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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汉长安城遗址村拆迁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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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拆迁中的那些事
9:55:00&&来源:陕西日报&&
&&&&西安: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拆迁中的那些事
村民安置区效果图
2012年10月,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拆迁启动,首批核心区内9个村、1.5万人离开了这片令他们自豪与烦恼共生的故土,迈入新的生活。2013年2月,记者前往遗址区探访,这些普通人与汉城相生相伴的故事,也为这片土地的新生留下了最真实的时代缩影。
西安的二环路在西北角因要绕行保护区在这里成为一个凹口。
36平方公里,这里的汉长安城遗址是中国规模最大、遗迹最丰富、保存最完整的都城遗址,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起点,成为跨国联合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的“龙首”。
未央宫:生活无虞,陪着皇宫“说说话”
未央宫守护人王稳正看西马寨巨变
“用花椒和泥涂墙壁,大老远就能闻见香味,皇后住的椒房殿就是这样得名的。”66岁的王稳正站在汉长安城模拟考古体验区的未央宫浮雕上,指着一个个两千多年前风华正茂的宫殿,如数家珍般讲述着故事。他吸着鼻子,似乎能闻见穿越千年的椒香。
“你要逛汉城遗址,王稳正就是个活地图!”西马寨村的村民这样形容。
王稳正确实是个名人。他的父亲看守汉长安城未央宫的前殿长达40多年,文景之治、汉武大略、轮台罪己、昭宣中兴、王莽篡权,一幕幕发生在这里的历史典故口口相传,造就了王稳正挥之不去的历史情结。2008年,他从云南买来一匹小矮马,自己仿制了一辆汉代的马车,载着客人游玩。车身四周的木板上画着汉朝的历史人物,刘邦、吕后、萧何、韩信,个个神态逼真,很令游客新奇。
“我为啥会赶车?还是要讨生活!”王稳正这样回忆。西马寨村的村民都知道,由于村中那个未央宫前殿遗址的土台,自1961年以来这里不能盖高楼,不能深挖地,既没有工厂入驻,更谈不上现代设施,他们只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这个村成型于明洪武年间,然而走入近代,却只有17条泥巷道,六七十年代时家里有病人,只能让几个壮小伙用门板抬着人去遗址区外的医院就医。原先自来水公司的水管要从村口的邓六路穿过,眼看着有吃上自来水的希望了,为了保护文物,管道却从西边“迂回”绕开了西马寨村。落后、贫穷,似乎成为汉城遗址里村庄的代名词。
为了生计,王稳正学着赶马车、送菜、跑运输,几十年下来,终于将三个女儿抚养成人。而他也最终子承父业,当起了前殿遗址的守护人。2012年10月,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拆迁启动,得益于王稳正多年的积累,他和三个女儿原先的房子总共置换出40多万元现款,1000余平方米的安置房。其中,还有每人20平方米、位于北客站商圈的门面房。
从前殿遗址拾阶而上,登上20多米的夯土高台,遗址区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对于当下的生活,王稳正觉得舒心:“安顿好三个女子,我也不愁吃穿。未央宫遗址保护好后,如果文物局还同意,我一定要永远留守在这儿,陪着这个皇宫说说话,给大家讲讲历史。以后,我可能还要出书哩!”
