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cf怎么练爆头头 瞬间击毙敌人

& 民警瞬间击毙战术的运用与案例剖析〔连载五〕
民警瞬间击毙战术的运用与案例剖析〔连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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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瞬间击毙战术的运用与案例剖析〔连载五〕
警察使用武器的人文环境
在社会人文环境中,以人为本、人命关天是当代主题!生死权不能用法律之外的名义剥夺是基本趋势。在保障人权的时代大潮面前,警察使用武器倍受关注与争议,以致于凡是出现&当场击毙&事件,司法机关都是立即立案。如果经过调查发现是合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等不涉及犯罪的情形,才撤销案件。社会舆论以阻止警察滥用暴力为当务之急,要求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警察执行职务中滥用暴力的犯罪行为明确纳入检察院的侦查范围的呼声高涨,要让检察院有权立即立案调查有滥用权力嫌疑的涉案警察,藉此约束警察使用武器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环境对 &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的非议更大,认为从刑事法治角度来讲有违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原则。警察要&当场击毙&飞车抢劫者,必然要先判断嫌疑人是否是飞车抢劫、是否拒捕。但凭什么判断嫌疑人是飞车抢劫而不是飞车抢夺?如果嫌疑人实际上是飞车抢夺而警察认为是飞车抢劫所造成的生命损失怎么办?何谓拒捕?逃跑算不算拒捕?关于飞车抢劫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下发了相关司法解释,在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里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从这可以看出,飞车抢夺一般定抢夺罪,特殊情形才定抢劫罪,飞车抢劫与否,还是得由法律说了算。同时,《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了转化抢劫的情形,即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从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抗拒抓捕,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当然,也有许多人认为&当场击毙&于法有据。其法律依据是《人民警察法》第十条的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同时引用《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其实无论是《人民警察法》还是《条例》均只规定警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当然&使用武器&与&击毙&是两个明显不同的概念,但前者包含后者,即&使用武器&的结果可能是&击毙&。《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从此条规定看,使用武器的目的是在于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从治安环境来看,治安状况与10多年前相比,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数增长近10倍,流动人口的总量大幅度增长,而公安部门警力的增长速度却远远滞后,每次出警执勤一般只有二三人,与犯罪分子的人数相比处于弱势,不能形成足够震慑。此外,装备陈旧,配备不足,也是公安警察受侵害的重要原因。执勤处警装备和自卫防护装备,特别是个人防御器材对于警察的自身保护是非常必要的。警察因缺少必要的自卫、防护设备,造成的不必要的伤亡也时有发生。近年来,暴力袭警已经成为影响警察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地公安警察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工作遭受暴力袭击伤亡事件有愈演愈烈之势,人民警察因执行公务被诬告和陷害的比例大幅度增加。这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现行刑法以妨碍公务罪打击袭警行为的规定不具体、不明确,在实践中操作性不强,致使打击不力、威慑力不够。此外,现行法律法规对警察使用武器做出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导致实际工作中警察执法使用武器错误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基层警察在接处警中往往放弃使用武器的权力,宁愿自己受到伤害也不愿因错误使用武器导致自己受到责任追究,这是基层警察的普遍心态,也是造成警察人身伤害的重要因素。
