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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题(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2、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草案);  3、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 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听取有关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情况报告。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安排区情报告会,了解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按照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理念的要求,继续听取推进园区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围绕打造“五大功能区”,听取五角场城市副中心建设、滨江开发和新江湾城国际化、信息化、低碳化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情况汇报,分别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三)关注转型发展。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和了解我区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情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分别以招商引资工作和台资企业发展情况为课题开展调研,集聚代表智慧,提出发展区域经济的建议。  (四)重视创新驱动。分别听取创新服务体系、金融创新以及创新和创业人才工作等汇报,推动区域创新发展。  (五)规范财政预决算。按照监督法、预算法要求,听取和审议本区2010年决算报告及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决算。听取15亿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了解资金投向、管理、项目和效益等情况。  二、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六)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工作。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评议,提出完善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对消防和安全生产开展调查研究,夯实城市运行安全基础工作。  (七)推动民生事业持续改善。重视旧区改造、物价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参与市区联动项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和调研。听取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的汇报,了解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情况。  (八)关注城市综合管理。重视后世博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巩固世博期间城市管理成效。开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报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促进法治化城区建设。审议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重点对区法院民事执行和区检察院反贪反渎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调研。  (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首次运用专题询问这一形式,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听取有关专题汇报。对生活垃圾及早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再资源化开展专题调研。  (十一)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评议,促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举行区情报告会,听取以发展文化产业为抓手,创新文化建设的汇报。  三、依法开展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继续做好代表工作  (十二)为换届选举做好充分准备。针对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新形势下换届选举工作的特点。做好关于建立各级选举工作机构、选举日安排、单位和选民数摸底、选区划分、名额分配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依法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同时,加强对五角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十三)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继续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围绕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各类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与面。继续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让代表及时了解履职情况。  (十四)加强书面意见督办。重视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们提出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加强与代表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完成。主任会议听取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的报告,选择部分办理书面意见比较集中或代表反馈“不满意”较多的承办部门,加强督办,提高采纳率和解决率。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实效  (十五)加强学习研究。完善学习制度,积极推进人大常委会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监督、规范人事任免等法定职责,积极探索和实践。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十七)完善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委室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服务保障。  (十八)做好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和梳理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下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提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将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内容  1、本区安全生产工作;  2、本区法院民事执行和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   3、本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重点围绕“一府两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工作目标完成和工作绩效、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今后工作改进方法和措施等方面开展评议。  二、评议方式  常委会将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有关调研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应注重人大常委会工作与各街道(镇)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与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相结合;常委会各评议小组开展集中评议与人大代表开展日常评议相结合。  三、组织工作  常委会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成专项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安排在上半年度,具体分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成立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制定调研工作计划,与“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沟通相关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评议部门撰写自评报告。  2、调研阶段。各专项工作评议小组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人大代表及各界人士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评议小组在汇总调查情况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与被评议部门沟通相关工作情况。  3、评议阶段。4月份召开常委会第43次会议,分别听取和评议本区安全生产、法院民事执行和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有关自评报告于3月20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月份召开常委会第44 次会议,听取和评议本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自评报告于4月20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评议小组分别在常委会第43次、44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评议意见起草工作。  4、整改阶段。评议会议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评议意见,研究整改措施,于评议后的三个月内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提高我区法治化水平,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常委会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在本区的实施情况。对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执法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二、检查时间  本年度执法检查安排在下半年度。9月份召开的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筑法》的执法检查报告。10月份召开的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计划生育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三、检查对象和目的  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本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工作  常委会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检查组组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组可以邀请相关行业的区人大代表参加。  五、检查步骤  (一)做好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分别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筑法》和《计划生育条例》在本区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函告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分别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组成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材料。  (二)听取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组听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自查基础上形成的自查报告(具体日期由各执法检查组确定)。  (三)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组采取座谈、走访、视察、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本区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检查组应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四)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分别于常委会第46次会议和第47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执法检查报告起草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对执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等。  (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由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汇报。9月份常委会第46次会议和10月份第47次会议分别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届时,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六)落实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报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3个月内将改进措施以及取得的整改效果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会议文件形式印发常委会会议,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为促进执法检查后整改工作的落实,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常委会办公室配合做好督办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四十二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陈安杰 陈丽龄 忻伟君 杭开才 沈贻初 王南朝 任建兴 全志伟 刘永忠 杨祉雷 李贻明 沈经良 张一华 赵瑞云 施建平 姜