直城门:政府补贴比种地还划算
“汉瓦压馍”的周河湾村已成历史
很少有人知道,西安市未央区周河湾村的特产“罐罐馍”,花纹都是用西汉的瓦当压制的。
“我们这儿人都把那段土城墙叫‘红城岭子’,小时候还常上去玩。”59岁的村民周民俊说。周河湾村地处汉长安城遗址的西北部,新莽末期长安城荒废于战火,有段城墙即被大火烧成红色。村的西口,在两千多年前是汉长安城的直城门,敦煌壁画中张骞出使西域,汉武帝折柳送别的生动场景,就发生在这里。
村主任周炳新说起拆迁的事,长舒了一口气,“我们这里是汉长安城的‘西伯利亚’,很偏远,以前的日子可苦着呢!”虽说村西头是张骞出使西域的城门,村东头是天禄阁遗址,中国最早的图书馆,可以前这些并不能给周河湾的1054名村民带来什么实惠。1961年,汉长安城遗址成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村党支部就负责按照国家规定保护这一区域。楼房不过三层,深挖不过1.5米,打口井也要申报,村民们就这样矛盾地生活了几十年。近几年,看着其他离市区近一些的村子里租房赚钱,他们也只能看着眼热。无奈之下,村民就靠着卖罐罐馍挣点钱,贴补家用。
“以前地里面还能挖出来灶具、金簪、钱模子等汉代的东西,瓦当、下水管这些也很多,现在就少多了。”周民俊说,“还好现在拆迁了,把我们迁出去,过上红火日子,不再用汉朝瓦当压馍了,也让这个遗址不要再受破坏。”
根据未央区的拆迁政策,周民俊和儿子分到了32万的现金、相应的安置房和门面房。对于近乎花甲之年的周民俊,以后政府还会给他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为他的两个儿子提供劳动人口培训。甚至安置后门面房如果租不出去,每月每平方米也有25元的补助。
2008年起,周民俊和村民们的土地,由未央宫街道办实施了土地流转,用于保护遗址区的彻底安全。“原来种上小麦包谷,两料,一年收成好,除去成本能净收入六七百块钱。土地流转后一亩地政府给补贴1500元,可比务庄稼划算多了!”
长乐宫:我要和历史学家争辩
湖北老夏的“朝圣”之路
“历史学家说这个暗道是吕后临朝听政,为避人耳目,从后宫向前殿走的,我要推翻他,按照这个宫殿的水平高度,暗道只能人屈身通过,我看用途还是存疑!”在长乐宫4号遗址夯土台上,来自湖北孝感的高级工程师夏正江身着大衣,手里攥着西安交通地图,认真得有些可爱。
夏正江并不是历史科班出身,而是个一辈子搞工科的人。听说汉长安城遗址要保护性拆迁,快六十岁的他急了:“我趁春节和年假,专程来这里看看原汁原味的遗迹。”夏正江的儿子在西安高新区华为公司工作,他晚上住儿子家,白天就从高新区坐公交来到遗址区,把汉城遗址大大小小各个地区转了个遍。
“我一个外地人都这么痴迷,出门坐的518路公交售票员竟然不知道长乐宫遗址。”夏正江有些唏嘘,“中国人老是讲四大发明,这么宏大的古城遗址,我觉得更有价值,汉长安城面积可是古罗马城的四倍啊!”
在长乐宫5号遗址的“冰库”凌室中,制作精良的西汉下水道和沉淀系统令夏正江赞叹不已:“老祖宗的智慧工艺就是好!可惜这几个遗址都缺少丰富的介绍讲解,我是先上网查看资料,再来现场,才会特别有感觉。”
早春的天气不错,阳光照射在遗址上,泥土的气息令人舒适。走在旧时皇城的道路上,夏正江有些飘然:“这2000多年前可都是皇帝才能走的路!西方的耶路撒冷是圣城,西安,特别是古长安这么厚重的历史,让人着迷。我到这边就是‘朝圣’来了。”
天禄阁小学,就建立在西汉天禄阁遗址上,司马迁撰写《史记》的参考文献,多数是从这个国家图书馆而来。小学中坐落着编撰《楚辞》的西汉散文家刘向的祠堂、雕像,安静而祥和。“随着村民的搬迁,学生也随着分流到其他学校去了,但是天禄阁小学整个会保留下来,也算是个文物。”小学校长潘君介绍。“一个小学都有这样的来头,了不得。”站在小学中的刘向祠中,夏正江看着相应的历史介绍,目不斜视。
“我觉得,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可以适当引进民间力量,多一些专家学者的参与,这绝不仅仅是政府保护的事,要让历史与现实多多互动,不能让专家们的研究只保存在书本上。毕竟,这么无与伦比的宝藏,这么多震撼的历史,是我们华夏精神的根。”
夏正江的“朝圣”之路,虽然很辛苦,但也充溢着幸福。(李龙飞 苏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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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咨询】关于汉长安城拆迁网友:匿名网友 (1.83.217.*)&&&&& 16:18&&&&已回复
