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貌堂堂一般当然,我也没想要征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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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辛大笔下主要人物相貌描写整理和排名——帅哥篇
大家都变了,时间是太过神奇的东西,它不止改变了司徒玦,就连吴江这样一个曾经飞扬跳脱,片刻也安静不下来的男孩,竟然也被打磨成全心思扑在手术台上,其余什么都可有可无的淡漠的男人。
帘内的姚起云从一侧挑开的角落里,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矫健越过四季青树篱的身影和他碰落的几片树叶
怎么能把吴江排最后呢,多讨人喜欢的孩子啊。对不起啦,实在是小说上描写他的句子太少了,实在是想象不出来他是什么样。只好暂定为一般魅力了
第17 方志和
方志和看起来带着眼镜,一副好学生模样,其实是再多鬼主意不过的一个人
方志和话题转变地如此诡异,韩述一时间感到莫名其妙,没好气地说,“你?人模狗样的吧。”
“说实话,我也算受过良好教育,家庭和谐,工作稳定,收入良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方志和我是想和唐业比较的。小说上对他的描写实在是少得可怜,还基本上都是自己评价自己的,所以实在是比不了唐业。
桔年本不善于陌生人相处,何况事情起源于那样纷乱而难堪的一个场景,所以她甚至不怎么敢从后面放肆的打量前排的人,只记得他黑色的衣角,和隐隐的古龙水味道。
“还好跑的快,保安在停车场截住了一个,黑衣服,高个子,刚才送你们来的那个是不是?真看不出来,斯斯文文的,我还以为他见义勇为,差点就被他溜了。”
他的裤腿挺括,鞋子得体而整洁。桔年可以感觉得出这是个生活在良好环境中的人,就跟韩述一样。
桔年缓缓抬头,扬着下巴,迎上那双冷冷的,审视的眼睛。
唐业有些难堪地起身给桔年沏茶,桔年赶紧接过,白瓷薄胎的杯子,茶色澄透,沏茶的人,看上去内向、敏感、清傲,却也是个善良而懂得生活的男人,这些优点,想必另一个男人更懂得欣赏。
从描写里不难看出,唐业是个生活细腻,格调很高的人,放在方志和前面是够格的。
第15 姚起云
那个叫“摇起晕”,不,应该是姚起云的十六岁男孩既瘦且高,因为身形单薄的缘故,更显得手长脚长,他站在那里,试图微笑,但浑身上下透露出来的局促和羞涩却骗不了人。
姚起云穿着一身崭新但是明显过于宽大的运动服,从上面硕大的品牌logo来看,想必出自她那个品味泛泛的老爸的手笔。他脸颊非常瘦削,泛着一种不健康的蜡黄,头发是新剪过的,也是一点光泽都没有,除了牙齿略有一些地包天以外,那张脸也不至于丑得人神共愤,可是略深的眼眶却配着微微下扬的眼角,这使他五官上最标致的一个部位也透着阴沉,这恰是一心向阳的司徒玦最不喜欢的特质。
在司徒久安的一再催促下,他终于拿起了筷子,握筷子的手黑瘦而指节突出,指甲苍白,可指甲缝里还有隐隐的黑垢。
同样是这个年龄的姚起云,即使靠得再近,司徒玦从他身上除了感觉到寒意,再没有别的。跟连泉比起来,姚起云就像雨后的苔藓,幽碧而阴凉。
美美顺势瘫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用梦呓一般的声音说:“其实要我说,你们家小姚也不错,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唉!”
也怪不得司徒玦奇怪,美美跟她认识多年,看着姚起云来到她家,没少笑话那个土不啦叽的家伙,现在居然改口说姚起云“不错”,除非是脑子烧坏了。
美美一把拉着司徒跟自己并排躺在床上,侧起身子说道:“你还别说,姚起云这两年变化挺大的,尤其是脱了牙箍之后……我们对他以前那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记忆太深刻了,可低年级的小妹妹就不一样了,我是听说有人暗地里打听过他的,人家就觉得他那孤僻的样子特有腔调。司徒,你说你们家的水是不是特养人,土包子都能改造得人模人样,改天我也到你们家来蹭饭吃?”
司徒玦做了个想吐又吐不出的表情,也学着美美那样迷离地看着天花板,上面不知怎么的就出现了姚起云的脸。
他变了吗?都说朝夕相处的人是最难察觉到改变的。现在想起来,他的头发不再是以前乱糟糟枯黄的样子,软软的,跟他的脾气相反,但是却很黑。皮肤倒是白了一些,在城里生活久了,司徒家条件又不错,乡土味也淡了。至于牙箍……想到他当时做牙齿矫形时受的那个罪,司徒玦就觉得自己嘴里也泛酸,好在最好效果是不错,整个人都变得端正了起来。
但是,也仅仅是端正而已嘛。
“我觉得他也就一般般。”司徒玦认真地说。
“司徒,你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姚起云是那种他迎面走过来的时候你未必会盯着他看,但是走过去之后,你回头只看到背影,就恨不得踹自己一脚的类型。”
“我怎么觉得他是让人随时都想踹一脚,而且再把他踩扁的类型。”司徒玦没好气地说,“难得你喜欢,就把他许配给你吧。”
姚起云似乎被司徒玦带到了一个卖冷饮的流动摊点前,那有着外地口音的女摊主给司徒玦找钱的时候还无比惋惜地说了句:“多周正的小伙子,怎么这眼睛……”
咳咳,姚起云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过分了,跟其他男主角比起来实在差十万八千里了,不过看在他好歹是主角,又能被司徒珏这样的大美女看上,所以就把她按到这个位置了。
第14 谢凭宁
纵观谢凭宁,赵旬旬得承认她的围城不但有着坚实的基础,还有齐整的外墙。谢凭宁是很适合正装打扮的那种人,有些人白衣黑裤西装革履,看上去就像房屋中介,可这样刻板的一身在谢凭宁身上,就说得上赏心悦目。他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好看,只不过五官特别端正,端正得就像按照“三庭五眼”的基准而生,加上举止得宜,话不多但简洁有力,声音低沉柔和。他在调往卫生局之前曾做过几年的耳鼻喉大夫,抛开医术不谈,在接诊的过程中他更容易取得患者的信任,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靠谱的,让人信赖的。三年前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赵旬旬也不相信这样的男人会落到她的手里。
旬旬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的位置,半躺着,借窗外的微光端详身边的男人。她躺在他身畔三年,竟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他熟睡的样子,那张端正的面孔看起来依然悦目,可是就像……像个陌生的人。
不多说啦,谢凭宁是个看上去很靠谱,可以依靠的男人,比起姚起云如雨后的苔藓,幽碧而阴凉来,应该是稳赢的(当然喽,不能光看年纪啦,谢凭宁也是年轻过的)
第13 谢斯年
那个男人有一张轮廓很深的面容,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艺术家那样落拓而颓废,而是显得英俊而阴鹜,同时还有着跟止安何其相似的仿佛目空一切的骄傲。
孩子有些失望地单手支着自己的下巴,不知怎么地,就走了神。过了一会,才忽然冒出一句:“姑姑,你说我爸爸会不会比他还帅?”
桔年已经习惯了不管讨论什么事,最终话题都跟她爸爸联系起来。“当然啦,你爸爸是很帅啊,说得都好像没见过爸爸一样。”
“不是!我不是说斯年爸爸!”
其实谢斯年不一定比谢凭宁好看,只是那种英俊阴鹜而又骄傲的气质,和谢凭宁内敛保守且大男子主义相比较而言,更有魅力一些
姑姑右边是一个头发短得出奇的男孩子,他也笑得一脸灿烂,但是眼睛却凝视自己手里的拍子,好像那才是他的骄傲;最最重要的是最右边的男孩子,微微向左倾着身子,眼睛不知道看向左边的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他的鼻子挺挺的,眼睛很好看,是他!非明觉得就是他了.
“真的吗?谢非明,这是你爸爸呀?哇,他年轻的时候看起来很酷哦.”