我国警力配置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有的地方警力配备更低。一些省区一名警察要做的工作相当于发达国家4名警察的工作。工作压力大或缺少学习和训练,使一些警察本身对于使用武器问题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观念:一是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使用枪支&的条件理解为&开枪射击&的条件,把使用效果理解为命中人体以剥夺其行为能力,用枪就是开枪,开枪就得打人。还有一种观点,即:&枪口只能指向敌人&,因而在未判明对方身份意图时,不能动枪。这样一来,出于慎重,就不得不把枪支的使用严格的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使人民警察在大部分情况下配枪而不能用枪,甚至在执行一般公务时不准带枪,并逐步形成了轻射击,轻训练的观念,从而导致整个公安队伍的射击技术处于低水平状态。由于用枪的机会非常少,又缺乏必要的训练,所以也容易淡化干警的用枪意识,从近年来对重大暴力性案件的处置中可以看出,许多情况下是警察在该用枪时没有枪,如某派出所在与持枪罪犯的博斗中前仆后继,三死一伤,枪却锁在保险柜中;有的带枪不用枪,如在追捕某全国通缉要犯的过程中,一配带枪支的警察在已拿获罪证的情况下,竟然不用枪控制罪犯,结果使对方得以先开枪,致我伤亡而敌逃遁;有的带枪而不会用枪,或因不自信而不敢用枪,如某警察携带一支&六四& 式手枪与罪犯博斗近半个小时,最后壮烈牺牲,枪却一动没动;有的虽然开枪射击却打不中目标,如某地在捕歼持枪杀人犯的战斗中,数名警察与罪犯对射却无一命中,后由一民兵用鸟枪击伤罪犯。尽管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警察的素质,受训时间及程度,以及武器装备的水平等等,但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如何使用枪支缺乏正确而全面的理解。
因此,基层警察普遍认为现在的用枪环境对警察来说非常不利,导致了一些警察产生&不要枪&的念头。这是因为虽然《人民警察法》和《条例》都有警察有权使用枪支的规定,但这两部法律的规定原则性很强,缺乏操作性,使得警察无法判断使用武器的合适时机。而警察开过枪后,还要应付一大堆审查工作,有没有开错枪?开错枪了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相关领导要不要负责?种种关卡,让警察内部从上到下,都希望少开枪,少生事,基层警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经历了这么多复杂的程序和严峻的心理考验,警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遇到必须开枪的行为也尽量不开枪,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开枪射击的行为少之又少,这和美国警察随时随地开枪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大致就是警察使用武器的环境。在辨清各种争议的基础上,我们有理由期待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和好的适合警察使用武器的环境。
〔选自王先琳著《民警瞬间击毙战术的运用与案例剖析》群众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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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广告人质危机中,如何一枪击毙歹徒? | 科学人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人质危机中,如何一枪击毙歹徒?
有人质时,应该打死歹徒吗?怎样打死歹徒?一击不中,应该对歹徒补枪
本文作者:小耿
8月30日下午,南京长江三桥附近发生人质劫持事件。特警立刻采取行动,制服歹徒。人质劫持事件是最考验警方紧急处理能力的情况之一。最理想的方案当然是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但当人质安全受到威胁且谈判无效时,击毙歹徒就成了警方的第一选择。能够将歹徒一枪毙命,解救人质当然是最好的,不过这“一枪毙命”并不像电影中那么简单。
狙击步枪还是手枪?
狙击步枪是解救人质的理想武器,和手枪相比它的优势显而易见的:它不仅射程远、精度高,而且击中后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也比较大,更容易在短时间内让歹徒失去行动能力。这一点是手枪无法相比的。
但是狙击步枪在实际案例中,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因而不一定有条件使用。例如,歹徒可能会隐蔽在房间内,令狙击手无法瞄准;或者警方并不能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有效的狙击地点。别看狙击步枪动辄号称有效射程达几百上千米,但为了确保一枪命中,大部分用到狙击手的实际案例中,狙击步枪都是在几十米距离内击发的。
使用狙击步枪时,警方还要考虑到误伤的风险:因为狙击步枪的子弹有可能在穿透人体后仍然具有很高能量,形成流弹;再加上子弹可能会在人体内变向,难以估计其走向,运气不好就会二次命中歹徒周围的无辜群众。
所以,并非每一次人质劫持事件都会由狙击手完成最终的射击。在很大一部分案例中,最后还是依靠警察在谈判中借机靠近,使用手枪等轻武器射击歹徒。
,现场在100米距离内布置了狙击手,但歹徒躲藏在车内,狙击手始终不能找到机会射击。胶着多时,最终还是特警上前使用54式手枪击毙了歹徒,可惜这个行动慢了一步,未能阻止人质同时遇害。
一定要爆头吗?
