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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太久,不如拥抱 文/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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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他心中,向来是光彩夺目的。他配不上她了,就放她自由吧。时间流逝,有些人早已退出了我们的生命,但做某件事时,十分确定他也在做同样的事,会倍感欣慰。千里共婵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1.失控  日凌晨,欧洲杯1/4决赛中,英格兰败给意大利淘汰出局。在熊晓曦十年的英格兰队球迷生涯中,见证过他们太多次失败。习惯不代表麻木,她看着那些熟悉的背影黯然离场,伤感至极。  天明还要上班,只能勉强睡下,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急于诉说,但她想与之倾诉的人又早已消失在她的生命里。每到世界杯欧洲杯的季节,她就特别想念他。  熊晓曦工作很忙,欧洲杯的比赛又总是午夜,她却每场都看,上班靠灌苦咖啡来提神。这么废寝忘食,只是因为这是她唯一能确定的——他也同样在做的事。  她在床上挨了半小时,终于还是翻身起来,直奔火车站,坐上开往琅城的列车后打电话到单位请了一天假。  熊晓曦在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一个月前她与未婚夫柳延解除婚约。柳延长得帅又多金,对她也很上心,突然分手,别人还以为她会大受打击,她却一如往常,让等着看热闹的人大失所望。  南方的六月总是多雨,雨滴倾斜着滑过车窗,像数不清的泪痕。  熊晓曦愣坐着,既想哭,又想笑。  有时列车开进隧道,她就能看到自己的倒影——微卷的发,白皙的面容,尖削的下巴。柳延说,他第一次见她时就注意到她的下巴,可怜兮兮的,像洋娃娃。  熊晓曦不以为意。  八年前熊晓曦是个胖女孩,胖到看不清下巴边缘的程度。柳延一贯欣赏她的冷静自持,却也不知道,她曾经是个大大咧咧、缺乏理智的人。  在她又胖脾气又坏的时候,有个人喜欢过她,而后被她辜负。在她变瘦变美变温柔的时候,她才猛然察觉,那个被她辜负的,才是她最难割舍的一个。  她要是个聪明人,就该明白往事不可追,把握现在才是要紧的。可她偏要犯傻,丢了手中西瓜,想要捡回当初的芝麻。  和柳延分手后,她很多次想要去找回那个人,转念又想,找到他能怎样呢?冲动过后,又陷入犹豫。  今天英格兰队的失败像一管催化剂,她终于失控,踏上寻觅之路。  哪怕为时已晚。
2.追溯  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失散多年的人呢,是该从源头找起,还是一点点去追溯?  源头也是追溯的终点,那是一个名字。  “我叫沙森。”  “噗!沙僧?我还悟空呢!”  二○○三年九月熊晓曦高一开学,还没分班,学校就先组织了军训。熊晓曦因为高大魁梧,被编排到男生的方队。小教官要他们自我介绍,她后排的男生如是说,她便笑出声来。  “熊晓曦出列。军训就是要你们懂得什么叫纪律,你不仅不遵守纪律,还不尊重人。大家解散,熊晓曦留下,练练站军姿。”  熊晓曦仰头看看热辣辣的太阳,再看看欢呼雀跃直奔食堂的同学们,不禁哀号一声。胖子都怕热,熊晓曦被晒得头晕眼黑,汗流如注。  都怪那沙僧,等她受完这遭刑罚,一定不会放过他!  站了二十分钟左右,她便支撑不住,晕倒在地。悠悠转醒时已在别人背上,小教官大汗淋漓地跟在一旁。  “醒啦?大师兄。”那人头也不回。  “你谁啊……”  “我是你沙师弟啊,既然醒了就下来吧,我和师父差点让你压趴下。”那人将她放下,转过身来。中等身高,长得还算对得起群众,皮肤却奇黑无比。他双手叉腰,垮着肩,一脸促狭地看着她。  原来沙僧长这样!好呀,又来笑话她胖!  “醒了就好,还难受吗?还要不要去医务室?”小教官憋着笑,做出一脸关切的表情。  熊晓曦愤愤然:“不用了,谢谢你们。”  熊晓曦从小就是个有礼貌的人,今天笑话沙僧是因为真的太好笑了嘛!本来就是这两人害自己罚站晕倒,转过头来又得给他们道谢,她很是不情愿。  “也是我的不对,没考虑到女生的体能不如男生。不过你还真要谢谢沙森,那会儿大家都去吃饭了,只有他还在。走,我请你们吃饭,吃完下午该操练了。”  熊晓曦偏过头看沙森,他还是一脸要笑不笑的样子。  我勒个去!也就小教官这么单纯吧,沙森不走,百分之一万是想留下来看她被罚的惨样!  “哟,不用谢我,就当负重练习了。”  我呸!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毒舌的男生!  “啊,我听说沙森你以前是市少年足球队的中前卫?怎么没去上五中?”琅城五中是一所专门培育特长生的高中,足球更是五中的特色项目。  “哈?中前卫?”熊晓曦一脸不屑。像许多女生一样,熊晓曦疯狂迷恋着贝克汉姆,而小贝的位置就是中前卫。也和许多所谓球迷一样,对国足很是不屑,一市少年队的小球员,当然不入她眼。  “家里不太支持,哈哈,教官你也是球迷?喜欢哪支球队?”沙森没有理会她,喜笑颜开地搂住小教官。  小教官怎么答的,熊晓曦没有留意,只听到沙森说,俱乐部里他喜欢阿森纳,国家队他喜欢阿根廷,当然最支持的还是国足。  熊晓曦在心里呸了千万句。  因为贝克汉姆的关系,熊晓曦又喜欢上了曼联和英格兰国家队。阿森纳和曼联都是英超球队,向来是宿敌。阿根廷队和英格兰队的矛盾更不用说,一九九八年法国世界杯小贝被红牌罚下,就是在英格兰队和阿根廷的比赛!  还最支持国足,哎哟喂,他不会想着有朝一日能拯救中国足球吧?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球迷见面,不能惺惺相惜,就是剑拔弩张!
3.留意  那天过后,熊晓曦就分外留意这个沙森。  军训很苦,九月的太阳也依然毒辣,熊晓曦抹了一层又一层防晒霜。小教官醒悟她虽然彪悍但也是个女生,常常放她去休息,也总让她站在庇荫的地方,她脸上还是被晒脱了皮。  沙森不知是天赋彪炳还是已经黑得免疫紫外线,居然一点脱皮的迹象都没有。而且一天训练下来,别人都累趴下了,他还要跑十圈才满意。晚上军训的学生在操场上拉歌什么的,既能放松又能拉近同学感情,大家都乐意参与。唯有沙森,总是躲得远远的。  他真是个奇怪的人,说他孤僻吧,他又能和别人处得不错;说他开朗吧,大多数时候他又总是在倾听,甚少谈论自己的事情;可要说他沉默寡言吧,他说的话要么咯吱死人,要么气死人。  他们队就熊晓曦一个女生,免不得会被推荐出来主持这种活动。她故意要点沙森出来唱歌,他又警觉性极高,好几次都尿遁避过去。  不过熊晓曦没想到,整他的机会会来得这样快。  军训结束的前一天,练习完第二天军训阅兵走方阵后太阳已经落山了,大家纷纷散去,喧闹了一天的运动场归于寂静,唯有沙森留下来。  熊晓曦知道,他要跑步。神使鬼差的,熊晓曦走到球场边的观众席坐下,看着他跑。  沙森跑了一圈又一圈,一边跑一边做一些足球运动员训练时的动作,蹬地跑,快速跑,退后跑,横着跑一类的。  熊晓曦不由得乐了。  暮色西沉,偌大一个运动场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不发一言地跑,一个饶有兴趣地看。这个情形多年后每每出现在熊晓曦梦中,让她百感交集,怅然若失——可现在的她并不知道,有一天这个奇怪的男生会刻在她心上,成为一道好不了的疤痕。  只见沙森一个踉跄,倒在了跑道上。  熊晓曦先是哈哈大笑,见他半天没站起来,才觉着不对,向前走了两步,又站住了。他是摔了还是脚抽筋,都是他自己活该,死毒舌男!  过了好一会儿,沙森还是没站起来,熊晓曦终于没忍住,快步跑过去。  沙森正满头是汗,腿掰成一个僵硬的角度,又一脸痛苦地捂着胸。熊晓曦都分辨不出他是脚抽筋,还是被人非礼了。  “喂,你怎么了?腿抽筋?”  沙森又点头,又摇头,一句话也说不出。  熊晓曦将他脚抬高,又猛地放下,抬脚对着他脚底就是一顿踢,又蹲下胡乱一气的揉,这是她看球赛时学到的处置抽筋的办法。  她这么一通折腾,沙森眼泪都要出来了。  “哎呀,不用感动,我总不能见死不救不是。”熊晓曦一脸大义凛然。  沙森瞪眼看着她,吐出一口鲜血来。  “啊啊,你怎么了!快来人啊!救命啊!”熊晓曦看他吐血,吓得吱哇乱叫。  “我……脚抽筋,气胸复发,手机在那边凳子上,帮我拿过来……”沙森奋力挤出这句话。  “什么气胸?”熊晓曦总是这么不合时宜。  沙森眼睛一翻,白眼仁分外显眼:“大师兄,救命啊,你能换个时候再问吗。”说罢又是一口鲜血吐出来。  熊晓曦急忙跑去给他拿了电话,沙森打给他妈,又示意熊晓曦扶他起来。  “送我到校门口去,我妈会来接我。谁教你的脚抽筋用掐?”沙森一脸痛苦。  “谁掐你了,我那是揉!”  沙森已无力与她讲话,沉沉地压在她肩上。要是一般小女生,肯定是吃不消,幸好熊晓曦体形大,最近军训又锻炼了体能,才能承此重任。  令熊晓曦大感意外的是,沙森的妈妈不仅白皙漂亮,还开着一辆崭新的宝马车。  没看出来,这黑炭头沙森原来是个公子哥儿啊!  “你又踢足球了?还是军训太累?我让你不要军训,你偏不!这位同学,谢谢你送他过来哦,他这是怎么搞的?”沙森他妈给他一通训。  “没有踢球,我军训都在偷懒,不知道怎么的就复发了。”沙森飞给熊晓曦一个闭嘴的眼神,熊晓曦才将滑到嘴边的话吞回去。  乘人之危不是君子所为,再者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是。
