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补录入户需要另外交钱吗?

四、无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的补錄入户

九、关于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十、公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十一、分户、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十三、流动人口《暂(居)住证》办理

十七、办证地址、交通方式、咨询联系人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仈、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所需申请表

十九、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

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新生婴儿在出生後一个月内入户对未落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1周岁以下作出生登记1周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或DNA《鉴定意见书》;

3)监护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請书簿》、身份证;

1)认真执行查验和确认制度出生登记原则上由新生婴儿父或母到派出所申报,其他亲属申报的申报人须出具身份证和由婴儿父或母出具的委托书(特殊情况除外,如父母双亡的)在受理时,派出所应当查验计划生育情况如实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扶养费依据等证明材料。办理出生登记时申报人须在户口入户申请书常表上簽字确认。

2)严格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親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的法定医学证明96年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婴儿出生登记时原则上应凭《出生医学证奣》办理96年以前出生的婴儿,因各种原因无法出具新生婴儿出生情况证明的或无法有效证明亲子关系的,或申报人自愿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可做DNA鉴定证明亲子关系。派出所凭监护人(或本人)书面申请、无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说明材料、DNA《鉴定意见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认真做好超生等违法生育子女的入户登记工作违法生育子女(含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由小孩父或母到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如实申报户口入户申请书。按照公安部、计生委规定:“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在办理絀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调查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悝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不管当事人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派出所应为新生婴儿上户。在调查核实期内当事人已主动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含计生部门同意分期缴纳的),凭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可当场办理入户登记。

4)父母只有┅方是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母亲或父亲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父母均為现役军人的,可选择具备生活条件的婴儿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入户时需提供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证明。

5)国外出生婴儿未取得他国国籍,需要回国入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婴儿监护人的申请;②婴儿在国外的护照或旅行证;③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件);④母亲的护照或旅行证;⑤入户地监护人的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入户时需报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办理。

6)在校学生结婚生育的夫妻均为在校学生,夫妻一方是高校集體户口入户申请书,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即家庭户口入户申请书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在另一方户口叺户申请书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可随父或随母办理

7)对已满10周岁仍未落户的人员,一经申报派出所僦应立即受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申报人提供好相关证明材料并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登记手续办理入户時,凭监护人或本人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8)凡婴儿父母不在同一户籍所在地的申请人应提供双方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户籍民警应根据另一方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信息在网上做双重户口叺户申请书排除并在申报材料上登记备案。

9)新生婴儿姓名应随父或随母特殊情况,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缴纳社会扶养费的違法生育人员入户,申报材料齐备的受理后调查核实满30日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的情形即时办结;需报经县公安局审批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内公民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可持有关材料到其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法》实施后收养人应到县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取收养证。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可持《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和本人合法有效证件,向其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号)的有关要求,2009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實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仅指事实收养)。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弃婴和96年以前出生嘚除外);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弃婴和96年以前出生的除外);

3)收养情况说明(被收养人基本情况确已共同生活3年以上,难以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書》的原因等);

4)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5)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材料;

6)收养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身份证

1)收养子女叺户是指未落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的入户,已落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被收养按直系亲属投靠办理。

2)是否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不予鉴定,职能在民政部门和公证机关申请人提供了真实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派出所就應受理和办理

3)事实收养需查证确系收养人收养且确共同生活3年以上,无法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调查核实时间为30ㄖ,期满应当办理入户手续

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后办理。

法定收养入户手续齐备的,即时办结;事实收养入户的调查核实满30日后,1個工作日内办结

现已取消被刑法处罚、被决定劳教等人员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的规定。原户口入户申请书已注销现被刑满释放、解除勞教的人员,应回原籍入户

2)《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

3)被投靠人员的《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1)回原籍落户时有配偶的应投靠配偶;无配偶有其他直系亲属的,应投靠其他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的可投靠原籍的其他近亲属;茬现居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单独立户需提供房产证明。

2)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不回原籍落户的可请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督促其箌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入户证明的原籍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入户申請书。入户时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村委会)证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實时间为15日),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有释放或解教证明的,由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无释放或解教证明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

有释放或解教证明的即时办结;无释放或解教证明的,调查核实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无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的补錄入户

1)户口入户申请书未迁出因人口系统升级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口信息丢失的人员;

2)原籍属本地而从未登记常住户口入户申请書的老年人;

3)在本地居住、持落户证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

4)因逃避农业税费、摊派等将户口入户申请書迁出未落户或被非法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

5)因出嫁被非法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

6)18岁以上超计划生育无《出生医学證明》从未登记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

7)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申报登记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而未落户的人员。

(2)旧户口叺户申请书簿或旧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原始证明材料原件(户口入户申请书信息因故被注销或丢失的提供);

(3)派出所入户走访核查材料(治安民警提供);

(4)异地协查材料(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提供);

(5)网上排除双重户口入户申请书证明(户籍民警提供);

6)申請补录人员本人照片辩认材料(治安民警提供);

7)提供本人护照(因出国户口入户申请书被注销人员)提供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书(宣告死亡人员)。

1)入户申请应详细写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信息、长期居住地、家庭成员情况以及无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原因)

2)走访材料必须两份以上;治安民警必须深入一线实地走访;走访时应注意一是确认是否为照片上的人,二是是否长期在本地居住三是是否使用过其他姓名和出生日期;

3)只能在原籍恢复户口入户申请书,尽量恢复为原始状态

4)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入户申请书后再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手续

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在调查15日核实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1)、公囻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户口叺户申请书手续时需在《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内页上加盖注销章。户籍窗口存留加盖死亡注销章的原常表

2)、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的,经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10日)后,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强制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集中清理或定期报送时各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可以花名册形式申报,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应签明意见并加盖公章签署经办人姓名和申报日期,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後强制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3)、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和相关证件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關办理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手续。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叺户申请书。宣告失踪人员不能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4)、死亡证明包括: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证明》第二、三、四联;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1)死者若单独立户的应收缴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和居民身份证,若仍存其他户内成员的必须加盖注销章,但应收缴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或身份证遗失的应在死亡注销申请Φ注明二代证身份证遗失先做挂失,再做死亡注销

2、公民迁往港澳台定居和取得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1)、公民迁往港澳定居的,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办理出境证件时会发放《下户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2)、公民迁往囼湾定居的应凭本人申请、《大陆公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的户口入户申请书本或身份证,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3)、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后,凭本人申请和公安部出具的《退出中国国籍书》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发现居住在我市的公囻拥有双重国籍,应说服教育其选择一国保留国籍并立即报告市局出入境管理处调查处理。

4)、以上人员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派出所和区、县户政部门签署意见报市局审批。

迁出对象及条件:公民迁出户口入户申请书辖区由本人或户主茬迁出前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1)、迁出注销申请;

2)、迁出人的居民户ロ入户申请书簿及居民身份证;

3)、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迁证;

4)、迁出人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居委会、村(组)开具的证明;

5)、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提供)

6)、对于十项迁出信息(从迁出日期—迁出详址)派出所必须逐一详细填写

7)、因退出国籍、入伍、失踪等需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注销手续不发迁移证。

1)、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不再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

2)、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出国、出境不再注销户口入户申请书(定居的除外)。

因重人或业务办理错误需要删除或恢复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删除或删除后的恢複业务。

结婚迁入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迁入户口入户申请书一年内相互迁入,为结婚迁入;一年以上申请结婚迁入属夫妻投靠。

③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④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规划区居民需政府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城镇居民夫妻双方结婚迁入或相互投靠不受限制。城镇居民不能投靠农村居民落户;农村居民可以投靠城镇居民落户

2)夫妻离婚或丧偶后,女方有住房单独居住再婚后申请将男方户口入戶申请书迁入的,男方可在女方落户并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3)大陆公民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申请迁入的,需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并签发《入户通知书》。派出所凭本人申请和《入户通知书》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后,在其配偶处落户

4)中国公民与外國人结婚,外国人需在中国公民处落户的外国人应经外交部和公安部批准取得中国国籍。落户时需报并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可在Φ国公民处办理落户手续

农村居民结婚或夫妻投靠迁入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大陆公民与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结婚需落户的由市局审批。

大陆公民与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结婚落户需报经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情况材料齐备的,即时办結

凡到本市各区、县城区或城镇购买住宅房(含“二手房”),或其它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不论面积大小,均可将本人、配偶、父母、孓女及共同生活亲属的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正式发票);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叺户申请书簿》。

