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疆特岗教师师是哪个部门管?

2014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为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安排部署,2014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2014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4356名,其中初中教师1715名,小学教师264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表2)。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1.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6.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1.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2.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2分。3.高等学校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4.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加1分。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凡志愿报考四川省特岗教师的人员(即考生),于4月29日-5月8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具体查阅《2014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30KB)。网络报名所填报的信息参照《2014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考试报考信息表》(附表1)。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3.资格初审5月9日至11日为相关部门(或学校)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考生不需要到场。资格初审的内容是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初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龄、往应届、是否师范类专业以及照片质量等项目。5月12日开始考生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在报名表中查询)。5月12日-5月13日为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异议期,考生可以提出异议(028-,),过期不予办理。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可以参加笔试。4.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在6月3日-6月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六、笔试1.笔试科目、日期、地点笔试科目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笔试科目均不区分中学教师岗位或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笔试日期6月9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中明确的为准。2.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报考2014年四川省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3.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考试说明(文科/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4.笔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其中,存在一门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或得分低于该学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计算其综合成绩,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不纳入确定面试人选范围。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得0分的考生不纳入本学科笔试平均分计算范围。5.公布笔试成绩6月23日至7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包含《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及其排名。6.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按志愿服务岗位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相应学科岗位数规定比例的,依次在未纳入面试人选中按第一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服从地区任意调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每个学科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若其后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没有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6月2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七、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培训、资格认定、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1.面试报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地点和面试组织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教育网下载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在面试公告中明确),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核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成绩单亦可。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考核。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八、体检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九、征集志愿各地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出现较多岗位空缺,将研究组织实施征集志愿,发布征集志愿公告,由考生再次志愿填报空缺岗位,请各位考生在面试后,适时关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十、岗前培训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十一、教师资格认定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均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十二、签订协议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十三、组织纪律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十四、联系方式政策咨询:喻老师028-,戴老师028-资格初审咨询:王老师、朱老师,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740303咨询或举报邮箱:附表:编辑:章文波与2014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相关内容2014年成都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16:11:49&&&来源:&&& 点击:
& &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按照《公告》的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 &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 & 不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按照上述原则,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2937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 & (一)资格复审定于日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大石西路56号)进行。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于资格复审当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现场办理面试手续。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 & (二)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 & ①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 & ②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 & ③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 ④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 & ⑤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 & ⑥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 & 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 & ⑧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 &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日 20:00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三、面试有关事项
& &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安排在日、7月13日进行。面试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考点设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大石西路56号),成都高新实验中学新北校区(成都市高新区新义路146号)。
& &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8:00时前,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各面试考点候考,8:2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入闱,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现场抽取当日面试序号。考生未按时入闱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 考生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 & 需进行专业面试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职位,待专业面试结束后,于日公布考生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专业面试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 未尽事宜,请向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电话:028-)、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咨询。
& & 特此公告
& & 附件: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
& & 1、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 & 2、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个人物品(含备考用品)放到候考室指定位置。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与外界联络行为的,不论是否与面试有关,均按违纪处理。
& & 3、考生入闱至面试开始前的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面试候考室,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 4、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均有时间要求,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 & 5、由于资格复审地点及面试考场均无停车场地,请考生尽量避免自驾车前往。
& & 6、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熟悉资格复审、面试场地的疏散通道、安全场所及周边情况,应减少携带非考试用品到考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应对。
&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
& &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
[责任编辑:ZK]微信号:wwwoffcn
2014年上半年四川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
四川人事考试网推荐: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3.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②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③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⑤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⑥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⑧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日至15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我市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新录用的基层司法助理员须在基层司法所最低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各招录机关考录工作监督小组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8191)。
八、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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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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