在人质事件中,眉心,即头部正面包括大脑、脑干和脊髓在内的一个T形区域是最理想的射击部位之一。这里是神经中枢所在的区域,命中后歹徒会当场死亡,并且肌肉立刻被“定型”,无法在死亡的瞬间再做出危险举动,这是最理想的“一枪停止”效果。
如果命中部位在这个区域以外,哪怕是致命伤,歹徒仍有可能在最后几秒钟伤害到人质安全。
,警方击中3枪之后歹徒仍有能力举刀砍向人质,最终警方总共用了12枪才将歹徒击毙。
不过头部目标小,很容易错失目标,相比之下身体会更容易命中一些。如果击中心脏、重要血管等致命部位,也能够在很短时间内让歹徒失去行动能力。所以实际情况下也不能执着于“爆头”,而是要确保命中,因为中弹产生的生理上的剧痛和心理上的震慑也会令歹徒放弃抵抗。
在一些电影中,常常会出现主人公一枪击飞绑匪手中武器的情况。在
确实也出现过这样的一个视频:美国警方的狙击手一枪打飞了自杀者手中的手枪,很是露脸。但是这种情况在人质劫持事件中很难再现。因为第一,视频中的自杀者坐着一动不动;第二,手枪垂在身下,远离要害部位;第三,周围视野清晰,没有可能误伤的群众;第四,狙击手距离目标只有几十米。
这么多条件综合起来,才造就了那样一个神枪手,而人质劫持事件中可不会有这么好的靶子供警察慢慢瞄准。毕竟,正是因为这种实例绝无仅有,才会在视频网站上一通疯传。
手枪不止一枪
其实所谓“一枪解决歹徒”,只是强调发动攻击之后的时间紧迫,并不意味着开一枪之后就可以很酷地停下来欣赏成果。
如果使用狙击步枪,由于射击距离远、瞄准需要的准备时间太长,所以不适合连续射击;而如果使用手枪突击,那就没有必要吝惜子弹,因为手枪的威力远不及狙击步枪,只打一枪是不够的。
美国的特警和特种部队都使用一种被称为“Double Tap”的射击法:一旦决定开枪,就要迅速对同一部位射击两枪以上,否则就不能保证人质、群众和警察自身的安全。而莫桑比克射击法,即向目标身躯快速打两枪,然后迅速向目标头部打一枪,就是由Double Tap演变而来。
中国的众多案例也证明,就算枪法再准、距离再近,指望一枪结束战斗也是十分危险的想法。
,执行营救任务的女警在设法靠近歹徒后,先一枪将其击倒,然后迅速上前朝地上的歹徒补了3枪。这是一个很理性的行动,因为中枪倒地(也有说法称第一枪并未击中)的歹徒,仍然有凶器(剪刀)在手,而且距离人质很近。
在人质的危险尚未全部解除之前,任何对歹徒的仁慈都是对人质和警察的残忍。
注:本文是果壳网友的业余分析,并非警方的专业教程。欢迎各位专业人士补充!图片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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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专业,气象万千小组管理员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呃~对这个问题,网易上的D_boy叫兽的博客有很详细的讨论。个人认为,天朝警方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是缺乏训练与装备。比如说,为了实现一枪击毙的效能,完全应该配发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达姆弹,也就是射入人体后会破碎、变形而造成人体组织严重破坏的子弹。此种子弹被禁止用于战争,但并不禁止在国内执法的场合中使用。实际上,米国很多州的SWAT小组就配发这类子弹,代号一般在子弹代号后跟一个“plus”作为区别。
喵,小耿同学真是多才多艺啊,不仅能吞灯泡,能吸铁盘,还懂解救人质击毙歹徒(的理论),星星眼*。*PS:影视作品是有多容易误导人……
引用馒头老妖的回应:呃~对这个问题,网易上的D_boy叫兽的博客有很详细的讨论。个人认为,天朝警方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是缺乏训练与装备。比如说,为了实现一枪击毙的效能,完全应该配发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达姆弹,也就是射入人体后会破碎、变形而造成人体组织严重破坏的子弹。此种子弹被禁止用于战争,但并不禁止在国内执法的场合中使用。实际上,米国很多州的SWAT小组就配发这类子弹,代号一般在子弹代号后跟一个“plus”作为区别。关于达姆弹,其实各国军用的子弹都可以达到达姆弹的效果,只不过不是典型的达姆弹,这是钻了公约的空子。
