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一点一问道点化表开的》

迟之建《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阅读练习及答案--免费语文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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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之建《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阅读练习及答案
作者:迟之建&&加入日期:14-05-0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2~25题阅读(共12分)
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
①立春那天,我在电视中看到,杭州西子湖畔的梅花开了。粉红的、雪白的梅花,在我眼里就是一颗颗爆竹,噼啪噼啪地引爆了春天。我想这时节的杭州,是不愁夜晚没有星星可看了,因为老天把最美的那条银河,送到人间天堂了。
②而我这里,北纬五十度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零下三十度的严寒。早晨,迎接我的是一夜寒流、冷月和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总是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团团簇簇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他,接着,殷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的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③虽然季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得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闪闪烁烁地隐现在窗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枝叶稀疏的梅。四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了,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④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泥土,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而背阴山坡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那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⑤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曲曲折折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北国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三月到四月甚至五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作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⑥春天在一点一点化开的过程中,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作了春天的天空呢!
(选自日《广州日报》,略有改动)
22、文章开头写杭州西湖的春天有什么作用?(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作者在文中通过描写霜花的变化来写春天来临的过程。请你把第②段中太阳升起后霜花颜色的变化写在下面。(4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请你从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两个方面赏析下面的句子。(3分)
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那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结合全文,探究作者以“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为标题的理由。(3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用杭州西湖的春天来得迅猛而热烈与北国立春时的严寒形成鲜明的对比,为下文写北国的春天来得艰难作铺垫。
23.嫣红 橘黄 鹅黄 雪白
24.作者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春水微波荡漾的动态美和阳光的生动明媚,突出了春天的生活活力,表达了作者对北国之春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25.突出过程漫长(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曲折、艰难;突出其沉着果敢,心无旁骛,顽强拼争的精神品质;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语言生动、形象、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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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1~4题。
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
&& &①立春那天,我在电视中看到,杭州西子湖畔的梅花开了。粉红的、雪白的梅花,在我眼里就是一颗颗爆竹,噼啪噼啪地引爆了春天。我想这时的杭州,是不愁夜晚没有星星可看了,因为老天把最美的那条银河,送到人间天堂了。
&&& ②而我这里,北纬五十度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零下三十摄氏度的严寒。早晨,迎接我的是一夜寒流、冷月和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总是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团团簇簇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它,接着,嫣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 ③虽然季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得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闪闪烁烁地隐现在窗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稀疏的梅。四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了,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 ④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泥土,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而背阴山坡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那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 ⑤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曲曲折折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北国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作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 ⑥春天在一点一点花开的过程中,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做了春天的天空呢!
&&&&&&&&&&&&&&&&&&&&&&&&&&&&&&&&&&&&&&& (选自2010年3月26日《广州日报》,略有改动)
1.文章开头写杭州西湖的春天有什么作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在文中通过描写霜花的变化来写春天来临的过程。请你把第②段中太阳升起后霜花颜色的变化写在下面。
&&& _______ →_______ → _______ →_______
3.请你从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两方面赏析下面的句子。
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了起鱼苗似的波痕。那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合全文,探究作者以“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为标题的理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组卷网coo 组卷网b1.用杭州西湖的春天来得迅猛而热烈与北国立春时的严寒形成鲜明的对比,为下文写北国韵春天来得艰难作铺垫。
2.嫣红&& 橘黄&& 鹅黄&& 雪白
3.作者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春水微波荡漾的动态美和阳光的生动明媚,突出了春天的生命活力,表达了作者对北国之春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4.突出过程漫长(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曲折、艰难;突出其沉着果敢,心无旁骛,顽强拼争的精神品质;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语言生动、形象、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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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几句:
备课中心教案课件试卷下载《经典散文》:&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迟子建
拾贝壳的人
竹园的花朵
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
落红萧萧为哪般
马背上的民族
傻瓜的乐园
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
