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找麻烦到底存不存在

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真爱情?请哲学大师解答_哲学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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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真爱情?请哲学大师解答
我觉得没有
我就真爱过无数次。
爱情就是多巴胺中毒
依赖与多种形式的性渴望,是堕落爱情?只属于贵族的游戏
据说爱情是一种欲望,不过如果能和志同道合的人结为伴侣还是很不错的吧。
没有性,爱将荡然无存
爱情是对异性的渴求,是人的天性,是很美好的,
好的东西才会保存下来
你们说的什么玩意儿,两个人在一起能天天吹牛打屁,感到幸福开心就是爱呀,,这也不分性别年龄种族的,这不是一种可以用理论依据来形容的
肯定有真的啊,时间长短而已
爱情是什么样的你知道吗?
你若怀疑,那就是没有,你若相信,那就是有
要看你对爱情二字的理解。
楼主,也许我回复了你也不会看,但是我想告诉你
,你应该看看爱情形成的历史,
一开始,世界上没有婚姻爱情和家庭,人和狗一样,随时随遇能与任何人发生关系,然而人类有两种生来就有的本能,一是性欲,二是繁衍后代,然而血缘相近的人之间发生关系繁衍的后代成活率相当低,于是A部落的女性全部嫁到B部落,B部落的女性全部嫁到A部落,但是其他部落的女性嫁到本部落之后是公用,这时候人们生产的粮食才刚刚能填饱肚子,后来人类能生产更多的粮食了,一个男性有了自己私有的粮食,但是他发现自己的粮食不能留给自己我亲生子女吃,因为他的“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知道是谁的,于是所有男性都把自己“妻子”生的第一个骨肉杀死,后来为了避免这个事,女子不能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男子也一样,一夫一妻制形成,人们为了给这种关系加上一个好名字,叫家庭,但是如果这个家庭有子女以后家庭如果破裂,子女很可能无人抚养,这又与人类的本能相悖,于是为了维持家庭,给这对男女之间加上一种无中生有的感情,叫爱情,然后有些傻逼就认为男女之间有爱情傻逼的认为是个人就必须组建家庭。谢谢。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爱和真爱楼主:1、你提的问题是一个很庞大、很深邃的问题,没有专业研究的人是很难回答得有价值的!2、关于你说的“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真爱情?”的话题,如果笼统地用哲学语言讲(相对建立在绝对之上,绝对寓意于相对之中),应是这样的:绝对地讲,爱情是需要条件和衡量标准的;相对地讲,在一定条件和标准下,世界上是存在真假爱情的!3、关于爱情,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爱的内容或性质;二是爱的方式;三是爱的时间;四是爱的目的。而对这些具体的爱,都有一些共识的、风俗的或社会的标准或程度。4、比如:(1)关于爱的内容或性质:有关爱、爱护、疼爱、溺爱、情爱、性爱等等。现在,人们一提爱情,就指情爱和性爱。不同的内容和性质的爱,其真假的标准和程度也不相同!(2)关于爱的方式:比如爱鲜花,有的是维护鲜花的成长,有的是摘取它放在室内花瓶中等。在比如对孩子的爱,有的溺爱,有的教育,有的大骂,其实都是爱的衷心。(3)关于爱的时间:如男女的爱情,有的男女狂欢一夜情,相互配合美梦中,这也是这一时刻的真爱;有的白头到老携相爱、心心相依了终生,这是一生的真爱。可是,前者的爱如果用后者的标准就不是真爱了;后者的爱,如果用前者的激烈,就没有那样连续和纯真了,甚至还有很多次的磕磕碰碰!(4)关于爱情的目的: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索取,二是奉献,三是利用等。比如,一个男人把他的移情的恋人给杀了,理由是“我太爱她了”,这就是索取!有的男人为自己的爱人操劳一生,这是奉献。利用的情形就太多了,一个人如果要找另一个人办事,那个亲热、关爱行为表现就别说了!5、爱的四种情况也是有标准的:如同时见面递一支烟,就是这时同时的一点真爱。如果朋友向你借钱,你只递给他一支烟,就明显不是真爱了!但真情是爱也必须有标准,朋友之间再亲再近,也不能共妻等等。最后,请对上述3-5条解读,去确定1-2条的正确。
存在。但是这不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爱,而是指神爱。爱是一个普遍意义的概念,它所要表达的不是一般的价值而是绝对意义上的价值。人在自我反思的过程中容易就会发现,人并不是永恒的东西,只是一种有限的实体。正是这种有限性,从另一面说明了无限的存在,这个无限就是上帝(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存在,并不是人格神),这种无限的现实性与人的有限的现实性正好相反。如果说爱能够让人达到至高的完满和幸福,那么我们就只能通过对自己另一半的追寻来完成,亦即跟随神的脚步。与宇宙精神合一的那种完满和幸福感是最真实的、最可靠、最清晰的,它才配称为是“真爱”。人的不完满性决定了人的变化性,两个人的未来并无绝对的必然性,也就谈不上有“真爱”,只能说有“感情”而已。
难道,你的爱情,是山寨的?就算,是山寨的... 也得,有个范本吧...
