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到永州汽车,湘潭,永州资本#运作是不是传#销?合法吗...

看完这个视频你是否很气愤?
尤其是在现在夏天,
别说走在炎炎烈日下,
就连坐在屋里不开空调都会很热!
可是这些环卫工人们
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
他们还在为我们的城市做清洁
今天,一起为环卫工发一条:由于天越来越热了,请不要乱扔垃圾,很多环卫工人因天气太热中暑入院。他们很多还是60岁以上的老人。体谅,尊重,我们至少可以:
① 杂物不乱扔
② 嚼过的口香糖,纸巾包起再丢
③ 拒绝车窗抛物
④ 开车遇到他们,减速慢行
⑤ 街边店铺可能的话请允许他们纳凉避暑
少扔垃圾,减速慢行,传递爱心!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洁净剂,
他们真的很辛苦,请大家多给予尊重!
让我们用行动去关爱环卫工人
生活都不易
相互多一点理解与尊重
致敬环卫工人
”,300M流量立即领取,一定要先输入验证码通过验证才行哦!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账号提交,由微信啦收录,转载请注明出处。
微信扫码 分享文章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请问这个在湘潭秘密存在的连锁销售是传销吗?
本人在湘潭市碰到了连锁销售
发表时间: 10:05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1308732****
你好,你陈述的情况不明,本律师无法作出解答,此复.
回复时间: 10:4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湖南比较猖獗的城市有株洲、岳阳、常德、衡阳、怀化、永州、益阳、邵阳、娄底、湘潭、吉首、郴州、浏阳。  
  湖南是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的会师之地:
南派传销打着很多无法查实的公司旗号,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3800元,其所谓产品道具就是西装等,因为靠近广西,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广西的“特产”“连锁销售”最先扎根的就是永州、衡阳等市,后来到了湘潭。
北派传销打着北方的“天津天狮”的旗号,以“直销”“网络营销”等的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2800元,其实就是一个无任何产品传销组织,也发展到岳阳、株洲、常德、湘潭等市。
所以湘潭盘踞着二个异地传销组织。
而这二个异地传销组织都有共同点,1、骗,他们自己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其说白了就是三步,第一步,先把你骗过来,第二步,骗你加入(就是给你洗脑,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交入门费),第三步,再教你怎样去骗其他人(其实就是叫你去发展下线)。2、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律:基本上是执法单位休息的时候,就是他们活动最频繁的时候。3、上课的内容,都是“三商法”、“几何倍增”等法则。4、“不扰民”,所以他们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从来就不与本地人发生任何往来。5、不发展本地人(湘潭)。
相比之下,这二个组织也有各自的特点,北派传销:1、不管男女老幼(下到15岁,上到60岁),不管是亲戚、朋友、网友,不管你是否有职业,不管是省外和省内,只要不是湘潭人,都是他们发展对象,所以该组织人员很混杂,也是一个典型的拉人头的传销。2、性质恶劣: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非法扣押财物(手机、银行卡、现金)等都是北派传销的所惯用的手段,他们甚至围堵、冲击行政执法机关。3、租住的房间里面人数很多,男的睡地铺,女的睡床铺,房间里面有8-12人。4、北派传销上课的人数都是几十个人。所以,北派传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南派传销:1、隐蔽性强,他们租住的房间里面只有3-5人,且都是自己的亲戚居多,对外口径都是慌称在湘潭做某某生意或者在湘潭打工,很难发现他们是在做传销。2、有自己的传销道具:假冒别人牌子或者杂牌的西装等。3、组织严密,他们有自己的作息时间,且上课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其他传销人员租住的地方,上课人数都是8人以下。4、不发展本地湖南人。5、相对北派传销而言,很少使用暴力,但是通过蛊惑欺骗乱改乱编国家政策达到忽悠人加入等。
湘潭传销咨询、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咨询、举报:110;
湘潭市工商局咨询、举报电话(地址:湘潭市芙蓉路39号):12315;
湘潭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潭市工商局内,地址:湘潭市芙蓉路39号,邮编:411100):9;
湘潭市雨湖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潭市工商局雨湖分局内,地址:湘潭市解放南路294号,邮编:411100):9;
湘潭市岳塘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潭市工商局岳塘分局内,地址:湘潭市三角坪朝南庵一号,邮编:411104):36;
湘潭市高新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潭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内,地址:湘潭高新区宝塔中路,邮编:411104):3;
湘潭县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潭县工商局内,地址: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邮编:411228):9;
湘乡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湘乡市工商局内,地址:湘乡市解放路4号,邮编:411400):1;
韶山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办公地点:韶山市工商局内,地点:韶山市清溪镇韶山中路66号,邮编411300):0;
回复时间: 18:0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连锁销售传销
连锁销售:违法
连锁销售:合法
消费者权益相关词条:
遇到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消费者权益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红网 - 百姓呼声 - 湘潭盘踞着两个异地传销组织 有南北两派之分
| 市州直达(-------------) |
&即时滚动 >>
此页使用了内帧,需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
湘潭盘踞着两个异地传销组织 有南北两派之分
铁面书生 发表于 &14:42:19『标签:&&』
  《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我国以法律、法规形式进一步对形形色色的传销活动予以禁止和打击。湖南比较猖獗的城市有株洲、岳阳、常德、衡阳、怀化、永州、益阳、邵阳、娄底、湘潭、吉首、郴州、浏阳。    湖南是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的会师之地:  南派传销打着很多无法查实的公司旗号,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3800元,其所谓产品道具就是西装等,因为靠近广西,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广西的“特产”“连锁销售”最先扎根的就是永州、衡阳等市,后来到了湘潭。  北派传销打着北方的“天津天狮”的旗号,以“直销”“网络营销”等的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2800元,其实就是一个无任何产品传销组织,也发展到岳阳、株洲、常德、湘潭等市。  所以湘潭盘踞着二个异地传销组织。  而这二个异地传销组织都有共同点,1、骗,他们自己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其说白了就是三步,第一步,先把你骗过来,第二步,骗你加入(就是给你洗脑,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交入门费),第三步,再教你怎样去骗其他人(其实就是叫你去发展下线)。2、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律:基本上是执法单位休息的时候,就是他们活动最频繁的时候。3、上课的内容,都是“三商法”、“几何倍增”等法则。4、“不扰民”,所以他们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从来就不与本地人发生任何往来。5、不发展本地人(湘潭)。  相比之下,这二个组织也有各自的特点,北派传销:1、不管男女老幼(下到15岁,上到60岁),不管是亲戚、朋友、网友,不管你是否有职业,不管是省外和省内,只要不是湘潭人,都是他们发展对象,所以该组织人员很混杂,也是一个典型的拉人头的传销。2、性质恶劣: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非法扣押财物(手机、银行卡、现金)等都是北派传销的所惯用的手段。3、租住的房间里面人数很多,男的睡地铺,女的睡床铺,房间里面有8-12人。4、北派传销上课的人数都是几十个人。所以,北派传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南派传销:1、隐蔽性强,他们租住的房间里面只有3-5人,且都是自己的亲戚居多,对外口径都是慌称在湘潭做某某生意或者在湘潭打工,很难发现他们是在做传销。2、有自己的传销道具:假冒别人牌子或者杂牌的西装等。3、组织严密,他们有自己的作息时间,且上课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其他传销人员租住的地方,上课人数都是8人以下。4、不发展本地湖南人5、相对北派传销而言,很少使用暴力等。
网友24:乱猜第1楼楼主知道得这么清楚&曾经也是其中一员吧&15:28:24网友05:请楼主将这两个传销组织的地址,详细内容发到我邮箱第2楼请楼主将这两个传销组织的地址,详细内容发到我邮箱 okwxg@ 我好联系公安机关打击&16:27:05铁面书生:传销第3楼《转贴》&&&打击传销犯罪不力的主要制度缺陷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一直努力打击传销。虽然有所成效,但从根本上而言,传销却依然屡禁不止、屡打不尽,根本原因虽然与传销的改头换面、东躲西藏有关。但是,打击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的缺陷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成效的不尽人意。 (一)法律规范和定位层面的问题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长期以来是衡量执法机关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在打击传销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对传销的处罚过轻,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很多传销人员刚出了派出所,又回了传销窝点,给执法机关玩起了“游击战”,所以打击传销成了各地执法部门非常头痛的问题。久而久之,热情不在,麻木了,不爱管了。归根结底,还是要从法律角度深挖传销猖獗的原因。 1.处罚过轻缺乏震慑力 传销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但刑法对其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目前,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依据仅仅是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的批复》以及《禁止传销条例》。在这些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只是将传销犯罪活动按照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第4项进行处罚。对于如何界定传销行为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使得执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把握尺度,法院在执行起来只能依照各自的理解来操作,以致各地对传销的审判情况各不相同。 2005年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经过十余个月,行程数万公里,在重庆抓获“3.15”罗国文特大传销案中“传销教父”罗国文。罗国文操控10万多人的传销网络,传销人员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达3亿多元,也仅仅被判处二年六个月的刑期。 2.法律程序上取证认定难 由于相关法律对构成传销犯罪行为的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还缺乏明确规定。