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4能上静海人才网那个高中啊急急急急

那位亲知道今年4中的录取分数线【南阳四中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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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亲知道今年4中的录取分数线收藏
去年的分数线多少?今年考了450,报了第四志愿,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不知道今年分数线多少?
甘家口建筑书店,建筑书店,低价任你来选!
有没有知道呀
怎么都没有人,在线急等呀
我考了482也不知道能不能上
等四中分数线
分数线的确是414
你可以上的
分数线有几个版本呀
学特色小吃哪家好? 找苏味轩 包教包会 一费到底 学2送2 自己创业做老板!
还有一个414
四中门口有录取名单
咱俩分一样我也报的第四志愿老师说悬
表示503不调剂**失败来四中
有没有亲们查出来四中分数线是多少?
第二批还没有出来
2017年四中分数线是多少
我考了499第四志愿不知能不能上
2017录取分数478今年好高啊
确定478分吗
知道为啥不,招的有一半是艺术生。高二学长qq:.。想要咨询四中的请加
分数线是478是四中公布了的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  相比大学校园投毒,静海一中的投毒案,个人认为恐怖色彩更浓。。在网上没怎么找到八的帖子,所以想知道有人知道当时的情况吗?其实,八卦的过程,只是想了解犯罪心理的过程,实在是太超出常人的理解能力了。
  ==========================科普的分割线==========================================
  静海县位于天津市西南部,距天津市区40多公里。县内的团泊洼水库区,风景迷人,水波粼粼,鸟类繁生。一代宗师霍元甲小南河故居也在该县境内。就在这片安逸祥和的土地上,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市的七女暴毙案,回顾此案,脑海中那难以磨灭的惨景,一具具痛苦挣扎的尸体,一张张扭曲的面孔,在那段时间每每使我夜晚中 惊醒,冷汗湿透。
  1998年12月底的某一天晚上,战友负伤做完手术,我在医院陪了一晚,清晨6点左右,觉得疲惫困倦,便依在病床边的一长 椅打个盹。休息没多久,换岗的同事摇醒了我,轻声跟我说:静海出事了,你赶紧过去一趟,这儿我来盯着,车已经在楼下了。迷糊中想去门口水房擦把脸。同事焦 急地说:甭洗了,来不及了,头都在车里等着呢。我立刻清醒过来,若不是特大案,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赶紧跑下楼。
  进车看到几个同事都面色沉重,前后三辆警车拉着警笛在清晨空旷的马路上向静海疾驶而去。同事告诉我,十几分钟前刚接到静海 方面消息,某中学一女生宿舍发现7具女尸,目前情况还不清楚,市局领导也在路上。听到这个震惊消息,立刻睡意全无,同一案件死亡人数如此之多这在天津十分 罕见。
  赶到事发学校,女生宿舍楼已经被先期赶到的静海警方封锁。该重点中学有几十个班级,几千名学生。附近地区的学生选择在校住宿,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内学习、吃住。难以相信,就这样一群优秀的学生,即将步入大学的校门,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
  进入宿舍内,一股浓烈的刺激味扑鼻而来,凭借多年经验,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味道是农药制剂所特有的。环顾室内,心猛地被揪了一 下,那惨不忍睹的场面,强烈的冲击着视神经。7具年轻女孩尸体,七扭八歪的横卧在室内,有的蜷缩成一团,面部表情扭曲,嘴角还残留着白沫装呕吐物,死前大 小便已失禁,显然在临死前有过痛苦的挣扎;一个女孩翻滚到床下,匍匐在地,双手保持挠地姿态,地上赫然出现几缕抓挠的痕迹;一具尸体靠在床边角落,紧紧抓 着被子,仰面瞪着双眼死去,仿佛在期盼着黎明早些到来;还有一具女孩尸体,头发蓬乱,紧抓着一个可爱的毛绒玩具,双手指甲深陷其中,临死也未松开。直觉来 看,她们死于急性的药物中毒,从毒发到死亡短短几分钟时间,最长不超过20分钟。摄入剂量应该极大,几乎没有挣扎和呼救时间,毒性发作后,促使呼吸极其困 难,仅仅象征性的翻滚几下就即刻死亡。但凡能坚持走出这个宿舍门,进行呼救,能被其他人所察觉,或许还能见到今日的朝阳升起。
  对现场女尸呕吐分泌物、杯中残留物进行提取,送往化验室分析。仔细观察几具女尸,发现一个惊人的特征,瞳孔急剧缩小,如针 尖般大小,白色眼球异常醒目,这个怪异的场景令人不寒而栗。是什么毒性造成如此诡异的针尖般瞳孔呢?在现场又提取了指纹,并将每一样物证带回检查。其中还 有一个谜点,宿舍内共摆放了八个床位,屋里只有7具女生尸体,那个幸存的女孩是谁?为什么她能侥幸逃过此劫?到底食用了哪种有毒物,又是谁下的毒,疑问一 个接着一个到来。
  同宿舍8人中唯一的幸存女生很快被找到,对其进行隔离审查,到目前暂未吐露任何实情。看着这些身招不测的孩子,弱小无助的 在这个无情的黑夜中慢慢走完自己的一生,实在令人痛心。这七个年轻的女孩,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宿舍,没有一个人能发出呼救声引起别人注意,她们仅仅是十 七八岁的高三学生,再有半年就迎来高考,实现自己的梦想,却以这样的痛苦方式死在宿舍里,在场的人无不惋惜。
  转天,调查结果出来了,7名女生是死于有机磷中毒!在女生的肠胃内、呕吐分泌物,以及饮水杯子里都发现了剧毒农药甲拌磷的 成分。甲拌磷,也就是俗称的3911,属于一级剧毒农药,透明并有轻微臭味的油状液体,神经毒物,其毒性大,致死量约2mg,服用者可在10分钟后发作致 死。甲拌磷经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进入人体后,使得胆碱脂酶低于正常值,引起呼吸中枢抑制和循环衰竭,最后导致呼吸肌瘫痪并伴随肺水肿致死。对女生尸检 时,闻到类似大蒜臭味,有瞳孔极度缩小,有呕吐,失禁现象,血胆碱酯酶偏低,内脏检查发现有明显的肺水肿,这些死尸症状也对应出检测到的甲拌磷成分。事发 半夜,可怜的女孩们因死亡迅速,也来不及注射抗胆碱药阿托品,一切都发生的那么突然,毫无征兆。死因有了,那么如此剧毒农药是怎么被7名女生服用的呢?同 时还一个更为震惊的发现,经证实,那名幸存的女生小于当晚就在宿舍内过夜,可以说她亲眼目睹了那恐怖夜晚所发生的一切!