桔年笑着用很认真的样子看了一会,“哎呀,是有点像,不过非明啊,你爸爸比照片上的人要帅一点点。”(从这里来看,不管认真与否,最起码在桔年的眼里,巫雨比韩述帅的)
现在桔年看清楚了,这个被她误以为是草丛中的“死人”不过是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小毛孩,那身白色的衣服不是台园小学的校服又是什么。奇怪的是,男孩瘦瘦的,却顶着一个大光头,整个脑勺光可鉴人,衬着宽大的校服,活脱脱像个从寺庙里跑出来化缘的小和尚。
男孩并不比桔年高多少,疯长的野草都漫过了他的头顶,有两根狭长的草叶还横在他的脸颊边,尾部翠绿,叶梢带一点儿枯黄。大概是草扫在脸上痒,他伸手挥开那几片恼人的叶子。他是个佛前青灯一样干净明亮的小和尚。
巫雨笑了,光光的脑袋,干净分明的五官,牙齿好像会发光。
巫雨,艳红的石榴花下懒洋洋地闭着眼睛的巫雨,在浅淡清风中朝桔年露齿微笑,身边洒落着碎金一般阳光的那一个人,他也是这阴影中的一部分?
桔年看了巫雨一眼,他的脸庞一如既往的清瘦,刚才跑得太急,没有泛红反显得苍白。这个男孩,他在桔年心中是那么地好。、
韩述在他眼里跟巫雨不同,巫雨是个生于斯长于斯的苍白少年,可韩述看起来高傲而尖锐。
桔年心下疑惑,绕过一排休闲石凳,从这个方向,正好远远看见塑像背后的两人,各自背着球拍,白衣少年背影单薄,头发短得像刚长出来一样,女孩乌发在阳光下反射出柔润的光泽,紧紧拥住男孩的一双手丹蔻如血。
他倚在一侧,嘴唇上好似没有着色,一张瘦削的脸上最浓重的一笔竟然是淡若远山的眉眼。
巫雨,有多久了,韩述不愿意回想起这个名字,可此刻他闭上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还是青葱少年模样,清淡眉眼,笑容明净。在他面前,年近而立的韩述顿觉自己一身的疲惫和尘埃。
然而,这在这时,韩述竭力不去想起的那张容颜浮现在眼前,那个瘦弱的白衣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谢桔年身边,他们相视而笑,双手相连。
当只剩下桔年的时候,她听到身后的石榴树在风中婆娑作响,回过头,穿着宽荡荡的白色衬衣的小和尚就站在树下,眉目疏淡,一如当年.
(巫雨,有多久了,韩述不愿意回想起这个名字,可此刻他闭上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还是青葱少年模样,清淡眉眼,笑容明净。在他面前,年近而立的韩述顿觉自己一身的疲惫和尘埃。虽然函数对桔年喜欢的人必然会吃醋吧,但从函数的疲惫来看,巫雨的相貌还是很有挑战性的)
综上来看吧,巫雨是个极清秀浅淡的男孩,眉目清澈。其实原来我一直觉得巫雨长得挺一般的,可是从小说的描写来看,看来是我没有认真读书,%&_&%
故友相见,高兴开怀自不必多说,顾维桢夫妇没有儿子,见到年少懂事,俊秀斯文的纪廷不由得大加赞赏,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她忽然想起了白天在台上的那个身影,那张眉目清秀疏朗的面容……像是被自己的心事蜇了一下。
纪培文不由重新看了看儿子,纪廷长高了,站起来已经跟父亲平肩,他面容像母亲,白皙俊秀,说话语调柔和。
同样是引人注目的男孩子,如果说陈朗是一幅价值不费的油画,那么纪廷则是一张澄心堂的宣纸,洁白,柔韧,清洌,用腊月敲冰之水抄成,令人神往,却不忍心落笔。很多人都说,难得在男孩子身上有这样沉静的书卷气,而无脂粉味,这是他家几代书香沉淀下来的气息。
班上和年级里不少女生喜欢背地里把陈朗和纪廷两人做比较,各有其拥戴者,纪廷也从刘季林那里听说过这些,只笑不语。他并不讨厌陈朗,因为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相对而言,他更不喜欢自己。
女生通常都对温文尔雅的纪廷很感兴趣,他不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然而不时也有女生说起过在医学院见到过一个挺有气质的男生。他的身上有一种柔和淡漠的书香气息,经常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引初见的女生,几个人一起聊天的时候他通常都是个完美的倾听者,大家一起玩笑着,思绪却在抽离。在刘季林的怂恿下他也好几次单独跟印象比较好的女孩子一起吃饭看电影,他无懈可击的礼貌和笑容就像一张无形的网,不动声色地将满怀热切的对方隔在了外面,等到约会结束,他将女生送回宿舍,转过头,往往不记得刚才那张脸的样子。
纪培文看着把玩茶杯的纪廷,时光过得真快,儿子都二十三岁了,他长得更多的是像母亲,五官俊秀而柔和,有着他外公家那国学世家特有的书香气质,唯有一双眼睛像父亲,深邃漆黑,看不出喜悲。
在他们科室里,纪廷在女病号的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和不可动摇的,不管男女老少,没有人会讨厌一个形象气质俱佳,性格温柔,又有耐心的年轻男医生,通常遇到难缠的女病号,同事们都央求他出马,只要他站在那里,用他特有的柔和语调耐心开导几句,一般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迎刃而解,解决不了的也都可以暂时安抚住。
年轻的服务生伸出两根手指,“200!”
纪廷怔了一下,不过还是认命地掏钱。没料到她并不罢休,又弯腰补充了一句:“女士200,先生的话250,中年以上的叔叔300,秃头加50,有小肚腩加50,眼神猥琐加100……”纪廷意识到她可能并不是仅仅为了卖酒而来,索性心平气和等她一次性说完,“如果是帅哥的话,在原价上减50,25岁以下再减50,气质好的减100,像你这样的话,不收钱!”
“好了,我不打扰你欣赏风景。不过帅哥,见你人长得顺眼,脾气也好,又是生面孔才提醒你,看看是没问题的,非礼勿近,否则是要吃苦头的哦!”
同样是引人注目的男孩子,如果说陈朗是一幅价值不费的油画,那么纪廷则是一张澄心堂的宣纸,洁白,柔韧,清洌,用腊月敲冰之水抄成,令人神往,却不忍心落笔。很多人都说,难得在男孩子身上有这样沉静的书卷气,而无脂粉味,这是他家几代书香沉淀下来的气息。
刘季林从来都跟陈朗特别不对盘,所以当时提到他的时候还嘀咕道:“陈朗那家伙,想不到毕业后还混得人模狗样的……”见纪廷面无表情,便补充了一句,“唉,陈朗你不记得了?就是高中时画画和打球都挺不错,自认为是帅哥,骗了很多女孩子的那个呀……”纪廷没有说出来,其实他记得这个人,他永远不会忘记,这是在一个黄昏时分,十八岁的他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陈朗和那个人相拥的身影,心里涌起了一种从来未曾体会过的滋味,那夹杂着酸涩、懊恼、自弃、愤恨、失望,蔓延在心里却无法宣之于口的感觉,很久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它叫做妒嫉。
纪廷和陈朗各有拥护者,不便判断谁更出众。纪廷的书香气质和陈朗的气宇,貌似比巫雨更上一步。
第10 陈孝正
朱小北一副不解的样子,“说实话,我也觉得陈孝正不错呀,长得挺不错的,虽然不算很帅,但是挺耐看的,我就喜欢这种气质男。成绩又好,前途无量,我们系都有不少女孩子都说起过他。”
黎维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北,你这就不懂了吧,他是不错,不过这有什么用?我们学校帅哥资源丰富,他也不算是特别突出的,至于成绩好,有前途,这些谁知道。许开阳哪点比陈孝正差?长得不输给他,关键是人家老爸是谁,家里什么环境?”
开阳口气里对陈孝正的不以为然激怒了郑微,她可以讨厌陈孝正,但是却受不了别人对他的轻视。她看着许开阳说:“没错,他没你家里有钱,长得也不见得比你好,他什么都没你好,但是你爱我,我却爱他,就凭这一点,你就永远输给了他!”