关于现有拆迁补偿条例村民意见书&村民支持汉长安城申遗,支持政府拆迁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但对现行拆迁补偿条例有如下意见,需要相关领导和政府考虑。&第一点:明确对农民耕地的补偿办法&温家宝总理表示国务院已通过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最少提高10倍。现有村民耕地如何赔偿?&1、《201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方式的法律条文》: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2、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程序不合法的、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第二点:明确宅基地房屋补偿:&1、《西安城市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拆迁安置实行产权调换的,从区位好的地段移民地到区差的地段,拆迁人应当和被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差价予以结算。跟据该条款,若将九个村村民(现居地与准备移居地间距离12.5公里。远远超过法定移民距离)移民到北三环外应该给村民产权调换的房子每平方米进行相应补偿。&2、既然对现有村民房屋装修不予评估和补偿。那么,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等拆迁补偿原则。村民理应正常享受拆迁后房屋的简装要求。并必须在拆迁相关合同、协议中注明。&3、大修基金理应由拆迁人承担,根本不能由村民承担!(因为现有拆迁补偿条款所列款项,根本没有考虑到让村民在享受补偿恩泽的同时,能够满足村民支付能力。)&4、回迁房屋政府理应提供五证齐全的全产权房屋。&第三点:20平米的经济发展用房,不应从所有村民的宅基地中扣除。&1、所有被拆迁的9个村村民,理应无条件的享受集体所有公用土地补偿利益,公共道路、房前屋后土地、如马号(原集体饲养室)、集体土地出租企业,厂房,公用建筑设施,供水电附属设施,原有水利设施等,均可作为村民的经济发展用房基础资源。&第四点:保证一户一个免费车位。&1、因为这次征地拆迁,是应政府和国际发展大局考量,未央宫地区村民世世代代为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汉唐文化,做出了无私奉献和付出无法考量。故该区域经济落后周围数十年这一观点是被公认的。故政府应充分考量,反哺他们!以示仁德执政理念。&2、本区域村民在本地停车本无任何费用,就算停十辆车也没有费用。所以,回迁后要保证一户一个免费车位。车位免费以后,在区域内停车村民也理应交纳相应停车管理费用(该费用农民可自行承担,停车管理费,对于本地区出身的村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停车位必须保证一户一个免费的。如若个别家庭需要更多车位,政府可制定相应的市场调节收费车位。&3、政府目前准备征收我们村民本地土地,一亩为六万-八万左右。而每亩土地为660平米。以现有每个车位10个平方米计算,每个车位六万-八万元计算。那么,我们的每亩地已经转手就变成了3960万-5280万元。还有一个因素,我们现在的土地和准备搬迁的土地存在区位差异。&叩请政府不要用卖商品房时车位需要购买来比较。因村民现在不是主动购买商品房,而是政府为了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对我们部分少数人实行征地拆迁。用牺牲部分人的利益,满足全社会利益。显然有驳十八大彰显惠民执政理念。同时二者也没有可比性。&第五点:严格按照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奖励政策进行补偿。&1、《陕西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增加一个人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的份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增加一个人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的份额;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时,减免父母和子女交纳部分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第六点:对现有双子户家庭,因故仅有单独一院庄基地。理应按照再拨付一院宅基地处置。&1、在被拆迁的9个村中,因故造成现有双子户家庭,仅有单独一院庄基地者。本着发展和谐的原则,理应按照再拨付一院庄基地处置比较合情合理。