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昌图县铁岭市昌图县八面城镇镇长 牛。。《告诉百姓5年内...

八面城镇政府与开发商勾结,镇长竟公然给百姓训话要强制拆迁!_新闻1+1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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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城镇政府与开发商勾结,镇长竟公然给百姓训话要强制拆迁!
怎么竟是县级政府的官员。救命吧!!!!
说到变性的话题,金星老...
每周一星●第十期美女集...
你拉屎的时候和你不拉屎...
马震图!想看的赶紧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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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  辽宁省昌图县野蛮,暴力强拆!!我们县就是这样执行中央精神的!!!                          日,令我们十几家居民永生难忘的日子,至今仍惊魂未定。  当天的凌晨3点多,位于辽宁北部的铁岭市昌图县市中心,家和美商场西侧的原机关印刷厂家属楼,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遭到暴力强拆。几百名公安、特警、防暴队、县委县政府领导、法院执行庭法警、行政执法、城管县委县政府领导,把小小的家属楼围的水泄不通!面对手无寸铁的业主,铲车、吊车、警车齐上阵,毫不逊于当年打日本鬼子的阵势!!  几百人把我们拉到屋外,不让我们靠近自己的房子,任我们拿着房证在包围圈外面哭喊。我们想冲回自己的家中,被警察强行摁进警车中,带到公安局,我们犯什么法了!!???  辽宁省昌图县委县政府领导无视温总理于2011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国务院第590号令《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向昌图县人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昌图县法院忌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权威,在明知道不符合强拆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不执行强拆。强拆之后,辽宁省高法派专人下基层调查此事,法院一把院长不敢承认是法院执行的,但在照片和影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确有此事。  之后一把县长组织被强迁户紧急召开会议,安抚我们,其实就是缓兵之计,会后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措施!!县长会上讲话:保证尽量让我们少受损失,呵呵,可笑、可悲、可叹啊!为什么要让我们受损失,为什么一切都要让我们老百姓买单?开发商给的补偿款和卖地款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可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心知肚明,我们这些被拆迁户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好,我们认了,为了国家建设,我了顾全大局,领导们也考虑到了让我们少受损失!!但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嘴上说着让我们少受损失,可实际上他们却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实际措施。会后给的分别找我们调解,但根本毫无进展,被强拆后,开发商、县里领导更加肆无忌惮,原话扔给我们:就给这些,爱去哪告去哪告!!!作为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个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你们作为领导干部父母官,你们怎么不拿出自己的积蓄作为补偿款呢?为什么不让自己受损失,而顾全整个昌图县的大局呢?难道连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觉悟都没有吗????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强拆需要10几种要件,而且&规定中&明确指出了七种情况不允许执行强拆,我们要看执行强拆的要件,全都被拒绝,明确告诉不是给我们老百姓看的!!!  第一,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首先,我们要求实行产权调换,开发商盖好房子后我们回迁。可以楼房的图纸显示,我们的回迁门市被向东位移了二、三十米,完全被家和美商场挡住,价格严重贬值。开发商在楼头塞进来一个商场,在这样损害我们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拒不给与差价补偿。  第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自从2010年拆迁以来,我们门市的经营严重受到影响,甚至有的业务完全停产停业,出租的业户也都被赶走。但开发商拒绝给与补偿,营业损失和房租补偿都不给!!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都只字不提!!!!  第三,原来我们是南北通透的户型,纵深为9米,回迁房纵深改为18米,把我们的后窗户堵死了,不通透,不通风,不能采光,影响经营。也不给于补偿!!  第四,&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我们每家都有阳台面积未计入房证,但都有正规手续的,同样也不给补偿!!  最后,如果我们要货币补偿的话,就给6000元一平米!要知道,我们的门市是不带二楼的门市,开发商一二楼捆绑销售的门市,还2万多一平米的!!!!  我们业主当天留下了一些图片证据,但角度都不是太好,因为近距离拍摄的都会被他们抢走!!!  真心希望我们的领导人,我们的父母官,能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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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制氧头道街8栋1号、2号居民杨森,今年81岁.  日早晨,由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等多部门带领1000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所谓的强拆文件手续是征收集体土地用的手续,并不是强拆我国有土地上合法房屋的强拆手续)把我在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制氧头道街8栋1号、2号共计424平方米的合法房屋夷为平地。(该房屋是2005年哈尔滨市制氧机厂房改时买断产权的房屋,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性质属于私产,其中有单位分的两套64平方米加公助民建的两套360平方米,合计:424 平方米),而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给我出示的手续是《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日期是日及《关于对保健路打通工程用地范围地上物依法实施限期拆除的联合公告》日期是日(两份公告复印件一并附上),而且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打着建设哈尔滨西客站的名义,把周边几个自然村的几百公顷的基本农田全部占用,转卖给开发商,【包括我的在国有土地上单位分的和公助民建的合法房屋】,盖上商品房出售,还不允许我原地回迁,而把回迁房建在基本农田上,并且没有任何手续。