对于传销的领导者和策划者如何来确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执法部门只能凭借证据才能加以确定。但是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因为很多物证如:业绩单、网络结构图、工资单等等一直掌控在传销头目手中,有的甚至销毁罪证。而要让传销受害者共同指证头目同样难:一方面,传销头目都是行踪非常诡秘,反侦查能力也非常强,下线很难找到其人。另一方面,很多时候执法部门查处传销窝点,低级人员都仍然处于受迷惑状态,对上级更是顶礼膜拜,就更不用说让他们来共同指证他们的“偶像”了。 传销的一个特点是其“神秘性”,一个级别的头头只能知道自己级别的事。网头深居幕后,神龙见首不见尾,与下面多是电话或者网络上单线联系。交钱的时候不给收据,资金传递无任何凭证。加之活动的流动性、广泛性和传销人员的盲目对抗,造成法律程序上认定罪犯所要求的证据获取困难。而《禁止传销条例》也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查处传销时取证是执法部门感到头痛的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在查处传销窝点时只能简单的驱散,即使抓到了幕后的网头,也因为取证难,忙活了半天也只有无奈地放人。法律应该对传销取证做详细的规定,应重重打击那些高居金字塔顶端的头目。 (二)执法行政机制方面的问题 打击传销需要从法律上对执法机关的职责规定得更详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法律上要突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上的主导地位,明确要求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主动性”。《禁止传销条例》对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的分工协作上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很笼统,所以容易造成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 1.打击格局不对称 在目前的打击传销工作当中,制定了相关的联动机制[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 公安机关: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 通信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人民银行、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者或经营者账户的查询工作、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监察部门: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新闻宣传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社区管理、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 &&&&其实这样的打击传销格局已经不适应现代传销的变异和犯罪现状,没有明确的职责也将造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最后是群众求助无门,更别说是去举报提供线索了。建立以公安为主工商配合的格局才能更好地打击传销犯罪,主要出于以下因素考虑: 第一,从传销的犯罪性质上来讲。现在的传销已由过去的传商品过渡到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商品只是一个道具,甚至根本无商品,真实的商品买卖已逐渐淡化,演变成实实在在的诈骗团伙,已经从营销方式变异为违法犯罪,将其定义为治安刑事案件才更为合理。这类案件当然归公安机关主管。[2] 第二,从公安和工商的执法权限角度上看。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虽然同属于国家的执法机关,但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公安机关具有强制性,可以采取传讯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工商部门则是一个主管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部门,只能查处,没有传讯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且传销组织都有一套对付工商、公安部门查处的方法,在接受执法人员的问讯时,一问三不知,都是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刚来,不知道!所以很多时候工商部门在查处传销窝点时,往往因为传销组织活动的流动性、广泛性和传销人员的对抗性,只能不了了之,驱散了事。而公安机关有一套技侦手段,可以顺藤摸瓜,抓住幕后的网头。也正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努力,才破获了几个有影响力的传销大案、要案,严厉地打击了非法传销的嚣张气焰。所以公安机关对传销组织有更大的威慑力。 第三,公安和工商的人力和作息制度。工商部门人力非常有限,在大多数工商打击传销部门中,只有两三名工作人员。而且在查处传销时还受到时间的限制,因为他们有比较规范的作息时间,每天按时上下班,周六周日休息,这样在对传销的查处上存在很多盲点,所以很多传销组织为了躲避工商部门的查处,与工商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风声紧时,他们会选择早晨上班前、中午吃饭时间、下午下班后,以及晚上上课。而一些大型的分享会(躲在幕后的高级别头目在宾馆、迪吧或者歌厅现身说法,极富蛊惑性,往往有数百人参加)则会选择在周六周日举行,这个时间相对安全。而公安机关则可以24小时出警,可以及时查处传销,不存在管理上的盲点,不会贻误战机。 第四,打击传销“软拘禁”离不开公安部门。《禁止传销条例》第十条规定:“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1]”众所周知,传销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表面很“人性化”,对新人很热情,可谓“关怀备至”,出入有人陪同,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打电话也有人在旁边监视,新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其监视之下。有的组织还会找借口“借”走新人的手机,让刚到的新人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以安全为由把新人的钱卡等物代为“保管”,防止新人跑掉,然后在封闭的环境里反复洗脑,最终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很多传销受害者在当初都有比较清醒的头脑,就是在限制自由后,想走走不掉,然后被强制洗脑的。