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的物价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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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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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全力服务“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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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价格工作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主要是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各项要求,部署“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各项价格工作和价格调控任务。市政府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胡市长亲自到会,一会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我先就全市2015年价格工作情况和2016年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和“十二五”价格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价格部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改革促发展,以监管惠民生,系统上下凝心聚力,部门之间通力协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经济强”,激发市场活力
   习主席曾说,“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围绕省、市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简政放权、清费减负、降本增效,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市场定价机制更完善。先后将土地价格评估、招标代理服务、港口竞争性服务,以及铁路邮政延伸服务等20多项专业服务的定价权交给市场,释放了服务业的市场活力。电 信、民办幼儿园、民营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相继拥有自主定价权,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清费治乱减负更有效。以收费“三公开”工作为着力点,推进收费监管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普遍性降费的要求,加大涉企、涉民收费清理和规范力度。市县两级先后梳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以及涉房、涉车收费等7张目录清单,全面实施“清单之外无收费”。
价格、监察、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按照宣传发动、清理规范、全面公示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推进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收费场所“三公开”。扬中市突出“放管并举”和“质效并重”两个根本点,推行涉企收费管控“四步”工作法,入选省人社厅、省编办《江苏简政放权100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组成联合检查组,督查通报了市直29个部门84个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全面实现“公开之外无收费”。
2015年,落实国家和省收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收费项目57项、降低标准11项,全市减负1.09亿元;为小微企业免征23项,减负1133万元。落实工商业用电降价政策,两次降低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为工商企业减负逾3.3亿元。
为企价费服务更精准。镇江新区五大园区产业集中度高、产业链完整,是价格系统为企服务的重点。在主动提供价格信息、政策、维权以及行政指导等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园区、企业需求,深入开展调解、成本、认证等定制式服务,增强了为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镇江特色江鲜的生产和消费,创新编制发布江鲜价格指数,在全省率先开拓了价格数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润州区物价局积极服务镇江高新区创客中心建设,主动融入“互联网+”的发展大局。
(二)关注“百姓富”,兜住民生底线
“百姓富”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直观反映。全市价格系统坚持为民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群众不断感受发展成果和服务成效。
平价商店提档升级。开展平价商店整治月活动,统一、更新平价商店门牌和平价商品标价签,重点整治不按时报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对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平价商店对外形象、内在管理和责任意识都有了质的提升。在全市公开征集82名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放聘书、讲解政策、现场培训,提升监督意识和能力,“社会参与、共管共治”的平价商店监管新体系初步建立。
深化医改为民减负。对接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坚持政策统一、合理定价、体现特色、整体推进的原则,将医改范围扩大到全市一级以上公立医院。特别保留了慢病门诊免收诊察费、2000元以上单品高值耗材零差率销售等对民有利的价费政策。初步估算,此次改革将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5500多万元。
明确政策筑牢底线。围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致力于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审慎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充分考虑百姓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将市区困难群体免费用水用气额度统一提高至8立方米/月,保障标准居全省首位。制定《强化价格托底保障的工作意见》,梳理公布11项价格托底保障政策目录,进一步明晰水、电、气、有线电视、殡葬、医疗、教育、旅游等托底项目的保障对象、范围和标准,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努力使困难家庭生活得更好、更有幸福感。
(三)促进“环境美”,强化价格约束
立足“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全市价格系统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加快环境、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以实实在在的价费政策推动生态建设跃上新台阶。
聚心,明确目标。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推进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意见》,围绕“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具体细化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的任务和措施。确定水、气、排污权有偿使用等7项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序时推进。