郑微喜欢看他摘了眼镜时的样子,他近视的程度并不深,镜片之下是一双深邃漂亮的眼睛,即使在激动的时候,他总能让脸色淡淡的,可眼睛不会说谎,那跳动着的躁动和迷乱的火苗必定会出卖他。那些燃烧的瞬间她曾经见过,只有她见过,是的,只有她。
何绿芽咋舌,“陈孝正还不好呀,我觉得他很好呀,就是不太理人,我听说很多女孩子都背地里挺迷他的。”
他的眼眶略深,眼珠的颜色是很深的褐色,近似于墨黑,以前的郑微最喜欢这双眼睛,虽然它总是显得太过冷清,可是她不是没有见过它温柔带笑的时候,当他的笑意出现在眼睛里,狭长的眼角微微上扬,那时的他总是说:“微微,别闹。”她在他怀里,总觉得下一刻自己就会融化成一汪春水。
那双手还是瘦而薄,除了握住的黑色签字笔,空无一物。
林静说得对,陈孝正其实是个太没有安全感的人。一个被逼迫着长大的孩子,不管表面上多么冷静克制,骄傲清高,也只是个孩子。这个孩子总做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结果伤人伤己。
他还是那样整洁得一丝不苟,白色的衬衣每一处细小的褶皱都恰到好处地挺括,笑容随和,眼神疏远。在一群表情疲惫,睡眼惺松的同事里,他的冷清就像一面墙,将他无形地隔在人群之外。
她以往不是这么毛毛躁躁的人,因为一心赶时间,在楼梯拐角处竟险些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人。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肤色略深,五官深刻,眉目间似有郁结。旬旬忙不迭道歉,好在对方并未计较,略一点头便与她擦身而过。旬旬慢慢上了几级台阶,又忍不住回头,只看到那人的背影。
敬酒完毕,新人退场换装准备敬茶之际,向远在欧阳太太的吩咐之下前往照看新娘换装的情况,结果,她没见到欧阳小姐,却在化妆间遇到了还是一身正装的新郎。黑色将他颜色略深的瞳孔衬得更耐人寻味,他算不上特别的好看,论俊秀比不上叶昀,要说儒雅不如骞泽,可是面容清癯,气质清冷,直视他那双眼睛,很容易让人朝那深不见底的地方坠下去。向远想,不管怎么样,欧阳家择婿的眼光不俗。
他犹疑了片刻,那双深黑的眼睛变得温柔而氤氲,手悄然地抵住了身后的化妆台。
对不起啦,把你拍到这个位置。小说里说纪廷和陈朗不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然而不时也有女生说起过,而阿正可是广州大学响当当的风云人物。话说这家伙小有名气,院里不少人都听说过他,无非是去年高分录取的状元,成绩挺不错,工程图学的那个老学究也在课堂上提起过他,俨然一付得意门生的口吻,就连卧谈会上她也曾经从黎维娟的嘴里听到过他的名字,竟然让一向心高气傲的黎维娟都颇为向往。除了不太理人,很多女孩子都背地里挺迷他的。真的很心疼你,为什么你的事业就不能和微微并存?
第9 许开阳
“许公子你都不知道。”黎维娟说,“物电系大二的许开阳,家里很有钱的,长得又很不错,我们班好几个女生都暗地里说起过他,听说还没有女朋友呢。”
郑微对许开阳的印象,最早是来自于黎维娟她们的私下议论,因此在她心里,传说中的许公子应该是一个飞扬洒脱,风流轻浮的纨绔子弟,满脸桃花,色迷迷的,没想到实际上竟然是这样干净单纯的一个男生。
起初郑微跟许开阳单独下棋的时候,她的注意力更多地是放在他的身上。许开阳长得挺好看的,端端正正的好看,一看就知道是个乖孩子,跟郑微原本想象的一点也不像。每当被郑微盯着看的时候,许开阳的脸总是红红的。
黎维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北,你这就不懂了吧,他是不错,不过这有什么用?我们学校帅哥资源丰富,他也不算是特别突出的,至于成绩好,有前途,这些谁知道。许开阳哪点比陈孝正差?长得不输给他,关键是人家老爸是谁,家里什么环境?”
她看着许开阳说:“没错,他没你家里有钱,长得也不见得比你好,他什么都没你好,但是你爱我,我却爱他,就凭这一点,你就永远输给了他!”
开阳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和年轻时的连泉有的一拼了。在青春里大家多次说到,许开阳哪里都不比陈孝正差,甚至哪里都比陈孝正强,所以性格家世综合评比,还是放在阿正的前面了
第8 叶骞泽 叶昀
事实上,叶骞泽和邹昀兄弟俩虽然不同一个父亲,长得却确实挺相像的。不同的是,叶骞泽应该比较像他父亲,宽额深目,邹昀却随他们的生母,眉目俊秀,都是一样好看的男孩子。哥哥长大了,有了更多书卷气,弟弟却还带着小男孩的稚嫩,尽管如此,实在也难分高低。
他似乎变得比四年前肩膀宽厚了一些,眉目间也添了稳重,笑容和煦,风仪静好,跟他比起来,自认为长大了的叶昀还是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叶骞泽不善交际,微笑在侧,谦谦风度也让人心生好感。
章粤号称一双眼睛阅人无数,识人极准(当然,主要是指长得好的男人)。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这点向远甘拜下风。正如章粤所言,叶骞泽天生感性,是个善解人意的好情人,更是无微不至的好丈夫,他的人,他的感情并不浓烈,毫无侵略性,那柔情蜜意却如随风入夜的细语,润物无声。
那些夜晚,月光撩帘而入,流淌在床沿,向远在最快乐的一瞬总是徒劳的伸出手,想要抓紧那如水清辉。然而每当她合拢手指,手心就只余黑暗。它如约而至。却不能留在身旁。于是向远只得闭上眼睛,当她看不见光亮,可以捕捉的就只有身边温热的躯体,假如一切都是虚幻,至少当时的相依是真切的。
“回味完了吗?浮想联翩了吧,真是让我嫉妒啊。”此时章粤点的酒已经被送了上来,她抿了一口,看着脸色泛红的向远吃吃的笑。
仿佛为了转移这个话题,过了一会,章粤指着PUB大厅角落的一桌人对向远笑道:“看见没有,那边有个孩子倒长得不错。”
向远兴趣不高地看了过去,“谁又入你法眼了?进了你这大门,长得稍微周正一点的孩子你就不肯放过?”