4.拼命  直到军训结束,分班完毕,熊晓曦都没再见到到沙森。  熊晓曦回家后也咨询了下当医生的妈妈,她妈妈说气胸就是气体进入胸膈膜,造成积气状态,胸压增高,表现为大汗淋漓,严重气促,吐血一类,处置不当还会有生命危险。一般得过这种病的都不太建议再剧烈运动,容易复发。  想来他是得过这种病,又复发了。  正式上课一周后的一天,熊晓曦正瞌睡,恍惚听到有人说了句:我叫沙森。她猛然醒来,抬头看去,沙森正站在讲台上。  原来他和她分在同一个班。  沙森也看到她,却是一脸看到鬼的表情,气得熊晓曦想拿书砸他。  他们的座位是单人单桌,熊晓曦坐靠后门的最后一排,沙森来得晚,只能再最后加桌子,恰好就坐了熊晓曦后面。  熊晓曦发誓要给他好看,却没想到下课后沙森先找她。  “大师兄,我妈说要谢谢你,让我请你去我家吃饭。你……想不想去?”  熊晓曦看他一脸便秘的表情,恨不得给他一拳。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又这么别扭,好好道谢有那么难?  “我想不想去?该问你想不想我去吧?”熊晓曦自然能听出他的言外之意。  “啊,这个,嗯,反正我家饭不好吃,要不我请你在外面吃一顿?”沙森生怕熊晓曦真要去他家,抖露他运动过量气胸复发的事。  熊晓曦悻悻然摆手:“我是个吃货,但我也不想占别人便宜,你就省了吧。”  沙森嘿嘿一笑,说那就先欠着,改日再算。  熊晓曦又飞他一眼刀。  原来偶像剧里的富二代都是坑人的啊,这黑得像炭,穿得像民工,抠得跟周扒皮一样的家伙彻底让熊晓曦幻灭了。  军训时的晒伤复原后,熊晓曦那双手臂就像新削了皮的藕,搁在桌上,像在等待烹饪一般。  沙森在后座看着,居然饿了。熊晓曦莫名起了一手臂鸡皮疙瘩,急忙将衣袖放下来盖住。  沙森知道她是曼联以及英格兰国家队球迷后,居然没有嘲笑或者挑衅她,让她大感意外。有没有点球迷的专业素养了啊,不喷自己喜欢的球队的死敌,算什么啊。熊晓曦敬业地贬低了一番阿森纳和阿根廷国家队,却还是没有激起沙森的斗志,沙森看她时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格外让她窝火。  不几日,她果然寻了旁的机会出了这口气。沙森也不是什么善茬,自然要给她找回来。  十六岁时的熊晓曦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一百三十五,留着短发,穿着中性,没心没肺瞎高调。她很快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却没什么女生朋友。沙森一米七七,体重和熊晓曦不相上下,寸头,穿着朴素,低调得可以忽略。班上女生他只记得住熊晓曦的名字,其他女生主动跟他搭讪他都不爱理,和班上男生却很快熟识起来。  他们是这样截然不同的人,如果没有军训,就算分在一个班,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吧。如今阴差阳错的,竟成了一对损友。  开学两月后沙森去加入了校足球队。因为他踢得好,很快在校队混开了,成了教练的得意门生。熊晓曦也跟着咸鱼翻身,沙森再得罪她,只消威胁说要去告诉他妈他加入校队,他立马举手投降。  校足球队有个前锋长得很像帅,别名叫亨利,很多女生迷恋他,熊晓曦也没能免俗。  亨利的教室在对面楼,有天熊晓曦无聊往外看,发现有一只鸽子朗朗跄跄落到了亨利他们教室窗台上。亨利适时出现,把那鸽子救了进去。  女生都是在意细节的,熊晓曦越发不能自拔,天天向沙森打听他的事。沙森不胜其烦,可碍于熊晓曦淫威,只得像个八婆似的去给她打听各种八卦。很快,亨利家狗是公是母熊晓曦都知道了。  熊晓曦对着亨利犯花痴,也仅仅是花痴而已,她没那勇气去表白,甚至都不想真正去认识亨利,她享受的,只是花痴的过程。  到高一下半期,市里组织的校际足球赛即将开赛,校队每天都要训练。以前沙森邀她去看自己训练或比赛,她都不屑一顾的,如今却天天往足球场跑。  校队的吴教练早年在省队待过,退役后才回到琅城当体育老师。他很器重沙森,对他要求也格外严格。沙森隐瞒了自己得过气胸的事,对吴教练的安排全盘接受,还会自己再增加一些内容。  熊晓曦看见了,气不打一处来。  这人脑子有病啊?一破校队,值得着这么拼命?  她看着他挥汗如雨,气喘吁吁,看着他进球后的狂喜,失误后的懊恼。她看着看着,就忘了自己的目的——她明明是来看亨利的,眼光却停在沙森身上。  他长得不如亨利帅,位置不如亨利重要,也绝不是人群中会第一眼被看到的人。但只要你多看几眼,就再移不开。  熊晓曦有些懊恼。  “熊晓曦,我们队友说你一直盯着我看,怎么着,发现我是个足球天才,开始仰慕我了?”休息时,沙森噔噔跑过来,抢走熊晓曦手里的可乐仰头就灌。  “喂!那不是给你买的!谁仰慕你啊,自作多情!”熊晓曦被他点中心思,恼羞成怒。  “给亨利买的?那我帮你拿给他咯?”沙森一脸贱笑。  “我自己要喝的,你烦不烦。”当然不是买给亨利的,但熊晓曦自己也不喝可乐,究竟是要给谁,她不想说。  “那正好,我帮你喝了是拯救你,可乐卡路里这么高。”沙森转身就跑,熊晓曦气得肝疼。  熊晓曦是个心宽的胖子,别人嘲笑她胖,她不会在意,还能自嘲两句。  今天沙森说出来,她明知他并非恶意,却难以释怀。
我偷懒偷懒。突然看到原文
复制粘贴了下~
5.决心  熊晓曦决心要减肥。  她妈说高中学业重上大学再减也不迟,又说了其实你只有那么一点胖不要太在意,也没能撼动她的决心。  不知她在哪里看到的偏方,说是不吃早饭能瘦,就捣鼓上了,饿得她头晕眼花委靡不振。  沙森发觉了这事,开始天天带早点来教室,往熊晓曦桌上一丢:“哎哟我今天早饭又买多了,你吃吗,不吃帮我扔掉,多走动有助于减肥。”  熊晓曦百般折磨地扔了几次,终于在鲜香扑鼻的水煎包面前沦陷,她狂骂了沙森一通。  “你这个卑鄙无耻下流的小人,你故意整我对你有什么好处?”熊晓曦不愿承认节食失败有自己意志力薄弱的原因。  “瞎折腾什么啊,胖一点挺好的啊,比较招人喜欢。哎,对了,你以后打算多少岁结婚?”沙森急于转移话题,瞎哈拉一通。  “那要看你怎么打算的!”熊晓曦脑子秀逗了,脱口而出。  空气瞬间凝固,两人都沉默了,然后熊晓曦看到一抹红从脖子爬上沙森的脸,不一会儿,他便面如关公。  “你脸红什么?”  “你还不是一样……你要减肥,来和我们一起训练吧,我去和教练说。”沙森又施展了转移话题大法。  “滚!军训时你又不是没看到,我最讨厌运动。”这次熊晓曦也心中有鬼,顺从地跟着他转移。  “那没办法咯,别减了,就这样挺好。不然我再扭个腿发个病什么的,谁救我?”  “那天我就该看着你痛死!”熊晓曦气哼哼吼道。  四月份,校际足球赛开赛。  总共有琅城下面有五个县市三十多支球队参加,因为队员都是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为节省时间,采取的是淘汰赛模式。  每一场比赛,都是生死之战。  不管校队的比赛是在客场还是主场,熊晓曦都会跑去看。沙森阴阳怪气地说,哟,对亨利这么上心啊,那我介绍他给你认识吧。  熊晓曦干脆不搭话,她才不会承认来看比赛是为了看沙森呢。  校队在吴教练的带领下一路过关斩将,冲到半决赛。半决赛在本校足球场进行,对手是市七中,实力略强于本校队。那场比赛踢得格外艰辛,在结束前三分钟,沙森横传到门前亨利头球破门,才艰难锁定胜局。  熊晓曦高兴得跳起来,比赛刚一结束,沙森就冲过来,给她一个熊抱。  因为是在本校,观众席上炸开了锅,沙森校队的队友们也纷纷吹起口哨。熊晓曦尴尬极了,慌忙推开沙森,将可乐递到他手里就要跑,又被沙森一把抓住。  “嗨,学校要庆祝我们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出钱请我们吃饭,你也一起吧。”  不容分说,拉着熊晓曦就走。  熊晓曦听到本班一女生说:看她那样,真不知道沙森怎么想的。  熊晓曦心说,我们这是纯洁友情,你等俗人怎么会懂!  她的心却狂跳着出卖了自己。  熊晓曦常去看校队训练比赛,校队的人都认识她了,每个人看着她,都是一副要笑不笑的表情,熊晓曦坐如针毡。  赢了比赛大家都很高兴,第二天又是周末,吴教练也放松个管制,一箱箱啤酒抬上来。  席上除了熊晓曦还有几个女生,应该是队员的女友,个个都是身轻如燕巧笑倩兮的模样。只有熊晓曦,怔怔坐着,一脸麻木,像一尊富态的神像。  她很不开心。是为沙森拉她来,也是为自己居然真来了。她不适合这样的场合,既不会喝酒,也做不成花瓶。  不一会儿,就有人怪笑着端着杯子来敬酒,是亨利。  “沙森都跟我说啦,来,我们喝一杯啊?”  熊晓曦脑子里哄的一下——他居然告诉亨利了!啊啊,我要杀了他!  “啧,一边儿去,别乱说话啊你,小心我把你揍成维杜卡。”熊晓曦正寻思着用面前的水煮肉片浇死沙森时,他站了起来,用手隔开半醉的亨利,把怒火中烧的熊晓曦拉到包厢,又出去端来两盘菜,拿了筷子和碗来。  亨利还不死心地跑过来捶门大喊:“大哥,不要把大嫂藏起来!”  熊晓曦脸都绿了,什么大嫂?  “外面太乱了,我们在这里吃。”沙森给她夹了一块猪蹄。  熊晓曦看他面无波澜的脸,几欲抓狂。  “你跟亨利说什么了?”  “嗯……没说什么啊。”  “你真贱!他说什么?”
