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大足县邮编2011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招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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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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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公共科目(含加分)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公共科目(含加分)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招聘职位面试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指标数=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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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大学生90名,实用人才35名。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大学生: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经验的实用型人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为依据)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录取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同用人单位解聘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毕业生(90名)。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具体岗位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2.实用人才(35名)。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单位、岗位)报名,且所学专业须与简章要求所需专业一致对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要求可放宽至专业大类相符即可)。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单位、岗位)分别竞争、择优聘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详见附件5)。
  六、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11日(星期四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会议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   
  3.报名手续: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原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在每张背面写上名字)。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提示:为便于后期考试、体检、政审和签约时用重庆(中国)移动短信系统快速、准确通知到考生本人,建议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的重庆(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4.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并退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00&17:00,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前台接待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到现场后,先根据报名号查找笔试考号,再向各组工作人员报笔试考号领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笔试准考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发票于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00&17:00,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前台接待处办理退费手续。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紧缺岗位&如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等专业&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指标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不能开考的,将电话通知并退还考试费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专业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两门学科;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包括:《管理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预查网上电子地图),以免误考。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00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招考办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提前电话或短信息通知,考生须确保通信畅通。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00-16:30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信息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到现场后,先根据笔试考号查找面试考号,再向各组工作人员报面试考号领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参加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卫生医疗、服务、管理等综合知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测试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并现场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分单位、岗位)指标数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纪律要求
  在区调配领导小组、区招考领导小组领导下,本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卫生局协助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实施。
  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按照简章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九龙坡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咨询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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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重庆大足县公招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重庆大足县公招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字号: | 热线电话:400-678-1009 在线咨询
重庆市大足县2011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
  重庆市大足县2011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大足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足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span style="color: #ff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凭学校学历证明,见附件2)、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护理岗位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周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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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
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云阳县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县属、街道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乡镇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研究生的前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位类型要求为专业学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以放宽到往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本科学历毕业生除外)。
  1.报名。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云阳县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资格审查及初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用人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经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3.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由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专科学历及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指标不低于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一科,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4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5.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拟聘岗位指标,按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由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交云阳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日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五、日程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于2014年11月组织开展实施,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各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为准。招聘日程安排:
&  日到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参加卫生人才双选会;
  &日到川北医学院;
&  日到泸州医学院;
&  日到重庆医科大学。
&  诚邀其他院校考生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到以上学校应聘。
  六、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谭梁栋,;王孟平,。
  &附件: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信息)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信息)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信息)
· (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招考公告)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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