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严查此案,还我一个安身之处。   我要求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 :   1请出示强拆我国有土地上合法建筑物的强拆手续。  2在原址上恢复我的合法建筑物。  3赔偿我强拆后上访的一切费用。  4赔偿强拆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失费。  5赔偿我家在强拆中损毁的财产。  6追究强拆我房屋领导的法律责任。  7出示国有土地转换的审批手续 【原件】。   我和老伴曹文珊于日到北京上访,老伴曹文珊在北京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得病(突发脑出血),时间是11月13日上午11点前,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但哈市南岗区政府没有及时通知我的子女,延误抢救,使病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致使病人至今昏迷,现仍在北大医院抢救中。哈市南岗区驻京办的这种做法是拿我老伴的生命当儿戏,简直是在变相杀人,为此我和我的子女们表示极大的愤慨,并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憎恨。我和子女们强烈要求省纪委查明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答复。 “千万要记住政府前面的‘人民’两字”、“群众在干部的心里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习近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用朴素的语言表达着他对人民的挚爱。  他说,“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爱老百姓,为老百姓谋利益,带老百姓奔好日子。”  他常说,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要“常怀忧患之思,常念人民之托”。  ——在政治建设上,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
  我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制氧头道街8栋1号、2号居民杨森,今年81岁.  日早晨,由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等多部门带领1000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所谓的强拆文件手续是征收集体土地用的手续,并不是强拆我国有土地上合法房屋的强拆手续)把我在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制氧头道街8栋1号、2号共计424平方米的合法房屋夷为平地。(该房屋是2005年哈尔滨市制氧机厂房改时买断产权的房屋,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性质属于私产,其中有单位分的两套64平方米加公助民建的两套360平方米,合计:424 平方米),而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给我出示的手续是《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日期是日及《关于对保健路打通工程用地范围地上物依法实施限期拆除的联合公告》日期是日(两份公告复印件一并附上),而且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打着建设哈尔滨西客站的名义,把周边几个自然村的几百公顷的基本农田全部占用,转卖给开发商,【包括我的在国有土地上单位分的和公助民建的合法房屋】,盖上商品房出售,还不允许我原地回迁,而把回迁房建在基本农田上,并且没有任何手续。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严查此案,还我一个安身之处。   我要求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 :   1请出示强拆我国有土地上合法建筑物的强拆手续。  2在原址上恢复我的合法建筑物。  3赔偿我强拆后上访的一切费用。  4赔偿强拆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失费。  5赔偿我家在强拆中损毁的财产。  6追究强拆我房屋领导的法律责任。  7出示国有土地转换的审批手续 【原件】。   我和老伴曹文珊于日到北京上访,老伴曹文珊在北京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得病(突发脑出血),时间是11月13日上午11点前,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但哈市南岗区政府没有及时通知我的子女,延误抢救,使病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致使病人至今昏迷,现仍在北大医院抢救中。哈市南岗区驻京办的这种做法是拿我老伴的生命当儿戏,简直是在变相杀人,为此我和我的子女们表示极大的愤慨,并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憎恨。我和子女们强烈要求省纪委查明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答复。 “千万要记住政府前面的‘人民’两字”、“群众在干部的心里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习近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用朴素的语言表达着他对人民的挚爱。  他说,“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爱老百姓,为老百姓谋利益,带老百姓奔好日子。”  他常说,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要“常怀忧患之思,常念人民之托”。  ——在政治建设上,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  相关推荐  辽宁省昌图县枫奕都市家园项目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法院居然...  辽宁省昌图县枫奕都市家园商业开发项目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  [百姓声音]辽宁省昌图县1377亩农田成为腐败新温床(Flash)  [百姓声音]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领导欺人...  [百姓声音]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胜似黑社...  天涯热帖  客观理智地谈谈穆帅与圣卡西之间的矛盾深层原因  最近1TB硬盘暴掉了...818这些年躺在里面的电影  杀人后逃亡3年,现在终于自由了,跟大家分享下,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iPhone5掉漆咋了?苹果就是好。。。要想战胜苹果,黑是没用的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7)经过我家属调查发现,
  这回你知道小鬼子敢动钓鱼岛的原因了吧!
  今天28号来看看帖子, 昨天看到一个关于国土资源部集体受贿的帖子, 点击率很高今天早上发现帖子被删除了真是失望啊!幸亏我把那张表格收藏起来了,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是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的 同样问题 很不合理 而且村干部在我家画的
我见了就恶心!!