聚力,协同攻坚。通过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引导低碳生活方式、生产模式,是我市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之一。然而,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价格、住建、环保、经信、发改等多部门联手,以“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凝聚改革共识,共谋改革思路,齐推改革进程。
聚智,创新政策。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产业发展布局,会同环保部门,制定差别化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确定适度开发区执行省定标准、优化开发区下浮10%、重点开发区下浮20%、生态平衡区上浮20%,引导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在全省形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的“镇江模式”。政策自去年11月份实施以来,已有十多家企业主动落户重点开发区。制定《镇江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通过价格杠杆减少扬尘排放,降低PM2.5指数。
(四)推动“社会文明程度高”,做优价格服务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最大限度地汇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一年来,我们以价格诚信建设为载体,强意识、抓监管、优服务,带动社会价格法治意识、诚信理念的不断提升。
拓宽载体,深化价格诚信。评定发布91家企业的价格信用等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丹阳、润州积极做好全省价格诚信区域创建工作,平昌新城、万达广场、丹阳金鹰天地成为全省首批价格诚信区域,有效地将价格诚信建设由“点”扩展至“片”。完善“价格诚信社区”建设,在镇江新区9个社区建立价格监督员队伍,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海报栏、服务站宣传价费政策、公示价费标准、接受价格咨询,引导人们把诚信转化为自觉行动。
依法治价,构建和谐环境。为全市商贸流通、汽车销售、房地产等750多家企业开设“巡回讲堂”,开展免费价格政策培训16场,参培人员近千人;京口区在欧尚、万方、龙吟坊组织开展价费知识竞答、政策培训、现场咨询等活动,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
相继开展教育、环保、进出口、中介、涉企、景区等价费专项检查。围绕商贸、汽车4S店及房地产三大行业,组织“规范价格秩序、维护消费权益”市场大巡查,发现并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32起。全市全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56件,实施经济制裁3019.7万元;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9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3万元;建成覆盖辖市区、镇、街道、村和社区的价格争议调处站点481个,全市专(兼)职调处人员598人,调处各类价格争议118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价费权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价费环境。
强基固本,提升服务效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夯实业务基础。注重发挥成本、监测的预警、预报和引导作用,及时发出猪粮比价红色预警,提出政策建议;探索建立粮食大规模种植户成本收益调查制度,丹阳、句容、丹徒实现了规模户全面布点,增强了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实力。
抓好队伍基础。将文明创建与物价文化相结合,讲好精彩物价人故事,树立了全省价格系统“三严三实”先进典型,提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勤勉敬业、无私奉献、一心为民、务实进取的精气神。
时光飞逝,弹指之间,我们用苦干实绩,为“十二五”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五年来,围绕稳价目标,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市政府办牵头,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从无到有,根据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14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增强了调控合力。“十二五”期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度涨幅分别为5%(2011年)、2.4%(2012年)、2.1%(2013年)、2%(2014年)、1.5%(2015年),市场价格走势平稳趋降。坚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动态联动机制,“十二五”期间共为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217.66万元。全面完成100家平价商店建设任务,五年来,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商品1.4亿公斤,减轻市民菜篮子负担7978.34万元。在全市设立价格监测点360个,320名专兼职价格监测人员负责对主副食品、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12类1125个品种的商品开展价格监测,每年汇总、分析、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数据2万多个。历时3年,初步建成智慧物价系统,实现了与“智慧镇江”的对接,动态更新主副食品、日用生活消费品和房价等三大类2.7万条民生价格信息,拓宽了市民实时查价、即时比价的渠道,稳定了市场消费预期。
五年来,围绕发展大局,价格改革更加深入。完善、落实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推进价格公平。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实行差别化电价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对318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167家企业主动停产,42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近五年来,全市共执行差别电量7532.02万千瓦时,加价总额1794.34万元,有力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扬尘排污收费,初步建立了“污染者付费”的环境价格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价格。及时开展政策评估,完善深化改革措施,确保我市医药价格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五年来,围绕优化环境,价费监管更加有力。累计取消、减免、降低收费88项,减轻企业负担3.61亿元。分5批对187家新兴产业实施收费准入保护,凡是未经价格部门认可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缴,有力助推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教育、医药、住房、停车、物业、商贸、旅游等行业的价格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建立“133”价格信用体系,实施价格信用动态管理、失信惩戒和部门联合征信制度,促使企业珍惜价格信用、自觉规范行为,有效提升了价格监管的效果和层次。