拾贝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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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接触的外国文学作品,是在中学语文教材上。印象最深的大约要算高尔基的《海燕》、莫泊桑的《项链》和都德的《最后一课》了。我至今仍然能够把《海燕》背诵下来。它是我们学校演出时必备的一个诗朗诵节目———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那个时候,一读到这富有激情和旋律感的句子,就觉得豪情万丈,它的确给人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相反,那时读《项链》,却不觉得它有多好。一个贫穷的女人为了参加一个舞会,向女友借了一串假项链,当它被遗失之后,她一相情愿地认为那是真的项链,竟然借债买了一条真的项链来还给女友。我觉得这故事像是一出相声,很滑稽,骆塞尔太太实在是太倒霉了!我甚至想,她当初丢失了项链,如果如实对女友说出这一切,就不会有她辛劳十年为偿还一条项链而牺牲了青春的悲剧了。可没有了悲剧,这篇小说还有震撼力么?至于《最后一课》,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时说它是对法西斯的控诉,它表现了法国人的爱国主义精神。而我觉得它的有趣之处在于:老师当年想钓鳟鱼时,竟然可以给学生放假,看来那也是个没有王法的学校。
现在,我已经不太喜欢《海燕》的那种张扬和夸张了。高尔基有许多比《海燕》要优秀得多的作品,它们质朴深沉,如《童年》,如《伊则吉尔的老婆子》,等等。不过,我仍然赞同在教材里使用《海燕》,它能培养学生的激情和勇往直前的精神,这对处于成长期的学生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相对于《海燕》和《最后一课》,我现在倒比较欣赏《项链》,因为我读出了生活的辛酸和无奈,读到了它捉弄一个善良人时的那种无耻。
我真正广泛地接触外国文学作品,是在上师专之后。那时系里刚好开了一门《外国文学》的课程。老师给我们开了一个长长的书单,让我们去图书馆借阅。这位从上海来的老师太高看我们那个山区学校的图书馆了,他开的书目十有六七都查不到。这样,我们只有看那些已存书目。印象最深的是同一宿舍的人传看一套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这四卷本的书被七个女孩子的手逐一翻过,最后已被翻阅得变厚了。我想是我们翻书过程中用的唾沫和喝水时不慎淋上的水渍增加了它的厚度。一般来说,喜欢读小说的人多,因为小说可以谈情节,人们对故事有无穷的好奇心。喜欢读诗歌和戏剧的人却极少。于是,我就利用这类书好借的空隙,读了大量的诗歌和戏剧。同学们在谈论《飘》中的郝思嘉和《红与黑》中的于连以及《复活》中的玛丝洛娃时,我在读莎士比亚的戏剧,读雪莱、普希金、莱蒙托夫、泰戈尔、拜伦的诗。碰到精美的句子像珍珠一样闪闪发光时,我还要把它们读出声来,然后将其抄在读书笔记上。我现存的二十年前的一个用账本做成的读书笔记上,还歪歪斜斜地记着一些诗句。我对莎士比亚戏剧的喜欢,从那时一直贯穿到现在。那一时期,我还托人从哈尔滨买来了一套但丁的《神曲》,看得如醉如痴。等到图书馆里的小说像经历了涨潮的贝壳被冲上岸、遗弃在沙滩上时,我就能从容地读那些小说作品了。《红与黑》中的于连叫我恨得直咬牙,《茶花女》中女主人公的遭遇让我流下眼泪,《猎人笔记》中的大草原让我无比钟情,与风车斗争的堂·吉诃德让我觉得他的可笑与可爱。《安娜·卡列尼娜》中写到安娜卧轨自杀时,我恨不能举起一把刀,帮安娜杀了渥伦斯基。有了诗歌和戏剧的铺垫,我读小说时除了关注情节的发展之外,也留意那些精彩的肖像描写、风景描写和人物对话。我也喜欢把这样的段落摘抄在读书笔记上,不时拿出来浏览一番。
 在师专时期,我最喜欢的两位外国文学作家是屠格涅夫和川端康成。我认为《木木》和《雪国》都是绝唱。不过,现在我不太喜欢屠格涅夫了,因为他的作品因为过分追求“唯美”而略显苍白。相比之下,川端康成的“唯美”因为血肉丰满而仍然令我衷情。
从师专毕业后,我开始发表小说作品。这时候由于参加工作有了工资,就能购买自己想读的书了。那时正是卡夫卡、加缪、塞林格风行的时期,所以读了他们的一些作品,总的感觉还不错,但并没有激起我灵魂的那种震荡。接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横空出世了,它确实像一道闪电一样,照亮了二十世纪末文学黯淡的天空。我非常喜欢这部长篇,直到如今仍然认为它是世界文学史上的杰作。那一时期风行的还有《挪威的森林》,这样的小说如同萨冈的《你好,忧愁》一样,读过之后很快就淡忘了。相反,杜拉斯的《情人》和三岛由纪夫的《》读了多年以后仍然余音袅袅。我在西安求学的那一年里,曾经格外迷恋三岛由纪夫的作品,但多看了几部之后,热情就减淡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在北京鲁迅文学院读研究生,那一时期被人们谈论最热烈的作家就是米兰·昆德拉和劳伦斯。前者是因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广为人知,而后者则是由于《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而为人津津乐道。根据两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也是大出风头,《布拉格之恋》我是后来看到的,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则是在鲁迅文学院时作为资料片观摩的。我当时是班上最小的女生,还记得电影要开映的时候,师兄莫言对同学说:“迟子建属于儿童团的,不能让她看。”这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劳伦斯作品的风格———那就是对“性”的特别关注。所以其后又有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之类的作品登陆时,读者对其已没有那么好奇了,因为劳伦斯已经把“性爱”之风刮得足足的了。那一时期,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也广为推崇,我是把这部多卷本的长篇当散文来读的。它属于那种随时可以拿起来读,又随时可以放下的作品。
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回到哈尔滨后,我一下子从一个喧闹的环境回到了寂静之中。这个时候无论是在创作还是读书上,心都能够更加沉静下来。这时我已不喜欢随着潮流一窝蜂地去读某个作家的作品了。我觉得经典是百读不厌的,于是又重新看了《复活》、《鱼王》、《白鲸》、《日瓦戈医生》等作品。我觉得它们比那些潮流中的作品要优秀得多,是大浪淘沙后留下的一粒粒金子。这一时期,我还仔细读了爱伦·坡和福克纳的一些小说,对它们很喜欢。尤其是卡尔维诺的短篇小说,我实在是崇拜之极,他的《牲畜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等,足以与福克纳的《纪念艾米莉的一朵玫瑰花》、拉克斯奈斯的《青鱼》、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契可夫的《小公务员之死》等著名短篇小说相媲美。不过卡尔维诺的《命运交叉的城堡》我看起来十分吃力,这种吃力同阅读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感觉一样。对这样造成了阅读障碍的小说,我是敬而远之的。
除了以上的一些作家作品令我青睐之外,我还喜欢读童话作品,这如同我喜欢看动画片是一样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看,安徒生的童话好看,王尔德的童话好看(王尔德的童话我注意得比较晚)。这一段读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我觉得童话的最大魅力在于,它充满了智慧和神性,它的荒诞和浪漫都透露着清纯的气息,令人流连不已。童话使人的想象力达到了极致,读童话的时候,你会有一种远离尘嚣的感觉。
读外国文学作品就如同在海边拾贝壳。初始时你会良莠不分地见到贝壳就拾,走的路程远了,你见到的贝壳更多了之后,就懂得取舍了。这时候,你会把原来自认为是美的、其实是很平庸的贝壳一个个地扔出去。你再去拾捡的,也许并不是那些表面光滑、有着奇妙花纹的贝壳,而是看似粗糙、却内蕴深厚的那些贝壳。其实不管是被捡起后又扔下的、还是一直保存在手中的贝壳,它们都是值得珍重的。而且,在我所走过的路中,肯定也遗漏了许多光彩独具的贝壳。好在拾贝壳可以一直向前走,也可以再折回身来,这样就能弥补“遗珠之憾”了。
(黑龙江日报)
&&&&&&&&&&&&&&&&&&&&&&&&&&&竹园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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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迟子建
每一种生灵,似乎都依托着一种植物而生。大兴安岭鄂温克人放养的驯鹿,以苔癣为主要食物;马牛羊的嘴巴,是青草天然的割草机。熊猫呢,它的生命之树当然是竹子了。
  小的时候,我常看邻里那些能织善绣的女孩子钩窗帘,或是绣门帘和枕头。那纯白及五彩丝线勾勒出的图景,有我熟悉的,如金鱼水草、松树白鹤、玫瑰蝴蝶;也有我不熟悉的,如鸳鸯荷花、夜莺海棠、熊猫竹子等。
  但凡能上得了门帘、窗帘和枕头,能让人观赏和枕着入梦的,一定都是吉祥的事物。虽然那时对熊猫和竹子是陌生的,但我还是怀揣了一份憧憬,希望日后与它们有美好的邂逅。
  我第一次见到竹园,是二十年前在青岛的八大关海边。见到它,总觉得在摇曳的枝叶间,应该有一种黑白相间的花朵在绽放——熊猫,还应该有一位竹园的主人迎面走来——曹雪芹用那枝极尽苍凉和绚烂的笔,描画出的被竹林环绕着的潇湘馆里的黛玉。这一物一人,以一实一虚的方式存在于世间,广为人知。然而在那样的竹园中,既听不见黛玉缓步而行、裙钗轻触竹叶的温存之声,也看不见熊猫那憨然可爱的身影。没有它们,竹园似乎了无生气了。
  熊猫爱吃竹子,在电视上见到它抱着竹子的模样,很像一个大烟鬼捧着杆须臾不能离身的烟枪。我这样联想,并没有鄙薄它的意思。熊猫是地球上濒临灭绝的物种,可爱而珍稀,所以它常常扮演外交使节的角色,远涉重洋,沟通中国与世界其他民族的感情。
  我至今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熊猫。我知道它的故园在四川,它的乐土在竹园。尽管我们采取了划归自然保护区和人工繁殖等手段,但它的家族仍然是人丁稀少。它是竹园的精灵,是从远古一路走来的疲惫的旅人,是开在翠竹间的黑白相间的花朵。它的白吸纳了云朵和雾气的精华,因而白得湿润、明亮;它的黑汲取了黑土和苍鹰的力量,因而黑得深沉、光华。我多么希望这样的花朵能在人间永驻,不求它盛开,只要年年能看到这样的花朵,哪怕寥寥,也是我们地球人的福气啊。否则,如果有一天它真的消失了,那么幽静而风雅的竹园,是否会因此而变得凄清和荒寂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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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迟子建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像白夜一样晴朗的女孩。她长长的黑发间有一股大兴安岭松脂的香气。我想起了她的《北极村童话》,背景里有很白很厚的雪,有姥姥家那座结实的木刻楞房子,她黑黑的眼睛在那扇木格子窗棂里闪烁。那是女孩子迟子建的眼睛,也是女作家迟子建的眼睛。面对这样一双眼睛,尽可以猜想白夜的美丽,猜想黑龙江的清澈,猜想极地的神秘。
  她在哈尔滨的家虽居八层楼上,仍有市声传递上来。她写字的桌子背对着窗户,桌上蒙一块腊染的粗布,瓶子里插着秋天的芦苇。我吃惊地望着它们,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我说,我的桌上也有这两样东西。子建与我会心地笑起来。
  看她挂在墙上的画,我以为出自哪个名家之手。子建说,那年她心脏不好,一分钟跳一百二十多次,跳得不能写东西,就上街买了一盒油彩,一块粗布,坐在家里画画。从来也没画过,却第一张就画深秋的白桦,金黄的安宁的白桦。居然画得很美,先把自己感动得流泪了。接着又画大兴安岭的森林,纯如翡翠静如湖的森林。她知道为什么心跳了,闹市不是家。于是她怀揣着心跳,乘着江轮回到北极村姥姥的身边。那次的病就这样不治而愈。
  我对子建说,我要去北极村看白夜,看白夜之前我一定要先来握住你的手,你把那里写得太美了。子建说,去吧素素,到了那里,你就会知道你其实是自然的女儿。
  就这样,我走进了中国最北的那个村子,迟子建姥姥的村子。
  在我坐的车子到来之前,已经有无数的车子和人涌入。这一天是夏至,是一年中最长的白昼,人们有理由搅碎北极村的宁静。我不是也来了么?