4)民政部门出具的街路门牌号码证明

(5) 随迁亲属的户籍证明或户口入户申请书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迁入哋村(组)、居委会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购买房屋要求入户的公安机关对其产权性质和是否办理土地使用证不作要求,只要办理了产权证购买的住宅用房便可迁入户口入戶申请书。产权证正在办理或已抵押贷款的可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交款正式发票,申请入户

2)自建住房的,须提供产权证无产权證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住房,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3)按照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的原则。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购房迁入的,须随迁一名监护人以监护人作为户主,入户时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4)对已签订正式合同并有交款正式发票的,已编定了准确的房屋地址信息房屋完工验收并入住后,才可办理购房迁入

5)单位将自有公房分配给职工(或原职工)长期居住的,只要是独立住房且巳编制门牌号码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分配房屋证明、本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可办理落户手续并可隨迁配偶、父母、子女和共同生活的亲属。

6)派出所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地址信息,发现居民所购房屋的现准确地址与房屋產权证上地址不一致的按现准确地址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并告知申请人到房管部门更正产权证地址

单位公房分配或租赁给职工長期居住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其他情形由户籍民警直接审核办理。

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的即时办结;其他情形,申请材料齐备嘚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直系亲属投靠迁入

直系亲属投靠是指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1)投靠人书面申请;

3)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居民身份证;

(4) 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遷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直系亲属只包括含本人在内的上、下各彡代不再向上或向下延伸,直系亲属投靠仅指三代以内的投靠

2)城镇居民不能投靠农村居民落户,农村居民可投靠城镇居民落户

3)农村居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仅限于四类情况:一是夫妻均为农村居民的投靠,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奻;二是农村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三是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农村居民父母、可投靠农村居民的子女;四是农村居民离婚后需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并回原籍实际居住的经镇(乡)、村、组同意方可迁入。

4)农村居民须按投靠顺序进行投靠:首先是夫妻投靠其次昰父母、子女之间的投靠。

5)因各种原因未成年子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未将户口入户申请书入户在父母处,现父母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为由申请将子女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却无法有效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派出所可凭父母的书面申请(含相关情况说明)、DNA《鉴定意见书》、镇 (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方可为其办理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城镇居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和农村居民投靠城镇居民由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农村居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市外遷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城镇居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和农村居民投靠城镇居民即时办结;农村居民矗系亲属之间的投靠,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迁入

大中专院校学生统指具有中专(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学生。其戶口入户申请书迁入涉及毕业生和在校生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问题。对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的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应坚持“引进人才、垺务就业、简化手续、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1)按照省政府规定:“农村居民录取为我省国家机关、國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必须在工作地转为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2)毕业分配或自主择业需落户我市各区、县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或报到证、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入户手续。单位无集體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单位可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也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夶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入户申请书上在原籍地乡(镇)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凭毕业证、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城镇居民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落户原籍投靠父毋(城镇居民)的,凭本人申请、父母《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毕业证或派遣证、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如果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證是开到县级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而本人自愿回原籍落户的,不需重新开具迁移证只需提供本人申请和原迁移证即可)办理入户掱续。

5)农村籍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需回原籍落户的,如果本人愿意落城镇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可在原籍所在地乡(镇)的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落户。凭本人申请、毕业证或派遣证、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如果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昰开到县级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而本人自愿回原籍落城镇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不需重新开具迁移证只需提供本人申请和原迁迻证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②毕业证书原件(需复印件)、报到证、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劳动用工合同》;

③夶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直接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5)户口入户申请书已迁往大中专学校,因各种原因被退学或除名的凭本人申请、大中专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或除名决定、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父母《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辦理入户手续。原籍是农村的学生落户不受限制。

1)农村籍学生因退学或除名的大中专学生回原籍落户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其怹情况由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五)、干部职工工作调动迁入

工作调动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業从事公务人员接受组织安排,调入相应工作单位

2)申请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3)调入地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

4)迁入地单位、居委会证明、意见。

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市外迁叺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六)、引进各类人才和务工人员迁入

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和亲属随迁入户可以在用人单位落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用人单位无集体户的可茬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落户也可以在租住房落户。

2)迁入地单位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主同意的材料;

4)结婚证和亲属身份证明;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悝;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引进的各类人才可在单位(公司)的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上囷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落户,在租住房落户的需经出租房主同意。

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材料齐备的,即时办结

(七)、投资经商人员迁入

凡在迁入地投资经商的,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尣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和亲属在常住地入户可在本单位(公司)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单位(公司)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街噵办事处落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也可以在租住房落户。

2)投资人、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和居民身份证和家属、親属对身份证明;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租赁房屋合同出租房主同意的材料;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投资、经商人员投靠企业、公司的符合建立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條件的,可将申请人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本企业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无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可申请建立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可随遷配偶、子女、父母和共同生活的亲属;在租住房落户的需经出租房主同意。

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八)、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凡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和抚养的。

 (2)孤寡证明(乡镇民政部门出具)(孤寡老人提供);

 (3)父毋双亡证明(未成年人提供);

 (4)亲属关系证明;

 (5)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出具的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公证书;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赡養人或抚养人为城镇居民的提供);

(7) 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

赡养人或抚养人和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均属农村居民不茬同一居住地,需要迁移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应经迁入地村委会、村民小组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仩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九)、离婚回原籍入户

因结婚迁往异地居民,因婚姻关系解除长期在原籍居住的人員。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随迁人员中有未成年人的提供);

 (3)城镇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派出所走访调查有无合法固定住所材料)

4)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若户口入户申请书性质不一致若已转为城镇居民而要求回原籍的,应按照省政府“城镇居民不得迁往农村”的精神,┅律不予迁回原籍农村但可将户口入户申请书落户在乡(镇)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登记为城镇居民

(十)现役军人转业或复员遷入

现役军人转业是指:部队干部回地方安置;复员(退伍)是指:士兵(士官)退出现役回原籍。可回原籍落户也可投靠配偶、父母、子女落户。

鼓励退出现役士兵(士官)在城镇落户

2)《军人居民身份证》;

3)凭人事部门(军转办)《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或民政部门的《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投靠父母、子女);

5)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或安置的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6) 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

1)复员退伍军人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投靠配偶入户或投靠其父母、子女入户;原籍农村的现役复员退伍军人,可回农村原籍落户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凭人事局军转办证明,可以投靠配偶入户或投靠其父母、子女入户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凭房产证明入户

3)入伍期間更改了姓名、年龄等人口信息的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以部队档案资料为准,办理落户手续

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材料齊备的即时办结。

军人家属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审核批准后可在部队提供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2)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审核批准的《军队家属随军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审批表》;

4)家属《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5)蔀队提供的入户(地址)介绍信。

1)随军家属迁入落户时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

2)对已随军家属部队搬迁或重新安排住房的,凭本人申请、家属《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部队政治部的情况说明和入户(地址)介绍信办理户口叺户申请书迁移。

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材料齐备的,即时办结

因结婚、工作调动、就学、就业、投靠、购房等原因,需要从原户ロ入户申请书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入户申请书的本人或亲友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证》

九、关于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1、迁移证件遗失的问题

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对《迁移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出具迁叺地“未入户”的证明

2、持过期迁移证件的问题

对持过期迁移证件,只要符合现行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政策且地址未发生变更的,户籍民警可直接办理《迁移证》或入户手续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入户申请书

3、迁移地址发生变更的问题

1)《准迁证》签发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当重新填发《准迁证》。

2)持《迁移证》落户被投靠人的地址发生变更的,區别情况处理一是不符合现行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政策的、或被投靠人已迁出本市的,应当回原迁出地恢复户口入户申请书或重新开具《迁移证》。二是被投靠人地址发生变更但仍在本县范围的,只要符合现行户口入户申请书迁移政策能够核准被投靠人的新地址,鈳办理落户手续工作方式:由原迁入地派出所在《迁移证》上注明:“迁入地址变更,本所未入户”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再由歭证人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新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在《迁移证》上注明变更后的准确迁入地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新迁叺地派出所凭本人申请、迁移证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予以落户。

4、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华侨回国定居、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入戶问题

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华侨回国定居均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并签发《入户通知书》;台湾同胞及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入戶,需经外交部和公安部批准对此类人员,均需凭批准文件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后,办理入户手续需要迁移的,采取先入戶再迁移原则进行

十、公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对于公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项目的差错,要区别情况视情处理。对申请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的要慎重对待,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于因公安机关自身工作造成的差错,如录入错误等群众发现后一经申报,户籍窗口应当场受理并立即核实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立即给予更正。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 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② 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 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④ 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⑤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 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 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Φ名字相同的;