勇 贾文良 钱
樑 徐国民 翁骥陵 曹国强 曹晓兵 韩胜华   请
假  袁建民 王醇晨 华
源 李永盛 体
圣 张月静 张智洲 姜立功 莫元武
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题(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本区民事执行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本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本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安监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杨浦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以《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确保了杨浦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杨浦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保持平稳有序的良好局面。年期间,区域内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9起,死亡49人,占市政府下达指标(61人)的80.3%;发生生产安全重伤事故54起,重伤56人,未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平稳态势。2010年,区域内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占市政府下达指标(15人)的46.7%,与2009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事故发生数创历史新低,在全市各区县安监局中下降幅度最大。去年年底,我区作为全市唯一的区县代表,接受了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督查组的督查和现场检查,督查组对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杨浦区在传统工业区向创新型城区转换的过程中,一些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地域广、人口多、旧房多,老企业、中小企业多,区域内现仍有制造业企业近900家,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约70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及使用单位500余家,在建工地达129个,施工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新老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工作挑战压力巨大,责任重于泰山。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安全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为中心,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以“平安世博”为重点,履行世博安保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针对本区区域大、企业多、从业人员多、建设工程量大等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隐患整治,健全保障体系,强化工作落实,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 (一)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  一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每年年初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区安委会与各委办局、街道镇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各责任单位一年两次考核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区域内市(部)属企业向区安委会递交了安全生产履职承诺书。迎、办世博期间,聚焦重点领域,268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区政府签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诺书。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在全区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告知、安全承诺与践诺活动,建立了与单位法人代表的约见谈话机制,督促企业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三是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为契机,着力构建“大安全”格局。加强条块联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综合协调的职能,实行安全生产检查“首查负责制”,坚持日常综合检查、重点专项整治和抽查抄告督办相结合,实行发现预警、抄告督查、约见谈话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深化全区条与块、条与条之间的协作深度,促进职能资源的协调互动,提高隐患排查和联动执法能力。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城区安全设防能力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几年来,共组织5029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8433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2家企业共建安全生产实训基地,邀请专家就世博期间危险化学品监管、职业健康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内容专题授课;连续四年将58500名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实际共为61652名农民工进行了安全培训,每年均超额完成;同时,积极开展“送安全到工地”活动,送教上门,免费对1万余人次建筑工地农民工开展岗前安全教育。据统计,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的农民工四年来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企业、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物防、技防水平。督促企业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换代升级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对14座加油(气)站实施了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对29座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技术改造,对37家加油(气)站安装监控探头,共投入资金1915万元。  (三)前端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多元发现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查互查机制。构建全社会监管网络,建立健全督查互助机制。以行业划分,组建了高校、重大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轨交12号线、水务工程、旧改动迁基地和大卖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以危险程度划分,组建了危险化学品单位、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督查互查,有效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行业自律、自我管理、自我整顿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健全政府隐患排查发现机制。建立了全区“综合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常规排查与突击排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排查机制。(1)坚持综合排查。加强市区联动、条块结合,每年对全区范围内工厂、企业、工地、学校、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例如,围绕“六个不发生”和“四个确保”的世博安保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集中精力开展地毯式安全大检查,对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落实安保方案;对反恐防范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加强世博服务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对区域内各类中小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管。世博期间,共出动3万余人次,共排查企业4.6万家次,查出各类隐患1.34万条,有效消除减少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诱发因素。(2)开展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场合、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做到深、细、实。针对部分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我区组织对其中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三小工程”(小装潢、小维修、小项目),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区域内重大活动实行提前介入,做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针对高温季节建筑工地高空坠落等伤亡事故明显增多的现象,我区创新了高温时节建筑工地“做两头、歇中间”的安全生产模式,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在全区予以通报,有效遏制了暑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的态势。(3)组织突击检查。在“11.1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为了吸取事故教训,区委立即成立了防火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的通知和实施意见。区政府迅速行动、紧急动员、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顿:第一时间分别召开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主要领导会议,对《通知》和《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安排配合区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点+面”、“5+2”、“白+黑”和“查+督”的方式,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和同步督查。  三是拓展社会发现渠道。为了构建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公共安全监管新体系,自2005年起,在全市率先开通了“962151”公共安全举报热线,并不断完善这一机制,积极拓展社会监管的范围,自开通以来共受理举报1493件。对这一举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监察报、解放日报等媒体先后予以报道,引起社会的关注,中央领导、市政府高度肯定并推广这一做法。