  广西南宁市兴宁兴政府拆迁办恐吓、威胁曝力拆迁贱价补偿  本人龚芝莲,现年79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职工家属。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当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单位职工住房紧决及职工家属无法就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不足及解决职工家属就业困难后顾之忧。1983年9月份,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在本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上,允许职工自建房屋解决职工住房不足及解决职工家属就业困难使用,于1983年11月份我们自已就自购材料建起房屋和铺面,房屋和铺面周围还种有果树及苗木。  2009年,因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扩建邕武路需要拆除我所建的房屋和铺面。为此,我将面临着拆迁,意味着我将失去房屋和铺面及生活来源。但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我本人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可是,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政府拆迁办却不把我即将失去所建房屋和铺面及财产损失放在眼里。  日上午,兴宁区政府拆迁办以罗佳为首,带了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约有5人),到我家恐吓丶威胁我说:“现在邕武路扩建需要拆你的房屋,你不签字到时候我们就强拆!”日上午,兴宁区政府拆迁办以邓雪媚为首,带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约6人)到我家协商。我提出我将近80岁的老人无医疗保险、无退休金,该如何安置。邓雪媚却蛮不讲理地说:“没有安置父母由子女赡养”。在没有协商达成补偿情况下,分别于日下午和19日上午,勾结施工方,趁无人在家是时对房屋和铺面周围我所种的果树进行毁坏,造成我财产较大的损失。日,我主动上门到兴宁区拆迁办与甘林安主任进行第一次协商。他给我的补偿条件是对我所建的房屋和铺面进行评估及“同地同价”的补偿。但到了12月24日与甘主任第二次协商时,他却说你所建的房屋和铺面不需要评估,就是以2008年《南宁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材料“成本价”补偿。日下午,我第三次与甘主任协商补偿,他就恐吓、威胁我说:“我可以一分都不补偿给你。”我多次要求拆迁办甘主任按照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给我本人合理的补偿,可我一次次的要求均被他拒绝。他说只是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材料“成本价”,随意认定计算作价给我作为拆迁补偿。可是当时铺面市场价2万多元∕㎡,只以530元∕㎡给予补偿,2010年5月份出台的《南宁市兴宁区创新思维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拆迁补偿价为1900元∕㎡,可他们给我补偿价只是320元∕㎡,在他们认可我房屋及铺面面积下,就单独房屋及铺面给我造成了120多万巨大的产财损失。日上午,兴宁区唐琨付区长及拆迁办甘林安主任到我家进行协商,我提出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拆迁条例对我所建房屋和铺面,按照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三方风险评估。他们俩却威胁说:“不用讲三方风险评估我连一方都不用评估给你”。我又提出你们不给我所建的房屋和铺面进行评估,我自己出钱请评估公司来对我所建房屋和铺面进行风险评估。他们俩人却说:“你评估出来的报告我们也不认。”后来唐琨付区长及甘林安主任还威胁我说:“你不签字,到时候一分钱也不得”。在没有协商好补偿条件及未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事先把拆迁款打到我的存折帐户上,再找不知情的人代替我鉴名。其后,将十几份已经填上内容并已经签好名、盖好公章沒有日期《补偿协议书》交给我强逼我盖手印。于日上午,兴宁区拆迁办甘林安主任带着搬家公司,强行把我家里的合财物强行搬走。以上行为及卑鄙手段。只有你想不到事,南宁兴宁区政府拆迁办没有做不到卑鄙手段,真难以相信,这种卑鄙手段竟是出自于一个城区政府的政府官员所为。他们的行为分别完全是与《南宁市兴宁区创新思维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坏公私财物、国务院办公厅明电发﹝201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及中央六部委《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指示精神是相违背,他们的行为及手段完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无视公民财产权的神圣性,作为城区领导都敢对抗国家有关规定。南宁市兴宁政府拆迁办他们所作的行为真是唯恐天下不乱,老佰姓能否有安全保障吗?因此,本人为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法律尊严,希望上级国家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公民财产权与及中央指示精神背道而驰有意故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及对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绳之于法,公布于众。记者巳对此事进行跟踪扱道,请大家在百度搜索一下《广西南宁市兴宁政府拆迁办如此疯狂杀戮,不顾百姓生死》。到目前为始南宁市还没有出面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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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强拆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了,期待新一代领导人尽早解决~~~
  又是强拆呀
