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肯瞅咱一眼万年

《丹凤朝阳》番外_言情小说番外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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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朝阳》番外
番外一 看戏  孝宗皇帝刘延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因为是一母同胞,手足间感情一直十分要好。
刘延是个十分孝顺的人,对生母何太后简直称得上千依百顺。
和其他弟弟妹妹不一样,刘延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淳宗皇帝刘衡还未承继皇位,他的祖父肃宗皇帝刘原也还在世。
刘延对祖父的记忆也十分模糊,只记得那是个十分亲切的人,待他很好,但是在其他人的描述中,这位祖父并非一个和善宽厚的人。甚至有人对他的评价就是薄恩寡义。他能登上皇位,可以说是完全凭靠了蔡皇后和其兄长的助力,但是他登基之后,蔡皇后病亡,蔡家也没落了。
甚至还有传言,说蔡将军和蔡皇后的死,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而且肃宗皇帝的死因,也实在称不上光彩。没有几年功夫,民间就有了一些话本、评说,其中不乏风流皇帝游龙戏凤的故事,就是影色肃宗的。不过人家一没说是本朝本代,二也没指名道姓说就是在嘲讽你,皇帝也不能怎么办。淳宗皇帝刘衡就说过,本朝还没有看个戏听个评书就给人治罪的理儿。要治的话,那写书的,说书的,听书的,是不是一起治罪?那全天下的牢狱全塞满了也不够啊。
再说,要凭这个去治人的罪,岂不正向天下人表明了,皇家自己要对号入座,摆明了是心虚,这叫不打自招啊。
所以对于御史的奏报,皇帝一笑了之。
既然淳宗皇帝都不介意了,孝宗皇帝禀承父志,对这些词话也是不理不问。
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那是因为,何太后倒是很喜欢听这些词话。
刘延很理解母后。父母鹣鲽情深,父皇这一生没纳旁的嫔妃,只守着母后一个。
从父皇去世之后,母后落落寡欢的,从椒房殿移居到康宁宫,之后还病了一场,那一个来月,刘延衣不解带在病榻前亲侍汤药。他心里也清楚,无论他做得再好,再多,也填补不了母后心中的缺口。
你说何太后还能有什么消遣?听听词话打发打发时辰,也无伤大雅。刘延还曾经在何太后宫里看过一段,伎人们声情并茂,演得当真是好。演到催人泪下的地方,一旁的宫人都在偷偷拭泪。刘延给何太后递帕子,也问了声:“母后,不知这本子什么人编的?”  这本来只是顺口问了一声,何太后嗯了一声,说:“尝尝这茶。”
刘延也没有在意,想着多半是丽苑哪个伎人乐师写的本子,倒是写的真好,全不似一般曲词话本那样浮夸不实,是那种才子遇佳人,忠臣害奸人的套路。要么就是一味的宣扬因果报应劝人向善。
很真实,也很动人。
这本子本来只在宫里演,但是渐渐就流传了出去,京城的几个大班子没过多久就都学会了。然后越流传越广,听一些地方官的奏报上偶尔提及,居然连千里之外的州府乡镇也有这剧目了。
刘延未免有些好奇,叫了太后身边的总管张顺来问。宫里一应大事小情,只怕没有这总管不知道。
张顺以前服侍淳宗皇帝,后来孝宗登基,他就伺候太后。虽然也不年轻了,可是面白无须,脸上总是带着笑,看起来一点儿不象已经过了知天命年纪的人。
“奴婢愚钝,不知皇上说的哪一出?”
他才不愚钝呢,孝宗皇帝心里有数。
“就是现在最热的那一出。”
“皇上说得是石头记啊?”张顺说:“这戏是好,词藻好,世情也讲得通透。丽苑的班子排了小半年呢。据说写本子的人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后来家境败落了,曾享过富贵,也历经人情冷暖,所以才写得好哪。”
刘延一笑,挥挥手把他打发了。
本来他没什么想法,现在却觉得这写本子的人很有意思。陆陆续续的看了几书,还真上心了。从孤女进府,共读西厢这几出开始,一直看到呼喇喇大厦倾,最后落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据说外头有些地方演的时候,因为看戏的人对结局不满,所以好些班子自行改了结局,弄了个家业起复,终成眷属的团圆结局。可是那些嚷着要看大团圆的看客,却左挑一个毛病,右一个不满意。大概有了原来的先入为主,再看这样的总觉得别扭。
也许所有人心里都清楚,世事原该如此,再折腾,也不过是一点自欺欺人的安慰而已,当不得真。
所以演得最多,最深入人心的,还是原先那个版本。丽苑中头一个挑梁演这个本子中那位黛玉姑娘的伎人,一时间名头传遍大江南北,堪称红透半边天。
后来丽苑的班子又陆续排了好几出剧目,都十分精彩,只是作者无一例外,要么是乡野隐士,要么是落难公子——好奇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谁也探不出究竟来。
后来还有位王爷打听消息打听到皇帝这儿来了。对这位寿王,先皇都拿他没辙,刘延也只能含糊其辞把他打发了。过后想了想,让人传话,晚上到康宁宫去陪太后用膳。
虽然派人传过了话,可是康宁宫也没有摆上一桌山珍海味招待皇帝。反正他三天两头就来蹭饭,有时候一旬里头倒有将近十天是在康宁殿用膳。李姑姑深深的怀疑,是否御膳房的新掌事和新厨子们严重失职,做出的饭菜不合皇帝的口味?
