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帮!9月21日下午从广州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客...

  一桩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 被不明不白审理 无故更换原主审法官...
  然后又以前主审法官的名义伪造证据 ...
  结案后多次阻挠当事人的阅卷申请 声称只有合议庭的人才能看档案 ...
  有什么是不能见光的么 各位亲 请听我一一道来 先上茶~~
楼主发言:78次 发图: | 更多
  @潇湘燕语 上诉去,哥支持你。
  [太阳]
  伪造证据的是你,因为我没看到图片,你还说有图有真相?
  @别动我在飘2014 3楼
16:27:00  伪造证据的是你,因为我没看到图片,你还说有图有真相?  -----------------------------  表要急 看清楚再发言呵
  @生活的乐趣2013 1楼
15:46:00  @潇湘燕语
上诉去,哥支持你。  -----------------------------  有份看到此贴的各位亲 不妨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 预测一下此法官在法庭上是如何“做案”的 肯定看得你目瞪口呆
  不单是举报这么简单, 一个事件反映的是社会问题, 很多人不了解到法院打官司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什么样的人执法, 法律就会呈现什么样的面目 ,心正则法正 ,心不正则法偏 ,有的人胆大妄为、欺上瞒下,靠营私舞弊上位 ,让人看清这些人的嘴脸,才是对广大敬业工作者的一种尊重。
  一审时王小洪在东山区法院也就是后来的越秀区法院提起离婚 法院判不准许离婚   过了接近一年的时候他再次向越秀区法院起诉离婚 他那时已经由广州军区 下到肇庆坑口武装部 后面听他同事说才知道法院还没判离婚 他就已经和一个饭店打工妹在肇庆那边以夫妻名义同居二年了 可见这王某人多不要脸面 在他提交的证据里只有借据 没有财产的相关证明 那套部队分的房子在他第一次起诉时已经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图  
  小女子我当时向越秀区法院提交了三份申请   分别请求法院协查并冻结:他的二个建行帐号8个工行帐号、对他提交的单位和战友的借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另外一份是提了属地管辖   然后案件转由天河区法院审理 主审法官是
郭越   先看看他向武装部借款证明 借据上面大印盖着单位的行政公章 没有一个财务章
明显就是一个弄虚作假的假借据 上图    
  公章上的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武装部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办法》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约束和规范审判人员的职务行为,促进法院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文件,也是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制约的一项基本制度。  总
则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为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审判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  第九条
依职权应当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依据进行鉴定、勘验、查询、核对,或者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故意不进行,导致裁判错误的。  第十条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或者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或者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  丢失或者因为过失损毁证据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条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  第十二条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的。  因为过失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后来的主审法官邱镜崧在没有就本人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 就单方采信王小洪提供的30万借款,导致裁判错误的行为 违反了总则第八条的法律夫规定动 这是邱法官的第一个失误
  证据规则: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当事人王小洪算不算是妨害司法制造伪证,他是惯性为所欲为的人 曾因违纪被部队处分 炒股票 私自截留罚没物资...  经查证确实属于假证而又加以采信必造成错案,人民检察院是不是应该受理并依法纠正?
  王小洪一审起诉离婚时声称没存款 他以为自己隐瞒的巨额存款没人知道 以下是我越秀区法院提交的他的帐号
      
  从我提交申请的2006年3月份到天河区法院就本人申请 去各相关银行就帐号取证回来中间的时间间隔了8到10个月,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 是否存在故意 有没有人走露消息 会不会给王小洪以可乘之机?