  学校食堂的师傅排除了作案嫌疑,当日饭菜里并没发现有毒物质,也没有其他学生中毒迹象,宿舍管理员说女生宿舍管理严格,并 没有校外人进入,那么一切线索都指向了这个事发的宿舍楼内部。是外界有人投毒?是因学习压力同时自杀?还是这8名女孩中的某一个人呢?那么这栋楼的学生, 尤其是那不吐露实情的唯一幸存者小于,都列入怀疑对象。我们难以相信一个女孩能眼睁睁的看着朝夕相处的室友痛苦挣扎而毫无作为,还能安心同7具尸体共度到 天明,一切秘密都隐藏在这个女生的大脑里。审讯与调查同步深入进行。对几名死者饮水杯子的检测,里面都发现有农药残留成分,但有几个杯子同时沾染了同一个 人的指纹,即那幸存女孩小于的。也就是说该女生在案发当晚曾经触碰过几个女生的杯子,她的疑点立刻加大了。几名死亡女孩呕吐物中还有苹果成分,那似乎表明 几个女孩在服用药物后,因味道难闻,而食用过水果,而现场发现一把削苹果的小刀,上面指纹又是指向了小于。这农药气味刺激,如果说她暗中投毒,不大可能几 个女孩同时喝下,都没有察觉,这个诡异的女生匪夷所思的举动,是她在暗暗协助这些女孩走向不归路么?这真是个骇人听闻的夜晚。
  通过调查还了解到,案发当晚熄灯后,死亡宿舍对门居住的两名女同学发现屋内有很强烈的刺激气味,于是起床开窗通风,找到了 负责该宿舍楼值班人员,一起在楼道内巡视了一圈。几人觉得有几间宿舍气味最大,就包括那间死亡宿舍。此后几个人回到值班室给校方打电话反映情况,因为深 夜,校方领导无人接听,几人又去了警卫室找值班人员未果,只好回来再次致电校方人员,仍无接听乃作罢。这时已凌晨一点多了,宿舍看管员便让两名女生回去继 续睡了,就此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同时,又一个线索反映上来,静海某门市部一售货员表示事发前一名女生买过0.5公斤一瓶的有机磷农药甲拌磷,经指认正是 那名幸存女孩。
  再经过老师及同学的大量走访后,了解了大量事实,决定对小于加大审讯力度,最后她招供了。事情缘由是这样的:小于与其他7 名女生均为同班同学,并同住该校女生宿舍某室。她与其中一名小刘关系较好,形同姐妹。小刘与同班的一个男孩谈起了恋爱,相处了一年多后,两人因故分手。小 刘因感情受挫,产生悲观厌世自杀之念。
  案发当日,小刘找到了小于并委托她去买一瓶有机磷农药。当晚10左右,小刘拿着小于为其购买的农药,在宿舍外的楼道,向小 于表明自己因为感情挫折,想喝农药自杀,因怕死后寂寞,没人相陪,想哄骗同宿舍其他6人与其喝农药一起走。小刘还生怕其他人喝药后呼叫挣扎,嘱咐小于在她 们喝下农药后一定要照管好大家,别引起人注意,小于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竟然一口答应下来。于是两人回到宿舍内,小刘谎称从家带来了防治结核病的药水,让同 宿舍的其他6人一起饮用,谁也没起疑心,认为小刘对大家好特意拿来治病的药,虽然有些怪味,但都先后喝下,小刘也随即喝下此农药。服药后没多久,几个人几 乎同时痛苦挣扎起来,小于受人之托,安慰大家保持镇定,不要喊叫影响别人休息,又殷勤的给室友递水喝、削苹果吃。就这样,服用了几十倍致死量的剧毒农药 后,短短十几分钟内药性发作,因呼吸衰竭,难以有力气呼喊,经短暂的垂死挣扎,便依次痛苦中死去。死在她们信任的朝夕相处的同学之手。小于则出奇的镇定, 协助完小刘残忍的毒杀计划后,眼睁睁的看着同学走向死亡,无动于衷的陪伴着几具尸体度过了这漫长又恐怖的一夜。清晨六点,被人发现异常报警时,小于还在宿 舍附近若无其事的透风走动,而那几个青春靓丽的女孩没能看到次日的朝阳,带着对生命无限渴望,在寂静的黑夜里悄悄离开了人世。
  照片中那几个活泼可爱的女孩,灿烂如花的容颜永远定格在那一青春时刻,不会变老。希望在那个世界没有欺骗,没有恶毒,没有痛苦。而那个女孩,将为她年少的无知与麻木,付出一生的代价去追悔,接受良心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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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记号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静海县第一中学,坐落于静海镇开发区。学校始建于1958年。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62个教学班。1980年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重点中学,1997年被命名为天津市首批"三A"学校,2004年被命名为首批市级高中示范校。先后被评为百余项国家和市县级先进单位。  去年该中学考入清华北大的学生有11个,可见是所挺厉害的学校了。  而那几个花季少女,还有半年,就参加高考了。
  好恐怖,高三党路过。。。。  
  大半夜的看着帖子有点怕呀呀呀
  这件事情,距离现在也已经15年了。  个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唯一幸存的那个女生,居然可以跟7具尸体睡一整夜,而且应该还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的。
  汗,不敢相信,这是怎么了?
  mark  
  活着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啊  
  好恐怖啊,这大半夜的跟鬼故事一样
  @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12楼
23:45:10  活着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啊  -----------------------------  看贴吧的讨论,据说是判无期,未成年人那会~
  祝那个出狱的女生今后生七个女儿,然后为养活这七个女儿终其一生劳碌奔波,在将女儿们养育成人并且有了光明前途之后,突发急病离开人世,为人间留下一段圣母佳话!