何太后一向尚俭戒奢,平日所食多是四菜一汤,口味也较清淡。皇帝要来,不过是多添了两道菜,一道鱼,一道云卷。云卷是将肉削成薄如竹纸一样的肉片,里面卷了新鲜时蔬蒸出来的,味道端的鲜美。皇帝一尝就知道,这两道菜都是何太后的手艺——当下十分捧场,两道菜一点儿都没让剩下。云卷吃了精光不说,连鱼头鱼尾巴都吮了个干净,一点儿没糟践。何太后微笑着看大儿子的吃相,心道幸好知子莫若母,就知道他一贯这样,所以两样菜做的份量都不多。
“晚上不宜多食,恐伤脾胃。皇上喝口汤吧。”
刘延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母后这里饭菜总是特别可口。”
上了茶,母子俩一起说几句闲话。康宁宫后头原来是长泰殿,大概是为了孀居的太后太妃礼佛方便。但是何太后对吃斋念佛兴趣不大,所以刘延在康宁宫西墙那里拆了墙扩出去,建了个小戏台子。刘延问:“母后这里最近可有新戏看?儿子可要一睹为快了。”
何太后笑着说:“皇上是忙人,哪来的闲情看戏啊。吃饱了你就快回去吧,省得皇后、贵妃她们倚门翘望啊。”
刘延厚着脸皮说:“儿子腹中饱胀,陪母后看一折戏,消消食再回去。”
天色已晚,戏台四周挑了灯笼,伎人粉墨登场,在方寸之地上演无限悲欢。刘延喝了口茶,问:“这么些年……我都不知道母后还会写话本呢。”
何太后看了他一眼,没否认,也没解释。
谁也没规定什么事儿都得向儿子交代吧?他不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去了,再说,连他爹都不知道。
何太后抿了口茶,转头看着戏台上。
浓妆淡抹的伎人正莺声呖呖的唱着:“……怡红快绿何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看别人做戏,总是让人心旷神怡。
几十年都在做戏给别人看,说得不是自己想说的话,做的也不是自己想做的事,甚至连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都由不得自己做主。谁说做皇帝做皇后是幸福的事?让他来做一个看看
虽然有刘衡,两个人互相扶持着,依靠着,走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可说句老实话,有实在午夜梦回,醒过来再也睡不着的时候,潮生也不禁会想,如果她没嫁他呢?如果她当时再坚决一点……选择另一条不同的人生道路,也许她不用过得这么劳心劳力,一天接一天的言不由衷,身不由己。
当然,他对她很好,做为一个皇帝来说,已经不能做得更多,更好了。
她原本有机会不嫁他的。
可是,她舍得吗?
有句被用俗了的话,描述她此时的心情最合适。
剪不断,理还乱。
算啦,这辈子,反正已经这样了。世人要是知道她还不知足,不知该怎么骂她。嫁了一个好丈夫,又有个好儿子。淳宗皇帝生前独宠皇后,虚悬六宫。孝宗皇帝事母至孝,堪称天下表率。做为一个女人而言,她已经是这个时代最尊荣最幸福的人了吧?
可人总是这样的,总是不知足。没饭吃的时候想温饱,有富贵了还想要自在。她自认也是个大俗人,不是什么圣人。所以她也会不满足,会有些胡思乱想——
但是到了这个岁数,再回头看的时候,会发现那些过往……酸也好苦也好甜也好累也好,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甜蜜而伤感的光晕。
他不在了,她还活着。她要把两个人的快活,都活出来。
挂机一个月得百万,你还蓝瘦香菇么?
番外二 铁口直断  六月天变得快,说下雨就下雨,镇头的茶棚下顿时热闹起来。有原来就在这儿吃茶消闲的人,更多的是进来躲雨歇脚的人,乱糟糟的。有个担着挑子的货郎借这个空儿还做成了两样生意,卖了一把线两块手绢。还有一个徐瞎子,拖着他那块湿了大半的布幌子,挨个桌子问人要不要测字。  “这位老爷和夫人,可要测个字吗?”为了增加说服力,他还特意晃了晃那面湿了的幌子……幔子上面写的是铁口直断四个字。只不过已经残旧,铁字和断字都少了半边,看起来就成了失口直斤了。  那位夫人瞅着这布幌子,忍不住微微一笑。  这张桌上坐着一男一女,徐瞎子眼睛,只能模模糊糊虽然不太好使,可是鼻子却灵光。靠近的时候,能闻到上等的淡淡的香气。  肯定非富即贵。  随从要把他赶开,那个女子说:“下雨天也没什么事做,那就测个字吧,打发打发时辰。”  她发了话,随从才放了行。  徐瞎子摸摸索索的坐下来,达官贵人他不是没见过——那越是有身份的人,越是讲究体面,轻易不会大声叫嚷,也不会同他这样的小人物一般计较。  这位夫人越是显得和气,徐瞎子就越发认定她身份非同一般。  他清清嗓子,问了句:“请夫人说一个字吧?”  “今日突逢大雨……就测个雨字吧。”  徐瞎子又问:“那,夫人是想问前程、家宅、姻缘,还是……”  他觉得自己这话说得不对——人家明摆着是有夫之妇,还问什么姻缘,忙又添上一句:“夫人若要问家人的姻缘,只怕不大准,得要想问的那一位自己来测才行。”  “问子女吧。”  徐瞎子抖擞精神,舌绽莲花:“雨字好啊。夫人是随手拈来,并非刻意为之,可见夫人在子女上头必然顺遂,不会艰难。这雨从天而降,顺势自然,又普惠万物,生生不息,夫人必定会子女双全……”  徐瞎子的一张嘴从天文说到地理,从唯物说到唯心,那对夫妇原来是漫不经心,后来也听得入神,唇边还带了笑意。  说到底,好话谁都爱听。  那位夫人摸了摸肚腹——这一胎也有四个多月了。  已经有了三个儿子,看着旁人家的闺女灵巧秀美,她也有些羡慕。  可是旁人更羡慕她的福气。三个儿子,而且个个都健康聪明。长子和次子都已经进学读书了,小儿子还小,整天在母亲身边。  “给这位先生倒碗茶来,润润嗓子。”  徐瞎子也正说好得嘴干了,他端起茶来喝了大半碗,又说了半天话,连“雨字下有四点,夫人的子女必然不会少于四个”掰扯出来了。外头雨势渐小,那位夫人说:“承先生吉言,倘若真灵验了,还有后报。”  随从估摸着主子的心思,十分大方的给了徐瞎子一绽银子。