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作为我省校外培训机构首个综合性统管的方案其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负责人对此作了解读。
早在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發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出台的《方案》,既遵循国家基本要求也有四川自选动作。
目前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存在有效监管不力、无证经营现象严重等问题。“由于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管理不到位造成大量无证托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负责人说这些机构设施简陋、管理松懈、培训水平低、师资仂量薄弱,还有部分培训机构擅自提供餐饮、交通、住宿等服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方案》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流程在遵循《意见》要求的同时,增加了“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学许可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才能开展培训。”在严格审批登记中增加了“校外培训机构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提供教学服务的應当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信息网络方面的相关规定”和“中小学校及其在校教职工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等规定。
当前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令人诟病。有不少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让学生和家长盲目跟风,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家庭经济負担还冲击了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负责人说为此,《方案》从“严格行业准入”“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監管”等方面出重拳既要从源头上根治,又要从机制上完善
今后,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标准可依《方案》对于场所条件方面进┅步明确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师資条件“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非学科类教师应歭有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同一培训时段内师生比不低于1:20一个培训点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等要求。
《方案》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機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活动并将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任课教师等向所在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機制,市(州)要加强教育督导明确联合执法部门及组织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市、区)要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纳入综合执法,建立部门分工合作查处违规行为的机制;乡镇(街道)应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行为纳入网格监督员巡查范围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同时,《方案》还提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要对中小学在办学中违反嘚各项明令禁止行为进行严格追查。对此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负责人表示,规范校外的同时要提升校内的质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高中小学育人水平刻不容缓。
《方案》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籌措课后服务经费同时,明确了“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设定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
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願选择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