&第七点:对于已分户持有单独户口本,没有庄基地的村民和户口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居民明确补偿办法。&1、对于已分户且已经持有单独户口的本村村民,保证每人有85平米(含20平米经济用房)面积补偿,该补偿不能从亲属的宅基地面积中扣除,且享受过渡费等按户计量的补偿费用。&2、持有单独户口本,户口在村的居民,应保证一人65平米住房面积补偿。不能从亲属宅基地面积中扣除,且享受过度费等按户计量的补偿费用。&第八点:拆迁后的社保、就业、就医、就学、养老、入托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如何解决?应该明确和落实,并备有应急预案。&第九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必须将本次参与拆迁分配的所有人员资料公开展示,以是公正。&因这次拆迁牵扯面大,人员广泛,时间紧迫,任务紧急,情况复杂,错漏难免等,故请将资料公开展示,请群众广泛参与,集思广意,最大可能杜绝错漏于不适。&1、2011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方式的法律条文规定:“确保被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如果政府没有有效的解决以上九个问题,请问用什麽保证农民被征地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低与当前水平?&我们来共同算一笔帐:拆迁后如果平均一家有四套房(事实是:在经过现有安置方案确定后,扣除每户每人20平米商用房,扣除所有公摊面积。若原有400平米房子,一家5口人,仅仅残余225平方米房子。很难有四套房),大修基金基本下来就有10万左右,村民交了大修基金才能拿到新房钥匙,如果是毛胚房三年后再如何简装,最少也需要一套5万元,四套房就需要20万,然后一个车位6万元,双气入户费需要天然气2元,四套房需要8万元。农民只要和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就必须准备好拿出44万元,不然就没有办法住到新房生活。&可是,政府给我们九村的被拆迁人补偿了多少钱呢?若和政府签署了拆迁合同就等于农民还要倒贴钱!&这还不算我们要交车辆管理费,四套房的物业费、电梯费,冬季取暖费。仅单独一项冬季取暖费下来就一套房就需要2500元左右,四套房共计取暖费约10000元。把村民拆迁到那么偏远的地方,以后的房子卖不出去,租不出去,但这些房子的费用都是需要我们承担。农民在拆迁中又得到了多少补偿?请政府了解一下,九个村村民有多少人现在能拿出将近50万元来为拆迁买单?拆迁还要让农民倒贴钱吗?&现在村民居住的周围环境和空气较好。拆迁后把我们安置到北三环外,一侧挨着高铁,整天全是噪音,一侧挨着污水厂还有三环,污染相当严重,安置地全部是沙土地又紧邻渭河,安全有何保证?如果这个地方好?为什麽西安东三环外、南三环外、西三环外都在快速发展,单单只有北三环外还是荒地呢?&为什麽至今没有开发商愿意再次投资?这块地这麽便宜,开发商为什麽不来投资?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其实很显然几乎不会有市民在这里购房。所以,对开发商来说,在这里投资后,只能是赔本生意。实事求是的说,这里根本不适合居住,只适合开发湿地公园。&所以,我们坚决要求就地安置或就近安置,不去北三环外那块地方。现在既然是西安市来牵头拆迁,那么政府出资安置村民就可以不局限于在未央区内安置,村子周围那麽多地方,政府都可以想办法农民居住环境相对好一些,(比如大兴新区等地),为什麽偏偏安置到没有人愿意去的偏远地方哪?我们不期望和谐社会、和谐政府、群众的满意度只是一个漂亮的口号,村民更需要政府能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为民着想、服务于民,这样我们的城市发展才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注:本拆迁方案的设立:仅仅是依据西安市政府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告》(市政告字{2012}8号)日。&本拆迁方案的设立: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执行;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就此拆迁指挥部所有负责人均已达成这样的共识。&敬请各位村民自己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权益,保护我们的子孙万代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党的十八大精神不受玷污和损害!!!如有不妥之处,请赐教!
