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群穷13,吃过草莓巧克力味的草莓乖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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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PYMKFB的名义写了一个狗血的ABO的故事已获得19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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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新书期龟速更新,宝宝们可以先看看《总裁大人撩妻成瘾》呀~
看过《秘爱豪门小太太》的人还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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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下个冬季
超级巨星明柏舟出新专辑了!
这是一个劲爆消息,无论对于媒体亦或是粉丝。
明柏舟今年二十二岁,童星出身,出道比很多年龄大了自己一轮的同行早得多,虽然年纪轻轻,但在娱乐圈这个不大不小的圈子里已经算是“老资历”。
他的本职是歌手,兼顾演员,同时活跃于更大热门综艺,除了由于特别原因从不参加真人秀,几乎跨遍娱乐圈所有领域,被媒体与好事者封为“全能天王”。
不过,他本人性格谦逊随和,向来是不承认这一绰号的,还常在采访中说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担不起“天王”称呼,“全能”就更说不上了。粉丝随爱豆,他的粉丝平时也都十分低调,鲜少搞事。
饶是如此,他几乎也成了圈中的无冕之王。
歌手出身的明柏舟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极为看重,出道十二年,虽然一共只发行了十一张专辑,但每张都是经典,一经上架,至少在未来的两个月时间内,都会保持缺货、断货状态。
这些年来,他一直保持着高质低量的状态。因为他对自己和专辑的要求高得近乎于苛刻,每首歌都是他精挑细选,或者由自己精心创作,反反复复地演唱、检查,确保没有任何瑕疵才会面世。
今年年底,他的第十二张专辑《下个冬季》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世。由于要赶新年宣传,所以预售期十分紧迫,十二月中旬才开,下旬就要结束。然而预订数量非但不少,反而是以几何倍数在递增。
截止预售期结束,官方统计的数字就让人看得眼晕,而实际购买数量只会远远大于预售数量。
这种强大的号召力让明柏舟无数同行望洋兴叹,高山仰止。
今天是一月二号,是专辑的正式发售日。
一大清早,天刚蒙蒙亮,离各大唱片店开门时间还早着的时候,店外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每个人手中都拿着明柏舟的海报或其他周边,安静地等待着。
排队的人虽多,却毫不吵闹,因为几乎没有人开口,要么低头玩手机,要么冲着周边上印的明柏舟图片发花痴,偶尔有人交头接耳还会被身边的人制止,可以说是非常秩序井然了。
其实这也是明柏舟几年前在一次采访中对粉丝们提的要求。
如果是为了他,那么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希望粉丝们尽量不要打扰到其他人。喜欢他的人很多,但不喜欢他的人只会更多。
明夕是队伍中的一员,而且是靠前的一员。
凌晨三点起床,三点二十来到离住的公寓最近的唱片店,跟几个学生打扮的孩子一块儿抢到的前三十个位子,放眼整座g市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至于那些就差拿上被子枕头到这儿来打地铺的前十前二十名,他比不了。
说起来,明夕其实不算明柏舟的铁杆粉丝,他更偏向歌粉,即粉歌不粉人。他只听歌,不去了解歌手,虽然在这个时代,要想不了解明柏舟是个很艰巨的任务。
离家在外漂泊的三年里,是明柏舟的歌陪伴他度过一个又一个寒夜,一次又一次挫败,让他从柔弱的躯壳中挣脱,成长为坚强的模样。所以虽然不是他的粉丝,但明夕还是决定要贡献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支持,哪怕要花掉自己辛苦打工半个月挣得的薪水。
天光渐亮,绚烂彩霞取代了灰黑云层,伴随着周遭店铺接二连三响起的音乐,姗姗来迟的唱片店老板总算到了,顶着一众谴责的目光,硬着头皮穿过人群去开门。