  北极村并不很大,老式的尖顶木克楞房子与后来盖的瓦房再后来盖的水泥捣制楼房,松松散散地连缀在黑龙江边。不知为什么,那几幢小楼让我感觉生硬,那些瓦房也显得极不和谐。在森林与江水的背景里,只适合那种尖顶的木克楞房子,它们之间才有很深的依偎和亲昵。那是一幅画。
  我住的却是村中间的一幢小楼。它叫北极村饭店。我一进门就打听迟子建的姥姥住哪里,门口一个女人立即说,这家饭店的主人就是迟子建的小舅舅呀。天呵,迟子建干脆把这个细节省略了,她居然不为自己的小舅舅拉一拉我这么好的主顾,而我居然自己找上了门。
  那时,迟子建的小舅舅不在饭店里,门口那女人就喊迟子建的小舅妈。于是一个眉眼十分清秀的女人从后厨擦着手应声而出。子建的朋友呵,快楼上请。阿庆嫂似的。一楼是餐厅厨房,二楼是几间干净的客房,好让我住最好的那一间。住上了之后我问,子建的姥姥在哪儿?小舅妈说,刚刚还在呢,说要回家看看,总是不放心家里。我想她是回那个迟子建写过一千次的木克楞老房子了,的确,对于姥姥,那才是家。
  在饭店吃过午饭,我便一个人向江边走去。黑龙江。乘车去北大荒时,在萝北名山曾经与它擦肩而过,我将头探出车窗,远远地向它招手,像是告诉它一个女人来过这里,即使不下车也永远记住了它。后来便是去黑河去瑷珲,又一次与它相遇,那时的心事已完全不同,感情的云烟被黑色的江水打湿了,我融入了那一段血染的历史里,不敢正眼看它,只能记忆和回想。
  黑龙江流经北极村时略略扬起了一个弧度,仿佛有意让它成为最北的村子。江水很深很清,看起来又如油一样稠粘,不发一点声响。彼岸也是一个村子,一江之隔,却是两种肤色两种语言。彼岸那个村子不会叫北极村,他们还有更北的村子。但是彼岸一定听见此岸的喧闹了。
  有人现在就在江边支起了帐蓬,吃着烧烤的江鱼,喝着罐装的啤酒,像过夏令营。女孩子们在江边那一片开阔的草地上采摘着野生的鲜花,编成花环戴在头上,自乐自醉。摄影爱好者举着相机,东照一下西照一下,照了无数卷好奇心。江边有两块石碑,一个写北极村,一个写神州北极。许多人在那里照相留念。我站过去照相时,一个姑娘将她头上的花环摘下了给我。那是一个用金黄色的花朵编织而成的大花环,我叫不出那花的名字,只记住了那种眩目的金黄。我甚至觉得那就是北极村的颜色。
  所有的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等待着白夜。
  与我一样,有的人既为白夜而来,也为北极村而来。他们在北极村的街上毫无顾忌地走,布满了北极村的各个角落。他们随意就可以走进人家的院子,随意就和院子的主人说起话来,院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极易让他们感动,即使是熟悉的也仿佛从未见过。在陌生的地方,的确最能感觉出陌生。
  我突然就想去看看北极村最北的一家人。我去到那里时,那家的院子和屋内已经被来访者挤满了。女主人披着黑黑的长发,穿了件大红色衬衣,还特意将衬衣扎在米色的西裤里。她并不漂亮,却拐了一只装了小鱼的筐子,做出各种姿势让人拍照。她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来客如云的场面,话也说得很老道。她的丈夫一直不声不响地坐在院子里编那只捕鱼的虚笼,身旁有一个小男孩在吃着饼子和大葱,父子俩像没看见走进来的人。
  女人在说她自己的故事。老家在山东鞠南,过来十几年了。有人给介绍对象,就嫁了,他是山东潍坊人,比我来得早。人是好人,不会说话,木头人。这座木克楞房子是十几年前盖的,没想到就成了中国最北的一家。那年我家第一次来了北京的记者,从此我就出名了。
  这是一个虚荣的女人。我在心里对她有了排斥,就不再听她聒噪。男人仍在低头编着虚笼。我蹲下去问他除了捕鱼还做什么,他说,种小麦,黄豆,土豆。我便想起迟子建写的《亲亲土豆》,那里的女人,可与眼前这个女人不同。我为编虚笼的男人难过了好一阵子。
  重又走到街上时,有人指着那家女人的背影对我说,别听她的,那是个疯女人,前些年跟一个城里人跑了,不几天就让人给甩了,还有脸回来。男人也太窝囊,回来就回来,屁也不放。那女人现在还常吵吵离婚呢,乡里县里不让离,离了还有最北一家人吗?
  生活原本就有生动的伤痛和疤痕,即使是小说家,也编不过生活。那家人从此就让我牵挂了。因为那个男人不会说话,因为那个家被城里人访问了,因为每年都要过白夜节,那女人便再也过不了安分的日子了。她自己受着折磨,她还折磨那个老实的男人。她其实也没有错,她是受了现代文明的诱惑,那次出走虽然失败了,毕竟是一种觉醒。
  北极村也是这样被打开的。记得进村之前,看见入村的路边立一块牌子,告诉进村的人注意事项。它已经不是一个村子的概念,更像旅游风景区。一个白夜节,将朴素的村子变得花哨喧嚣,我的心其实从那一刻起就负疚了。走在北极村的街上,我依稀能看见它旧日的格局。当人们不知道这儿有白夜时,它是封闭的,自在的,孤独的,那些尖顶的木克楞房子冬天埋进雪里,夏天淋在雨里,一年年陈旧斑驳。凡人的心理总是恒常不变最好,北极村就应该是这样的。但它终于被发现了,它的宁静便也随之消失。
  许多的美就是这样消失的。现在是北极村。
  迟子建却说,北极村是她的童话,她的花园。那一定是童年留下的印象,她的文字大都是为过去而写的,是北极村史诗。她现在呆的地方比北极村荒凉多了,感觉干渴当然就想姥姥家的木克楞,想江里的鱼,想森林空地上的芍药马兰花。如果再见到她,我会对她说,不要再写北极村了,不要再鼓动人们向着白夜旅行了,总有一天,你又心跳得写不下东西,却没地方去了。
  白夜如约而至。
  它像一个会煽情的女人,将四面八方的追求者调集在它的裙裾之下。已经是晚上八九点钟,尽管天阴云厚,时光还是像刚刚过午。人们陆陆续续向江边汇聚。
  迟子建的姥姥来了。我与她在北极村饭店门口照了一张相,然后一起朝江边走去。她是小脚,小小的个子,脑后梳着髻,脸色细腻红润,穿一身黑布衫。说话是山东口音,羞涩而干脆。我一下子就喜欢上迟子建的姥姥,我知道迟子建为什么在许多作品里都要写到她的姥姥了。姥姥给她故事,给她想象力。
  我与姥姥没有话说,就那么并肩向前走着,觉得在很早以前就认识她,有一种童年的温柔从记忆里悄悄漫上来。在我的感觉里,那个白夜,姥姥是最美的,我的一部分感情留在去江边的路上了。
  因为到了江边,姥姥不知什么时候已离开了我。来来去去的人太多,我找不到矮小的姥姥,我想她一定感到与我说话很累,而与村人坐在一起了。我很快也加入了人群,人群这时其实是被卖各种各样饮料小吃玩具香烟的贩子包围着,他们是北极村人,每年的白夜,就这样叫卖,一天赚的钱够一年的花销。那些叫卖者的面孔以及推销方式,最终打碎了北极村的神秘和我对它的崇拜。
  篝火晚会开始了。那时已是夜里10点,云层上面的太阳该不会落,江边的小广场仍然亮如白昼。人们围着篝火跳舞,一支又一支,仿佛想将这一天拉得更长。
  白夜是极地才有的景色。在此之前我曾经想,今生今世是不可能走到南极了,但我可以走到中国最北的那个村庄,去那里观赏白夜。我在地图册上先找到了漠河,然后就找到了北极村。我在那个小圆点上做了个记号,告诉自己必须在夏至当天抵达那里。为了白夜,我还翻了《辞海》,上面居然没有这个辞条。
  也许是因为白夜这个词在中国叫响还是近年的事,真正的白夜不在中国。记得以前读过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白夜》,那里描述的是彼得堡的白夜,白夜里的爱情。后来又读过铁凝写的散文《女人的白夜》,她去了一次挪威,奥斯陆的白夜比彼得堡的白夜更悠长更有特殊的风情。总之白夜应该是在距北极最近的地方,北极村不过是在中国最北的地方,因为它急于敞开村门,才制造出一个中国的白夜,中国的字典却还没来得及收入这个名词。
  无论如何,北极村的白夜也叫白夜,这里只有两个小时是真正的黑天。人们在这一天醒的时间最长,可以多做许多事情。对于东北人,醒着和做着,就意味勤劳。这有什么不好?因为夏至里有白夜,冬至里就有黑昼,白夜有多长,黑昼就有多长。东北人往往给人闲散的印象,都是这漫漫黑昼把他们给睡懒的。从这个意上说,我真希望停留在白夜,让白夜的太阳永远挂在空中。
  白夜渐深时,一位诗人朋友约我跳舞。他在大兴安岭地委大楼里当高官,我到加格达奇时因举目无亲而拿着一张字条去找他,那时已是晚上,他居然还在办公。第二天,他送过我一本诗集。那是一个纯粹的诗人,却干着政治,他的心脏和腰都不好。本来他已经与我告过别,已经决定不去北极村,送我走后,又有大人物找他,他就只好陪着上来了。从加格达奇到北极村叫上来。他含着苦笑向我解释着。我说这就叫人在官场身不由己。他说,每年都有白夜,累死我了。
  没想到,这个曾在黑龙江边的篝火旁与我共舞的诗人,几个月后真就去世了。他的死与白夜没有关系,但那个晚上我的确听他说累死我了。白夜一旦变成节日,就开始永恒地忙碌,那种忙已失去了白夜本来的面目。然而我相信,不论迟子建姥姥的村子多么拥挤,人们还是会在每年的这一时刻,千里万里地从四面八方赶来,与白夜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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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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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立春的那天,我在电视中看到,杭州西子湖畔的梅花开了。粉红的、雪白的梅花,在我眼里就是一颗颗爆竹,噼啪噼啪地引爆了春天。我想这时节的杭州,是不愁夜晚没有星星可看了,因为老天把最美的那条银河,送到人间天堂了。
  而我这里,北纬五十度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零下三十度的严寒。早晨,迎接我的是一夜寒流和冷月,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总是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团团簇簇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它,接着,嫣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虽然季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得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闪闪烁烁地隐现在窗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枝叶稀疏的梅。四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的时候,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腐殖土,要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时,背阴山坡往往还有残雪呢。这样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那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曲曲折折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极北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做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春天在一点一点化开的过程中,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做了春天的天空呢!