我觉得我们真正爱的只是爱情本身罢了。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但是不需要理由,你为什么不爱上别人?所以爱一个人肯定有某种原因。什么原因呢?如果是物质层面的,就可以直接否定大多数人对爱情的理解了,即“爱情”是不存在的。如果是精神层面的,我始终相信孤独是人类的终极属性,即使热恋也无法消除孤独,或许可以让人短暂忘却孤独,那这种“爱情”是短暂的,也不符合人们对“爱情”的普遍理解。
这种问题不应该问哲学家,应该问那些感情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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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爱情说说日期:录入:骑着猪看夕阳围观:
爱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爱情的证据。两个人,两颗心,一段情,一生恋。同心而生,同心而遇,同心而语,同心而获,同心而恋,同心而悟,同心而思,同心而苦,同心而痴&同一的心情,同一的爱恋,同一的思绪,同一的感悟&心灵的呼唤,心灵的应和,心灵的允诺,心灵的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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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真爱并不存在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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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神只让我眷念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神派我来救赎因为真爱不复存在,所以我们见到的只是它的光辉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它带来的光辉让我们惊叹因为真爱深不可测,所以我们得到的只是它的表面因为真爱深不可测,所以赶往它的路是蜿蜒曲折的因为赶往它的路蜿蜒曲折,所以路途会很遥远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它的本体遥不可及因为真爱不复存在,所以近在咫尺的只是它所带来的光辉因为真爱并不存在,神怜惜这一切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神要救赎这一切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神只让我眷念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神派我来做这最后的救赎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我们把躯壳相依,而它的本体却遥望不可及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我们见到的只是它的光辉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我们无法得到到它的本体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我们所能触及只是它所带来的光辉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神怜惜这一切因为真爱早已不复存在,所以神要救赎这一切因为真爱并不存在,所以我们见到的只是它的光辉因为真爱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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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塔亚斯)
第三方登录:庄子试妻的故事,是不是从哲学上告诉我们真爱是不存在的?
LZ说,所谓的"真爱"如果有的话,那也只是客观环境没有变化而存在的。
不错,确实是在客观环境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才存在的。
但你不能说这就不是真爱。
因为不光是爱,所有的一切,存在都是有条件的。
离开了特有的条件,什么都无法存在了。
如果你认为只有不随客观条件改变而改变的爱才是真爱,
那就没有真爱了。
不但没有真爱,你定义的一切都没有了。
条件的改变,真爱的流失,
无法改变真爱在某一刻曾真实存在过的事实!
其他答案(共10个回答)
当然有,只不过它只存在于短暂的时间内罢了.
庄子的妻子小田女士是个高干子女,模样也长的很漂亮。庄子很喜欢她,她对庄子也是很欣赏。
有一天,庄子在山上遇到一名女子,蹲在新坟前,拚命摇扇,好像要把坟上湿漉漉的土煽乾。庄子不解她的用意,便开口问她。她表示,坟中葬的是他丈夫,丈夫临终遗言,要等坟上土乾后,她才可以改嫁。她等不及了,於是猛煽坟土,让它快乾,好追寻第二春。
庄子看那个妇人也是很可怜,急著要嫁人,那麼心急!庄子当时已经得道,是个半仙。他就帮她扇,运用神通,让那些土赶快乾掉,那太太一看土已经乾掉了,很高兴的就把扇子送给庄子,兴冲冲的下山找人结婚去了。
庄子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就带著那一把扇子,一面摇一面唱歌。他的老婆小田看到了,就问那把扇子的来由,庄子就告诉她了这把扇子的来龙去脉。
小田听到这个故事以后,就把那扇子拿起来撕成粉碎,她发怒说:“天底下竟然会有这样没有廉耻的女人!假如是我,我绝对不会的!”