此外,以“杨浦安全生产网”为载体,对事故、重大隐患、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监督。  (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管部门先后制定了《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以及《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对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以规范。  二是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几年来,我区陆续开展了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回头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紧扣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并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市、区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坚决采取强硬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期间,我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继续保持“按时结案率”、“执法准确率”、“处罚执行率”100%。依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区域内发生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立案和查处。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近年来,全区共检查单位17948家,检查73021次,出动153607人次,查出隐患总数25785条,发出各类法律文书17039份。认真处理各级部门、举报奖励热线(962151)、群众直接来电来访来信等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事故等案件,对每一次反映的问题,我们都做到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按时回复。  (五)夯实基础,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06年开通了“杨浦安全生产网”(外网);2008年开发建设了“杨浦安全生产工作平台”(内网),并与各街道、镇实现了网络对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  二是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个街道成为国际安全社区(新江湾城街道),4个街道成为全国安全社区(五角场街道、四平街道、控江街道、殷行街道),1个街道成为市级安全社区(延吉街道),长白街道、五角场镇也在2010年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是成立区安全生产促进中心。为顺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发展,我区于2009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安全生产促进中心(区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突破了原有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受理和处置安全隐患举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职能。  四是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成了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积极指导、参与企业开展有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召开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研讨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现场观摩学习。不断完善和充实应急预案,着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经过努力,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杨浦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中,世博后期各项工程陆续开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各种新老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工作依然面临巨大的挑战。例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不断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使用,加强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增强企业在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要深刻分析隐患尚未得到整治的原因,综合协调,联合执法,加强督办。特别是加大暗访抽查力度,提高执法效能。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以强有力的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严格查处,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力争实现隐患“归零”。  (三)抄告督办,建立经常性检查机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督查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区安委办抄告,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机制,并将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区安委会对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之一。  (四)加强宣教,努力提高全民防火及安全生产意识。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和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完成区域内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和执法检查,开展石棉制品制造企业危害状况以及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评估,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优化结构和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建设。建议尽快成立安全生产专业执法机构,吸纳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较强、职业道德良好的人员,加强基层安监人员上岗培训、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提高执法监察质量。  (六)开展调研,结合实践,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近阶段,市人大拟对《条例》进行修订,根据市安监局修改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企业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并根据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变化发展和特点规律,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经验,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本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评议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近年来认真汲取各方经验教训,增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切实围绕重点安全隐患进行前端治理和精准打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实效。几年来,未出现重特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指标完成情况较好,2010年事故发生率更创了历史新低,同比降幅位居全市前列,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服务“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中心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教引导,进一步落实好企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把好这道关才能最有效地保障生产安全。因此,首先要提高企业领导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采用多种措施,切实转变企业负责人观念,狠抓安全生产制度大的长期贯彻落实。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通过企业工会等组织,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二是理顺协调机制,落实监督实效。对于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职能部门要实行整改措施的跟踪检查,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在整改中需要政府多部门协调的,政府要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主动跨前一步,支持配合好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本次专项评议中发现的上海机床厂涂装工艺车间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和龙门水产品营销中心液氯制水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要尽快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并将整改进展情况在本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时作出详细解答。  三是开展专题调研,落实长效机制。面临后世博和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大好契机,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快产业调整、改善投资环境、盘活存量资产,闲置厂房都是可利用的资源。但如何加强对闲置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体制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建设。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安监队伍不仅担负着宣传法律法规的任务,更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一支重要力量。建议区政府在明确安监科室职能的基础上,尽快落实相关编制和人员,加强监督力量。要进一步组织基层安监人员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要增加安监资金投入,确保安监设备及时配备、实行专用,并在一定幅度内提高工作待遇,确保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关于本区民事执行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