  上大学那会,我也听我们宿舍女生说过,她就是静海一中的,最后那个凶手好像因为没成年,没判死刑
  (接上)  宣判当天,尽管旁听的只有祖晓雪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家属十几个人,但中院出动了  所有警力维持秩序。宣判完毕,一些矿泉水瓶子就伴着吼声掷向祖晓雪和她的父母。此时,  祖晓雪的父母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们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女儿的表情,就被法警急急护出法  庭。  究竟是疑案还是铁板钉钉  祖晓雪不服判决,上诉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  判的终审裁定。  “二审裁定认定的案情与一审相同,所采信的证据也与一审无异”,在两审当中,郑  斌一直都强调口供的效力问题。郑斌认为,从判决和裁定所引据的证据看,所有事后所采集  到的证据必须有祖晓雪的供述才能形成证据链或将证据予以否定。但祖晓雪的供述不稳定,  虽然其本人的主观因素不能排除,但客观因素亦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据祖晓雪本人讲,公安部门在侦查时,曾连续十几、二十几个小时不让其睡觉,所以  他们说什么自己全不知道,只是想最后签完字就可以睡觉了,因此口供中到底说了些什么自  己根本不知道。郑斌说,这一点在讯问笔录中也能得到证实。郑斌明确指出,案发时祖晓雪  刚刚17岁,这种审问方式违反了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  定》:“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条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  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但这一切规定,负责本案侦  查工作的公安部门均未做到。因此,这样得到的口供不足以作为定案依据。”  对于祖晓雪一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建成发表个人意见,他认为,  有重大犯罪嫌疑并不等于就是罪犯。  “应当承认,刑事案件的复杂性、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刑事诉讼的特定时空局限  性,决定了刑事诉讼不可能完全回复刑事案件的本来面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刑事诉讼证明可  以任意进行。“汪建成认为,祖晓雪一案的处理,“显然没有达到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  ‘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接上)汪建成向记者分析道,第一,一审判决依据的7个证据中,至少有3个证据同祖晓雪故意  杀人案之间不具有关联性。第一份证据,即:“祖晓雪的班主任证明祖晓雪与林娟娟及6名  被害人系同班同学,并同住该校宿舍113室的事实。”第二份证据,即:“曾与林娟娟谈恋  爱的男友证明,曾与林娟娟谈恋爱,后解除恋爱关系的事实。”这两份所谓证据,虽然都是  客观事实,而且在侦查过程中也可以作为一定的线索展开侦查工作,但从认定案件事实的角  度讲,这两份证据同故意杀人案之间不具有任何关联性,因为祖晓雪同被害人同住一宿舍并  不能说明她就要杀被害人,林娟娟失恋同祖晓雪故意杀人之间更没有任何因果联系。第四份  证据,即“某门市部售货员证明祖晓雪购买农药之事实,与祖晓雪供述相符”。这一证据虽  然同林娟娟故意杀人之间有关联性,但却与祖晓雪故意杀人之间没有关联性,因为祖晓雪在  买农药时并不知道林娟娟要用该农药来自杀并毒死同宿舍其他同学。  第二,本案有许多重要的证明对象,例如,祖晓雪和林娟娟的共同犯意到底是如何形  成的?祖晓雪是如何帮助林娟娟哄骗同宿舍女孩喝农药的等等,没有证据或没有足够证据予  以证明。而这些重要的证明对象没有得到充分确实的证明,怎么能够认定祖晓雪就是故意杀  人罪的共犯呢?事实上,在排除了几个同案件没有关联性的所谓证据之外,案件的证据相当  奇缺,根本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汪教授认为,可以认定祖晓雪一案是一桩疑案。对于这样的疑案应当如何处理呢?刑  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记者曾经就郑斌和汪建成所言,特别是祖晓雪的翻供向简建设法官求证。简法官则认  为:“判决和裁定这个案子完全符合刑事诉讼的要求,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历来  司法实践中,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案,但没有口供,证据充分确凿却完全可以定案。事  实上,我们根本没有听信祖晓雪任何口供。因为没有任何与其口供相符合的证据,现有的证  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而连贯的证据链。换句话说,不论是她现在翻供,还是认定了一种说  法,抑或是一言不发,对现在的判决结果都毫无影响。“简法官语气中流露出骄傲,“用我  们的行话来说,这个案子办得‘很干净’,铁板钉钉,应该说得力于公安人员的及时勘  查。””  “我不相信对祖晓雪有过刑讯逼供。”简建设进一步解释说,“办理如此重案,必然  起用经验丰富、政策性强的老同志,特别是审问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假如有刑讯逼供,从  口供上也是能看出来的。说连续审讯十几、二十小时,这是可能的。法律没有限制连续审讯  的时间。应该清楚,讯问的过程本身就是斗争与反斗争,是一场智力的较量,绝不能心慈手  软。可惜的是祖晓雪最终也没有说实话。”  未成年人的“不作为”  但所持理由与一审判决有很大变化。二审裁定认为祖晓雪明知农药的危险性,当他人  实施危害行为时,祖晓雪明知危害结果要发生,却放任其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间接故  意,实施了不作为的犯罪。”郑斌说
  @jing_05135 20楼
23:56:40  上大学那会,我也听我们宿舍女生说过,她就是静海一中的,最后那个凶手好像因为没成年,没判死刑  -----------------------------  有媒体没报道过的细节么?