五年来,围绕保障民生,惠民政策更加丰富。在全省首创中小学食堂伙食费和校服收费管理模式,规范军训收费行为,减轻家长负担。制定《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物业企业收费行为。建立以千元火化、万元墓地为基准的殡葬服务梯级收费体系,明确免费和优惠政策,减轻经济困难家庭丧葬负担。严格出租车行业价格管理,落实惠民公交政策;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在城市核心区域外确定962个免费停车泊位,化解停车难题。
回顾过去,有付出有成绩。我们不仅取得了价格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而且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我们不再按部就班循着老套路做事,而是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在优化发展环境和市场价格监管等常规工作方面不断探求新的路径;我们健全政府定价机制,既严格依法依规,又注重效果效能,带领队伍苦干、实干加巧干,凭业绩、用实绩赢得领导的认可和社会的理解。我们连续多年保持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连续9年保持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称号;2015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五年来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配合帮助,离不开价格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市物价局,向长期关心支持价格工作的各位领导和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全面准确认识中央和省两个《意见》的重要意义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都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价格改革出台的专门文件,是本轮价格改革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当前价格改革全面升级、全面提速,推动了价格改革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的再出发。
1.价格改革站在了新的起点。很大程度上,价格改革堪称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主要“清道夫”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价格改革与其他改革配套推进、逐步深化,先后经历了“改革计划价格体制”、“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三个阶段,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在这一前提下,中央和省《意见》,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深化价改进行了整体谋划和部署,开启了价改的新征程,进入了全面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新阶段。
2.价格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两个《意见》对价格管理从理念到职能、到方式都提出新的要求。不仅要树立市场理念、大局意识和底线意识,还要有创新思维。价格管理要由直接定价向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服务宏观调控转变;价格改革要由单兵突进,向与财政税收、收入分配、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转变。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将中央《若干意见》的新精神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面融合,尤其在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方面,提出一系列可行思路和务实举措,体现出价格机制改革全方位服务“强富美高”建设的现实要求。
3.价格改革呼唤着新的作为。价格改革要求做到放管结合,不仅要将属于政府定价的不到2%的项目管住管好,还要放眼100%,通过推进价格形成机制、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机制、价格调控机制等相关配套改革,使各项价格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使“看不见的手”灵活自如,让“看得见的手”坚定有力,使市场更加规范、更有活力。市县两级价格部门,必须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关注改革焦点,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价格改革,遵循改革规律,注重“水平领先”,在落实过程中探索价格管理的新模式;抓住改革热点,围绕“生态发展”、“共享发展”目标,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体现生态价值,放大改革红利;勇破改革难点,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围绕教育、停车、物业、医疗等领域,探索管严管好的方法和途径,以管理的实际效果体现管理水平和能力。
改革不会风平浪静,也不会一蹴而就。展望“十三五”,价格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相信,只要我们有披荆斩棘的勇气、有勇往直前的毅力、有干则必成的决心,就一定能发挥出价格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持续动力!
三、干出开局之年的奋进态势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央和省两个《意见》贯彻落实的第一年。全市价格系统必须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做好全年工作,干出开局之年的奋进态势,干出改革发展的新成就。结合国家和省有关安排,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左右。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推进“四个全面”,落实“五大发展”,坚持稳中奋进、改革创新,以促进发展为目标,深化价格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价格监管;以惠及民生为根本,优化价格服务;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带好价格队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工作任务在《2016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中将进一步明确。这里,我着重强调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三去一降一补”新文章
要发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服务供给侧改革。
一是要继续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围绕五大发展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六个年”(创新转型提速年、产业项目突破年、生态镇江提升年、改革开放深化年、民生保障强化年、治理体系完善年)的部署,严格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扬尘排污收费等价格政策,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去产能。全面深化排污费征收制度改革,落实全省排污收费政策。抓住时机理顺资源产品价格关系,落实全省“十三五”水价改革政策,建立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体系。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覆盖到辖市。积极研究探索鼓励型、支持型价格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对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和管理方式的改革进展,及时落实改革措施。