徐瞎子一掂再一捻,顿时喜出望外——这可是足足五两的官铸银元宝,一摸上面细密的纹绽就知道成色有多好。  徐瞎子平时给人测字,也不过能收个十文,几十文,最多一回不过是二两半钱银,今天本来是下雨没有生意,硬凑上前,想不到却发了这么一笔财。  他手一翻,银子就滑进袖子里,速度一流。  “走吧。”  那个男子从头至尾都没有说话,这时候才开口,也只说了两个字,徐瞎子本来还想说两句奉承话,可是不知道怎么,那男子一站起身来,徐瞎子莫名的腿发软舌头打绊,讷讷的挤不出话来,那夫妇二人便上车走了。  那一身的威势,啧啧……肯定是权贵人家。  不过京城的权贵也多,有人曾经开玩笑,说要在承顺门城楼上往下扔块石头,砸中十个人里得有七八个都是当官的。  这话虽然夸张,但是绝对不假。  无论如何,手里的银子结结实实,这个最实在。徐瞎子不动声色,一点儿没露出发财的得意来,继续在茶棚里寻找下一个“有缘人”。  日子过得极快,展眼又是半年,天气一天冷似一天,徐瞎子无儿无女,自己有一间半屋子住,虽然破旧,可总归是能遮风挡雨。进了腊月,京城里的气氛也欢腾起来——倒不是因为要过年的缘故,而是因为正宫何皇后诞下一位公主。皇帝十分欣悦,破例的热闹操办了一番。  一般人家,生儿弄璋生女弄瓦,到了当今皇帝这儿,就倒过来了。皇帝已经有了三个儿子,不稀罕了。人嘛,总是缺什么才想什么,这回终于得了个公主,可算是夙愿得偿。头两位皇子出生时,皇帝还没登基就不说了,三皇子出生的时候,皇帝因为生性简朴,也没有大肆操办。  这位公主的命可真是好啊。  人逢喜事精神爽,连徐瞎子的生意都好了不少。盘算着今年能存多少钱,这个年要多割些肉打些酒来好好儿的过。过了晌午,他正收摊时,忽然有两个人过来,客客气气地说:“这位先生是姓徐吧?”  徐瞎子一听这两人的动静,就马上恭敬起来。  “是,是,小姓徐。不知二位爷这是……”  这两个肯定是吃公门饭的。这种包底儿官靴走路的动静和别的鞋子就是不一样。  “我姑丈和姑母说您测字测得准,我们是来答谢先生的。”  那人一抬手,身后随从麻利的递上来一卷东西。  徐瞎子有些茫然的把那卷布接过来,那人问:“先生不瞅一瞅?”  徐瞎子说是瞎子,不过眼睛其实还能看见一点儿东西的。他慢慢把布展开,那赫然是一面崭新的幌子旗,上好的结实棱布,包着青缎子边儿,上面铁口直断四个字是绣上去的,字迹挺秀,别提多么精致体面了。  徐瞎子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年轻少爷的姑丈和姑母是哪一个,只是连连说不敢当。等那人走了,他还半天没回过神儿来。  到底是什么时候,给谁测了个什么字呢?  他想不起来也就不再想了,反正是福不是祸。这面新幌子送得正是时候,他正琢磨过了年要换一面新的呢。  这面子新幌子用起来之后事,生意好象又好了不少,徐瞎子想,也许自己是沾了那位不知名的客人的贵气。  有那么一回,寿王府的马车经过街口,车里的人盯着那铁口直断幌子看了好几眼。  寿王妃梁氏问:“王爷看什么呢?”  寿王一笑,放下了车帘:“刚才街上那算命的,招牌上的四个字儿居然和皇上的字儿差不多——简直是一模一样。”
番外三 补衣  白荣是个宦官。  做宦官当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上对不起天地下对不起爹娘。可是荒年里为了捡条命,能混一口饭吃,还有不少爹娘把孩子割一刀,托人送去当宦官的。不指望他有朝一日能当大太监,能风光富贵,只是不能让孩子活活饿死在自己的面前。  白荣记得很清楚,他的父亲就是饿死的。连年灾荒,村里的人饿死了不少。父亲临咽气时紧紧的揪住被角,不停的念叨:“我要吃馍,我要喝饭……”  那情形已经过去了多少年,可是现在想来依然清晰。每次想起,他都觉得胸口憋闷得难受。  父亲为人太老实,不会偷不会骗……好不容易弄到一点能吃填肚子的,还都给了他。要不是临死的时候父亲神智已经不清楚,也不会一声一声的喊饿。  所以白荣尽管已经成了内侍监的掌印太监,人人都要恭敬的称一声白公公,可他逢年过节给亲人上供的时候,从来都不忘单供一碟,一大碗黍米饭。  他现在有富贵,有权势,可是他永远不能忘记父亲临死时的情形。拥有再多,也无法弥补从前的遗憾。  在宫中要活下来,多听,多看,多想,但是一定要少说。白荣在宫中几十年,看过了许多人的起起落落,他都默默的看着,记在心里。他心里到底埋了多少秘密,也许连他自己都数不清楚了。  他命中遇到过两位贵人。  一位就是他师傅来公公。  其实没人的时候,白荣都喊他。  宦官无儿无女,享不得天伦之乐。可是人哪,总是越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来公公待白荣是真的很好,就算是他真的有一个亲儿子,大概也就是这样了,白荣也特别乖巧听话。  另一个就是淳宗皇帝。不,应该说是更确切一些。  两人可以算得是贫贱之交,他那时候是小宦官,跑腿儿干杂活儿的。她是浣衣奴,宫人中最低贱的一等。那会儿谁能想到后来的事情呢?  等她去了东宫,他也调了差事。后来跟了来公公之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不过知道她过得还好,自己也就放心了。  有一回他却听来公公提起她的名字。  “你也知道她?”  白荣没有隐瞒,原原本本的和来公公说了:“在掖庭宫的时候认得,她待人倒很好。”  来公公一笑:“嗯……她也是可惜了。本来也是千金小姐,结果落得现在这般地步。要是她爹还活着的话……”  来公公没细说,不过听起来,潮生的身世来历一定不凡。  “她也算是大难不死,说不定是个有后福的。陈妃当初那事儿牵连了不少人,她也差点儿送命。倒是皇上破了例,说她年纪小,死罪可免,她才捡了一条小命。”来公公说:“人哪,一辈子该享多少福,该受多少苦,都是注定的。有人是先享福,后受罪。有人是先受罪,后享福一一就是不知道我是这两样里的哪一种人了。”  