店门一开,老板刚把昨夜到货的专辑搬到柜台上,还未开封,排在前面的人便迫不及待走上前,三下五除二撕开了包在专辑外的牛皮纸,拿了最上方几张,将早已准备好的钱递过去就走。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老板尚未反应过来,这场交易便已单方面结束。
接下来就是这套动作的重复、再重复。
不想玩手机,又没有其他事可做的明夕在队伍里头无所事事地站着,看到前方的场景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些人估计都已经身经百战,在抢周边、抢专辑过程中自行摸索出了一套抢购速购技能。这间唱片店是上半年开业的,并未经过类似的风潮洗礼,老板会懵逼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没过多久老板就习惯了,自己坐着玩手机,任由排队的人自己拿自己给钱,只在找零和把专辑往桌上搬时动一下。
虽然人多,但老板却觉得自己比平时更悠闲了。
队伍行进速度飞快,两分钟后就轮到了明夕。和其他一拿就是几张十几张的人不同,他只拿了一张,反倒引起了老板的注意,多看了他一眼。
走出队伍,明夕一手.插.进口袋,一手拿着新专辑前后翻看。
正面是专辑封面,依旧是明柏舟一贯喜欢的简约印象风,纯白里晕开或深或浅的墨色,隐约勾勒出“下个冬季”四个字,简洁明了,也设计得很有美感。
翻到背面,一朵银白雪莲绽放在黑色底面上,中间花蕊部分则写了一串歌名,共十二首歌,与第十二张专辑相合。
《下个冬季》历时一年半才正式问世,以“冬日恋曲”为主题,所有歌曲mv皆由明柏舟亲自出演男主角,与当红女星宁浅泓出演的女主角演绎了一段缠绵哀伤的恋情。
这十二首歌写的是同一个故事,即男女主角相识十二年中一同经历的点点滴滴,据说是明柏舟特地为一位友人所做,故事原型是他的真实经历。故事最后,两个主角分开了,在他们交往的第十二年冬天。就像美剧po1中那句令无数人为之心酸的台词,他们在天各一方中白头偕老。
俗套的情节,在经过艺术加工与明柏舟歌曲渲染后变得格外动人,光是网络放出的一段两分钟的预告,就已经让粉丝们在泪目中期待着看到正片的那一刻。
当然,明夕是个异类,他对mv不感兴趣,只想知道在这张专辑中,明柏舟有没有像之前十一张一样做新的尝试,有新的突破。
买了早餐回到公寓,明夕拉上窗帘遮挡明亮的晨光,然后取出崭新的唱片放入录像机,坐在沙发上,从第一首开始听起。
屏幕上亮起茫茫白光,舒缓的旋律随之响起。在略显忧伤的前奏中,光芒淡去,出现的是漆黑的星空,以及飘在夜空间的雪花。
明夕就着牛奶啃面包,一开始专注听歌,mv看得不是很认真。然而到了后面,他却渐渐的不再注意歌,转而沉浸于剧情中,注视着这段开始得猝不及防的情感,如何从甜蜜走向衰亡。
亲朋好友的不理解,彼此之间的不信任,日益加剧的误会和逐渐淡薄的感情,让两个主人公疲惫地走到了终点。
夜空还是那片夜空,雪已不是那夜的雪。站在初遇的地方,两人相对沉默了许久,才不约而同地向对方提出分手。
十二年情感孕育的参天大树长在他们心底深处,而今纵已枯萎,将其连根拔起时仍然会撕扯得自己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mv的最后一幕,是两枚置于桌上的交叠的戒指在晨光中慢慢融化、晕开的场景。桌子是同居的房屋中的餐桌,戒指是定情信物,这种经常出现在喜剧结尾的画面却与mv的结局形成极大反差,有着安静的震撼效果。
何谓残忍?莫过于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这个结局完美地做到了。
屏幕暗下,倒映出明夕咬着杯沿发呆的模样。
他恍然惊醒,带着满心怅然若失取出了光盘,放回盒子里。
他不忍心再看第二遍,即使这mv再美。
缩进沙发,吃到一半的早餐随意放在茶几上,明夕抱着膝盖,把头埋进臂弯,呼吸从悠长变成轻浅。他实在不敢用力呼吸,怕扯到本就在发疼的心。
mv里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却有着很多种爱情的样子的缩影,只要爱过的人,就能从中看到自己。比如最开始时男主角对女主角的暗恋,就戳中了明夕的心窝,只是他爱的人,性别与自己相同。
他也曾,深深地爱过一个人,在大学的时候。
为了那个人,他放下了自己锦衣玉食养出的骄傲,为他奔波忙碌,为他东奔西跑,还为他向家里人出柜,被无法接受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但是那个人一点儿都不喜欢他。
一点儿都不。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哪条法律规定,你喜欢谁,谁就得回以同样的感情?如果真能这样,世上就没有那么多缺憾,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也没有那么多凄美的故事了。
明夕是个傻子,当时他身边的朋友都这么说,他也觉得是。为了喜欢的人,他可以陪他逃课,陪他作弊,陪他玩游戏即使自己不会,忍受他的嫌恶和排斥,做了所有他可以做的事。只是那人并不领情,反而越发地讨厌他。
如此过了一年,由于自己和那个人缺课太多,学校想开除他们,自己一时冲动替他背了锅,将责任都揽了过来,最终自己被退学,那个人受了记过和通报批评处分。