向远眯着眼细看,章粤的眼光一向不差,她说的那个“长得不错的孩子”其实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头发短短的,眉目俊秀,确实不错,只不过他坐在六七个大献殷勤的女孩子中间,却丝毫没有坐享齐人之福的春风得意,反倒双眉紧蹙,坐立不安,局促得如同落入狼群中的羔羊。
向远终于笑了,摇着头说:“走就走,别那么多废话,当心那几个女孩子再追上来,把你捉回盘丝洞。”
向远避开邹昀那双流泪的,稍嫌秀气的眼睛,半开玩笑道……
事实上,叶骞泽和邹昀兄弟俩虽然不同一个父亲,长得却确实挺相像的。不同的是,叶骞泽应该比较像他父亲,宽额深目,邹昀却随他们的生母,眉目俊秀,都是一样好看的男孩子。哥哥长大了,有了更多书卷气,弟弟却还带着小男孩的稚嫩,尽管如此,实在也难分高低。
谢局长面露诧异之色,“这么说,小伙子不就是叶家二公子喽,我刚才还在心里想,向远不简单啊,你们家叶少还在,你就牵着个漂亮小男朋友堂而皇之的走,这算哪一出,原来是这样,哈哈。”
谢局长打量了一眼叶昀,笑着说道,“我就说叶家风水不错啊,富贵不说,人也一个比一个长得好。叶少已经是一表人才了,这弟弟咋一看就跟电视里的青春偶像差不多。向远,说句实话可不准恼啊,别人都说郎才女貌,你进了叶家可算是女才男貌了啊。”
他真的就像一只快要被抛弃的小狗一样,紧紧贴着她,干净俊秀的一张脸无辜而委屈,衬映着她的残忍。
叶昀的全身也湿透了,水滴悬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划过他光滑而匀称的肌理,那水珠仿佛也带着朝气而干净的光泽。
叶昀在单位人缘非常好,是个特别招人喜欢的小伙子,长得好是众口皆碑的,连续几年市局拍警队宣传片,他都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之一,穿上一身警服英姿飒爽,精神得很,那种赏心悦目并不是咄咄逼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而是健康又干净。好像就是邻家一个让人特别舒服的哥哥,没有侵略性,但又值得信赖。平时相处起来,除了有些腼腆,性格也是无可挑剔,看上去像是公子哥儿出身,但是娇骄二气全无,绝对是一个五讲四美的好青年,工作中也能吃苦,身手过硬,办案脑子灵活。只不过叶昀身上没有办案人员特有的戾气,这可以说是优点,但也可以说是缺点。他不争勇斗狠,非到必不得已绝对不使用暴力手段,加入警对几年,除了在靶场,一枪都没有开过,领导也说,需要的时候可以再狠一点,可他始终还是那个样子。
这哥俩各有拥护者,实在是不好判断把谁放到前面。本来没想放到阿正前面,只因小说中有这样一句“他算不上特别的好看,论俊秀比不上叶昀,要说儒雅不如骞泽”,所以放到阿正前面了。其实叶昀和许开阳无论从性格还是家庭状况来说都很相像,实在是不知道他们谁应该排在前面,介于许开阳是配角,叶氏兄弟是主角,所以把他们排到前面一位了
那是吴江班上的一个男孩,叫连泉。比司徒玦要高一届,当时已经念高三。连泉的名声司徒玦是早有耳闻的,他跟司徒玦一样,都是学校里的焦点,从高一的时开始,司徒玦就常常听到美美她们在议论连泉如何如何。这个如何如何翻译成高中生的形容词汇,无非就是长得帅、体育好、成绩不错、老师喜欢、女生向往……因为常去找吴江的关系,司徒玦和连泉也不是没有打过照面,并没有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在传闻里,他又是极傲的一个人,鲜少有人能入他的眼。
按理说,通常一个极傲的人和另一个极傲的人是很难有什么交集的。司徒玦和连泉就是这样。问题出在高二那年一次校运会,司徒玦和美美在操场上为本班的选手加油呐喊,跳高和跳远本是他们班得分的强项,但是桂冠却被均被另一个人夺走,那个人就是连泉。当时司徒玦站在正对他落点的那个位置,看着他在欢呼声轻巧落地,本来应该为本班选手懊恼的她却在他不经意甩着脸上汗水,露齿一笑的时候,发觉那真的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就像阳光下的一颗白水晶,每一个角度都是透亮的,折射出灼灼的光。她喜欢看着这样的男孩。
连泉喜欢司徒玦,司徒玦也喜欢跟连泉在一起。他们两人并作一块,就像水晶与明珠相映成辉,说不出的好看和登对。那个晚上,司徒玦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座上,感觉风撩起了她的裙子,连泉说了件趣事,逗得她笑个不停。当她第一次把手环在他腰上,感觉他腾出一只手紧紧握住她,以至于车头猛晃了一阵,这个时候的司徒玦心中的快乐也是真真切切的,她贴近了他,他身上汗湿的气息,透着年轻的朝气,如清晨的日光一般干净和美好。
司徒玦可以感觉到他的脸在慢慢靠近,甚至可以看到他睫毛微微的抖动。他的身上有一股年轻男孩特有的健康的气息,就好像阳光晒在青草上。不对,这也许是连泉才有的气味,因为同样是这个年龄的姚起云,即使靠得再近,司徒玦从他身上除了感觉到寒意,再没有别的。跟连泉比起来,姚起云就像雨后的苔藓,幽碧而阴凉。他的脸干净而好看,此刻微微地发红,全身都热得不可思议,唯独手却是小心翼翼的,像是捧着世界上最昂贵的珍宝。
“大家都眼馋的一块肥肉你叼着叼着就丢了,可惜啊……不过在连泉后边排着队的人就高兴了。”
美美坐在司徒玦的床上,一边翻捡着适合自己去见网友的衣服一边说道。
曾毓双手环抱胸前,斜着眼睛打量对方片刻,心里又有了新的答案。赵旬旬这个人对于太过年轻,仪表出众的人从来就持怀疑态度。她去医院一定会选择头发斑白的老专家,偏爱听貌不惊人的歌手唱歌,相信外表有疤的水果比较甜。这样看来,仿佛从精英期刊的图片里走出来的连律师给了她不够可靠的第一印象也不足为奇。
“你是不是觉得我给你介绍的律师太年轻了?”曾毓问道。旬旬来不及回答,又被她愤愤不平地抢白了一句:“你要知道,以貌取人是最狭隘的,没理由因为他长得有吸引力就妄加否定他的专业水准!”
旬旬面上表情古怪,“我说过他长得吸引人吗?”
曾毓脸一红,辩解道:“我也只是客观评价……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
旬旬“哦”了一声,“我也没说你们不是普通朋友。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和你的普通朋友不在桌子地下互相用脚勾来勾去的话,我会更认同他的专业水准。”
看着曾毓哑口无言的模样,旬旬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提前要走,是因为我已经完成了今天的使命,否则就算你们不嫌灯泡太亮,我也不愿意灯丝提前烧掉。”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对,你的新男朋友是挺有吸引力的。”
“那你挺幸运,我看这也不比你以前精挑细选的差,说不定歪打正着遇见了真命天子。”
把连泉放在这个位置实在是绰绰有余了,小说里多次提到少年的他是学校的焦点,就像白水晶一样干净澄澈,在司徒珏后面排队的女生数不胜数,而长大后的连泉还是那么有吸引力,只一眼就吸引住了曾毓
第6 周子翼
韵锦看着站在程铮身后不远的周子翼,她很难将这张漂亮中透着玩世不恭的面孔的主人与莫郁华联系起来,她想,她可以体味到莫郁华看着他时的无望。
“见鬼了,我哪知道她看我干嘛,天知道同班那么久我跟她半句话都没说过,不是每个人的眼光都像你那么‘独特’。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概她觉得我比你帅。”
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像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暇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积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
那男人也是跟她一般样貌出众,看上去便是一双登对的壁人。
“见鬼了,我哪知道她看我干嘛,天知道同班那么久我跟她半句话都没说过,不是每个人的眼光都像你那么‘独特’。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概她觉得我比你帅。”(虽然是玩笑话,但足以证明他不逊色于程铮)
周子翼和程铮一出场就引起了全班女生的瞩目,他坏坏的笑让许多女生欢欣不已,能娶到陈洁洁这样的大美女,这家伙真挺有吸引力的。其实吧,把周拍到前5也不是不可以的,主要是他人品实在是……,又是配角,所以……
她打开那个扁平的小铁盒,拿出压在最上方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两张年轻无邪的笑脸穿过七年漫长的时间就那么毫无防备地绽放在她的面前。她把那张开始微微泛黄的照片拿在手中,用手指一下一下擦拭上面的尘埃,照片上的年轻男孩笑容明净,眼神柔和,这才是她的林静,她必须现在看上一眼,因为在她发呆的那一瞬间,她忽然发现自己记不清22岁之前那个林静的模样。刚才送她回家的那个男人,肩膀宽厚,眼神锐利,笑容总是若有所思,下巴和两腮有刮得干干净净依然泛青的胡楂,尽管他看上去那么气宇非凡,风度翩然,可她再也找不到昔日的贴心和依恋。他眼中的她,是否也早非旧日模样。
“我两年前在一次商务宴请上第一次见到林静,那时他还不是副检察长。男人我见多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看上去温厚淡泊,眼睛里却写着征服欲,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当他在桌子的另一端,隔着闹哄哄互相敬酒的人朝我点头的时候,我就开始爱他。”施洁说。
大家都说错过了林静很是可惜,司徒玦却很庆幸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他,不但因为这样,她才得到了一个好朋友,更因为林静这样的男人,如果真跟他有了一段,不爱是浪费,爱了会伤心。他那“找个旅伴走上一段”的理论司徒不止一次听说,话倒没错,也许被他爱上也是幸福的,但女人一头扎进去的时候怎么会想到自己不是陪他走到终点的那个人?