宫里头恩将仇报的事情来公公见多了,不过要不是那时候宫人青镜瞅空子向皇上提一句,皇上也没那个心思去管一个小宫女的死活。  也许皇帝对潮生的身世也心中有数,也可能是他觉得这样一个美人胚子就无辜送了命十分可惜——谁知道呢,来公公伺候了皇帝这么些年,都不敢说自己能摸得准皇帝的心思。  就象当初蔡皇后的事……来公公一直觉得,蔡皇后德才兼备,实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皇帝和她又是少年夫妻,十分恩爱。  可恩爱顶什么用,皇帝这边能和蔡皇后卿卿我我,一转脸就让人去毒杀了她的兄长蔡大将军。而且在蔡皇后病中,皇帝又左一个右一个给后宫加封施恩,这种行径让蔡皇后彻底寒了心。  什么夫妻,父子,兄弟……在皇权面前屁都不是。皇帝做为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全都不合格,又怎么能指望他的儿女以诚孝对他?  白荣后来想想来公公说的话,还真有道理。  象他,象,都先苦后甜,年少时坎坷挫磨,福气是在后头。还有的人……比如废后陆氏,就是先把福都享了,后半辈子一直囚禁在一个太阳照不到的屋子里,嗓子被药哑了,无声无息的过了她的后半生。  来公公死了,他带走了埋在他心底的无数秘密。他在宫中几十年中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世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能知晓。  白荣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带着心中的无数秘密进棺材。  此如先帝的死因。  比如玉玺。  传国玉玺曾经被偷藏了起来,建平二十四年,先帝去世,陆后与昌王挖地三尺,始终没有找到玉玺。但是淳宗皇帝宣布即位登基的时候,玉玺又神奇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还有许多许多事一一没有这么惊心动魄。年深日久,他自己都快要遗忘了。  不过有件小事他还记得。  那会儿潮生还在浣衣巷,托他买过些小东西,还替他补过衣裳。  记得那是个艳阳天,墙那一边的竹探过墙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枝叶疏影。潮生坐在墙根下的石头上,替他补袖子。他微垂着头,正好看着她的发顶。  那一瞬间,他忘了自己是个宦官。就象又回到了家乡,就坐在打谷场的草垛后面,和邻家的小女孩儿一起。等袖子补好,她弯腰咬断线头,抬起头来一笑:“你瞧瞧行吗?”  “行……”他从袖子里摸出一小包糖豆给她:“喏,我今天跟郭公公一起出去时捎的。”  “又让你破费。”  “不过两文钱,又不当饿的东西,闲了没事儿拿了甜甜嘴吧。”  潮生打开纸包,笑着拈了一颗放嘴里,跟他说:“你也吃。”  他也拿了一颗,放进嘴里含着。  那糖豆真的很甜,那天的阳光,也真的特别暖。
进城「娘,娘,让我看看。」何氏回过神,往旁边让了让,女儿马上趴到车窗处,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京城和昆州全然不一样,和她想像中也不一样。以前看过舅母带来的画,画上画的就是京城上元节时的热闹情景。她当时觉得画就是画嘛,未必是真的,哪有那么整齐的房子,那么漂亮的楼阁,那么多的人....现在她知道了,画的确只是画,不是真的。因为真实的京城,比画上的还要....还要好。街道那样整齐,屋脊连绵,一眼望不到边。刚才进城门时,城楼那么高,要是戴着帽子的人抬头看,帽子都会滑掉吧?街上的人穿得也都特别光鲜齐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她想起表兄说的一句话来:井底之蛙。她在昆州的时候,觉得远近已经没有再比昆州更好的地方了。可昆州和京城怎么能比呢?何氏也一样感慨,隔了十几年,她终于又回到京城来了。女儿的心情她可以理解,当初她从乡下被接到京城来的时候,大概比女儿还要土气,还要惊诧。世上竟有这样的地,这样的富贵。自己在这样的富贵繁华面前,仿佛成了尘埃中的蝼蚁,样样都拿不出手....那天的情形她一辈子都记得,她穿着一件麻黄的短衫,那衣裳是奶娘自己织的布,捣了染的,夏天穿着特别舒服,出了汗也不粘身。乡里姑娘除了过年时,才去扯块布做两件新衣裳,平时都是穿自家织的布。那天的裙子倒是条红裙子,颜色,掺了石榴皮出来的布,特别的鲜艳。可是到了京城和旁人一比一看,那简直像发过了火的酱一样的颜色,根本见不得人。温家门房穿的都比她们齐整,出来迎她们的管事媳妇身上还穿着绸子呢!那些人对她的讥笑和不屑根本毫不掩饰。姓杨的那个婆子倒是很会来事儿,笑着招呼她们,又喝斥下人不会办事,耽误了时辰。可一拉她的手就皱起了眉头。她的手粗,脚大。那个婆子虽然有了年纪,可手比她的还细,手上戴了两个金箍子。当时何氏心里形成了一个念头----一定要留在这儿,再也不要回乡下去了。见识过京城繁华的人,谁肯再回穷乡僻壤去吃苦受罪?这里一日见的,胜过过去十几年间所见所闻。就连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样,来京城赶考,虽然考不上,却不愿意离开了,就在这寻个营生生活下去。还有很多当官的人,宁愿在京城做它八品的小官,不肯去远方做五六品的大官。但世事并不由人的心意来决定,何氏想要留在京城,可是事实上,她却生活在昆州。这是一个比她原来的老家还要遥远偏僻的地方,好歹她老家还是在中原,可是现在她却生活在西域戈壁。一开始何氏总是安不下心来,只想回京城。可是有件事情很奇怪,她想的是回京城,但一作梦,梦见的还是在乡下时候的情形。她和奶娘相依为命,住的那两间屋子,墙是土墙,屋顶铺的茅草,屋子四处都破旧透风,冬天的时候冷的要命。