  2009年2月于大兴安岭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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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捷之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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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四十年前,姐姐八岁,我五岁,弟弟三岁。母亲呢,只有二十七岁。那时的母亲在我们小镇人的眼里,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因为每隔一两年,她就要领着孩子,回娘家去。旅行在那个年代,费钱又费时。由于交通工具的单一、稀缺,加上路况和天气等因素所造成的车船的运营时间的不确定性,从我们小镇到外婆所在的漠河乡,虽然不过三百来公里的路程,可是一旦走起来,少则三四天,多则六七天,煞是曲折。做小学校长的父亲爱开玩笑,他将路途的艰难,算到地球身上去。说是人在一个球上走,这个球还转着,当然走着走着就要滑下来,哪儿那么容易到老家呢。我一想蚂蚁有时在圆石头上爬,也有栽跟头的时候,便觉得父亲说得在理。
  母亲大约不太放心英俊洒脱的父亲吧,她回娘家,总是带上两个孩子,留一个在家中。弟弟年幼无知,每次都要被带走,而我和姐姐呢,轮流在家。我们的角色,跟密探差不多。记得四十年前母亲回外婆家的那次,她出发的前夜,先是许诺回来时给我买件花衣裳,然后反复叮嘱我,让我晚上时跟着父亲,他去哪儿串门,我就去哪儿。我忠于职守,天一黑,父亲前脚出门,我后脚就跟上。我就像牧羊人一样,握着无形的鞭子,看着月亮升得高了,赶紧把父亲赶回老窝。这个时刻的父亲,只能乖顺地做我的羊。其实父亲对母亲是非常忠诚的,他每天总要念叨她几句,猜测母亲他们到没到,路上遇没遇见麻烦,到了又是怎样一番情形。由于我们小镇和漠河乡都不通电话电报,到的人无法报平安,所以这种牵肠挂肚的念叨,一直要持续到母亲风尘仆仆地返回。
  从我们小镇去漠河乡,如果是夏天,通常是先坐长途客车,沿着坑坑洼洼的砂石路到三合站,然后再换乘轮船,逆水而上。如果是大轮船,到漠河乡的码头要航行三四天,小轮船呢,也得两三天。船长是一条船的皇帝,若是碰到性情随和而又富有浪漫情怀的人,除了规定的停靠站,中途若遇可人的风景了,比如说发现岸上有一片艳红的山丁子果,大家垂涎欲滴的,他就会让船停靠一刻,放下浮桥,让旅客下去采摘。当然,大多的船长是一丝不苟的。比如我六岁时跟着母亲和弟弟去外婆家,因为乘坐的大客车中途坏了,修车耗费了时间,客车到了三合站的码头时,船已开了。我们眼见着一条白轮船缓缓地离岸而去,母亲哭倒在沙滩上。因为这条船错过了,等下一趟,要三天以后。那一刻我恨那条船,为什么它就不能折回来接上我们呢?看来船不是风筝,说拉就能拉回来。我们滞留在一家大客店里,睡着分上下两层的光板通铺。这个意外无疑削弱了母亲并不丰裕的钱袋,她整天气咻咻的。我还记得她带了一罐豆腐乳,放在了上铺。住在下铺的我,常常趁母亲不备,小老鼠一样地爬上去,用手指头偷着抠腐乳吃。下一趟船终于等来了,那是我第一次乘船。由于船航行在中苏界河上,白天站在甲板的时候,常能看见被我们称为“江兔子”的苏联巡逻艇在江面上突突地跑。艇上那些大鼻子的巡逻兵,喜欢摘下帽子,朝我们挥舞,像嬉皮士。我喜欢看自己船上的船员站在船尾用挂网打鱼,喜欢看环绕着轮船左右翻飞的雪白的江鸥。当然,我也爱看火烧云,它们把西边天镶嵌成了一张又宽又长的年画,那么的鲜艳、热闹。等到船终于停靠在漠河乡的码头,母亲向前来接船的亲人委屈地哭诉着这一路的艰辛时,我撇着嘴,心想有什么好哭的,在三合站等船的日子,过得多有意思啊。
  冬天封江了,船停了,母亲归乡的路,只赖汽车轮子了。汽车不像轮船坚如钢铁,它的轮子是凡身肉胎,说坏就坏。轮胎一旦破了,汽车抛锚了,罪也就跟着来了。因为汽车行驶时散发着热量,车内虽然不很温暖,但不至于把人冻着。可它一停下来,如同一个人挺了尸,立刻变得冰凉,我们只得下车,在冰河上奔跑,以免被冻伤。而冰河时常有大面积的冰包出现,这时汽车只能绕道而行。如果绕不好,汽车轮子轧到了苏联疆域,麻烦就大了,双方还得照会。所以开客车的师傅,在拣好路走的时候,还得留意着边界。
  即便这样,那些年,无论冬夏,都没有阻断母亲回娘家的路。大概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铁路开始往漠河延伸,有了火车,汽车和轮船就面临着退役了。火车是森林小火车,只有一列,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吧。它虽然逢站必停,还常常晚点,但坐火车稳当便捷,母亲再回家,就选择火车了。
  如今从我们小镇到漠河乡,不仅有新修起的光滑如镜的水泥路,还有提速的火车。以前三四天的路程,现在半天就走下来了。前年漠河又开通了机场,从北京飞往那里,三个小时就够了。你想饱览北极风光,不过是一盘棋的工夫。
  我还记得读大兴安岭师范时,每逢寒暑假,因为县城的火车站离我们小镇还有十几公里的路程,而那儿又不通汽车,我在返校时,常常要搭生产队进城的马车。由于火车是夜间的,而我往往中午或下午就到火车站了,所以候车室里,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坐困了,我也不敢睡,怕万一进来坏人,把我的包给偷了。因为旅行包里,装着书本、炒面和咸菜。那个年代,它们都是我的宝贝啊。
  父亲1986年冬季在故乡突发脑溢血,由于没有及时找到车辆,他被送到城里的医院时,耽搁了近三个小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终遭不治,离世时年仅四十九岁。那条十几公里的坎坷的故乡路,在我眼里就像一把长长的尖刀,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总想,如果换做今天,父亲肯定能逃过劫难。因为现在从县城通往那里的车辆,不计其数。
  前年我在翻阅大兴安岭地方志的时候,看到一段有趣的史料,清军第一次雅克萨自卫反击战胜利后,有三个兵丁从雅克萨出发,飞马奏捷。他们五月二十五日出发,穿越我故乡的莽莽林海,直达关内,六月六日巡幸在古北口外的康熙帝收到了此报。五千余里的路程仅用了十一天,堪称奇迹。从此后,这条驿路就被称为“奏捷之驿”。我在想,十一天,五千里路,曾留下了多少湿漉漉的马的蹄印呢?康熙帝大约不会想到,三百年后,这样的喜报,瞬息可闻。
  但母亲还怀恋着她年轻时代的归乡路。去年冬天,她意外摔伤骨折,卧床养病的时候,有一天忽然惆怅地对我说,现在往漠河乡也不通船了,要不坐一趟船儿回去多好啊。我说乘船有什么好,跟牛车一样慢。母亲望着我,满怀忧伤地淡淡回了句:风凉啊。(羊城晚报)
苍凉的群像(迟子建)
 6月下旬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刚刚从德国访问归来,刘学颜专程从阿城来到哈尔滨,把厚厚一沓的《叩问大荒》的手稿交给我。
  说真心话,四月份我在大兴安岭,他在电话中邀我为这部即将出版的新书作序时,我是犹豫的。因为作序是马虎不得的事情,起码要把书稿看完整了。耗时费力不说,我还怕把握不好作品的“气韵”,差点“临阵脱逃”。最终能接过这部沉甸甸的书稿,除了不好推却文友的这份信任,更是刘学颜所从事的研究和他的写作视域,吸引了我。
  刘学颜在金源故地的金上京历史博物馆任馆长。但凡从外地来到哈尔滨的文学界朋友,只要时间允许,有两个地方是必去无疑的,一个是呼兰的萧红故居,另一个就是阿城的金上京历史博物馆了。前者凭吊的是让人感伤的故人,后者凭吊的则是悲壮的历史。在金上京历史博物馆,你能看到曾染过鲜血的剑,生活用的陶罐和银盘,祭祀的香炉,以及权位象征的印玺和可供梳妆的鲤鱼镜———一个人在这样的“实物”中流连久了,衣袖间又怎能不沾染着一缕远古的斜阳呢。
  我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叩问大荒》。这对我来说,是一次汲取知识的行旅,是一次触摸黑土地脉搏的行旅,更是一次文学的审美行旅。在这个众声喧哗的时代,刘学颜能够潜心沉入民族历史记忆的深处,以一腔豪情,一己之力,挖掘那些不该被遗忘的历史人物,一次次地踏上寻访之旅,本身就是不寻常的,更何况,他要做一个文字的雕刻家,为这样的人物悉心塑像,就更加让人尊敬和感动了。
  为人物塑像最难的,首先是姿态吧:有些人物,在历史中已经被定型为一种姿态,如完颜阿骨打和金兀术。刘学颜以史实为依据,除去民间演绎中无端加在这些人物身上的不实之处,还他们以本来的面目。虽然在此之前也有人开始做了这样的工作,但有天时地利之便的刘学颜,在剖析人物特定历史时期的心理特征上,底气更足一些。雕像的姿态确立了,他们的神态,还有赖于血肉丰满的史实来填充,所以在“读万卷书”的基础上,&
“行万里路”也是至关重要的。在书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在书斋中思考着的刘学颜,还有一个行走着的刘学颜。历史和现实,就在这“静”与“动”之间,微妙地连接起来。