  强盗进村抢地打人,腐败村长卖地坑民,  法院门口朝南开,土地大法不理睬,  判决不公颠倒黑白。  2012年年初在盘锦发生严重的违法流转农村村民的家庭承包地事件。辽宁连手承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建,从盘山县德胜镇政府,原种子地,后承包给村民的2000余亩,后鸭子村3700多亩,坝强子8500余亩家庭承包地流转给该公司。另一个山东的公司从太平镇 流转约20000余亩家庭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的家庭承包地的流转只能是本集体内农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即使是农户但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投资开发农业的工商企业,城镇居民;外商都不能成为受让方。  以上约有50000亩耕地流转给该“公司”,偷机商。而国家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定是:不宜家庭承包的土地如“四荒”地可以对外招标和农业开发。而家庭承包地是农民生存的保障,不准走向市场化。保障农民长期承包,农民富了,集体富了,国家才能发展。这是国家的大计,请有关部门关注。  我家就是其中的受害者。  我叫李旭,家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德胜镇后鸭子厂村,是一名普通农民的女儿,28岁。2010年7月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系。今年春天我家的承包地被不法侵占,我辞掉了工作,准备为家里声张正义,拿回我家的土地!曾经天真认为社会是如此的美好,然而现在的我没有了那热爱生活的笑。在2000年以家庭承包方式经营一块地70亩其中自己开荒30亩,到2009年到期后,村委会同意我家继续承包,并上交了承包费。在2012年1月份突然来了一个强盗公司(辽宁连手承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自称:“通过乡、村两级机构招商引资,才到后鸭厂村进行投资”,腐败村长刘彬将村里216户村民签订流转合同,面积约3700亩承包地流转给该公司。  我家不同意流转,没有和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我母亲在我家承包田里正常劳动,该公司裴亚军带着6人来田间干涉,并出手打人致伤住院,后来我母亲又被当地的派出所拘留3天。  在日,我家上诉盘山县法院,(有起诉费收据)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在日,该公司把我家告上县法院,8月10日开庭审理。县法院依据村委会“2012年土地调整实施方案”认为我家的承包地到期收回,合法流转给该公司受法律保护,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判决我家败诉,并赔偿67250元。我家对此判决不服于日上诉市法院,11月22日开庭审理。市法院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本法院给予维持”。依据《国家民事诉讼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我家在上诉中阐明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期限是三十年,承包期内不准收回和调整土地,及各项有关法律规定,而两级法院都不承认,不执行。  而依照村委会的所谓“土地调整实施方案”为据,代替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认定,判决。并依《国家侵权责任法》和《国家民事诉讼法》来保护该公司违法侵占村民的承包地。保护村委会村长刘彬收回农民承包地,调整承包地的违法行为。  依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五十四条法规,村委会2012年所谓的“土地调整实施方案”是违法的方案,是为该公司流转提供依据。该“方案”实施后产生的后果是:违法、害民、利己。  如:国家政府机关盘山县财政局在我村有承包地约180亩,村民亲眼看到财政局的人来实施劳动......。是村委会还是该公司送的,还是行贿,特大的奇闻。  更为恶毒的是村长刘彬对村里的老人下手。“实施方案”中: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老人分给一亩地,如:刘广田老两口分得2亩地的很多......。村里原来的老书记伤心的说:我在后鸭厂村干了一辈子的工作,到老了就分得一亩地,哪管给我两亩地呢?反而刘彬给自己战友的丈母娘,麻友等不是本村村民都分走6亩地。是可忍孰不可忍。造成本村村民30多人去盘山县政府上访,村长刘彬得知后,大怒拍桌叫嚣:后鸭厂村的土地就我说的算,不服愿那告那告去。  村民反映,别的村每亩流转费是1000元,我村是900元,流转给该公司3700多亩,而实际的亩数是4000多亩,多出300多亩。照着这两项差价70多万元,村民认为让村长和书记分了。  村长刘彬积极动员村民流转家庭承包地已成为事实,刘彬被该公司聘用为总管,爱人也去该公司工作。既是村长也是该公司的总管,名利双丰收,目的达到,但坑害了村民。  在一年来,我家在身心方面收到了严重摧残,父亲成宿睡不着觉,一宿一宿抽烟,身体由原来140多斤瘦到110来斤,母亲精神恍惚,身体由原来100多斤瘦到70来斤,看到这种情况使我悲愤交加,我恨法院不公平判决,现在村民背地里都支持我,所以我要为我家和村民讨回公道,相信真理终会胜利。望有关部门给予调查,望网友们给予支持。谢谢!!  法律对照  法规:农村耕地的期限为三十年。没达到法律规定的,应该修改承包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继续有效。  村长:没到期收回,转流。  法规:〖发包方的侵权责任〗  一, 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二, 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  三, 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村长:以村委会的所谓“2012年土地调整实施方案”内容是收回家庭的承包地,调整家庭承包地,重新分配等为借口,将家庭承包地搞招标流转给该公司(辽宁连手承信开发有限公司)。  法规:【流转原则】【流转的主体自由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  村长:将家庭承包地收回,进行调整。村长本应该依法保护和监督是否流转,可是村长私自代替承包方与该公司协商定价转包费,每年每亩900元的好处,动员村民转包。乡长村长到各家动员签字。  承包方的主体自由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全都被村长剥夺,更谈不上平等、自愿、有偿。  法规: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条件有二:受让发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生产人不得是承受人;受让方是农户,投资开发的工商企业,城镇居民,外商不能成为受让方。  该公司:既不是农户,也没有农业经营能力。  该公司法人代表自称:“通过乡、村两级机构招商引资,才到后鸭厂村进行投资”。  法规:其它承包方式法律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业用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等方式承包。(但不包括耕地、林地、草地)。  该公司:该公司承包的是农村耕地,是村民家庭的承包地。  上访人:李旭   
  我们已经下决心,告到底。就不信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  一年不行,告十年!!!!做亏心事的人,谁都别想好!!!!  黑钱挣多了,折寿,损命!!