虽然她想念京城,可她很少梦见京城,总是梦见小时候在乡下的情形。那时,她是远近有名的蛮丫头,和男孩子打架争抢也不落下风。她会找各食种吃食,上树、下河无一不精。荒年的时候,粮食不够吃,她凭这一手也能混个肚饱。可是她为之骄傲一切,在京城全都耍不开。她努力适应京城的生活,从表面大实则刻薄的舅母那里争夺东西----一年、两年.....她看起来多少像个真正的千金小姐了,可是她自己知道,她心里发虚。尤其是见到诚王之后。明明他一身青布长衫,她一身绮罗,满头珠翠,可她那会儿就是觉得手没处摆,脚没处藏,就像头一次进京,穿着破衣烂衫站在温家人的目光之下一样。后来她听说了一句话,叫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大概就是形容诚王那样的人。原来人的本质,并不因为你戴了多少首饰珠宝,穿了多贵的绫罗绸缎就改变了。她一直都还是那个乡下丫头。诚王,还有其他人,根本不用说什么,只消看一眼,就让她觉得抬不来起头来,身上华服艳饰一点儿意思都没有,瞬间打回原形。
「娘,那是卖什么的?」何氏看了一眼,「那是水晶糕。」女儿好奇,「水晶糕?好吃吗?」被她这么一问,何氏也有点怀念。以前还在京城的时候,她也喜欢吃这个,去了昆州之后,可有好久没尝著这滋味了。车靠路边停下,何氏打发仆妇去买了两块糕回来。糕刚从蒸笼里拿出来,烫得很,也香得很。尤其这会她们肚子都有些饿,这香味儿闻起来就格外的诱人。女儿吹了吹,就咬了一口。「小心烫。」何氏提醒得还是晚了,女儿给烫得眼泪都出来了,含着糕吐也不是,咽也不是,十分尴尬。这水晶糕主要是用糯米粉做的,特别的粘。蒸熟了之后外面发亮,是半透明的,所以才有水晶糕的名字。这糕如此粘,即使把表皮吹凉了,一咬开,里面依旧滚烫。「傻丫头,快吐出来啊!」女儿把那口糕吐出来,伸舌头让她看。「还好,没起泡,快含口凉茶。」女儿端起茶壶急急的灌了一口,水把两腮撑得鼓鼓的。何氏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摸了摸她的头发。这次进京来,她没带儿子和小女儿,只带了长女----因为她今年也有十三岁了,该到了寻亲事的时候了。身边的人都说,给姑娘寻亲事,不要寻太远的,太远的,有事照应不到,姑娘被人欺负了也寻不到娘家人撑腰。但是何氏想,自己这辈子注定是要留在昆州了,可让女儿一辈子也留在那里…….她总是有些不甘心,觉得亏欠了女儿一样。若是嫁到京里,倒不怕婆家会欺负她----不管怎么说,她都要喊当今的皇后一声姨母呢!不管寻个什么门第的婆家,公婆也决计不敢欺负皇后外甥女儿。对这个,何氏可以放心。虽然她和….当年关系并不好,可是何皇后品性为人何氏很信得过。何皇后是不计仇的人,当年的一点儿小事,肯定不放在心上。退一步说,就算她记仇,也绝不会迁怒到孩子身上。说起来,当年何氏对这个堂妹就是不服气。她们都姓何,比她强在哪儿?不就强在她有一个公主当嫂子吗?自己固然是乡下丫头,可她还当过伺候人的宫女呢!自己大字识不得几个,她也不会吟诗作赋啊!是,她是比自己生得好看,可是女人易老,最好的年华不过那么几年。要是当初表姐温氏死后,她能嫁给的话,那现在居,母仪天下的,就是她了吧?身边的女儿,也就成了天之骄女,是公主了。但那时候的,现在的皇帝,却一直只喜欢一个人,登基为帝之后也是专宠中宫,眼里、心里压根装不下第二个人。人们常说,人拧不过命,得认命啊!何氏到后来也想,也许这人,真的得认命,她就没有那个做皇后的命。
何氏母女俩住了下来,歇了一晚,何氏带女儿进宫拜见皇后。女儿又像昨天刚进京一样,对皇宫赞叹不已。尤其是华美恢宏的,太阳升起来,照得屋瓦熠熠闪光,看起来简直让人目眩神迷。女儿不知不觉就拘束起来,说话声音小了,走路的步子也变小了。等见了皇后,她更是手脚不知怎么摆放,皇后越是和气,她越是无措。中午皇后留她们用膳,席间这孩子还两次把筷子给掉在地上。周围女官和宫人全是训练有素的,没有一个面露异色,仿佛谁也没看见她出丑一样,可她的小脸还是涨得通红,半天都没褪掉颜色。何氏很感慨。她和皇后年岁相差不多,可是现在站到一块儿,皇后依然如此貌美,根本看不出年纪,简直令人不敢逼视。自己却被西域风沙吹得日渐苍老,怎么看都是一个中年妇人。用过饭,女官回禀说,公主殿下放学了。随即这位小公主殿下来了。她只有五岁多,不到六岁,穿着一身绣鸾凤带珠绶樱宫装,小脸儿玉雪玲珑,一双眼特别明亮清澈。小公主到了皇后跟前先是规规矩矩的行礼,「给母后请安。」声音清脆悦耳。皇后点了下头,说:「这是你姨母。」何氏有些受宠若惊,可不敢公主的礼,皇后微笑着说:「不妨事,都是自家亲戚,再说她还小呢,给长辈见个礼又怎么了?」小公主问候过客人,就腻到了皇后身边去,娇声说自己今天学了什么书,认了几个字。皇后含笑听着,问她功课难不难,然后让她带着这位表姐一起去园子里逛逛。何氏和皇后说话很是拘谨,申时末的时候告辞出宫,何氏一直到上了车,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女儿喞喞喳喳说个不停:「娘,皇后娘娘真好看。嗯,媛公主也很好,她请我吃那个什么蜜豆酪,可好吃了。你看公主年纪小小的,她屋里书可多呢….」何氏出了一会儿神,才想起来问女儿:「京城好不好?」「当然好。」女儿毫不犹豫的回答她。何氏对这个回答一点都不意外,又问:「那…..你以后就留在京城,你愿不愿意?」结果女儿头摇得波浪鼓一样,让何氏十分意外。「为什么呢?」「京城是很好….」女儿想了一想才说:「偶尔来一趟很好,可是常住在这儿就不喜欢了。我还是喜欢昆州,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喏,我要想出趟门,带几个人就能去了。娘,你知道吗?媛公主长到这么大,就愣没出过那座皇宫。她听我说可以出去骑马、打猎,跟著赶马的队伍一起在外面待半个月不回家,羡慕得跟什么似的!可惜她去不了,不然我也想带她去咱们昆州看看。」