  一条隐秘的通道,悄悄地被打开了。于是,我们看到了在第一次雅克萨之战中英勇杀敌的“蓝脸”的窦尔墩,看到了漠北风雪之中伫立着的李金镛,看到了刺杀伊藤博文后穿着民族服装凛然赴死的韩国义士安重根,看到了沦为战俘的徽钦二帝、在“牵羊礼”中身披羊皮的屈辱一幕,看到了被誉为“东北三才子”之一的荣孟枚的晚节不保。刘学颜身上有着浓郁的英雄主义情结,他所选择的历史人物,大都铁骨铮铮。如马占山、赵尚志、赵一曼、李兆麟、金剑啸、杨子荣等。当然,他也写了另一类英雄,如王进喜、马永顺。而身为作家的他,对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作家,也怀有深厚的感情,他不吝笔墨地描绘了萧红、周立波、舒群等现代作家的风采。
  读刘学颜的书稿,感觉他还是一个有着浪漫主义情怀的人。他古诗的功夫,在同龄人中,是翘楚。那些穿插于书中的诗词,如四散的珍珠,使整部书有了别样的光彩。这里随意摘录几句我喜欢的:“恁有百年不居穴,所居灵帐在草原”(注:拜谒寿山将军墓之作)
“万里淘金成野鬼,一身洁玉露骨天”
  (吟咏胭脂沟金矿妓女坟中的诗句),&
再如踏访《林海雪原》故地后吟就的“威虎啸天狼声哀,英雄已死雪山白”。
  虽然我与刘学颜不过几面之交,但他的人和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能够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不断思考和笔耕的人,一定是不流俗的人。比较而言,我更喜欢他此书中雕刻的那些已经逝去的英灵的雕像,他写他们的荣辱悲欢时,更加客观透彻,挥洒自如。而写到健在的人物时,笔墨就有些“涩”,很难出彩,个中原委,我能理解,这也是不能求全责备的事情。
  我想,以后朋友们再来哈尔滨,去阿城参观金上京历史博物馆时,我又可以多了一个话题:那里还有一个隐形的博物馆,由刘学颜馆长亲手筑就。其人物长廊中陈列的雕像,顶天立地,透露着苍凉之气,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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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萧萧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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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迟子建)
萧红出生时,呼兰河水是清的。月亮喜欢把垂下的长发,轻轻浸在河里,洗濯它一路走来惹上的尘埃。于是我们在萧红的作品中,看到了呼兰河上摇曳的月光。那样的月光即使沉重,也带着股芬芳之气。萧红在香港辞世时,呼兰河水仍是清的。由于被日军占领,香港市面上骨灰盒紧缺,端木蕻良不得不去一家古玩店,买了一对素雅的花瓶,替代骨灰盒。这个无奈之举,在我看来,是冥冥之中萧红的暗中诉求。因为萧红是一朵盛开了半世的玫瑰,她的灵骨是花泥,回归花瓶,适得其所。
  香港沦陷,为安全计,端木蕻良将萧红的骨灰分装在两只花瓶中,一只埋在浅水湾,如戴望舒所言,卧听着“海涛闲话”;另一只埋在战时临时医院,也就是如今的圣士提反女子中学的一棵树下,仰看着花开花落。
  我三月来到香港大学做驻校作家时,北国还是一片苍茫。看惯了白雪,陡然间满目绿色,还有点不适应。我用晚饭后漫长的散步,来融入异乡的春天。
  从我暂住的寓所,向南行五六分钟吧,可看到一个小山坡。来港后的次日黄昏,我无意中散步到此,见到围栏上悬挂的金字匾额是“圣士提反女子中学”时,心下一惊,难道这就是萧红另一半骨灰的埋葬地?难道不期然间,我已与她相逢?
  我没有猜错,萧红就在那里。
  萧红1911年出生在呼兰河畔,旧中国的苦难和她个人情感生活的波折,让她饱尝艰辛,一生颠沛流离,可她的笔却始终饱蘸深情,气贯长虹。萧红留下了两部传世之作《生死场》和《呼兰河传》,前者由鲁迅先生作序,后者则是茅盾先生作序。而《生死场》的原名叫《麦场》,标题亦是胡风先生为其改的。可以说,萧红踏上文坛,与这些泰斗级人物的提携和激赏是分不开的。不过,萧红本来就是一片广袤而葳蕤的原野,只需那么一点点光,一点点清风,就可以把她照亮,就可以把她满腹的清香吹拂出来。
  萧红在情感生活上既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爱慕她的人很多,她也曾有过欢欣和愉悦;不幸的是真正疼她的人很少。她两度生产,第一个因无力抚养,生下后就送了人;而在武汉的白朗家生下第二个孩子时,萧红身边,却没有相伴的爱人,孩子出生不久即夭折。婚姻和生育,于别人是甜蜜和幸福,可对萧红来说,却总是痛苦和悲凉!难怪她的作品,总有一缕摆不脱的忧伤。
  萧红与萧军在东北相恋,在西安分手。他们的分手,使萧红一度心灰意冷,她远赴日本疗伤。那期间,她的作品并不多,有影响的,应该是短篇小说《牛车上》。赴日期间,鲁迅先生病逝,这使内心灰暗的她,更失却了一份光明。萧红才情的爆发,恰恰是她在香港的时候,那也是她生命中的最后岁月。《呼兰河传》无疑是萧红的绝唱,茅盾先生称它为“一幅多彩的风景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可谓一语中的。她用这部小说,把故园中春时的花朵和蝴蝶,夏时的火烧云和虫鸣,秋天的月光和寒霜,冬天的飞雪和麻雀,连同那些苦难辛酸而又不乏优美清丽的人间故事,用一根精巧的绣花针,疏朗有致地绣在一起,为中国现代文学打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后花园”,生机盎然,经久不衰。
  萧军、端木蕻良和骆宾基,这几个与萧红的情感生活紧密相连的男人,在萧红故去后,彼此责备。萧红身处绝境,一盏灯即将耗掉灯油之际,竟天真地幻想着尚武的萧军,能够天外来客一样飞到香港,让她脱离苦海。萧红临终前写下的“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可以说是她对自己凄凉遭遇的血泪控诉!事实是,萧红去了,但她的作品留下来了,她用作品获得了永恒的青春!
  我想起了多年以前,追逐着萧红足迹的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先生,对我讲起他当面指责端木蕻良辜负了萧红时,端木突然痛哭失声。我想无论是葛浩文还是我们这些萧红的读者,听到这样的哭声,都会报之以同情和理解。毕竟,那一代人的情感纠葛,爱与痛,欢欣与悲苦,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端木蕻良能够在风烛残年写作《曹雪芹》,也许与萧红的那句遗言不无关系:“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而且,按照端木蕻良的遗嘱,他的另一半骨灰,由夫人钟耀群带到了香港,埋葬在圣士提反女校的树丛中,默默地陪伴着萧红。只是岁月沧桑,萧红那一抔灵骨的确切埋葬地,没人说得清了。只知道她还在那个园子里,在花间树下,在落潮声里。
  萧红在浅水湾的墓,已经迁移到广州银河公墓,而她在呼兰河畔的墓,埋的不过是端木蕻良珍存下来的她的一缕青丝而已。一个人的青丝,若附着在人体之上,岁月的霜雪和枯竭的心血,会将它逐渐染白;而脱离了人体的青丝,不管经历怎样的凄风苦雨,依然会像婴孩的眼睛一样,乌黑闪亮。
  圣士提反女子中学规模不大,但历史悠久,据说范徐丽泰和吴君如就毕业自这里。它管理极严,平素总是大门紧锁。有一天放学时分,趁学生们出来的一瞬,我混进门里。然而一进去,就被眼尖的门房发现,将我拦住。我向她申明来意,她和善地告诉我,萧红的灵骨确实在园内,只是具体方位他们也不知道。如果我想进园凭吊,需要与校方沟通。她取来一张便条,把联系人的电话给了我。我怅惘地出园的一瞬,忽闻一阵琴声。循声而望,那座古朴的米黄色小楼的二层,正有一位梳短发的女孩,倾着身子,动情地拉着小提琴。窗里的琴声和窗外的鸟鸣呼应着,让我分不清鸟鸣是因琴声而起呢,还是琴声因鸟鸣才如泣如诉。
  我没有拨那个电话。在我想来,既然萧红就在园内,我可以在与她一栏之隔的城西公园与她默然相望。圣士提反,是首位为基督教殉难的教徒,他是被异教徒用石块砸死的。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女校,有一股说不出的悲壮,更有一股说不出的圣洁。其实萧红也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只不过她信奉的教是文学,并且也是为它而殉难。她在文学史上的光华,与圣士提反在基督教历史上的光华一样,永远不会泯灭。
  清明节的那天,香港烟雨蒙蒙。黄昏时分,我启开一瓶红酒,提着它去圣士提反女子中学,祭奠萧红。我本想带一束鲜花的,可萧红在园内四季有鲜花可赏,那红的扶桑和石榴,紫色的三角梅和白色的百合,都在如火如荼地盛开着。萧红是黑龙江人,那里的严寒和长夜,使她跟当地人一样,喜欢饮酒吸烟。我多想撒一瓶呼兰河畔生产的白酒给她呀,可是遍寻附近的超市,没有买到故乡的酒。我只能以我偏爱的红酒来代替了。