  @跳墙的急狗 13楼   我们已经下决心,告到底。就不信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  一年不行,告十年!!!!做亏心事的人,谁都别想好!!!!  黑钱挣多了,折寿,损命!!  -----------------------------  心提示:2003年,盖州市九寨镇丁屯村的7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为50年,进行荒山改造和植树造林。经7户村民的近10年的辛勤劳作,荒山改造也逐渐成效。然而一夕变故,200多亩山体遭到破坏,万株林木被毁,为了维护合法利益,承包人家属被判入狱。  辽宁盖州:  镇政府毁坏村民承包山林 万株林木被毁  ——记九寨镇丁屯村一纸合同难保村民权益  日,刘振朋、刘广荣、刘振亚、段绪刚等7户村民与盖州市九寨镇丁屯村村委签定荒山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为50年,且一次性交情2.4万元的承包费用,并按合同要求种植了植被数万株。  图示一:荒山承包合同和山林原貌  合法承包山林遭遇镇政府强制破坏  2012年6月,村委会跟荒山承包户协商,提出每棵树补偿50元中的荒山中种植的果树提出每棵树补偿50元收回土地,其它植被均未提及补偿。  因为7户村民为了荒山造林,投入了近10年的人力还财力,而村委会的补偿远远达不到村民的投资,所以7户村民没有同意村委会的建议。  当地村民透露:“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村委会已将此山以高价卖掉……”  6月17日,承包户刘广旭发现有人正开着挖掘机在承包山上挖毁果树,大声喝令住手,但对方仍继续毁林,不听劝阻。眼见辛苦种植的果树遭此毒手,情急之下,刘广旭随手捡起石头扔向挖掘机,砸碎了三块挡风玻璃。  承包人家属阻拦无果被抓,遭牢狱之灾  图示二:被破坏的山体和正在施工的机械  据调查了解:6月17日上午,九寨镇政府组织施工挖掘机,对丁屯村花红沟北山非法种植的果树进行清理。被执行清理的地方正是由刘振朋、刘广荣、刘振亚、段绪刚等7户村民承包的荒山。作为承包人刘振亚的儿子刘广旭,在承包山地遭遇破坏的时候进行阻拦,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之下,打碎了挖掘机的3块挡风玻璃。  据知情人叙述:“毁林者报警后,现场人员被带往派出所。刘广旭表示愿意赔偿被损玻璃,但也要对方赔偿被毁树林及土地,不料遭到办案人员毒打,遍体鳞伤且一颗门牙被打掉一小块,还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被打之后不堪精神和心里压力被送往当地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11月12日,刘广旭被盖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政府回复漏洞百出  对于此事,本刊对盖州市市委进行书面采访。近日,盖州市委对此事作出回应:称日,丁屯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收回该承包荒山项目。原因是承包户没有按照合同完成绿化并弃管,根据承包合同第6条规定,所以村委根据合同收回承包项目。  村委收回荒山后,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外招标,宋家满中标。承包人在2012年对荒山改造绿化,对小开荒的土地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0号)文件精神和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的要求无偿强制收回。村里考虑到小开荒有费用,所以每亩补偿3000元。共有小开荒户6户,有5户同意村委会收回并签有协议,只有一户刘广旭不同意。  图示三:解除荒山承包合同  从丁屯村委和承包户签定的解除荒山承包合同我们发现,合同日期是日。但是根据承包人和知情人证实,解除荒山承包合同却是日签定的。  对于毁坏山林的说法,回复中称:镇政府从没有破坏山体,只是在山上修理、架电、修天池,满足红花沟生产需要,为红花沟提供生产保障。  按照上述情况,日签定的解除承包合同,却以日的日期,并且还有两户承包人没有同意解除,那么这个合同解除程序并不符合相关合同解除的规定。  对于刘广旭被判刑一事,当地政府部门并没有做任何回应,只是称刘广旭不是承包人,是承包人家属,属于小范围开荒,开荒面积约3亩地。  目前,山上仍有挖掘机在作业,树木已被毁万余株,被毁山体面积达200余亩。  记者手记: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于盖州市九寨镇丁屯村荒山被毁事件,在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之下,便对合同涉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且对当事人所创造的成果进行毁坏,完全不顾及合同法对当事人的保护,对10年艰苦奋斗、植树造林的村民来说,是一种深深的伤害!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7)经过我家属调查发现,日在平果县范围内没有国际通讯电缆被中断的现象,这个是不是办理假手续欺骗家属和上一级的事实?有这些事实和证据,为什么不追究何东明、黄昌庚的刑事责任?仅凭一句“ 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分散”来搪塞我就了事,这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我不服,天下人也不服。  我现在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在十多年的控告和上访中,我为了给儿子申冤,我学习了有关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知道像何东明、黄昌庚等人行为致使我儿子邓勇文死亡,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有罪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刑法规定的。为什么何东明、黄昌庚就特殊,至今还逍遥法外?难道何东明、黄昌庚他们有权、有钱收买一些地方官员充当保护伞就可以赦免了吗?如果是这样,在中国以法治国一定大乱。在我有生之年,我希望我儿子的冤情得到澄清,同时希望害死我儿子的人被绳之以法。我在这里给你们叩首了.  此致                                             
  于国福有话说真诚的告诉大家,依法维权存在的问题和维权成功的方法:1、目前很多地方政府腐败官员,做了腐败勾当,怕投诉人维权,就以打击报复方式,制造冤案;2、经过实践证明一些无良记者及其他人士借投诉人有价值的证据,以采访、调查等为名收受对方“封口费”后,就装聋作哑;3、由于这些人的介入腐败分子就会掌握投诉人的证据,给投诉人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出于上述问题。笔者为投诉人策划成功维权方案:笔者在维权过程中,只要确认投诉人事实证据,就可以配合投诉人以曝光、举报、追踪。笔者在北京有合作律师事务所。为此,对特大案件、要案有直接受理走法律程序、舆论监督互动的条件,真正的让投诉人明明白白维权。笔者拒绝一切官方非法律保障性邀请,全心全意配合投诉人维权。联系笔者可以网上搜索“于国福有话说”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辽宁朝阳的事,还有下文的
          
        七旬的老太太,代替儿子继续上京告状,走不了道就坐轮椅,着急摔倒了也不去医院而是坚持要上开往北京的车,本该安享晚年的,却因为贪官作祟而搞的快要家破人亡,眼下栖身的房子也危在旦夕,不知道能住到何时,我的亲姥姥,真希望没摔坏身体,祝她老人家健康长寿,希望老天有眼,还我们公道,让贪官受到应有的惩罚!!!!