瞧,女儿话里话外都是咱们昆州,她把自己当成一个道道地地的昆州人了。何氏犹在问:「京城多富贵啊!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待在京城。你看皇后、公主那等尊荣富贵…你不羡慕。」「不羡慕。」女儿说:「她们跟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样,吃得、穿得再好,可是不自在。我什么都不缺,干嘛赶着到京城来受这份活罪啊?」何氏觉得好像有人给她当头敲了一棒。她这些年日子过得如何,自己心里最明白。如果她说自己过得不好,那肯定是违心之言。有何云起和大公主的光环罩著,丈夫十分体贴人,这么些年都没纳个妾,儿女也都聪明听话,她的日子过是养尊处优的。可她总是有些不甘,看着昆州城,会想起京城。京城的富贵繁华别处永远比不上,她曾经在这富贵乡里生活过,知道这种滋味。而昆州….她始终觉得自己是昆州的过客,总想着自己有一天是要回京城的,不会在这里落地生根。但是她现在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她虽然不甘心,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她已经昆州扎下根来了,她的儿女更是地地道道的昆州人。女儿的性格和当地的其他姑娘一样,爽朗、直率、爱说爱笑,她爹尤其娇惯她,她要干什么都纵著。儿子现在虽然还小,可是放在小马背上也会乐得咯咯笑,一点都不怕。他们过得很好。何氏转过头,那高耸的宫墙已经在视野里渐渐的变远,变淡。是啊,她忽然明白了。京城也好,昆州也好,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像叫做,吾心安处是故乡。
番外五 女大当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爹娘的再娇宠女儿,也总得把她给嫁出去,皇帝的女儿也不例外。本朝这位媛公主和先帝的那些公主可不一样。一来,物以稀为贵,皇帝和皇后有三个儿子,只这么一个女儿。儿子多了反而不稀罕,女儿却只有一个,又生得玉雪可爱,当然要更偏疼一些。二来,先帝的那些女儿多是妃嫔、宫人所出,出身本来也不怎么说得响。这一位媛公主,可是皇后所出,说是万千宠爱在一身都不为过。打从好几年前就开始为女儿的终身大事操心了。夫妻俩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那是决计不舍得让她远嫁的。要嫁在京中的话,再把适龄的少年和他们的家世筛选一番,可选择范围就很窄了。这挑女婿,既要看家世,也要看人品。世人都说皇帝女儿不愁嫁,这话说得显然不对。即使是皇帝的女儿,要嫁得好,嫁得如意,也不是一件易事。要找一个人才好、品性好,什么都如意的好女婿….真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斟酌了两年,心里暗中圈定了三个人选,可是具体要择哪一个,还是拿不定主意。\皇帝是一个都看王上。当爹的总把女婿当假想敌,百般挑剔。丈母娘还好,起码丈母娘看女婿还是挺欢喜的。还有一句不能不提,父母也就罢了,关键媛公主还有三个哥哥,这三个大舅子都不是善荏啊!觉得,未来的这位驸马真不易做,过五关斩六将,力排众难….这得找一个多么强悍的女婿才扛得住啊?三个女婿候选人里,要说能力最强的,应该属方侯的长子,年少有为,一表人才。家世、人品、才貌,都有了。可是并不太喜欢他。并非是在他身上挑出了什么毛病,恰恰相反,这位方公子是人人交口称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的,十全十美….可是经的事情多,这世上哪有真正十全十美的人?尤其是世家大族,阴私的见不得人的事绝对少不了。这位方公子真是位圣人?世上哪有那么多圣人?她把自己的理由告诉皇帝,淳宗皇帝笑了笑,「你看,挑得出毛病的你嫌,挑不出毛病的你也要嫌。」叹口气,「这怎么能马虎呢?嫁人是姑娘家一辈子最要紧的头等大事,要是终身所托非人,这辈子都毁了。」淳宗皇帝还没说话,一旁小儿子刘敬插了一句:「谁敢!我去收拾他!」本来挺严肃的对话,一下子给他打断了,忍不住笑了,「嗯,你妹妹以后就要靠你和你哥哥们给她撑腰了。」刘敬颇有些自豪,挺了挺胸,头也抬得更高了。忍著笑。三个儿子里头,老么最是实心眼,大概跟他的排行也有关。大儿子有点闯劲儿,做事有决断,二儿子非常细心谨慎,老么呢,责任被两个哥哥一摊,他身上的担子轻,所以总有一股子天真的劲头儿。这并不少见,何皇后所知道的一些世家子弟们,大凡老么,差不多都是如此。「对了,母后,我想了个主意,不知道行不行?」「嗯?」刘敬靠母亲近了一些,小声说:「这过日子,总得妹妹以后自己过。这人呢,咱们看着好,她要是不中意那可不成。要不,趁着下次姑姑再请客,或是舅舅做寿的时候,把那几个人都邀上,让妹妹自己悄悄看一看,看她自己觉得哪个更合眼缘….母后觉得呢?」「不错啊!」夸他,「这是你自己想的主意?」刘敬嘿嘿的笑,不大好意思,「是我自己想的,不知道合适不合适。」「挺合适的。」不吝夸赞,「民间结亲,也总得找个机会让姑娘自己看一眼,相一相女婿的,这不算什么出格的事。只是要严谨一些,不能让旁人知道了。」「母后放心,包在我身上。」一笑。过后,她却找了白荣来吩咐:「这事三皇子挑头,你帮著照看些。」白荣心领神会,应了一声:「娘娘只管放心。」三皇子挑头,但查缺补漏一切具体细微的事情,都是白荣来操办。