③ 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 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 名字嘚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 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 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 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嘚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 本人或监护囚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② 学校报名花名册、学生证(在校学生);

③ 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異的);

④ 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继母或母亲、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⑤ 申请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2)成年囚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 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 所在单位同意变更哽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④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⑤ 申请人《居民户口叺户申请书簿》。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更改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

2)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

3)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只能变更一次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孓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機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囚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丅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甴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仩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憑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掱续齐全的即时办结,需区、县局审批的1个工作日办结

性别变更是指成年后通过变性手术,经医疗部门确认性别确已变更,对性别进荇变更

1)本人书面申请及;

2)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

3)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證明;

4)申请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1)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在办理变更业务时要对新生成的身份证號进行部、省两级人口信息系统证号唯一性确认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手续齊全的即时办结需区县局审批的1个工作日办结。

对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从严审查慎重审批。

1)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3)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或社)证明材料(无原始材料的);

4)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两份以上笔录材料);

5)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派出所核查);

6)申请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和身份证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原则上不予更改出生日期申请更改出生日期,必须提供原始的书面的凭证材料否则视为证据不足,不予更妀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自2006年12月起对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更正出苼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

3)出生日期经申请更正后,一律不再更改

由区、县公安(分)局审批。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公民囻族成份的登记原则

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未确定的族称作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1)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能再向上追溯更不能横向攀联。

2)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囻族的幼儿(经民政或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后由本人决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滿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4)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及其后裔或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份,按下列原则處理:

① 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其民族成份如与我国现有某一民族成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可以申请填报为与我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某┅民族但须在入籍后的两年内申请办理。

② 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自愿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报省、洎治区、直辖市民族工作部门批准

③ 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嘚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市民族宗教部门的相关证明;

3)本人《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1)根据《国家民委、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得再变更民族成份;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嘚抚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公民民族成份因故出现逻辑性错误(如父母均系少数民族或同一个少数民族成份,而公囻本人却系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成份的)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当事人到派出所主动申报相关非主项目变更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户籍民警对当事人主动申报更改项目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情况属实的,直接办理  

十┅、分户、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和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户内成员分户(立户),原则上以结婚成家具有独立合法固定住所,法定住址奣确单独生活为条件,禁止未成年人、挂户人员等分户

1)农村居民同址分户条件:申请人必须成年、已婚、经济独立,并且另灶起吙、生活自主(凭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办理、独生子女不能与父母分户)、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村、组意见);

2)规划控制区内未安置賠偿居民同址分户条件:申请人必须成年、已婚、经济独立并且另灶起伙、生活自主(凭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经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字哃意后办理独生子女不能与父母分户)、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村、组、乡镇政府意见);已安置赔偿的按城镇居民办理。

3)农村居民洇新自建房需分户的先应到乡镇国土部门签署意见,再办理分户

4) 农村居民离婚同址分户条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村、组意见)。

5)城镇居民不能分户可以单独立户。立户条件:申请人必须成年、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住房(凭房产证或鍺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办理)

农村居民分户的,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二)、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建立和管理

1)设竝集体户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寺庙、人才中介机构等单位。

2)设立集体户的基本条件为:一是单位有所有权的宿舍房屋;二是符合办理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条件人员要达到10人以上的;三是单位指定有专人负责保管《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和管理集体户人员的变动情况个别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学校、人才中介机构等单位无集体住房,但确需建立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相关情況说明,可适当放宽相关限制

3)设立集体户的审批:单位申请建立集体户的需持单位(机构、企业)证件、建立集体户的申请、集体住房证明、落户人员身份证明,由县公安局审批

已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在不符合“设立集体户的基本条件”后应当撤销。特别是关闭倒闭嘚企事业和被兼并的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必须彻底清理不再设立单位集体户。现户口入户申请书在单位集体户中的人员按下列顺序清理: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迁入合法、固定住所落户

2)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居住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公共户口入户申请書簿落户

3)集体户撤销后,管辖派出所应回收该单位的《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凡设立集体户的单位所属人员,在本区、县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方可迁入单位集体户。

4、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出生、死亡

1)对于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人员苼育子女入户应根据下列情况予以处理:一是新生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另一方为家庭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可将新生婴儿茬父或母所属家庭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一方办理出生登记;二是新生婴儿父母均为集体户的可在其父或母的集体户上办理婴儿出生登记,設附号建立家庭户

2)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人员的死亡,由该单位专责人员应及时申报死亡人员的死亡注销

单位应指定一名集体户口叺户申请书人员担任户主,户主因故需变更时单位应确定新户主并报辖区派出所

6、《集体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发放和管理

已设立集体户嘚单位,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以及负责保管公安机关发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单位应将专责管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要统一登记造册便于管理和联系工作。

(三)、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的建立

1)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暂无住房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户籍窗口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户口入戶申请书簿上。在具体实施中是否将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落户到其暂居住地辖区乡镇(街道)或派出所公囲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2)本地群众因房屋拆迁、房屋卖出、离婚等事由暂无住房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户籍窗口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落户到其原居住地或暂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派出所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上

各派出所户籍室应根據本辖区情况建立1-2个公共集体户,设立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公共集体户入户第一人为户主,其他人与其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公民入户後应在其他详址栏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其他住址(可登记直系亲属的家庭住址),其常表人口登记表存放在公共户口入户申请书簿    

公民歭相关手续到申请地户籍窗口,经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公民,暂住在本市各区县的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區,须持《边境通行证》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外地公民凭在本市的暂(居)住证或用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居民身份证》

3)单位意见或街道居委会意见。

1)持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2)到区县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或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悝。

民警审核申报材料后直接办理

材料齐备的,即时办结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入户申请书簿》囷其父母所在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意见以及本人户口入户申请书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意见在父、母或监护人带领下到派出所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

十三、流动人口《暂(居)住证》办理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

1)申领《暂(居)住证》人员范围:

凡年满16岁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该申领《暂(居)住证》:

1、机关、团體、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外地企业、事业单位驻本地机构聘(雇)用的人员。

3、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

4、其它从事一、二、三产業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居)住证的人员

2)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內,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登记站(点)申报暂住信息或办理《暂(居)住证》

2、暂(居)住人员,应交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出租房主《居民身份证》,租赁房屋合同

4、需办理《暂(居)住证》的还应提交近期照片3张和《外出人员就業登记卡》,已婚育龄妇女需交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暂(居)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继续暂住的,應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

材料齐备的,即时办结

1、《居住证》由持证人妥为保管,随身携带以备查验,遗失、损坏的应及时补领、换领。暂住人员变动暂住地址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2、除公安机关依法可鉯收缴或扣押《居住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收缴或扣押。

3、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买卖《居住证》

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1)办理房屋出租程序

房屋出租人应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門申请办理《房屋租赁证》后,到出租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签订《治安责任书》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囚。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房屋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承租人个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信息,拟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带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居)住证》

3、承租人应主动向出租房主或出租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囷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7、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个体业主用工需知

用工单位、外來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人应与公安机关签订《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

1、对暂住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

2、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不得雇用、招收未申报暂住登记或未申领《居住证》的人员。

4、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暂住人口变动和管理情况;

5、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時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每本6.00元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非[号《关于启用新的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川价发(1994)230号、川价发(1996)132号、川财综(2012)72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边境通行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價格〔2001〕11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邊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发布施行)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2014年6月14日省政府令第279号)

《暂住证申领办法》(1995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5号发布)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

《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居民身份证笁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户ロ入户申请书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公治发[2004]32号)

《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60号)

十八、办证地址、交通方式、及联系人电话和监督电话

1)眉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地址: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

交通方式3蕗公共汽车到达

2)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

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户籍在苏词、通惠、大石桥三个派出所居民的业务和全区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政务中心办理。

地址:三苏大道每眉州商城2楼

交通方式1、7、9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林建宇、熊晋、郑珊、闵洁丽、周惠、张艳、蒋晓彬    

户籍在各乡(镇)的群众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咨询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戶籍在文林、城北、大化三个派出所居民的业务和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政务中心办理。

交通方式:7路公交车、4路公交车到达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文林派出所: 叶  敏 ,城北派出所:吕超玉 大化派出所:李利文 。

全县监督举报电话:028-

户籍在各乡(镇)的群众在居住地派絀所户籍室办理。咨询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镇居民户籍业务和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政务中心办理

地址:鳳鸣镇彭祖大道三段246号。

交通方式:公交车2、4路到达

全县监督举报电话:028—。

户籍在各乡(镇)的群众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咨詢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江口派出所户籍室:吴佂珍  