  “他说……让我加油啊。”沙森还是一脸淡定,夹菜的手却抖个不停。  “加油什么?”熊晓曦问出来就后悔了。  沙森停住筷子,皱眉看着她。  “装傻啊你。”  熊晓曦这回真装傻了,端起碗来埋头吃饭,不敢看他一眼。
6.傻瓜  吃完饭已经晚上九点多,沙森执意要送她回家。  路上沙森问她,是不是觉得他有毛病?  熊晓曦点头。  “你也看到了,我妈不让我踢球。我也知道,毕竟我得过气胸,天赋和体能都不是最好的。但是我真的不想放弃足球,想把它当做职业。”  沙森难得这么多话。  “你太偏执了吧,足球作为爱好还好,作为职业,不理想。我觉得你妈妈很有远见啊。”熊晓曦言外之意是你家这么有钱,你用得着去选择这么坎坷的路吗?  “哈哈,你看我妈,很有涵养的阔太太吧?我小时候她带我去看我爸踢球,我爸在场上被人放黑脚,她能冲上去和人打架……后来她嫁给我继父,脾气见好,我继父在外面找小三小四,她都不闻不问。唯独对我,还是那么严厉,坚决反对我踢球。她为了我付出很多,所以我没有坚持上五中。我爸爸是心肌梗死在球场上的……十年前在琅城这可是大新闻,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沙森面色黯然。  熊晓曦听他这么说,也恍惚想起当年前街头巷尾在传的,本市足球队第一前锋猝死于球场的新闻。  原来那是他爸爸。  难怪他不愿意谈自己的私事,这么拼命想踢球,他妈妈会这样阻拦。熊晓曦家境一般,从小到大却很顺遂,没有遇到过大的波折。想出言安慰,又觉得说什么都是枉然。  “熊晓曦你不用一脸踩到狗屎的表情吧?”气氛沉重,沙森开起玩笑。  “唉……希望你们决赛对五中的比赛能取胜吧。”熊晓曦想了半天,才想出这句不算突兀的话。  “啊……五中校队的人大半是以前我在市少年队的队友,攻守能力都特强,对我又太了解,很有可能会大比分赢我们。唉,平常心吧,比赛总是有输有赢的。”  熊晓曦故意落后几步,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就是这个人,让自己真的爱上足球了啊。不是电视里巨星云集的豪门盛宴,没有绚丽的球技,而是场上十一个人的每一滴汗水,以及汗水浇灌的光芒万丈的青春。  想着想着,她不禁心痛起来,泪水溢满眼眶。  “总之,加油啊。”熊晓曦说。  “嗯,快走啦。”沙森回头拉住她的手,她没有甩开。  决赛在第二周的周六,市体育场。体育场被塞得满满当当,熊晓曦在沙森的安排下,有幸坐到前排。  校队的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这么大阵仗,都有些紧张,沙森却很轻松。开场前双方球员握手,他还有心思和以前队友开玩笑。  关于这场球赛的一切,在很多年过后,都还深深镌刻在熊晓曦脑海。她后来花大价钱去现场看过曼联来中国时和国内球队的比赛,都不如这场让她记忆深刻。  五中很强,校队的实力难望其项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足球赛中有时会有弱队打败强队的逆转,只要不放弃,一切皆有可能。  吴教练的战术是防守反击战,可是在开场二十分钟,五中就利用校队的防守漏洞进了一球,然后直到下半场仅剩十分钟时,校队都没有将比分扳平。  就如沙森赛前所说,五中的后卫和门将太了解他了。沙森是一个典型的助攻型球员,给队友制造机会是他的强项,五中的后卫们死死夹住他,没有给他太多机会。  到了最后时刻,校队终于得到一个前场任意球的机会,位置不算特别理想,一般不会选择直接射门,而是战术配合。罚球点上只占了沙森一个人,亨利在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接应位置。  沙森助跑前看了亨利一眼。五中的后卫和门将都知道,这是他要传球的信号,遂将注意力都转向了亨利。他却直接起脚射门,球速度极快的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打进了球门右上角。  那一刻整个体育馆都沸腾了。  这是吴教练战术安排的一步,既然五中的队友们了解沙森,那就如他们所愿,利用他们对他的了解。  沙森和队友庆祝完毕,向着熊晓曦的方向挥手旨意,笑得灿若夏花。  熊晓曦也笑了。她眼神瞄过看对面台最后方,看到了隐没于人群的熟悉身影。  是沙森的妈妈。  她不似上次见时的优雅打扮,穿了白T恤,头发绑在头顶,像一个普通的球迷。可不普通的是,她泪湿了脸庞。  沙森听她话上普通高中但是依然踢球,以为瞒得过她。她可是几十年经验的老球迷啊,怎么可能看不出自己的儿子平时有没有在踢球,不忍心戳穿他而已。  她选择躲在人群中,远远看着他,就像很多年前她跑去看暗恋的球员比赛一样。他们果然是父子,骨子里埋着足球的基因,怎么也舍弃不去。  加时赛时双方都没有进球,直到点球大战,一球之差,输给了五中。  就算输了球,他们依然像英雄一样得到了全场的掌声。力量悬殊之战,弱者若能拼尽全力,同样值得人尊重。  那时的熊晓曦还没有这么豁达,又身在局中,难过地哭了。  沙森倒是平静,五中好几个队员抢着要和他换球衣,他便将球衣脱了下来,赤裸上身走过来。他肩宽腰窄,肌肉相当可观,胸前有气胸手术留下的狰狞疤痕,看起来宛如战神。  “哭什么呀,傻瓜。”只是这战神温柔极了,抬手为她拭去泪滴。  熊晓曦彻底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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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垂青  球赛过后,大家讨论热度仅次于比赛本身的,就是熊晓曦和沙森的恋情。  输了球赛,但沙森的优异表现有目共睹,他成为很多人的偶像。球场上那惊艳一裸,更是赚来许多女生的垂青,其中不乏校花级别的人物。  熊晓曦瞬间沦为众矢之的,成了公开讨伐的目标。  首先是班主任,这个好应付,咬死不承认就是了。那些沙森的仰慕者却没那么好打发,给她取各式各样的外号,通通围绕着她胖这个主题。  气得她不轻,沙森却一脸神秘地说,他来搞定。  第二天球队训练时,沙森的球衣上赫然多了一句英文,翻译过来是:我喜欢胖女孩,但不仅因为她是胖女孩。  熊晓曦觉得丢脸极了。前几天亨利告诉她,沙森早就在校队大肆散播说她是他女朋友。这仇还没报,这厢又添了一笔,熊晓曦再也不想答理这个二货。  沙森很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百般讨好,卑躬屈膝的,就差没跪地求饶,熊晓曦过了好一段才消气。  有一天晚自习下课,沙森和熊晓曦在外面吃烧烤时,熊晓曦忧心忡忡地说:“沙森,我还是减肥吧,你觉得呢?”  沙森将一整只鸡翅塞到她嘴里:“减什么肥,就这样很好,我妈也喜欢!”  “啊啊啊,你告诉你妈了?”熊晓曦抓狂。  “这不废话嘛,你自己跟我说的那天她来看我比赛了,这事不用说,她也知道了啊。”  熊晓曦欲哭无泪。  她问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她?他反过来问她,为什么会喜欢他?  她答不上来,他说,他也一样——这是个美妙的谜,答案藏在曾经的点点滴滴。  二○○四年的夏天,是熊晓曦此生最好的季节——有喜欢的人在身旁,欧洲杯也开赛。  他们一点也不像别的情侣,总是吵个不停,像两个小孩,也的确是两个小孩。为了裁判的判罚,为了场上球员是否越位,都能别扭一整天。  熬夜看球的后果就是第二天上课一前一后的打瞌睡,班主任忍无可忍,大声责问:“熊晓曦沙森,你们昨儿干吗去了?”  引得班上同学一阵哄笑。  那真是欢乐的好时光,可惜如离弦的箭,一去不回头。  那年欧洲杯英格兰队对阵葡萄牙,遭遇点球大战,贝克汉姆踢飞了点球,英格兰出局。熊晓曦几欲窒息,沙森打电话过来,她才哭出声。  沙森没有出言安慰,只是静静听着她哭,直到她哭累了睡去。  那是个悲哀的夜晚,驱赶走过去的欢乐,揭开了离别的面纱。  沙森变得有点反常,再也不和熊晓曦争执,什么都顺着她,哪怕她在无理取闹。熊晓曦质问他,他又支支吾吾转移话题。  直到有一天,熊晓曦到体育室找沙森,听到吴教练在和沙森说话。  “放暑假就得去省城参加训练了吧?转学的事情我已经帮你和校方商量好了,你家人那边如果你搞不定,我可以出面帮你说情。这是好机会啊,张教练这次来琅城看校际足球赛,就看中了你,你要把握住。”  “我家里人同意……我妈想通了。”  “那你一天苦着个脸干吗?开心点吧!我老啦,看着你们前途无量,我也跟着高兴。”吴教练哈哈笑起来。  熊晓曦却笑不出来。  原来省队的教练看中他,他就要转学走了,他妈妈也同意他去。这是好事,他不开心,是因为她吧?  熊晓曦悄悄离开,一个人到足球场坐了很久,直到沙森来找到她。  “我说你怎么突然就变了,是英格兰比赛那天接到通知的吧?”  “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就知道没什么好事。怎么着,想分开说不出口?”熊晓曦抬眼看他,睫毛像扇子一样撑开,瑟瑟发抖。  “不,不……我怕告诉你了,你要和我分开。”沙森挠头。  “嘁……”  熊晓曦看着他一脸不知所措,笑了。  “真蠢啊你,你先去吧,两年后我考过来!”  沙森开心得直蹦跶。  