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上海哪里有借高利贷高利贷

    新闻这么热闹,看热闹也要学习  经过恶补有关高利贷才知道,高利贷的借款合同上写的完全符合国家利率规定的。  比如借100万,1个月还150万。  借款合同上:甲方向乙方借款148万,利息2万,1月后还150万。 咋一看多么正规的啊  实际上甲方只拿到100万,却写了150万的欠条。  甲方根本没有证据向警察举报乙方在进行高利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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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这样放贷的啊?你外星人?任何一个私营放贷都这样签合同的,账面必须要合法。  
  对啊!就怕流氓有文化。
  所以,,,这就是你不还钱的理由??????
  你才知道啊?高利贷都是这样的,带给你5000,约定利息500,打5000的欠条,只给你4500.
  现在高利贷都叫财务公司,基本都配备律师,这律师不是网上玩嘴炮的哈,一般来说都很有水平的,讨债方式也是游离在法律边缘!  就拿脱裤子那位,警察正常处理,不会超过拘留十五天,打耳光,只能是批评教育!
  还有一点别忽视了,就是贷款周期  银行贷款是以10个月为期计算利息,当然也精确到月和日,那是零头  高利贷多是以月为周期,更有甚者是以日为周期  当利率同样为九厘时,银行的却是九厘,高利贷那是九分!  且,银行是单利,高利贷是复利,就是利滚利
  知道什么叫“九进十三出”么?  借的是十万,到手九万,到期要还十三万,期限大多是三个月  有兴趣的同学算一下,如果逾期一年了该还庄家多少钱?  ,
  @wwaassdd-27 14:23:00  现在高利贷都叫财务公司,基本都配备律师,这律师不是网上玩嘴炮的哈,一般来说都很有水平的,讨债方式也是游离在法律边缘!  就拿脱裤子那位,警察正常处理,不会超过拘留十五天,打耳光,只能是批评教育!  -----------------------------  深得李总“法无禁止即可”之精髓矣!  那帮人都是玩法的高手,人家和公检法司的关系也不是你一班百姓能比的  我再多说一句不该说的话,就没有人考虑过高利贷的资金来源么?这才是最可怕的
  这玩意好像在解放前就开始被共产党消灭,改开后又被“反思文革”给反思出来了,包括与之配套的黑社会也是如此!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南海过路客人
14:49:46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恭喜大家进入高利贷,资本家的旧社会。现在只差地主,还有老百姓卖儿卖女没回来,估计这一块也被有心人订了很久了。
  @南海过路客人
14:49:46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  @wwaassdd-27 14:51:31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  拿出“扫黄精神”,警察出动抓一批。还是会有些效果的。
  @南海过路客人
14:49:46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  @wwaassdd2015
14:51:31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  @南海过路客人
14:55:49  拿出“扫黄精神”,警察出动抓一批。还是会有些效果的。  -----------------------------  要有证据,没有证据你抓谁?
  提问,为了毁灭高利贷基础,各国基本上都使用了它的高级形式,银行贷款。(第一批资本家的杰作)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银行贷款利率较高利贷低,也更规范。为什么不选银行贷款呢?手续麻烦,那为什么不找代理机构呢?
  古时候,放高利贷者被人唾弃,祖宗都为之蒙羞  被列为地痞流氓之属  现在,“金融从业者”。多高大上。
  自由交易,明码标价!  消费不起可以不消费!
  放开民间借贷在整体上对社会是有利的!  明知是高利贷还不起还要借的人脑子不般也正常不了!
  茅于轼:小额贷款为贫困者“输血”   第一,小额贷款要靠市场拉动。  小额贷款是一种扶贫方式,因为它的贷款额度比较小,一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所以不适合农村企业,只适用于贫困农户。由于额度小,对信贷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比较低,他不像正规信贷员,必须有经济知识,只要认真负责,能够判断借款农户的信用水平就可以了。小额贷款要能够成功,必须有一定的主客观环境。比如家庭有劳动力;附近有市场,能出售产品;有起码的资源,如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还有相应的技术,不论是养殖,还是副业,等等。所以小额贷款不适用偏僻地区、不能接近市场的农村。农民借了小额贷款干什么用,由借款户自己决定,不要干涉。有些小额贷款和推广某种技术捆在一起,这样做的好处是效益大,但是也增加了风险。市场一旦变化,产品价格下降,还款就会大面积拖延。  第二,应了解农民对资金的需求。  城里人不大能理解为什么农民有贷款的需求。城市里的家庭只是一个消费单位,它不从事生产活动。在金融上是资金的供应者,因为他们有储蓄,他们没有对资金的需求。但农村家庭不同,他们的生产就在家里进行,不像城里人上班搞生产,农民没有地方上班,所以农户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因为从事生产,就有资金的流入流出。春天需要投入资金,买种子和化肥;到秋天因为出售农产品,有资金的流入。其他生产活动也一样,都有资金流入流出。如果像现在那样,要资金的时候借不到钱,生产就会停顿。所以农村金融对农民和农业至关重要。  第三,高利息是小额贷款的必要。  通过全世界几十年搞小额贷款的经验,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息率为15%~20%。许多人想不通,小额贷款既然是扶贫,为什么要收取高利息?正因为过去强调小额贷款低利息,此项十分必要的农村金融业务步入了歧途,迟迟得不到发展。现在除了极少数人还对此有怀疑,这个问题应该说已经基本解决。小额贷款要收取高利息的原因可从供应和需求两方面来说明。从供应方面来看,因为它每一笔的贷款仅仅几千元,只是一般银行贷款业务的大约1%,而操作成本却所差无几。同时小额贷款的坏账比较高,管理良好的不良贷款率也常常在3%左右,所以高成本决定了高利息率。从需求方面看,农户借款从事生产,不必为自己支付工资,所以资金回报率非常高。试比较企业家借款,他们要为员工支付工资,利润就比较薄。借几百元自己做买卖,一天可以赚10元钱,一年就可以赚3000多元钱。如果雇一个人来做,10元钱正好付工资,一点利润都没有了。一般农村民间借贷的年利息率达到25%~50%,通常称这些贷款为高利贷。小额贷款的利率比这样的高利贷还是低很多。  第四,小额贷款需要商业化。  