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她的朋友面前对我很无所谓,但是只有我们俩的婚姻时候...

无所谓 - 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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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钻进小巷。我们上大学时,杨家村简直就是我们大学的后花园,有些同学不愿住学校的集体宿舍,就租住在这村子的民居里,当然大部分都是些出双入对的狗男女。大三时陈诩和女朋友也从学校宿舍搬出来搬到了这里,组建“爱巢”。我们有时候就会到他们的“爱巢”蹭饭聚餐什么的。当然有些女同学就在那样的“爱巢”里莫名其妙地怀了崽,随后又不得不想着法儿使其胎死腹中。我就陪过一个女同学去一个神秘医院里做过这种事,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感觉糟糕透了,叫人想一下都无法忍受,那么无辜一个的生命,就这样被它这狗屁母亲给掐掉了,尽管我不是那医院里的医生,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帮凶。咳,你也别误会,那崽子不是我制造的,我甚至连那位女同学的手都没摸过,我们算是哥们,就像那些下三滥的电视剧里一样,他的男朋友得知自己一不小心在她的肚子里种出一个小崽后就失踪了。那王八蛋是社会上的一个小青年,一听自己要当老子,就消失不见了,这女同学也就很害怕,甚至不知所措,最后竟然叫我帮她出主意并且陪她到神秘医院走了两趟,这了不起的小杂种,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哇哇哭上一声──就打哪儿来回哪儿去了。废都这个旧家王朝的老穴,你倒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那些医院打的小广告,什么“无痛人流”、“发生意外怎么办,请到□□医院”,或者是“难言之隐,◇◇大夫为你排忧解难”、“性病不是病”之类的,打眼一看,叫你以为满大街的人不是带着一身性病,就是需要流产什么的。当然,有时你恰巧也会碰见个把人在畏畏缩缩地研究那小广告,想要记住上面那留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什么的。我是说,有时你觉得这座城的确像一个有难言之隐的窝囊废男人,整天唉声叹气的,所谓废都,也就这么点意思。我到陈诩的住处时,他正在打扫卫生,他攒了有好几年的垃圾,半个屋子都是垃圾袋。只要女朋友不在,他就不经常打扫屋子,而他身上却总是很干净、光鲜。我记得上大学时,他经常拿着一把小剪刀对着镜子剪鼻毛,他的鼻毛几乎全长在鼻孔外面,所以他经常对着镜子剪,一剪就是那么一个晌午,几乎没别的事可干。咳,如果你看惯了他的鼻毛,他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小伙子,所以还是有不少女同学啊什么的挺喜欢他,我第一次看见他,就差点因为他这鼻毛而不想同他交往,我他妈的总是以貌取人,喜欢从外表决定对一个人的好恶,哪怕是同性,我也有这么一点“好色”的习性,我不大喜欢和呲牙咧嘴的家伙来往,尽管我自己本身就是一副贼眉鼠眼的德性,但我真不能忍受和形容猥琐的家伙来往。“你他妈的老是从天而降,突然就出现在人面前,也不提前打个招呼。”“有什么招呼可打的,我心想回到西安再联系也不迟!”我含着笑容说。别说给他打招呼,我还没和家里人打招呼呢,我总是这样,喜欢心血来潮,说风就是雨,所以有时连自己都觉得行事仓促。我把行李放下,早就决定好在他这里过上一宿,等到第二天赶回家,每次我回家路过西安都要在西安逗留上一半天,会见会见一些狐朋狗友,而每次都在他这里住宿。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先给家里打个电话,免得明天到家的时候他们过于吃惊,我拨通家里的电话,等了半天,就在我以为可能没人在家的时候,接起来了,一听声音,就是我那小侄儿,奶声奶气地说:“喂、喂──”“喂,你猜我是哪个?”我说,但是那边好像犹豫了一下,把电话给挂断了。刹那间,很叫我懊恼,这小混蛋。我只得重新拨一次,这次还是他接起来的,我马上抢着说:“你个笨蛋,我是二爸,你都没听出声音来,你怎么这么笨啊──你奶奶在家没?”