庄子一看田氏如此表态,心中也非常的感动,他说:“唉啊!你也不用这麼样子的生气,我相信你会永远爱我滴。”
但是不到几天,庄子突然间生病,两三下他就死掉了。小田一看老公[庄子]死了,心里很难过,因为她想起夫妻的恩爱,大哭了好几场。然后就开始做法事,请了些出家人,唱唱念念,帮庄子做几场功德。
听说庄子急病而亡,包括亲友等四方人士,许多人前来吊唁,其中有位来自楚国的富有年轻贵族,他长得英俊潇洒。他见田女士新寡,楚楚可怜,便追求她。小田也枰然心动,爱上那个新人儿。当晚,酒酣耳热之际,年轻贵族突然心脏病发作,命在旦夕。
小田吓得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年轻贵族忍著痛楚,告诉小田,要用人的脑浆才能缓解病症。
脑浆到哪找,总不能去杀人吧?小田转念一想,老公[庄子]不是刚死吗?现成材料,不用白不用,从前的夫妻恩义,此时早已抛诸脑后,她竟然拿著斧头,劈开丈夫的棺木,准备取出他的脑浆做药。
不料劈开棺木,庄子居然复活。怎麼回事?原来,庄子本来是个仙人,具有法力,他装死之后,幻化成年轻贵族,自导自演了这场闹剧,考验老婆[小田],不幸得到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小田羞愧得无地自容,自缢身亡。庄子在她死后鼓盆而歌,从此离开人间,回到仙界。
明代的冯梦龙把这故事写成小说,收入《警世通言》一书,后人将它改编成戏剧,也就是《大劈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若是色迷心窍,往往使人迷失心智,走向极端,干出非常荒唐之事。庄子试妻的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
性是爱情的基础,无性,很难谈爱;世上虽然也有个别无性之婚姻,但那只是极个别的畸形婚姻。
你说的的确是很现实的问题。有太多的恋人就是为了这样的问题不得不分手。所以现在是很提倡“先立业,后成家”。
真爱还是有的。只是你还没遇到这样的人,你才会有那样的想...
你放弃的了吗?
求人不如求己
这个问题怎么跟那种很有争议的边缘问题似的
其实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爱”更重要,“性”不过是爱的一个部分,很重要的部分。“性”是爱的一...
小妹妹,人由于多种原因,社会的,自身的,家庭的,文化的,以及看问题的角度观点等等,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而且男人和女人的看法更多是相反.
你的问题的其实是,...
答: 传销只要是你被洗脑了
你就逃不出来的。你要掌控自己,自己征服自己
做传销只有自己找出口
答: 一、上学难问题(一)、原因1、政府投入不足。国家投入不足,是教育面临的最大瓶颈。二、乱收费问题(一)、乱收费产生的主要原因1、利益驱使。极少数干部职工,宗旨意识...
答: 相对与几千年到现在的21世纪的中国大陆当然是好很多了
香港是什么级别的城市啊, 他同东京纽约一样被列为世界一级城市呀
台北汉城二级城市都是自由民主城市了,
B.20世纪上半叶,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大量的青壮年人口死于战争;而20世纪下半叶,世界基本处于和平发展时期。
“癌症的发病率”我认为这句话指的是:癌症患者占总人数口的比例。
而B选项说是死亡人数多,即总体人数下降了,但“癌症的发病率”是根据总体人总来衡量的,所以B项不能削弱上述论证
关于三国武将的排名在玩家中颇有争论,其实真正熟读三国的人应该知道关于三国武将的排名早有定论,头十位依次为:
头吕(吕布)二赵(赵云)三典韦,四关(关羽)五许(许楮)六张飞,七马(马超)八颜(颜良)九文丑,老将黄忠排末位。
关于这个排名大家最具疑问的恐怕是关羽了,这里我给大家细细道来。赵云就不用多说了,魏军中七进七出不说武功,体力也是超强了。而枪法有六和之说,赵云占了个气,也就是枪法的鼻祖了,其武学造诣可见一斑。至于典韦,单凭他和许楮两人就能战住吕布,武功应该比三英中的关羽要强吧。
其实单论武功除吕布外大家都差不多。论战功关羽斩颜良是因为颜良抢军马已经得手正在后撤,并不想与人交手,没想到赤兔马快,被从后背赶上斩之;文丑就更冤了,他是受了委托来招降关羽的,并没想着交手,结果话没说完关羽的刀就到了。只是由于过去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后来将关羽神话化了,就连日本人也很崇拜他,只不过在日本的关公形象是扎着日式头巾的。
张飞、许楮、马超的排名比较有意思,按理说他们斗得势均力敌都没分出上下,而古人的解释是按照他们谁先脱的衣服谁就厉害!有点搞笑呦。十名以后的排名笔者忘记了,好象第11个是张辽。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现在通常看到的《三国演义》已是多次修改过的版本,笔者看过一套更早的版本,有些细节不太一样。
要有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办理卫生许可),如果觉得有必要还要到税务局买定额发票,不过奶茶店一般人家消费是不会要发票的巴,要买设备,要联系供应商备一些原料,就好啦,没啥难的,不过要赚钱的话就得选好开店地段。
办理手续的程序(申领个体执照):
1、前往工商所申请办理
2、根据工商所通知(申请办理当场就会给你个小纸条)前往办理名称预核
3、拿到名称预核通知书,办理卫生许可证(前往所在地卫生监督所办理)
4、拿着名称预核通知书和卫生许可证前往工商所核发营业执照。
工行的网银没有软键盘,主要通过安全控件来保证安全,只有安装了工行的安全控件,才能在工行网页上输入密码。
修改密码的操作,你可以在登陆工行网银以后,在“客户服务”的“修改客户密码”里找到相关链接。
根据广义的无权代理概念,表见代理也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但表见代理作为一般无权代理的特殊情况或例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注意区别表见代理与一般无权代理的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一是前者侧重于相对人的利益,后者兼顾被代理人与相对人双方的利益;二是成立条件上前者须有使相对人误信有权代理的表见理由,即相对人为充分善意,后者无此理由,至多是不知无权代理的一般善意,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三是体现在法律效力上,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直接发生代理的效果,属确定的代理有效。而后者属效力待定,须通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否认、相对人的催告与撤销来确定有效或无效。无权代理非经本人追认不发生代理的效果,所以因无权代理行为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下面笔者着重谈谈表见代理的适用:
1、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在于相对人。相对人要围绕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是否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使自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向法院提供证据。如无权代理人利用被代理人办公场所从事相同业务的证据;无权代理人曾经是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员的证据;无权代理人曾经有权代理的证据,盖有被代理人印章的合同书、介绍信等。人民法院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判断善意相对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这一弹性标准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作出判断时,要考虑法律行为发生的原因、条件、环境因素、行为人的经验、阅历、假象的掩蔽程度和一般人对假象的认知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认定。