回复单位:未央区委回复时间: 19:19
网民你好!感谢你对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具体情况如下:(1)关于拆迁问题。本次拆迁依据的《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奖励办法》充分征求了被拆迁群众意见,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形成,考虑多年来遗址区群众对遗址保护所做的贡献,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政府先启动安置和落实、发放安置费,免费帮助被拆迁群众搬家,在妥善解决被拆迁村民居住问题并签协议后,才实施拆迁。(2)关于安置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范围内的村庄无法进行就地安置。申遗区群众安置地的选址是充分考虑群众生活实际,经多次调研和论证确定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将该区域建设成配套完善、环境优越、商业氛围浓郁的城市新区。该地块紧邻北三环,东临机场高速、铁路北客站,距铁路北客站直线距离2.8公里;南邻西安市新行政中心区,距西安市政府、汉城湖遗址公园均在10分钟车程以内。(3)关于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遗址区内群众拆迁安置标准略高于全区水平。对于农村合法宅基地在一、二层拆一还一不找差价的基础上,对二层以上未建户按照宅基地面积每平米650元给予补偿,安置方面按照安置房主力户型不突破两梯(电梯)六户,为高层框剪结构的标准,给群众提供每套建筑面积65平方米至140平方米设计多种户型选择(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结果和房屋测量机构的实测为准)。以5口之家为例,根据《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奖励办法》,只要在第一奖励期签订协议,奖励费、补助费、过渡费等补偿款约为26万元(征地款另计)。除去居住房后,其它房屋可以出租。出租房屋的收益,可以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其它所需。拆迁安置后,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是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按照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享受服务的同时需缴纳相关费用。(4)关于被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问题。根据《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保证群众长远生计,农业人口的安置面积中包含人均20平方米的经济发展用房。经济发展用房交由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不分配到户。经济发展用房交付期限为36个月,经济发展用房超过交付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每月2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权利人支付逾期补偿。交付后收益低于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拆迁人按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差额费用,据此每位村民将取得6000元的年收入;遗址区村民人均安置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除满足家庭居住外,还可用于对外出租;同时,政府已对村民就业、创业培训等进行了安排,将积极引导村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5)关于征地和农村公建补偿问题。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未审议,我们也未开始征地工作,待征地工作开展时,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群众利益。对于村公建设施,将在村民安置地及安置楼规划建设中予以体现。(6)关于装修评估、房屋产权、大修基金问题。拆迁农村居民宅基地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具体以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一、二层房屋(含装修)建筑面积为准,按照拆一还一,互找差价的原则执行。据调查统计,申遗区群众房屋加上装修经评估后,绝大多数未到2600元/平方米,而安置房屋综合造价为2600元/平方米,被拆迁人在第一奖励期内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按照产权调换面积拆一还一,互不找差价进行安置。对于个别经评估,实际价值超过2600元/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拆迁安置方案规定予以补偿。按照《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房为全产权。大修基金由村民按照西安市城改安置房大修基金缴纳规定予以缴纳,与商品房有区别。(7)关于被拆迁群众过渡问题。被拆迁人自行过渡,按被拆迁人农业人口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执行,以拆迁计户单位为依据,户过渡费不足每月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非农业人口无过渡费。过渡期共计30个月。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移交房屋之日起计算。超过规定过渡期限不能回迁的,从逾期之月起,按照原过渡费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逾期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按原过渡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费。(8)关于车位问题。车位费是结合城市小区物业发展和拆迁安置成本综合考虑而设定。据核算,建设一个10平方米的车位成本价约为10.5万元,而目前的市场价为20万元左右。按照《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奖励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在第一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以拆迁计户单位为依据,每户可按照6万元的优惠价格购买一个车位,并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结算;在第二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以拆迁计户单位为依据,每户可按照8万元的优惠价格购买一个车位,并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结算;超过奖励期限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购买车位按照市场价执行。同时考虑村民的实际,在回迁时村民再履行实际购买车位的相关手续。(9)关于拆迁工作的计户单位、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奖励问题。按照《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本次拆迁工作的计户单位标准为:宅基地房屋拆迁计户以合法宅基地使用证为依据,一证一户,一户签订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以“户口簿”为计户单位。申遗区拆迁安置补偿不属农村集体财产分配(含奖励),按照有关规定,独生子女及双女户不能享受。(10)关于拆迁后群众的社保、就业、就医、就学、养老、入托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为切实保障被拆迁人长远生活,凡符合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由拆迁人予以办理。未央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未央区劳动职业培训机构为本次被拆迁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安置地规划中,已有学校、幼托及医疗机构的布点设置,充分考虑拆迁群众的就医、就学、入托等生活需要。(11)关于资料公开问题。拆迁指挥部设有资料室,对本次拆迁中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被拆迁群众若有疑问,可到指挥部资料室查询,联系电话:。(12)关于拆迁纪律问题。《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区”拆迁补偿安置奖励办法》,已对外公示,拆迁工作人员也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征得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拆迁安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谐有序进行。同时,拆迁指挥部设立了纪检监察组、区检察院设立了派驻遗址保护区检察室,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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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长安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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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是农村基层社会及其管理新体制重建和变革的切入点,是统筹城乡发展,构筑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必然方向,是彻底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于加速我区城市化进程,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点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号召,自此,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的活动在各地普遍开展,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行,新型农村社区应运而生。