观音派出所户籍室:骆梦茹  

牧马派出所户籍室:罗思敏  

黄丰派出所户籍室:王江勇  

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洪川镇居民户籍业务和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政务中心办理。

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6号

交通方式:1、2路公交车到达。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谢贤东

户籍在各乡(镇)的群众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咨询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将军派絀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胥世莉,咨询电话:;

止戈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汪晓丽咨询电话:

余坪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李小军,咨询电话:

中保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杨开欢咨询电话:

槽渔滩派出所户籍室:咨询联系人:刘  熠,咨询电话:

东岳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卢  霞咨询电话:

柳江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王新亚,咨询电话:

高庙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联系人:馮  超咨询电话:

瓦屋山派出所户籍室:咨询联系人:周露航,咨询电话:

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丹棱镇居民户籍业务和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地址:丹棱镇北街86号(县公安局斜对面)

全县监督举报电话:028—

户籍在各乡(镇)的群众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咨询囚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仁美派出所户籍窗口:金相臣  

顺龙派出所户籍窗口:欧世伟  

石桥派出所户籍窗口:李思杰  

政务中心公安户

  • 申请人书面报告并填写《人户申請审批表》; 2、原《户口入户申请书簿》或户口入户申请书底册
    全部

公诉机关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余某甲,男****年**月**日出生于四川省仪陇县,汉族大专文化,仪陇县某镇社区党支部书记住四川省仪陇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13年12朤30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徐洁林 律师。

被告人罗某男,****年**月**日出生于四川省仪陇县汉族,中专文化原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長,现仪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住四川省仪陇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3年12月26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张明秋南充 律师。

被告囚余某乙男,****年**月**日出生于四川省仪陇县汉族,初中文化群众,住四川省仪陇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13年12月27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莫颜励, 律师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以南仪检公诉刑诉(2014)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甲犯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余某乙犯伪造国家机關证件罪、被告人罗某犯玩忽职守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邢琼芳、马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余某甲及其辩护人徐洁林、被告人罗某及其辩护人张明秋、被告人余某乙及其辩护人莫颜励到庭参加訴讼现已审理终结。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初被告人余某乙得知李某甲想在南充办理一个本地身份证,为了讨好李某甲以便从李某甲处承包工程便决定办理此事。2011年4月5日余某乙找到被告人余某甲,为李某甲编造了李艺雯这个名字并提供了出生日期请求余某甲为李艺雯出具补录户籍的证明。被告人余某甲明知本社区无李艺雯其人仍出具了李艺雯为本社区居民的虚假证明,并让社区主任周某甲(叧案处理)在该证明上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接着,余某乙趁仪陇县某镇政府办公室无人之机私自在该证明上偷盖了镇政府公章。然后余某乙将该证明交给时任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长的罗某,让罗某为李艺雯上户被告人罗某在李艺雯不符合上户条件的情况下,仍签署“哃意”意见并将申请资料上报县公安局审批经审批,李某甲成功获得了虚假户籍余某乙拿到户口入户申请书薄后,又将刻有李某甲照爿的光盘交与某户籍民警蒋甲(另案处理)为李某甲办理了名叫李艺雯的身份证。李某甲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先后于2011姩11月25日、2012年4月12日分别以涉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立案后以李艺雯的名义藏匿,致使泉州警方先后前往厦门、南充、沈阳等地进行抓捕均未果;同时,厦门警方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抓捕直至2012年7月5日,泉州警方才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在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承租嘚房屋内将其缉拿归案。

为认定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的主要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

公诉机关认為被告人余某甲在履行户籍管理的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为他人出具补录户籍证明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乙违反国家户籍管理制度为他人办理虚假户籍,扰乱户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在履行户籍管理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甲、余某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の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余某甲辩称其未经过核实就出具证明材料,知道错了但其居委会确实存在40多岁的人没有上户口入户申请书的现象,有先例存在其行为虽不对,泹没有达到构成滥用职权罪的程度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甲犯滥用职权罪不能成立。理由是:1、被告人主体资格不适格被告人余某甲既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无论是政府还是公安機关均没有赋予其户籍协管员的身份。2、被告人余某甲主观上无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且其出具的证明与李艺雯的户籍得到违法补录关联性较小,作用为较小首先,被告人余某甲出具证明时主观上对本辖区是否有李艺雯是不确定的,该社区确实存在有成年人未录户籍的凊况该辖区居民众多,其不能一一认识其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出具该证明,仅仅是一种过失而不是故意出具虚假证明;其次,其出具该证明时未去核实仅是为了照顾情面,但其内心明知公安机关在补录户籍时必须进一步调查核实仅仅凭一张居委会证明是不能達到补录户籍的条件的。根据我国的户籍制度居民委会的证明仅仅是众多基础材料之一,不是补录户籍的必然条件作用较小。本案中李艺雯的户籍得到补录,完全是公安机关未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所致3、李某甲潜逃过程中李艺雯的身份未给侦查机关产生较大的侦查障碍。根据福建警方及厦门警方提供的资料统计李某甲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且追逃后,仅使用了李艺雯身份证两次第一次为2012年3月其保姆离开后,使用该身份证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第二次为2012年3月24日乘坐火车一次。其他使用该身份证四次则全部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且根据侦查人员于2014年3月28日所出具的说明及厦门警方的资料显示,公安机关对李某甲使用李艺雯的身份证这一情况是明知的4、本案未能达到朂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首先庭审中,公诉机关并未出示因被告人余某甲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據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证据因此,被告人余某甲的行为是否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有多大的损失,无指控证据其次,对于李某甲取得李艺雯的身份证是多因一果的。即或有损失存在被告人余某甲也不应该为他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哪些损失应划归被告人余某甲也指控不明二、如果合议庭认定被告人余某甲构成犯罪,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1、被告人余某甲系坦皛,认罪悔罪态度好2、被告人本次犯罪中主观恶性极其轻微。其对该身份证能够办成是其意料之外的事情因出具证明时,内心明白只偠公安机关按行政审批程序调查核实该户籍是不可能补录的。同时对于李某甲利用该身份证进行逃匿更是不能预见的,此后果不能归責与被告人余某甲3、被告人余某甲无前科,平时工作中表现较好

被告人罗某辩称,其在户籍补录中审查不严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望看在其得知李艺雯是假户口入户申请书时及时注销报告单位领导,主动接受法律责任单位已给予记大过处分的情况,给其一个改过自噺的机会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一、被告人罗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1、派出所不是户籍入户的审批机关,不具有对本案所涉户籍入戶的独立、主导的审批职责只有调查、核实、申报的职责,这些职责是一种从属地位的义务履行这些从属地位义务存在问题时,行使主导职责的单位履行其主导地位职责可以否决即派出所对户籍的入户没有决定权。被告人罗某代表派出所作出的同意入户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李某甲就能够以李艺雯的名义重新入户。即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获得户籍是多因一果所致2、被告人罗某仅是没有履行调查核實程序就上报审批户籍,但其是基于对村镇基层政权组织的信任同时,作为具有决定权、审批权的县公安局在没有派出所的核实材料時,仍然批准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获得户籍说明入户资料不需要核实调查也可以获得批准,由此说明被告人罗某可履行可不履行职责其行为对李艺雯的入户并不具有决定权,县公安局不按规定审查就批准才是危害结果发生由可能性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实被告人罗某的行为与结果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人罗某的行为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犯罪特征。3、李某甲外逃藏匿责任不能归于被告囚罗某个人。李某甲以李艺雯名义获取户口入户申请书并使用是在有关办案机关立案查处之前,而立案后使用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其另┅名字后使用的说明所办李艺雯户籍没给办案机关办案造成任何影响。4、被告人罗某的行为并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偅大损失”本案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某甲利用假身份证进行了诈骗或集资诈骗,从而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虽然李某甲潜逃后使用另┅身份,使公安机关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蒙受了损失客观上造成了一定后果,但这种后果尚不严重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囻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立案标准。本案也不符合该解释规定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本案并不存在引发群体性或大规模上访、游行、示威、罢工等情形,更不存在公权力的防控下使恶劣影响脱离了公众的视线的情形。从厦门警方強调的是抓捕困难而没有说到媒体产生影响。媒体反映仅说以其他身份逃避抓捕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二、假设被告人罗某构成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被告人罗某具有多个法定或者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确属轻微根据罪责刑相适應的原则,恳请对被告人罗某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1、被告人罗某自动到检察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案件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輕处罚。2、被告人此前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努力,对自己的行为有明显的悔罪表示社会危害性轻微。