引用馒头老妖的回应:呃~对这个问题,网易上的D_boy叫兽的博客有很详细的讨论。个人认为,天朝警方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是缺乏训练与装备。比如说,为了实现一枪击毙的效能,完全应该配发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达姆弹,也就是射入人体后会破碎、变形而造成人体组织严重破坏的子弹。此种子弹被禁止用于战争,但并不禁止在国内执法的场合中使用。实际上,米国很多州的SWAT小组就配发这类子弹,代号一般在子弹代号后跟一个“plus”作为区别。万一伤而不死可就悲剧了
小型枪械也有“停止作用”大小的问题,据说(仅仅是据说)54的穿透力很强,但停止作用不理想,所以补刀……哦不,补枪就更重要了如果换成填凹头弹的柯尔特,一枪趴的概率可能会大一些吧。
引用馒头老妖的回应:呃~对这个问题,网易上的D_boy叫兽的博客有很详细的讨论。个人认为,天朝警方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是缺乏训练与装备。比如说,为了实现一枪击毙的效能,完全应该配发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达姆弹,也就是射入人体后会破碎、变形而造成人体组织严重破坏的子弹。此种子弹被禁止用于战争,但并不禁止在国内执法的场合中使用。实际上,米国很多州的SWAT小组就配发这类子弹,代号一般在子弹代号后跟一个“plus”作为区别。达姆弹是对付猎物的,在人体内会产生碎片,对人体的伤害很大,禁用的。一般来说,党和人民都可以放心,天朝的JC叔叔是可以解决的~
编辑反应真快
引用政委祖尔阿巴的回应:小型枪械也有“停止作用”大小的问题,据说(仅仅是据说)54的穿透力很强,但停止作用不理想,所以补刀……哦不,补枪就更重要了如果换成填凹头弹的柯尔特,一枪趴的概率可能会大一些吧。呃 那个叫开花弹吧
引用君子不言的回应:关于达姆弹,其实各国军用的子弹都可以达到达姆弹的效果,只不过不是典型的达姆弹,这是钻了公约的空子。军用装备直接用在警用的场合里,有时会面临“侵彻力过强”的问题吧……打穿了坏人又伤及人质就麻烦了
引用君子不言的回应:呃 那个叫开花弹吧各种译名啦~
软件工程硕士
小耿撒花~
引用小艺子的回应:最近在追Flash Point,加拿大剧,讲类似于SWAT的特警,专门应对突发暴力犯罪,天天解救人质,相比较之下还算比较写实。这种事情看多了,给我留下比较深印象的不是怎么击毙人质,而且到底要不要击毙人质,或者说是,到多危急的情况下才需要击毙人质。因为经常有不那么罪大恶极的劫持者,什么怨妇、老人、小孩之类的弱势阶层,如果为人质安全、周围群众安全、警方安全和迅速解决问题的考虑,可能大部分情况都可以直接击毙。但如果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可能不到最后一秒也尽量不要击毙,毕竟劫持者也是一条生命。至于时机问题,这个就很微妙了,很多时候真是见仁见智。个人认为,犯罪有风险,既然豁出去了干这票,就得想到下场可能会死翘,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尝。警察叔叔们,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呀!击毙人质……
在人质的危险尚未全部解除之前,任何对歹徒的仁慈都是对人质和警察的残忍。这话很有道理,即使歹徒行凶被逼无奈,也没有理由让无辜者面临生命威胁。
引用小艺子的回应:最近在追Flash Point,加拿大剧,讲类似于SWAT的特警,专门应对突发暴力犯罪,天天解救人质,相比较之下还算比较写实。这种事情看多了,给我留下比较深印象的不是怎么击毙人质,而且到底要不要击毙人质,或者说是,到多危急的情况下才需要击毙人质。因为经常有不那么罪大恶极的劫持者,什么怨妇、老人、小孩之类的弱势阶层,如果为人质安全、周围群众安全、警方安全和迅速解决问题的考虑,可能大部分情况都可以直接击毙。但如果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可能不到最后一秒也尽量不要击毙,毕竟劫持者也是一条生命。至于时机问题,这个就很微妙了,很多时候真是见仁见智。个人认为,犯罪有风险,既然豁出去了干这票,就得想到下场可能会死翘,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尝。警察叔叔们,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呀!击毙人质?