别的场合,有人拿司徒和林静开玩笑也不是第一次,毕竟一眼看过去着实般配养眼,合该是一对璧人,以往林静都是一笑了之,鲜少如今天这般急于撇清。
郑微自上而下地打量他,“我是想看看你另一面的样子。”
制服很合身,穿在林静的身上,让他原本温厚恬和的气质平添了几分锐气和英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胸前徽章的缘故,连他的眼神都衬映得有些许凌厉,郑微想象着他坐在审判席上的时候,应该也是冷酷而刚硬的。
然而,当他笑起来时,先前的冷硬消失殚尽,“好看吗?”见惯了林静成竹在胸的模样,郑微很少见他像现在这样,带着一些不确定,就像等待大人肯定的孩子。
“你应该相信林副检察长披块树叶在身上也是好看的。”郑微的夸奖让林静脸上的酒窝愈发明显。
他走了,谦谦君子的林静,泰山崩于面前而色不变的林副检察长关门的声音重得让窗户的玻璃嗡嗡作响。
有一刹那,陈孝正以为时间可以这样恒久地静止,然而,下一刻,另一只手轻轻覆在了郑微的手背上,指节修长,稳定而有力,在这只手的配合下,一切恢复如常。火苗窜起,陈孝正心里的最后那一点光便灭了。
对不起啦,林哥哥,把你放到这里了。实在是描写你的句子和其他几位男主角比起来太少啦,字里行间我只清晰的感觉到两个字——恬淡。当然啦,你的实力也是不可小觑的,林检就是只穿一片树叶也是好看的
第4 沈居安
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
程铮慢慢直起腰,“韵锦,你不介绍一下。”他冷冷说道,眼神戒备地看着对面这个相貌气质俱是出众的男生。
远远看到沈居安的背影,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才发现他居然闭着眼睛伏在桌上,一本书半掩着脸。韵锦觉得有点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睡着的样子。四月午后的风透过阅览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熏然的沉醉,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间。韵锦轻轻拿开了他掩在脸上的书,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安详宁静。
他没有多大改变,虽然在衣着形象上比学生时期成熟稳重了不少,但整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说不清的清雅妥贴,依稀还是韵锦记忆中那个在图书馆里沉思的少年模样。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韵锦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挤不出笑容,他还是以前清俊儒雅的样子,这样一个温和如旭日春风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比冰水更冷。
韵锦没有与他争论,她看着他,忽然想起了红楼中的一句话:任是无情也动人。谁能拒绝这样的男子温柔一笑,她开始觉得程铮的孩子气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
而章粤紧紧挽着的沈居安话却不多,他始终保持着和煦优雅的微笑陪伴着新婚的妻子,做工精良的正装穿在他身上,更衬得他整个人丰神似玉,高贵优雅得让人不敢直视。韵锦觉得居安越来越像一尊玉做的雕像,看上去温润迷人,其实却冰冷坚硬,如果你了解他,就会发现就连他的笑容都是那么疏离。
她配合地再次四处看了看,然后虚指了一下小会客厅的落地玻璃窗那头,端坐在主面试官位置上的年轻男人。即使隔着这么远距离看过去,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来形容他似乎也并不过分。
“谁?”章粤好奇地挑高了眉。
“那个艳尸。”
沈居安注意到她二人投过来的视线。含笑走近,“说我什么?”章粤把手自然无比的伸入他臂弯,巧笑倩兮:“说今天除了新郎,就属你最帅。”
“回味完了吗?浮想联翩了吧,真是让我嫉妒啊。”此时章粤点的酒已经被送了上来,她抿了一口,看着脸色泛红的向远吃吃的笑。
向远咳了一声,将一缕碎发撩到耳后,斜了章粤一眼,“嫉妒什么?你千里挑一,非他不嫁的沈居安难道不如人意么?”
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
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小姐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章粤这个傻女人,她号称一双眼睛阅人无数,识人极准(当然,主要是指长得好的男人),她不可能不知道沈居安是在利用她,她却还是甘心嫁给了他,说明沈居安这个人魅力有多大了。为什么排在林静前面呢?因为沈居安和林一样的属于很干净很云淡风轻的类型,而沈居安吸引到的女性人数远超过林静(从小说描写来看的),况且对沈居安的脱俗,辛大用了两篇的笔墨来铺陈描写,所以我把沈居安拍到了第思
说心里话,我不喜欢沈居安这种人,皮笑肉不笑,表面云淡风轻、清新脱俗,实际上内心只为谋取名利,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令人不禁寒战
那年轻的男子之前一直在低头查阅他的手机,赵旬旬并没有留意到他,只当是个路人,现在他站在邵佳荃身边,对“外甥夫妇”露齿一笑,赵旬旬看了他一眼,低下头去,想了想忽然又抬起头看了一眼。不想对方的视线正好也停留在她身上,她顿时有些难堪。虽说爱美之心人兼有之,但朋友夫不可渎,何况还是小姨夫。
他把手插在裤兜里,歪着脑袋朝她笑,的确笑容清澄。年轻就是好,长得好也占便宜,赵旬旬看在那张脸的份上原谅了他,什么小姨夫,他看上去和邵佳荃年纪相仿,就是个小屁孩。
池澄也一扫在机场时的轻佻刁钻,相反的,他显得有礼有节,聪明谦逊,谈吐不凡,虽然年纪轻看上去又是个极其靠谱的人,赢得了所有女性亲戚的青睐。
“在你们女人眼里,他是不是挺有吸引力的?”谢凭宁不以为然。、旬旬说:“也不见得,长得也就马马虎虎。”
她说完这句话又后悔了,太明显的谎言很容易被人识破并认为她心里有鬼。池澄是长得挺好,但有没有吸引力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理想的回答应该是这样。
旬旬抵在他胸前的手逐渐软弱,她吃力呼吸,可及之处全是关于他的味道,年轻的味道!
年轻真好,就连蒸腾的汗意和情欲的气息都带着干净而蓬勃的朝气。听说日本国有一种说法叫做“加龄嗅”,意指随着人年龄的增长,体内散发的味道会愈发浓郁,所以年迈的人身上会有一种特有的“老人味”。旬旬想到和谢凭宁的家里那张躺了三年的大床,也许她会一点点老去,在上面散发腐坏的气息。
他是和谢凭宁太不一样。谢凭宁是个正统而略带拘谨的人,也许这拘谨只限于对她。池澄却是恣意、放肆而轻狂的。旬旬不经意触到他的身躯,她开始相信他说过曾在健身房兼职的说辞。他不是那种肌肉虬结的类型,但矫健而灵活,这是长期有意识与合理的锻炼的人才拥有的身体,就像她曾经的健身教练所说的,充满力量的匀称之美。
他依旧笑着,那笑容灿烂而标致。旬旬莫名地想起小时候听过的关于鸡冠蛇的传说。鸡冠蛇有着鲜艳漂亮的顶子,早已修成了精,不能打,也不能靠近,碰见就会走霉运。眼前的池澄就好像这样一条蛇,炫耀着他斑斓的躯壳,嘶嘶地吐着鲜红的引信,剧毒无比,见血封喉。
谢凭宁冷静了下来,冷笑道:“你是为了池澄那小子?夫妻一场,我劝你擦亮眼睛,不要被一副好皮囊就勾得忘乎所以。像他那样的人会跟你来真的?别傻了,他只会玩弄你的感情。”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看你年纪轻轻,不会是专门骗女人的小白脸吧?”艳丽姐的人生阅历在这个时候终于发挥了作用。
池澄笑出声来,“其实车是用我家里的钱买的,虽然在是我名下。还有,其实我长得也不太白,倒是您肤色很白,旬旬皮肤好一定是遗传了您。”
“你太看得起我,我没那么大能耐,今天来就是想看看你。”他在她身前转了半圈,扯了扯身上的衣服,自我感觉良好地说:“你看我这身怎么样,我看到悼唁之后特意去买的,够庄严肃穆吧?”
