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浙江金华怀孕报销生育保险去哪里报销销

金华社会保险机构在哪
金华社会保险机构在哪
09-07-12 &匿名提问 发布
可以 办理转交手续即可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金华市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部 门 负责人 办公地点 电话号码 E-MAIL地址 办公室 徐金韩 839室
工作分工: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重要文稿和公文。 (3)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重要事项的落实,负责局公文审核、收发、文电处理、机要档案、接待联络、机关财务管理、保密保卫、车辆保障等工作。 (4)负责全市劳动系统政务信息和劳动宣传工作,保证信息、宣传渠道的畅通。 (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 (6)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就业培训处 张政 830室
工作分工: (1)负责城乡劳动力规划、开发、使用,指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2)负责和按有关规定承办“农转非”的审批工作,负责部分职工统配、安置、商调等工作及军转干家属安置任务。 (3)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以及基金征缴的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准入制度。 (5)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做好技工学校招生有关宣传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即时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和毕业生派遣手续;指导全市就业训练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加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综合管理,严格年检年审,加强日常教学工作检查,促进培训质量、水平的提高。 (6)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培训、竞赛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和社会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工作,加强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处 郑峰 837室
工作分工: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市属单位职工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并按承诺制要求按时认定批复,做到准确无误。 (4)负责管理基本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 (5)负责实施定点医院、药店、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审批及管理考核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 (6)负责完善和制定并实施市本级离休人员和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法。 (7)指导全市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市本级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并按承诺制要求按时认定批复,做到准确无误。 (8)指导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 仲裁法规处 程浩 826室
工作分工:(1)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及承担局普法办的日常工作。 (2)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 (4)依法对辖区企业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和确认。 (5)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6)负责对全市劳动争议调研工作和仲裁工作的协调指导。 (7)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及对全市劳动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基金监督处 蔡俊浪 828室
工作分工: (1)负责管理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专项经费、会同财政部门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4)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做好各项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报表等相关的年报统计工作。 劳动工资处 赵小明 828室
工作分工: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等办法,贯彻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3)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做好工资总量控制。 (4)研究制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分配关系和指导企业内部分配。 (5)负责制定和解释企业职工福利的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公布。 (7)帮助指导企业兼并、联合、租赁、破产中职工分流。 (8)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监察室 朱言良 824室
工作分工: (1)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2)负责来信来访。(3)负责处理劳动学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侯东升 双溪西路215-223号
工作分工:经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各项业务、离退休人员托管。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周燕祥 长山路181号
工作分工:失业登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劳动力市场管理、劳服企业管理、劳动事务代理 市就业训练中心 董智频 双溪西路150号
工作分工:就业培训的组织。 市医疗社会保险处 徐建华 宾虹路500号
工作分工:经办基本医疗社会保险业务。 市公费医疗办 徐建华 宾虹路500号
工作分工:公费医疗管理。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朱远航 双溪西路150号
工作分工: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黄 进 长山路181号
工作分工: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市劳动监察支队 吴 涛 长山路181号
工作分工:劳动保障年检、劳动违法违规案件受理查处。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您当前位置:
对不起!该问题正在审核中,请稍候查看!
还有以下问题等待您来回答:
没有感兴趣的问题?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最大的法律服务平台&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 法规库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法规正文
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政办发59号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金政发〔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第二条《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以下简称市医保处)办理本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遇有职工增加或减少的,应在每月25日前到市医保处办理变更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原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职工及其它职工,原则上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代理中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采用ic卡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基本医疗保险ic卡,并提供有关资料。市医保处接到用人单位申请表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及时制发基本医疗保险ic卡。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医保处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通过“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结算,于每月10日前向用人单位收取。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按月缴纳,也可以按季或年度缴纳。按季或年度缴纳的,必须在季度或年度的第一个月全额缴纳本季度或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在1996年1月、企业在1997年10月后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中断缴费的),应在2001年6月底前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参保年限从重新参保之日算起。第四章职工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第七条市医保处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帐户的金额于每年7月份一次性记入个人帐户。《暂行规定》实施前已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的,其余额与新帐户金额合并使用。职工所在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帐户金额不予记载。年度内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划入个人帐户比例统一从次年调整。第八条在职职工在市区范围内调动的,凭调动证明到市医保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职工调离市区的,在办理转移手续时收回基本医疗保险ic卡,其个人帐户按月结算后余额按下列办法办理:调入地区已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转入接收地区医疗保险机构;调入地区未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则发给其本人。第九条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凭有关文件到市医保处办理中断、终止医疗保险手续,其个人帐户按月结算后的余额可继续使用。第十条职工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及时到市医保处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交回基本医疗保险ic卡,其个人帐户按月结算后的余额按《继承法》继承。第五章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确定和职工就医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申报、认定分别按市劳动局、卫生局、医药管理局转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须配置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与市医保处联网运行。第十二条长期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须将人员名单报市医保处。经市医保处同意,可选择2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第十三条职工门诊治疗,凭基本医疗保险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职工因病情需要住院检查、治疗的,持基本医疗保险ic卡、本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职工因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市区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诊治。第十四条因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院治疗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副主任医师填写《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院医务科审核,经主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处核准(目前限转杭州、)。异地转院不得转往中外合资医院、非全民所有制医院及社会办的各类专家门诊和诊所。第十五条因公出差、准假探亲期间,因病急诊应到附近乡镇以上一所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如出现多所医院的医疗费单据,必须有医院之间的转诊证明。第十六条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应填写《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表》,附本人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近期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报市医保处。经医疗保险专家组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本人的意见确定1-2家一级以上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特殊病种门诊一年为一个治疗周期,期满后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六章医疗费用结算第十七条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个人先自负比例按市劳动局、卫生局、财政局转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执行。第十八条经批准转金华市区以外的医院治疗,个人先自负10%。对非因公外出、探亲期间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10%后,再按上年市区平均每人次住院费用限额结算。实际医疗费低于上年市区平均每人次住院费用的,按实际医疗费用结算。第十九条个人先自负医疗费不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帐户也不予支付。第二十条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三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参照中医院、人民医院执行,金华市区以外的医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医疗费起付标准参照中心医院执行。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处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参保人员结清。定点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月出院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单等送市医保处审核。第二十二条市医保处每月按定额标准的90%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余下10%部分经考核后在年末结算。第二十三条每年度末,市医保处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定额标准进行结算时,实际支出低于定额标准的,节余部分50%奖给定点医疗机构;超过定额标准的,超出20%以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负担50%,超出20%以上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负担。第二十四条病人出院后在10日内以同一种疾病再次入院,按一人次住院费用结算,而不计两人次。第二十五条病人尚未痊愈或好转而中途转往其他医院的,如实际住院天数未超过平均住院天数,按平均每床日费用和实际住院天数单独结算;超过平均住院天数的,按定额标准结算。第二十六条异地安置,经批准转院等在外就医,必须执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凭发票、处方、医嘱单、医疗费用清单,定期到市医保处审核报销。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结算年度内结清,跨年度不再结算。第二十七条病人住院过程跨结算年度的,以办理出院之日核定具体结算年度。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劳动局根据市社会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调整公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与《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同时实施。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法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最新已解决问题
按地域查找法规
按类别查找法规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按地域找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浙江金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