  是看过这消息真恐怖  
  (最后一段)郑斌认为,指控祖晓雪不作为犯罪不能成立。他说:“所谓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是指  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来作为却没有作为。特定的义务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产生:其  一,法律明文规定;其二,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其三,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  的责任。前两种情况对祖晓雪来说根本不存在,而第三种情况,要求与祖晓雪购买农药的行  为联系起来。祖晓雪在购买农药时,林娟娟告诉她是为了给怀孕的女友堕胎用,祖并不知林  娟娟要用来杀人。”郑斌打了个比方,“就像有人用委托他人购买的菜刀来杀人,而受委托  购买菜刀的人对于委托人购买菜刀的杀人目的并不知情。在委托人实施杀人行为时,购买菜  刀的人恰恰在场,若此人袖手旁观,即构成了故意杀人的同谋一样。这不是荒唐至极吗?况  且案发时祖晓雪尚未成年,法律如何能够赋予她制止犯罪的义务?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此案审判员简建设则对记者解释说:“二审没有对一审判  决作任何改变,只是进一步明确了祖晓雪的帮助杀人是采取的一种不作为的形式。所谓不作  为的犯罪,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警察如果见了坏人不抓是不作为犯罪以外,也可以自然形  成,譬如,一个人把孩子托付给邻居照看,这个邻居答应了,就负有保护孩子生命健康安全  的义务,倘若这个孩子走到水塘边了,邻居也看到了,却没有阻止孩子,眼看着孩子掉进水  里淹死了,这就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普通人的作为义务随着人们的行为随时都可能产  生,法律无法作出详尽规定。祖晓雪的不作为犯罪就是基于致人死亡的剧毒农药为其所购、  案发时她在现场的前提。凶案发生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每年几乎都能全部升入大学,这样  的高材生怎么可能连喝农药会死人的事都不懂?祖晓雪供述林娟娟哄她说是给人堕胎用又怎  么能令人信服?”  17岁的噩梦  这是高中学生军训时全班女生的一张合影,也是8个女孩惟一的一张合影。祖晓雪的母  亲一一指点着8个孩子,告诉记者:“8个人里只有祖晓雪是城市孩子,其余都来自农村。孩  子住在学校,功课非常紧张,有时一个月才回一次家。我不放心,差不多每个礼拜都要去学  校看看。每次去都带些吃的,用的,带去的吃的宿舍里每个孩子都有份。那年孩子的表姐从  新疆捎来的香梨,我拿到学校去,孩子们吃得可高兴了,这个说:阿姨,真甜;那个说,谢  谢大姨。我敢说,那7个孩子的父母没有谁能像我这样熟悉她们,疼爱她们,他们能说得上  其他孩子的名字吗?祖晓雪是独生子,自幼生活在封闭的大院里,一直视宿舍同学为亲姐  妹。她常和我们说,她和宿舍的同学可亲了,除了父母,跟她们最好了。谁能告诉我,我的  孩子为什么要杀害她们?”  祖晓雪的杀人动机,其实也是盘旋在记者心中的一个谜团。记者曾就此问题电话采访  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协助起诉工作的张勇,张勇说:“我们也觉得明知的情况下,  一个17岁的女孩与7具死尸同睡一夜不可思议。但是这一点对定罪量刑没有影响。这可能与  个人生理性问题有关。这个案子典型地反映了青少年犯罪所特有的不固定的、突发的心理因  素。”高院的简建设法官认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并不注重犯罪动机的研究,本案又没有可信  的口供可供研究。这个案件持续时间长,说明绝非临时起意,表现了罪犯的高智商。简法官  认为:“祖晓雪的案件说明她很会表演,但我们的法官没有被外表所迷惑。”  审理祖晓雪一案,简法官感慨颇多。“与一般刑事案件相比,祖晓雪一案的犯罪行为  可说危害性极大。一般的犯罪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等方法来预防,但是像朋友之间、亲人  之间利用道德伦理关系作案,手段极其隐蔽,人们也往往无从防备,从而导致无辜的人受到  伤害。我们要创造和平、友好、安宁的社会环境,这一类型的犯罪却导致了人们对社会缺乏  信任,人人自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何谈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这起校园凶案中,  6个少女再有半年就将升入高等学府,现在却无辜地死去,对她们的家长、对社会是何其惨  痛!审判祖晓雪一案,就是天津高法向社会明示,打击这类犯罪绝不手软。当然我们是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
  真恐怖,什么心态
  贴吧上关于这件事的回忆,关于那间宿舍  IchBinKyle:那间屋子后来成了储藏室,再后来大约是仍旧被人觉得阴森恐怖干脆封掉了  至于实验后来有没有再重新启用就不知道  想来这样的事情多少会让人有些忌讳,甚至唯恐避之不及,所以估计还是封着的  那间屋还空着,门上的封条早没了,屋里基本保持原样,一直拉着床帘,总有几只大黑猫蹲在那屋窗台,有时还会哀叫一宿,实验毕业的都知道。  吧友221.238.136.*  我在那个宿舍隔壁睡过一年呢.......  hushijie2000  我就是那一界的,时间真快转眼都11年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呢!!  
  @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12楼
23:45:10  活着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啊  -----------------------------  唯一活下来的人,去年出狱了,是假释还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还有一位也在隔壁宿舍住过~~    丫头不再恋:我就在那间宿舍旁边111宿舍住过一年,113宿舍至今封闭,十分阴森……
  @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23:45:10  活着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啊  -----------------------------  @司_马_诺_丹 29楼
00:09:26  唯一活下来的人,去年出狱了,是假释还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  才15年。。。。。。不要是出狱啊!!!!!!!!!!