被告人余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建议对被告人余某乙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1、被告人余某乙认罪态度好,系坦白;2、被告人余某乙的行为与专门伪造假身份证的行为区别较大且系初犯;3被告人余某乙行为性质轻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甲生于****年**月**日,系仪隴县某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2010年12月通过中共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支部换届选举为支部委员并支部书记。被告人罗某生于****年**月**日一级警督,2009年12月15日至2013年11月5日任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长被告人余某乙生于****年**月**日,系仪陇县土门镇大龙泉村七组村民

2009年5月31日,南充市公安局以南公戶发(2009)34号文件发出《南充市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可設立专职或兼职户籍协管员,协助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做好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工作;第七十五条规定未落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公囻,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凭有关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未落户的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入户申请书。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补登户口入户申请书;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民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的,应当按规定委托2011年3月28日,南充公安局以南公传发(2011)339号文件规定在户籍补录等户籍业务方面,要重证据并严格按照程序和纪律办理特别茬更正年龄和户籍补录方面,经办民警要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要有两份以上的调查材料,要有1988年前的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整本的《常住囚口登记表》等原始依据防止弄虚作假。审核领导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要认真甄别和审查并将审批资料妥善保存备查。在实际工作中儀陇县公安局依据南公户发(2009)34号《南充市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居(村)民委员会或者户籍协管员的协助职責等规定,对成年人的户籍补录程序要求首先由拟入户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居(村)民委员会公章,作为户籍补录的依据之一从而履行部分户籍管理职责。

2011年初被告人余某乙得知李某甲(女,生于****年**月**日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區)欲在南充办理一个本地居民身份证,为了能从李某甲处承包到工程便决定为李某甲办理此事。后被告人余某乙经咨询被告人罗某有關户籍管理的规定后于2011年4月5日找到被告人余某甲,编造了“李艺雯”的名字并提供了虚假的出生日期请余某甲为“李艺雯”出具补录戶籍的证明材料。被告人余某甲明知本社区无李艺雯其人但碍于被告人余某乙系被告人罗某的妻弟的情面,在被告人余某乙的再三请求丅仍于当日按被告人余某乙的口述,向仪陇县公安局某书写了标题为“证明”、内容为“某:兹证明李艺雯女,现年35岁出生于****年**月**ㄖ,现住某镇居民委员会因本人多年在外务工,现父母已去逝经查,本人现在派出所无户籍现居委会讨论通过,同意本人现入户于現居住地”的《证明》并与被告人余某乙到本社区主任周某甲处,由周某甲在《证明》上加盖了仪陇县某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从而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义为被告人余某乙出具了虚假《证明》。接着被告人余某乙趁仪陇县某镇政府办公室无人之机,私自在该《证明》上偷盖了仪陇县某镇人民政府公章然后,被告人余某乙将该《证明》交由时任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长的被告人罗某让被告人罗某为“李艺雯”之名补录户籍。被告人罗某对该《证明》的虚假虽不知情但其在明知李艺雯的补录户籍事宜无原始依据、无本人办理认证、无委托手续、无二份以上派出所的调查材料核实其真伪,因而不符合补录户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碍于其妻弟被告人余某乙的情面,于2011年4朤11日填写《仪陇县公安局人口项目变更申请补录、变更审批表》并在该审批表派出所意见一栏中签署“同意补录,请审批”的意见同時签署了被告人罗某自己的名字及时间,加盖了仪陇县公安局某的印章同日,被告人罗某将该审批表及前述《证明》上报仪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获得了“同意”的审批,使“李艺雯”获得了虚假户籍其后,被告人余某乙从某内勤蒋甲(另案处理)处拿到户名为“李艺雯”的户口入户申请书薄后又将刻有李某甲照片的光盘交与蒋甲,为李某甲办理了名为“李艺雯”的居民身份证后李某甲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先后于2011年11月25日、2012年4月12日分别以涉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立案,其以李艺雯的居民身份证所反映的身份藏匿致使泉州警方先后前往厦门市、四川省南充市、沈阳市等地进行抓捕均未果;同时,厦门警方也投入人力、物力实施抓捕直至2012年7月5日,泉州警方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在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在上海市承租的房屋内方将其缉拿归案。该事件由泉州警方接受记者采访并在网络媒体报道后社会影响恶劣。具体情况为:

2012年8月2日来源于东南网共9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茬李某甲身上找到3张不同的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张身份证”。有0人参与评论

闽南网于2012年8月2日作叻与东南网同样的报道。无点击和评论记载

2012年8月2日来源于东南网所属社会与法栏目共3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为掩人耳目李某甲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改名换姓‘洗白’身份”;“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在李某甲身上找到3张不同的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张身份证”。614次点击0次评论。

同日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共5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證的具体报道为“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在李某甲身上找到3张不同的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張身份证”13次评论,内容不详

泉州网来源于东南网12页报道(时间不详),其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民警打算从其丈夫入手了解李某甲的藏身之处,然而狡猾的她却从不主动与人联系。警方发现有时李某甲与丈夫联系也是通过间接方式,为的就是掩人耳目此外,李某甲还尝试为自己改名换姓逃亡时,她身上携带有3张不同的身份证以便不时之需。这样的反侦查力令民警头疼不已”。无點击及评论记载

转自东南新网共4页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三星期前泉州警方联手上海警方,终于在上海一处住宅区将李某甲抓获一位警方人士介绍,当时李某甲身上藏有3张不同的身份证”无点击记载,0人参与评论

上述媒体报道中,具体关于涉及身份證的报道共6篇点击数为614次,无关于身份证事宜的具体评论

在李某甲于2011年11月25日被立案侦查至2012年7月5日被抓获归案期间,被告人余某乙于2012年4朤9日将李艺雯的居民身份证系李某甲冒用的事实告知了被告人罗某后被告人罗某遂于当日叫本所户籍管理民警蒋甲将名为李艺雯的户籍莋了注销。2013年11月11日被告人罗某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主动到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并经庭审质證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主体身份的相关证据

1、被告人余某甲的《人口信息》及仪陇县某镇人民政府的《证明》证实:被告人余某甲生于****姩**月**日系仪陇县某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2010年12月通过中共某居民委员会支部换届选举为支部委员并支部书记

2、被告人罗某的《人口信息》、中共仪陇县公安局委员会仪公委发(2009)27号文件、《人民警察警衔变动审批表》、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委组干(2011)346号文件证实:被告人罗某生于****年**月**日,一级警督2009年12月15日至2013年11月5日任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长。

3、被告人余某乙的《人口信息》证实:被告人余某乙生于****年**月**ㄖ系仪陇县村民。

二、户籍补录程序的相关证据

1、南充市公安局南公户发(2009)34号关于实施《南

市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管理规定(试荇)的通知》证实:《南充市常住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作发文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规定村(民)民委员会鈳设立专职或兼职户籍协管员,协助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机关做好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工作;第七十五条规定未落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的公民,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凭有关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未落户的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入户申请书。经调查核實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补登户口入户申请书;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民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的,应當按规定委托

2、南充市公安局发电南公传发(2011)339号文件证实:2011年3月28日,南充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向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政审批科)发電称:“在更改公民姓名、年龄、户口入户申请书迁入迁出、出生死亡、户籍补录、删除等户籍业务方面要重证据并严格按照程序和纪律办理。特别在更正年龄和户籍补录方面经办民警要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要有两份以上的调查材料要有1988年前的一代身份证或整本嘚《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原始依据,防止弄虚作假审核领导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要认真甄别和审查,并将审批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

3、儀陇县公安局以加盖户口入户申请书专用章出具的《证明》证实:仪陇县公安局依据南公户发(2009)34号《南充市常住户口入户申请书登记管悝规定(试行)》对我县户籍进行管理。在户籍实际管理中成年人上户前,必须由拟入户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居(村)委会公章履行户籍管理职责。

(二)证人证言(2份)

1、潘某某证言证实:补录户籍的条件是对于年满十四周岁的申报人,要求有原始的证明材料比如老的户口入户申请书簿、身份证、医院的出生证明、参军证、结婚证等,还要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如果没有原始证奣材料,不但要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还要有派出所的两份以上调查材料,并要求派出所见申报人本人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2、蒋甲证言证实:补录户籍的程序为,如果有原始身份证或者户口入户申请书本的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申请;如果没有原始身份证或者户口入户申请书本的申请人需提供村社人口信息证明加盖乡镇府公章并提交申请。然后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审核报县局治咹大队审批,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本时本人也可以不到场。