2、无权代理人对本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问题。在表见代理中,本人对相对人承担表见代理后果后,如果受损失,可向无权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代理人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为违约或侵权责任,如果代理人与本人在表见代理行为前存在委任合同关系,则代理人超载代理权限即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看,代理人的越权行为亦可构成侵权行为,产生侵权责任,此时就会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人可择其一主张赔偿责任;二是单纯的侵权责任,即在本人与代理人事先无委任合同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越权行为只能成立侵权责任。另外,在代理人因表见代理受到利益是可成立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同时也可成立侵权责任时,可以形成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人可择其一行使。如果表见代理是代理人恶意造成并严重损害本人利益的,则应由代理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本人与代理人的过失大体相等,则双方原则上应平均承担损失。如表见代理是因本人授权不清造成的或本人为限制行为能力,而代理人确实不如,代理人善意为代理行为,仍应由本人承担全部损失。总之,对于本人与代理人分担损失问题应依据公平原则与民法中的混合过错规则合理解决。
3、法律虽然为了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设定了表见代理制度,但表见代理不能滥用。滥用表见代理,势必将无辜的人牵涉进来,影响正常的法律秩序。应借鉴英美法的做法,对同样情况下的外表授权应区分事先有无代理关系的存在而有不同的效果。原则上在事前无代理关系存在的情况下,相对人应负更高的注意义务。因为,在现代极为发达的通信及交通条件下,相对人要了解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及其权限范围并非难事。所以,对事前无代理关系存在情况的,表见代理的成立应从严掌握,对事前存在代理关系的,由于代理人已多次代理本人为代理行为,其先前的代理行为本身即具有外表授权的意义,在此情况下,不应对相对人过分苛求,因为相对人无此注意能力,也就不应有如此高的注意义务。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表见代理:(1)私刻印章,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如部分案件中有的当事人私刻某单位公章,假冒某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即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也不属于表见代理。(2)相对人具有过错。如果交易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然与其从事某种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行为人的后果不承担责任。(3)合同具有无效或应被撤销的情况下,不适用表见代理的法律制度,应按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制度处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那么善意相对人就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被代理人须对此承担责任的代理。简言之,即本无代理权,但表面上却足以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按有权代理对待的行为。表见代理制度始见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后为日本、瑞士、台湾等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所接受。普通法虽无表见代理的概念,但有与之同一实质的“不容否认代理”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但对表见代理制度未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对表见代理制度也未作规定。表见代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我国立法第一次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民法通则确立的无权代理制度。
从本质上讲,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假代理,不具备有权代理、真代理的实质特征,即欠缺代理权,但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既然属于一种无权代理,本应由无权代理人自食其果方为允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为和不作为,制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后者的利益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的问题。“相对人可以基于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结果”[1]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表见代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与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由本人承担。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是善意无过错的,对这一点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是没有争议的。第二,表见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利益的法律衡平,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为了保障财产的动态安全,也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既为了保障动态安全,也为了保障静态安全。