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有人放屁多,有的人生气,有的人哈哈大笑,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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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当有人在你身边吸烟时,你会闻到烟味,这是因为(  )A.分子很小B.分子间有引力C.分子间有斥力D.分子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
题型:单选题难度:中档来源:沈阳
一个人在房间吸烟,由于烟分子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扩散到空气中,所以整个房间充满烟味.扩散现象说明,分子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但是不能说明物质是由分子组成的和分子间有相互作用力.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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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沈阳市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当有人在你身边吸烟时,你会闻到烟味,..”主要考查你对&&扩散现象&&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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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不同的物质相互接触时,彼此进入对方的现象叫扩散。扩散现象的实质是分子(原子)的相互渗入。 2.扩散现象表明一切物质的分子都在永不停息地做无规则运动,也说明物质的分子间存在间隙。 3.影响扩散的因素:温度越高,扩散越快(即分子无规则运动跟温度有关,温度越高分子无规则运动越剧烈)。4.& 扩散现象的认识和理解 (1)扩散现象只能发生在不同的物质之间,同种物质之间不能发生扩散现象, (2)不同物质只有相互接触时,才能发牛扩散现象,没有相互接触的物质,是不会发生扩散现象的。(3)扩散现象足两种物质的分于彼此进入对方,而不是单一的某种物质的分子进入另一种物质。 (4)气体、液体和同体之间都可以发生扩散现象,不同状态的物质之间也可以发生。5.& 扩散现象的物理意义 &&& 将装有两种不同气体的两个容器连通,经过一段时间,两种气体就在这两个容器中混合均匀,这种现象叫做扩散。用密度不同的同种气体实验,扩散也会发生,其结果是整个容器中气体密度处处相同。在液体间和固体间也会发生扩散现象。例如清水中滴入几滴红墨水,过一段时间,水就都染上红色;又如把两块不同的金属紧压在一起,经过较长时间后,每块金属的接触面内部都可发现另一种金属的成份。 &&& 在扩散过程中,气体分子从密度较大的区域移向密度较小的区域,经过一段时间的掺和,密度分布趋向均匀。在扩散过程中,迁移的分子不是单一方向的,只是密度大的区域向密度小的区城迁移的分子数,多于密度小的区域向密度大的区域迁移的分子数。 6.&&扩散现象的实质 && 扩散现象是气体分子的内迁移现象。从微观上分析是大量气体分子做无规则热运动时,分子之间发生相互碰撞的结果。由于不同空间区域的分子密度分布不均匀,分子发生碰撞的情况也不同。这种碰撞迫使密度大的区域的分子向密度小的区域转移,最后达到均匀的密度分布。判断扩散现象的方法&& 确认某种现象是否属于扩散现象时,关键是要看不同的物质彼此进入对方是自发形成的,还是在外力作用下形成的,是由于分子运动形成的,还是由于宏观的机械运动形成的。由于分子运动而自发形成的属于扩散现象,受外力作用下的宏观机械运动形成的现象就不属于扩散现象。例如,秋天,桂花飘香属于由于分子运动而形成的扩散现象,而冬天,雪花飘扬是由于雪花受重力和风力作用下的机械运动,它不属于扩散现象。热和能,能源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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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QQ合作伙伴公共场所有人放屁时,如何克制住笑?
例如,在课室的某天,很安静,突然有人放了个屁,听到后,忍不住想笑,周围没人笑话,可是我就觉得好笑,这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让他人尴尬,就是忍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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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一顿就不会了 haha三杉: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放屁,并非只是笑话
据台湾“中广网”2月11日报道,非洲国家马拉维日前颁布了一项奇怪的禁令,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放屁。此禁令一出便引起群情哗然。
马拉维司法部长说,此禁令是为了促进社会文明,避免公共场所出现这种“有伤风化”的不当行为。所以规定民众不可以在公众场所、商业设施或公共交通工具内放屁。这项禁令将从下周一起开始实施。
这一禁令的颁布引起马拉维民众情绪的很大反弹,他们认为在经济贫困的马拉维,政府不致力于经济发展,却去管这种无聊问题,实在难以恭维。而且他们也怀疑政府会如何执行和贯彻这一禁令。
马拉维司法部副部长安东尼也对此表示不以为然,他说,任何通情达理或者明智的人,都不可能赞同将放屁视为犯罪。
放屁是人的一种正常生理现象。人在吃食物时,由于消化道正常菌群的作用,产生了较多的气体。这些气体,随同肠蠕动向下运行,由肛门排出。所以,放屁是肠道正常运行的一种表现。相反,如果不放屁,则为一种异常现象。
如果把放屁也定为“犯罪”,那么那些制定此条法律的人,不知道他们是否永远也不放屁?!听起来好像不合常理,但是一些人想出这些“罪名”,对于当权者总是有用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犯“放屁罪”,如果那一天想定你的罪,不就很方便了吗。
不过,要想证实是谁放了屁,是否还要发明一种检测仪器,放在屁股上,随时记录检测,像酒后驾车吹气一样的测试,然后才能定“罪”?
人的生理现象也要定罪,那么不准拉屎撒尿,也可以定一项罪名,的确显得无聊,说明这个世界上,稀奇古怪的事情也太多了。不管怎样这是别国的“内政”,不得干涉!
不过无独有偶曾经有人在香港佐敦道一红绿灯上就看见贴的“不准放屁”标志。
根据“带雨的云1”写的:“一孩子正“方便”时忽闻后坑一声响屁,孩子回头望望,原来是那个挂牌子游街的“老右派分子”。“右派不许放屁!”孩子放大声音吼道。老人低沉的嗓音朗朗回答了一声:‘是’!老人一向幽默,那年代又常常念叨,习惯于这个‘是’字,所以不知不觉地信口应了一声。”
这些都是一些特例,要么是那个特殊的不正常年代,要么是弄不清原因的事情,不过都没有特别普遍的意义。
任何时候,我们的政策,法律、条例,都应当符合常理,考虑它的可行性。所谓常理,也就是人们普遍的认知,所谓可行性,就是实施的可能和民众接受程度。
如果人们普遍不认知、不接受,那么这些所谓法律,政策、条例,都是不会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的。因此为什么经常会出现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情出现?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主义的干扰。使这些政策、法律、条例就大打折扣。
因此,在对待与民生问题直接相关的事情上,不能将所谓“不准放屁”类似“规定”强加于民众。所谓“不准放屁”的规定,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广义的政策含义。要不然,不但会成为笑话,其公信力必被力挫,“失信于民”,将是执政者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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