引用政委祖尔阿巴的回应:击毙人质……喵!!!打错字鸟!!!
引用小艺子的回应:最近在追Flash Point,加拿大剧,讲类似于SWAT的特警,专门应对突发暴力犯罪,天天解救人质,相比较之下还算比较写实。这种事情看多了,给我留下比较深印象的不是怎么击毙歹徒,而且到底要不要击毙歹徒,或者说是,到多危急的情况下才需要击毙歹徒。因为经常有不那么罪大恶极的劫持者,什么怨妇、老人、小孩之类的弱势阶层,如果为人质安全、周围群众安全、警方安全和迅速解决问题的考虑,可能大部分情况都可以直接击毙。但如果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可能不到最后一秒也尽量不要击毙,毕竟劫持者也是一条生命。至于时机问题,这个就很微妙了,很多时候真是见仁见智。个人认为,犯罪有风险,既然豁出去了干这票,就得想到下场可能会死翘,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尝。警察叔叔们,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呀!喵!!打错字要死人啊!!我墙角画圈去。。。
引用小艺子的回应:引用小艺子的回应:最近在追Flash Point,加拿大剧,讲类似于SWAT的特警,专门应对突发暴力犯罪,天天解救人质,相比较之下还算比较写实。这种事情看多了,给我留下比较深印象的不是怎么击毙歹徒,而且到底要不要击毙歹徒,或者说是,到多危急的情况下才需要击毙歹徒。因为经常有不那么罪大恶极的劫持者,什么怨妇、老人、小孩之类的弱势阶层,如果为人质安全、周围群众安全、警方安全和迅速解决问题的考虑,可能大部分情况都可以直接击毙。但如果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可能不到最后一秒也尽量不要击毙,毕竟劫持者也是一条生命。至于时机问题,这个就很微妙了,很多时候真是见仁见智。个人认为,犯罪有风险,既然豁出去了干这票,就得想到下场可能会死翘,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尝。警察叔叔们,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呀!喵!!打错字要死人啊!!我墙角画圈去。。。这个埋伏在CT里的T终于暴露了……你上墙角是埋雷包的吧!
好开好快,虽然我都看不懂
对的 引用nasdaq的回应:Double Tap 看 枪王之王 里面古天乐就是采用这种射击法的
有没有一种能使罪犯麻痹或麻醉从而丧失伤害能力的药品。这样就不用那么惊心动魄了。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黑胡椒粉的回应:有没有一种能使罪犯麻痹或麻醉从而丧失伤害能力的药品。这样就不用那么惊心动魄了。有,很多,当年在莫斯科大剧院劫持案件中就用过,据说是一种叫做芬太尼的药物。但是,这么做的效果并不好。理由很简单,任何麻醉药物,从注入/吸入人体,到起效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从几十秒到几分钟不等。要想缩短这个时间,就得加大剂量,而加大剂量则会带来彻底睡死叫不醒的风险。并且,即便再大的剂量,人体从吸收到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而在很多人质被劫持的场合,犯罪分子只需要几秒钟就可以开枪射杀人质或者引爆炸药包。
引用黑胡椒粉的回应:有没有一种能使罪犯麻痹或麻醉从而丧失伤害能力的药品。这样就不用那么惊心动魄了。有种叫震撼弹的东西
我宁愿坐着面对12个人,也不愿躺着让六个人抬着
引用小艺子的回应:喵,小耿同学真是多才多艺啊,不仅能吞灯泡,能吸铁盘,还懂解救人质击毙歹徒(的理论),星星眼*。*PS:影视作品是有多容易误导人……还会做可乐喷泉~
赞一个,反应速度真快
引用馒头老妖的回应:呃~对这个问题,网易上的D_boy叫兽的博客有很详细的讨论。个人认为,天朝警方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是缺乏训练与装备。比如说,为了实现一枪击毙的效能,完全应该配发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达姆弹,也就是射入人体后会破碎、变形而造成人体组织严重破坏的子弹。此种子弹被禁止用于战争,但并不禁止在国内执法的场合中使用。实际上,米国很多州的SWAT小组就配发这类子弹,代号一般在子弹代号后跟一个“plus”作为区别。美帝警察还普遍使用空尖弹(hollow point)的说,也是为了增加停止作用的
解救人质失败事件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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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享〗成为高手必须要看的穿越火线心得
日20:13  
 C.Jon.MaxaM 
手雷的折点投掷!
