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北2011政法干警公示考试开始了

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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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2011年湖北省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专科试点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不低于35分;
(二)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专科试点班: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2、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其中,公安机关按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核定;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职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公布。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 )&50%。
单科分(行政职业能力),按100分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考生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大于零分; 2、行政职业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责任编辑: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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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政法干警考试拟录用公示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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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机关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拟录取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现将拟录取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湖北省公务员局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湖北省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27-(传真);来信地址:湖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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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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