高风险、低利润的小额贷款能不能商业化?或者说能不能赚钱?金融业的一般规律是高风险高利润;而小额贷款却是高风险低利润。这样的业务能不能商业化?其答案全看管理水平。如果管理良好,商业化是可能的。另外一个因素是看款源从何而来。如果运作资金都是商业借款,资金成本就要5%~6%,商业化就比较难。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扶贫专项优惠贷款,利息率只有3%左右,商业化就更容易一些。由于小额贷款的特殊性,它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比较小,而受局部环境的影响比较大。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印度尼西亚许多大银行都陷入困境,但是小额贷款银行却非常稳定,还成为金融复苏的生力军。但是局部的旱灾、水灾等,会导致大量欠款还不上。  既然是扶贫,为什么还要商业化?作为慈善事业的扶贫,只能有少量人士参与,它成不了正规的金融业。要使小额贷款成为农村金融的一个角色,必须能够商业化,能够吸引大批资金进入,所以商业化是必需的。我们这个社会对盈利事业有些误解,认为赚钱就不是好事;做好事必须赔钱。慈善事业是损己利人,所以是好事。没有看到最好的事是利己利人。商业化的事正是利己利人。不但别人受益,而且自己能够赚钱。经济建设是靠利人利己的商业活动得以成功的,不是靠做慈善事业成功的。我们在山西做的小额贷款,开始以慈善的面貌出现,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现在逐渐改变成为商业,还算比较顺利。如果一开始就是商业化,赚农民的高利贷,老早就被枪毙了。至今有不少运行很成功的民间借贷,不敢公开,还在地下运作。希望政策能够改变看法,让这些民间金融合法化。  第五,小额贷款机构需要独立经营。  前几年,我国统计在案的小额贷款有110个,没有记录的可能还有200多个。这些小额贷款中,90%以上都不能持续运行,要靠外面不断注入资金。小额贷款机构和其他企业一样,都需要独立经营,需要法律的保护,包括所有权、交换的合同。但小额贷款又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它是一个直接经营钱的行业,所以想从中得到好处的人会以各种理由参与进来。当前小额贷款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的经营主体,能够得到比较完善的法律保护。
  @南海过路客人
14:49:46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  @wwaassdd2015
14:51:31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  @南海过路客人
14:55:49  拿出“扫黄精神”,警察出动抓一批。还是会有些效果的。  -----------------------------  @wwaassdd-27 14:57:10  要有证据,没有证据你抓谁?  -----------------------------  你可以放心。交给公安局处理,搞定放高利贷者不难。他们需要“借款市场”,不会只盯着一个人,顺藤摸瓜能抓住他们。至于放高利贷的散户,一旦抓住,连本带利一切相关资产一律没收;有几个哭的,其他人就会吓住了。
  第六,又存又贷必定是发展方向。  小额贷款可不可以吸收存款?至今的回答是不可以。但是如果不让吸收存款,它就不是一个金融机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金融机构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的特点就是经营别人的钱。如果只是经营自己的钱,就不是金融,而是一般的企业。然而,农村发展的根本问题之一是农村的衰败,农村大量的资金被调动到别处去用。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发展农村金融,也就是要调动大家的钱,留在农村运用。如果小额贷款只贷不存,就不能起到农村金融应有的作用。可是,当今社会信用不良,大规模开放吸收存款的小额贷款,的确有相当的风险(但也只是局部的,不可能波及大范围),所以暂时做这样的规定未尝不可。不过又存又贷,必定是发展方向,否则农村金融问题将依然如故。有一个变通办法,就是让小额贷款机构,以小比例抵押向国家大银行整笔借款,作为运作资金。这样可以避免和国家金融机构争夺存款,同时又能够调动别人的钱来运作。不过这样做风险同样存在。风险和金融业是相连的。天下不存在无风险的金融业。  第七,小额贷款机构应更多地吸纳私人资本进入。  过去大多数小额贷款机构是国际组织或政府主办,其所有权本来就不够明确。到底谁对这笔钱负责,亏损时经营者承担什么责任,盈利时又如何奖励,都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被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明确的权限,能够独立负责地作决定,并承担责任。如果别人可以横加干涉,代理人就无法独立负责任。对代理人的监督更是难以实施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监督问题就不存在了,所有权的问题可以比较彻底地得到解决。中央的政策也放宽了对所有权的限制,规定各种所有制的资金都可以进入农村金融,不过具体办法还没有出来。  这两年,我国的私人小额贷款公司已像雨后春笋般,有了很快的发展。全国已经有1940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到2010年6月末为止),进入的私人资本估计有1300亿元以上,但是它们下一步的发展道路,还是不明确。让它们吸收存款?估计很难。怕这些公司卷款逃跑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更大的顾虑是和国家大银行竞争存款。存款业务是国家大银行的生命线。如果存款分流去了私人银行,对国家大银行来说无疑是一大风险。按照孟加拉尤努斯的经验,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吸收存款,但是他们的国情和我们不同,吸收存款也未必是唯一的解决方案。近来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寻找出一条新路,就是利用国家大银行的资金转贷给小额贷款公司。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创举。我国的大银行不善于发放贷款,但是长于吸收存款。百姓对把钱存进大银行没有任何顾虑,因为有国家作担保。但是大银行放贷往往出现许多问题,造成巨额坏账。现在有了小额贷款公司,他们善于发放贷款。二者结合起来,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是一种合乎国情的创造。
  在民法当中,经济纠纷一般以协商调解为主!人权大于债权,其实法律本身是站在借贷方的!任何人都不能以债权的名义侵害他人人权!人权被侵害的人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权!所以懂法的人大多都是错钱不还!管他利息有多高!