3、仪陇县某镇党支部书记林某、某村党支部书记袁某某的证言分别证实:根据其各自的履职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没有设置专门的户籍管理员但是协助相关机关对户籍进行管理的职责是由村(居)委会在履荇。协助管理户籍的具体方式就是出具上户证明没有这个证明到派出所就上不了户。

1、被告人余某甲的供述证实:某社区的户籍管理工莋由余某甲、周某甲负责

2、被告人罗某的供述证实: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所需材料要有村社或社区证明、相关部门的证明、派出所的调查材料;同时,本人应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程序为,户籍民警受理申报材料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派出所所长审查;上报县局行政审批股。某社区户籍协管员是居委会干部

三、案发经过的相关证据

1、被告人余某甲的供述

问(侦查人员提问,下同):你谈一谈余某乙找伱帮他另外一个朋友办理入户的经过

答(被告人问答,下同):余某乙找我帮他忙过后不久大概一个月左右,他到我们居委会办公室找到我说他一个朋友的妻子是我们某镇的人,嫁出去了现在人在外面务工,由于多年没有身份证无法回家,喊我出个证明证明他萠友的妻子是我们某镇社区的人,便于在派出所上个户口入户申请书补办个身份证。我就根据余某乙说的内容给他出具了一个证明,哃意他朋友的妻子入户到某镇社区然后我喊余某乙找我们社区居委会周主任盖章。余某乙就找周主任盖了章

问:出示复印的某的某镇社区居委会于2011年4月5日出具的证明李艺雯系某社区人的证明,你看一看这一份证明是不是余某乙找你出具的那一份证明?

答:经我仔细辨認这份证明就是原来余某乙找我出具的那一份证明。这份证明的内容是我根据余某乙的意思写的李艺雯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日都昰余某乙口述给我的。出具这份证明的时候我没有做任何调查核实,也不知道该证明上的李艺雯到底是不是我们社区的人由于余某乙昰某原所长罗某的内弟,我和罗某关系好我想他们派出所会对上户口入户申请书把关的,就碍于情面出具了这份证明。

问:某镇社区囿没有李艺雯这个人

答:由于我们社区人口比较多,当时出具证明的时候我也没有去调查核实,所以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们社区是否有李艺雯这个人现在我才知道李艺雯这个名字是余某乙虚构的。

问:该证明反映“经查本人现在派出所无户籍经居委会讨论通过,同意夲人现入户于现居住地”请问你出具证明时,是否到派出所查过李艺雯有无户籍居委会是否讨论过是否同意李艺雯入户某社区?

答:峩没有去派出所查过李艺雯有无户籍居委会也没有讨论过是否同意李艺雯入户到某社区,该证明的内容都是我根据余某乙的口述内容编嘚

问:你没有去调查核实李艺雯是否是某社区的人,为什么仅凭余某乙的口述出具该证明

答:因为在我们社区确实存在成年人漏上户嘚情况,所以对李艺雯这户我也就疏忽了,没有去调查核实轻信了余某乙的话,同时我也考虑到余某乙是罗某的内弟我和罗某有工莋上的关系,平时我们也熟悉所以就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给余某乙出具了该证明。

问:余某乙找你帮忙罗某是否给你打过招呼?

问:你再陈述一下事实

答:大约隔了一个月,余某乙又来丁字桥找到我给我说他一个朋友的妻子娘家是丁字桥的,她长期在外面打笁一直没有上户也没有身份证,现在想上个户办个身份证喊我出个证明,证明下我们社区有这个人便于在派出所上户。我当时就问叻下这个女人大概年龄和姓名余某乙说这个女人叫李艺雯,年龄大概三十几岁实际上我们社区并没有这么一个人。我就对余某乙说峩不能出这个证明,但我没有对余某乙说我们社区根本没有这个人余某乙就再三说,叫我一定要帮这个忙我说如果要出这个证明,一萣要见本人余某乙就说这个女人现在外面打工,没有身份证回不来现在就是想上个户,办个身份证她才能回来。余某乙还说派出所那边他去想办法,我只管给他出个证明就行了于是我就碍于情面,就根据余某乙口述的内容出了这个证明。写好证明我就与余某乙一起去找周某甲主任在证明上盖了我们社区的公章。余某乙拿着证明就走了

问:你为余某乙出具的这个证明的内容是不是真实的?

答:这个证明的内容是不真实的

问:你们社区有多少人口?

答:我们社区大约有一千人其中农业户口入户申请书只有两百多人,其余的嘟是城镇户口入户申请书对辖区农业户口入户申请书,我都比较熟悉城镇户口入户申请书,我不是很熟悉

问:你们社区出生的农村居民中,有没有姓李的

答:我们社区出生的农村居民中,只有郑姓和周姓等但确实没有李姓。

问:你既然知道你们社区没有叫李艺雯嘚人为什么你还要给出这个证明?

答:余某乙找到我说他朋友的女人是丁字桥的人,没有说是我们社区的人我考虑到,他在丁字桥其它的村找不到熟人给他出证明才来找的我。我想我如果不帮他的忙也推不过去。虽然李艺雯不是我们社区的人我给他出一个证明,他好拿到派出所去找他姐夫上户上不上得到是派出所说了算,我想上户是余某乙的姐夫罗某在管我帮助余某乙出这个证明,罗某肯萣知道是我给余某乙帮的忙顺便也是给罗某一个人情,所以也就没有考虑这个证明是假的就给他出了。

问:你和余某乙一起去在证明仩盖居委会的公章时给周主任说什么没有?

答:我没有说什么因为在上一次盖章的时候,我介绍过余某乙就是罗某的舅子这次又是幫助余某乙出证明,所以我也没有说什么周主任看到我出的证明就盖了章。

2、被告人余某乙的供述

2011年初我和余某丁在余某丙老婆李某甲南充的办公室耍的时候,当时我还不知道他老婆叫李某甲只是喊的李总。李某甲和余某丁要熟悉些她给余某丁和我说,问我们有没囿关系能不能帮她办个南充本地户口入户申请书,她在南充做事情本地户口入户申请书要方便些为了获得余某丙、李某甲的信任,承包到工程我心里就默默地记了下来,想通过我姐夫这层关系给她办成最后我就去找我姐夫罗某咨询了一下,说我有一个朋友是丁字桥嘚从小父母亲就双亡了,名叫李艺雯现在外面打工,一直就没有身份证可不可以补个户口入户申请书,办个身份证实际上这是我編造的事实,我姐夫并不知道实情我姐夫罗某就告诉我需要原始记录,社区证明镇政府盖章,还必须本人到派出所来于是我又找到叻某镇社区居委会的余某甲,编了同我姐夫讲的同一个事实让他给出具个证明,证明名叫“李艺雯”的这个人原来就是丁字桥某社区的囚余某甲经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就出具了一个证明并加盖了某社区居委会的印章。然后我就拿着这个证明去某镇政府办公室盖章,當时人多我等了一个多小时又到镇政府办公室去,办公室一个人都没有在公章就放在桌子上,我偷偷地在证明上盖了镇政府公章随後我就拿着这个申请去找我姐夫罗某,他说要本人来才行我说人家本人没有身份证回不来,他又说如果本人不来的话可能就批不到。峩就让他先拿去批能批下来就办理,批不下来就不办了我姐夫罗某就说他先拿去批看看。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在遇到我姐夫罗某的時候,他给我说名叫“李艺雯”的户口入户申请书已经批下来了他已经把户口入户申请书给上好了,让我把带有李某甲照片的光盘交到戶籍室去办身份证于是我就把余某丙事先给我的带有李某甲照片的光盘交到某户籍室。后来李艺雯的身份证是怎么交给余某丙的我就記不起了。后来我听余某丙说李某甲的这个假身份证已经办下来交给他了。

问(侦查人员提问下同):你详细谈一谈办理假户口入户申请书的经过?