  2005年的时候军队的房租是1.2元/平米 现在军队的房租也才2.6元/平米 大家可能想不到吧 地方有比部队上更便宜的房租吗
  这是我当时交的房租 每个月84元 部队的住房大约是70平方  
  公章上的字是广州军区联勤部直工处财务专用章 这再一次很好地证明了王小洪的30万借据是伪证
  呵呵,看来你不懂国情,法院希望官司越多越好,律师行也是,大家经常碰面,都是自己人,不然没得捞呀,你那么抠门肯定输啦。。。。胡说的,别信啊
  楼上说得极是 当时想着就算是他找关系疏通 法官也不敢乱来吧 最多是可左可右的事情上偏向他多一点 而且手上证据确凿 就没请律师   谁会想得到 身为堂堂法官 居然也会为了一己私利 挺而走险 完全没有一个职业法官的道德底线 很快就会 见识到 这位法官
是如何 做案 的了 -----  庭审前前后后也就是五个人: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 王小洪和他的代理律师张小东 执法者若是没了监管 他的本相就流露出来了 那叫怎一个无法无天了得呵~~
  你前夫拿的出,愿意拿出多少钱来收买法官啊?  
  @徐请光 22楼
11:37:00  你前夫拿的出,愿意拿出多少钱来收买法官啊?  -----------------------------  他下武装部前曾说过 就肇庆那个地方他还花了30万才搞定呢 那黑心法官在郭越法官开了一次庭之后就迫不及待地亲自上阵了 不看一下他怎么办案不会知道什么叫做恶劣
  判后答疑到现在都给不出来 拖了这么多年 什么法院呵 变戏法的法
  向法院提交了帐号之后 法院是不是第一时间已经取得了相关帐号的明确回执 是谁的不是一目了然了么------ 对不对 然而~~
  看看天河区法院从银行取证回来的回执有没什么问题 庭审质证的时候法院出示的不是原件 还没完全看清就被法官收走了 也没有给当事人一份这些证据材料 这样的质证程序合法么?而且这些银行回执的复印件直到二审判决之后一年多都不敢给当事人看 直到我向审监庭投诉才得以看到这些复印件 并复印了这些留在档案里的材料 上图      
  编号B1的帐号因为帐上没什么存款 可算是法院出示的最正规的银行回执 证件号显示的是00GD030347 和王小洪的旧军官证号一样   编号B2这个帐号 郭越法官第一次庭审时已出示过这张他于离婚期间转走的6万(日提取)但在邱镜崧法官接手主审之后 则把这张建行回执拿给王小洪做为他上交的证据了 见影印件上面“证据”两字 这叫什么行为?他后面上交的是存折的传真件 不但如此 还把这笔钱说成是在王小洪起诉离婚之前转走的 与事实不符 (见东山区的举证通知书日期:日)这是邱法官的第二个实体错误  (当时在递交申请时笔误B2这个帐号 19位数的帐号写多了一个零 后面写了份补充说明将更正的帐号给了郭越法官)      
  各位亲 五一节快乐~~
  那些缺德的家伙就是应该见见光!
  为了容易辩认 俺给帐号编了号 下面是庭审时出示的工行帐号的银行回执      
  从上面这张银行的回执可以看出 工行回给法院的是日至日的历史明细   而庭审时郭法官出示的银行回执并不是原件 可以看出是复印件 并且帐号有些省略掉了原帐号的后两位数 只有姓名王小洪 却都没有证件号码显示 不知是为什么 难道一开始就是一个局?这样的庭审质证合法么?  帐号明细比较多 只看了几个帐号 没等我细看就被收回去了 也没有给我一份留底 当时就看到的大金额数做了笔记   下面这些影印件是第二次开庭时邱镜崧法官篡改后的缩略版 当时我问他 怎么这些明细和和第一次庭审时看到的不一样 邱法官说不知道 是前面那个法官留下来的 下面这些影印件是后来在档案材料上复印出来的 我给放大一下 以便各位看得清楚些:
      这是编号为A1的帐号 庭审时没给细看 都没留意到这上面的工资金房租水电的具体金额 重点是上面显示的房租扣费是76.80元 地方的公房有没有这么便宜的房租?军队的房租2005年是1.2元/平方 这个证据是不是可以确定帐号持有人一定在部队居住?要么是军人要么是家属
  上面那张的下面有没看到有一个空白的缝隙 那个地方2006年3月有一笔31万的存款进出 被邱法官省遮蔽掉了 如果这个帐号不是当事人王小洪的 完全没有必要这么费劲吧 ?!