旬旬没好气道,瞄了一眼灵柩的方向说道:“是够隆重的,换你躺里面都说得过去。”
池澄不以为忤,笑着说:“你不是真心的,我从你眼里看到了欣赏。”
旬旬是不讨厌池澄,大多数女人都很难对一张好看的、总是朝你笑着的脸说讨厌,说了也不是真心的。
“我怎么觉得有点面熟?”曾毓若有所思。
曾毓苦苦寻思,最后给出了一个让旬旬想死的答案。她说:“记不清了,大概是像年初看的一部电视剧里的男主角。”
看旬旬无言以对,曾毓笑着说:“反正还算养眼。你们躲在一边叽叽咕咕,别以为我看不见。快说,他到底是谁?”
和公司里的女同事、甚至女性客户群不同,陈舟对池澄这一款的男人兴趣缺缺。她在池澄父亲身边工作多年,心里以略长他一辈的身份自居,认为他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并且,她衷心为池澄的女人而感到悲哀,因为标致的男人就好像一只孔雀,光鲜亮丽的一面属于广大观众,而背后光秃秃的屁股则只有那个可怜的女人独享。
“我看到你们两人的样子,忽然就想起了我和旬旬她死鬼老爸过去的事。他虽然化灰了,但年轻的时候和你有点像,高高的鼻子,黑眉毛,他没你有本事,但也小我一两岁,总喜欢和我斗嘴……池澄啊,要是你早生几年就好了,女人老得快,找个比自己小的总提心吊胆。”
现在紧紧抱着她的这个男人比她小三岁,年轻、英俊,身价不菲……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馅饼,可从来只想踏实走好脚下每一步的旬旬既然下定决心不躲了,就更不能让这个馅饼一下子砸晕,除了满头满手的油星子外什么都得不到。她伸出手时已无退路,必须稳稳当当地将它接在手心!
池澄这种人,只要他藏起孔雀的屁股,亮出漂亮的尾羽,很难不引人关注。但实际上无论是客户还是同事的群体中,真正对他有实质企图的异性少之又少。
长在树顶的苹果,即使它再红艳诱人,一般人很少对它动脑筋。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秤,爬上去的成本太高,成功的概率又低,他们更愿意选择那些伸长手或跳一跳就够得着的,味道其实也还不错。最红的苹果最好就让它高高挂在枝头,可如果它不小心从枝头掉落,砸中的是牛顿也就罢了,谁能相信它敲醒的只是那个树下打盹的蔫蔫少妇?
曾毓向来对长得好的男孩子“关爱有加”,见那小助理年轻稚嫩,不由带着开玩笑的心态调戏了几句。
雨声渐小,午后没有开灯的房间昏暗依旧,他弓着身体,用被子裹着身体,只露出后脑勺黑黑的头发和半边英挺的轮廓。纯白色的床单和乱乱的短发让他看起来更为年轻无辜。
旬旬的声音听起来像在忍着笑,“也不是很难看嘛。刚才那个大姐就说你长得比村里的姑娘好看。”
池澄怒道:“你当我白痴?你能听懂她说的方言?”
“十句里能懂一句。”旬旬说。
“你就能听懂奚落我的一句!”
旬旬调换成平躺着的姿势,看着顶上略垂下来的蚊帐,轻轻说道:“你怎么会没人要?你还年轻,又有个有钱的老爸,天底下的女孩子多得是,就怕你不要。”
林静和沈居安等等等各位的粉丝们也许要抱屈了,他们怎么说出的也早,资历也老,人长得也好,怎么把池澄这个年轻而且出来也晚的大男孩排到第三,可是池澄论长相来说,不能说输给沈居安和林静吧,当然了,每个人的审美不同,没法比较谁更好看,我把池澄排在第三,主要是因为(其实我不说大家也知道第一名和第二名是谁啦,嘻嘻)他和老大老二的性格很相像,都是很清澄的男孩子(虽然他已经25了),而且和其他几个人的老于世故比起来(呃,不是贬义词啊,怎么越解释越乱了),更无辜可爱一些。是,池澄为了逼赵旬旬用尽了一切办法,可是他的算计和“恶毒”只针对旬旬一个人,是无害的。
身边走过四五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女孩子,叽叽喳喳地笑闹着,眼睛不住地朝他张望。韩述抬起头,回应了她们一个笑脸,结果那几个小女生反倒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你推我搡地跑开了。
韩述和朱小北认识半年,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两个月,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韩述总是衣冠楚楚,朱小北却是永远的T恤牛仔布鞋打扮。
朱小北认为自己着装的正式程度已经足以表示了她的诚意,可是今天站在她面前的韩述,上身是一件条纹POLO衫,小蜜蜂似的,下着牛仔裤,脚上是一双VANS的帆布鞋,腕表也换了运动款,斜背着一个大包包,鼻梁上居然还架着一付黑框眼镜。这家伙皮囊不错,快三十岁的人了,扮嫩装大学生还有模有样,可是,他们俩再一次严重不搭。
“喂,我说韩述,你这一身还挺人模狗样的,不错不错。”
“我当你是赞美了。”
“我当然是赞美你啊,不过我听说一个男人太讲究,八成是同性恋……”
上至八十岁老太,下至8个月女婴,韩述夸赞女性的口吻一如既往地诚恳,这也是他在单位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吃得开的原因之一。
院办的美女主任从检察长办公室门口经过时,正好看到的就是垂头丧气的韩述。
“怎么了,帅哥,挨批了?”美女主任关切地问。
韩述挥挥手,“别提了。”
但韩述私底下倒不觉得自己有多像父亲,首先,在容貌上他更像母亲,所以他认为自己比韩院长帅很多,其次,不管他在事业上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会像父亲一样把工作当成自己的全部信仰,对于韩述而言,即使再热爱工作,享受生活才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会努力,但不会牺牲自己的快乐去搏。
要说父子俩最相似的地方,莫过于对生活细节的注重。很多人惊叹韩述作为一个男人生活得如此精致讲究,但是,如果他们看过几十年来身边永远带着一块一尘不染的丝质手绢的韩院长,就会深刻的明白何谓遗传。年轻的时候,在那个时代里,韩院长也是出了名的浊世佳公子,要不是性格过于刻板,韩述认为父亲会比他更有女人缘。
不过说实在的,韩述容易给人特别招女孩子的感觉,但他住的地方虽考究,但确实没有女性生活过的痕迹。
“你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兴趣那么大?”桔年坐到她的身边
“因为他很帅。”
问题的关键词终于浮出水面,这孩子不依不饶,不是因为什么怕惹麻烦、爱啊恨啊,真还是假,其实就是因为她觉得别人很帅。
“呵呵。”桔年干笑两声,看着对面那张笑脸上几乎幻成了心字形的一双眼睛,“大人和小孩的审美观真的差很多。”
站在最左边看着镜头露齿而笑的那个是桔年姑姑,虽然姑姑那时看起来年纪还很轻,但是除了头发,没有多大的改变.姑姑右边是一个头发短得出奇的男孩子,他也笑得一脸灿烂,但是眼睛却凝视自己手里的拍子,好像那才是他的骄傲.最中间的女孩也跟姑姑年轻时一样,有一头很长的头发,像个洋娃娃一样面容精致,咋一眼看上去,比姑姑更漂亮醒目,她嘴角微微上扬,眼睛直视前方,那种神态,十岁的非明还找不到恰当的形容词汇;最最重要的是最右边的男孩子,微微向左倾着身子,眼睛不知道看向左边的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他的鼻子挺挺的,眼睛很好看,是他!非明觉得就是他了.
“真的吗?谢非明,这是你爸爸呀?哇,他年轻的时候看起来很酷哦.”
老师也是人,难免以貌取人,她之前见这个来找谢非明的年轻男人仪表非凡,谈吐不俗,竟然没有想到追问他究竟是谢非明的哪门子亲戚。
非明当时就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童话梦境里,韩述一离开,同学们纷纷好奇地向她打听。
“非明,他真的是你爸爸?”