它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到底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西安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概念是:“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具有良好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条件、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基础设施、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配套,建筑和景观风貌较为突出的村民集中居住生活区。”这就是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集约节约用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所以,它应该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
  从各地已经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规模不等。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乃至几万人,完全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而定。2.基础设施相当完善。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购物、电脑网络、有线电视、垃圾污水处理等各项设施基本齐全,可以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3.公共服务全面覆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计生、就业、社保、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等政府各项服务全面覆盖,很多事情群众不出社区也能办到。4.居住环境优美。新型农村社区注意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绿树成荫,花草遍地,娱乐休闲设施齐全;群众的住房设计科学,既有独门独院的别墅,也有多层、高层、廉租房等不同样式、不同面积的套房,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财力状况选择不同的住房标准。5.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了党总支、居委会、经济协会、文化协会、老年协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社会管理得到完善和加强。
  二、&各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成熟做法和经验
  近几年来,全国已有山东、四川、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当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加以推进,涌现很多好的典型,积累很多宝贵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
  新乡市长垣县: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该县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的规划原则,打破城乡壁垒,突破区域界限,从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自然村五个层面,搞好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结合城乡一体化整体规划,编制了三大配套规划,即: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将全县&599个行政村规划为&119个新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平均整合3个行政村,每个社区大体1500&户,6000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60—8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长垣县根据规划编制方案,按照“规划适度超前,建设稳步推进”的原则,把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四步走:&2009&年启动全县&38&个社区,五年基本整合建成;2015年,力争所有社区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全部到位;2017&年前,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到位;2020年,全面完成&119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先行启动的&38&个新型农村社区大都建在了县城规划区、重点镇、干线公路两侧、产业集聚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遵循宜合则合、宜搬则搬、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初步形成了“城中村改造型、旧村完善型、村庄合并型、产业带动型、企业参与型、回乡反哺型”等六种社区建设模式和“农民自建、集体代建、招商引建、社会援建”等四种建设途径。
  (三)完善机制,投入驱动。长垣县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投入驱动、机制推进。在资金筹措上,采取“县级投入奖补资金,乡镇投入引导资金,鼓励民企捐助资金,协调金融部门提供贷款资金”等多种形式。同时,对在新型农村社区建房的农民,免费提供住宅户型图样、每户补助&10&吨水泥、对贷款农户补贴&3&万元3年的贷款利息等优惠扶持政策。
  (四)创新思维,政策激励。该县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用足用活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通过合点并村,土地复垦,把土地的“三项整治”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使用相结合,即解决了社区用地缺乏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为城镇发展提供了用地指标,实现了多赢发展。
  (五)资源整合,联包帮建。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县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实施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社区安排、捆绑使用,用于解决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交通、农业、卫生、扶贫、文化教育等部门项目资金,集中向新型农村社区倾斜。这些项目资金向新型社区倾斜的比例达&80%以上,主要用于社区道路、绿化、供排水、文化大院、村民活动广场、卫生室和便民超市等基础设施建设。
  济宁市汶上县: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规划院编制了《汶上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汶上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步修编了《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布点,将全县&493&个行政村规划为&97&个新型农村社区,优化城乡空间建设布局。按照统一聘请设计部门、统一支付编制费用、&统一评审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四统一”标准,高标准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确保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质量。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区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实现了雨污管网分流,所有回迁入住社区实行垃圾社区收集、县集中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彻底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和工作委员会,配套设立了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物业管理等机构。
  (三)大力发展产业,实现持续发展。一是对通过挂钩项目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不低于40%的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农村群众拆迁补偿、困难群众安置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划建设商业设施。各社区内都建设了部分商业门面,集中租赁经营,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增加集体收益,补贴社区居民水电支出和物业管理费用,避免了群众因入住楼房而造成支出增加的问题。三是建设社区产业园。坚持“一区一业(园)”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用于发展社区产业,促进社区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全县围绕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产业园&10&处,吸纳&26&万农民就业。四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区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走股份经营的路子,让农民成为股民,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群众的股份收入,促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对推进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思考