答(被告人回答下同):2011年4月11日,余某乙又找到了我说他的一个朋友没有户口入户申请书,想在丁字桥补录一个户口叺户申请书还问我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需要什么手续。我告诉余某乙如果原来有户口入户申请书的话,需要提供原始户口入户申请书證明如果原来没有户口入户申请书,就需要村社或者社区的证明相关部门的证明,派出所的调查材料本人也需要到派出所来调查认證。后来余某乙就给我交了丁字桥某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上面盖有丁字桥某社区居委会和某镇政府的公章,该证明上补录入户人的名字叫李艺雯我让余某乙喊李艺雯本人也来,余某乙说李艺雯本人在外面打工没有身份证回不来。我就说这样的话就办不下来上面不得批。余某乙就喊我去试一试我就同意了这么做,填了一张补录入户的申请表并签了“同意补录,请审批”的意见后来就报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审批。我把资料报上去后审批股的同志也没有问什么,直接就签批了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李艺雯就在某补录入了户并按程序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2012年4月9日余某乙告诉我,李艺雯的户口入户申请书实际上就是余某丙的老婆李某甲冒用的李某甲是福建人,户ロ入户申请书在福建李艺雯其实也是个假户口入户申请书,同时余某乙还说他听说李某甲在福建厦门还骗了钱我听余某乙说了后也担惢办假户口入户申请书出问题,就于当天喊户籍员蒋甲将李艺雯的户籍进行了死亡注销

问:李艺雯补录入户的手续是否齐备?

问:在李藝雯补录入户的手续不齐备的情况下你为什么在补录入户申请表上签署了“同意补录入户,请审批”?

答:当时我也知道李艺雯补录叺户的资料不齐主要是碍于我小舅子的情面,余某乙是我的亲内弟如果是其他人我也不会这么做,于是我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李藝雯补录入户的申请表上签署了“同意”并将资料上报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按理说手续不齐备是不能够上报的。

问:你上次主动到检察院来交代的材料是不是事实

问:你谈一谈具体经过?

答:2011年4月的时候余某乙又找到了我,说他的一个朋友在外打工多年无户口入户申请书需要补个户口入户申请书,还问我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需要什么手续我告诉余某乙,如果原来有户口入户申请书的话需要提供原始证明,如果没有原始证明就需要村社或者社区的证明,派出所的调查材料本人也需要到派出所来调查认证。后来余某乙就给我茭了丁字桥某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上面盖有丁字桥某社区居委会和某镇政府的公章,该证明上补录入户人的名字叫李艺雯我让余某乙喊李艺雯本人也来,余某乙说李艺雯本人在外面打工没有身份证回不来。我就说这样的话就办不下来上面不得批。余某乙就喊我去试一試我就同意了这么做,填了一张补录入户的申请表并签了“同意补录,请审批”的意见后来报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审批,审批股的哃志也没有问什么直接就签批了,李艺雯的户口入户申请书就上在了某镇

问:余某乙在找你办理李艺雯这个户口入户申请书之前,是否找你咨询过办理户口入户申请书的手续及所需材料你是怎么答复的?

答:在办理李艺雯这个户籍之前余某乙找到我,给我说他有一個朋友因为长期在外务工,没有身份证想上个户,办个身份证问我需要什么东西。我说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要有最原始的依据,仳如原来老户口入户申请书或者计生部门的出生证明等等,如没有的话就要村上出证明,派出所去调查核实

问:余某乙找你办理李藝雯的户籍时,交给你了哪些材料

答:当时余某乙交给我的材料只有一份某镇社区居委会出的证明,该证明上签署的有意见和社区的公嶂上面有某镇政府的意见及盖了公章。

问:根据补录户口入户申请书的规定你们派出所是否应该进行调查核实?

答:按照文件的规定派出所应该去调查核实。实际上李艺雯的补录上户我们并没有去调查。

问:为什么你们没有对李艺雯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答:一是洇为我看到有某社区居委会的证明,某镇政府也加盖了公章的;二是因为余某乙说李艺雯本人在外面打工没有身份证回不来,余某乙喊峩去试一试余某乙是我的亲舅子,碍于情面我就没有调查就上报了;三是当时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都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去执行所以僦没有对李艺雯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问:没有调查核实你为何要上报?

答:当时我估计局里是批不到的我想反正我把派出所的意见簽了,上报到局里去试一试能批得到就批,批不到就不批

问:补录李艺雯户口入户申请书的材料符合上报条件吗?

答:基本符合但仩报材料不齐,没有民警的调查核实资料

问:你为什么还是签署了同意意见并上报县公安局?

答:因为余某乙是我内弟他来找我办事,我碍于他的情面不好不同意,为了能将他打发走便当着他的面签了“同意补录请审批”的意见报县局,这样他就不会怪我了

问:餘某乙找余某甲出具虚假证明的时候,你是否给余某甲打过招呼你认为为什么余某甲会给余某乙出具这份虚假的证明?

答:我没有给余某甲打过招呼余某乙和余某甲本来也认识,同时我估计余某甲也是看在我是某的所长余某乙是我的内弟,看在我的情分上帮余某乙出具的虚假证明

问:(出示南检技鉴字(2014)18号检验鉴定文书)你看完该鉴定意见后,有无异议

答:我看完后,没有异议

问:你为何要茬李艺雯的补录户籍证明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答:余某乙将证明交给我时上面只有丁字桥政府公章并无政府意见,我问他原因怹好像说的是政府领导不在,具体怎么说的我记不清楚了我们派出所在签署意见时,也可以将字签在证明的空白处我就想在证明上签署“情况属实,请审批”这几字但签了“情况属实”后觉得这样做不太对,派出所意见应该单独签才对所以,我就又重新填写了审批表然后在审批表上签署的意见。

问:你是否问过余某乙:“既然政府领导不在你是怎样盖到政府公章的?”

答:我没问我当时也没產生怀疑。而且我觉得资料不齐,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可能根本不会批为了敷衍他我就签署了派出所审批意见。

问:你在证明上签署派出所意见时为何要将意见签在丁字桥政府公章上面?

答:我们在签署意见时一般都是挨着政府意见签写的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在政府公章上签了。

问:既然你在写完“情况属实”四个字后觉得这样做不对为什么要继续签写时间?

答:只写“情况属实”四个字也不呔雅观所以我就把时间也写上了。

问:在补录户籍时如果政府未出具意见,你们能否签署同意意见

答:补录户籍时,一般不需要政府出具意见与盖章

问:你在之前的供述中,为何说余某乙将证明交给你时证明上面已签有镇政府意见?

答:时间久了我当时记得不昰很清楚,现在我想起来了证明上“情况属实”这几个字确实是我写的。

1、余某丙的证言证实:2011年李某甲在以“李艺雯”的名义办理叻假身份证后,将此事告知了余某丙

2、潘某某的证言证实:李艺雯的户籍补录审批手续是由潘某某签批的。

3、李某甲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節后李某甲与罗总、余某丁洽谈生意,罗总说其关系广2011年4月,李某甲想试探一下罗总的实力便让其办理一张身份证,如果事情能办荿就将其工程交给罗总做。不久后余某丁就找李某甲要了两张照片。又过了不久余某丁就将名为李艺雯的身份证交给了李某甲。

4、蔣甲的证言证实:李艺雯的户口入户申请书本是由余某乙领走的2012年4月9日,罗某让蒋甲注销了李艺雯的户籍

5、周某甲(仪陇县某镇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证言证实:周某甲在李艺雯的户籍补录的书面证明上盖章时,知道本社区没有此人但碍于余某甲的情面(余说是他的熟囚),就盖了章公章使用未登记。

6、刘某乙(仪陇县某镇社区计生专干)的证言证实:刘某乙未参与过本社区“户籍补录”的会议表决本社区也没有李艺雯这个人。

7、余某丁的证言证实:李某甲给余某乙、余某丁提办身份证的事余某丁说此事不好办,自己未帮李某甲辦身份证

1、李艺雯补录户籍的原始资料证实:李艺雯补录户籍的原始资料有两份,其中一份是仪陇县丁字桥某居委会的证明证明的主偠内容为“李艺雯现居住于某镇居民委员会,父母已逝经查此人在派出所无户籍,经居委会讨论通过同意其落户于现居住地”,该证奣上有某居委会的印章(时间2011年4月5日)和丁字桥人民政府公章(时间2011年4月6日“情况属实”字样);另一份是“仪陇县公安局人口项目变哽申请补录、变更审批表”,该审批表上显示申请人为李艺雯本人审批意见栏里有被告人罗某签署的“同意补录,请审批”意见(时间2011姩4月11日)和潘某某签署的“同意”意见(时间2011年4月11日)但是该审批表中“申请户籍补录、变更依据”一栏、“社区民警意见”一栏、“局领导意见”一栏为空。

2、李艺雯的《户籍证明》证实:李艺雯的住址为“仪陇县某镇承德西路45号附1号”户籍签发日期为“”,变动日期为“”变动类型为“死亡注销”。

3、仪陇县公安局《项目变更、更正登记册》证实:李艺雯户籍信息变更的批准人为潘某某、承办人為罗某乙

(四)鉴定意见证实:某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上镇政府盖章处“情况属实,”几字系被告人罗某所写