离开学校的前一晚,明夕去找过他,但是他没有出来,于是明夕在宿舍楼下等了一整夜,差点被寒风吹成冰雕。
再也没有哪一刻比那个夜晚让明夕更加难过,更加确定那个人对自己的厌恶。所以,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光中,他逼迫自己放下这段感情,拿着行李,背井离乡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换掉号码,隐藏行迹,不再联络任何熟人。当时身上只有两千元现金的明夕艰难地开始打工挣钱养活自己,慢慢学会了遗忘。
现实磨平了棱角,生活裁除了高傲,明夕从骄傲明媚的富家子,变成了如今甘于平凡的小市民。
不过,习惯了他才明白,原来当个小市民也很不容易,家常琐事比世上任何一门学科都难以学会。直到现在,明夕在做家务、做饭时仍是笨手笨脚,学不来他人的从容自在。好在不影响正常生活,这就够了。
为了生活,明夕找了很多份兼职,有短期的,有临时的,常常过得很累。不过最近他找了份在剧组打杂兼职群演的工作,需要随组三个月,能挣不少钱,他就将其他兼职都辞了。想想,现在也到了工作时间。
想到工作,明夕猛然抬头,眼圈泛红地看向墙上挂的电子钟,这才发现已经九点多了,离剧组开工只有半个小时不到。
他顿时没了回忆感伤的心思,手忙脚乱地跳下沙发,穿外套、系围巾、穿鞋,中途还因为缩得太久腿麻而绊了一跤,好在地上铺着地毯,没有摔出淤青。
就这么急急忙忙地出门赶到了剧组的拍摄地点,明夕一路跑得气喘吁吁,以为自己肯定得迟到挨批了。谁知到了那里,他却发现,工作人员是来齐了,可谁都没有开工的架势,聊天的有,吃早餐的有,闲逛的也有,连导演和编剧都百无聊赖地逗流浪猫,一派悠闲得近乎无聊的场面。
明夕一头雾水。
他所在的剧组正在拍摄一部古装漫改电视剧,叫《四时歌》。原著不红,但剧情不错,被一间不怎么出名的影视出品公司买了版权,请来业内小有名气的导演和新人编剧改编拍摄,赶近年来的翻拍热潮。
不过,虽然原著热度炒不起来,可导演和编剧既负责又严格,平时拍摄力求精益求精,让剧组上下一忙起来就不分白天黑夜。明夕在组里呆了几天,还没轮得上当群演出境,就已经充分理解了什么叫忙得脚打后脑勺,所以看到眼前这一幕时受到了无比强烈的冲击。
不明所以地走到一个还算熟悉的打光师身边,明夕一边环顾周遭,一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努力把声音压到只有他们两人听得到的音量,问:“今天怎么回事啊?怎么大家看起来这么悠闲?”
打光师耸耸肩,眼神里写满了无奈:“男女主角昨晚一起去临省参加个什么……不知道是什么的颁奖典礼,现在还没过来。主角不在,我们准备工作又都做好了,能不悠闲吗?”
原来如此。
松了口气的明夕理解地点头,现在这种情况,估计没人会计较他迟到的事了。
“诶,不过为什么不先拍配角的戏呢?”突然想起什么,明夕在附近找了找,很快看到不远处坐在树下一起看剧本的几个配角,“他们都在啊。”
《四时歌》是小成本古偶,自然请不到名气很大的流量和戏骨,从主角到配角都是新人,还有几个在读的戏剧学院学生。所幸他们的演技可圈可点,说不上非常好,但有真才实学,不会让人感到尴尬和出戏。
打光师摇头,摆弄着工具头也不抬地说:“刚才有人提议先把配角们的戏拍了,但是咱们导演有强迫症,定好今天要拍什么就一定得拍什么,说啥都不肯变,咱们也只能陪着等了。这样也好,能清闲一会儿,这几天赶进度赶得我都虚了。”
明夕干笑,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他眼下青影和发福的身材,摸摸鼻尖没说话。
剧组不开工,明夕乐得清闲,随便找块空地盘腿坐下,拿出手机开始刷微博,看点儿段子漫画或者新鲜事,乐呵乐呵。
可是他没刷多久,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接下来十几秒仿佛传染似的,接二连三从剧组各个地方传来了同款尖叫,兴奋又激动,跟脑残粉见着了自己的爱豆一样。
明夕捂着手机莫名其妙地抬头看去,只见大半个剧组的人脸上都写着“兴奋”俩字,剩下那小半人则成了他们分享的对象,在知道他们兴奋的原因后也跟着兴奋起来,连那几个平时喜欢端着的配角演员都是如此,甚至有人手舞足蹈起来,整一个大型磕.药现场。
明夕瑟瑟发抖地抱紧了自己,下一秒,就听到导演有气无力的声音:“行吧,我知道你们现在都没心情工作了。今天剧组放半天假,你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剧组中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大家纷纷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飞快地往外跑。
“明夕,赶紧走吧,不然赶不上了。”才说过自己“虚了”的打光师现在面泛红光欣喜若狂,跟着几个小姑娘一块儿往外冲,经过明夕身边时拉了他一把,大声说道。
“去哪儿啊?”明夕被拽得一个踉跄,不明所以。
“去看明柏舟啊!”打光师激动得破音了,“今天明柏舟到g市来拍戏,在离咱们剧组几百米的‘听水公园’,他的行程在网上都传疯了!快!一起去看看超级巨星吧!”