那边机械地回答了一声“在的”,我叫他,“那你叫你奶奶接个电话,你笨的,连电话都不会接。”过了有那么片刻,我听到老妈的声音:“喂!”“哦,妈,是我──我明天可能就到家了,提前给我把饭准备好,这一段时间在云南,我几乎已经吃不动饭了,老想吃家里的饭,所以我给我们学校打了个招呼说想回家吃几天家常便饭了──就请假回来了。”我说。“你已经回来了?”“还没,我现在还在西安呢,明天一过中午就回来了,晚饭算上我一份!”“哦,你什么时候到西安的?”“刚到,还不到半个小时,妈,先这样,我也不说了,反正明天我就到家了,我现在就是提前报信,免得明天回家没我吃的饭──对了,一定不要给我准备所谓好吃的,鸡啊鱼啊什么的,我一概吃不了,在外面就经常跟其它人大鱼大肉的──才吃不动饭了,你再特意为我改善,反而不合我胃口了,你知道我最喜欢吃酸菜面啊漏鱼鱼啊这些咱们经常吃的东西──那就这样,妈,我先挂了。”我话音未落,老妈那边啪沓一声已经把电话挂了,把我的耳朵都震了一下,我老妈经常替我担心那电话费,每次打电话她都在心疼电话费,所以她在电话里几乎不多说话,挂电话的时候比谁都利索。陈诩等我把电话打完才笑着说:“你他妈早上给我发短信的时候,好像说你还在云南,怎么突然一下子窜回来了?”“不就是突然决定回来嘛,我还是在吃中午饭的时候突然决定的。”我说,你知道我他妈又在撒谎,我撒谎从来都不用打草稿的,随嘴就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不想说实话,我是说,把头一天晚上的决定却说成是中午吃饭时的心血来潮,这并没有什么意思。“你他妈就是自由,有时我挺羡慕你的,说回来突然就回来了,而我一天到晚给人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好不容易想请个假还得提前半个月打招呼,就连过年的时候也才给一天半的假。”正如他所说,他的情形的确是这样,大学还没毕业时他就开始在这个健身俱乐部里工作了,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谋得一碗饭吃,他就一天忙到晚,加班加点。那个时候我就发现他特别仇富,一说到富人就恨得牙痒痒,但是工作中和他接触的却几乎全是富人。他说他累死累活一个月才赚一两千块的血汗钱,而这些王八蛋随随便便一个月就花三四千块钱在健身俱乐部做什么狗屁运动,要运动怎么不去打打篮球跑跑步什么的,一个个骚包,仗着些臭钱烧得慌。他总是把那些有钱人称作王八蛋,还说人家是一个个烧包。但他似乎又和老特务一样,一提到鸡啊鸭啊什么的,就特别义愤填膺,觉得他们败坏社会的风气,甚至是侮辱了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尊严,他经常说:“我就想不通,凭什么她们两腿一张,就是一二百块钱,来得比他妈捡的还轻松,既享受了还有钱。”我是说他这个混蛋,永远也不承认那些鸡啊鸭啊赚的也是血汗钱,人家一天可真的在流血流汗,比起他赚的血汗钱,人家赚的钱里更是淌满了血汗,可他就是不愿意承认,并且时时抱着一种道德优越感咒骂人家,我是说他甚至依靠这卑微的优越感才能生活下去,特别是他看到和自己同龄的女孩开着高级跑车到他们健身俱乐部做运动,他就尤其需要这一点可怜的优越感来维持一点点自尊,咳!二、“你想吃什么?”他问。我想他可能也没吃饭,因为他吃饭也不很规律,因为上班心里有些不平衡,所以下班后总觉得没什么心情吃饭,经常是记起来就吃,忘了就不吃。我突然又感觉到一阵热,时值秋后母老虎,而云南四季如春,我都忘了北方还有这个节气。我下飞机后,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我当成一个怪物来看,因为只有我穿得严严实实的,长衣长裤,可是周围的人全都穿着短衣短袖,甚至还有打光膀子的,我本来还不怎么觉得热,被他们一注视才发觉浑身燥热。“你个cheaper能请我什么呢,反正既要是咱们的陕西风味特色,又不能太寒碜,我已经在云南吃怕了,回来当然要吃点咱们的特色了。”我们一见面,自然就用起了大学时经常使用的语言。我笑着说,也没客气,我想反正一年才能吃他几次,还不是不吃白不吃,不宰白不宰,但我突然想起Dogboy那个狗娘养的,不禁有些恼羞,发觉自己怎么和那王八羔子一个德性,我立马懊恼起来,笑了笑说:“算了,开玩笑的,还是随便吃点什么吧。”“行了,谁不知道你个cheaper,想宰就宰吧。”他倒也很了解我,我们俩几乎熟到对方屁股一撅,就知道要放什么屁的程度。“反正不是炒菜啊米饭啊什么的。”“那就去吃羊肉泡葫芦头什么的,你想吃羊肉泡还是葫芦头?”他问。