河南一些地方,买来一个婴儿后,只需8000元左右就可入户口”。
  但是,据玉林市检察院一位曾参与审查“3?17”贩婴案的工作人员称,这些人贩子自己也不知道女婴最后的归宿,他们都是转卖给他人。
  这位工作人员推测说,可能卖到富裕的家庭了,有的可能作为现代童养媳被人收养。
  而网络上曾有传言:女婴们被卖器官或者制药,或做“婴儿汤”。十分巧合的是,“3?17”贩婴案中的28名女婴都是准备贩卖到中国的“药都”――安徽亳州。但是上述工作人员说,在涉案人员的供词中,无法证实这一说法,“而且在各药品中,也没有发现人体的成分”。
  采写:本报特派记者鲍小东
  贩婴网络示意图
  广西钦州、玉林的接生员、医护人员及人贩子从产妇处以代找收养人的名义骗取婴儿,供给第一道人贩子。
  每名婴儿100-200元
  第一道人贩子
  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先后购买女婴64名。
  第一道人贩子
  辛丽芳、陈善才夫妇自2002年下半年起,先后购买、骗取女婴31名。
  每名婴儿600-700元
  第二道人贩子
  河南省永城市崔文献、赵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监利县蔡立平、李秋梅等人,从第一道人贩手中购得婴儿后,贩运到安徽、河南。
  每名婴儿1200元
  第三道人贩子
  韩青松、张新方主要负责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婴。
  每名婴儿元
  亳州永城等地家庭
  第三道人贩子再以高价卖给当地一些群众。
  ●在运输婴儿过程中,人贩为掩人耳目,一般由女性成员或者男女配对运送婴儿,或搭乘火车,或包租长途卧铺班车直接运送,后因多次被查处,他们便化整为零、多地点分散上车。
  ●为不让婴儿哭闹,出发前,人贩给婴儿喂食安眠药,并用布条捆绑婴儿的手脚,两个婴儿装在一个旅行袋里,多的三四个塞入一个包中。上车后把婴儿当行李放在身边或行李架上,途中隔一段时间打开包来透气和喂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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