  @别动我在飘2014 3楼
16:27:00  伪造证据的是你,因为我没看到图片,你还说有图有真相?  -----------------------------  这下好好看看 法官伪造证据算不算犯法?
  这个A2只显示2006年的几行 估计已经把钱取走了 A3帐号显示的根本都不是明细 法官是在糊弄当事人还是在糊弄法律?A4帐号笔误更正后却不见银行回执 这样办案的法官是不是不负责任
      
  A5帐号显示的是2004年2月至6月存入7笔共16万定期 之后至2006年的没显示明细 是没有呢还是又被邱法官遮蔽掉了 看看A7帐号就知道了  A6是2000年10月存入的港币2千多 一直没动过  (这个时间段很重要 王小洪旧军官证:广字第030347的有效期是2002年6月至2006年的12月 证明他这些个帐号在他的旧军官证领证时间之前已经存在 换言之就是 :他在工行开户时不是用旧军官证030347开户的 有可能用的是在省军区汽训场工作期间的军官证开户的)    
  A7帐号上面只显示了三行存入金额 共计14万定期存款 邱法官私下为王小洪遮蔽掉了日之前 即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分6次共存入的16.5万定期 两项合计这个帐号定期已有30.5万了   邱法官 你太不诚信了 太能折腾了  A8帐号是销户帐号...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9日电 7日上午,上海举行全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大会,通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要深刻认识这起案件极其严重的性质和极为恶劣的影响,依法依纪,从重从严惩处,一追到底,绝不手软,坚决清除腐败分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网友认为,上海及时处理4名“招嫖法官”,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且体现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决心,为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敲响了一记警钟。.cn/pinglun/n//c01051.html  
  上海“法官嫖娼”事件被网上爆料短短几天之后 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迅速做出严厉的处理决定,宣布: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三名法官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一名涉案法官王国军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撤职处分”。  对于反腐,中央态度十分鲜明、十分坚决,诚如总书记此前强调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久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广州市的纪检部门呢 会做出何种反应 大概就能看出司法系统的现状了...
  ------------------------------------------------------------------------------------------------------------------------------------------------------------第二部分:看法官如何与王小洪串通一气 :做案
匪夷所思的一幕开始上演~~  看职业道德是怎样沦陷的~~
  这里再重复说一下 天河区法院第一次开庭的时间是日上午 郭越法官自此之后一直都没再露面了 在此时间之后这些写有郭越字样的东东不知是邱法官伪造的还是确实是郭越本人的签名 有待调查明确   如果确实是她本人的签名 为何后面主审法官又是邱镜崧 要么就是两人联手?  如果不是她本人的签名 那就是邱镜崧法官嫁祸于人   下面一份是王小洪写于日的就我申请报告中的两个帐号A1和A5向法院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
  A1:0666891。(19位数)  A5:0826939。(19位数)  再看他申请报告中的帐号06668(遗漏91)08269(遗漏39)  工行帐号没有过17位数的 本身这两个帐号都不成立 他们这样做无非是骗取银行回执        