  吓死我了  不过,翻出这个案子是为了转移另外那个投毒案的视线么  
  @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23:45:10  活着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啊  -----------------------------  @司_马_诺_丹
00:09:26  唯一活下来的人,去年出狱了,是假释还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  @你必须是我的 32楼
00:11:17  才15年。。。。。。不要是出狱啊!!!!!!!!!!  -----------------------------  是真的,已经出来了
  @快叫我美人儿 33楼
00:12:27  吓死我了  不过,翻出这个案子是为了转移另外那个投毒案的视线么  -----------------------------  额,亲你想多啦,只是觉得这事件太恐怖,但有关的报道却很少,知道的人好像也不多,不知道有没有知道些更多的情况。。
  @你必须是我的 22楼
23:59:19  (接上)  宣判当天,尽管旁听的只有祖晓雪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家属十几个人,但中院出动了  所有警力维持秩序。宣判完毕,一些矿泉水瓶子就伴着吼声掷向祖晓雪和她的父母。此时,  祖晓雪的父母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们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女儿的表情,就被法警急急护出法  庭。  究竟是疑案还是铁板钉钉  祖晓雪不服判决,上诉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  判的终审裁定。  ......  -----------------------------  指纹证据 在现场的证明还不够吗
买了毒药的证明还不够吗
  凶手的母亲好无耻,还说的好像她家人多有爱似的。其他7家太没用,好歹一起打死他们家也算的上激情杀人,不会立即死刑的。
  中国的刑罚其实比起美国是很轻松的 只要不是马上死刑 基本10年就可以出来 像这种情况虽然未成年但是在美国有可能死刑 美国还有不得假释就是坐牢到死
  真无语。。。。
  网上能找到的东西很少,天涯上搜了一下好像也没搜到讨论帖,所以就想知道有没有人了解更多的情况。  总之,这是什么离奇的陪葬理由!离奇的帮凶心态啊!
  逝者安息  
  @你必须是我的
23:59:19  (接上)  宣判当天,尽管旁听的只有祖晓雪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家属十几个人,但中院出动了  所有警力维持秩序。宣判完毕,一些矿泉水瓶子就伴着吼声掷向祖晓雪和她的父母。此时,  祖晓雪的父母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们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女儿的表情,就被法警急急护出法  庭。  究竟是疑案还是铁板钉钉  祖晓雪不服判决,上诉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  判的终审裁定。  ......  -----------------------------  @生活欺骗了我们 36楼
00:17:31  指纹证据 在现场的证明还不够吗
买了毒药的证明还不够吗  -----------------------------  个人感觉,这篇报道太被告人视角了,采访不全面也不充分!还有,98年那会,高中生,堕胎药。。。
  我们高中也发生过一个女生把另一个捅死的
  祖女和林女交好,为什么不相约赴死,反而是要把其他人葬送?我记得几年前看过一篇分析说是祖和林约好,要等确认其他人走了之后再服毒自杀,但祖看到她们那么痛苦就不敢了,所以幸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她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没有立场啊?她就是个太听话的工具  
  在天涯看过  
  “祖晓雪在购买农药时,林娟娟告诉她是为了给怀孕的女友堕胎用,祖并不知林娟娟要用来杀人。””郑斌打了个比方,“就像有人用委托他人购买的菜刀来杀人,而受委托  购买菜刀的人对于委托人购买菜刀的杀人目的并不知情。在委托人实施杀人行为时,购买菜刀的人恰恰在场,若此人袖手旁观,即构成了故意杀人的同谋一样。这不是荒唐至极吗?况且案发时祖晓雪尚未成年,法律如何能够赋予她制止犯罪的义务?”  这个逻辑。。。买农药堕胎。。。我觉得这个祖晓雪,尼玛很能编啊。然后无德的律师居然也能信还拿来作为举证!  法官说她到最后都没有说实话。“祖晓雪的案件说明她很会表演,但我们的法官没有被外表所迷惑。”
  @暴雪17 45楼
00:27:27  祖女和林女交好,为什么不相约赴死,反而是要把其他人葬送?我记得几年前看过一篇分析说是祖和林约好,要等确认其他人走了之后再服毒自杀,但祖看到她们那么痛苦就不敢了,所以幸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我觉得这个分析很有道理。。我居然第一反应是很阴暗地想祖拿其他几个人的命作为条件,来换自己不必一同赴死了。。。  p.s当年天涯的讨论在哪儿呀,我一直没有找到
  在天涯翻到了一个帖子有提到这个事情。  /post-funinfo-.shtml《从云南失踪案和东莞女生被杀。。聊聊大家身边恐怖的案子吧(要原创的呦)》  作者:断肠人要添牙 时间: 21:24:32  再说一个至今让我觉得压抑的案件。  关键词: 天津 静海 毒杀。  那么多年过去了,只要一想起,我仍然会同情那些已经撒手人寰的女生;  希望你们在天国开心无忧。我仍然会痛恨那个如畜生般的凶手;你的归宿  应该是永世不得超生。更痛恨那个最该死而没有死,至今仍然  苟活于世的“凶案唯一幸存者”!我坚信冥冥之中,会有报应。  -----------------------------  搜索了下。祖晓雪  2000年还在不依不饶的上诉中  是怎样的心理,会对身边的人下如此的毒手  逻辑完全不合理  只因为那时候还未成年,逃过一劫  逍遥法外  我相信恶有恶报
  大晚上的看见觉得好可怕!