顾伟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常委会报告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坚持“审判贴近杨浦,司法服务民生,服务创新城区”的工作主线,加强执行工作,创新执行机制,努力攻克执行难题。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受理民事执行案件13,730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88.1%;执结民事执行案件13,838件,标的人民币2.76亿元,清偿率90.45%;平均执行天数由2007年末的59.39天,减少至2010年末的38.86天。执行案件的主要评估指标,逐步进入全市法院前列。  一、紧扣“执行难”的共性原因,努力在找“人”、查“财产”上下功夫  长期以来,“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人民法院。其主要成因在于“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在探索解决“执行难”的实践中,我院紧紧抓住这一主要矛盾,努力在找“人”、查“财产”上狠下功夫。  (一)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发现“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的存款是最便于执行的财产,但“为储户保密”的银行业惯例却影响着执行效率。据此,我院首先与五大国有银行杨浦支行达成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的协议。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只要凭其身份证号码,就可借助五大银行遍布全国的网络查询其在各地的存款。此后,这一查询网络又扩大至上海、浦发、农商银行杨浦支行,实现了“每案必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与此同时,针对个人拥有房屋、车辆、证券的普遍性以及退休养老金的可查性,我院又将房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所、社保结算中心、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处的财产调查纳入了“每案必查”范围。“每案必查”范围的扩大,增加了工作量,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此,我院专门建立调查组,统一实施财产查询,变过去“单兵作战”为“集约化调查”,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三年来,通过集约化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12,969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6,124件。这一做法受到了上级法院肯定,高院专门在我院召开现场会推广这一经验。  (二)依托“社区法官”布下“天罗地网”,最大限度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要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掌握其家庭经济状况和隐性收入情况,就必须紧紧依靠其住所地居委会和周边群众的帮助,为此,我院在与殷行街道尝试建立社区协助执行“联动机制”,取得一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4月向全区12个街道(镇)派出以退休法官为主体的“社区法官”。由于日常工作岗位在街道,与居委干部、楼组长甚为熟悉,“社区法官”很快形成了一张触角伸至被执行人住所的社区协助执行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年来,居委干部和周边群众先后为我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3,888次,见证执行活动37次,帮助送达执行文书142次,协助做好被执行人教育疏导工作39人次,帮助我院执结一大批执行难案。如工商银行外滩支行与陈某借款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某长期早出晚归、行踪不定,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传唤不着,然其最终未能逃出“恢恢法网”。一次,其偶然回家,“社区法官”便将信息传递来院,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将其堵在家中,迫使陈全额履行了数十万元债务,《人民法院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三)瞄准企业的“验资”和“纳税”环节,不让“有限责任”成为逃债的“避风港”。“验资”是设立企业的必经程序,但现实经济活动中“借款验资”、“虚假出资”和“抽逃资本”现象屡见不鲜,于是股东掠夺了经营成果,债务扔给了空壳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制止由此引起的“执行难”现象,我院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定了两种“必查验资”的情况,即:凡设立在经济园区的被执行企业,如无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的,必查其验资资金去向;凡企业设立时间较短却举债累累的,必查其验资情况和大额资金走向。通过这一举措,先后查实股东“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有235人,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后,顺利执结229件执行难案。此外,企业在市场运行中虽然流动性较大,但只要还在经营,势必要去税务机关换购发票,于是我院又把被执行企业下落不明且未查得财产的,列为“纳税”必查对象,共调查被执行人纳税情况1,842人次,发现被执行人异地经营的有60余件,通过强制执行或分期付款使这批“搁浅”案件“起死回生”。  二、立足杨浦区情特点,多措并举力保民生  我区原系工业大区,也是人口大区。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了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企业多,下岗工人和外来人口多,成片旧里和危棚简屋多等现象,民生矛盾相对突出,当事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矛盾激化概率相对较高。针对这一区情特点,我院强调既要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实现民生债权,又要充分兼顾法理情三者关系,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始终把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三费”(抚育、扶养、赡养)纠纷等事关民生案件列为重点,强调要急案急办,加大执行力度。三年来,共对4,827名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扣押、扣划、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80余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情节较重者给予司法拘留,其中有71人因具结悔过并即刻履行义务而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有力地发挥了强制执行的震慑作用。同时,针对每年“元旦”前后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集中且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注意审、执联动,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控制被执行人出入境、组织集中执行等措施,使涉及“国佳物流”、“盛时餐饮”、“百利得食品”等企业数百员工的劳动债权及时兑现。三年来,共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165件,限制出入境35人次,组织民生案件集中执行12次,执结案件1,809件,标的人民币7,216.81万元,清偿率达98.72%。  (二)穷尽救济措施,力促社会稳定。执行中,我院经常遇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兑现债权将危及申请人生计的情况。如:交通事故肇事者、身无分文的刑案被告人所无力弥补的受害人的巨额人身损害赔偿;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留下巨额债务“关门走人”,引发数百员工聚集市、区政府或法院门前上访的劳动报酬纠纷。对此,我院及时转变工作视线:一是从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和社会责任的角度,劝说出资人、招商引资单位垫付工人工资,如“潜星纺织”、“中洋电子”等10余起涉及数百员工近百万元劳动报酬的案件,在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以及开平市政府的帮助和垫资下,及时平息了纠纷,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积极争取小企业保障基金垫付工人工资,如涉及“丰润餐饮”、“帅兴缘餐饮”的166起劳动报酬案件,我院争取到了市社保“小企业基金”近30万元,全额垫付欠薪;三是在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司法救助资金,专门用于刑案被害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应急治疗以及对劳动债权人救急帮助等,自该救助资金设立起,已对60余名急需治疗或生活帮助的当事人进行了救助,先后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93.3万元。  (三)情理并重耐心疏导,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不少民生纠纷的产生与当事人经济能力弱、居住条件简陋等因素紧密相关。对于此类案件,我院要求执行法官多做疏导化解工作,多讲法言法语,少用生硬的强制措施,尽量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如彭某与冯某原系恩爱夫妻,因彭与冯弟发生动迁争议,导致夫妻离婚,又因冯无力支付巨额住房补贴款,而使彭多次进京上访。执行法官坚持锲而不舍耐心做双方疏导工作,最终促成案件执结、夫妻破镜重圆。再如定海、平凉、大桥等街道有不少成片旧里、简易公房,居民安装铁门、空调和油烟脱排机后,都会影响周边邻居,一旦邻里因生活琐事“斗气”,往往会引起“你拆我铁门”、“我拆你空调”的连锁诉讼,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面对此类情况,我院就坚持与居委联手做好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力求达到“能不拆的,尽量不拆”的和解目标。同样,企业之间“斗气”也会使各自大伤元气,影响社会安定。如“云木宾馆”与景敏物业公司租赁纠纷一案,一方拒绝迁让并拒付租金,另一方则阻止其经营,不仅使各自经济利益受损,而且双方员工险些出现群殴事件。为此,我院与平凉街道联手开展教育、疏导,最终促成双方消除隔阂并重新建立租赁关系,且双方信守合同至今。三年来,我院以和解方式结案2,145件,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有近八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集中优势攻克群体难案,全面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2009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后,我院把历年积存的涉及闲置旧厂房整体出租、几经转租以及分割摊位后再出租的10余件群体执行案件,确定为我院清理执行积案的重点。  (一)对内实行提级执行制度。仅靠执行法官或一个执行组的力量难以担当群体案件的执行任务,为此我院从领导包案入手,实行提级执行。“南华火锅”、“丰中毅餐饮”以及“晟茂投资”等10余起群体案件均由院、庭长包案。如凯晨公司与殷行357街坊第二业委会物业服务纠纷,一方近百名员工急等春节前发工资,另一方系代表数百户居民维修基金利益的业委会,为平息可能激化的矛盾,院、庭长沟通协调,依靠殷行街道帮助、支持,很快化解了纠纷。在此基础上,我院建立了提级执行制度,即:凡3个月内不能执结的案件,由执行长挂帅执行;6个月内不能执结的案件,由庭长挂帅执行;1年以上不能执结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挂帅执行,必要时提请政法委整合全区力量组织执行。提级制度的确立,既是力量的整合,也是对执行法官的监督制约,有效地推进了我院清理积案任务的全面完成:共执结有财产案件25件,无财产案件649件,执结率为100%。  (二)对外充分发挥协助执行网络作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方的参与,是协助执行网络坚强的依靠。区委领导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非常关心,专门听取我院的工作汇报,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执行案件。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公安、城管和街道(镇)等单位主动协助我院开展清理积案工作。如“汇能衬套”、“南厦娱乐总汇”、园林技工学校“城中村”等案的迁让过程中,先后出动治安、交通、消防警力60余人次,城管队员200余人次,卫生质监等专业人员20余人次,有力地保证这批群体案件的顺利执结。区人大对我院的清理积案工作也非常支持,如涉及“复旦生物”近百起执行案件,经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导帮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该批案件的债务。   (三)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做好执行预案。在清理群体性迁让案件中,除被执行人外,绝大多数被迁让的主体是经过层层转租的次承租人。针对这一特点,我院采取分化瓦解对策:一是事先勘察现场,调查涉案人员背景及相互利益关系,然后以各自利益得失为主线进行风险评估,如对“南厦娱乐总汇”、“丰中毅实业公司”迁让案的评估时,发现次承租人以远低于市场的租金使用争议场地,不排除恶意串通的可能,于是做好强迁方案,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可另行诉讼主张权利。二是组织强迁前一周,每日组织部分干警去现场进行一小时流动法治宣传,既给被迁者留有情绪起伏的缓冲过程,以免一时冲动激化矛盾;又给确因受骗而利益受损者申辩机会,以便及时给予法律指导。这一做法使95%以上的次承租人都能按要求提前撤离现场。三是对经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以及现场煽动抗拒执行的骨干分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秩序。由于以上应对措施得当,这10余起案件尽管涉案人员多达数千,场地面积6万余平方米,仅拘留6人,具结悔过2人,未发生矛盾激化,无一人员伤亡。  四、结合任务抓队伍,“传帮带”中练素质  随着新、老交替的变化,年轻法官已成为执行队伍的主力军,他们有学历优势,但实践经验少,解决复杂问题能力较弱,而执行工作又具有“单兵作战多、情势变更快、监督制约少”的特点。面对这一矛盾,我院结合任务抓队伍,力求靠实践中“传帮带”来逐渐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行队伍。  (一)用感性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年轻法官大多数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理论功底比较深厚,仅靠空洞的口号式教育,难以产生实际效果,为此,我院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同时注重对他们进行感性认识教育,如让他们在独立工作和艰苦出差的旅途中感受到“吃、住、行”艰难和“油、米、柴”的来之不易,逐渐远离独生子女的优越感,从而使他们在理想信念上更加坚定,在感情上更加贴近群众,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其次,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让他们实践中感受到“一个小的文字差错”、“一个细节的马虎”会给当事人带来多大麻烦和怨气,以及失误者本人所要承担的后果,以此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  (二)靠压担子、传经验来提升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开展大规模执行活动尽管都由院、庭长或执行长带队,但我院有的放矢安排一些年轻法官参与,并分配一定岗位,在指挥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任务完成之后,及时进行讲评,指出不足,传授经验。对已经积累有一定经验的年轻法官,则大胆放手压担子,让其独立承担起有一定难度的任务。同时,我院还注意在讨论疑难案件、制定执行预案时,让年轻法官尽可能参与,并鼓励其充分发表意见,通过老同志带教的途径,转变他们的思维方式,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三)寓廉政教育于监督机制之中。执行权的实施与审判权的行使相比较,其监督制约机制相对薄弱,因此,加强对执行队伍的廉洁自律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除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外,我院注意从执行工作的规律入手,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规定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必须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公开,允许当事人查阅卷宗和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以“公开透明”保障“公正廉洁”。二是坚持实行“裁执分离”制度,凡当事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一律由执行法官移送裁决组组成合议庭听证审查,以“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来监督制约执行权的行使。三是强化流程管理,凡满3个月未结案件,必须提交执行组合议;凡满6个月未结案件,必须提交执行长联席会议讨论,既体现了集思广益,也强化了监督,实践效果较好。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会委员:2008年以来,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执行队伍综合素质与党和人民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少数法官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以及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虽有所改善,但仍受制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和资信信息的开放程度,我们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还不少,亟须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扩大协助执行网络等途径,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三是力量与任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房屋迁让案件将大量进入司法程序,亟需在配强自身力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房屋、公安、信访部门以及相关街道(镇)等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我院将以常委会本次专项评议工作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委员和代表的意见与建议,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不足,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最高法院的活动目标和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流程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确保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公开制度,确保执行过程公正透明。执行程序、强制措施和执行结果必须以可见可查的形式予以公开,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防止执行法官滥用权力或者怠于行使职权。凡当事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必须限期移送裁决组公开听证审理。  (三)不断巩固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成果,努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带领下,主动加强与公安、社保、房屋、规划、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联系沟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定期会商和信息互通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注重法治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各项执行任务。我院将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争取适当充实执行力量,为全面完成原有执行任务与新增房屋征收任务提供力量保障。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的宗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同时,要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加强综合类业务学习,尤其要帮助年轻法官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我院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本区民事执行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本区民事执行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区法院高度重视民事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各种民事执行措施,大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力地保障了杨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和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应予重视和改进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监督机制。二是执行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拓展,要主动争取与各有关方面加强联系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努力优化执法环境。三是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研究,如对于有关房屋征收和补偿新规实施后房屋拆迁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化预测分析和对策研究,作好充分司法准备。四是有的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需要在配强执行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民事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民事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建议区法院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提高破解“执行难”的水平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抓手,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积极开拓、勇于进取,大力破解民事执行中遇到的各种瓶颈、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内部管理,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流程管理。要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以及执行案件流程中各环节的衔接协调,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处理好审执关系,切实解决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民事执行整体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有效落实提级执行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较长时限尚未执结的案件,使执行法官做到及时逐级向上提交案件,以整合优化执行力量,解决办案难题,确保执结质效。三是完善信息查询制度。要全面实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除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执行的过程、措施和结果等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抓好制度落实。要注重在法定的民事执行程序框架内,加强对现行执行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肯定成绩,分析问题,不断改进,确保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使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各项具体操作规定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三、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完善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联系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完善畅通日常联系沟通渠道,加大协调民事执行力度,及时有效地解决执行中的突出疑难问题。二是拓展协助执行网络。注重主动对有关机构和部门做好沟通和法制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解决“执行难”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拓宽协作联动的平台,建立健全协助执行网络的长效机制,推动执行环境的不断优化。三是注重办案经验总结。要组织民事执行法官开展办案经验交流,通过领导点评、大家互评等形式,挖掘、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民事执行工作的探索创新注入活力。要对成功执结的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称赞满意的案件深入分析,努力总结提炼出符合民事执行工作规律的新机制、新方法,并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广,不断完善。四是探索解决重大问题。要注重及时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与执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的法律法规实施问题。如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房屋拆迁案件可能将大量进入司法程序,对此,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在现有的探索实践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对由此可能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及早精准预判,采取有效应对举措,并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民事执行工作主动为大局服务的水平。  四、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执行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宗旨意识。要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通过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执行人员始终自觉地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提高破解“执行难”的能力,确保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提高化解矛盾水平。要将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执行人员善于在执行中预见和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要注重妥善处理涉及执行的信访矛盾,并帮助年轻执行人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坚持发扬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在民事执行的程序、实体以及文书上,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不断完善,注重细节、杜绝瑕疵。