关于手雷和闪光弹的使用。新手往往不能掌握丢炸弹的要领,要不就炸死自己,要不就弄瞎一队自己人,经常被自己队友骂得要生要死……这里我说说手雷和闪光弹的使用方法:
a、在CF里面,对于手雷扔出去的抛物线有一种很特殊算法,就是会把投掷出手前一刹那,本人的移动轨迹一同算进去。所以,当你需要向前方T字型通道的左通道丢手雷时,不妨在丢之前的一刹那用左平移,这样你会发现你的手雷能丢得十分深入。同样向右边通道丢手雷时,就采用右平移。
b、如果需要对十分遥远的区域投掷手雷,那么可以在跳的一瞬间丢出去,这样会丢得很远
c、要好好珍惜手雷,不要随便乱丢。有很多高手都会把手雷留到最后一刻,而且判断十分准确,雷一出手,必死一人(甚至几人)。不过对于十分激烈的小地图战斗,还是需要一些玩家在战斗一开始就像敌人出来的通道投掷手雷以“放血”。
d、闪光弹也可以用来掩护自己撤退。比如你撤退到一个转角,而敌人穷追不舍,这时你就可以拿出一枚闪光弹,往脚下一丢,而自己刚好转过转角……时机掌握得好的话,形势马上大变。这还用说?打瞎子谁不会?哈哈哈……另外突然遭遇大群敌人时,也可以顺势往自己脚下丢闪光弹,大家都看不见,哈哈哈,哈哈哈……
手枪爆头技
近距离可以拉枪爆头,举个例子,你做CT在A小道防守,发现敌人从右方出现后用鼠标迅速向他的头的方向跟去,离他的头还有一小段距离时开枪,然后保持射速将准星快速划过他的头!只要你的手够稳,他又没有一开始就打中你的头,那么他80%会被你爆头。如果没有成功,可以再反方向划回去找他的头!
拉枪的要点在于将子弹直线分布在他的头部左右,他无论是停下还是继续前进都很难幸免。
实战证明这很有效,尤其是USP(我个人感觉比沙鹰。左轮等都好用。),这是CF中最准的手枪,感觉上偏离四分之一个身位都可以打中。而glock这样做几乎没有胜算。经过专门研究,我找到了glock的正确使用方法:首先保证你的位置处于有后续路线的位置(指开枪后可以立刻退出敌人视线并有路线能及时逃跑的位置,如DUST2中的B门),使用三连发模式,发现敌人后瞄准腹部开枪,准确命中的话,敌人会顿一下,然后马上蹲下,用0.2~0.5秒的时间收回准星,准确点击敌人的头部(确保没有AWP及其他重型武器直接防守时可以蹲着出去),之后可以选择二次点射,或者立刻退后,创造二次点射机会。
再谈USP,这是最容易爆头的手枪。无论何时都要瞄准头部是原则,近处速度一定要快,准星在头部左右晃动约四分之一个身位,这样的第一时间打击下没有谁可以存活。没有甲的人一枪就爆,有甲的也只要两枪!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蹲下射击:1、敌人换子弹;2、敌人想逃跑;3、敌人跳起;4、敌人背对着你(汗...);5、敌人注意力已经被队友吸引,总之,就是确保自身安全时(废话)。除了近战外,蹲下后都要放慢射速,全力找头!