你在前面已经知道,我差不多是个素食者,但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实际上我偶尔也吃点肉类食品,比如这羊肉泡和葫芦头,我不但吃,而且是很喜欢吃。羊肉泡不用我多说,它是陕西一大名吃,相信你多少也了解一些,可是葫芦头你可能就有点陌生,我就简单说一下吧。可以这样说,葫芦头就是羊肉泡的变种,羊肉泡自然是用羊肉泡馍,葫芦头就是用猪下水啊大肠啊什么的泡馍,还有更进一步的菜芦头,就是用各种素菜做的泡馍,当然,羊肉泡和葫芦头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同一家店,因为前者一般是清真馆,而后者基本上生猛不忌。所以我也为难了好一会,到底是想吃羊肉泡呢还是想吃葫芦头?一时都很想吃,但并不能两全其美。我记得我的爷爷就很爱吃羊肉泡,在他离世前几年,几乎天天早上都要吃一碗羊肉泡,然后除了喝酒,一整天什么正经饭都不吃。我老爸倒做得一手羊肉泡和葫芦头,一则他本人也爱吃,二则当初为给爷爷尽孝,爷爷吃的羊肉泡就是他天天亲自下厨做的,爷爷倒不是很喜欢吃葫芦头,觉得比起羊肉泡太腥,我终于决定还是吃羊肉泡为好。我们俩每人手里提了有那么上百个垃圾袋走了出来。我倒也经常把垃圾攒上好几年才扔,我是说我一般是等自己有心情的时候就会扔垃圾,而他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扔垃圾,我总是要看心情做事,这是我的一个贱毛病,要是我没心情,我什么事都不想干,哪怕是叫我睡懒觉,我都懒得干。我们提着几十个垃圾袋招摇过市,走了足足有半里地才有一个垃圾堆,我们准备扔出去的时候,有两个专门刨垃圾的中年婆娘几乎是从我们手中把垃圾袋抢了过去,我们倒很庆幸,我们带的那些垃圾袋里面的确有些东西是可以当废品来卖的,至少没让她们白白地抢了这么一回。我们就近找了一家羊肉泡馍馆,我注意到他们门口有一副对联,因为我觉得不大合适,反而印象很深。好像说的是“四大皆空,坐片刻不分你我;两袖清风,吃一盏各走东西”什么的,我总觉得这更像是庙观上的对联才是,什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啊什么的,但仔细一想也对,它不是在说你赶紧吃吧──吃完了把“妈咪”留下赶紧滚吧,倒也挺像奸商口吻的。我们俩当然不是四大皆空,更不是两袖清风,否则我们等会吃不了兜着走。我们走进去,发现满员了,但没多大一会儿有人誊了两个空位子,我们俩赶紧坐了上去,陈诩熟家里手地点了几个小凉菜和两瓶啤酒,不用多说,自然还有两份羊肉泡。我们等着主食羊肉泡上来的当儿,一边喝酒吃菜一边说起闲话来,“Cheaper,还记得那个王凝不?”他咀嚼着豆芽菜口齿不清地说。“当然记得!”我说。我甚至跟那家伙还打过一次架,有一段时间我们除了讨论女生还喜欢下象棋,下象棋的时候简直就像在赌清誉,赢了的趾高气扬嘲笑输家,而输了的也总是不服气以牙还牙恶言相向。有一次我和谁边下象棋边聊女生,其它舍友都在围观我们的厮杀,所谓观棋不语真君子,可是总有人想当狗头军师,甚至,在旁边查好搜替你走棋,我们就这样又讨论起一个女生来。在大学集体宿舍,总是这样,男生宿舍讨论女生,女生宿舍也在讨论男生,我们讨论到同班一个女同学,我倒不觉得她长得好看什么的,就像我喜欢米老鼠可能只因为她那嗓音,我只是觉得这位女同学的头发很迷人,也是天生的卷发,乌云密卷,倾泻下来像碎花海浪,我差不多已经暗恋上她了。我前后总共暗恋过千儿八百个女孩子,每一个女孩都几乎让我惘然若失,可是王凝这个王八羔子却无故谩骂起这个女生起来,就因为人家催促他交班费什么的,我也不知怎么回事,突然一光火将棋子一摔,冲他吼:“你他妈的嘴巴干净点行不行!”我话音未落,这王八羔子的拳头已经砸到了我的脸上,顿时我鼻涕一把血一把,我本能地还击起来。我们俩很快就被其它舍友拉开了,大部分人都指责我是不是有病,不就是下一盘象棋嘛,至于动那么大的肝火。就这样,我为那个女同学差点打了一架,但是我几乎从没和她说过话,她倒是很快投入别的男生的怀抱。到最后大家都不知道,那天我他妈的为什么像个疯子一样突然发起火来。后来我和这家伙关系还不错,尤其是喝点小酒之后,掏心掏肺,说什么前途渺茫啊,感叹人生啊愤世嫉俗啊,再后来他交了一个女朋友,放着人家好好的名字不叫,非要给人家重新取个名字,不是取昵称,而是取一个专门供他呼唤的正式名字,结果他一连想了三天,有一次大半夜的把我叫起来帮他想名字,最后他自己想出来“哀诺”这样一个的不伦不类的名字。你简直不明白他是怎么把他那母夜叉和“哀诺”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的,似乎到毕业后他们俩还很要好。