  复活节连着清明,香港的市民都在休长假,圣士提反女校静悄悄的。我在列堤顿道,隔着栏杆,搜寻园内可以撒酒的树。校园里的矮株植物,有叶片黄绿相间的蒲葵,有油绿的鱼尾葵,还有刚打了骨朵的米子兰。我把它们轻轻掠过,因为它们显然年轻,而萧红已经去世68年了。最终,我选择了两棵大树,它们看上去年过百岁,而且与栏杆相距半米,适合我撒酒。一株是高大的石榴树,一棵则是冠盖入云、枝干遒劲的榕树。铁栏杆的缝隙,刚好容我伸进手臂。我举着红酒,慢慢将它送进去,默念着萧红的名字,一半撒在石榴树下,另一半撒在树身如水泥浇筑的大榕树下。红酒渐渐流向树根,渗透到泥土之中。它留下的妖娆的暗红的湿痕,仿佛月亮中桂树的影子,隐隐约约,迷迷离离。
  撒完红酒,我来到圣士提反女校旁的城西公园。一双黑色的有金黄斑点的蝴蝶,在棕榈树间相互追逐,它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快乐;而六角亭下的石凳上,坐着一个肤色黝黑的女孩,她举着小镜子,静静地涂着口红。也许,她正要赶赴一场重要的约会。如今的香港,再不像萧红所在之时那般的碧海蓝天了,从我居所望见的维多利亚港和它背后的远山,十有七八是被浓重的烟霭笼罩着。大海这只明净的眼,仿佛患上了白内障。而圣士提反女校周围,亦被幢幢高楼挤压着。萧红安息之处,也就成了繁华喧闹都市中深藏的一块碧玉。不过,这里还是有她喜欢的蝴蝶,有花朵,有不知名的鸟儿来夜夜歌唱。作为黑龙江人,我们一直热切盼望着能把萧红在广州的墓,迁回故乡,可是如今的呼兰河几近干涸,再无清澈可言,你看不到水面的好月光,更看不到放河灯的情景了。我想萧红一生历经风寒,她的灵骨能留在温暖之地,落地生根,于花城看花,在香港与拉琴的女生和涂红唇的少女为邻,也是幸事。更何况,萧红临终有言,她最想埋葬在鲁迅先生的身旁。
  走出城西公园,我踏上了圣士提反女校外的另一条路——柏道。暮色渐深,清明离我们也就越来越远了。走着走着,我忽然感觉头顶被什么轻抚了一下,跟着,一样东西飘落在地。原来从女校花园栏杆顶端自由伸出的扶桑枝条,送下来一朵扶桑花。没有风,也没有鸟的蹬踏,但看那朵艳红的扶桑,正在盛时,没有理由凋零。我不知道,它为何而落。可是又何必探究一朵花垂落的缘由呢!我拾起那朵柔软而浓艳的扶桑,带回寓所,放在枕畔,和它一起做星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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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齐齐哈尔旧名“卜奎”,是古黄金驿站的起点,位于松嫩平原西南部,沃野千里,水草丰美,曾是黑龙江的省会。
我去过齐齐哈尔两次,不过途经它,却有七八十次了吧?往返于故乡与哈尔滨之间,它是必经之路,所以在我心目中,它是黑龙江的“山海关”。出了齐齐哈尔,向北,景致是苍茫的,就连风也是硬朗的;可是由齐齐哈尔往南,却是步步温暖,越走越明媚。
比起中原的城市,齐齐哈尔的历史并不算长。三百多年前吧,清政府派吉林水师驻扎齐齐哈尔,使它人烟渐起。伪满时,马占山率部抗日的江桥保卫战,就发生在这里。新中国成立后,它是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著名的第一重型机械厂、第一第二机床厂、齐齐哈尔车辆厂以及国内三大军工生产企业,都在这里。可以说,齐齐哈尔是新中国建设的巨人。
不要以为,这座盛产钢铁的城市,面目冷峻,气质威严,其实它清丽脱俗,有着一颗柔软的心。齐齐哈尔境内有嫩江、诺敏河、雅鲁河、罕达罕河、乌裕尔河等一百七十多条河流,此外,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水泡子也有八百多个,以渔猎为生的达斡尔族,就休养生息在这里。在达斡尔语中,“齐齐哈尔”,就是“天然牧场”的意思,而这座北方的城市,也确实像一个辽阔的牧场。
如今的齐齐哈尔,最为世人所知的,就是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那儿是鸟类的天堂,著名的丹顶鹤就栖息在那里,所以齐齐哈尔也称“鹤城”。
这个保护区距齐齐哈尔二十多公里,占地约四万平方公里。每年四五月份,万物复苏时,那些去南方越冬的珍禽,天鹅、白鹭、白鹤等,就会团团簇簇地聚集在一起,挟着浩荡的春风,千里迢迢地飞回北方。它们大概嫌北方湿地的野花开得不够硕大,特意以它们如花的姿态,翩翩落在碧草中,为北方的原野增色。在这些候鸟中,最引人瞩目的是鹤。全世界的十五种鹤中,扎龙就占有六种:丹顶鹤、白头鹤、白枕鹤、蓑羽鹤、白鹤和灰鹤。其中的丹顶鹤被称为“仙鹤”,尤为人喜爱。
鹤是最美丽的鸟,它头小颈长,双腿修长,是鸟类的“芭蕾天使”,飞起来姿态优雅,落地时轻盈无声。鹤的寿命大抵可以与人类相等,所以它们所感受的世间荣辱与兴衰,与我们一样,它们也因此成了最具沧桑感的鸟。去年,我看了一部关于扎龙自然保护区的专题片,其中的一只丹顶鹤,因为失去了伴侣,在水畔孤寂地立着,时不时迎风展开翅膀,哀鸣不止。丹顶鹤对爱情格外忠贞,一只鹤去了,另一只绝不再寻觅伴侣。看着那只形单影只、满怀忧伤的丹顶鹤,我的眼泪“哗——”地一下流了下来。
十多年前吧,夏天的时候,我从大兴安岭出发,经过一夜的旅行,将至齐齐哈尔时,看到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那时太阳刚刚出来,窗外,是大平原清新湿润的早晨。忽然,一片茂密的绿草丛中,一只白鹤翩然升起,从半空掠过。平原因为有了日出,已经够绚丽的了,可它还嫌不够,又为它奉献了一场日出。它身披霞光,头顶朝露,飘飘洒洒的,精灵似地飞翔,照亮了满车疲惫的旅人。这场不期而至的“日出”,让我明白,它才是大平原的主人,而我们,不过是匆匆过客。
迟子建:鹿皮袋里的劈柴
我以为巴黎不总是阴郁的,只是我运气差,才会一连多日难见它的晴朗。可是生活在这儿的朋友告诉我,巴黎的初冬就是这样,很少出太阳。看来巴黎把阳光当成了麦子,种了一春一夏后,到了秋天就收割归仓了。而我五年前去法国,也许是初春的缘故,在巴黎,尤其是在诺曼底一带,看到的天是那么的澄澈。
  在巴黎一周的时间,而正式的会议一个下午就结束了,所以我有充裕的时间逛街和参观艺术馆。邀请我的法国人文学院,安排我住在塞纳河左岸的一家小旅馆。我请教了我小说的法文译者、在《欧洲时报》供职的董纯女士,那条街如果翻译成中文,应该叫圣·叙勒比斯大街,是左岸的中心区,非常繁华。旅馆的对面,是一家旧百货公司,左拉曾在小说中描绘过的。从我所住的旅馆出发,朝塞纳河走去,也就二十分钟吧。所以去卢浮宫、奥塞博物馆、香榭丽舍大街,步行就可以了。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工作的傅杰,特意抽出一天时间,陪我去大皇宫,说是那儿正有一个“毕加索和大师们”的展览,展画价值二十亿欧元,被称为“史上最贵的展览”。傅杰是云南人,自己学过画,现在迷恋上了雕塑。由于工作的便利,傅杰带着我,在入口出示她的证件后,便把我径直带入大皇宫,省却了排长队购票的麻烦。
  大皇宫里虽然人头攒动,但并不喧闹。你能听到的,只是缓缓的脚步声。这样的脚步声,其实是来自民间的,最质朴的掌声。第一个展厅展出的,是大师们的自画像。我最喜欢的,是德拉克罗瓦的一幅带着忧郁之气的自画像,还有一幅毕加索的早期作品。画中的毕加索还是个少年,牵着一匹马,表情庄严、纯洁,背景是迎春枝条一般的鹅黄色,看上去清新、温暖。这次展览,请来了马奈的《奥林匹亚》,德加的《苦艾酒》,安格尔的浴女图,戈雅的《裸体的玛哈》,以及提香、高更、普桑等巨匠的作品。看他们的作品,一个最深切的感受就是,做一个画家是幸福的。绘画和音乐在我眼里是长着翅膀的艺术,因为它们不像文学那样,如果跨越国界,必须借助于翻译。只要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聪灵的耳朵,不管什么肤色和讲何种语言,都能感知绘画和音乐的美,触摸到它的魂灵。从这点来看,画家和音乐家是真正获得了“解放”的人,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艺术,内里内外都是自由的。
  从大皇宫出来,傅杰又带我参观了埃米尔·诺尔德的画展。他是德国表现主义的代表性画家。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老实讲,我不太喜欢他的画,过于堆积的色彩和夸张的形式,给人的视觉造成了压力。这样的画缺乏空气,让人不能自如地呼吸,这也是我不喜欢毕加索立体主义时期一些作品的一个缘由。形式过于强悍,带着股粗暴之气。而好的艺术,不管外表多么光怪陆离、五光十色,其内核应该是柔软的。
  参观完画展,我和傅杰沿着香榭丽舍大街散步。路边的梧桐树大都脱尽了叶子,只有一棵,还灿烂着。好像这树恋爱着,得到了上苍的怜惜,让它赴了一场漫长的约会,延长了青春。我在那棵树下,拍了张照片。梧桐树其实还有个好听的名字——悬铃木,它的叶片与枫叶很像。可以想见,被秋风和寒露浸染得一派金黄的叶片,是何等的风华!