  可以赖账,可以跑路,可以转移资产,可以宣布破产!总之方法有很多,放贷的如果侵害人权了就报警让警察处理!
  放高利贷的社会危害极为严重。  处罚太轻,放高利贷者自然就会争取玩猫腻躲过去。  严厉处罚,只要抓住一回,他一辈子的本息全都会化为乌有;这样放高利贷者能躲过今日不见得能躲得过明日。  其次公安部门对放贷组织、个人建立建立监督网络。根据信息能猜出犯罪嫌犯,对于签贷的一些场所进行监控或其它手段,“抓奸在床”,要证据怎么会找不出来。
  想作死的就去高利贷吧  
  @酒的传说-27 15:32:45  茅于轼:小额贷款为贫困者“输血”  第一,小额贷款要靠市场拉动。  小额贷款是一种扶贫方式,因为它的贷款额度比较小,一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所以不适合农村企业,只适用于贫困农户。由于额度小,对信贷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比较低,他不像正规信贷员,必须有经济知识,只要认真负责,能够判断借款农户的信用水平就可以了。小额贷款要能够成功,必须有一定的主客观环境。比如家庭有劳动力;附近有市场,能出售产......  -----------------------------  茅于轼主张和支持的东西  一定是错的  是对国家和人民有害的
14:53:29  恭喜大家进入高利贷,资本家的旧社会。现在只差地主,还有老百姓卖儿卖女没回来,估计这一块也被有心人订了很久了。  -----------------------------  没有吗,大学生裸贷还和那个差多远?  
  @安楠居士
14:27:22  还有一点别忽视了,就是贷款周期  银行贷款是以10个月为期计算利息,当然也精确到月和日,那是零头  高利贷多是以月为周期,更有甚者是以日为周期  当利率同样为九厘时,银行的却是九厘,高利贷那是九分!  且,银行是单利,高利贷是复利,就是利滚利  -----------------------------  建议出台高利贷借贷者保护法。  借贷者还清本金和最高利息36%的金额后,  可以向法院提起拒绝付清剩余款项的申请。  法院调查核实后判决借贷合同履行完毕,  不再有债务纠纷!
  人为了赚钱,贪心膨胀, 立马会变的聪明很多, 手段方式 层出不穷,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法律也常常不管用。
  放高利贷的比黄世仁还狠吧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解放前形容地主老财的狠毒之一,就是放高利贷,七出十三归,利滚利驴打滚,逼死人命。现在死灰复燃,革命者鲜血白流了。  
  @forwardman
17:26:35  人为了赚钱,贪心膨胀, 立马会变的聪明很多, 手段方式 层出不穷,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法律也常常不管用。
呵呵  -----------------------------  法律不是不管用,只不过掌握法律的人睁只眼闭只眼。
  如果正规渠道,有比较容易申请的小额贷款,相信会很少出现这些现象,  但现实是,  越有钱,越易贷款,  越没钱,越难贷款,  是大企业容易贷款,还是小企业容易贷款?
  老大哥就一句话,假如毛主席看到许多先烈流血牺牲打下来的新中国竟然变成这样,他老人家会怎么想?
  @smartjk
19:39:41  如果正规渠道,有比较容易申请的小额贷款,相信会很少出现这些现象,  但现实是,  越有钱,越易贷款,  越没钱,越难贷款,  是大企业容易贷款,还是小企业容易贷款?  -----------------------------  难贷款是一个问题。  放高利贷“乘人之危落井下石”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有人苦闷,于是拿毒品给人解闷获暴利,当然有问题。  小企业生产些小产品,怎么可能会有高于36%的利润?除非企业本身寻求不正当方式欺诈消费者(假冒伪劣之类)。  高利贷的社会危害非常严重,不仅涉及当事人,对社会的欺诈会一路下去,恶性循环。
  我们生活在特色社会主义的阳光下,资本主义的东西是晚上的特色!在中国,不可能有夜晚!这是对我们的政府的抹黑,找出幕后黑手,我们打横幅抵制之!!!