对于情况复杂的实际问题,要注重深入执行现场,研究矛盾焦点,采取灵活审慎、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力求取得最佳的执行效果 。四是切实加强执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公开制度,落实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坚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促进民事执行活动公正、规范、廉洁地开展。关于本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岳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2008年以来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府、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努力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承担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主要由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简称自侦部门)负责立案侦查。对于发生在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由监所检察部门直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由预防科负责。  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有两类,一类是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13个罪名;一类是渎职侵权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42个罪名。两类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一种以权谋私的“作为”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多数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或公民人身、民主权利。  2008年至今,我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件4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3件39人、渎职侵权犯罪4件4人,有罪判决率100%。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8件,专项预防18项,编辑《预防专刊》13期,进行警示宣传教育56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并被采纳8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0余次。  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国有企业中窝案串案现象比较突出。所办案件中,发生在国企内部的窝案串案9件11人,约占立案总数的27%。如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盛福等六人,借企业改制之名中饱私囊,累计侵吞公款211万元。二是工程基建领域仍是职务犯罪高发区。共查办基建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集中表现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如杨浦区教育工程设备综合管理站原站长忻建鸣,利用负责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相关业务单位贿赂104万元。三是司法、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上升明显。共查办司法、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公安民警4人、监狱狱警1人。如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缉毒队原探长陈永进伙同相关民警徇私舞弊,造成疑犯判决畸轻。四是教育医疗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频发。共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约占立案总数的33%。如上海杨房拆迁综合服务公司原出纳陈菲,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77万元。  二、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自觉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定查案重点,改进执法方式,努力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区域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  1、重点查办严重危害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以权谋私、受贿索贿,严重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改革改制之机,大肆贪污、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贿犯罪案件,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正确把握法律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教育干部出发,严格区分劳务与职务、失误与渎职的界限。对钻改革空子伺机实施犯罪的,果断依法打击;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清、存在争议的,慎重依法处理;对改革中的失误者,查明问题后积极帮助教育;对确属被错告或诬告的,及时澄清是非。  3、切实转变办案理念,规范办案行为。树立办案不忘稳定,执法促进发展的理念,在办案中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五个慎重”、“三个不”,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企业帐目和冻结银行帐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慎重宣传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不中断企业指挥系统,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损害企业无形资产,切实维护好企业声誉。   (二)积极加大办案力度,增强办案效果  1、聚焦办案重点,坚持查办大案要案。2008年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院的总体部署,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深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优先查办涉及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遏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不正之风。先后查处了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鲁鸿雁受贿案、上海肺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乐军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   2、确保案件质量,打造精品办案之路。按照“稳定数量、提升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的办案指导方针,精心打造精品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靠前指挥,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和结案关,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办得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杜绝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行为,杜绝办案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正确把握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三个基本要求,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办案规范体系。完善案件结案督办制度,对立案超过六个月未结案件实行月预警督办。建立查办要案督办跟踪制度,对要案初查、立案、结案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建立中止侦查案件进展跟踪制度,杜绝案件非正常积存。完善重点案件定期分析制度,院党组定期听取查办情况汇报,促进案件查办。  (三)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公信  1、健全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侦查指挥、信息、资源配置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推行和深化纪检横向配合的协作机制。主动争取市院的指导和支持,形成上下一体的大要案突破机制。如在查处公安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案件时,第一时间向市院进行汇报,并由市院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使案件的侦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健全规范执法行为机制。完善《查办重大复杂职务犯罪案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各个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高检院、市院的部署,认真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案件线索专项清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推进办案区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3、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从证据标准、证据责任入手形成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对疑难复杂案件,公诉、侦监部门做到提前介入。对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7种情形,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提起公诉的自侦案件进行质量考评。切实保障新《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主动听取律师意见。  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做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和《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努力实现预防工作的“三个延伸”,即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预防延伸。  (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发挥预防职能作用  1、建立预防犯罪网络,抓好源头预防。建立了以全区所有处级单位为成员的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并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区纪委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工作,精心选择11家重点行业、部门先行试点,制定工作规范,建立联络员队伍,定期会商进展情况。跟踪办案,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出的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对典型性、趋势性的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预测预警报告,发挥源头预防作用。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移送各类预测预警信息40余条,形成预警建议15条、《要情报告》1份,且均被有关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采纳。  2、着眼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实现“双优”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下发的“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杨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轨道交通12号线、军工路越江隧道工程等市政重大工程项目,不断深化创“双优”活动。本着“到位而不越位,参与而不干预”的原则,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的党风廉政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创建目标。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提升反腐倡廉自觉性。