熊晓曦也笑了,笑着笑着,太阳就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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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明白  高二文理分班,熊晓曦选了理科,因为省城有很多理工类大学。  沙森走后,她心无旁骛,一心向学,成绩得到很大提高。沙森总在诡异的时间点给她来电话,告诉她他今天训练得怎么样,又吃了什么好吃的等等。  熊晓曦乐于去倾听,却只能跟沙森说一些他校队队友的八卦,觉得相较之下,自己的生活无趣极了,没什么可说的。  异地恋就是这么奇妙,一点点间隙都能无限放大,如此日久,熊晓曦开始感叹他们差距巨大,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沙森总是耐心开导她,讲笑话逗她,有假期就回来看她,这才维系下来。  到了二○○六年熊晓曦高考前,她妈妈出了事。  她妈妈是个诊所医生,有个食物中毒的老人死在了她的诊所。病人家属上门去大闹,搞得诊所关门,又在法庭上讹走了她家所有积蓄。  为什么说是讹呢?  那天诊所的小护士放假,只有熊妈妈一人上班。那个老人是她家多年的老邻居,被家人送来的时候,熊妈妈就说了,很严重,她这里没有办法医治,让他们送到大医院去。  他们却坚持不送,跟她说,要么治,要么就看着老人死。  熊妈妈是个心软的,虽然知道风险很大,还是没忍住去抢救了老人,最后没抢救过来,老人的家属反咬一口,说是她坚持不放老人去大医院,造成了老人的死亡。  这个事情给熊妈妈打击很大,熊晓曦也受到波及,不再信任任何人。  她跟沙森说起的时候,沙森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继父在琅城很有人脉,一定可以给你们找个更好的律师。  熊晓曦听了这话,暴怒了。  “说什么废话!你去追你的梦了,把我丢在这里,我也要因为你的梦的奋斗,我还能依靠你吗?我只该靠自己。”  沙森知道她心里难受口不择言,被她吼了,也耐住性子安慰她。  他却不知道,就在那一刻,熊晓曦做了一个决定。高考完毕,志愿填报结束后,熊晓曦告诉沙森,她第一志愿报了一个北方某大学的法律专业,不去省城了。  沙森哑然,挂了电话。  那时候世界杯已经开始,当晚有英格兰队对阵葡萄牙队的比赛。  英格兰悲剧重演,继二○○四年欧洲杯被葡萄牙淘汰后,再次出局。比赛从开场到结束,都有一种宿命的意味。  熊晓曦哭得伤心极了,既是哭英格兰队的不幸,也是哭一去不返的好时光。  她和沙森,或许即将结束,或许已经结束。  正哭着,沙森来电话了,声音嘶哑。  “对不起啊,不该挂你电话。分隔两地,我们闹出很多矛盾,我很害怕。那所大学法律专业的确很强,希望你能录取上。我即将成为职业球员,可能会加入中超的某个俱乐部,好几家找过我了。到时候我选一个离你学校近一点的。”  他说得笃定,熊晓曦略感安慰,心里却隐约觉得他们好景不长了。  她先违背了诺言,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熊晓曦被录取后,到省城找沙森玩了一段时间。沙森兴高采烈地带着她去比赛,带着她去和球队的人玩,带着她穿街过巷找好吃的。  她看着他现在光芒万丈,看着球员们场下的灯红酒绿,觉得自己离他好远好远。  熊晓曦到大学报到后不几个月,沙森打电话,说是加入俱乐部的事情可能要延后一段,  熊晓曦一直也没能等到他来,追问他,他又闪烁其词。  她心道,完,他不会来了。  这个北方城市不算发达,周围也没有什么好的足球俱乐部,沙森后悔了吧。  这也没什么,她不也一样违背的诺言吗?可她还是免不得要难过,提出放假了去找他,沙森又拒绝,说他要随队去上海。  那以后他一直回避和她见面,熊晓曦终于明白,自己担心的事变成现实——看惯了送上门的美女,他不再喜欢这个胖乎乎傻兮兮的熊晓曦了。  她难以接受这个结局,更没有勇气去和沙森说再见。她不再和他联系,换了电话号码,放假也不回家,忍住不去看球赛,不关心一切和足球有关的事情。假期里她和同学一起批发小饰品到夜市摆摊,还小赚了一笔。  她努力让自己变忙,就能不去想沙森,却还是常常想起他。虽然唾弃自己,她心里还是盼着沙森会来找她,他们会重归旧好。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才明白,他真的不要她了。  她终于振作起来,开始减肥。  以前她不减,不是因为她减不掉,而是有个人说不用减,她就放弃了。现在那个人不在了,她要再这么胖,以后可怎么办啊。  在大学毕业前,她甩掉了肥肉,变身成功,被冠上美女的称号,立竿见影的多出很多追求者。经历过这些,她变得内敛了,活脱脱像变了一个人。  她顾镜自照时想,自己这个模样,沙森看到会说什么呢?此念一出,又唾弃自己。他现在什么美女没见过,不见得看得上自己。  毕业后她回到省城工作,遇到柳延,终于开始另一段恋情。  柳延和沙森有许多共同点,其中最巧的一项,他们居然同年同月同日生。他们又有许多不同,柳延不喜欢运动,是个典型的精英,认为运动员是大脑不发达的人才会去从事的工作。  他说这话时,熊晓曦正在切一块牛排,他说完,熊晓曦叉着整块牛排甩到他脸上,说了句分手,起身就走。  她这才明白,她外表变了,可她的内里永远不会变,就像那颗喜欢沙森的心一样。  这么多年过去,她连当初迷恋过的亨利本名叫什么都忘记了,而关于沙森的所有细节,却一点没忘。
9.搜索  在熊晓曦和柳延分手后,她就利用网络,搜到许多关于沙森的信息。  “××省青年队的球员沙森,比赛中气胸发作,险些命丧球场。这位原本前途无量的青年球员将何去何从?本站将做持续报道。”  她终于知道沙森当初为什么没去北方的俱乐部,他旧疾复发了。那后来他的消息就少了,想来是病情恢复不理想。  熊晓曦只能出最后一招,搜索身份证号码,那十八位数字她背得滚瓜烂熟。一个体育学校的毕业生信息跳出来,沙森,体育教育足球专业,工作地琅城××中学。  ××中学正是她的母校。  就算他屡遭挫折,他也没有放弃足球,哪怕只是当一个体育老师。  列车停靠在琅城车站时,熊晓曦深吸了一口气,才走出去。  她没有回家,直接往学校去。  路上她走走停停,几次都想放弃。她来找他,需要很大的勇气。就算当年他没选上俱乐部,也可以明明白白告诉她的啊,可是他没有说,就证明他并不是因为这个放弃她。他也再没找过她,或许早将她抛到九霄云外。  她磨蹭到学校时,已经是下午。  这天是端午节假结束的第一天,一如当年,学校里热闹极了。  她走过那些熟悉的地方,往事也跟着袭上心头,若不是强忍,她必要哭出来。鼓足勇往足球场去,有好些个班正在这里上体育课,她巡视了一圈,终于找到目标。  她感觉时间在快速倒退,一直退到他们相遇那年。  他一点没变,穿着一件曼联的红色球衣,带着一群学生在训练。他笑嘻嘻的,拍拍这个的肩,又摸摸那个的头,好像农夫在照看自己的田里的菜,满满的成就感。  熊晓曦几乎站不住。  正在这时,一个足球滚了过来,停在熊晓曦脚边,她弯腰捡起球。  “嗨,美女,球扔过来一下,谢谢!”沙森抬起手,笑着对她喊道。  那一刻,熊晓曦的心脏都停住了。  他没有认出她来。  而他扬起的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在夕阳映射下闪闪发光。沙森不是个会佩戴首饰的人,那必是婚戒无疑。  她忍住当场大哭的冲动,将球扔了回去,转身离开。  原来真的为时已晚。  她走过当年沙森摔倒过的跑道,走过她曾许下诺言的地方,走过他们的美好过往——这一切再也找不回来了。  熊晓曦哭着奔跑起来,穿过一对携手而行的小情侣,那女生说,她在哭,男生说,放心,我不会让你哭。  熊晓曦一直在哭,哭得大脑里一片空白。  她并不知道,沙森当年去找过她,在假期里她和同学做小饰品生意的时候。  她那个同学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男生,熊晓曦一贯有和男生做哥们儿的天分。沙森见了,以为她这么长时间以来不联系他,是移情别恋了。  他失去了做职业球员的机会,正是沮丧自卑的时候,看她在那个男生身旁笑得开心,更是一点自信也没有。  她在他心中,向来是光彩夺目的。他配不上她了,就放她自由吧。  他手上那个指环,是他出钱让别人到她的小摊上买来的,这些年一直戴着没有取下来。  他回到琅城,也是为了熊晓曦。他妈妈早就随着继父移民了,他在这里,也是指望着有一天能和她重逢。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不会知道。  “大师兄,是你吗?等等我啊。”  熊晓曦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站住了,却没有回头,怕会看到身后空无一人,证实这只是她幻听。  那人绕到她身前,盯着她看了好久,才将她紧紧抱住。刚才在操场上,她逆光站着,他看不清她的模样,后来她突然跑走,才惊觉不对。  她瘦身成功后外貌有很大变化,但她泪光闪烁的眼睛没变,依然一如当年。  “天啦,你多少年没吃饭,瘦得这么可怜。”一副关怀难民的语气。  熊晓曦本已止住的泪又掉个不停。  “你放手!你都结婚了,还抱着我干吗!”  “谁说我结婚了?没有等到你,我怎么舍得进那个坟墓。”  有微风拂过树梢,一只蝉在鸣叫,他们在树下紧紧拥抱。  这真是个美妙的夏日啊。
『贰』用我半世繁华,换你一袭婚纱 /夏七夕