  检举安徽省五河县小圩镇大许村村委会主任钟磊违法占用农民耕地  钟磊,男,汉族,53岁,五河县小圩镇大许村人,现任大许村委会主任。  一、钟磊违法占用可耕地30亩,正在建设中。此30余亩土地位于小圩镇五固公路南侧200米,30亩土地隶属小圩镇大许村民组所有,属国家高产保护田,可耕地。  二、非法占用可耕地的事实与手段  1、钟磊利用自己是村委会主任身份,大肆对外宣扬:说这块土地是国家建设新农村征地(他自己如此说),已被上级部门批下来,任何人不得阻挠,任何不得干涉,对广大村民说,谁阻拦,谁倒霉,迫使承包土地农户把土地供出来使他开发,但目前依然有两户农民不愿签字,许克蓉和尹克顺,许已经81岁了,因为不签字每天被人纠缠,尾随;后来不胜纠缠,已逃到外地走亲戚。但‘不签字也要被盖’,目前土地已全被放好了线,设计好了图纸,而且土地西边已开始施工,逐渐都要被盖上。这之前所有地里已经被铺出一条路,埋了涵管,庄稼也不许种。更为过分的是:没签字的人,所谓‘土地补偿’的钱也同样被打到了国家发的‘粮补存折’上。  2、这块30余亩土地历史以来隶属旱涝包收的高产田,随着国家为新农村建设,钟磊为谋取个人暴利,借用新农村建设自然移民为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农民可耕地进行非法开发牟利,实际大许村民组有上百户,少数村民还住在原有地方,有的在别的地方买了房,有的买了以前的开发房,造成土地两头浪费,这也违背了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3、2012年10月,钟磊印好了‘土地补偿协议’合同,把所有协议的甲乙双方名字都自己事先填好后,叫大家去村部签字,但是这个协议有个问题,2012年10月通知大家征地签协议的,可是印刷的协议左下角却事先填好了日的日期,这里有什么文章又是不得而知。附图。  各位,象这样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村主任,能胜任吗?能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奔小康吗?十八大刚刚召开过,这样的村主任难道就无法无天无人管了吗?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  日  本地连接/p/  
  我叫代金龙是一名大学生,承德RBD房地产开发要强拆我家赖以生存的养殖场,09年断水断电断路现在又要强拆,我父母要以死相抗,我的学业将不保,我跪请媒体曝光,正义之士声援,中纪委的领导查处违法强拆。电话, 保卫家园!捍卫生活的尊严!
  如此强拆拆散民心  近日来,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学习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句句暖人心,十八大文件条条是真理,转变工作作风是民众心声。恰恰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12月17日,我们全家确遭遇到一件不可思议伤心透顶的的事: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镇政府将我全家以谈补偿控住我全家人的同时,把我的房屋强拆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早在两年前,我们得到家乡要修高速的喜讯,我家是拆迁户。便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准备搬迁工作。谁知当地政府却不执行国家相关文件,把我八亩多地及毛竹等附属物还有一栋砖墙瓦房屋仅赔偿23万元,也不给我们安置。我一农民,无工作,几乎失去了所有的生产资料,23万元仅够在城里买房付一个首付。那我全家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在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他们又采取株连式拆迁的手段,并且说就是把钱吃掉喝掉玩掉也不能补偿你给你!母亲为此气愤过度中风成了一个半身不遂的人。在医院我母亲还在重症室的时候,政府不仅对我们不闻不问,而且还变本加厉的逼迫我们签字。  时隔两年后的今天,又野蛮拆迁掉我家房屋,这是一件令人十分痛心和不解的事情。难道说地方政府就是这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吗?难道地方政府就是这样学习我们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的吗?  我请求中央部门领导为我们农民主持正义,把党中央的声音真正落实给广大人民群众!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是神经!
  顶起来,腐败不除,不足以平民愤。
  网易河南省商丘市网友 [四菜一烫] 的原贴: 1   强拆何时了,抬头问苍天,拆掉是民心,获得是民怨,忍民如行尸走肉一般的活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精神已经慢慢的在死去。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心情,愤怒,无奈,悲哀?