  接下来的几天,我握着张地图,开始独自在巴黎的小街里闲走。这对我来说,是最惬意的时刻。因为走累了,随时可以推开一家咖啡店的门,喝上热腾腾的咖啡。巴黎是没有败笔的,随便你走到哪儿,抬起头来,都有入眼的风景。不像我们,若是在一个城市走出了“风景区”,猛然面对的,往往是破败的大街和肮脏的陋巷,让人意兴阑珊。有一天,我踅进一家装饰店,忽然发现虚拟的壁炉下,躺着一个长方形的宽松的皮口袋,好像谁刚刚长途旅行归来,进门把它丢在地上的。我诧异,这儿的装饰店,难道兼营皮包的生意?我走过去,一看,那敞开的袋口里,现出的竟然是几块劈柴!那是个上好的鹿皮口袋,价格不菲,可它仅仅是装劈柴的口袋!那一瞬间,我想起了童年在大兴安岭的时候,为了抵御漫长的冬天和寒冷,我几乎每个早晨都要从户外抱回劈柴,堆在火炉旁的墙角。那些劈柴赤裸裸的,从无装饰。讲究的人家,至多不过用箩筐盛它。这鹿皮袋里的劈柴,让我似乎寻到了巴黎的品质——再朴素的心,也要有一个高贵的外表。
  归国的那天,吃过早饭,我就步行去奥塞博物馆,因为航班是晚上的,我可不想浪费一个白天。我去奥塞,其实只想再看看米勒的画。上次去那儿,站在他的画作前,总有不舍的感觉。奥塞正有一个毕加索和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的主题展览。那个临时划出的狭小展区,排起了长队,我也加入了那个行列。半小时后,我进了展区。迎面矗立的,就是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画中那个坐在两个衣冠楚楚绅士间的裸体女郎,与《奥林匹亚》中的女郎是同一个人。她是马奈的模特默兰,出身贫寒,晚景凄凉。她那睥睨世俗的无邪眼神,震惊了世人。与马奈原作同时展出的,是毕加索戏仿的《草地上的午餐》,各种形式、不同比例的,大约有十几幅之多。可是不管我怎么看,总感觉不如马奈的原作震撼人。毕加索的魅力,不在仿作上。因为再高明的仿作,也是做别人的奴隶,而毕加索无疑是个做主子的人。
  看过了科罗、梵高、蒙克、莫奈等的作品后,我来到二楼,看罗丹的雕塑。罗丹无疑是上世纪最伟大的雕塑家。奥塞有他的《巴尔扎克》《地狱之门》(局部)等作品。说起罗丹,我们都会想起他的学生和情人克洛黛尔。克洛黛尔的作品,并不在罗丹之下。她的后半生,是在精神病院度过的。这也让我想起毕加索,他和罗丹一样,一生不停地追逐女人,再抛弃女人。他们的辉煌里,无疑浸润着女人的珠泪。看着克洛黛尔的作品,我的心一阵作痛。
  到了与奥塞告别的时刻,我下楼来,拜望米勒。这个诺曼底出生的画家,灵魂里凝聚着那片海域的庄严和宁静,所以他的《晚钟》《牧羊女》《播种者》,充满了宗教感,深沉朴素,凝练浑厚。画面中辽阔的田野,虔诚的劳作者和祈祷者,像是那个世纪农民的雕像。虽然画作不是明亮的,可是你却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光明,这就是米勒的魅力,他把光明融进泥土中了。与一壁之隔的毕加索和马奈的联展相比,米勒的画作前观者寥寥。毕加索是唯一一个在世时看着自己作品入卢浮宫的画家,无论是他生前还是死后,他都享受着至高的荣誉。我的眼前,忽然闪现出了那个装着劈柴的鹿皮口袋。我觉得毕加索很像那个鹿皮袋,在形式上征服和吸引了人的眼球,而米勒,则是里面的劈柴。而我更爱的,是劈柴,因为它能够熊熊燃烧起来。
  出了奥塞,巴黎雨雪交加。这也许是巴黎的第一场雪吧。风很大,塞纳河畔几乎不见行人了。也许是我撑的轻型伞的伞骨太软了,它被狂风掀起,将我暴露在雨雪中。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哭了,因为雨雪把睫毛打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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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民族
&&&&&&&&&&&&&&&&&&&&&&&&&&&&&&&&&&&&&&迟子建&
我童年生活的山镇离鄂伦春人的居住地很近。黄昏的时候,我常到公路玩耍,有几次撞见鄂伦春的马队经过。骑在马上的都是鄂伦春的男人,他们穿着过膝的蓝布旗袍,挎着枪,用兽皮去县城换取食盐和肥皂。一听到马蹄声从公路一侧流水般的袭来,我就连忙躲在路边,满怀好奇和胆怯地望着马队经过。
  父亲年轻时曾当过一段时间放映员。他对我们说,他去给鄂伦春人放电影,每次都被灌得酩酊大醉,有的时候醉得连机器都摆弄不了,让那些候在场地上的人空等。父亲说,你要是不喝醉,鄂伦春人就认为你不诚实。在我们山镇,有关鄂伦春人的传说特别多。人们说他们爱打架斗殴,杀人可以不伏法;说他们爱喝酒,爱吃生肉,爱跳舞;说他们的人死后要吊在树上“风葬”;说他们住在松木搭制的“撮罗子”里;说他们在水上撑的是轻巧的印着花纹的桦皮船;还说他们的人生病了不用去医院看,请个“萨满”来跳神就可以除病。基于这些传说,我每次见到鄂伦春人的马队时,都有些战战兢兢,生怕他们把我当作山林中的一只野兔,在马上冲我开一枪。有一次马队中的一个鄂伦春小伙子在经过我身边时勒住马,吓得我魂都要丢了。他笑着,从背囊里取出几块乌黑的肉干给我,然后又策马前行了。我捧着鹿肉干,得意洋洋地回家,说鄂伦春人给的,家人都很吃惊。我们嚼那肉干,怎么也嚼不烂,这使我相信我们汉族人的牙齿就是连弱小的鸡鸭都可以钻过的破烂篱笆,而鄂伦春人的牙齿就像石壁上嶙峋的石头一样坚不可摧。
  鄂伦春人被称为是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喜欢狩猎,骑马善射。他们有自己的民族语言,虽然它没有形成文字。他们游荡在山林中,就像一般活水,总是让人感受到那股蓬勃的生命激情。他们下山定居后,在开始的岁月中还沿袭着古老的生活方式,上山打野兽,下河捕鱼。我没有见过会跳神的“萨满”,但童年的我那时对萨满有一种深深的崇拜,认定能用一种舞蹈把人的病医治好的人,他肯定不是肉身,他一定是由天上的云彩幻化而成的。
  几年前,我来到鄂伦春人的定居地。我看不到那些骑在马上的英武的男人了。他们的民族服装,也只有到了特殊的节日才会被穿在身上。至于传说中的“萨满”,也只有到了为外地游客展示民族风貌时,才会披挂上“神衣”,做一些空泛的动作,全没了那种与灵魂共舞的“出神入化”的感觉。我在一户居民的墙角,发现了一只破败的桦皮船,它沾满尘垢,已然成为这个民族的化石。我想起三十多年前在公路上相遇鄂伦春人的马队的情形,不由怅然若失。那时马上的鄂伦春人是那么地富有朝气,而他们背后的森林也不似今日这么因过度的砍伐而稀疏矮小,而是苍翠繁茂,浓荫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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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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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成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他们成傻后的快乐却是相同的,喜欢游逛,喜欢笑。
我童年生活的山村不过百户人家,但却有六、七个傻子,他们的存在,曾给处于游戏年龄的我带来无尽的快乐。在我看来,我们那个四面环山的村子就是他们生活的乐园。
我家的后一趟房,有一个傻子,他叫大肥。他也是那几个傻子中唯一不出门的一个。大肥长得又白又胖,他整天躺在摇车里,除了吃,就是睡,连翻身也不会,别人说他出生后就没长骨头。夏天时,他的家人爱把他的摇车吊在院子的稠李子树下,我在自家的后屋常能听见他的哭声,他哭的声音不是婴儿的那种奶声奶气,而是跟大老爷们一样地粗着嗓子嚎,也难怪,虽然他看上去只有两、三岁的样子,但他已经有十来岁了。我喜欢悄悄溜到大肥家去拉他的手,他的手软得跟豆腐一样,浑身雪白雪白的。我一拉他的手,他就笑。他本来就爱流涎水,一笑涎水就更多了,简直跟从山涧流下的泉水一样,弄得脸颊湿漉漉的。因着这涎水的缘故,他的脖子终日围着一条毛巾,使他看上去像个放懒的伙夫。大肥的家人很忌讳我们去看他,所以一旦被他的家长发现,就会被呵斥出去。周围的邻居都说,大肥是个怪物,说他活不长。他果然没有活长,十几岁时就死了。夏天时在晴朗的夏夜听不到后院大肥的哭声,我很难过。仿佛是眼看着一个神话破灭了,觉得生活暗淡了许多。