想到这些,我才发觉这家伙实际上也是一个妙人,就笑了起来,“那家伙──怎么突然想起他来了?”“前不久自杀了。”陈诩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禁一惊。虽然说我也算经历过一些生老病死,比如说爷爷的死、外婆的死,还有村里人、一些亲戚的死,但他们的死对我来说总有些渺茫似的,我从没想到我们才毕业这么两三年,同班同学中就有做了故人的。我是说,刹那间我甚至觉得自己也会随时死掉一样,我不禁感到一阵特别的难受,我又感觉到自己的四肢五脏六腑都在融化,我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肚子。陈诩没觉察到我的异样,“这个王凝工作一直不稳定,当了几天促销员,后来又去跑保险,还去深圳和北京分别飘了一段时间,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他那个‘哀诺’也和他闹分手,”说到这里他不禁冷笑了一下,我们宿舍每个人都知道“哀诺”这一典故,“后来他就又回到西安找了好几个工作也干不长久,结果有一天可能和家里人吵架什么的,他老妈就说了他一句──什么‘你那大学白读了,到头来连个工作都找不到’之类的话,结果到了晚上这个王凝就从他家的窗口跳了下去,他家在第六楼,当场就死了。”我都能想象得到,这家伙是在怎样爬出窗口,然后一跃就飞了出去,就像一只青蛙向水底扎去,几秒钟后啪的一声他的身体在水泥地面上开出了一朵红的花,只见他的血像喷泉一样喷射四溅,最后连天边的曙色都被他染成了一抹洋红。三、吃羊肉泡时,我一直心不在焉地想着这个家伙,不知道他在最后的飞翔过程中是个什么感受。我是说我很钦佩他的勇气,在中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也试图自杀,到最后却站在高楼上看着下面的地面哭了起来,嘴里却念叨着“我真的不想活了,但我很害怕跳下去”之类的混帐话来,当然,或许你说王凝这家伙不叫有勇气,叫怯懦,甚至简直是个懦夫,但好像有这么一个悖论──你连活着都不怕,还害怕死吗?你连死都不怕,还害怕活着吗?──反正我以为他最后能从窗台上飞出去,不论是飞向天空还是地面,倒真是有些勇气可嘉。吃完饭,外面已是暮色四合,处于迷离的水光波影之中。我和陈诩打算到我们原来所上的那杂牌大学转悠转悠,我每次回到西安都要到自己那狗屁母校转上那么一次,尽管我说过那里面的学生全都是玻璃、拉拉和人妖,但每次回来我还是要转上那么一圈。有一段时间我们那学校被我们戏谑为“西安翻墙学院”,那好像是SARS闹得最凶的时候,各大高校都采取了封校措施,几乎有两个月我们不能走出校门,要出校门办事的话还得写申请,所以当时有很多学生趁着保安不注意就翻墙出入,结果一个外语学院就变成了翻墙学院。我记得自己也翻了一两次,差点没将腿摔断。陈诩说他也有半年时间没到学校里转了,有时也想转一圈,但一下班回到住处就忘了,正好也借此重温一下大学时代。我们毫不犹豫地走进了大学校门。这个大学校门倒挺气派的,好像是为了校庆五十周年而重新修建的豪华大门,听说单就这个大门就花了六百多万,当时还号称陕西第一大门。只是方向既不是正南正北,也不是正东正西,而是在东南边,自然因为大门的原因,校园里的主干道也不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的方向,所以有人说这个校门和主干道修得有寓意和深意──歪门邪道嘛,咳,他们这么一说,这个学校的学生倒也觉得的确是有那么一个意思,就把这四个字作为校训加以发扬和广大。我倒还想起另外一些事情,我是说这个豪华大门刚修建没多久就经历过一次他妈的大劫。在我们大三那年,因为另外一个高校的日本留学生表演什么节目伤到了我们的民族自尊,那个学校的学生起先想要找那四个小日本算帐,但被校方强行阻止了,到后来就发展成“抗日示威游行”什么的,西安几十所高校的学生都闻风而动,几千个学生夹杂着一些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沿街游行示威,见到小日本生产的车子,砸,见到日本料理店,砸,连韩国料理店也受到牵连,甚至在我们学校那一段时间一见到日语系的学生都有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到最后除了日本生产的车、日本料理店,还有三十九辆警车被砸,有上千名警察倒是一路跟着游行队伍,但没有什么指示的话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我第一天也傻逼呼呼地跟着游行了半天,我甚至把自己想象成了英勇的五四青年,血脉贲张,头脑发热,我倒是一下东西都没砸,就是傻不愣登地跟在队伍里走着,连口号我都没喊,但我他妈的就把自己想象成五四青年了。