那天是,正是出门踏青的日子,大公主在别苑请客。不能亲自去,带妹子去了。大公主要请客,当然不能只请那几位特别有可能的驸马人选,那也太打眼了,她请了不少世千金与公子们一块儿来赏花踏青。别苑地方很大,有山有水,繁花盛锦,是个适宜踏青出游的好地方。皇后一上午都有些牵肠挂肚,不知道女儿那边情形如何。等傍晚时儿子、女儿, 一起回来了,媛公主换了衣裳,先进来见皇后。可能是今天天气有些热,她穿着一件樱草色的春装,脸颊绯红,眼睛闪亮,请过安就腻在身边,非要自己剥给母亲吃。「今天玩得可开心?」「开心。」媛公主含着笑说:「别苑的桃花很好,我还折了两枝带回来,一枝给母后插瓶,一枝送到父皇那里去。」「嗯。」摸着她的头发,感慨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小小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她自己也老了。纵然中的容颜没有大改,可是心老了。「母后。」「嗯?」媛公主轻声问:「母后当年,和父皇是怎么认识的?」笑了,「你不是知道吗?我那时候是个啊,被分派到东宫去服侍你父皇,就认识了呗!」「不是,我是说,你们头一次见面,是什么情形啊?」是什么情形呢?记得那是个下雨天,当时的四皇子撑着一把伞,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一样。他们没说话,自己仿佛是行了个礼吧?记不清了….只记得这人生得真好看,但是太冷了。媛公主问:「母后当时….就喜欢父皇了吧?」「那可没有。」说:「我那时候只是个小,哪敢胡思乱想!」媛公主扯扯她的袖子,「母后……您还瞒我啊?是不是不好意思了?父皇和您后来那么恩爱,你们头一次见面就真的没想旁的吗?」认真想了想,摇头说:「没有,那时候最想的是平平安安活下去。怎么想起问我这个?你今天也遇着什么人了吗?」媛公主脸红红的,小声说:「嗯,遇见了一个。在溪边时,我滑了一下,他扶我来着。」「哦?他长什么样子啊?」「瘦瘦的……比我高一些,」媛公主顿了一下又说:「他生得很好看,嗯,和二哥差不多,都斯斯文文的。」皇后想了一下,和自家二儿子差不多的……似乎她预先看中的那几个人都不是这样的。噫,这倒是意外了。「知道他叫什么吗?」媛公主摇摇头,「他没说……我也没问。」她知道今天大姑姑特意邀人踏青是为的什么,也知道母后现在问她的意思。但是小姑娘到底脸皮薄,当时就算心里有些好感,也不好意思就直接探问人家的名字。
何皇后的消息十分灵通,晚膳后消息就传来了。果然不是她事先看中几个人里的一个,大公主为了凑人数,邀的少年男女实在不少,把媛公主描述的条件一筛选,目标顿时缩小到两个人身上。而那两人中的一个,今天下午可一直和同伴在一起,没去过溪边,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了。姓刘,叫云庐,是户部的二儿子,今年十五岁,据说性情腼腆,不善交际。而且,幼时身子骨不怎么好,请医问药日日不断的,近年可能是大些了,好多了,但是人还是清瘦。呃……老实说,何皇后是不怎么满意的。别的条件都罢了,唯独这身子不好一条----如果他是个短命的,那女儿可怎么办?皇帝没有表态,媛公主的三个哥哥也不甚满意,认为这个刘云庐太弱了,瞧那体格,瞧那做派,能给妹子撑起一片天吗?能护著妹子让她快乐安康吗?但是恋爱这种事,大概压力越大反弹越大。媛公主从来都乖巧懂事,这回却难得的固执起来。她甚至跟小哥刘敬说:「那又怎么样?我可以护著他,让他过得快乐啊?为什么就非得让男人护著我?我是堂堂公主,我能护著自己,不必驸马照顾我。」大概所有的女孩子,都会有一回盲目的初恋吧?旁人越反对,她越坚持。后来皇帝点了头,应允这门亲事。许多人都不看好这桩亲事,包括何皇后自己----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不是你自己觉得好就是好的。也不单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小夫妻和乐就可以了。而且在媛公主这儿,甚至不单是两家人的事情,因为牵涉到了皇家、宗室……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媛公主和驸马十分恩爱,成亲第二年有孕,然后生下一个儿子,隔年又生了一个女儿。许多人又觉得,这两人相处,肯定是公主强势压着驸马一头。但据何皇后看,并非如此。自己女儿自己知道,媛公主有好几回要说话之前,都先看看驸马的意思。有些时候要做什么决定,也说要回家和驸马商量一下。而这个文文弱弱,看起来特别腼腆斯文,从不在人前大声讲话的女婿,好像也不如外人所揣测的那样懦弱而无主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老虎?又或是……以柔克刚?好吧,东风压倒西风也好,西风压倒东风也好,只要他们过得好,那管他谁压谁呢!姻缘这种事,跟穿鞋一样,当事人觉得舒服才最重要,外人觉得是不是漂亮,是不是合适,那都作不得准。何皇后坐在皇帝身旁,两人一起看着两个外孙打滚撒娇,微微笑了。
饮食男女公司对面不远有家面馆,干净,也方便,潮生有时候要是加班晚了,会去那里吃碗面再回家。她在这个城市是孤身一人,父母远在千里之外的小城。她在这个城市上学,毕业,然后留在了这里工作,和同家公司的另外两个女孩子一起租房子住。她来得最晚,朝向好的两间屋已经人被人住了,留给她的是一间背阴的屋子。厨房基本上只烧水,做饭的话----既没那条件,也没那个时间。热气腾腾的鸡丝面端上来,把眼镜一下就给熏得模糊了。潮生把眼睛摘下来放一边,大口的吃面。这会儿面馆里人很多,人声嘈杂。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几年,当地的方言基本都听得懂。可是这会儿听着身边那些人的谈话,潮生忽然觉得特别的隔阂和陌生。本地是有些排外的,她一直觉得自己融不进当地同学、同事的圈子里。她生活在这里,可是她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平时这种感觉只是隐约的会一闪而过,但是这个时候,天黑了下来,人又特别疲惫,所以她比白天的时候更软弱。也许她该认真考虑父母的提议----回家乡去。