  顶起来,腐败不除,不足以平民愤。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现在有些60.70后的官员是建国以来素质最差的官员,纯粹是法盲加流氓,他们只对上负责,只对自己的乌纱帽负责。他们的所作所为玷污党的光辉形象,削弱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他们是国家民族的败类!这些人应该受到中央的严惩。。。。。。
  日辽宁省昌图县枫奕都市家园项目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法院居然执行强拆!  日凌晨开始,法院、县委县政府领导、防暴队一两百人将位于昌图县中心的原机关印刷厂楼房强拆掉了,没有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补偿条件严重不合理!  项目地址:家和美商场西门。  调解的时候,面对我提出的质问法院和开发商均哑口无言:  首先,重新兴建的项目一二楼为连体门市,开发商卖19800一平米。然后现在给我们纯一楼的门市补偿6000元一平的动迁费,公平何在?  第二,如果要求回迁,因为政府规划,回迁的门市只能向东位移18米,然后开发商又在楼头加盖一个商场,我们整体向东位移了24米多,完全被家和美商场挡住,价格严重缩水,政府和开发商拒绝给与差价补偿。  第三、我们动迁的门市经营损失拒绝给与补偿!   第四、原来门市为南北通透户型,深度为9米,回迁门市改为深度18米,不通透,不通风,影响采光。  第五、原门市有9平米的阳台面积没有计入房证,他们也拒绝赔偿。  最后一次调解是11月26日,当时我有录音记录为证,一个半小时。当时法院和开发商都在,让我们提出补偿条件,提出之后法院和开发商说研究研究,等消息吧,之后就再无音讯。没有任何答复,没有任何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于今天上午就执行强拆了,几百人团团围住,我们想要维护自己的财产都无法进去,直接拉到车上带到公安局。我们去县委县政府找我们的父母官,门卫保安不让进,让我们去信访办,去了信访办登记之后便无人管,工作人员说他们都说的不算,至此我们便无处伸冤,无处讲理了。。。。  更讽刺的事,当天是日,世界人权日!!!!火车站,汽车站满大街吃着我们纳税人饭的人民警察、防暴队员在拦截着他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赴京上访的路,碰到就抓起来!!!天理何在,物权法何在,人权何在?不要让老百姓寒心,不要让人民群众失去信心。。。!!!  我们就是普通的人民群众,怎会这样对待我们?我们不想走极端,期待领导能给我们百姓一条活路,辛苦大半辈子不想落个老无所依。。。  下面的照片是冒死拍下的,拍照片的时候人群已被疏散,业主已被抓到公安局。只能偷拍,被发现的相机手机都被抢走了。。。。  要是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强拆,为什么怕曝光?怕上访?   我就不信我们新一任爱民如子的领导人知道基层百姓疾苦时候,不重视,不理会!!
  日,令我们十几家居民永生难忘的日子,至今仍惊魂未定。  当天的凌晨3点多,位于辽宁北部的铁岭市昌图县市中心,家和美商场西侧的原机关印刷厂家属楼,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遭到暴力强拆。几百名公安、特警、防暴队、县委县政府领导、法院执行庭法警、行政执法、城管县委县政府领导,把小小的家属楼围的水泄不通!面对手无寸铁的业主,铲车、吊车、警车齐上阵,毫不逊于当年打日本鬼子的阵势!!  几百人把我们拉到屋外,不让我们靠近自己的房子,任我们拿着房证在包围圈外面哭喊。我们想冲回自己的家中,被警察强行摁进警车中,带到公安局,我们犯什么法了!!???  辽宁省昌图县委县政府领导无视温总理于2011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国务院第590号令《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向昌图县人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昌图县法院忌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权威,在明知道不符合强拆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不执行强拆。强拆之后,辽宁省高法派专人下基层调查此事,法院一把院长不敢承认是法院执行的,但在照片和影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确有此事。  之后一把县长组织被强迁户紧急召开会议,安抚我们,其实就是缓兵之计,会后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措施!!县长会上讲话:保证尽量让我们少受损失,呵呵,可笑、可悲、可叹啊!为什么要让我们受损失,为什么一切都要让我们老百姓买单?开发商给的补偿款和卖地款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可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心知肚明,我们这些被拆迁户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好,我们认了,为了国家建设,我了顾全大局,领导们也考虑到了让我们少受损失!!但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嘴上说着让我们少受损失,可实际上他们却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实际措施。会后给的分别找我们调解,但根本毫无进展,被强拆后,开发商、县里领导更加肆无忌惮,原话扔给我们:就给这些,爱去哪告去哪告!!!作为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个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你们作为领导干部父母官,你们怎么不拿出自己的积蓄作为补偿款呢?为什么不让自己受损失,而顾全整个昌图县的大局呢?难道连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觉悟都没有吗????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强拆需要10几种要件,而且&规定中&明确指出了七种情况不允许执行强拆,我们要看执行强拆的要件,全都被拒绝,明确告诉不是给我们老百姓看的!!!  第一,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首先,我们要求实行产权调换,开发商盖好房子后我们回迁。可以楼房的图纸显示,我们的回迁门市被向东位移了二、三十米,完全被家和美商场挡住,价格严重贬值。开发商在楼头塞进来一个商场,在这样损害我们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拒不给与差价补偿。  第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自从2010年拆迁以来,我们门市的经营严重受到影响,甚至有的业务完全停产停业,出租的业户也都被赶走。但开发商拒绝给与补偿,营业损失和房租补偿都不给!!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都只字不提!!!!  第三,原来我们是南北通透的户型,纵深为9米,回迁房纵深改为18米,把我们的后窗户堵死了,不通透,不通风,不能采光,影响经营。也不给于补偿!!  第四,&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我们每家都有阳台面积未计入房证,但都有正规手续的,同样也不给补偿!!  最后,如果我们要货币补偿的话,就给6000元一平米!要知道,我们的门市是不带二楼的门市,开发商一二楼捆绑销售的门市,还2万多一平米的!!!!  我们业主当天留下了一些图片证据,但角度都不是太好,因为近距离拍摄的都会被他们抢走!!!  真心希望我们的领导人,我们的父母官,能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日,令我们十几家居民永生难忘的日子,至今仍惊魂未定。  当天的凌晨3点多,位于辽宁北部的铁岭市昌图县市中心,家和美商场西侧的原机关印刷厂家属楼,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遭到暴力强拆。几百名公安、特警、防暴队、县委县政府领导、法院执行庭法警、行政执法、城管县委县政府领导,把小小的家属楼围的水泄不通!