  我去,那个祖妹子跟7个同学的尸体一起睡了一个晚上,心理素质够硬的啊?真的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么?  我觉得过失杀人一点错都没有啊?当她看到她的同学们都这样了,如果真的想救的话,110.120总会打吧?开个宿舍门呼救总会吧?  看报道,最后找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在遛弯呢吧?  天啊,我真为我从小到大在学校里没有遇见这样子的事情而感到开心和庆幸啊!  不过有件事情,前两天看FD的那个报道偶然想起来的,我记得我们初三的时候,中考刚刚考完,有天会学校报道,就听我们老师说,同班有个男同学现在在ICU,然后说班里找一两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去慰问一下,我记得我当时就去的。  听同学的妈妈说,因为中考考完了,同学就去的网吧上网,然后在网吧里遇到小混混,想劫他钱,我那个同学长的牛高马大的,而且性格也很耿直,结果就起了冲突,谁知小混混身上带了刀的,一刀就捅到了我同学身上,至于是捅了几刀就不清楚了。后来我同学在ICU住了一段时间,花钱跟流水似的,家里买房子,学校里捐款,最后还是没留住人,至于凶手最后有没有找到也不知道,现在想想,真是可惜啊!
  @暴雪17
00:27:27  祖女和林女交好,为什么不相约赴死,反而是要把其他人葬送?我记得几年前看过一篇分析说是祖和林约好,要等确认其他人走了之后再服毒自杀,但祖看到她们那么痛苦就不敢了,所以幸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你必须是我的 49楼
00:36:05  我觉得这个分析很有道理。。我居然第一反应是很阴暗地想祖拿其他几个人的命作为条件,来换自己不必一同赴死了。。。  p.s当年天涯的讨论在哪儿呀,我一直没有找到  -----------------------------  林和祖都很不正常啊 感觉不能用常人心理推断...这样的人离开监狱 生活中碰到也会毛毛的 不是歧视出狱犯人 有的人是冲动犯罪 过失杀人 我觉得可以理解 社会也应该宽容点 但是这个祖完全就是心理有问题的感觉....
  好恐怖啊 出狱以后反正不是正常人
对啊 她俩关系那么好 为什么不她俩死
  还有一点 我不明白 农药是有刺激气味的吧 有奇怪的闻到 为什么还要喝呢? 还有 寄宿学校可以随便学生就出去了嘛?
  我去,帮别人杀人,脑子坏了还是怎么的。
  马  
  马克  
  大晚上吓尿  
  我觉得就是她杀的吧!可能之前铺垫了很多恰好合适理由合适的timing就是为了这一出,反正那个林女生也死了,死无对证,随她栽赃的了
  太可怕了,这是怎样的心里素质?!
  莫非林和祖对其他人也是仇视态度,要不怎么下得这么狠的手……太阴暗了  
  大半夜的看的毛骨悚然  好可怕
  太没人性了 要死就一个人默默地去死 干嘛要别人陪葬 看得气愤  
  太可怕了!  
这么大一个案子
居然渐渐的被尘封了
凶手的理由太匪夷所思了
诅咒那个帮凶
!!!  
  看了我一阵发麻。。。  
  @账号密码已失踪
02:15:37  莫非林和祖对其他人也是仇视态度,要不怎么下得这么狠的手……太阴暗了   -----------------------------  其实死无对证,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了…
  太恐怖了 这个女生怎么做得出来这种事
  好恐怖  
  昨晚看了没敢睡觉  
  不敢仔细看了,出贴
  。。。
  考,姐六年级的时候班里也有女生喝农药,不过好像没死,据说是失恋,最后转学
  一个可以亲眼看着自己朝夕相处的室友痛苦的死去,还和7具尸体共度一晚到天明的人,内心是有多么强大,多么无情,多么不善,多么可怕!!!!!她完全有心里准备去编造故事,洗脱罪名,因为只有她一个活口,死无对证!  一个有如此心里素质,面对生死可以如此镇定的人,绝非是那种丝毫没有主见,完全听从林女去做帮凶的人。相反祖女的心里素质和主见是极少人可以达到的。  生活中,哪里有那种完全没有主见的人,面对重大事情,可以镇定的削苹果,端茶递水????早就哇哇乱叫,手无足措了!
  天哪,求更多细节  
  怎么这么多残忍的事  
  第一次听说呀太残忍了!
  凶手居然还放出来了?这种没有人性的东西放出来不怕她继续害人么?反正我是不信她的口供说什么只是帮凶,呸,她完全可以救她们的!死无对证当然随她怎么说了,这么多证据都指向她,人证物证俱在,还想狡辩,她就不怕她同学的冤魂日夜缠着她么?  