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授课的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每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讲课十余场。在五角场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编印《预防职务犯罪通讯》,赠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预防工作效能  1、积极探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协同预防”。及时介入河间路保障性住房建设基地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拆除重建、居民回搬这一特点,率先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施“协同预防”新模式。通过发放预防工作联系卡,设置预防工作联系信箱等形式,邀请居民代表参与对建设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拆迁当事人通过适当途径合法合理解决动迁矛盾。这一做法受到动迁建设管理单位和动迁居民的好评,也得到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2、扎实探索推进高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与上海市科教党委及区域科研、高校等单位纪委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系统化,建立了全市科教系统唯一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并深入院校以座谈、访谈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协助高校结合实际,探索个性化预防,完善防腐机制。如建议复旦大学组建监察小组,加强各类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得到学校采纳。同时该校将“十二五”规划期间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创“双优”活动。  3、努力探索深化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院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部署开展的“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专项工作。结合本区专家型人才集聚的特点,以履职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协助市院做好复旦大学专家法律服务工作。同时,主动拓展服务覆盖面,选择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7位专家,建立服务关系。通过院领导结对联系、赠阅报刊、定期访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专家型人才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受到专家学者欢迎。  四、狠抓自身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1、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队伍执法公信力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建立健全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定期开展执法执纪督促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队伍健康发展。  2、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持把加强自身监督建设放在与加强执法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对于重要情况、重大案件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争取监督和支持。认真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和立案报备、撤案审批等制度,强化上级检察机关对反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扩大社会监督面,增强执法透明度。  3、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为契机,采取案件讲评、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侦查技能比赛等形式,全面提高主动发现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以及运用法律政策等能力。选派业务骨干跨省挂职交流,拓展视野,开阔思路,学习先进,提升能力。组织干警参加经济金融、财会审计、信息网络、侦查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自侦与预防部门全体干警的携手奋进,攻坚克难,顽强拼搏下,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市院嘉奖,一起案件获市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提名奖,另有两起案件被市院反贪局评为“十大精品”案例,一名干警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一名干警入选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  五、当前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存在的不足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办案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一是个别干警还或多或少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查处犯罪、轻权利保护的办案思想。二是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等思想观念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凸显不够。   (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针对案件线索比较匮乏的现状,拓宽案源渠道的能力还不够。二是办案的方式方法仍比较单一,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三是破解反渎工作中存在的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三难一大”能力仍需提高。  (三)办案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反渎工作社会认知度不够高,个别单位对反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查案工作合力没有真正形成,一些单位对查案工作的配合支持不够,影响办案效率。三是个别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震慑力。  (四)预防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预防工作的干预力、影响力还不够强,有分量、有力度的调查报告、对策建议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还比较有限。二是预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法律性、专业性知识的掌握还相对欠缺。三是预防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亟需搭建更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和工作联系机制。  六、推动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具体措施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我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增强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围绕形势发展要求,增强做好自侦工作的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当前“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反腐倡廉总体态势,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围绕三个效果统一的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注重办案效果的扩大和延伸,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通过依法办案直接消除引发社会矛盾的腐败根源。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好检察建议、检察情况反映等形式,在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发挥出更加显著的效果。  (三)围绕“三基三抓”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市院年初提出的“围绕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规范、抓质量、抓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把依法办案讲依据、规范办案讲程序、高效办案讲效率、文明办案讲形象、优质办案讲质量、廉洁办案讲纪律、安全办案讲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围绕强化队伍建设要求,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侦查预防队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为抓手,以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为手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侦防队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2008年以来我院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情况的汇报,恳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采纳大家的意见、建议,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努力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持续发展,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杨浦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本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本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深入推进本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杨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予以进一步重视和改进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要不断努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证、处理等难题;二是办案的方法和科技含量需要不断提高,拓展案源渠道的工作需要不断深化;三是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并注重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四是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克服干警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和重查处犯罪、轻权利保护以及就案办案的思想,在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上进一步下功夫。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建议区检察院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加自觉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采取新对策、掌握主动权,找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  二、拓展案件线索  一是鼓励举报。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宣传法制,鼓励举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二是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强与纪检、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拓宽案源渠道。三是把握重心。把工作重心放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点问题、重大事故调查的工作机制。四是创新手段。要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注重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查处案件线索。  三、加大查办力度  一是敢于履职。