他们还砸了二十多所高校的大门,只要游行的沿途中看到那些正想戒备的高校,就冲上去把大门推倒。我记得当时我这狗屁母校也叫保安把大门紧紧锁住,以防本校更多的学生去参加示威游行,结果在外面游行的队伍群情激愤,一起冲向大门,没过半分钟,陕西第一大门就轰然倒地,我们学校有更多的学生参加到队伍中去了。要不是一个瓜逼说了一句话,或许我还继续跟着他们游行,甚至也跑到省体育场静坐。那瓜逼一脸的痔疮,我总怀疑可能是他手淫过度造成的,他看到有一辆警车被砸扁,大喊了一声,“真他妈的爽!”一刹那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手淫过度才跟着他们游行来的,这么一想我就从队伍中退了出来,看着队伍渐行渐远,我甚至呸了一口,“他妈的一群荷尔蒙过剩的乌合之众而已。”后来他们在省体育场整整静坐了一天半,政府害怕饿死几个就不好办了,还派民警啊城管啊什么的给他们送了几千份盒饭,央求他们吃上一两口。到最后,那个最先事发的学校把那四个小日本开除遣送回东瀛才算完事。说实话,我倒是觉得游行示威的学生和青年很可爱,我只是不喜欢那些手淫过度的家伙夹杂在里面,一想起那个手淫过度的家伙,我就又不大喜欢这些学生和青年了。一刹那我还想起另外一件更早的事情来,比这件事情要早上一年,好像是关于2002世界杯什么的。我他妈的只是一个伪球迷,我对足球根本就不感冒,可是那届世界杯我差不多看了六十三场,只有一场因为我半夜没爬起来而错过了。我也只是因为一股狭隘的爱国心什么的才看了那届足球世界杯,但从一开始,只要一出现小日本或者韩国队我们就会冲着电视骂,骂小日本和韩国的那些足球运动员都是些杂种,到最后那一夜我们看着屡屡作弊的韩国队竟然获得了第四名,我们很多人都觉得气愤不过。同时,我们听到街上有一群人说着什么鸟语在大声喧哗,我们向外望去,原来是十几个韩国留学生在庆祝他们的国家队赢得了半决赛的游行,不知是我们男生公寓里哪个宿舍的男生率先扔出一只啤酒瓶子砸向他们,后来我们宿舍也跟着扔酒瓶砸他们──宿舍里倒有好多空酒瓶,我们几乎只要没事干就会在宿舍喝酒──我也扔了好几个酒瓶,所幸的是那些韩国王八没有一个受伤的,他们倒是老实起来,灰溜溜地回到他们的留学生公寓里去了。我们当时还以为要和那几个王八打架呢,我们个个磨拳擦掌的,说他妈的还从来没打过“国际架”呢,到后来,就是在那一年后的这次日本留学生事件的当中,我倒趁乱打了一个小日本一王八拳,那鬼子几乎没怎么防备就被我打了一拳。我想那鬼子可能把我也当成鬼子了。我倒是经常被人当成小日本,在大二的时候,我唯一参加过的一次学校运动会,我参加的是一万米长跑,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我平时很厌恶运动,但是那次却参加了一万米长跑。那个时候我还没开始留小胡子,头发却不短,足足有半尺长,可能因为我长得矮小,却又有些健壮,再加上脸黑面丑,在跑一万米的时候我听到许多女生竟然在议论我,“那可能是个日本留学生,是汉学院的代表。”当时我的头发随着耳边的习习凉风高高飞扬,倒是挺有些英姿,所以她们分外给我加起油来,“小日本,加油!”到最后我才跑了个中间名次。后来还有一次,那是我已经到了丽江这个狗屁学校,我还在学校住宿的时候,旁边住了个老奶奶,每次见到我总是很奇怪,结果有一次学生对我说,那个老奶奶把她叫过去,问我是不是日本人。另外还有好几次,倒不值一提,就是在丽江我到一些商店或饭店什么的地方,只要我不开口,他们都以为我是个日本游客,咳,可是我最讨厌小日本了。我乘机打了那小日本一王八拳后,他吃惊地盯着我,我他妈的灵机一动,说了句,“高门那仨一!”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已潇洒地抽身离开,混同到其它人群里了。我和陈诩漫无目的地在母校里走了半圈,就在校园广场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打算静静坐一会儿就走出去。我们看到那些师弟师妹和我们当初一样是些小混混,一个个都把头发弄成杂毛样,不好好地穿衣服,男女勾肩搭背的。有一次我在丽江还给我们上大学所住的那个宿舍打了一次电话,是个人妖接的,一说话就知道是那种永远也离不开他老母怀抱的那种小男孩,我告诉他我是他的师兄,甚至他睡的床铺就是我睡过的那张。