“不可能吧,你爸爸怎么会那么年轻?”
“谢非明没有说错,他爸爸真的很帅耶。”
桔年懂了。韩述这个人,只要他肯,他总是知道该怎么样讨一个女孩子欢心,有几个人能够拒绝他?何况非明这样一个小屁孩。他略施小计,就轻易成为十岁女童心中的天使化身。
桔年看了一眼四周,一个引人注目的男人在她面前沉痛不已的画面绝对不是她希望出现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的。
“你这家伙,虽然穷讲究又臭美一些,不过还是挺可爱的。
小北笑道:“韩述是一个结婚的好对象,但世界上还有很多结婚的好对象,好女子何患无夫?”她说着,有些痞气地揽着桔年的胳膊,“对韩述,我还算中意的,不过我更中意你
现在桔年前排的男孩的校服,从衣领到全身,是不可思议的雪白,崭新的一般,领沿笔挺,熨烫的纹理都清晰可见。桔年开始还咂舌,市里中学的校服质量就是不一样,不过后来她又留心看了看一直锲而不舍跟男孩说话的女生,那女生的校服跟男孩明显是同一款,但色泽和干净的程度是正常的,跟男孩相比打了不止一个折扣。
什么人会在穿校服的时候都这么讲究?看样子,这也不会是入学以来第一件吧。在桔年看来,所谓校服,就是要彻底穿到残,穿到作废为止。男孩后脑勺的头发也修剪得短而清爽,耳朵的轮廓很完美,耳垂丰满,相书上说,长这样耳朵的人是很有福的
来人个子比桔年高一个头,校服白得欠揍。桔年终于看清楚了他的五官,不错,天庭饱满,主富而寿;鼻梁挺秀,意志力强而富活力;唇色丰泽,食禄丰裕,能言善辩;眼角微微上挑,命中桃花不断,略显轻狂;下巴略尖,有小性子。总的来说眼前这张脸长得得天独厚,巫雨也是好看的男孩,可眉目间总显得福薄。
桔年还注意到,这男孩左眉上还有一颗小痔,书上怎么说来着,她努力想了想,对了,草里藏珠,主智慧,但他的那颗“珠”长得稍偏了一些,只要再过去一点点,就成了主“**”之象。好险好险!她替“雪白校服”庆幸,没有为了一颗痔毁了一个好皮相。
原来他是韩述。对了,韩述,她老想不起名字的男孩,幼儿园学前班时桔年还跟他共读过一年。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岂止是刮目,皮都刮掉了几层。当年戴着眼睛又瘦又可笑的小矮人长成了女孩钦慕自信飞扬的翩翩少年,而曾经的白雪公主成了一个跟踪白马王子的痴呆少女。
韩述今天穿了一件红色运动外套,骚包之极的颜色,不过他穿着整个人看起来还是相当清爽悦目的。他就是这种人,必须穿校服的时候他就是穿得最整齐那一个,能不穿校服就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打死不穿。
进了球馆,找到预定的场地,没有想到除了陈洁洁,还有别人,十七八岁男孩子特有颀长背影,白色的球衣很是整洁合体,他正和陈洁洁聊得起劲,陈洁洁示意人齐了,他才回头看了一眼,不是韩述又是谁?
桔年锯口葫芦的表现让韩述极度不满,“你觉得有问题,还可以上诉啊,总得给句话吧!”
“感想、体会、心得!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每一个字都像是从韩述的牙缝里狠狠地挤出来的。
桔年迟疑了一下,小声说,“其实,其实你的大腿挺白的。”特别是裤子撩起来平时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一眼看过去白得耀眼,桔年虽然是女孩子,也只能自叹不如。不过小时候韩述好像就停白的,这一点上他像他妈妈,过去大院里的人都说韩院长的夫人年轻的时候皮肤特别水灵。韩述估计是这几年长大了,又好动,脸上是晒黑了一些,一亮大腿就原形毕露。
巨大的羞辱感令韩述一张俊朗的面容微微扭曲,他冷笑道:“我什么时候对你好了,见你可怜,逗你玩罢了,你真当我那个什么你......谢桔年,你真会自作多情。”
韩述在他眼里跟巫雨不同,巫雨是个生于斯长于斯的苍白少年,可韩述看起来高傲而尖锐,无论衣着和神态无不暗示着他来自于另一个阶层,即使林恒贵今天尝到了甜头,日后恐怕也后患无穷。长大更加楚楚动人的桔年让他蠢蠢欲动,但此情此景,还是不值得。
“嘶......”韩述引着她的手指在自己脸颊上按了按,“摸到了没有......你也真下的了手。”这是桔年第一次听到韩述低声细语,宛在耳边。他的手,他年轻的面庞,他亲昵的埋怨,无一不充满了暧昧。
“姑姑,韩叔叔说要送我到学校去!”非明大声说,话语里还透着激动和自豪。上小学后,除了生病,还从来没有人送她上过学,更何况是开着酷毙了的车子的酷毙了的韩叔叔。
韩述总是知道在恰当的时候让一个女孩子心花怒放,也许长大后退去了少年时生涩别扭的他更是如此,风度翩翩,能言善辩,各个对年龄阶段的女性杀伤力都不浅。
其实那个时候庄娴已经看到了他。难道是怪他亮色的T恤在人群中太过吸引眼球?还是她身处的角落太容易跟他形成光与暗的对比?她很少会这样用视线细细去描绘一个异性的轮廓,这回是个意外。
周围的人群显得他个子高挑,皮肤被明黄色的T恤衬得更白皙,黑黑的眉毛让他看上去并不阴柔,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不笑尚且含情的眼睛,这和那略显矜持的嘴角构成了一种矛盾而奇妙的和谐。
他站在小范围人群的中心,与身边的人谈笑风生,应对自如,举手投足之间仿佛已习惯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假如不是他脸上的飞扬朝气,加上身边的郭荣荣都一再地强调从来没有在学校里见过这号人物,庄娴几乎觉得有些拘谨的自己比他更像又傻又逊的大学新鲜人。
政法大学的出色男孩子不在少数,然而韩述的风头依然不弱。他曾是不少女生宿舍熄灯后的谈资。他有没有女朋友?他对什么样的女孩感兴趣?他跟谁谁谁走得很近?某某系的某某某又对他大献殷勤?女孩子的卧谈会不就是由一个又一个八卦而暧昧的话题构成,任何一个地方,总有他这样的男孩子,扮演着那些话题里的主角。
韩述爱玩在关注他的人眼中是众所周知的,他并不像其他一样出色的男孩子一般神秘。相反,他精力充沛,活力无限,似乎对一切新奇有趣的事物都充满着兴趣,爱热闹,也爱扎堆,入学不到一年,男男女女的朋友遍地都是。羽毛球社、篮球社、文学社、合唱团、计算机协会他通通参加,大大小小的活动中都可以找到他的身影,在老师和同学中同样受欢迎。可是认识他的人多,特别交好的少;女孩子他也不刻意保持距离,别人对他好他照单全收,约出去玩,只要不是单独一对出行他很少拒绝,可越是这样他的感情生活越扑朔迷离,“有可能”的对象名单长长一串,可是坐实的一个也没有。
庄娴曾经偷偷问过郭荣荣,为什么特别不喜欢韩述。郭荣荣答道:“我最讨厌他这样自以为白马王子的纨绔子弟,如果没有一个好家世和好皮相,他什么也不是。”
他原本就有一副容易讨得异性好感的皮相,兼之言辞恳切,那护士想了想,也没有再为难。
韩述长得更像母亲,偏白皙的肤色,带笑的眼晴,尖尖的下巴无不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现在,桔年坐在第一人民医院脑外科主任办公室里,看着那似曾相识的眉眼,等待对方的第一句话。
可爱的韩述实在是一个字,帅,两个字,帅帅,三个字,帅惨了。周围的女性(各种年龄)几乎没一个不喜欢他的,为什么把他派到第二位,下面解释-----
能入韦少宜眼的男人很少,郑微有幸得见一次,那时她在中建总部的机关饭堂吃饭,正好遇上韦少宜,两人同在一桌,虽然话不多说两句,但是当有一个男人无意中经过她们身边时,她发现韦少宜脸上又有明显可疑的红晕。那个男的其实郑微也见过,据说是设计院的院草,长得是挺让人花痴的,不过听说人家家里后台大得很,在设计院工作只是兴趣。对于这种人,郑微一直持“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心理,上次建筑系统围棋大赛她还曾挥泪斩帅哥,亲手将他淘汰出局——话又说回来,帅哥人长得好,棋艺确实不咋的,要是她也长得那么帅,绝对不干这种自暴其短的事。
小桌上坐着的一对年轻的男女,女的一身红裙,五官明媚,男的眉目桀骜俊朗,见纪廷有些无可奈何地被“请”了过来,那男的看了女的一眼,嗤笑,“饥渴呀,够丢脸的。”便将双手插在裤袋里走开。
当时可供她选择的座位已经不多,几乎都在后排,于是她选择了现在这个位子,她的后排就是那个让女生晚上准时看体育新闻的
“原因”。
韵锦怒火中烧,第一次发现一个人的现象和本质能有这么大的差距,这张俊秀的脸此刻如此让人厌恶。
