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受伤,不能生育,想个孩子,想借腹生子,到哪里在...

我想找人借腹生子,这样做是否行得通_百度知道
我想找人借腹生子,这样做是否行得通
再补充说明该借据是为了保障我的利益而立。请问这样行得通吗,然后在确定她怀孕后再给3万,她说怕我骗她上床,要我先给部分钱才肯和我发生性关系。所以我决定先给她2万然后才和她发生性关系,因为我知道不管立什么合约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我怕她拿了钱后不履行合约,除了注明有关的问题外,该借据无效,等孩子出生再给剩下的15万,只说她欠我钱。不过在前两次给钱的时候我都要她给我立下借据,倘若孩子出生后价钱20万,借据上不写其他任何东西。然后再立一份合约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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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通,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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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们也只有这样了这样的事情只有两人协商.,怎么没人找我借腹生子.
我晕倒,怎么可以这样,是我才不做这样的事情
你找到了吗?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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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重男轻女 上网找人“弥补遗憾”
“借腹生子”后,他拒付抚养费
  本报讯&&(通讯员&&张真&&记者&&徐轶汝)&&原想借着一场婚外恋“借腹生子”,可当孩子出生后,却又害怕家庭破裂,拒绝承认这个孩子,并拒付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普陀区法院判决孩子的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马先生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让他遗憾的是,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女儿,求子心切的他在朋友的“好意”提醒下,通过互联网结识了外省市一名年轻女子刘小姐。马先生几次坐飞机去相会后,刘小姐怀孕了,并于1年后生下一名男婴。  刘小姐怀孕期间,马先生一直支付生活费给她,每月有好几千元,生育前后一共支付了16万余元。  今年3月,两人的关系却闹僵了。原来,刘小姐突然狮子大开口,并扬言要将事情张扬出去。马先生一怒之下,不再每月付钱。刘小姐要钱不成,便以孩子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将马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从2011年4月开始,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500元。  法庭上,刘小姐向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书,证明马先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马先生辩称,自己之前已经陆续支付给刘小姐16万余元,这笔钱完全足够她带着孩子生活一段时间,所以不同意从4月份开始支付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马先生作为孩子的生父,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原告刘小姐主张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应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及被告的实际给付能力、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等予以酌情确定。马先生之前已经支付给刘小姐生活费用的主张,不能作为其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马先生应自2011年4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新民晚报法治视窗A24“借腹生子”后,他拒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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