我问他我用荧光粉在墙上写的“好色而不乱”和“我的床,晚上会摇”那几行字还在没在,他说学校好像粉刷过一次墙壁,他们什么都没看见。咳,那可是我的杰作。宿管员从来没有发现这两个隐形条幅,直到我们大学毕业还保留在墙上,我本来以为后来住进那间宿舍的师弟发现后,也许会对他们的师兄敬佩不已,没想到他们会把墙壁粉刷了。我和这个小师弟胡扯了半天,到最后还告诉他我们当初发明了cheaper这个单词,说如果他想骂人的话,就可以使用cheaper这个单词。四、我和陈诩准备走出校园的时候,看到挺熟的一张老脸,等她走近了,我们才认出正是在课堂上动不动就狂暴自己和她女儿隐私的那个女老师,她也一眼认出了我们,“呦,这不是李召和陈诩吗!”我和陈诩两个人几乎同时被她嗲得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倒听人说她在背后也曾夸过我是个怪种来着,大概也是因为有一次课堂上她要我们讨论《卡拉是条狗》这个电影,我说了一段混帐的话,“我注意到《卡拉是条狗》的英语名字是“Cala,my dog!”,实际上你把dog这个词汇旋转一百八十度,就可以看到这个电影实际上是说,Cala, my god,就是说这条狗就是上帝,这条狗成了那一家人的主宰了,你看他们那么龌龊,却还要宠上那么一只哈巴狗,说明他们心里卑微,几乎没有什么尊严可言,一方面养只狗以彰显自己还有点人样子,但另一方面,其实他们甚至连那个狗都不如。”我想就那一次,她对我刮目相看起来,以至于跟着别人一起夸我是个他妈的怪种。咳,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这些假模假式的老师夸赞,一想到他们竟然还在背后夸赞过我,我就觉得自己很谄媚。一看见她,我就想起一件好笑的事,差点没笑出声来。在我们大四快毕业时盛传过她差一点自杀,说是为了副教授转正的事,在大半夜她给我们分院院长打电话,一边哭着一边说如果出了什么事就要分院长负责。那么一个老娘们在电话里冲你一边哭一边控诉,一想就叫人寒碜。说完这句话,她就将电话狠狠地挂上了,可苦了我们当时那个分院的院长这老油条,越想越害怕,心想她妈的不会真的有什么想不开吧──于是赶到她家去找人,发现她家大门洞开灯火通明,就是没见这老娘们,屋子里又乱又糟,翻箱倒柜的,地上全是乱扔的东西。分院长这下可真着慌了,看样子,这老娘们可能真的有什么想不开了,打电话叫分院的书记以及另外几个小领导,赶紧到处去找找,看看学校附近的高楼上或者高架桥上,有没有什么中年妇女在徘徊什么的,结果找了大半夜,连个人影都没看见。到最后他们几乎绝望了,还是等第二天看报纸吧,说不定报纸上就会报导有“某高校女副教授神秘自杀”的消息。可就在他们就要绝望的时候,才看到那老娘们从她家对邻的房子走了出来,原来她跑到邻居那里“躲”了起来,甚至还在人家家里美美地睡了一觉,差点没把分院长和书记这几个老油条的苦胆给吓破。“李召,听说你也在云南的一个高校当老师了?”她说。“差不多。”我不自觉地笑了笑,说,尽管我并不想给她笑来着。“哦,那现在是什么职称了,应该是讲师了吧?”“没有,还早着呢。”我说,实际上我根本就没在意过他妈的什么职称,我甚至连职称是什么都不想弄明白。我倒是听说她在我们毕业后不到一年就转成正教授来着。咳,那几个混蛋领导已经被吓怕了,害怕她再一次“玩”自杀。“那陈诩,你现在在做什么呢?““我只是在一个健身俱乐部里给人家做文员。”陈诩说。“那也不错,就在这西安?”“恩,也离得不远,就在小寨那一块。”陈诩老实地说,当然这说实话也无妨。想必你也知道,我们学校在西安南郊,所谓的文化一条街,小寨就包含在里面。他们修了一个盛大的大唐芙蓉园,说是要再现大唐气象。我去转过一次,倒是的确不赖,在里面我看到李白、白居易、一行等诸多大唐名宿的雕塑,一到晚上,上百个音乐喷泉同时打开,很是富丽堂皇,周围全是一些仿建的唐行宫什么的,每天晚上有摇滚乐队的演出,还有“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歌剧表演,叫作什么大唐印象──我倒是很喜欢这个大唐芙蓉园,我是说它好像让西安这个阳痿的废都似乎增添了一些活力。他们还在大唐芙蓉园的下面修建了一个超大型海洋馆,里面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种海洋生物,我倒还没进去看过,不过我想那肯定很有趣。他们还要在附近修建一个西北最大的歌剧院、文化广场什么的,这些我倒是觉得都挺不错,至少让人觉得这个废都有了那么一点生气。当然,在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就吹嘘着说要把西安建设成婊子养的古罗马或古希腊,可是到头来却只不过是对那狗屁大唐王朝意淫了一番而已。