  明明此前第一次开庭时法院就已经取得了相关银行的回执 现在又重复多一次假模假样的调查取证 明摆着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第一次庭审质证时为何不出示银行回执原件 而是出示隐瞒的证件号的明细复印件 说明法官其实早就知道那些帐号是王小洪的      
  反正意思就是婚离了,可是钱没分着,因此怀疑法官收了前夫的好处,前前后后折腾了近十年,他妈的也够会折腾的
  @徐请光 46楼
22:13:00  反正意思就是婚离了,可是钱没分着,因此怀疑法官收了前夫的好处,前前后后折腾了近十年,他妈的也够会折腾的  -----------------------------  你意思是如果是你的话 几百万的存款法官给忽悠没了 你不会出声 几百万的房子法官也忽悠没你份了 你也不会出声罗 你拍拍胸口问问自己是不是爷们 做不做得到 别在这叽叽歪歪的瞎咋呼
  邱镜崧还曾经在庭审时出示过一张伪造本人签名的庭审笔录 当时除了气愤第一反应就是 KAO 法官可以这么黑的 简直是没有王法 事后曾和多位律师反应 律师提醒我拿到这份重要证据   结果邱镜崧推三阻四 多次拒绝我的阅档要求 并编排卷宗里的档案材料 页码混乱 重复页多 后面由二本变成一本 可调档查阅 估计那些至使二审法官维持原判的假证据起到应有的作用之后就被他销毁了 卷宗里不见那份冒充我鉴名的笔录
  这个质证笔录就是法官和原告串通一气性质恶劣的弄虑作假   这个质证笔录就是法官和原告串通一气性质恶劣的弄虑作假  这个质证笔录就是法官和原告串通一气性质恶劣的弄虑作假  这个质证笔录就是法官和原告串通一气性质恶劣的弄虑作假  此地无银三百两  此地无银三百两  此地无银三百两  此地无银三百两  工行回执上为何没有公开帐户持有人的证件号  工行回执上为何没有公开帐户持有人的证件号  工行回执上为何没有公开帐户持有人的证件号  工行回执上为何没有公开帐户持有人的证件号
  聪明反被聪明误 玩火者必自焚
  见质证笔录第一页下面那句话:  “审告知;本院依据你所提供的军官证前往工商银行省分行查询 现查询结果如下 你在工商银行开户帐号中没有你申请查询的在工行广州一德路支行开户的帐号为06668(故意遗漏91)及在工行广州十三路支行开户的帐号为08269(故意遗漏39)。  -----------------------------------------------------------------------  这明摆着就是法官和王小洪串通一气作案 而且档案材料中并不见这位“审告之”口中说的工商银行省分行的就这两个帐号查询的明确回复 没有证据佐证 空口无凭  这里补充说明一下   第一次开庭时间是日上午 法官:郭越 书记员:黄娟  第二次开庭时间是日下午 主要就是就我申请报告中的帐号质证 就是最上面那些帐号的银行回执 开庭笔录上注明的合议庭成员是(审判长胡懿 代理审判员郭越、唐宇 书记员黄娟) 庭审时法院的只有书记员和郭越 并没见胡懿、唐宇到庭审案 笔录的最后还来一句:全体起立 请合议庭退庭 这不是弄虚作假吗 太过了吧 奇怪后面不在合议庭成员里的邱镜崧有签名 原来他一直在幕后关照本案)  第三次开庭时间是日上午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邱镜崧(主审)审判员胡懿 代理审判员唐宇 书记员黄娟 其实除了邱镜崧 就是书记员在而已 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 却硬要拉上不在场的胡懿和唐宇这两个名字 是掩人耳目吧 老谋深算的作案老手  第四次开庭时间是日上午 法官:邱镜崧 书记员:黄娟  第三次开庭
  第三次开庭时间是1月26日 而上面的质证笔录时间是1月11日 也就相隔十来天 为何更换主审法官呢 天河区法院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想让别人做替罪羊 看这种上司多阴险 好处就他自己拿 黑锅想让别人背  上面质证笔录第二页中法院声称只查到了他军官证094556名下的一个帐号和一个卡号 还有工商银行的明细
这张开户信息凭单的打印日期显示的是日 而上面查询存款通知书银行回执的日期是2006年的12月26日 证明法院实际上在1月11日之前就已经收到回执了 而法院并没有出示             
  @卸职君主 53楼
16:25:00  关注  -----------------------------  谢谢各位有心或无心路过的人 魏兰萍事件不是单一案例 知法犯法的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凭着关系网 轻易就能把冤假错案做成铁案 可见这些人的能量  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出现 除了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外 对于法官的选拔除了学历 是不是应该把一个人的品德放入考量的范畴之内呢 无德的法官就应该让他下岗 几千万人下