二是要创新收费管理体制。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动态调整、完善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收费清单管理长效化、机制化。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按照“政府主导、正向公布、动态调整、促进减负”的原则,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清单管理。继续督促、推进收费公示,完善收费公示途径和方法,不断建立检索有序、查询方便的收费目录公开系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联合财政部门,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监控平台,对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实时调整、监控和统计,实现收费监管的“双管双控”,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要做实为企价费服务。着力服务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国字头”创新平台。以减负帮困“轻风”行动为载体,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收费矛盾,减轻发展阻力;围绕市场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帮助、引导、保护企业实行自主定价权,保障企业在资源、能源价格中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使企业“轻松上阵”、健康快速发展,补足地方经济短板;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涉房收费,加强商品房价格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为房地产企业去库存提供服务。
(二)继续做好价格惠民巧文章
一是实施价格调控稳固工程。坚持是走向成功的基石。价格调控工作贵在坚持、难在坚持,必将胜在坚持。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同坚持落实和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未雨绸缪,筑起稳价格、防异动的坚强屏障。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走势,要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继续加强平价商店考核管理,修订《镇江市平价商店考核管理办法》,严格优胜劣汰。创新平价商店社会监督,发挥好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利用新闻、网络等载体开展“最满意平价商店”社会评选,通过公众投票,确定、公布群众认可度、社会满意度高的平价商店,扩大平价商店社会影响。探索平价商品网上销售模式,扩大平价商店辐射面。
二是实施智慧物价升级工程。主动适应和融入“互联网+”时代,整合、升级智慧物价系统,体现价格数据的即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形成集价格监管、价费公示、信息发布、政策查询、消费引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管理服务新平台,满足大数据时代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是实施惠民政策创新工程。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对政府投资的公用体育设施项目收费情况开展调研,研究管理办法;制定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和收费标准,做好公办学历教育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医药价格监管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医药价格实行联网监控。
四是实施价格托底保障工程。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中,要更加注重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受价格改革的影响。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改革中必须同步考虑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继续实行平价商店对困难群体的“特惠制”保障。要健全完善价格托底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价格托底保障政策。
(三)努力做好市场价格监管难文章
一是重视农村市场价格工作。农业是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是价格稳定的基石。要认真落实促进农村发展的价费优惠政策,加大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力度,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管。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本调查布局,发挥好农本调查对农业发展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二是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督的思想,把价格行为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更多的时间和力量,着力解决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梳理现有监管方式和途径,研究整合监管资源,推进市场“网格化”监管,放大监管效应。围绕群众需求,“开门”监管,提升监管效果。进一步借助全省战役性检查、专项检查的力量,努力使查办案件治标又治本,增强监管力度。研究价格监管向基层延伸的途径,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全覆盖,拓展监管广度。运用战略思维,探索制定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对一些难点问题形成制度管理,实现监管长效化。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今年,根据全省部署,将组织开展电信、“红顶中介”收费、医药、银行等行业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强化价格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总结提炼价格诚信单位、诚信社区、诚信区域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提升价格诚信建设实效。实行价格违法行为与价格诚信度挂钩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体现监管的综合效应。
四是切实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完善优化价格举报办理规程,提升举报办理质效,夯实大举报格局,发挥好举报“窗口”、“纽带”、“热线”作用。要强化价格举报、投诉的分析研判,提高市场价格监管的针对性。适时向社会发布价格投诉举报警示,以震慑违法、警示社会、引导消费,突显“12358”的品牌力量。
(四)严格做好能力建设细文章