她看到他了,他穿着白色的球衣。韵锦疑惑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地用眼睛搜索这个人的身影,不过在不停跑动变换位置的男生中辩认出他来不算太难,他身材高挑劲瘦,黝黑皮肤衬映白色球衣,掩不住的青春蓬勃。韵锦对足球一窍不通,但不得不承认,程铮奔跑的姿势很好看。
(大一同学聚会)他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凌厉的线条。即使是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孩也应当是引人注目的吧,韵锦想。
(大一五一)他穿着简单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上斜挎的背包估计是行李,眼睛已经看向她的方向,眉宇间除了疲惫之外,还有韵锦以往熟悉的神采。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刚才我舍友说我男朋友在楼下。”
“是我说的。”程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怎么样?我可是问了好几个人才问到你住哪间。还有,你们这里的女生干嘛都一副没见过男人的样子”
“没怎么样,你别胡说八道。”韵锦头不由自主地低下去。
小雯翻了翻眼睛:“一杯啤酒就把你喝成这样了?嘿嘿,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有那样的帅哥把我送回来,一滴酒不喝我也醉了。”小雯兴奋地从自己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用手肘顶顶她,“唉,老实说,昨晚上那个帅哥是哪里的。”“再装就不像了哦。”小雯嗔道,“那个帅哥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我就知道我们学校生产不出那样有味道的男生?”
“什么味道?”韵锦干脆放下了手里的毛巾。
“说不出来啦,反正身材没的挑,样子是酷了一点,不过还是让人……”
李师母答腔道:“这孩子还不好意思了。我说苏师母呀,你们家韵锦真是修来的好福气,阿铮模样好脾气好不说,还是Q大的高材生呀。”
妈妈看向程铮的眼神里有惊喜的意味,程铮剑眉星目的样子和举手投足见的好教养已经给了她好的第一印象,再加上李师母这么一说,没有哪个母亲会讨厌这样的准女婿。
她抿了口饮料,深深呼吸了一口草地特有的芬芳,看着周围华服俪影,如果没有程铮,这时她完全不能想像的世界,习惯了他平时在身边倒不觉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如今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眼看他,站在一堆与他相仿年纪的少年俊彦中,也完全掩盖不了他木秀于林的夺目,他和章粤在那帮人中谈笑自如,眉飞色舞,那才是他们的世界。
小丫头才喝了几杯酒,脸就涨得绯红,一双眼睛却比上班的任何时间都要亮,在PUB扎堆的红男绿女中雷达般搜索帅哥的影子,还一惊一咋地摇晃着韵锦,“苏姐,快看,那边有个极品!”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去,群魔乱舞地,哪里分辨得出“极品”还是“废品”,便不甚感兴趣地说道:“不会又是你的‘F4’之类的吧?”
陆路想必再看过去时自己也找不到人在哪了,懊恼地说:“真的是帅哥,有型又有气质,怎么不见了?”韵锦暗暗好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她居然还可以发现对方很有“气质”。
如果换一番心境,韵锦会觉得眼前这对男女一起构成了一副很悦目的画面,男的高挑英挺,女的小鸟依人,两人显见情意缱绻。这一刻,黄昏时分,韵锦坐在车中,天色一点一点地暗淡下去,这黑暗吞噬天地,吞噬她,铺天盖地,将一切揉成灰烬,只余眼前一对璧人,他们相对而笑,眼里没有旁人
这时,她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吓得韵锦一口水差点呛住。陆路神秘兮兮地扯了扯韵锦的衣袖,凑过身来,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苏姐,快看,是他,就是他……”
“那个他?”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过去。
“就是那个极品呀,上次在左岸跟你说那个!”
韵锦愣了一下。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啧啧,我跟他真有缘分……喂喂,他看过来了!”
“苏姐!你居然有这么极品的高中同学,还不占为己有?要是我,早把他蹂躏了。”
“胡说,他有女朋友的。”韵锦漠然道。
陆路满不在乎,“女朋友又怎么样,帅哥人人得而欣赏之。”
韵锦狐疑地看了程铮一眼,“有没有这么夸张?”
他今天穿一件蓝色V领毛衫,黑色麻质休闲长裤,这也是他一贯穿着的风格,简单却及其重视质感和舒适程度,身上惟一的饰物是脖子上一条银白色的细链,坠子藏在衣服里,也不知道是什么。他以前从来不肯带任何饰物,韵锦恍惚地想,也许是现在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也不一定。她一向知道程铮长得不错,但他的气质偏向硬朗阳刚,头发短短的,肤色偏黑,脸上的轮廓又深,眉目桀骜,跟时下流行的“花样美少年”的标准相去甚远,很难理解陆路这样迷恋“F4”的女孩会对他那么推崇。
“苏姐,相信我,我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你同学这种类型,是兼顾男孩的清新和男人的性感,气质绝对一流。”
韵锦听了她的话不由感到一阵恶寒,什么叫做气质,一个袜子都不会洗的生活白痴也能有气质?
韵锦和陆路到的时候,程铮已经依约前来,他换了件灰白相间的丝质条纹衬衫,黑色粗花呢西裤,简约而考究,显得整个人更加英挺清贵。
婚礼的当日,我并没有盛装打扮,因为我知道,永远不要跟幸福的新娘比美,何况我从来不是美女。我把红包放在伴娘的托盘上的时候,认真地对眼前的一对璧人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我看着周子翼,一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避开我的眼神。然后我放上韵锦的那一份,说:“这是韵锦的,她让我代她恭喜你俩。”英挺的伴郎眼睛迅速地暗淡了下去。
爱韩述的乖乖们对不起啦,我知道韩述在你们心里一定帅得不行不行的,帅的冒泡泡啦。其实,是程铮第一还是韩述第一我也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把程铮放到第一名了,原因有三
首先,从周围人的花痴程度来看
周围人对cz的花痴程度可以用一呼百应来形容。他使全班的城市女孩准点看体育新闻,使随便一个女性一眼甚至一个声音就花痴到羡慕嫉妒恨,花痴到恨不能纳为己有。
当然啦,韩述也是一个极其讨所有女性喜爱的的男孩子,上至八十岁老太,下至8个月女婴,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不过,平心而论,那些女生的反应绝没有程铮来的生猛。
其次,从描写相貌的篇幅来看
都除去番外,原来一共118000字,00=51,也就是说平均51个字中有一个描写程铮相貌的字;而许我共计413000字,00=103,描写程铮的频率是韩述的两倍
最后,从小说相貌的描写来看
从对程铮的描写可以看出,大多描写他的笔墨都是小女生的花痴表现和气质,而对韩述的描写,大多是韩述作为一个男人生活的精致讲究(当然啦,描写韩述的帅帅也是很多的)
非常不好意思啦,还是把程铮排到第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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