岗 失 业 就肥了这号欺压良民 胡作非为的人呵
  最上面的第二张影印件应该是这里的 下面是新军官证094556的个人客户信息 一般人就算是再没钱的都会有两叁本存折 而这里法院声称 只查到他一个帐号和一个卡号 是不是有点不符合常理 到时法院可调查这个客户编码为“596”项下是不是只有一本存折和一个卡号 就知道天河区法院是不是有问题了   再看看帐号A8 这个是已销户的帐号 显示的所有人是一个出生于1955年的持地方身份证的女性王小洪 为什么前面的其它帐号没有一个显示证件号呢 而这个女姓王小洪不是军人 明显不可能在部队营区生活居住 当然也就不会有76.8元的低房租了 只有军人的存折才存在直接从帐号上划扣工资水电房租的情况 很明显 是他用别人的证件号对开户资料作了修改~~    
  笔录上没有看到对于030347这个证件号的只言片语 档案材料上也没有对于这个证件号的明确说法和银行的相关证明文件 既然没有证据证明没有 那就肯定是有啦 只要天河区法院出示另外那7个工行帐号的所有者证件号就行了
下面再看看四次的庭审笔录
  他的代理人张小东说拿不到银行的证明 就付上了一个工行十三行经理许杨中的名片 见上面军官证影印件最下行
  @潇湘燕语 楼主要好好研究,顶你
  @孤独糖板波 59楼
16:36:00  @潇湘燕语
楼主要好好研究,顶你  -----------------------------  由衷感谢正能量的支持~~ 阿弥陀佛 ~~  这里摘抄一段话给路过的每一个人:“人文”是什么 ---  “人文”就是一种植根于内心的素养 以约束为前题的自由 一种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它关乎公平 正义 就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 就在人和人的关系中
  想想我们有多少时候 不需要别人提醒 就知道检点自己的行为 就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 恪守做人的本分 尽可能为别人着想 帮助他人?  文化可以立国 这才是骨子里的高贵
  第一次开庭笔录中确立了三样事情;  1、郭越法官主审  2、夫妻共同财产中对方没有申报银行存款 隐瞒意图明显  3、明确的重点就是 有故意隐瞒财产行为的 应当对房产进行再分割              
  第二次开庭:  庭审人员这里就开始作假了 其实只有郭越和书记员 根本没有胡懿和唐宇   第二次开庭主要是就我提供的十个帐号的质证 就是最上面那些帐号         
  第三次开庭:  出庭的法官变成了邱镜崧 什么理由更换主审法官没有说明 此时仍然不忘弄虚作假 在笔录里添上根本没出庭的胡懿和唐宇两个人的名字 混淆视听 多次歪曲本人的表述 篡改庭审笔录         改庭审笔录
  围观流氓法官的骗术   
  情况说明:  --------------------------------------------------------------  ---------------------------------------------------------------  多份离婚协议都是王某人自行起草的 之前本来说好房子给我 签了名的协议被他私下藏了起来 那时我信以为真 就把户口由东山转到了天河 谁知过不了几天他又变卦了 明知我那时下岗失业没工作 不但不为我着想那怕一点点 还私下自行起草了一份协议 230万的房子想补偿我35万就了事 才及房价的百分之十五 有那么便宜的好事 可见那个男人贪婪和丑陋的嘴脸 好在协议里有一条就是约定 如果一方有欺骗行为的 房产将归另一方所有  王某人于是找了个时间说把钱存到我帐户上 存完之后就拿出那份协议让我签名 我当然不可能签 于是他就把存折拿走 把协议书放我这了 这其间我也在找他隐藏存款的证据 终于被我找到 于是在他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本想着你不念夫妻之情把房子给我 至少也得给我一半吧
谁知遇到的黑法官邱镜崧 竟然一半都没判给我 害得我一把年纪了 既失业又没生活来源的情况下 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天理何在?!不但如此 还积极帮王某人掩盖隐瞒存款的事实 转称巨额资产 实为知法犯法 恶劣至极   前半生就被那个无情无义只想利用你调进广州的男人毁了 后半辈子又被这个天理难容的黑恶法官给坑了 一个小小的离婚案拖了我将近十年 一定要讨回个公道!!  