查办职务犯罪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增强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的勇气,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敢于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二是攻坚克难。许多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查办难度大,主要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注重亲自办案。要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创新办案方法,总结办案经验,突破查办工作中的瓶颈和障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办出更多的“精品案件”。三是宽严相济。要切实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做到区别对待,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并加强对刑事审判案件定性量刑的监督,确保全面正确地适用法律。四是打出声威。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侦查手段,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并注重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效地发挥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积极作用。  四、深化预防工作  一是强化惩防并举理念。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预防和减少犯罪也是成绩的观念,把预防工作摆到与查办案件等同重要的位置来抓。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查办犯罪案件的同时,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将犯罪的立案标准、典型案例等内容制成宣传资料,通过以案论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加强犯罪预防。三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案件中所暴露的有关单位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运用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督促其堵漏建制,切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实行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制度。研判一定时期内本区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特点、成因和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并通过有关媒体的法制宣传,提升公众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引导和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推动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要切实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中担负的重大责任,以“三基三抓”活动为抓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的干警队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二是大力增强业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开展切实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强本固基,深入挖潜,不断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干警努力从各种渠道主动发现线索,提高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等能力,培养更多的侦查专家和办案能手。三是不断提高调研水平。要加强对有关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多出调研成果,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工作。如对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的影响,抓紧进行深入研判,为确保刑法正确实施作好充分准备,进一步推动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切实加强自身执法监督。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从规范具体办案流程入手,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同时,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公正、规范、廉洁地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王继烈、陈伟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王继烈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免去陈伟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金兴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蔡田、陆勇华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蔡田同志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免去陆勇华同志的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金兴明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对金兴明区长提请任免蔡田等4位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金兴明区长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蔡田等4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金兴明区长的提请:  任命蔡田同志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任命王继烈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免去陆勇华同志的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伟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陈杰华等7位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任命陈杰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朱伟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养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因工作调动,免去徐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退休,免去俞祥铸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对顾伟强院长提请任免陈杰华等7位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顾伟强院长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免陈杰华等7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顾伟强院长的提请:  任命陈杰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朱伟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养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祥铸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祝黎明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工作调动,免去祝黎明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对岳杨检察长提请免去祝黎明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岳杨检察长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免去祝黎明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岳杨检察长的提请:  免去祝黎明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核心理念,进一步推进园区经济发展》议案2010年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201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园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0年,是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起步之年,也是谋划“十二五”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开门编规划,制定了《杨浦区以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为代表的科技园区发展“十二五”规划》、《杨浦区都市型工业“十二五”规划》等,对园区经济发展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形势进行了分析,着眼深化拓展“三区融合、联动发展”内涵和体制机制,明确了未来五年科技园区、创意园区和都市型产业园区的发展目标。并着力健全以专业特色、产业集聚度、自主创新能力、经济贡献度等为核心的园区考核评估体系,促进各园区功能提升、特色发展。  二、关于园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为有效对接张江高新区,我区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杨浦知识创新基地领导小组,并于2009年8月在区科委设立专门对接张江的园区管理科,负责杨浦知识创新基地的建设推进及政策落实工作。截至2010年底,我区47个项目获市级张江专项资金12759万元。2010年5月,我们紧抓张江高新区扩区机遇,制定上报杨浦知识创新基地扩区规划,基地从9.46平方公里扩展到21.42平方公里,涵盖了区域内的所有高校、研究院所、科技园区等,高新区政策、资源受益面进一步拓展。同时,我们十分注重与张江高新区新管理体系的衔接,将“理顺杨浦知识创新基地管理体制,做好张江高新区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不断深化园区服务体系”列为2011年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分解任务,并与同济大学联合开展“杨浦知识创新基地管理体制研究”,着力打造符合杨浦特点的园区管理和运行体系。  三、关于“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均衡性问题  我们始终把深化“三区联动”放在突出位置,并将其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九项重点工作之首。下一步,我们将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社区与校区联动,推动五角场、四平等一级联动区所在街道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项目;优势互补,在社区为高校师生提供社会实践基地、社会研究基地,积极建设人文社区、学习型社区;推动高校教学科研资源、文体设施向园区、社区开放,促进资源共享。二是强化园区和高校强势学科的内在联动,发展特色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校友资源,招大引强选优;支持鼓励大学师生在园区创新创业。三是推动街道与科技园区开展合作,街道为科技园区提供公共服务,园区为街道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并组织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大党建活动;梳理整合各类园区资源,不断提高园区资源利用效益。四是更加注重与大学、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发展知识型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探索建立科研院所类科技园。  四、关于解决园区经济发展瓶颈  我们紧抓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机遇,围绕突破目前园区经济发展中孵化企业根植性不强、产学研结合不紧以及引进龙头企业不多的瓶颈问题,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健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不同阶段的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根植化发展。二是聚焦现代设计、云计算、智能电网等重点产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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