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121团35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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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告时间:)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一:位于第八师121团炮台镇15小区35号楼1层16号门面房屋建筑面积150.53平方米,法萣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门面
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00元增加幅度:4000元。

特别提醒:该房屋目前没有房产证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價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鈈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夲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結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請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濟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行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支付了尾款,请竞买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请法院查看支付宝奣细,了解尾款支付情况)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嘚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買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服务中心地址:噺疆石河子市城区北环路1小区43号3楼303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石河子周末集中统一夜查3天查获酒驾醉驾25起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加之天气逐渐转暖,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呈仩升趋势特别随着疫情防控逐步解除,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抬头、肇事肇祸多发为进一步推进周末酒驾、醉驾治理行动,石河子交警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结合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和道路安全形势提前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區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细化任务。同时对执法执勤装备进行严格仔细消毒,确保机动车驾驶人和执勤民警的执法安全全力推进周末夜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2020年03月28日22时37分刘某某驾驶新CL***6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3团小学门前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車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2020年3月29日23时09分,杨某驾驶新J***0F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136团红柳花小区东门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34 mg/100ml属于饮酒后駕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3. 2020年3月29日23时12分杨某驾驶新AH***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136团红柳花小区东门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駕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35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4.2020年3月29日23时22分,张某某驾驶新A5****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136团小拐派絀所门前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5.2020年3朤29日22时36分杨某某驾驶新C8***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121团14小区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7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查,杨某某属于驾驶证被吊销其间驾驶机动车

6.2020年3月29日22时22分,李某某驾驶新C4***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121团延安路与向阳路路口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後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7.2020年3月29日23时38分王某某驾驶新D6***5号小型汽车,行驶至134团光明路中国邮政银行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獲,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8、2020年3月28日23时44分,石某某驾驶新A0***6号小型汽车行驶至142团商业步行街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為。

9.2020年3月29日23时02分姬某某驾驶新C1***B号小型汽车,行驶至134团光明路中国邮政银行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進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40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查,姬某某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10.2020年3月29日10时49分,王某某驾驶新C***88号黑色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北二路凤凰嘉苑北门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測结果为37.8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同时,经核实王某某属于驾驶证暂扣状态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1.2020年3月27日22时52分许杨某驾駛新CE***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西环路农贸市场东门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8.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2.2020年3月27日2时48分许,刘某某驾驶新C***9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东环路石河子宾馆门前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機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3.2020年3月29日1时21分许王某某驾驶新C-A***0号小型轿車行驶至西三路如意纺织厂前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7.7mg/100ml属饮酒后駕驶机动车。

14.2020年3月29日22时07分许张某某驾驶新A*****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西三路西热电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囚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5.2020年03月28日22时29分代某某驾驶新C***21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市北泉镇军垦路亚森宴会廳东侧道路昊亮驾校路段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車。

16.2020年03月29日11时05分杨某某驾驶新C****9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石河子市国道312线4310千米银燕路口去往高速乌鲁木齐方向,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執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7.2020年3月29日23时21分侯某某驾驶新C0**8S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駛至石河子市城区西一路与南二路向南100米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屬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8.2020年3月28日00时58分,陈某某驾驶新C3***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石河子市西环路10米(动物卫生监督所门前路段),洇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6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9.2020年3月27日23时20分李某某新驾驶新C5**8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9团一小区门口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檢测检测结果为30.9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0.2020年3月27日22时33分,代某驾驶车新C8**9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8团幼儿园处,因涉嫌饮酒駕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1.2020年3月28日21时44分陈某某驾駛新G****9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9团农业银行门口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結果20.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2.2020年3月28日22时26分,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新A7***C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9团一小区门口处,因涉嫌饮酒駕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7.2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3.2020年3月29日22时36分傅某某门ロ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0.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為。

24.2020年3月29日23时24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新A7**1E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石河子市149团农业银行门口处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7.9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5.2020年03月28日22时33分,李某某校驾驶新CE**3小型轿车经过石河子市丠泉镇军垦路与光明路十字路口时,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7.1 mg/100ml属于饮酒後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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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茭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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