  看新闻上说,这个女企业家,借的高利贷为月利10%!换成年利率为(1+10%)^12=314%,我的天!我记得小时老人们经常给我讲一些旧社会吃人现象,其中就有高利贷能逼死人,其中有一句谚语我到现在都背过,叫做“印子钱,一还三,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我理解,年年翻的意思应该是一年翻一番吧?那么本案中的利率是一年翻三翻还多!这比旧社会还黑吧?  百度了一下,按照日起施行的《最高人o民法o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o件适用法o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o民法o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o民法o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也就是说本案的涉及的高利贷超过最高利息的13倍!!!这是什么概念?  这几年来,我的车窗上,家门口的墙上天天被贴“小额贷款”,让他们烦死了,有的直接帖在门口的对联上,揭都揭不下来,气得我直骂娘。可见他们嚣张到了什么程度。  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裸贷事件出来之后,绝大部分的人都在骂那些女大学生,没有一个骂那丧尽天良的平台,还有这次大家在骂那个母亲愿借就得认栽,没有人觉得这么高的高利贷是不合理的,看来大家都越来越认同弱肉强食这种理念了。越来越觉得,你没钱是你没本事,就应该饿死,有钱人穷奢极欲,三妻四妾是人家自己有本事,是应该的,我放利贷没毛病,你还不上钱就得“肉偿”,就得把喜儿抵给我做妾,这是天经地义的!  在我的印象中,“高利贷、妓女、毒品、当铺”都是旧社会的典型的标志物,现在一个个都来到了我们当前社会,最恐怖的时大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现象,见怪不怪了,这是轮回吗?——这是哪个断子绝孙的王八蛋开的口子?
  敢放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敢借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我们这些二班的人现在在讨论一班的人
  @低调的老大哥
19:42:08  老大哥就一句话,假如毛主席看到许多先烈流血牺牲打下来的新中国竟然变成这样,他老人家会怎么想?  -----------------------------  主席说:"推翻我的可以,孙子们,你们可玩悠着点,别让人把桌子掀了."
  @123fengzhong321
15:26:56  放开民间借贷在整体上对社会是有利的!  明知是高利贷还不起还要借的人脑子不般也正常不了!  -----------------------------  改成毒品一样:  放开毒品市场在整体上对社会是有利的。  明知吸毒有害,戒不掉还要吸的人脑子一般也正常不了。  (美国、比利时等放开大麻等毒品市场)
  @七里河独钓
20:34:35  敢放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敢借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我们这些二班的人现在在讨论一班的人  -----------------------------  解放前,多数人逃不了高利贷。那些人都不是一般人?
  看看小贷公司是谁开的就知道了,光资质就不是一般人能拿到的。
  @逸隐高士
20:10:07  看新闻上说,这个女企业家,借的高利贷为月利10%!换成年利率为(1+10%)^12=314%,我的天!我记得小时老人们经常给我讲一些旧社会吃人现象,其中就有高利贷能逼死人,其中有一句谚语我到现在都背过,叫做“印子钱,一还三,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我理解,年年翻的意思应该是一年翻一番吧?那么本案中的利率是一年翻三翻还多!这比旧社会还黑吧?  百度了一下,按照日起施行的《最......  -----------------------------  狗屁一样的逻辑,你那个所谓【女企业家】欠银行千万的老赖,本身就是非法集资,高利贷者。因为这,老公跑路,妹妹入监!这次是黑吃黑罢了、  裸贷?那些玩意为了一个包包·化妆品·一份···那些高消费品去裸贷。是被逼无奈?
  http://mp./s/HXcPCbgrm4DZLklI1jSa_w  血饮认为“于欢杀黑社会催债人”案是有人背后炒作,想为让银行放松贷款适造势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这些玩了几千年,谁能控制.我记得黄世仁那个还不是高利贷.
  @雪满前川
呵呵 你看看,楼上不就来啦.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欧美国家对高利贷的法律规定  在允许借贷利息存在的经济体中,多数国家都立法规定允许的最高利率,借贷超过法定最高利率就构成高利贷。高利贷属于非法,如果利率超出法定最高利率很高,则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  在美国,反高利贷法属于州法律,各州自己规定法定最高利率。美国有的州对高利贷的认定,消费者和企业有不同的标准。例如,新泽西州的法律规定,个人贷款利率超过30%就被认定为高利贷,企业贷款利率超过50%才被认定为高利贷。  另外,美国联邦政府还有个《反欺诈腐败组织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利率超过各州规定的法定最高利率的两倍,不管是金融机构借贷还是民间借贷,都构成“放高利贷罪”,这属于联邦重罪。  美国法律还规定,如果放贷人索取的利率高于所在州的法定最高利率,则该借贷合同无效,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放贷人则没有追索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权利。  美国各州的法定最高利率差别很大,多数在10%左右,如阿拉巴马州为8%,伊利诺伊州为9%。有的州根据贷款性质和类型以及贷款额度的大小,规定不同的法定最高利率。  佛蒙特州的最高法定利率为12%。佐治亚州的最高法定利率在3000美元以内为年利率16%,超过3000美元则为月利率5%,而且规定,贷款低于250000美元必须以单利计算利息,不得计算复利(驴打滚),并在借贷协议上写明此条款。  为了防止变相高利贷,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利息包括费用,判定一笔借贷利率是否超过法定最高利率,还要把放贷人收取的各项费用如管理费、手续费等加到利息里。  加拿大刑法第347条规定,年利率超过60%即构成高利贷罪,高利贷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德国的最高合法利率为20%。法国等多数欧洲国家都有反高利贷法。澳大利亚的两个州也有反高利贷法。各国对高利贷的管理与美国的基本相同,只是法律规定的合法利率的上限不同而已。  英国议会1660年颁布的《反高利贷法》规定,最高合法利率为6%,但在19世纪,英国废除了《反高利贷法》。现在,英国虽然没有反高利贷法,但银行利率由于市场化,在供求关系的制约下,也很难形成“高利贷”。
