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滥用国家助学金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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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套取补助金 永登职校4领导受审
终审判决:未致使公共财产及国家利益受损,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讯(记者董子彪)为了资助学生,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作为职业学校的4名领导却违规申请下拨助学金。9月17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永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永登职校)校长张某某犯滥用职权罪,教务处主任雷某某、总务处主任尹某某、政教处主任李某某均犯玩忽职守罪,但充分考量4人的主观态度、犯罪后果及社会影响和具体犯罪情节,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精神,对4人免予刑事处罚。&&永登法院一审查明,2007年永登职校按照政府规定,开始给学生申请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发放750元,三年制学生发放两年,一年制学生发放一年。永登职校于日召开了由校长张某某主持,时任副校长杨某某、总务主任尹某某、教导主任雷某某等人参加的行政会议,决定2008年开学时学生先交400元的学费,其余750元由学生在班主任处写借条,等国家助学金下拨后,班主任及班干部负责从中职卡上取出钱后交到学校。在会议记录上记载“缴费办法:先交400元,再写750元的借条”,但是没有记载任何发言讨论的过程。2008年秋季,永登职校流失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学生76名,由于部分流失学生流失时并没有交齐学费及为了给部分学生办理毕业证等原因,该校仍然给他们保留学籍,申请下拨了每人750元的助学金共计5.7万元,全部收到了学校的账上。 &&日,按照有关文件,永登县农业建设扶贫办公室与永登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两后生”培训计划。之后,永登县扶贫办与永登职校签订了合同书,由职校负责对522名学制两年的“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2009年每人补助了1500元,2010年每人补助了1000元。但永登职校“2009年高中后享受两后生补助花名册”证实,在享受“两后生”补助的522人中,有198名是一年制学生,这198名一年制学生享受了2009年每人1500元的补助,2010年在这198名一年制学生已经毕业的情形下,张某某、尹某某等人仍然与扶贫办签订了对这198名学生的培训合同,申请下拨了19.8万元培训补助,将这些钱收到了学校的账上。&&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超越职权、违反规定的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李某某、雷某某、尹某某分别作为永登职校的政教处负责人、教导处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在履行核实补助申请表申请人资格的义务时,玩忽职守,没有经过核实就予以签字,致使国家的助学资金被虚报冒领,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职校的这一做法并没有改变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或顺利完成学业的资金用途,也没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依据实情对4人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李某某、雷某某、尹某某3人不服向兰州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改判其无罪。兰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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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0030骗取助学金370余万,校长栽了_检察日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04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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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助学金370余万,校长栽了
刘杰 梁洪
&&&&本报讯(通讯员刘杰 记者梁洪)虚报1822名学生信息,伪造助学金申请表,骗取国家助学金373万余元;挪用公款21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和消费。日前,经检察机关起诉,广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陈青山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2007年至2013年,陈青山担任广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其间,为增加学校收入,陈青山利用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的管理漏洞,托关系陆续搞到在广西某大学参加自考学习的1430名学生和在广西某职业学校读书的392名学生的身份资料,将他们虚假注册为广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并伪造助学金申请表,共套取国家助学金补助373万余元。同时,陈青山指使学校财务人员设立小金库,先后从小金库中提取现金21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中,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和消费。&&&&2013年下半年,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对国家助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在对广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进行随机抽查时发现,该校多名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并不在该校就读,也从未收到过国家助学金。至此,陈青山一案东窗事发。学校助学金发放问题,滥用职权。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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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助学金发放问题,滥用职权。
江苏-连云港&11-05 12:25&&悬赏 0&&发布者:zhangw…… & 回答:(0)
您好,我是淮海工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很幸运这次获得了国家助学金,但学校助学金是按月发放,要求我们每个星期去给学校做义工,并且表现不好的将扣除本月的助学金。请问这是被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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