最后说到Deagle,这是把很霸道的手枪,蹲打跑打静打都很牛B,不瞄头时三枪一人。同样,只有确保自身安全时可以蹲下,否则就左右晃动,准星锁定敌人……近距离没话说,直接打头,一枪一个,中远距离就必须将准星下移。在晃动中打中敌人后可以急停连发,同时辅以极小距离的鼠标移动跟踪敌人绝望地挣扎式移动……
爆头瞄准点:头部圆形的边部(上下左右都可以,这就是打脖子也会爆头原因),不要瞄的太正,遇到有头盔的很可能一枪打不死!而边部就不一样了,一般打到就爆。同时强烈推荐使用640x480分辨率,很好瞄准爆头点(HeatoN使用)。
1、站位必须有后续路线,如果实在没有,那么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跑,在近距离提起精神打头,拼了!
2、手雷、FLASH的合理应用;
3、子弹不够或没有机会换子弹地情况,要下意识地边打边接近敌人,子弹打完立刻换刀,拼了!
4、超近距离被动遇敌,迅速绕敌平移,以MP5的打法解决敌人。
AWP心得体会
跳狙在实战中其实应用十分广,在2狙击对战中,一般都会采用跳狙。因为这个方法是最不容易被对方K死的,而且手法熟练的话,可以在跳出去落地的一瞬间击毙对方。要对玩家的技术和心理素质都要有一定的程度。要求在空中能迅速的找到目标,并瞄准。在感觉(注意)要着地的一瞬间马上开枪,做到杀人于瞬间中
跳狙分3种:1。跳站狙2。跳蹲狙3。跳闪狙
1。跳站狙:顾名思义就是跳出去在空中瞄准,以站立的姿势击毙对方。这个方法优点速度快,适合中短距离的PK缺点是:爆露身体太大容易被对方击毙
2。跳蹲狙:意义同上,不同的是在着地时要迅速蹲下,以求其精确度。优点精确高适合中远距离。缺点是:速度有些慢,如果手上动作不快,后果。。。。。(这个方法大多数CF和CS玩家都在使用)
3。跳闪狙:在跳出去,还在空中的时候马上向跳出去的方向回拉,以求改变跳跃轨道,让对手难以琢磨你的跳跃轨道,在对手还在反应的时候击毙对方。优点:击毙对手的机会大,成功几率也很大。缺点:不适合新手,要求的技术含量高,还有反应速度。
这3种方法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容易被对手在空中直接K死。因为在空中开枪还不如摔把枪过去砸他来得痛快。(空中开枪的命中几率几乎为0,千万别以为看别人在用狙击时在空中开枪就去学,那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是你的PING在作怪。)关于在空中如何避免别人直接击毙的方法,这个要自己慢慢练习,高手们多多练习第三中跳狙方法吧!!真的很实用的,起码我是这样!
盲狙:其实并在CF中并没有这个词语,只是我们大家在看高手打狙击时,不开放大镜而产生的词语。其实他们不是不开放大镜,而是开关的速度都比较快,在开枪的一瞬间开镜关镜(方法利用手枪的准心瞄准,马上换出AWP,在开枪的时候左右键同时按,这样就能做到“盲狙”了)其实盲狙应该叫闪镜狙(我习惯用闪静狙。这个比纯盲狙胜算要高狠多)。呵呵!CF朋友们真的没有盲狙哦,不信的话可以做一个实验,在一堵前,用AWP开放大镜固定一点开一枪,然后换上手枪瞄准刚才那点,在换出AWP不开镜开一枪,你会看见子弹会出现在你前方的任何位子。我记得我的朋友以前不知道的时候用饭在屏幕前模拟一个准心,其实这个是错误的方法。希望大家不要在盲目追求。在实战中毕竟应用价值不大,但是也有!就是当狙击手面对3个以上的对手时,这个方法能很快的K死对方,前提是手要快,心理素质要高,移动要快速而且不能乱!
另外声明。我不是高手。谢谢。 本人北4的玩家。C.Jon.MaxaM[责任编辑:kris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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