  合法高利贷”在国外  根据外国法律规定,高利贷必是非法,但它有“合法高利贷”。所谓“合法高利贷”,外国称之为“高成本信贷”。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发薪日信贷”就属于高成本信贷,这是一种“快速小额短期消费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税后工资额,即申请即得,很多情况下不需要任何担保和证明,要求到下一个发薪日立即还贷。  发薪日贷款的月利率一般在20%左右。发薪日信贷必须经过法律许可,信贷公司必须注册领取执照。当然,有的国家把发薪日信贷列入高利贷范畴,属于非法。  借款人到发薪日信贷公司申请贷款,交验工资单或银行账户证明,有的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只要把贷款额度和利息及管理费总额写张远期支票交给信贷公司,就立即拿到贷款。  美国有36个州法律不禁止发薪日信贷,对发薪日信贷主要参照反高利贷法进行管理,即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利率。  但亚利桑那州、康涅狄格州、佐治亚州等13个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发薪日信贷非法。佐治亚州100多年来一直禁止类似的高成本信贷,根据2004年颁布法律,发薪日信贷在该州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  目前,美国的发薪日信贷两个星期的利率一般在15%—30%之间,实际年化利率为390%—780%。  美国借贷法定最高利率虽然由各州法律规定,但联邦政府并不袖手旁观。2006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法律,对军人的任何借贷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因为美国军人工资普遍较低。  英国的发薪日信贷业务发展很快,2008年的贷款总额在7亿—9亿英镑之间,共有230万—300万笔贷款业务。  2009年,英国有2000多家街面发薪日信贷营业所,共有120万人获得该项贷款410万笔,贷款总额为12亿英镑,平均每笔贷款额度为293英镑。在申请发薪日贷款的人中,年收入低于25000英镑的人占67%。  英国对小额贷款管理非常严格,公平贸易局经常在客户中进行调查。2008年4月到2009年3月,公平贸易局收到了3656份投诉,34家信贷公司因经营中存在违规问题被吊销执照。  加拿大用反高利贷法律约束发薪日信贷业务,利率不得超过60%,超过了即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罚处罚。加拿大各省也有自己的法定最高利率,但省的法定最高利率不得超过联邦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  澳大利亚发薪日信贷业务规模较小,因为多数州法律规定此项信贷业务非法。目前,仅新南威尔士省和昆士兰省允许发薪日信贷业务,并规定最高年化利率为48%(含各项收费)。  e  “合法高利贷”  的利弊之争  目前,各国发薪日信贷公司之间的利率差别很大,竞争并不激烈。这是因为借款人急用资金,很少在几家信贷公司之间比较利率高低。  再有,借款人大多所受教育程度较低,金融知识欠缺,也没有意识去考虑借贷成本,他们唯一考虑的就是尽快拿到钱。还有,对那些没有信用记录的贷款申请人来说,没有信贷机构愿意放贷给他们,他们能找到家给他们放贷的公司就谢天谢地了,根本没有比较利息和费用的想法。  根据英国公平贸易局2010年的报告,43%的被调查人员认为速度是他们申请贷款前优先考虑的。例如,为借300英镑的钱,确实不值得花费几天的时间到处咨询、对比利率。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主流信贷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即使提供,也需要繁琐的手续和各种证明担保,获得一笔贷款的周期很长,无法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资金急需,为此,小额信贷应运而生,它完善了金融市场对个人的服务,深受民众欢迎。  发薪日信贷也引起不少诟病,其核心问题就是,这种高成本借贷算不算高利贷。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发薪日信贷主要针对穷人,因为富人可使用信用卡透支,其最高年利率一般也仅为25%。穷人之所以使用小额高成本借贷,也是生活所迫,对他们高息放贷无异于趁火打劫。  支持发薪日信贷的人则认为,由于都是小额短期借贷,信贷机构的管理成本很高,况且对借款人的信用很宽松,有的甚至不做任何调查,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所以,违约率高,自然要通过高利率得到弥补。例如,放贷100美元,按照年利率20%计算,放贷一周的利息仅为0.38美元,远远不够支付这笔贷款的管理费用。  由于发薪日信贷最大的特点就是方便、快捷、宽容,备受低收入者的青睐。在大街上的信贷营业所申请一笔贷款,就像在市场买菜一样方便。  当然,发薪日信贷借款人都是万般无奈,如果法律禁止这项金融业务,他们就不得不到民间借高利贷,这必然会增加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也让政府失去大量税源。  f  中国应尽快制定  《反高利贷法》  长期以来,中国事实上存在着两个并行的金融借贷市场,一个是有执照、有管理的金融机构主导的借贷市场,一个是没有执照、没有管理的个人民间借贷市场。由于中国目前对民间借贷缺乏法律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尤其是高利贷是否合法一直存有争议,并导致对民间借贷引起的案件的司法判案的很大认识分歧。  国务院总理在最近人大会议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他同时强调:“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但法律对“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并没有处罚规定。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使案发,收益率仍是银行的4倍,放高利贷者无任何损失。  外国法律明确规定高利贷属于非法,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借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放贷人丧失了本金和利息索回的权利。  可见,中国民间借贷混乱的局面,还是立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造成的。