“哦,你们到我那儿坐一坐。”她发出了邀请。你想我们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没散去,更不可能去她家,赶紧拒绝,“我们还有事,下次我们再去吧。”她倒也不勉强,假模假式地说那下次一定要到她家去作客,还说有时挺想我们这些学生的,我们俩几乎是连逃带窜地离开她的。但走了没多远,我们又碰见了老害怕风把自己的假发给吹走的那个老师,我们觉得他倒是个还不错的老家伙,没等他走近我和陈诩就一起叫了一声,“王老师。”他很高兴地应了一声,“哦,是李召和陈诩啊,怎么到母校转悠来啦。”“想着没事干就到学校转一下,有时还挺怀念大学时代的。”他生硬地笑了笑,“那可不是,大学时代可是一个人最好的时代啊。”他说话总是这么一副德性,打着小小的官腔,因为他还是分院的副院长来着。我倒想起有一次他布置了一个作业,就有关《诗经》写上一篇论文什么的。陈诩很认真地写了一篇,其中不乏一些真知灼见,甚至还有些独到的见解,这老家伙还委实夸过陈诩的论文呢。但后来我们在邻校的学报上发现他撰写的一篇研究《诗经》的论文,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搬陈诩的论文,我们当时发现的时候虽然很惊异,倒也不以为然,根本没在乎,后来听说他因为这一篇论文还得了一个陕西省学术成果奖什么的。咳,陈诩差一点要告发这件事情,还是我劝阻了他,一则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二则最主要的是我们根本又不依靠研究论文什么的混饭吃,与其这样,还不如与人方便呢,再说我们也没什么可吃亏的啊。那陈诩也就不再追究这事了,毕业的时候,这老家伙倒是对陈诩很照顾,一会儿给陈诩争取了个优秀毕业生的资格,一会儿优先把陈诩推介给用人单位,只是陈诩对那些用人单位都不大感冒,才辜负了他一片好意。“陈诩,我倒是知道你在一家健身俱乐部里工作──那李召,你呢,听说你自己在云南做什么生意,年纪轻轻就做生意,了不得啊。”他说。咳,他没说我在云南贩毒都是好的。当初我要到云南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姑姑,差不多有十多年没走动了,因为我老爸打过她一耳光,那还是在爷爷的丧事上,也不知为什么,我老爸他们姊妹弟兄六个就吵了起来,似乎是为了爷爷那寥寥无几的遗产,又好像不是,反正他们姊妹弟兄六个吵作一团,最后我老爸就将这个姑姑打了一耳光,结果她就记仇了,十多年不和我家来往,就在我上大学期间交往开始有些恢复。在我当初决定要到云南工作的时候,我这个姑姑特意交代我:“娃儿啊,到了云南可不要乱来,不要抽烟喝酒,尤其不要抽烟,听说云南到处是贩毒的,弄不好有人在烟卷里给你夹着白粉啊什么的。”咳,还有些人夸张地传说云南一些地方甚至把毒品摆在小摊上买卖呢。我所在的丽江倒是经常发生一些杀人事件啊黑道火并的事,也经常抓到一些毒枭什么的,但也不至于人人都是毒贩子,更不至于传闻我在做着什么生意吧。“咳,老师,没有的事,我在云南某一个小山区教书。”我说。“也是老师?”“是啊,我在靠近西藏的一个小地方教书,是个中学,但是几乎没什么老师,学生也不多,全校就二十来个人,所以我一个人身兼校长、教务处主任、六个年级的班主任、会计、语文老师、数学老师、体育老师,等等等等于一身。”我笑着说。我确实见过这样的学校,一个教室里坐着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老师一会儿给六年级学生讲课一会儿给一年级学生讲课,一会儿又给四年级学生讲课。还有一次,我带毕业班的学生去一个小乡镇实习,虽然他们的学校不像我虚构的这学校那么悲惨,但也差不多了,他们的学生甚至是一边帮学校种地砍柴一边读书。“好啊,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也是你们年轻人的光荣。”他真是一个老油条,只当了一个分院的副院长,这官腔却打得挺像他妈的一回事,“你们这会不着急的话,到我家去坐坐。”你可以看出他说这话的时候,真言不由衷,甚至很是为难,面露难色。但我们根本就不打算去他家闲坐,难道继续听他打那狗屁的官腔不成,于是我们痛快地拒绝了。他倒和方才那个嗲声嗲气的老女人一样,假模假式地说那下次一定要到他家去作客,还说有时挺想我们这些学生什么的。我们也就假模假式地答应着,下次一定下次一定什么的。五、我们走出母校,时间也差不多了,决定先回到陈诩的住处,尽可能早一点休息,第二天一大早他还要上班,而我也打算回家了。