  (一)立足区情,理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路
  长安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区,农业人口众多,农村面积广阔。辖区南北长55公里,东西长52公里,总面积1578平方公里,现辖22个街道,603个行政村,2803个村民小组,乡村户数18.3万户,乡村总人口71.4万人。全区村庄分布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地处主城区、高新区、航天开发区以内的城中村和园中村;二是地处主城区、高新区、航天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城边村;三是地处秦岭北麓的山区村;四是地处永久性基本农田规划区内的普通村庄。全区村庄建设普遍存在土地利用粗放,公共设施功能不健全,建筑安全隐患突出,人居环境差等问题,成为我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障碍。
  长安要实现从传统农业大区向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跨越,农村社区化建设是一项不容回避的任务。从我区的实际出发,应该用8年左右的时间,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全区农村社区化改造,改造的方向有三个:一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进都市社区建设,把韦郭、长宁、航天、高新四个组团覆盖的、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村庄改造转换为都市型社区;二是在小城镇规划范围内推进小城镇聚集型社区建设,增强小城镇的承载能力;三是在永久性基本农田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和山区村推进中心村聚集型社区建设。在改造建设过程中应该“树立一个理念,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实施两个创新,突出三个重点,搞好三个结合”。“树立一个理念”即:真正用城市社区的标准进行建设,就是以城市化的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以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农村。“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招商主体、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合则合、宜搬则搬的原则。“实施两个创新”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利用机制创新、建设投入机制创新。“突出三个重点”即:主城区(包括韦郭组团、长宁组团、高新组团、航天组团)覆盖的村庄;重点镇(包括滦镇、太乙宫街道两个省级重点镇,引镇、东大、五台街道三个市级重点镇,细柳、大兆、子午、杨庄三个市级优先发展镇)小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环山路沿线,以秦岭中央国家公园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为动力,推进山区、沿山区村庄合并改造,建设新型社区。“搞好三个结合”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相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优化区域产业格局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相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推进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二)规划引领,谋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布局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须突出规划的先导作用,以规划引领、规范、促进社区建设工作。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性详规。一要研究制定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策略;二要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的布点规划;三要对社区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建设、基层组织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四要制定年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年度任务和推进计划。
  (三)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
  根据我区农村布局特点,按照生产现代化、设施城镇化、服务社区化、生活市民化的要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不同区域、不同村的建设路径。中心城区包括(韦郭、长宁、高新、航天四个组团)范围内村庄,可以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采取“融合”策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对其进行就地整合或异地安置,盘活资源,走“腾笼换鸟”、商业开发的路子,建设现代都市型社区;对于城郊村和小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可以利用区域和空间资源优势,借助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向中心城区和小城镇融入,承接人口、产业转移,走整体迁建、无形改造的路子,建设吸附承载型社区;对于“园中村”,可以根据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走“园村一体”、村企联建的路子,建设城乡融合型社区;对于平原村,可以围绕主导产业,打破行政界限,拓展服务领域,引导农民从小村向大村集中,大村向居民区转变,走产业带动、服务共享的路子,建设功能辐射型社区;对于岭塬山区村,可以依托生态资源禀赋,限制城镇化开发,凸显生态、自然、民俗风貌,走旧村完善或整村搬迁的路子,建设自然生态型社区。使我区新型农村社区既体现城镇化、现代化,又保持田园化、生态化、乡土化,成为与大都市相协调、相匹配、相融合的现代都市型新农村。
  (四)创新思维,强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1、财政支持。政府要设立专项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及住房建设,根据规模档次、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限,分别给予资金扶持。
  2、用地支持。(1)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新型农村杜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新型农村社区预留建设用地空间。(2)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3)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4)村集体开展新型社区建设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统一承包给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户。(5)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有条件农民进城定居的意见》(市发〔2010〕62号)精神给予经济补偿。(6)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变更为经营性用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信贷支持。(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金融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贷款。(2)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3)发展和完善投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等。
  4、产权政策。对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对依法转让的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技术支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住房建设项目,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划部门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村社区住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建设部门要搞好技术咨询,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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