我们目前要做的是,尽快出台《反高利贷法》,该法应把主流金融市场的信贷业务和小额超短期贷款的信贷业务统一规定,最主要的就是明确构成高利贷的利率。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使案发,收益率仍是银行的4倍,放高利贷者无任何损失。  外国法律明确规定高利贷属于非法,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借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放贷人丧失了本金和利息索回的权利。  可见,中国民间借贷混乱的局面,还是立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造成的。我们目前要做的是,尽快出台《反高利贷法》,该法应把主流金融市场的信贷业务和小额超短期贷款的信贷业务统一规定,最主要的就是明确构成高利贷的利率。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民间借贷不可鼓励。  民众私下借贷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即不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  私营借贷公司严加管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借贷利率。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使案发,收益率仍是银行的4倍,放高利贷者无任何损失。  外国法律明确规定高利贷属于非法,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借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放贷人丧失了本金和利息索回的权利。  可见,中国民间借贷混乱的局面,还是立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造成的。我们目前要做的是,尽快出台《反高利贷法》,该法应把主流金融市场的信贷业务和小额超短期贷款的信贷业务统一规定,最主要的就是明确构成高利贷的利率。
  呼唤中国的《反高利贷法》
  敢放高利贷的人一般来说都是黑白通吃的。很多情况当地公安局长副局长都可能把钱给他们去放贷。
  @南海过路客人
14:49:46  从现在开始,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应该是“灭高利贷”,这比“扫黄打非”还重要。  -----------------------------  @wwaassdd2015
14:51:31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  @南海过路客人
14:55:49  拿出“扫黄精神”,警察出动抓一批。还是会有些效果的。  -----------------------------  @wwaassdd2015
14:57:10  要有证据,没有证据你抓谁?  -----------------------------  @南海过路客人
15:32:55  你可以放心。交给公安局处理,搞定放高利贷者不难。他们需要“借款市场”,不会只盯着一个人,顺藤摸瓜能抓住他们。至于放高利贷的散户,一旦抓住,连本带利一切相关资产一律没收;有几个哭的,其他人就会吓住了。  -----------------------------  怎么能确保抓的是高利贷  老赖正常借钱反咬一口是高利贷怎么办?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南海过路客人
21:44:44  民间借贷不可鼓励。  民众私下借贷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即不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  私营借贷公司严加管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借贷利率。  -----------------------------  利率没有超过啊~~~  借你1万,收你100的利息~~月息1%~~  你凭什么说我是高利贷?
  为什么中国的民间借贷利率要远远高于国外的民间借贷利率呢?回答的越详细越好  1、市场决定,有需求就有供给。2、隐蔽性导致打击难度加大。3、紧缩的货币政策导致资金链断裂。4、银行贷款渠道事难办、脸难看,手续繁琐。5、市场投机行为的存在,使有的人愿意铤而走险。6、连环高利贷行为引发民间借贷利率越来越高。7、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资金拆出者想通过高利率的形式化解风险。  一是信用体系不完善,美国会把个人纳税记录、职业信息、贷款记录、信用消费记录、个人资产状况,甚至是水费、电费、电话费的缴费记录纳入个人征信范围,在美国,了解一个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咱们做不到吧?无法了解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那么就不去管这些了,快放快收就行了嘛,你想利率能不高吗?二是近期连续的货币紧缩政策,国家把钱都收回去了,利率做为钱的价格标志,能不涨吗?而这时美国在干什么呢?告诉你吧,加班印美元呢?三是对市场投机心理的普遍存在,有的人是愿意铤而走险的,看一看中国的股市,几个月大盘就能从2000点涨到6000点,与民间借贷的利率相比,你还觉得高吗?有多少人还在苦苦等待着享受所谓的“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还在等待6000点还会回来呢?美国人这么干吗?  为什么中国的民间借贷利率要远远高于国外的民间借贷利率呢?回答的越详细越好  贷款公司,是银行放高利贷的窗口。去银行贷款难度大 利息低 时间长。为了方便群众贷款,故银行控股开办贷款公司,贷款快 利息高 时间短,同样是银行的钱找个出口方便了群众提高了银行收益 双赢的举措。国家鼓励 政府支持!坑害百姓!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目的决定手段
21:52:43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  放贷是银行转账出钱啊 金额与事实不符法律怎么支持,你才是白痴,没有监管而已,实际上可能是银行也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的运转的这才是要命的。
  地方银行和一些资本有意无意的参与地方高利贷放贷,这才是要命的。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的  5,银行根据借钱目的放款,买房的拿买房合同,做生意进货的拿进货合同,发工资周转的拿工资单及税务报表  678910等等可以另外补充  这样不就OK咯?