第三,表见代理是效率重于公平的体现。从表见代理的规定来看,尽管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代表本人,但实际上并不代表本人。在代理人不代表本人,本人不同意接受代理人的行为结果,而本人又无过错的情况下,让本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实质是对本人意志的一种强制。但是,另一方面,表见代理制度的建构,很大程度是因为在表见代理所设定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财产和信誉已不足以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本人如果不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善意无过错相对人的权益就无法保护,财产权益势必遭到损失。因此,表见代理是在保护无过错的本人权益还中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的两难情况下所作出的艰难选择。从两者权益的法律价值来看,不保护本人的权益仅仅是一个民事主体的损失(有的情况下还不一定有损失,如由本人与相对人全面履行一个代理人和相对人签订的一个合同),而不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不仅仅是影响一个善意相对人的权益问题,将影响民事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信心、改变市场主体的数量、降低市场的活动、扰乱市场的秩序、降低市场经济的效率。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历史上,表见代理制度肇始于1900年《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第170-172规定了的被德国民法学者认为是表见代理的三种情况:代理权消灭之后的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以明示的方法通知第三人,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的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将授权委托书交给代理人,代理人又向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表见代理。《日本民法典》第109条、第110条和第112条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69条和107条也规定了表见代理的三种情况,其内容与《德国民法典》大致相同。与大陆法系相对应,英美法将表见代理称为不容否认的代理。英美法认为,不容否认的代理是不容否认理论在代理法领域的延伸。因此,不容否认理论基础在于不容否认法理。所谓不容否认法理,是指如果一方当事人允许另一方当事人相信特定法律事实的存在,并且后者也信赖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那么前者就不能在事后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从而损害后者的利益。因此,英美代理法中,不容否认的代理(agency by estoppel),亦称禁止反言的代理,是指这样一种代理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言论或行为表明,或者使第三人理解为,与第三人缔结的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自己的代理人,那么对于信赖这一代理关系的第三人来说,假定的被代理人不得否认其与假定的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即使客观上不存在代理权授予的事实,也是如此。《美国代理法重述》对不容否认的代理有较为详尽的规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也就是说,此类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一定的生效条件,如果后来符合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合同,若符合另外的若干条件,也可能转为无效合同或被撤销。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为《合同法》所确认。公认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 (1)《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法律教 育网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首先,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其次,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两者的不同点: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法律 教育网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无权处分则是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另一方面,在狭法 律教育网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法律教 育网原创相对人是有过失的,不得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而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相对人则可能是善意的。在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他人的动产时,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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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海外大学直属分校6-10万人民币 因此,国家统招专升本应有别于“自考专升本”、“成考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是国家教育部认可,各省依规定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招收条件差额录取的正规升学考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所获学历国家认可为毕业生第yi学历,应享有同等于其他本科学历的一视待遇,不应出现有‘限制专升本人员报考’等学历歧视问题。成教专升本与统招报名对象不同。前者主要是往届生和英语3级没有达到60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后者只能是英语达标的应届毕业生填报。当然,如果你的英语达标,也可以参加社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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