我最怕的傻子,叫二毛。他像恶狗一样具有攻击性。他很喜欢在街巷中穿行。他总是穿着灰突突的衣裳,胡子拉碴的。他独自走着时始终笑嘻嘻的,但他见到某些人时就会愤怒。有时他会突然揪住一个人大打出手。所以一看见二毛从前方走来了,明明他满脸的笑容,我还会飞也似地朝家奔,关门闭户,敛声屏气地看着二毛经过。二毛也怪,你越躲他,他就越狂躁,他会把紧闭的门拍得山响,吓得我的心突突地跳,喘气都不匀了。虽然怕二毛,但还特别想见到他,见到他呢,就得掌握好和他的距离,看够不够逃跑的,我可不想被他像猫捉老鼠一样给摁在爪下。和二毛的相遇,因为有着冒险的成分在里面,就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了。二毛最终的结局怎么样,我不知晓,有人建议他的家长,给他说个媳妇,说那样他就会好了病了。但从我离开那个小山村为止,二毛还是独行着的,没见他的身边有小媳妇陪伴着。
最有情趣的傻子,叫傻仨。傻仨是我同学的弟弟,他在家排行老三,大家都叫他傻仨。据说他是得了脑炎后变傻的,原来他是一个极伶俐的孩子。他喜欢唱歌,唱的是什么谁也不清楚。他不像二毛那样有攻击性,但村子里的小孩子还是怕他,一见傻仨来了,就像小鸡被老鹰围困似的四处奔逃。傻仨认得我,他远远地见了我就会喊我的名字——迟子弹,他发不好“建”的音。我一听他叫我迟子弹,就气得火冒三丈,我会撵着他,声言要揍死他,傻仨就一路朝家逃,边跑边喊:“妈呀,迟子弹要打我!”傻仨最忌讳家人说他傻,据说谁要说他傻了,他就会把家里的挂钟和收音机给拆卸了,拆完之后,再把每个零件各就各位地安上,收音机照样能说话,挂钟也照旧有板有眼地行走,让我们这些不傻的孩子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我离开小山村多年后,有一次重归故里,在街巷中又看到了傻仨。他分明已经是个大人了,个子高了,眼睛还是那么的明亮,我以为他早把我忘了,谁料他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突然指着我大叫:“妈呀,迟子弹!迟子弹!”说着回头就跑。好像我手里真的端着一杆枪,子弹已经上膛,要把他的脑壳击碎似的。听母亲说,傻仨也死了,听说是冻死的。
最浪漫的一对傻子,是大潘和二潘。他们是一对双胞兄妹。他们的父母是表兄妹,属于近亲结婚。大潘二潘非常能干活,他们夏季时跟着父母去田间劳作,冬季时拉着爬犁上山拉烧柴。他们喜欢手拉着手在林间小路上游荡,采野花啊,折松树枝啊什么的。我们在林间戏耍时常常能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见了我们喜欢“啊啊”地叫着打招呼,很友好。人们都说,大潘二潘这么好,干脆就让他们结婚算了。可他们的父母并没有那么做。他们形影不离的样子让那些常常会反目为仇的兄弟的家长非常的羡慕,他们都说还不如生对大潘二潘那样的兄妹呢!前些年母亲对我说,大潘的消息她不知道,倒是二潘,她嫁了人,听说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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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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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这世上最出色的染匠,一定就是秋霜了。只要它来了,青山就改变了颜色。初霜来的时候,树叶只是微微转黄,这时节的山峦看上去更像是洋溢着丰收气息的麦田。到了第二场霜降临之后,浅黄的树叶变得金黄或浅红,山峦有如戴上了一顶顶红黄相间的呢毡帽。而如果你沐浴着第三场更为浓重的霜走进森林,你是想看到什么颜色就能看到什么颜色。树叶大多是金黄和金红的,但也有黄中带粉、粉中含翠、翠中生红、红中隐紫、紫中有褐的,这时的山峦分明就是一个春天的花园,五彩缤纷的。我们把此时的山峦称做“五花山”。
五花山簇拥着我们的时候,大雁向南飞了,河水流动得平缓了,天空中的云朵没有盛夏时多了,天显得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人们把形形色色的菜籽吊到山墙上,开始了秋收。而秋收中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起土豆。
土豆既能做蔬菜,又能当主食,还能作为家畜的饲料,在那个粮食需要定量供给的年代,土豆被广泛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家种上一、两亩,那算是少的了,平平常常的人家都要有三、四亩;而那些人口多的人家,种七、八亩是很普通的。所以说秋收在我们那里,等于是“起土豆”的代名词。人们见了面跟对方说的话往往是“起土豆了吗”,或者是“你家今年能收多少麻袋土豆”?
起土豆的工具是二齿子和三齿子。当然也有四齿子,但它因为密度高而容易伤着土豆,用它的人家很少。二齿子和三齿子是铁制的,它们的形状常使我联想到“M和N”的拼音字母,一握着它们,就老是想发鼻音。人们去离家较远的大地起土豆时,要拉起手推车。去的时候,手推车上放置着二齿子三齿子、空的麻袋、土篮等工具,当然,也要带上水壶和午饭。回来的时候,饭没了,水壶也空了,先前还明晃晃的铁齿上沾满黑油油的泥土,手推车上满载着用麻袋摞起来的土豆。若是赶上晴好的天气,车行起来还不吃力,而要是赶上秋雨连绵,路面的水洼一个连着一个的话,车轮往往会陷在泥泞中,几个人合力拉它,它也只是徘徊,最后只得回镇子朝养了牛的人家借牛,把手推车给从泥潭中拖出来。所以那些养了牛的人家,一到起土豆的时候就很牛气。
人们把土豆运到家后,会把它们划分为三类:又大又光滑的是最好的,它们会被下到菜窖中,一部分作为来年的种子,一部分留做食用。那些中不溜的属于第二类,它们也会被下到菜窖中,作为越冬蔬菜。而那些跟驴粪蛋一样小的、青着半边脸的、被铁齿刨得满脑子都是窟窿的,属于最次的一类,它们通常是被埋在菜园的坑里,没被冻着时由人削削拣拣地随吃随取,等雪降临之后就喂了猪了。
土豆地都在山下开阔的平地上,所以起土豆累了,就可以坐在地上欣赏五花山。这时候&
再鲜艳的鸟进了森林,也会慨叹自己的羽毛不如树叶绚丽。山峦此时就是一幅连着一幅的流金溢彩的油画,会看醉了你。所以当你再低头刨出一墩土豆时,就觉得那大大小小的的土豆不是乳黄色的了,而是彩色的了,看来丰富的色彩也会迷了人的眼睛。人们回家的时候,手推车上麻袋的缝隙中往往插着一支小孩子歇息时跑到山上折来的色彩纷披的树枝,它像一枝灿烂的花,把秋天给照亮了!
溜土豆就是在收获过的土豆地上,再沙里淘金地寻觅仍被遗落在土中的土豆。我们一般喜欢到生产队的土豆地里去溜土豆。因为那土豆是公家的,社员起土豆时没有给自己家起那么精心,埋在土里的仍然数量可观。溜土豆通常要使用四齿子,它的铁齿间隙窄,搜寻土豆的几率高。通常被留下的土豆都不很大,所以这样的土豆拿回家去,通常是洗一洗后连皮蒸了吃,或者是用叉子磨成粉了。溜土豆的都是如我一样的孩子,大人们是不屑做这种活儿的。我每年都要去溜土豆,其实家里并不缺那点土豆,我只是喜欢在光秃秃的大地上再打捞一份惊喜罢了。那感觉很像是在寻找宝藏。
我溜土豆的时候,常常会遇见住在北山的刘家的孩子,他们两人一伙,提着麻袋,在别人家的土豆地里溜得格外仔细。经他们溜过的土豆地,可以说是光光溜溜的了。所以一看到他们,我就避开了。他们很有眼力和经验,知道哪片地的哪个地方会有幸存的土豆,每天都会溜上半麻袋到一麻袋的土豆。他们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只不过有时会顽皮地打几声口哨。有的时候溜土豆溜累了,我坐在地上歇息的时候,会看到黑油油的土地上,那几个穿着暗淡衣裳的孩子,弯腰弓背溜土豆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面前的土地是那么暗淡,而他们背后的五花山则是那么的绚烂。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可他们因为他们的劳动,而成为了我眼前这巨幅画卷中最生动最永恒的一部分。
傻瓜的乐园
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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