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过户老房的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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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产过户后仍享有居住权
该公厕位于芜湖路包公祠景区正门外西侧,公厕日均接待如厕人...
&&&&【案情介绍】
&&&&日前,张先生夫妻两人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表示其儿子名下登记有一套房屋,因孩子未成年,房产部门规定,出售房产需要监护人发表保证书。经预审,提供的材料均齐全,但房产证的附记栏记载有房产系受赠所得,公证员要求其提供赠与公证书。张先生起初表示房产证过户到孩子名下几年了,公证书已经没有了。在公证员表示不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不能受理本次公证时,其非常不情愿地从包里掏出几年前办理的一份赠与合同公证书,看完该公证书后,公证员要求房产的赠与人,也就是张先生的父母亲到公证处来,如他们同意,张先生才可以出售该套房产。
&&&&第二天张先生的父母亲来到公证处,讲述了当年办理上述赠与公证的过程:上述房产原系张父、张母所有,房屋所在地区的学区较好,孙子渐渐也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于是儿子、儿媳妇多次提出将房产过户到他们名下,这样孩子就可以在该学区的学校上学了。对此要求,张父、张母忧虑了很长时间。首先,老夫妻两人工作了一辈子,就只有这一套房产,一旦过户给儿子、儿媳妇,将来养老怎么办?况且儿子、儿媳妇关系不和,经常争吵,一旦离婚,儿媳妇至少可以分走一半,即使不离婚,过户后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儿子、儿媳妇的,自己将无法约束他们,若儿子、儿媳妇偷偷把房产出售,自己将老无所居。但不过户,孙子上学是大事,又不能给耽误了。在进退两难之际,经多方打听,张父、张母来到公证处,公证员的一番解答彻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他们可以在公证处办理一份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的内容之一是将房产赠与张先生一人所有,不属于其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只赠与其孙子所有,这两种情况都可让其孙子上得了该学区的学校,且不会使张先生与其妻子为该房产出现任何纠葛。内容之二为张父、张母可以在此房产中居住终身,如遭遇拆迁,仍可在安置的房产中居住终身,在获得安置房产之前,张先生必须为张父、张母提供一套同等条件的房屋居住。此内容是赠与房产的附加条件。这样养老不用愁了,孙子的学也上了,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最终张父、张母决定将房产赠与孙子,由张先生夫妻两人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接受赠与上述房产,并承诺张父、张母可以在此房产中居住终身,因此才出现了上文的波折。
&&&&此时张先生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儿子小学即将毕业,上述房产的功效已经发挥完毕,现准备购置一套条件优越的房产以改善居住条件,出售该房产就是为了筹集购房款的。考虑到老父母居住该房屋多年,可能不愿意搬离,所以才出此下策,来糊弄公证处,等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告诉父母亲。最终张父、张母与儿子、儿媳达成协议,同意出售上述房产,但张父、张母可以在儿子、儿媳现在的房屋中居住终身,张先生一家则搬到将来新购买的房屋中居住。
&&&&至此,张父、张母才由衷地感慨,幸亏有法律的完善和公证人员细致周到的服务,否则在房产的处理上一定会非常被动,即使不至于流落街头,但如没有上述附加条件,最后自己提出到儿子、儿媳妇家中居住,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肯定是有的,晚年生活的幸福感必定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家庭不和睦的情况。
&&&&【公证员点评】
&&&&(一)老年人在重大财产的处理上,尤其是在房产方面,方案的设定一定要兼顾当前和将来,一定要吃透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影响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不说,甚至在子和媳之间、女和婿之间、自己与子女之间亲手埋下隐患的种子,轻则导致各个小家庭的不和谐,重则导致家族内部出现讼争。
&&&&(二)1.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房产赠与相比房产买卖的优点是,可以将房产指定赠与夫或妻中的一人所有,不属于其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赠与夫妻共有,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并明确各自的比例。还可以跨越辈分,直接将房产赠与孙子女或外孙子女。2.赠与合同可以附加条件,尤其是附加对赠与人有利的条件。
&&&&这两点的主动权都是由赠与人掌握的,易于操作。而如果采取买卖过户的方式,无论是否需要子女支付对价,将来的房产都将属于买受人夫妻共有财产,与出售人再无任何关系。而相对于幸福的生活来说,费尽心机节省的税费往往是得不偿失的。
&&&&(三)接受房产赠与虽然是重大的财产处分事务,但却是无偿受益行为,未成年人接受房产赠与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或母)代为完成,且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而要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孩子的监护人(父母亲)必须出具经公证的保证书,保证出售该房产是为了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或学习条件。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李先锋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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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初至今,合肥楼市火爆异常,地王频出逐渐拉高购房者的心里预期。开发商只要推盘几乎都是售罄的节奏。那么,有很多人开始质疑,房价那么高,为何买房的人还那么多。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怎么对买房一事如此热衷?