一是狠抓规则规范建设。重视价格理论研究,推动工作由感性到理性、由实践到理论的升华。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镇江市价格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提升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认定机构的职能和定位更符合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新形势下电信业务资费管理,出台我市电信业务资费收费行为管理办法。分析探讨停车收费问题,拿出具体措施、制定管理办法,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引导社会化停车场点合理定价,促进停车设施、停车资源健康发展、合理分配。创新思维,思考水、气等公益性事业成本规制办法,确定成本指标与收益限值,创建政府与企业的经营收益协调机制。
二是深化价格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成本调查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把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重要程序和必备环节。努力拓展成本调查监审领域,加强成本监审数据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成本公开。坚持并实施好重大价格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谋划价格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江苏省价格条例》的颁行,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三是加强队伍基础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加强价格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系统机构建设,强化部门职责。充实优化检查、成本、监测、认定、服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力量,提升队伍能力。继续讲好“精彩物价人”故事,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投身价格事业的热情和激情,提升价格干部整体素质,筑牢价格工作创新创业的基础。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机构、价格监测机构和价格认定机构建设,为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做好今年价格工作,任务异常艰巨、责任非常重大。“一万遍空想,不如一次实干”。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力干、埋头干、创新干,在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征途中,不断谱写出价格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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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价局下通知 新增61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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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记者石小磊)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自8月25日起新增61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调整完善2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此次新增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都是近期新增加的医疗检查手段,比如面部三维照相一个体位收费50元,超声支气管镜检查一次收费665元、丙型肝炎核心抗原测定收费110元等等。新增这批项目中大部分收费从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也有部分比较贵的检查,价格最高的“脑动脉内血管血栓取出术”一次收费3500元。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收费项目等级
超声弹性成像
超声断层容积扫描
经胸实时三维超声心动图检查
含心房、心室、心瓣膜、房室间隔、大动脉
经食管实时三维
超声心动图检查
含心房、心室、心瓣膜、房室间隔、大动脉等结构,不含心电监护
二尖瓣三维
超声斑点跟踪成像
实时三维应变
心肌运动瓣环位移分析
左心室三维容积
区域热循环灌注
体腔热灌注治疗管道组件
对羟基苯丙氨酸(酪氨酸)尿液检测
精子DNA完整性
流式细胞仪法
前列腺小体外泄蛋白(PSEP)检测
酶联免疫法
粪便隐血实验
含专用粪便留置器
定量检测,可长时间保存粪便标本,仅限门诊体检使用
血液病相关基因
PCR法,限符合《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实验室开展。
凝血功能和血小板功能动态监测
粪便钙卫蛋白检测
甘胆酸(CG)检测
异常凝血酶原测定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测定
各种免疫学方法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测定
抗磷脂酶A2受体
髓过氧化物酶测定
酶联免疫法
抗肿瘤药物血样浓度定量检测及
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检测
酶联免疫法
淋巴亚群相对计数
包括CD3+、CD19+、CD4+、CD8+,CD16,CD56等各种细胞
流式细胞仪法
抗RA33抗体测定
神经元抗原谱
抗谷氨酸受体
慢性炎症性肠病
丙型肝炎核心
胃泌素-17检测
酶联免疫法
曲霉菌免疫学试验
酶联免疫法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
高尔基体蛋白73(GP73)测定
血清HER-2/neu
直接涂片荧光染色镜检
结核分枝杆菌药敏定量试验
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
包括CYP2C9、CYP2C19、CYP2D6、CYP3A4基因等
PCR法,限符合《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实验室开展。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
指高通量基因测序评估21-三体、18-三体、13-三体胎儿
限符合《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实验室,且获得卫生计生委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应用试点单位开展。
遗传代谢病检测
指对出生满72小时(哺足6次奶)的新生儿和临床可疑患儿开展的27项氨基酸类、脂肪酸类、有机酸类遗传
疾病检测。
串联质谱法
全自动染色封片
院外会诊用切片
面部三维照相
根管热塑牙胶垂直加压充填术
口腔黏膜激光治疗
超声支气管镜检查
不得收取“电子纤维内镜加收310605-a”
十二通道动态
心电图检查
心脏希氏束起搏术
左心室心内膜
经肾动脉射频去交感神经术
标准化粪菌制备
家庭腹膜透析治疗指导
按照《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第四篇内容对患者进行面对面1对1培训,向患者或家属群体进行的集中培训不得收取。
冠状动脉慢性完全闭塞血管(CTO)逆向介入治疗术
经皮左心耳封堵术
脑动脉腔内血管血栓取出术
神经血管重塑装置
收费项目等级
政府指导价
齿科微动力系统加收
微创复杂牙拔除术
涎腺内窥镜系统加收
附件2: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政府指导价
磁共振平扫
场强3.0T及以上
限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
磁共振增强扫描
场强3.0T及以上
限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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