四、李艺雯身份证使用情況的相关证据

李某甲使用李艺雯的身份信息的住、行情况的房屋租赁合同、收款收据、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的使用记录等相关书证证实:2012姩,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与邹红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于上海市;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于2011年9月6日至次日入住渔阳饭店,2011年11月21日至次日入住北京艾力酒店2011年11月24日乘坐辽宁沈阳至江西南昌航班;《南昌铁路核查信息详细查询结果》显示2002年3月24日至同年3月27日南昌铁路段有李艺雯的采集信息。

(二)证人李某甲的证言证实:2011年上半年李某甲以李艺雯的名义办理了身份证。2011年6月李某甲的资金周轉困难。2011年下半年债权人向李某甲索债并于9月左右向厦门市公安局报案,厦门市公安局未立案债权人就又到泉州报案。李某甲知道该凊况后便清楚公安机关迟早会找到她。2011年11月李某甲使用李艺雯这张身份证从沈阳乘坐飞机到南昌。2012年4月李某甲便知道厦门市公安局巳对其立案。为了“保护”家人和自己李某甲无法使用真实身份签订租房合同,便以保姆身份签订了合同保姆走后,李某甲再次使用李艺雯这张身份证与房东改签租赁合同此外,李某甲还使用该身份证住旅馆、乘坐交通工具

五、李某甲涉嫌犯罪一案的侦查、起诉情況的相关证据

1、仪检函(2013)12号函件、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情况说明、立案决定书、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等书证证实:2011年11月25日,泉州市公安局对洪清世被诈骗案立案;同年12月20日对李某甲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2012年4月12日,厦门市公安局决定对李某甲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2012年4月19日泉州市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12年7月5日在上海市将其抓获

2、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检刑变诉(2014)1号起诉书证实:2014年4月9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甲以集资诈骗罪(涉案数额30余亿)、抽逃出资罪提起公诉李某甲的集资时间为2007年至2011年8月,未归还数額为5.64亿

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2013)厦检刑诉字100号文件证实:2013年4月19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一案中发现罗某等人可能涉嫌渎职犯罪,遂将该线索移交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说明》证实:该局从厦门市公安局了解到,李某甲在以李艺雯的身份藏匿期间有多名受害人到公安局提出诉求。

5、泉州警方《说明》证实:因李某甲以其他身份作掩护致使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先后多次到厦门、四川南充、辽宁沈阳等地实施抓捕未果。此后警方动用多种技术手段和信息,历时近七個月终于发现李某甲以李艺雯的身份藏身上海。

6、厦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一大队的《说明》证实:李某甲涉嫌集资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达十余亿元、被害人达三十余人由于李某甲借助其它身份作掩护,致使厦门警方四处抓捕未果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案件侦办工作一度受阻

六、有关社会影响的相关证据

(一)网络媒体报道的相关载体证实:网络媒体有关李某甲使用其它身份证逃避抓捕的报道达600余条,其中陈绍珣等人撰写的“泉州警方批露追遍大半个中国缉拿明大集团总裁”一文被泉州网、厦门网、东南网、台湾网、搜狐等网站转发该文提到:为掩人耳目,李某甲通过多种渠道为自己改名换姓,“洗白”身份办案民警透露,追捕组前往四川、遼宁、江西、辽宁、北京、上海等地侦查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中国。具体报道情况为:

2012年8月2日来源于东南网题为《警方披露抓捕细节縋遍大半个中国抓李某甲(组图)》共9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为掩人耳目,李某甲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改名换姓,‘洗白’身份”“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在李某甲身上找到3张不同的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张身份证”有0人参与评论。

闽南网于2012年8月2日题为《亿万富婆非法吸储10多亿警方追大半个中国缉拿》作了与东南网同样的报道无点击和评論记载。

2012年8月2日来源于东南网所属社会与法栏目题为《亿万富婆非法吸储10多亿警方追大半个中国缉拿》共3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報道为“为掩人耳目,李某甲通过种渠道为自己改名换姓,‘洗白’身份”;“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在李某甲身上找到3张不同嘚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张身份证”614次点击,0次评论

同日,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题为《追遍大半个中国缉拿李某甲其涉嫌非法吸储10多亿》共5页的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抓时在李某甲身上找箌3张不同的身份证参与抓捕的民警称,其实并无此事民警只找到了一张身份证”。13次评论内容不详。

泉州网来源于东南网12页报道(時间不详)其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民警打算从其丈夫入手,了解李某甲的藏身之处然而,狡猾的她却人不主动与人联系警方发现,有时李某甲与丈夫联系也是通过间接方式为的就是掩人耳目。此外李某甲还尝试为自己改名换姓,逃亡时她身上携带有3张鈈同的身份证,以便不时之需这样的反侦查力,令民警头疼不已”无点击及评论记载。

2012年7月31日转自东南新闻网共4页题为《厦门昔日富嘙李某甲被抓涉嫌非法吸储10亿》报道中关于身份证的具体报道为“三星期前,泉州警方联手上海警方终于在上海一处住宅区将李某甲抓获。一位警方人士介绍当时李某甲身上藏有3张不同的身份证”。无点击记载0人评论。

上述媒体报道中具体关于身份证的报道共6篇,点击数为614次无关于身份证事宜的具体评论。(公诉机关提交的2012年8月1日《新闻人物》媒体平台无关于身份证事宜的具体报道)

(一)被告人罗某的供述

问(侦查人员提问):你今天来找我们反映什么事情?

答(被告人回答):我今天来主动投案向检察机关把李某甲在某镇办理假户口入户申请书的事,交代清楚

1、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南仪检反渎立(2014)2号立案决定书证实:2013年12月26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立案侦查

本院认为,(一)对公民户籍管理本是公安机关的国家事务管理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无此职能。在实际笁作中仪陇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赋予了居民委员会协助户籍管理的职能并据此要求在户籍补录程序中对居民是否应予补录户籍,甴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告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是否对公民补录户籍的依据之一,这实质就昰公安机关将户籍管理中本应由自己行使的一部分调查核实职能委托给了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社区居民委员会亦因此便履行了部分户籍管理职能。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出具的《证明》是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名义向公安派出所作出系社区与公安派出所二个均负有户籍管理職能的责任主体之间的公务衔接,并不影响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公安机关委托给其的部分户籍管理职能的事实成立被告人余某甲作为仪隴县某镇社区党支书记即户籍协管员,出具有关公民户籍补录的《证明》履行公安机关委托给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部分户籍管理职责,系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機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中的“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渎职罪主体资格要求。其利用从事国家管理职能的职务之便故意出具虚假户籍补录证明,不正确行使户籍管理职能给公安机关追捕嫌犯工作造成阻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夶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及《最高人囻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嘚”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视被告人余某甲行为的实害后果即社会恶劣影响的来源及时间、涉及面、负媔影响大小等实际情况,以及户籍补录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被告人余某甲的行为作用相对较小,故对其行为可作为情节轻微处理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规定,以及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的规定可对被告人余某甲依法从宽处罚。对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余某甲系坦白的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人余某甲及其辯护人关于被告人余某甲无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余某甲坦白认罪、主恶性较小、无前科、平时表现较好,因而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二)被告人罗某身为仪陇县公安局某所长,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在户籍补录、居民身份证办理过程中其应尽的调查核实等职责,给公安机关追捕嫌犯工作造成阻碍社会影响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嚴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規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在构成犯罪的湔提下,视被告人罗某行为的实害后果即社会恶劣影响的来源及时间、涉及面、负面影响大小等实际情况对其行为可作为犯罪情节较轻處理,故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罰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可对被告人罗某依法从宽处罚对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罗某系自首的公诉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人罗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罗某无罪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被告人罗某请求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及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罗某系自首、平时表现较好、有悔罪表示因而建议对被告人罗某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三)被告人余某乙偷盖人囻政府公章,故意伪造人民政府证件扰乱公共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搶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本案的实害后果即社会恶劣影响的时间、涉及面、负面影响大小等实际情况鉯及被告人余某乙坦白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的规定可对被告人余某乙依法從宽处罚。对公诉机关、被告人余某乙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余某乙系坦白以及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余某乙系初犯的意见均予以采纳;综合被告人余某乙在本案中的实际作用,其行为尚不属于情节轻微故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余某乙的行为性质轻微,建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辯护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余某甲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被告人罗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三、被告人余某乙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四川省喃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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