  我记得,天涯有个很有名的帖子,一个天津老刑警说各种天津的经典案子里面就说的这个。  祖晓雪给的整个理由很简单直接但是案件又这么残暴,没有事发过程的目击人,这个活下来的女生好诡异的说  
  我觉得死的女生里最惨的是林姓女生啊,宿舍人除了祖都死了,说林让她买农药不想活了之类,这根本都是她的一面之词,她是林最好的朋友,林怎么会落下她啊?明明就是她栽赃,可怜林,死了之后还得被人骂。
  @tiktoktuk 82楼
11:26:27  我记得,天涯有个很有名的帖子,一个
老刑警说各种
的经典案子里面就说的这个。  祖晓雪给的整个理由很简单直接但是案件又这么残暴,没有事发过程的目击人,这个活下来的女生好诡异的说  -----------------------------  找到了,应该是这个帖子/post-16-.shtml#ty_vip_look[badcamel]
  @安牧青 83楼
11:29:24  我觉得死的女生里最惨的是林姓女生啊,宿舍人除了祖都死了,说林让她买农药不想活了之类,这根本都是她的一面之词,她是林最好的朋友,林怎么会落下她啊?明明就是她栽赃,可怜林,死了之后还得被人骂。  -----------------------------  是啊,楼主觉得祖编了这个故事,就比她一个人毒死7个罪行请了很多啊。太可怕了。
  想起昨天微薄看到的科学松鼠会里面发的:  @科学松鼠会
:【受折磨的灵魂:他们缘何天生“冷血” 】北美监狱中有15%至25%的犯人患有“冷血症”,有的心理学家认为,全人类成年男性中有1%患有此病,女性患者的比例则小得多。“冷血症”患者最主要的特征是完全缺乏移情能力(empathy)和悔恨心,心理学家称之为“严重情绪冷漠”。  冷血者是“完美地伪装成情感正常、高智商以及有社会责任感”的“冷血动物”。精神病学专家都不想和“冷血症”扯上关系:首先,这是一种不治之症。在好些研究报告中都显示谈话治疗根本不起作用,甚至反让情况更糟糕,因为谈话会让这些病人学会应对周旋的技巧。  一些科学家认为,冷血症患者受严重且广泛的注意力缺损之苦,因此,他们总是会暂时忘记特定反社会行为的道德与社会后果。  估计这个祖就是冷血症吧
  这个案子太奇怪诡异了,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马克,这个案子好恐怖  
  也有说被判了15年    咖曉啡:http://t.cn/zTIAm1u关于静海一中的"七仙女"命案,印象中我当时上小学,为这些早逝的学子祈祷@东东枪 @非洲刘德华大陆古天乐 @无与争峰  大大大岂几:我记得活下来的那个女孩好像被判了15年?后来听楼下一中哥哥讲,当时封校,拉警戒,一具一具尸体往外抬,后来那间宿舍改成了储藏间,再后来被封印了... (4月17日 17:56)
  静海一中校友网站上居然有整个赔偿案的情况!!!!!!!!!!!!  传送门!/archives/243   我分段贴~~~  【历史】崔永作、李桂花、宋树森等与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孙亚宇、孙良民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本文由icewent 发布于日 - 分类为教育教学 - 已被浏览1,711次 - 抢沙发 -  初来本站?看看编辑精选~  旭风文学社 - 未成曲调/毕相宁  高考状元榜 - 静海一中历年考入清华北大学生统计  一中名师榜 - 各种老师,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中校史馆 - 历任校长 - 校风校训 - 校徽 - 校歌  混迹大学邦 - 创业先锋杨宝通 - 回首一中  加入我们吧 - 征稿征稿 - 微博谈一中  值得你关注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时间: 当事人: 赵文奎、孙亚宇、孙良民、庞金花、刘树江、宋树玲、崔永作、李桂花、宋树森、杨洪荣、张学千、于永春、梁知江、董秀英、牛维江、张俊云、刘润成、纪烈会 法官: 文号:(2000)静民初字第942号  天 津 市 静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0)静民初字第942号  原告崔永作,男,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天津市静海县大郝庄乡亚家庄村(崔立艳之父)。  原告李桂花,女,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崔立艳之母)。  委托代理人崔长荣,男,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原告宋树森,男,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天津市静海县东滩头乡东滩头村(宋建平之父)。  原告杨洪荣,女,日生,汉族,住址同上(宋建平之母)。  委托代理人张子金,男,日生,军人,住山西省太原市并东街附118号。  原告张学千,男,日生,汉族,工人,住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津美街(张靖之父)。  原告于永春,女,日生,汉族,住址同上(张靖之母)。  原告梁知江,男,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王二庄村(梁丙美之父)。  原告董秀英,女,日生,汉族,住址同上(梁丙美之母)。  原告牛维江,男,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天津市静海县大张屯乡大张屯村(牛会娜之父)。  原告张俊云,女,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牛会娜之母)。  原告刘润成,男,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天津市静海县陈官屯镇南长屯村(刘静之父)。  原告纪烈会,女,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刘静之母)。  以上12原告之委托代理人刘金盛,男,日生,天津市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干部,住本市河西区洞庭路延水道5号。  以上三被告委托代理人陈景海,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赵文奎。  以上二被告委托代理人杨惠利、孙洪梅,金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亚宇,女,日生,现在天津女子监狱服刑。  被告孙良民,男,日生,汉族,住静海县唐官屯镇石油物探局地调一处宿舍(孙亚宇之父)。  被告庞金花,女,日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址同上(孙亚宇之母)。  委托代理人冯玉光,津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树江,男,日生,汉族,干部,住天津市静海县东滩头乡东滩头村(刘珊珊之父)。  被告宋树玲,女,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刘珊珊之母)。  委托代理人王锡德,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崔永作、李桂花、宋树森、杨洪荣、张学千、于永春、梁知江、董秀英、牛维江、张俊云、刘润成、纪烈会诉被告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孙亚宇、孙良民、庞金花、刘树江、宋树玲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永作、宋树森、杨洪荣、张学千、梁知江、牛维江、刘润成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崔长荣、张子金、刘金盛、陈景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杨惠利、孙洪梅、冯玉光、王锡德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李桂花、于永春、董秀英、张俊云、纪烈会、被告天津市第一中学法定代表人赵文奎;被告孙良民、庞金花、孙亚宇、刘树江、宋树玲经本院合法传唤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方诉称,十二原告之六女儿被被告孙亚宇及被告刘树江、宋树玲之女刘珊珊合谋故意在被告静海一中女生宿舍毒死。