我打算第二天一起来先不着急赶车回家,我想搭六○五双层环城公共大巴先绕着西安城转上那么一圈。我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这么干,周末觉得实在没什么事可干,有时约上一个伙伴,有时就我自己一个人,掏上一块钱车票,然后坐上去,一天都不下来,绕着这个狗屁废都转了一圈又一圈,倒不是看什么风景,更不是看那些庸庸碌碌的混账人群,单纯就是为了打发时光──遛时间这条狗而已,反正也没人会把你从车上清下去,就那么一块钱,你就可以消磨一天,偶尔还可以欣赏车上不断变换的美女来着。我们走回陈诩的住处,天彻底黑了,我们看了一会儿电视,因为他那电视只有无线,所以只能收三四个台,还不很清晰,图像动不动就一跳一跳的,带有刺耳的噪音,有时用手拍打一下才能好一点。每个台都在播放同一部下流的电视剧,什么《亮剑》。我还从来没看过这么一个下三滥的电视剧,给大家制造一个红色贵族的神话,一个小杂皮,只不过为了混点饭吃,就去从军当兵,从一个地痞无赖最后爬到军长,用别人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子,不但马上打天下,还马上得女人,似乎所有女人见了她都腿软发痴,就是这么个下流的故事。反正倒是很多孬种都喜欢这个电视剧,因为连地痞都可以混到一个大军长,就像玩儿戏似的,最主要的是还有那么多女人死气白赖地要跟着他,但他们还管这些叫做什么“激情燃烧的岁月”,典型的意淫,。我就是想不通竟然有那么多人喜欢这样一种下流。咳,反正下流的东西总有下流的人喜欢,我们看了没几分钟就看不下去,我是说我和陈诩还不至于那么下流,因此我们关了电视泡过脚,准备同床共枕──睡觉。我们俩躺下去后,并没不着急睡过去,他提起当初我们宿舍的另外一个家伙来,“你还记得焦飞那个cheaper吧?”我不禁笑了,“怎么能不记得呢,那cheaper就是死了我也记得他。”这个叫焦飞的家伙也是很有意思的,在大学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很有意思的家伙。这家伙不知道为什么总喜欢拣一些破烂,比如说废牙刷、破帽子什么的,最要命的是,有时他突然到你面前拿着他刚拣来的破烂说:“送你一个东西!”你想想,你他妈的要一个破帽子废牙刷有什么用。他还喜欢在女生面前作秀,只要有机会,总要用太监嗓音唱上一句半句的“你到底爱不爱我”,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这是哪个狗屁乐队的唱的歌,反正每次他都唱,而且冲人家女生问:“你到底爱不爱我?”我还记得这杂毛在毕业离校的时候,干过一件最过分的事,他在宿舍抽过最后一枝烟后,将烟头扔进他不打算带走的被褥里,结果在我们离开后学校还以为我们宿舍里着火了,只见浓烟滚滚地从我们那个宿舍冒出来。在我睡得迷糊之前,我听到陈诩自言自语地说:“听别人说,这个cheaper为了完成他母亲的遗愿已经结婚了,甚至连孩子都快出生了。”我记得陈诩曾经和这个cheaper还打过架,别看陈诩挺文弱的一个家伙,可是真要打架的话可不是心慈手软之辈。那次不知道为什么,他和这个焦飞就打起来,我们其它舍友赶紧阻拦,但他已经抄起一个板凳砸了出去,差点把我们挡架的也给砸个稀巴烂,焦飞的后脑勺上立马出现了个血口子,鲜血汩汩而涌。我们把焦飞送到医务室包扎好,幸好伤得不是很重。第二天系上的老师发现他缠了一圈绷带,成了半个木乃伊,料想他和谁打架了,就来质问他和我们宿舍的人,但我们已经统一了口径,就说是他一不小心从架子床二层摔下来了。包括焦飞本人,他觉得自己也应该讲点义气,当辅导员和假发副院长质问他的时候,他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做了个什么梦,吓得一翻身就从二铺翻了下去。”到最后,辅导员和这假发副院长只好面面相觑,“多大的人了,睡觉还能从床上翻下去,以后多注意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打架了呢──学校对打架可是严肃处理,正想抓几个杀鸡儆猴呢!”事后我们倒差点为此笑死,但是现在想到这些我却有一种不是滋味的感觉,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他妈的好。?wWJ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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