新合肥人对刚需房源情有独钟在合肥购房大潮中,有着这样的一群年轻人人。他们都是以租房为主,会因为房款问题而放弃心仪房源。他们就是没有合肥户口,但想在合肥定居的新合肥人。据统计,他们平均年龄为27.37岁,都是谈婚论嫁的年龄。所以,他们买房或为婚房,以备结婚之用。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买房首选区域是新站、经开、瑶海、北城等房价洼地区域。房源户型都以80-95平米的小户型为主。他们买房主要考虑的是“房价、交通、商业配套”等这些硬性需求。像朗乡书院、北城世纪城、禹洲天境、融侨悦城等刚需房源是他们买房的不二之选。不过随着合肥市区的房价日益高涨,不少购房者另辟蹊径选择市区的二手房,而放弃交通不便的三县新房。老合肥人倾向于改善房源在购房大军中,还有另一批人。他们看房时经常会问“学区怎么样”。这类人是改善型购房群体,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合肥人,统称为“老合肥人”。据统计,目前合肥改善群体家庭户均有1.1套房,他们需求是换改善房源。在充足的资金情况下,“学区、户型、物业、环境”成为他们选房的首要参考因素。老合肥人平均年龄在35岁-45岁,买房的区域以政务区、滨湖区、庐阳区、蜀山区为主,房源是100-144㎡大户型小高层、洋房为主。由于是老合肥人,占据着合肥最多的人脉关系网,关系户也多来自于这群人。所以合肥一些优质难买到的房源,如文一豪门金地、淮矿东方南海、文一名门首府、信达公园里等都是他们的首选房源。安徽投资客在购房者中占比增多在购房大军中,有一群人是“厮杀”最厉害、“抢房”最凶,他们大多是来自于安徽的投资客。在安徽投资客中有一部分是北上广的安徽人,眼看一线城市房价突涨,也动起了在合肥买房的意愿。这一类人买房首选区域在政务区,如今政务区房荒现象严重,他们都开始转战到滨湖。他们年龄以28-35岁为主,选择房源以100左右的高层房源。像滨湖的联投中心书城、云谷、宝能城、万达旅游城都是他们的目标。其他一类人就是来自于安徽各地的“土豪”人群,他们年龄在40-60岁之间,投资目标非常明显。他们买房首选的区域是滨湖、新站、北城等区域。他们多选品牌房企,如恒大、金大地、保利、万达。投资客买房参考因素是“现在房价和未来房价”,像户型、学区、环境这些参考因素占比很小。从购房者口中得知,在最近一次的新站区某盘开盘中,有一群来自于安徽地级市的大姐,连楼盘名称都搞不清,竟然每人认筹了好几个号。有知情人士透露,在滨湖、新站、北城几次大规模的开盘中,投资客占70%,可见他们真的是来势凶猛。限贷对购房大军冲击力不大除了以上那三类人,还有就是外地炒房团。他们认为哪个城市有投资潜力,那就组团而来炒房。他们出手阔绰,只要价格合肥就买。据滨湖的中介人员介绍,年初时炒房团大量买滨湖一二手房,把滨湖房价吵到一个新高度。不过,随着限贷政策的落地,不少炒房团开始收敛。不过这对买首套、买二套的新老合肥人及北上广的安徽人影响不大。未来这三类人依然是合肥购房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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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交易市场火爆 房产部门加班办理过户
&来源:&&作者:
陈明 胡霞利
  昨天上午8点40分,市民李先生到合肥房产局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门口,打算早点取个号办过户,不过比他早到的人已经从二楼办事大厅排到了一楼。记者了解到,&3&30&房贷新政后,合肥二手房成交量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部分办证交易中心再现&排队潮&。
  买家 不下手担心房价涨太快
  李先生算是下手比较快的买家。上个星期五,他与合肥市政务区岸上玫瑰的卖家签了合同。这套房子是2010年办证的,面积只有61平方米,卖家报价73万元。&现在这房子免税,卖家也没怎么加价,赶紧入手算了。&李先生说,他打听过了,他朋友去年底买的这个小区72平方米的户型房价是70万元,半年不到房价已经涨了不少了。再等的话,万一房主加价,可能涨更多。
  &这个月的价格估计还要涨。&合肥市贵池路上一家二手房中介机构的经纪人告诉记者,&3&30&新政后,免税门槛由5年降为2年,这让市场上未满5年的次新房房源直接受益。房主提价意愿普遍较强,一般提价幅度在3%~5%。
  记者了解到,合肥的二手房价从上个月开始就在往上走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3月份,合肥二手住宅价格比2月上涨了0.1%,扭转了之前的下跌态势。这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行情比较猛,环比上涨了0.3%。
  中介 二手房交易量涨近两成
  &不好意思,现在接待客户在忙,晚上再跟您联系。&记者电话咨询一位相熟的二手房中介经纪人,对方简单说两句就表达歉意挂断。
  记者了解到,4月以来,合肥的不少中介经纪人都是&连轴转&状态,咨询、成交量暴涨。记者昨天走访多家中介了解到,4月初以来,合肥二手房成交量有所增加,特别是4月中旬以来,这一态势较为明显,不少门店成交量涨幅在15%以上。
  &新区的成交量比老区的成交量增长多,房价提价也较为普遍。&合肥市怀宁路一家二手房中介机构的门店经理告诉记者,新政后大量次新房入市,这些次新房集中在新城区;房源增加的同时,房主有所提价,但对于买家来说,这部分提价额度普遍不及新政前须缴纳的税款额度。因此买卖双方能较好议价,最终达成成交。
  明大房产总经理徐齐付向记者介绍,新政以后,二手房成交量确实上涨了不少。截至4月20号,各门店的总业绩已超过3月份整个月,&接下来的10天,这样的成交趋势肯定还要延续。&
  部门 根据办理情况延时下班
  二手房&成交热&,也让办理过户的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忙碌起来。&业务量增加了不少,几乎每天都不能按时下班。&合肥市房产局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份以来,随着办理过户的市民越来越多,他们推出了较为灵活的下班机制。有的市民排队取号了,有的市民从外地赶来,很多都是过了下班时间,但他们都尽量能办理就办理,避免让人第二天再跑一趟。
  合肥市房产局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最近连续几天都出现&排队潮&。据了解,近几年合肥市新站综合实验区、肥东县部分区域的房屋登记调整到合肥市房产局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办理,该中心业务量不断增加。&3&30&新政推出以来,前来该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市民又出现明显增加。中心办公时间为9:00~17:00,但每天8点半以前就有办事群众排队。为此该中心从4月17日起推出&延时一小时服务&,根据当天的实际办理情况,延长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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