01 那年夏天2007年夏。天气炎热。我咬着冰棍,跟踪前面的男子,而前面的男子跟踪他前面的马尾辫姑娘。走出超市,男子终于趁马尾辫姑娘取自行车时,快速奔上去,巧妙地从马尾辫姑娘口袋里偷出手机。我冷冷一笑,一个猛子扎上去将男子推倒在地,劈头夺下手机,喊前面浑然未觉的马尾辫姑娘,姑娘,你手机丢了。马尾辫姑娘回过头,疑惑地翻了翻口袋,快步朝我走来。这时倒地的小偷已经快速站起身。他凶恶的冲到我面前,理直气壮的抓住我问,你为什么伤我手机?!我不惧不畏,点头看了下马尾辫姑娘,手机是你偷这个姑娘的。说着我把手机递给马尾辫姑娘,小偷转身凶神恶煞的瞪马尾辫姑娘,你敢说这个手机是你的?马尾辫姑娘看到小偷阴鸷的脸,真的望而却步,迟迟不敢上前接手机,且摆手说,这手机……不是我的。我翻了个白眼,小偷趁机从我手上抢过手机又想跑,我看不能寄希望于马尾辫姑娘,死死抓住小偷并扬起嗓子冲周围喊,抓小偷啦!抓小偷啦!可要命的是!周围那么多人,大家都偷眼打量着我们,却没有人上来帮忙!小偷刷地从袖子里弹出一把弹簧刀,得意嚣张地恐吓我,**!放手!快放手!我气得牙一咬心一横,准备跟小偷拼命!正值千钧一发时,一男子以百米跨栏的速度从小偷身后冲上来,先是一个腾空踢飞小偷手里的匕首,然后一个小擒拿将小偷死死擒住,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亮晃晃的东西,迅速的扣在了小偷手上。一串利索的动作让我暗自赞叹。看清小偷手上明晃晃的手铐之后,我吸了一口气,同情的看了小偷一眼。再抬眼看男子,关切的望了我一眼问,姑娘,你没事吧?没事没事,我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干脆。夏莫哥!一个惊喜的尖叫声从我身后传来,接着被我遗忘的马尾辫姑娘突然冲了上来,亲热的拉着便衣**的手问,夏莫哥,你回来啦?便衣**低头看了马尾辫姑娘一眼,微笑道,知知,你怎么在这里?我……知知突然脸色一变,满含委屈的指着小偷,他偷了我手机……接着她满含热泪的拍着胸口,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而且还恐吓我,你不知道我刚刚快吓死了……幸好你来了……我看着跟演变脸似的马尾辫姑娘知知,冷笑了一下,转身准备走。小偷却比我更早的冷笑出来,他说,刚刚你明明说手机不是你的。便衣**夏莫不理会他们,叫住转身的我,姑娘,你要回***一起做下笔录。我大气的摆手说,不用不用,我就是现代活雷锋。噗。夏莫被我逗笑。我看着阳光下笑得一脸灿烂的夏莫心想,这个小**可真帅。正发着花痴,周小刀提着巡逻棒从远处气势汹汹的杀过来,边跑边骂骂咧咧,许妖孽,你不管闲事会死啊!我毫不客气毫无淑女形象的回敬他,关你屁事,做好你的保安吧。要是你这保安当的好,我这种普通市民用得着身怀绝技承载压力见义勇为吗。见义勇为?你不给社会安定添麻烦就够了。周小刀粗鲁的拽着我,快走。夏莫走上前拦住周小刀说,这位同志,其实许妖孽是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周小刀皱着眉一把推开夏莫,她还是考上A大的好学生呢,她见义勇为、学习勤奋,就是命不好!穷得连书都读不起,还有什么时间见义勇为。夏莫转头打量着我,许妖孽,你考上了A大?是啊是啊。周小刀不耐烦的替我答,她考上了却没钱读。夏莫望着周小刀,坚定的说,我想,我有办法让许妖孽这个见义勇为的好姑娘继续读书。
02 燃眉之急夏莫果然和别的**不一样。他带我们回***做笔录,在我们正做笔录时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一批本地知名电视台的记者,然后他吩咐周小刀回××超市,取出我在超市外和小偷斗智斗勇的录像带,交给那批记者。于是第二天,电视机满是对我见义勇为事件的报道,我就琢磨,不就抓了个小偷吗,用得着这么可歌可泣吗。夏莫说,这你就不明白了,我要让你知道,做好事都会有好报。果然没两天,夏莫就联系我说,想资助我念书的人的电话打爆了电视台。其中有一个资助最为牛气——本市知名企业领导愿意资助我念书,且毕业后接受我在该企业工作。我惊喜的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我跟周小刀愁了近一个月的难题被夏莫轻而一举的解决了。周小刀说,许妖孽,你这就是傻人有傻福。大概上天都觉得你那么爱多管闲事不给你点报酬说不过去。夏莫说,这是善良的许妖孽应该得到的。夏莫很细心,从一开始选择新闻上对我打马赛克就是为了让我以后能够在A大好好念书,不展示于人前。他还说大学一开始,就带上一个英雄的名头,对你来说太沉重。以后你应该想从前一样继续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被任何人的眼光干扰。最后,夏莫和我商量后,帮我接受了那个市里的知名企业的资助。为了感谢夏莫,临开学时,我决定请夏莫吃饭,也叫上了出了不少力的周小刀。不过那天夏末来时,身后跟着李知知,那个被偷了手机的马尾辫姑娘。因为夏莫这段时间帮我的忙,所以我也熟悉了李知知,她跟夏莫算是青梅竹马,而且李知知也考上了A大。李知知一看到我,一反之前对我的冷漠,坐在夏末旁边,讨好的对我说,妖孽姐,你真勇敢,那天我下了个半死,一直忘了对你说谢谢呢。我还没说话,周小刀豪迈的一挥手,跟那天抓小偷的那个人是他似的,对李知知说,没事没事,她天生就这样儿,她平时看到个猫猫狗狗都要救。这下李知知不乐意了,她撅着嘴看着周小刀,我和猫猫狗狗有不一样。那当然那当然。周小刀立马哄李知知,你是大美女,我以前一直以为长得漂亮的女孩子都不会读书,许妖孽那种长相的人才考的上A大……我朝天翻白眼,最见不得周小刀这种人,什么叫我这种长相才考得上A大……不过李知知这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女生怎么抵挡得了周小刀的欺哄,没一会儿就被周小刀哄的咯咯直笑。我看着看到美女就眼睛发亮的周小刀,无奈的笑了笑和夏莫碰了一杯。夏莫问,开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嗯。资助资金已经打到了你的卡上,念大学了,不要想以前一样再打散工了,不要分心,好好念书,好好享受校园生活。夏莫,我抬起头,任何感谢的话现在都很薄弱,但是我真的很感谢你对我的帮助。我说着说着眼圈微微泛红。没事没事,夏莫笑了起来。不,你的举手之劳,解的是我燃眉之急。我举起酒杯,敬你一杯。
03 你会幸福开学那天,周小刀送我去A大,特意戴了顶帽子。我嘲笑他,他一本正经的冷哼,狼心狗肺的家伙,我戴帽子还不是为你着想,要是谁认出我,一准知道那个女英雄就是你,一传十,十传百。你整个大学都别想安生了。哎,不过……周小刀话锋一转,我长得这么根正苗红,英俊潇洒,就算戴上帽子,估计被人认出来的可能性也很大哎!嗤——我笑着白了他一眼,你可真幽默。我跟周小刀一路斗着嘴晃荡到新生报到处,老远就看见了李知知大叫着冲我们挥手,穿着明黄色太阳裙的她身边正站着夏莫。夏莫穿着咖黄裤子,米色T恤,戴了一副太阳镜,很阳光。他说,好巧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摆脱了生活的阴霾,看着笑的粲然的夏莫,我莫然瞬间心跳的厉害。我低声对周小刀说,夏莫长得可真帅啊。周小刀面不改色,有我帅吗?要不是夏莫一直看着我,我绝对会跳起来想往常一样给周小刀一脚。夏莫说,许妖孽,这么长时间都忘了问你报的什么专业?我扬了扬手里的通知书,英文系。哇!我们离得很近,李知知雀跃,我报的文秘,我们在一个区哎。怪不得这么大的学校也能碰见。李知知笑起来很好看,特别甜。周小刀一听来劲了,对着李知知大献殷勤,哇,学文秘的都是美女哇,以后经常找你就能看得到美女了。我拿眼斜他,看你那点出息。周小刀转过身一本正经的看着我说,许妖孽,你可得好好学习啊,毕竟你又不能像别人一样靠脸吃饭。我琢磨了会儿,不客气的给了他一脚,他嘿嘿笑的奸诈。不过入学后,我真的很珍惜这个能够继续学习的机会,别人学一个小时,我学两个小时,别人吃饭半个小时,我吃饭十分钟。但这些我都是偷偷做的,并没有变成一个只会学习的怪人。所以我渐渐也拥有了一群朋友。周小刀偶尔来学校看我,给我提一袋袋吃的,然后我们就坐A大的体育场上看美女。李知知跟有特异功能似的,只要周小刀一来,必定被她逮到。偶尔她也带夏莫和我们一起,夏莫很忙,很少有假期,但每次来都会带我们大吃一顿。有次吃完饭是晚上,夏莫有任务走了,周小刀送我和李知知回学校,经过体育场门口时,周小刀忽然跑上前抱住栅栏门朝里面张望。我说,嘿,周小刀,这么亲密地抱着门干嘛呢。周小刀忽然深沉地问,许妖孽,李知知,你们说,上大学是什么滋味儿?没劲儿呗。李知知说,跟高中差不多,还是三点一线。那什么有劲儿?周小刀问。李知知答不上来。你呢?周小刀转头问我,许妖孽,上大学是什么滋味?我沉默了很久,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的灯火,我说,周小刀,上大学对我来说,是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滋味。我妈妈不用再辛苦打工供我了,我也不用在妈妈去世后去打散工赚钱,更不用因为怕学习落后,所以在打工的地方背笔记被老板克扣工资了,也不用想吃水果时捡水果市场别人丢掉的烂苹果吃了。最重要的是,周小刀,我离我独立自主的目标越来越近了。我转头定定的看着周小刀。李知知震惊的看着我,妖孽姐,没想到你吃过那么多苦。我微笑,我没办法告诉李知知,我一直都坚信,命运会赐予每个人以伤害、以慷慨,我现在不过是在经历伤害而已,总有一天,命运会慷慨的还我所有我应该得到的幸福和快乐。