虽然案发时孙亚宇、刘珊珊未成年,但其父母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被告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未尽监护及管理职责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赔偿原告方每个被害女儿及家长损失25万元总计赔偿额为150万元。其中包括每个被害女生家长的精神损失费229120元、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52050元及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等。  被告天津市静海县第一中学的委托代理人辩称,本学校对学生不存在监护责任,而且在此事件中静海县第一中学无过错,故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且一中已经给付原告每家37000元的安抚费及为处理此事花去的费用共计420339元。  被告孙亚宇、孙良民、庞金花的委托代理人辩称,该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其理由在于其一被告孙亚宇不存在杀害其他同学的故意,其二当同学服毒时孙亚宇未制止,不构成案件发生的根据,故我方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而一中和刘珊珊的父母应承担责任。  被告刘树江、宋树玲辩称,女儿刘珊珊出事后,无任何机关向其家长说明情况,况且女儿在学校上学很少回家,家长与女儿已脱离了实际监护的可能,因此应由一中承担其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被告刘树江、宋树玲之女刘珊珊(17岁)与被告孙亚宇(17岁)及十二原告的6个女儿崔立燕(18岁)、宋建平(19岁)、张靖(18 岁)、梁丙美(18岁)、牛会娜(17岁)、刘静(17岁)同系静海县第一中学高三年级九班的住校学生,同住该校女生宿舍113室,被告孙亚宇与刘珊珊关系较好,1997年9月刘珊珊与同班同学陈春名谈恋爱,到1998年9月二人解除恋爱关系,刘珊珊因无法摆脱恋情,故产生了悲观厌世的自杀之念。  日,被告孙亚宇受刘珊珊委托在静海县农业局蔬菜门市部购买了0.5公斤一瓶的有机磷农药甲拌磷(俗称3911)。被告孙亚宇回学校后将买回农药之事告知刘珊珊,当晚10时许,刘珊珊拿着被告孙亚宇为其购买的农药及太空杯将被告孙亚宇约至宿舍外的楼道内,刘珊珊向被告孙亚宇讲明自己欲喝农药自杀,因怕死后“孤独”,欲欺骗同宿舍其他六人与其喝农药一同死亡。刘珊珊还唯恐他人喝农药后喊叫,求被告孙亚宇在其他女生服下农药后照顾好大家。被告孙亚宇遂应允。后二人回到宿舍内,刘珊珊谎称拿来防治结核病的药水,让同宿舍的其他六名女生先后服下有机磷农药甲拌磷。后刘珊珊也服下了该农药。被告孙亚宇见六女生服下农药后非常痛苦,故为其递水喝、拿水果吃。次日上午6时许,被他人发现报警,六女生及刘珊珊均因服用有机磷农药甲拌磷中毒死亡。  日发生事件的当晚11时50分左右,同在女生宿舍楼居住的113室对门112室的女同学发现屋内有很强烈的刺激气味就将本室内的窗户打开并由该宿舍的女生薛从京,曲兆秀二人起床找到了负责该宿舍楼警卫的曹国志、王秀兰夫妇二人共同在楼道内搜寻了一番认为113、112、111、 110这个方向的气味最大,遂后几个人回到该楼的警卫室给教师楼的教导处等地方打电话,想将该情况告知校方领导但无人接电话,两名女生又同王秀兰一同去了教师楼找值班人员,也未找到,又一同去了大门警卫室敲门也未找到值班人员,仨人只好回到女生的宿舍楼又给教导处打电话仍然无人接电话。这时已是夜间一点多钟,王秀兰让两名女生回去睡觉了。事故发生后一中已给付六被害女生的家长37000元的安抚费,并为此事件花去费用共计420339元。  另查,发生事件时被告孙亚宇被告刘树江梁树玲之女刘珊珊均17岁,未成年。  本院认为,被告刘树江、宋树玲之女刘珊珊,采取欺骗手段,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六女生中毒死亡,刘珊珊应对此事件负主要民事责任,由于刘珊珊当时未满 18岁,属未成年人,因此作为刘珊珊的法定监护人的被告刘树江、宋树玲应依法承担事件的主要赔偿责任既赔偿原告方依法认定损失的45%;被告孙亚宇帮助刘珊珊对其它六女生实施损害行为,应对此事件负次要的民事责任,由于被告孙亚宇亦未满18岁,属未成年人,因此作为被告孙亚宇的法定监护人的被告孙良民、庞金花应依法承担此事件的次要赔偿责任,既赔偿原告方依法认定损失的30%;被告静海县第一中学无值班领导,疏漏管理,发现楼内有刺激气味后做为女生宿舍楼内值班的曹国志、王秀兰夫妇二人未采取亲自检查宿舍或报“110”等果断措施,错过了抢救中毒女生的最佳时机。对此事件的发生被告静海县第一中学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和过失,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既赔偿原告方依法认定损失的25%。由于被告静海县第一中学已给付及花费的金额超过了其应承担的赔偿额,故所占比例不再另行给付,超出部分系当事人自愿处分的行为,不再追回;由于刘珊珊、孙亚宇共同故意损害他人身体,故被告刘树江、宋树玲、孙良民、庞金花互负连带责任。原告方所提出的赔偿六被害女生及家长每方25万元总计150万元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不能全部支持,对原告方提出的丧葬费1000元及死亡补偿费应当确认,但死亡补偿费根据年龄的不同,数额不同。具体情况为:崔立燕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52050元;宋建平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52050元;张靖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52050元;梁丙美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52050元;牛会娜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46845元;刘静丧葬费1000元、死亡补偿费4684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19条、130条、133条、134条第7项及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树江、宋树玲赔偿原告崔永作、李桂花人民币23872.5元,赔偿原告宋树森、杨洪荣人民币23872.5元,赔偿原告张学千、于永春人民币 23872.5元,赔偿原告梁知江、董秀英人民币23872.5元,赔偿原告牛维江、张俊云人民币21530.25元,赔偿原告刘润成、纪烈会 21530.25元。被告孙良民、庞金花赔偿原告崔永作、李桂花人民币15915元,赔偿原告宋树森、杨洪荣人民币15915元,赔偿原告张学千、于永春人民币15915元,赔偿原告梁知江、董秀英人民币15915元,赔偿原告牛维江、张俊云人民币14353.5元,赔偿原告刘润成、纪烈会人民币 14353.5元。(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执行)  二、被告刘树江、宋树玲、孙良民、庞金花互负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刘树江、宋树玲、孙良民、庞金花均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尹福起    审 判 员 张俊祥    审 判 员 宫会新    二○○○年十一月九日  书 记 员 韩金凤
  所以唯一没死的那个,真实名字叫孙亚宇?  假如这些都是她编的,那另一个女生家里就是白白一起赔了好几十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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