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
近日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涉事民房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起火灾。
在此次事故中有3人涉嫌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1.陈水彬,涉事出租房经营者
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后在桂林市打工2017年至今在雁山镇西龙村经营一佳公寓对外提供月租房。
2019年5月6日因涉嫌失火罪被雁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定提请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15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雁山公安分局执行逮捕,7月5日向雁山区囚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吴炳良,涉事出租房日常管理者
高中毕业后在外打工2017年9月来雁山区务工,2019年1月由陈水彬聘请负责一佳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019年5月6日因涉嫌失火罪被雁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萣,提请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15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雁山公安分局执行逮捕7月5日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赵源涉事房屋房主
赵源将房屋出租给陈水彬,根据权益和责任对等的原则赵源应负相应的监管责任。赵源在明知自己的房屋没有相关手续且达不到经营宾馆或出租房要求的前提下,出租给陈水彬违反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门认为赵源涉嫌失火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已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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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