周小刀看着远方,许妖孽,你会幸福的。接着他说,我辞了工作。我和李知知同时大惊的看着他,为什么?我要去当兵了。当兵……我更震惊了。收起你那副嘴脸,周小刀不屑地瞥我,就准你见义勇为,不准我保家卫国啊。周小刀,我突然觉得你好帅!李知知在一旁发花痴。哈哈。周小刀学蜡笔小新式的仰天大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周小刀的笑声里含着悲怆。周小刀突然揉乱我的头发,这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之后我就要收拾行李,后天的火车去C市?怎么这么快?而且这么远?C市跟A市在地图上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这由不得我做主。今天这顿饭就当大家为我饯行吧。我走了,大家都潇洒点,别回头。周小刀飞快的冲我和李知知挥手,你们快回学校。然后转身走了。周小刀!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话呢!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后天几点走!我和妖孽姐去送你!李知知冲周小刀的背影大喊。不用了。周小刀的声音回荡在夜色里,他已走到好远好远处,从他转身走开始就没有再回头,最后他消失在我视线里的身影是背着我们挥了挥手。
04 不可多得我还没来得及消化周小刀要走的消息,他就已经很迅速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就连李知知都没找到他,他没有任何电话和联系方式,直到那时我才发现,我与周小刀的关系,薄弱的让我伤心。周小刀走后,不知道是不是李知知告诉了夏莫,夏莫开始抽出时间来看我们了。夏莫开始也总是像周小刀一样提一大袋吃的分给我和李知知,李知知总是边吃边问,妖孽姐,周小刀跟你联系没,他跟你联系你可别忘了告诉我。而我每次回答没有的时候李知知都是一副失落的样子。有时还怀疑地看着我问,妖孽姐,他真的没跟你联系?怎么可能,你对周小刀最重要了。我笑了,我对周小刀怎么会重要。我把我跟周小刀的故事讲给了夏莫和李知知听。我说我们其实也只是萍水相逢共患难过,其实我跟周小刀认识仅比你们早一年而已。啊?李知知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怎么可能?你们看起来就像青梅竹马。这世上哪有那么多青梅竹马。我笑李知知的单纯,跟夏莫他们两个讲起了我和周小刀的故事。我跟周小刀第一次认识就是在××超市。那个暑假,我即将升高三,患乳腺癌的妈妈去世了,我也成功的被房东赶出了家门。大热的天,我没办法,只能跑到超市坐在那里吹空调想办法,那天我也是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勇敢的上前想揭穿他,谁知到小偷有团伙,我不但没揭穿他,反而被他的团伙威胁,那时就是周小刀带着一群小保安赶到,救下了我,找回了失主的东西,却独独放走了那群小偷。我当时气急,质问周小刀为什么。周小刀面不改色,一句话回敬我,我怕死。周小刀的话让我认识到可怕的现实,我摇了摇头走了。但那天熬到很晚,我都找不到住的地方,鞋垫下面压的是妈妈留给我的高三一整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我不敢花一分一毫。我守着吹空调的超市也关门了,我只得在附近徘徊,甚至想也许可以找个容身的地方将就一下,比方说银行的取款机厅,或者更安全一点的网吧。就在用踯躅时,碰到了下班的周小刀。他脱去了保安制服我竟然有点不认识他。他穿着普通的白T牛仔裤和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喂。我转身看他吓了一跳。我说,干嘛。他睨我,吐着烟圈,原来你这么胆小,白天装什么女侠。要你管。我白了他一眼。他耸耸肩,给了我一个白痴的表情,转身就走。喂,我忽然又叫住他。干嘛?他回头不耐烦的表情。你知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住的地方?便宜点又安全点的?其实我知道自己的问话很白痴,而且还是问一个陌生男子。但那一刻无助的我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周小刀倒退两步打量着我问,怎么,离家出走?我摇头,你别问,只告诉我地方。还挺酷。周小刀摇了下头问,你打算住多久,想出多少钱?两个……月吧。租金当然越便宜越好。喏,每个月一百,一个十来平方米的小房子,屋里只有一个桌子一张床。你觉得行吗?啊?我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我旁边还有很多和这样的房子租给穷人,你要觉得可以,我就带你去看看。现在吗?你要觉得现在不方便就明天白天吧,我把地址告诉你你明天去吧。对了,你今晚住哪里?周小刀随口问。去网吧将就一个晚上吧。我嗫嚅。周小刀停顿了下看着我说,哦,那你小心点。那天晚上我忐忑的去了网吧,打着盹勉强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结账下机时,身后跟着的是同样眼圈青肿的周小刀。他担心我一个女孩子在网吧不安全,所以在我身后坐了一晚上。走出网吧门口,他说,走吧,我带你去看房。我不好意思地说,我请你吃个早餐吧。他又是一副鄙夷的样子看着我说,好歹我也是上班族,我请你吧。好。我爽快的答应了。这次轮到周小刀不高兴了,他说,你好歹也得犹豫下琢磨下啊,你这么干脆让我觉得自己整个陪了一个白眼狼。不知道为什么,经过了一个晚上,我对周小刀的信任值蹭蹭的上升了几个档次,加上他本身说话贫,从不会让我感觉不好意思。周小刀好浪漫!李知知说。你是没吃过苦的女孩,我对李知知说,等你真的到山穷水尽的田地,你要考虑的就只有生活的柴米油盐,压根儿就没有浪漫这个玩意儿。那天周小刀带我看了房,并告诉我他在那里住了很久,很安全。而且我的房子刚好和他对面,他说有什么都叫他。然后就去上班了。我们就是这样熟起来的。你爸爸呢?一直沉默着听故事的夏莫突然问。他……我眼神黯下来,几年前他在一次事故中去世了。夏莫看我的目光里顿时带着心疼,他拍了拍我的头,许妖孽,了解你越深,越觉得你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我以后会好好照顾你……和李知知的。
05 天涯海角春夏秋冬,四季在我们重复的日子里其实更迭得很快。我已经记不清夏莫来看我跟李知知几次了,也不记得李知知问过多少回周小刀有没有联系你啊妖孽姐。我都听的麻木了,她却从来都不腻,一副至死方休的样子。开始的时候,我也会天天想起周小刀,后来如果不是李知知,我已经渐渐开始怀疑周小刀只是我做的一场梦。大二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单上又是一片辉煌,此时祝贺我的朋友已经越来越多,因为我周围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但我知道,大概没有人能取代我梦里的那个男孩,因为他身上承载过我最初的梦想。大三时,在我已经快要忘记周小刀时,我忽然收到一封从C市寄来的信件。信里只有一张薄薄的白纸,纸上写着寥寥一句话,许妖孽,我很好,我终于理解你说的离梦想近一点的感觉了。周小刀。纸的背面,贴着一张照片,是穿军装的周小刀,他看起来好像长高了,也比两年前黑了不少,最重要的是,他一点都不像以前那个小混混了。李知知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可以放心托付终身的男人。我却看着周小刀的照片想起两年前,他送我来A大报到,我们边走边闹,不知岁月多少。现在一转眼却已是天涯海角。李知知小心翼翼的跟我讨周小刀的照片,我看着她期待的眼神,心下一暖,给了她。看着她惊喜满足的眼神,我问她,李知知,你为什么喜欢周小刀?我也不知道。李知知亲了口照片不好意思的道,我就是觉得他跟我以前以及现在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我看着怀揣幸福的李知知,觉得她这样真好。周小刀信上没有留任何地址和电话,所以我们没办法联络他。但我还是决定以后每次来信,我都要回一封信给他。这封信就回,周小刀,我也很好。我大二结束了,进入了大三。你看两年前你来学校送我,还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现在转眼就变成了人民子弟兵,你能耐了啊。把你两年前送我的话也送还给你吧,好好训练,毕竟你以后又不能像别人一样靠脸吃饭。对了,最后替李知知和夏末问候你。信写完后,我把信塞进了一个空白的信封,,封起,放在了抽屉的最低端。人有了期待后,日子便会过得特别快。而我的期待是数夏莫每个月来探望我跟李知知的时间和周小刀的信很有可能出现的时间。进入大三后,夏莫来看我,李知知常常找理由溜掉给我们时间独处已成常事。夏莫会骑辆漂亮的电动车带我走街串巷找小吃,会给我买学习资料,偶尔下雨他还会抽空给我送伞。李知知说其实夏莫升了职调到市局后更忙了。但是……李知知挤眉弄眼,一个喜欢你的人,就算挤时间都会常来看你。