面对手无寸铁的业主,铲车、吊车、警车齐上阵,毫不逊于当年打日本鬼子的阵势!!  几百人把我们拉到屋外,不让我们靠近自己的房子,任我们拿着房证在包围圈外面哭喊。我们想冲回自己的家中,被警察强行摁进警车中,带到公安局,我们犯什么法了!!???  辽宁省昌图县委县政府领导无视温总理于2011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国务院第590号令《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向昌图县人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昌图县法院忌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权威,在明知道不符合强拆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不执行强拆。强拆之后,辽宁省高法派专人下基层调查此事,法院一把院长不敢承认是法院执行的,但在照片和影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确有此事。  之后一把县长组织被强迁户紧急召开会议,安抚我们,其实就是缓兵之计,会后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措施!!县长会上讲话:保证尽量让我们少受损失,呵呵,可笑、可悲、可叹啊!为什么要让我们受损失,为什么一切都要让我们老百姓买单?开发商给的补偿款和卖地款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可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心知肚明,我们这些被拆迁户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好,我们认了,为了国家建设,我了顾全大局,领导们也考虑到了让我们少受损失!!但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嘴上说着让我们少受损失,可实际上他们却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实际措施。会后给的分别找我们调解,但根本毫无进展,被强拆后,开发商、县里领导更加肆无忌惮,原话扔给我们:就给这些,爱去哪告去哪告!!!作为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个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你们作为领导干部父母官,你们怎么不拿出自己的积蓄作为补偿款呢?为什么不让自己受损失,而顾全整个昌图县的大局呢?难道连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觉悟都没有吗????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强拆需要10几种要件,而且&规定中&明确指出了七种情况不允许执行强拆,我们要看执行强拆的要件,全都被拒绝,明确告诉不是给我们老百姓看的!!!  第一,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首先,我们要求实行产权调换,开发商盖好房子后我们回迁。可以楼房的图纸显示,我们的回迁门市被向东位移了二、三十米,完全被家和美商场挡住,价格严重贬值。开发商在楼头塞进来一个商场,在这样损害我们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拒不给与差价补偿。  第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自从2010年拆迁以来,我们门市的经营严重受到影响,甚至有的业务完全停产停业,出租的业户也都被赶走。但开发商拒绝给与补偿,营业损失和房租补偿都不给!!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都只字不提!!!!  第三,原来我们是南北通透的户型,纵深为9米,回迁房纵深改为18米,把我们的后窗户堵死了,不通透,不通风,不能采光,影响经营。也不给于补偿!!  第四,&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我们每家都有阳台面积未计入房证,但都有正规手续的,同样也不给补偿!!  最后,如果我们要货币补偿的话,就给6000元一平米!要知道,我们的门市是不带二楼的门市,开发商一二楼捆绑销售的门市,还2万多一平米的!!!!  我们业主当天留下了一些图片证据,但角度都不是太好,因为近距离拍摄的都会被他们抢走!!!  真心希望我们的领导人,我们的父母官,能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辽宁省昌图县拒不执行中央文件,不给任何书面补偿文件就野蛮拆迁。之后布置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不许被拆迁户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地!!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给你们这些吃皇粮的贪官用来打击报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吗??????!!!!!
  辽宁省昌图县拒不执行中央文件,不给任何书面补偿文件就野蛮拆迁。之后布置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不许被拆迁户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地!!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给你们这些吃皇粮的贪官用来打击报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吗??????!!!!!
  辽宁省昌图县拒不执行中央文件,不给任何书面补偿文件就野蛮拆迁。之后布置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不许被拆迁户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地!!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给你们这些吃皇粮的贪官用来打击报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吗??????!!!!!
  辽宁省昌图县拒不执行中央文件,不给任何书面补偿文件就野蛮拆迁。之后布置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不许被拆迁户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地!!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给你们这些吃皇粮的贪官用来打击报复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吗??????!!!!!
  真是无法无天,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救吗??!!!
  现在已经开始施工了,根本不理会。。。。  门市被暴力强拆了,营业损失不给,阳台不给,位置弄到胡同里,北窗户堵死该车库。。。。。。。。。什么都不给补偿,就是暴力拆了然后就开始施工!!!!  任何书面的补偿方案也不拿出来,领导人们,你们都在干嘛??!!!!!  难道这样的行为,你们都默许吗????都纵容吗?????  为了发展,为了政绩,就不顾民生?不顾社会稳定?不顾失去老百姓的心吗???
  呵呵,南昌也强拆扔煤气罐儿,河南开发商碾死守护自家赖以生存耕田的农民。。。。。。。。  这是报道出来的九牛一毛、冰山一角。。。  像我家这样境遇的老百姓,不知还得有多少呢,恐怕至少得数以百万户了!!!!!  这就是和谐社会?这就是共产主义?这就是我们领导人带领我们走向的未来!?
  号外!郑州市再现深夜暴力强拆!当权力再次肆意践踏!维护法律尊严在行动!   麻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互相支持,把各自的帖子顶起来,不要让帖子沉下去。  
  是不是比鬼子进村还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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