  @qq17-03-27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目的决定手段
21:52:43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  @雪满前川
21:56:35  放贷是银行转账出钱啊 金额与事实不符法律怎么支持,你才是白痴,没有监管而已,实际上可能是银行也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的运转的这才是要命的。  -----------------------------  开始狡辩了。你说的这类监控有的是歪招邪路解决。银行参与?带风向开始了!白痴,那个【女企业家】官方认证的老赖·非法集资·高利贷者~老公跑路,妹妹入监。银行只能登报公开她的号码【挡住四位数】!千万以上啊!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目的决定手段
21:52:43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  @雪满前川
21:56:35  放贷是银行转账出钱啊 金额与事实不符法律怎么支持,你才是白痴,没有监管而已,实际上可能是银行也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的运转的这才是要命的。  -----------------------------  @目的决定手段
22:03:23  开始狡辩了。你说的这类监控有的是歪招邪路解决。银行参与?带风向开始了!白痴,那个【女企业家】官方认证的老赖·非法集资·高利贷者~老公跑路,妹妹入监。银行只能登报公开她的号码【挡住四位数】!千万以上啊!  -----------------------------  这傻子 银行流水你查不到嘛?借条与流水不符怎么解释?实际就是国家允许利率过高,在这说白话呢??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17-03-27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民间资本在银行也不是白放的,资本的攫利性,以及借贷之间的利率差 总有人钻孔子,大银行不敢说,小银行你管的过来嘛???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目的决定手段
21:52:43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  @雪满前川
21:56:35  放贷是银行转账出钱啊 金额与事实不符法律怎么支持,你才是白痴,没有监管而已,实际上可能是银行也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的运转的这才是要命的。  -----------------------------  @目的决定手段
22:03:23  开始狡辩了。你说的这类监控有的是歪招邪路解决。银行参与?带风向开始了!白痴,那个【女企业家】官方认证的老赖·非法集资·高利贷者~老公跑路,妹妹入监。银行只能登报公开她的号码【挡住四位数】!千万以上啊!  -----------------------------  @雪满前川
22:06:04  这傻子 银行流水你查不到嘛?借条与流水不符怎么解释?实际就是国家允许利率过高,在这说白话呢??  -----------------------------  白痴,你自己刚刚回复是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允许利息过高?  你这是标准的【带风向】了、狗屁一样的水平。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雪满前川
22:09:55  民间资本在银行也不是白放的,资本的攫利性,以及借贷之间的利率差 总有人钻孔子,大银行不敢说,小银行你管的过来嘛???  -----------------------------  所以,有国有银行,
比如四大行~~  现在买房过户都有第三方监管  为什么借贷就不能有第三方监管?  程序上麻烦点,但是安全啊
  @雪满前川
21:28:14  民间借贷可以鼓励,但这个利息弄的太高有害无益,国家应该修改借贷利率,有些经济学家为资本站台不顾社会后果,乱鼓励高利贷纯是无脑子,  -----------------------------  @目的决定手段
21:36:16  白痴思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有对策!利息早有规定,应对之策同时产生。自己网上查。西方把这玩意变种叫【风投】的!  -----------------------------  @雪满前川
21:44:58  你才白痴 去查查国外的《反高利贷法》再喷 风投--我呸  中国《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包括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是比较宽容的,这也放任了高利贷的蔓延,因为即......  -----------------------------  @目的决定手段
21:52:43  所以说你:白痴。纸上谈兵。一百万高利贷,借据直接写借款一百五十万,利息十万,三个月到期!!!你拿到手九十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  @雪满前川
21:56:35  放贷是银行转账出钱啊 金额与事实不符法律怎么支持,你才是白痴,没有监管而已,实际上可能是银行也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的运转的这才是要命的。  -----------------------------  @目的决定手段
22:03:23  开始狡辩了。你说的这类监控有的是歪招邪路解决。银行参与?带风向开始了!白痴,那个【女企业家】官方认证的老赖·非法集资·高利贷者~老公跑路,妹妹入监。银行只能登报公开她的号码【挡住四位数】!千万以上啊!  -----------------------------  @雪满前川
22:06:04  这傻子 银行流水你查不到嘛?借条与流水不符怎么解释?实际就是国家允许利率过高,在这说白话呢??  -----------------------------  @目的决定手段
22:11:20  白痴,你自己刚刚回复是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入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民间借入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允许利息过高?  你这是标准的【带风向】了、狗屁一样的水平。  -----------------------------  你这蠢蛋 不是借一百五十万 打一百万嘛 难道银行的转账记录让你吃了??投资是投资还尼玛的风头呢 好好度娘尼玛啥叫风投丢人就别丢人了?高利贷是风投?,那个白痴的解释?
  想打击很简单,借贷双方要出具汇款单据以证明实际资本转移符合合同要求,不能仅凭合同签字证明拿到了借款。只要有银行单据证明借款至还款期间借贷双方的财务转汇情况与合同不符,即可判为非法借贷,以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判刑。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17-03-27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你说对了,高利贷在当地横行,这个地方的公安局长一般在高利贷公司有股份。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雪满前川
22:09:55  民间资本在银行也不是白放的,资本的攫利性,以及借贷之间的利率差 总有人钻孔子,大银行不敢说,小银行你管的过来嘛???  -----------------------------  小银行还是能够管制的,比方说利率管制。  民间私人贷款,如你提到的有可能会有人用银行贷款放高利贷。直接控制不让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放贷。  这些混乱的放贷对经济负面作用远大于正面作用。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都匀参将
22:31:53  你说对了,高利贷在当地横行,这个地方的公安局长一般在高利贷公司有股份。  -----------------------------  刚才没仔细看,不好意思  其实银行现在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  因为国家利率低,银行放给地方上的霸主,用的国家低利率,  然后地方上的霸主放高利贷或者法定最高上限的利率  这样就可以坐地分钱,分那个利息差  我上面的设想,并不是要打死民间借贷  而是要想办法让高利贷不那么容易操作  什么是高利贷呢?