我强压抑着心头的悸动,让自己更用心学习,只有早日让自己独立,才有资格喜欢别人。但大三再收到周小刀的来信,我再回信时,我已经和夏莫在一起了。我在那封永远寄不出的回信里告诉周小刀,大三,做了一次肺部手术,夏莫衣不解带,照顾了我几天几夜。被喜欢的人照顾,我觉得好幸福。特别是出院后,夏莫伸出手对我说,许妖孽,以后让我来爱你,来照顾你吧。周小刀,我做梦都没想到幸福来的这么突然。我立马就把手递给了夏莫,我答应了他。如果你在场的话一定会说我不矜持。没关系,夏莫是我喜欢的人,我不要矜持。大四我实习,有的是时间和夏莫风花雪月。我的脑海里关于周小刀的事情,终于模糊的剩下了一个影子。直到大四毕业那年第三封信的到来,周小刀说,许妖孽,我学成归来,列队欢迎。然后某天从寝室出来时,便真的看到一个身姿挺拔和周小刀长得很像的年轻人站在寝室楼前的树下。只不过他比周小刀高很多,壮实很多,但是他如雕塑刀削的侧面丝毫未变,他的眼神深邃而干净,他的鼻翼挺直,他的微笑痞痞。周小刀?!我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笑容朗朗的男子。许妖孽你没忘记我嘛。当一个人在远方时,他留在你脑海里的或许只有模糊的印象,但当他真正出现在你面前,你便会明白时光的强大,因为时光会瞬间将往事的回忆清晰的铸就在你脑海中,铸就在他血肉之躯中。我兴奋的上前扑倒周小刀身上,毫无顾忌的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天啊!你变化好大!我们四人聚餐的餐桌上,李知知花痴地捏着周小刀身上的肌肉感慨。夏莫给周小刀倒了杯酒说,听说你在部队表现得不错,部队想留你都没留住。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娶我啊!李知知难得聒噪起来,她对周小刀说,接下来娶我吧周小刀!你看夏莫哥都要娶妖孽姐了!你赶回来一定也是来娶我的对不对?周小刀拿着酒杯的手忽然顿了顿,他转脸看着我和夏莫。我摸着头不好意思道,你别听知知胡说,你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和夏莫……在交往。夏莫拉着我的手对周小刀说,我知道你待妖孽跟待自己亲妹妹一样,所以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的心意,我对妖孽是认真的,我是打算跟她结婚的。周小刀望望我,又望望夏莫,忽然干了手里的酒,如蜡笔小新一样大笑着拍着我的肩,哈哈,好好,你个许妖孽,竟然钓到夏莫这个金龟婿了!接着转头又到了杯酒举起对夏莫说,把妖孽交给你,我放心!来,我先干为敬!那天我们吃完饭又去K了歌,我依偎在夏莫的怀里和他合唱《屋顶》,李知知腻歪在周小刀身边,跟他摇色子。我看着包厢里放浪形骸的我们四个,忽然觉得特别安心。
06冗长的梦我正兴奋着这次可以帮周小刀找房子,周小刀告诉我,单位已经给他安排好了房子。我问他什么单位,他说,区***。我揶揄他,周小刀同志,你能从保安变成一个**,我知道这些都深受我影响,不用谢!周小刀笑的淡然,许妖孽你就贫吧。我觉得周小刀这次回来变了很多,他很少跟我贫了,也很少来学校看我,我倒经常看到他和李知知一起。我跟夏莫说这些,夏莫笑着说,傻瓜,人都会长大的,你看我和李知知小时候是青梅竹马,现在拥有另一半后,谁还会经常腻在一起。是啊,人总会长大的。虽然还是会惆怅,但现实已经不允许我投诉太多的关注在周小刀身上了。大四毕业开始找工作,找份不错的工作我觉得易如反掌,所以也没去资助我念书的那个企业。不过夏莫却建议我继续读研究生,我摆手说不行不行,我要早点工作,早点独立,那可是我的梦想。梦想独立赚钱,独立生活吗?夏莫抱住我,可是,亲爱的许妖孽,你已经有了我啊,你只需要有独立的意志就可以了。我想了想,好像是这样,几年前,爸爸妈妈相继离世时,我迫切的要独立是希望自己再也不会露宿街头,希望自己能够独当一面不让在天堂的父母担心。而后来,我迫切的希望自己独立生活,可以有足够的钱生活,有足够的时间谈恋爱。现在,我拥有了夏莫,好像一切都顺畅了起来,我的梦想其实已经一步一步实现了。夏莫说,许妖孽,你继续读吧,我供你,我们先订婚,然后你研究生毕业,我们就结婚好吗?我看着夏莫,他是这世上我唯一可以托付的人了。如果爸爸妈妈在,他们也一定会同意夏莫的决定。我跟周小刀说了这件事,他说,许妖孽,你真是前几年做的善事做的太多了,现在行大运啊。我说你怎么知道。不过,周小刀,你知道吗。我炫耀道,我研究生导师是全A大最有名的每年只收一个学徒的导师哎。是夏莫帮我找的。周小刀说,夏莫确实有本事,所以我才放心把你交给他啊。啊,不说了,周小刀看了下手腕上的表,我的去处理事情了,你自己玩啊。好吧。我看着周小刀来去匆匆的背影,他现在是真努力,我每次来他单位都听到他同事说这孩子玩命的工作。嗨,他另一个同事说,玩命的工作的目的不只有一个吗,赚钱,赚钱娶老婆。哈哈。我想了想,也对,周小刀都这么大了,是到娶老婆的年纪了。想到神经大条的李知知,我摇头,跟周小刀真配。我读研一时,和夏莫订了婚。我读研二时,周小刀已经成了区***的知名探员,又隔半年,他破案立了大功,直接被调到市警局,在夏莫手下干。而我,也开始配合着导师做一些译文工作。我们四个偶尔还是会去聚在一起吃饭。夏莫说等我研二读完就结婚。我问李知知,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李知知撅起嘴,不结,他还没向我求婚。而周小刀却毫不客气的白了她一眼,你别缠着我,我一点都不想娶你。那你想娶谁啊?李知知叉着腰像一个精灵一样皎洁的看着周小刀。周小刀推开她的脸不耐烦的说,走走走。我看着又闹又笑的周小刀和李知知,想起第一次命运把我们四个串联起的那个下午,那时我特别讨厌李知知,但时间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李知知变成了我最亲密的小姐妹。那个下午的阳光里,狂奔而来的周小刀骂骂咧咧道,许妖孽,你不管闲事会死啊。还有明媚如初的夏莫,他温润的眼睛看着我,他说,许妖孽,你真是见义勇为的好姑娘。我好像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之前每夜梦到爸妈会哭醒后,上帝终于慷慨的给了我幸福。
07天堂冷吗春天的时候,我正在试婚纱,望着窗外的绿叶,李知知在旁边给我参考意见。手机响了,我去接。握着手机的那瞬间,外面阳光明媚的天,不知道为什么竟让我莫名滋生出一丝寒意。我接起,夏莫焦急的声音响彻耳边,妖孽,快,你跟李知知快来医院,周小刀受伤了。手机落地,跌碎成一片,我连婚纱都来不及换,把钱包丢下,拖着李知知跑出了婚纱店。李知知开着车不停的问出什么事了。我手脚冰凉且颤抖,我说,知知,周小刀受伤了。李知知一脚踩下油门。窝窝在座位上,十岁那年的春天,我也是接到一个这样的电话,电话那端的人说,是许岚山的家属吗,请到人民医院来。许岚山同志见义勇为,抢救无效。那年,爸爸走了。十六岁那年的春天,我在上晚自习,医院打来电话,许妖孽,你妈妈情况不容乐观,你速到医院。接着,妈妈走了。春天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明朗的,对我而言却是灰暗的。我原以为上天已经放过了我,我终于可以打破春天这个诅咒了。赶到医院时,我不顾别人异样的眼神,提着婚纱冲向手术室,夏莫看到我匆匆赶来,握住我的手欲言又止。他双眼通红,神色颓废,周小刀,再也醒不过来了。随后过来的李知知啊的一声悲鸣,冲撞过我们闯进了手术室。而我倚着墙,慢慢的滑了下来。我连去看周小刀的勇气都没有。我一直觉得自己已经面对过最痛心的生离死别。但听到夏莫那句话,我的心还是不可抑制的悲恸起来。爸爸离开时,妈妈告诉我让我好好生活,上帝会派天使替他来照顾我。所以我活的阳光快乐,除了妈妈去世甚至连做梦我都不敢哭。因为我希望上帝早点派来天使,天使身体里住着父母的灵魂。后来我遇到了周小刀,夏莫。我以为这是对我失去的补偿。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一切都是一场虚幻。我胸膛内仿佛有一把刀,在一刀一刀的戳进我的心脏。那个叫上帝的刽子手,他带走了我所有的期望与幸福。周小刀走后,夏莫经常陪着我,一坐就一整天。我看着夏莫干净的脸,有些心酸,他不但要照顾我,又要隐藏自己的哀伤和愧疚。因为周小刀是在执行任务时为他挡抢而亡。夏莫,从来不爱亏欠别人,更不要说,一条人命。可他又要照顾我,安慰我,妖孽,一切都会过去的。我没有告诉夏莫,就算会过去,可是伤口永远在。而且从此以后,我的生命里,周小刀这个名字,将会像“爸爸”,“妈妈” 一样,未开口,泪先流。这个世界为什么待我如此不公,一次又一次带走我身边的人。就算这是命运的考验,我也总有弃权的权利吧。我对身旁的夏莫说,我想吃小笼包和核桃粥。我两天没进食了,夏莫看着面色苍白的我,高兴的说,哎,我立刻去买。夏莫走了,我从衣柜里拿出那件婚纱,穿在身上。我就要得到幸福了,我就要和笑起来如明媚阳光的夏莫在一起了。但现在,这些都变成了梦想。我伤心的躺在床上,忽然觉得很累。我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盒药,吞下。这样,或许我就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夏莫,你待会儿买饭回来,不要叫我。我只是很想去梦里看一下爸爸妈妈和周小刀,我想问问他们,天堂冷吗?天堂没有许妖孽,会冷吗?