综上所述,传销实际上对每一个新人都实行了“软拘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这样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所以说在打击传销上,公安机关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2.协作机制不健全 无容讳言,现在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都认为打击传销是工商为主,公安为辅。如果工商局请求公安机关配合,他们才会出警。经常听到警察说:如果没限制人身自由,他本人不愿意走,我们不管。接下来就把责任全推到工商部门。 《禁止传销条例》对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的分工协作上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很笼统,所以容易造成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应该从法律上对执法机关的职责规定得更详细一些,更具有可操作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法律上要突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上的主导地位,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做到权责分明。 3.执法队伍专业水平欠缺 笔者与各级公安和工商部门都有过接触,也深刻了解到大部分工作人员对传销犯罪研究和认识的缺乏,许多关于传销的基本知识,他们都不清楚。因此在打击传销的过程中,执法队伍只能采取简单的查处和驱赶,而并不能通过详细的解答来揭穿传销的欺诈本质。从而造成打击传销的“事倍功半”。 另外在打击传销的工作中,人力和财力的缺乏,使得打击传销的工作量庞大,每一级打击传销办公室只有2至3人,打击传销的专项经费也非常少。 4.行政执法缺乏积极性 面对日益庞大的传销大军,来自各方的求助信号使得公安和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变得麻木。另外一个方面则是打击查处遣散的效果不明显。综合起来,使得执法部门缺乏行政执法的积极性。当求助家属千里迢迢来到工商或者公安部门寻求帮助时,大多得到的是相关部门的推诿和敷衍,使得老百姓大失所望。 (三)其他相关政策问题 &&&&&除了法律和行政层面上的缺陷,在宣传和教育方面也有许多不到位,而宣传和预防又是工作的一个重点。防范于未然,离不开宣传和教育。 1.宣传预防工作不深入 日,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禁止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做好宣传预防工作。但是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高校寥寥无几,但是大学生参与传销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所造成的危害不敢想象。 在笔者组织的开展预防传销进校园的活动中,我们在河南几所高校的讲座非常成功,同学们很乐意接受这方面的信息,大型教室座无虚席,甚至许多学生站着听了四个多小时,同学们积极发言提问。面对学生们的强烈需求,应该创造和提供更多传达此类信息的平台和机会。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社区和农村组织开展宣传,这样的宣传形式可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但是,对此规定几乎没有相关单位实施,致使宣传预防成为一纸空文。 2.教育改造措施缺失 在执法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行动中,由于人力的缺乏和相关专业水平的限制,对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教育难度大。参与人员普遍经组织者“洗脑”甚至精神控制,对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置若罔闻,执迷不悟。 由于工商和公安等执法机关本身就需要处理繁多的事务,打击传销只是这些部门开展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因此,执法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反传销的知识,加大对传销危害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执法水平,适时开展反传销的政策宣传活动,让预防传销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充分利用民间反传销志愿者的力量来提高对参与者的说服教育工作,全民参与,杜绝传销孳生的土壤,从而可以有效防止更多悲剧的发生。 &14:54:53湘潭VS:深恶痛绝第4楼深恶痛绝,应该严厉打击!可悲的家伙!&23:37:34这是第1 - 4条评论,共有4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代表必填项目网上昵称:(中文不超过8个字,英文不超过15个字符。公开,不可修改) 真实姓名:(保密)手机:(保密)联系电话:(保密)E-mail:(保密)其他联系方式:(保密)家庭地址:*发言主题:上传图片:此页使用了内帧,需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大小限制200K内)*发言内容:验证码:&&&&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提醒您: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值班管理员:
今日: 355|主题: 177945
版主: , , ,
推荐微社区
在蜿蜒千里的湘江中游、五岳独秀的衡山之南,有一座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文化名城。她
聚集微友开创未来,凭借微社舞台展示湘潭风采。</strong
以湘人视角解析世界,以湘人情怀关爱天下
开心交流,广交朋友,分享图文,一起愉快地度过生活的每一天
沅陵写作微社区主要面向广大文学爱好者,还有作家以
& & 据官方统计,目前中国留守
风景林文化欢迎文学朋友们进驻交流。其文化内容包含诗歌,散文,
本微社区为文化、艺术交流群,欢迎爱好文学、诗词、摄影、绘画、书法、文艺的朋友加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株洲到永州汽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