比如上面的九进十三出~~  至于民间正常的月息1%2%的,那个是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常融资利息。  有没有这个监管,有些银行都在搞这个利息差  但是银行参与黑社会去放这种让人倾家荡产的高利贷的  我还是觉得,这个是少数情况
21:58:44  看那么多每个正经主意的~~唉~~  其实很简单~~~  但凡民间借贷资金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比如工资单,比如企业流水,比如企业报税额~必须有国有银行第三方,如同支付宝~~  国有银行第三方作为见证方和监督方,  1,审核借贷双方的资金到位情况  2,借款合同利息的合法性,超出年利息24%无效合同,银行不见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3,出借方的钱款需要先到见证方银行的账户  4,合同必须标明借钱目......  -----------------------------  @雪满前川
22:01:19  就怕银行有意无意的一定比率放贷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放贷给个人,形成一个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的局面。所以监管太重要了。  -----------------------------  @qq
22:05:21  这么想,那就没办法说了~~  那还不如说高利贷就是官方拿来圈钱的~~  其实都是官员在放贷~~  政府默认官员用这个搞钱~~  那这个思路下去,什么都别做了~~  -----------------------------  @雪满前川
22:09:55  民间资本在银行也不是白放的,资本的攫利性,以及借贷之间的利率差 总有人钻孔子,大银行不敢说,小银行你管的过来嘛???  -----------------------------  @南海过路客人
22:35:40  小银行还是能够管制的,比方说利率管制。  民间私人贷款,如你提到的有可能会有人用银行贷款放高利贷。直接控制不让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放贷。  这些混乱的放贷对经济负面作用远大于正面作用。  -----------------------------  用支付宝做例子  这就比较清晰了  但是不仅仅是支付宝这个功能  还能监管市场上的资金流向,必然过渡炒作,非法集资等  银行在这里主要是见证监管,并不参与实际债务  出借的把钱交到银行,然后双方签合同,借钱的从银行拿钱  这个合同上有银行的专用见证章和经手人签字,上面利息不超过月息2%  私人签订的任何借款合同,无效处理,你要是私人签合同,然后把钱借给别人,法律不承认  人家赖账你还真不许去要,去要就可以报警抓你  这样即便黑社会也不好私下放贷了  那种黑社会和公安局合伙这样搞的,估计也会少上很多
  @雪满前川
21:47:11  呼唤中国的《反高利贷法》  -----------------------------  国外上限年息24%。  中国完全可以最严反高利贷法律:民间放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违者抓。
  黑恶资本家,以及其手下小庄家,地方黑恶势力的钱那么好借。  正规借贷,救助途径,没堵死,那有黑恶势力啥事。这世道,很多行业说真话,干实事,提供优质产品服务的人,上至正商老板,下至勤劳肯干的普通工人,整个平台,整个团队普遍都是没活路的。黑恶势力,沾黑养有走狗打手的奸商历来只是官府里面的国贼巨奸,在民间暗中刮地皮的喽啰,历史上这类官商勾结多了,流氓黑帮,历来不是官养,就是财阀集团脏活累活的走狗打手,除了乱世部分被狗官奸商黑帮逼上梁上的部分失地失业平民,黑帮也是个技术活,没官方背景,没财阀支持,养屁的个队伍,分分钟遭以上两方势力搞死。  大家可以睁眼看看,现在真正在挣大钱,又相对轻松的,除了创新创造的新工艺,新产品,有几个不租换官僚集团假公济私的伪公权,核心战略产业,核心资源,这群国贼,没严密组织核心圈孑,各立山头占山为王谁信。这个文明,这个国家历来民不与商斗,商不与官争,为啥,因为历代假公济私的官僚集团,都能打集体天下旗号,抢劫平民,商人也不过大点的蝼蚁,要费点手脚的肥猪而已。大家对比韩国乐天总裁一家的下场,就可知为啥有点钱的,更有钱的资本家要当官,要拿权了,不拿奸商官府可正大光明拿稍微干净的的官僚充公法办,不懂事的正商干净商人官府养在暗面的特务机构,甚至黑帮势力操家灭族,历史上也上演过好多次。  普通人拿官僚集团的权,拿财阀势力的钱,拿宗教势力或新时代无良媒体新时代神棍诈骗集团的名,或是以上三方势力假公济私,做公私黑账伪公共平台的所谓公职公岗就业机会,反正要慎重。  这些势力,不会无缘无故给你私人权,钱,名,工作机会的。他们必然都要你个人,花费时间,花费精力,参与他们已经给你指派好的事件,所谓团队战友,你私人提供不了他们想要的产品,服务,大家尽可以看看他们的嘴脸。这社会,真正的正义势力,公私明账清晰,互惠互助的真正上下同心同德的社会公共平台,平台主办方纯属凤毛麟角。为啥,大家一比对一个正商,及其团队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成本,卖价,售后服务在和奸商,及其团队通过收买新时期神棍诈骗集团,的成本,卖价,及售后服务一对比,就知正义势力,的盈利好微薄,招摇撞骗投机倒把,愚弄欺压顾客的黑恶商人为啥那么多,为啥它们有人保护支持。
  如果没有出路,那就干死那些高利贷者
  用臆想来想问题?  居然能说房产交易必须有第三方监督
  现在都是叫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七里河独钓
20:34:35  敢放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敢借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我们这些二班的人现在在讨论一班的人  -----------------------------  @天边的鸟-27 20:46:22  解放前,多数人逃不了高利贷。那些人都不是一般人?  -----------------------------  为什么不退回到南北朝
  总之要感谢让高利贷披上合法外衣的某宝,让大家有机会了解高利贷之可怕,上海也出了不少事,可惜没引起足够重视
  @七里河独钓
20:34:35  敢放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敢借高利贷的人都不是一班人,我们这些二班的人现在在讨论一班的人  -----------------------------  @天边的鸟1972
20:46:22  解放前,多数人逃不了高利贷。那些人都不是一般人?  -----------------------------  @七里河独钓
07:52:48  为什么不退回到南北朝  -----------------------------  你认为现在不是南北朝?  解放后,鉴于高利贷的极大民愤和危害。严厉打击了高利贷。  某些时候开始,高利贷重新发展,同时伴随着黑社会的重新出现。  高利贷业务的开展,必然将手伸向普通人。  你认为,现在的官方态度与解放前官方对高利贷的态度相比,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解放前的官方明令不许放高利贷(大明律),  现在的官方连高利贷都不明确认定是违法呢。  你太白莲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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