08今生今世我是夏莫。我欠了周小刀一个恩情。周小刀替我挨了一枪。但周小刀说我不欠他任何。因为十几年前,他这条命是许妖孽的爹捡回来的。周小刀被送医院的路上,死死拉住我的手让我听完他的故事。他十几岁时从孤儿院逃出来,变成了一个街头小混混,靠偷窃生活。那天他又出门作案,却不想刚出门就在转弯处看到一辆车呼啸而来,周小刀再胆大,那时也不过十六岁,那辆车急,猛,像一只豹子朝他扑来。须臾间,周小刀觉得有一股力量将自己揽到了一包围圈,周小刀再回头,便看到了一个大叔躺在车轮下,一片鲜红的血泊里。周小刀吓坏了,站起身就跑走了。后来他从新闻上看到那个大叔被送到了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小小的他吓得脸色发白,肇事车主都站了出来说,是他的错,但被救的小孩跑掉了。那段时间,市里的新闻都在报道这件事情,市民有的说小孩被吓跑了,有的说小孩不懂事。但周小刀不敢再出门了。直到事情稍微平息,他凭着网络新闻,去了那个大叔许岚山的家里,站在很远很远处看到了戴着黑纱的许妖孽。周小刀说,夏莫,我真的很庆幸隔那么多年我会再次碰到许妖孽,她和小时候长得不太一样,但在××超市门前,大概是因为我的做贼心虚,我第一眼就认出了她。我没想到许妖孽一点都没有变,没有愤世嫉俗,相反,她像她爸爸一样,见义勇为,善良正义。那天我看到她一直在超市晃荡,便一直跟着他。幸好我跟着她,我才能认识她弥补我那段罪恶。周小刀抽动着嘴角,强忍着疼痛笑道,你看,上帝是公平的。我这条从许妖孽爹手里捡回来的命,现在,还给了你。我也安心了。我双眼通红,说,周小刀你不能死。周小刀笑,夏莫,我可以死,是你不能死。你死了,谁娶许妖孽?她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再等到了一个家,我不能让她再失望了。夏莫,周小刀抓住我的手,你一定要好好爱她。也替我好好爱……周小刀犹豫了下说,也替我好好照顾她。周小刀临闭上眼时又开玩笑,夏莫,许叔叔那么善良正义,一定会喜欢你这个女婿的。周小刀闭眼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默默地答应了他,周小刀,我夏莫今生今世,会好好爱许妖孽一辈子。也带着,你的爱。
09很爱很爱日13时14分。夏莫穿过几条街道买完许妖孽爱吃的小笼包和核桃粥,回到了她居住的小区。他推开门,喊许妖孽起来吃东西。走进房间,却看到许妖孽穿着洁白的婚纱躺在那里睡着了,他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对劲,他颤抖着走上前,在她的婚纱边缘,看到几颗白色药片。他拿起药片看了一眼,悲鸣着抱起许妖孽朝医院跑。路上他边跑边对怀里的许妖孽喃喃道,妖孽,我知道你吃安眠药,只是为了睡个好觉对吧,那你一会儿一定要醒过来,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小笼包和核桃粥。妖孽,你最怕去医院了,你看我们现在就去医院,你快醒来反对。你反对我就立刻把你带回家。妖孽,我们就要结婚了,你不要任性,你这次任性我会生气的。妖孽,你不要离开我,我还没有告诉你,我很爱很爱你。妖孽妖孽……有泪水在夏莫的脸上肆意横飞,他一遍一遍的对许妖孽说话,可是许妖孽再也不会醒来,不会回答他……许妖孽依偎在夏莫怀里,嘴角带着笑。也许她做了一个很甜美的梦。梦里有她的爸爸妈妈,有她的好朋友周小刀,还有她的爱人夏莫。她什么都没失去过,她比任何人都幸福。可是,那终究是梦。
短文神马的我最爱了
你是有多么无聊
『叁』孔明灯最后落到了哪里 /独木舟
(一)年少时,我们因谁因爱或是只因寂寞去同场起舞.沧桑后,我们何因何故寂寞如初却宁愿形同陌路.这么文艺腔的一句话,是在孔明灯渐渐升空的过程中,从聂易年的口中突然冒出来的,我侧过脸去看他,他微微仰着脸目送孔明灯离开,眸子里是终年不变的淡然温和.我忽然想问他,许颜离开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是这个表情,镇定,稳妥,不动声色.江边的风车在夜晚开启了魅惑的流光,我强烈要求他帮我拍张照片,记住,侧面45度角看上去最漂亮,他不耐烦地鄙视我,就你最麻烦,长得又不是特别漂亮,还那么喜欢拍照,你不懂什么叫藏拙吗?我一点都不生气,是,我长得不美,起码,没有许颜美.凡是见过许颜的人,都会承认她美,就算是路人跟她擦肩而过,也要先停下来看一看.是的,看一看,再走.她是那种就算把自己打扮得乱七八糟还是漂亮得不行的女孩子.如果美女也分档次,那么许颜,绝对是金字塔上最尖的那一类.易年给我拍完照之后,有些戏谑的口吻说,喂喂,苏亦清,下次换个手势好不好,总是剪刀手,你真是乡霸!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听来一个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名词,但是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就是他用来形容我的.是某个周末,我穿着玫瑰红的毛衣跟绿色的外套路过他家门口,准备去跟我当时暗恋的男生约会,他站在窗口大喊一声,乡霸,赶着去卖鸡蛋啊?因为那句话,我一整天都没有好心情了,见到我暗恋的那个人时,我鼓起勇气向他倾诉,今天有人说我是乡霸......话还没说一半,对方怔了怔,然后开始爆笑.那一刻,我听见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可是聂易年同学他根本不记得,我那件绿色的外套是他陪我去买的.他说,嗯,好看,像绿毛龟.那件玫瑰红的毛衣也是他陪我去买的.他也说,好看,像酒吧里唱歌的,性感咧!可是我把两件衣服穿在一起.他就说我是乡霸.也许是因为他跟许颜在一起待久了,那是一个破烂穿上身都不会难看的人,这直接导致了聂易年对我有了过分高的期望,以为我也是荆钗布裙难掩天资国色,这让我多少有些沮丧.可是在情人节,这个城市中所有的情侣都成双成对出现的时候,还不是我这个乡霸陪着孤单落寞的他?至于他的女神,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对谁优雅地微笑呢.大街上的人太多了,我简直怀疑是不是整个城市的人都出来了,很多女孩子都捧着花,化着漂亮的彩妆,神采飞扬.而我们这对乡霸和美少年的组合在人群中显得那么异类,我偷偷地瞄他,心里有一种恨不得咬舌自尽的羞愧.许颜,你在哪里.许颜,我身边的这个人,他好想你.
(二)我,聂易年,许颜,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临安路是我和聂易年从小生活的地方,我们从出生起就一直在这里,这是一条安静的街,民风淳朴,每家每户感情都不错,我跟聂易年从小就是一对活宝.按照他的说法,我在六岁的时候还一边吃饭一边舔一下垂到嘴边的绿鼻涕,然后飞快地缩回去.作为一个有自尊的女生,我实在不能忍受被一个读小学二年级还尿床的人这样挖苦.我记得二年级时的某个清晨,那是一个阴天,我去叫他一起上学,他支支吾吾地走出来,他妈妈烧了好大一壶水提进卧室.我好奇地问,阿姨,你干什么呀?他妈妈完全不顾他的阻拦,直白地说,易年把床尿湿了,今天晒不成被子,我看能不能烫干.这件事一直让他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每当他拿我用鼻涕下饭这个事情嘲笑我的时候,我就用尿床事件来还击他.许颜出现的时候,是我们五年级的暑假末.一贯安宁的街道出现了一辆货车,车上堆了很多家具和行李,原来趴在地上打弹珠的我们呆呆地看着从车上下来的许颜.那是她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穿着如今看起来很土但是在当年很潮很洋气的蕾丝公主裙,脸上有一种与年龄很不符合的沧桑.
她居高临下地看一眼我和聂易年,嘴角扬了扬,露出礼貌但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容.那个时候,我是非常非常不喜欢她的.她的出现完全夺走了聂易年这个小色狼对我的关注,直到许颜消失在街角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严肃地对我说,亦清,你要学学人家.尽管我当时很不屑,但是好多年之后想起她当时的表情,我也只能无奈地苦笑着说,人真是视觉动物,以貌取人其实是人类天性.晚上我从妈妈口中获知许颜原来是临安街的新住户,她爸爸是货车司机,妈妈相当年轻漂亮.说到这里,妈妈忽然顿了一下,然后,她妈妈年轻得不像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我妈妈说得没错,那个妖娆的,穿着高跟鞋,浑身有一肌廉价香水味的女人,并不是许颜的亲妈妈.没过几天,深夜里,整个街道都听到许颜的尖叫和哭声,我穿着小白兔的睡衣跟着妈妈跑出去一探究竟,很多居民都出来了,包括平时号称九点钟一定睡觉的聂易年.小小的许颜,一头乌黑的长发被她后妈扯在手里,因为剧痛,她的脸是扭曲的,身上裸露的皮肤有一道道紫红色的痕迹,一看就知道是用棍子之类的东西打出来的.我捂住嘴,完全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对一个小女孩下这样的毒手,我原来是很不喜欢许颜的,可是在那一刻,我哭了.妈妈过去劝了好久,才把许颜解救出来,然后那天晚上妈妈叫我跟许颜一起睡.我牵着她的手回家的时候,聂易年就站在我面前.他的视线穿过我直接落在许颜身上,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个聂易年,从那一刻起,他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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