  这是第一次庭审时双方都认可的内容 王某人打如意算盘 想以小博大 那就愿赌服输好了 不要耍无赖 建行的6万就是他隐瞒的存款 于起诉离婚期间转称走的 事实证据确凿 部队30万的借据 是不是虚假证明 他自己管公章 自己盖的章 是不是欺骗 凭什么把房子判给他?! 当法官的收了多少好处才敢顶着丢饭碗的风险这么乱来呵?!  
  他在肇庆有住房 凭什么还将广州的这套房子判给他 主席呵 看看这些是什么法官呵 跟土匪差不多 明抢呵这是 还禁什么刀呵 不如直接发枪吧 欺人太甚 太为所欲为了呵
  第四次庭审笔录 邱镜崧法官在审理时完全没有尊重事实,把在他起诉离婚期间转走的存款说成是在他起诉离婚前转走的,有意掩盖他转移存款的事实,按他起草的离婚协议,明摆着他有欺骗和隐瞒行为,按协议第四条内容,房屋将判给女方所有,我是在找到他这些证据之后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另外还有工行帐号上他隐瞒的近叁百万的存款,估计被私分了,不然法官不会这么乱来。    
  对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邱镜崧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意违法办案,有违法官的职业道德,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其违法行为计有以下几条:  1、本人提交了查询他单位30万借据的申请天河区法院没有查实真伪。  符合第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为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审判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  2、故意隐匿伪造8个工商银行的明细回执,隐瞒存款的真实金额。  符合第十条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或者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或者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  3、无故更换主审法官 并伪造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 虚拟合议庭成员  符合第十一条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  4、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主要证据(王小洪就A1和A5二个帐号省掉二个尾数号码的工行帐号查询申请)  符合第十二条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5、故意把在王小洪起诉离婚期间转移的存款说成是在他起诉离婚之前转走的。  符合第十四条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裁判的。因为过失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法官违法审判的责任。   5、
  (2005)东法民一初字第432号  (2006)越法民一初字第808号  (2006)天法民一初字第1409号  (2007) 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094号  -----------------------------------------------------  天河区法官邱镜崧明显是营私舞弊 上诉至中院后李启军法官并没有就上诉人及律师提出的请求查询被上诉人工行真实金额和原始开户资料的申请 到工行进行核实 就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明显就是审理程序错误 2012年提交的判后答疑 答非所问 至今无果   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因为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审判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今天到天河区法院民一庭一查 根本都没有胡懿和唐宇这两个人的名字 太离谱了 果然是弄虚作假杜撰出来的合议庭成员~~
  昨天去过天河区法院回来 下午就接到邱镜崧的电话 在电话里他还一口咬定就是有被他凭空加进庭审笔录的胡懿和唐宇这两个人 法官做案比罪犯还轻而易举 他眼里还有法律么     
  刚在网上查到的相关信息:  日,广州市天河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人大机关6006会议室召开。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城主持会议。  “日 - 决定免去李云芳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胡懿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黄谷宜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原来编造合议庭成员不单止是弄虚作假作假的问题 而且是审理程序违法的问题!
  @潇湘燕语 75楼
18:42:00  原来编造合议庭成员不单止是弄虚作假作假的问题 而且是审理程序违法的问题!  -----------------------------  法制社会还有这种事,楼主真是太老实了!
  人性的冷暖在这个事件当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潇湘燕语 一根柴火火不旺,一块砖头难砌墙。众人拾柴火焰高!
  这样的事说不准了,应该要彻查清楚了
  @生活的乐趣2013
15:46:00  @潇湘燕语
上诉去,哥支持你。  -----------------------------  @潇湘燕语 5楼
00:08:00  有份看到此贴的各位亲 不妨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 预测一下此法官在法庭上是如何“做案”的 肯定看得你目瞪口呆  -----------------------------  什么,这样的事情,还不只这一出啊
  一定要严查严办!
  现在在玩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神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贴是缘份,  顶贴是友情!
  舆论监督是社会净化剂
  @柳亨雨修 93楼
16:47:00  一定要严查严办!  -----------------------------  楼主你得让媒体介入。爆光一下,哈哈~
  推诿应付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敷衍塞责只会加剧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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