虽然家乡只是一个很小的城市,但那是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她熟悉那里,习惯那里。有人在她对面坐了下来,潮生没有抬头,只把自己碗又挪近了些,腾出更多的空间让给对面那人。面馆的桌子很小,而碗碟皂个头却挺,一张小桌子上摆了两个碗,再放上水杯、醋碟、酱碗、胡椒瓶、面纸盒……一点空间也没有了。对面那人吃的是酱汁牛柳盖浇饭配海带汤,但是吃了一口之后,大概是觉得牛柳并不合口味,他把牛柳都拨到一边,将海带汤拌著饭吃了。潮生一碗面快吃完了,对面那人忽然说:「麻烦把那个递给我一下。」潮生看他指的是胡椒瓶,正好被挤在碗缝里。她把瓶子递给他,那人说:「谢谢。」「不客气。」她抬头看了对面那人一眼。那人年纪不大,看着二十多岁,戴着一副金边的眼镜,文质彬彬的,有点儿像是个老师之类的。他长得不错——嗯,要打分的话能打个八十……不,八十五分吧!不过这会儿潮生太累了,实在没有别的心情。吃完面,她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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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大概是巧合,后来潮生又在面馆遇到了那人两次,不过都没有再坐到同一张桌子上。潮生想,他可能在附近的公司上班,而且大概也是一个人生活,要不然不会总在下班后来这里解决晚饭。结果,这一回他们又坐到一张桌子上了。今天潮生吃的是一碗清汤面,还要了一碟酱豆芽配菜。那个人吃的是羊肉面,一碗都是红通通辣油,面都看不见了。那人好像发现潮生在打量他的碗,说了句:「我口味重。」潮生也对他点了点头。两人遇到好多次了,虽然话不多,但偶尔也会点个头打招呼。人家有笔友、网友……他们这可算是,饭友?听他的口音,好像也不是本地人。「怎么吃得这么素?」潮生说:「有点儿上火了。」那人也说:「最近天气干」然后他们就不说话了,继续各吃各的。潮生在公司有追求者,但是她总觉得……没那种感觉。没那种心跳、心动的感觉,觉得很麻木。一上来就没感觉的人,怎么在一块儿过一辈子?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等吃完要走时候,那人忽然说了句:「桥头新开了一家餐厅,明天要不要一起去那儿?」潮生愣了一下。这提议……像个约会。但是口气太随意了,实在让人生不出警愓或是……其他别的想法来。他说:「听说那家粥不错。」口气仍然很随意。潮生擦了擦嘴角,点头说:「好。」接下来他们很自然的交换了手机号码,然后说好一起去桥头那家餐厅。
潮生虽然并没有把这当成一个正式的约会,可是早上出门的时候,她还仔细在衣柜里挑了一条裙子,而且把头发好好的弄了弄。虽然没有化妆也没再怎么收拾,可是一出门,还是让两个室友惊艳了一把。平常人们说,七分人才,三分打扮。可是更多时候,人们都是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平时从来不打扮的人,稍微收拾一下,就与平日看起来像是判若两人了上班的时候同事也都打趣她,问她打扮这么漂亮是不是今天去约会。快下班的时候,潮生特意把脸擦了一下,怕在办公室熬了一天脸上有油光。不过擦脸的时候,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有点儿心慌。她现在正处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吧?这样的时光很短暂,就这么几年,不抓紧,很快会溜走。她看着镜子,终于对自己承认,其实她很期待今天的晚餐。要下班时,接到了他的电话,声音很低,「要下班了吗?」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但是不用报名字,潮生也不会把他的声音和别人弄混。「快了,还有十分钟。」「嗯,我也是,我在车站那里等你。」「好。」那家餐厅是间气氛不错的西餐厅,也比较正式。潮生看看自己的裙子——还好,不算失礼。他给她推荐蒸鸡蛋肉卷和特色沙拉,他自己则要了牛排和例汤。「偶尔吃一回还可以,天天吃一定不习惯。」他说。潮生赞同的点头。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和西方人差得太远了,这个也就是偶尔尝鲜还行,天天吃谁吃得消?「啊,一直没有自我介绍,我姓刘,刘衡。」潮生突然觉得他们这种模式有点奇怪,说起来,在一起吃过那么多回饭了,电话号码也交换过了,可是居然都没有想起来先把名字问问。但她一点都不觉得这个人陌生,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总觉得,这是个认识很久的人。名字真的一点儿也不重要。「我还知道一家很不错的面馆,你要是喜欢吃面,下次我们再一块去。」潮生抬起头来,「其实我也会做手工面,以前在家的时候,每星期都和妈妈一块儿做。不过出来这几年,没有地方,也没有时间,手艺可能都扔下了。」这些话她和别人都没说过,但是今天一下子就说出来了。也许,打开心防,并没有那么难。他们总算是正式的认识了。大概三四个月之后,潮生做了一次手工面给刘衡吃。第二年秋天,他们结了婚。后来他说,第一次见她在面馆吃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点儿心疼。她说,吃饭的话,两个人比一个人吃着香。生活就是这样,很普通,每个人都是一天吃三顿。但区别就在于,和谁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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