明夕先是惊讶,然后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好,你先过去吧,我马上去。”
大家都亢奋着,自己要是说不去,会显得很虚伪,虽然他的确没什么兴许。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他还是搪塞了事吧,反正他们又不会真的管自己去不去。
“那行,你快点啊!”
打光师没有多想,挥了挥手便飞奔出去,跟众人一起赶往听水公园。明夕回头一看,导演和编剧不知什么时候也没了踪影,偌大场地在一分钟内变得空无一人,只剩他自己了。
2.二、路遇好友
看来今天这戏是彻底拍不成了。
明夕摇摇头,看了眼手表,发现现在才十点。心想反正回家也是玩手机,他索性拿了包,打算去市中心的图书馆找点关于演戏的书看看。
按照导演之前发的人手一份的安排表,再有两天就是他这个兼职群演上场的时候。即使他演的是个只出场一次的小二,后期估计也就一两个镜头,但导演是个连群演都能往死里挑剔的处女座,他还是事先准备准备比较好。他可一点都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骂得狗血淋头。
剧组所在地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坐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明夕投币上车,到最后一排左侧靠窗的位置坐下,撑着下巴开始闭目养神。
车子摇摇晃晃地行驶,途中又接了不少人,大部分是在这附近上学的中学生。今天周末,他们可能打算回家或者到市里玩儿,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着行程,车里顿时变得嘈杂不少。
明夕被饶得不耐烦,掏出耳机戴上,让优美的纯音乐盖过吵闹的谈话,才感觉好点。又过一会儿,他感觉到身边有人坐下,围巾的穗子扫过自己的手背,痒痒的。不习惯与人靠得太近的他顺势收手拉了拉衣服,侧头靠在窗上。
之后,是一路沉默。
可就在明夕跟随车子晃得快睡着的时候,车身突然一阵剧烈地颠簸,颠得他脑袋重重磕在窗上,还没来得及喊疼,坐在旁边的人随后也倒了过来,碰倒是没碰着他,但那人拿在手里的东西却掉到了他怀里。
捂着脑袋龇牙咧嘴地睁开眼,明夕拉下耳机低头一看,只见一本厚厚的《演员的自我修养》正正搭在自己大腿上,脚背还被几张批注似的信纸盖着。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对不起。”
明夕伸手拿起书,刚转头,便看到那个也颠得东倒西歪的男生手忙脚乱地捡着地上的包和散落一地的书籍纸笔,口中连连道歉。从明夕的角度看去,只能看到他乌黑的碎发和头顶小小的发旋,声音清朗悦耳,很好听,还有点耳熟。
“没事儿,刚才太颠了。”愣了几秒,明夕把脚上的批注捡了塞回书里,又弯腰帮他捡其他的东西。
男生包不大,东西却不少,都是零碎物件,除了纸笔和几本书以外,还有些便签、怀表、书签之类的,两人捡了好几分钟才捡完。
“谢谢你啊,我东西太多,麻烦你了。”拉上拉链搂紧了背包,男生抬头道谢,唇角一弯,笑出了两个浅浅的梨涡,琥珀色眼瞳在窗外照进的阳光中散发着莹润的光泽,特别温暖好看。
平心而论,他的五官长得并不多么精致,可胜在气质好,亲和力很强,单是这一笑,就把明夕的好感度刷了进度条的三分之一。
“不麻烦。”明夕怔了一瞬,连忙笑着摇头。看了看他怀里的《演员的自我修养》,他又好奇地问道:“你是……表演专业的学生吗?”
男生看着年龄不大,虽然没有青涩的少年感,但那种开朗平和的气质却让明夕想到了自己那短暂的大学生活,当时的自己身旁也有很多有类似气质的人,所以明夕猜他应该是个在读大学生。
男生一愣,笑容中继而带上了几分腼腆,出乎明夕意料地道:“不,我既不是表演专业的,也不是学生,我只是一个在各个剧组里混饭吃的小群演而已。不过我喜欢表演,所以平时会看点儿这方面的书自己摸索一下,也算是为了生活吧。”
“真巧,我也是个群演!嗯……但是我还没真正上场过。”明夕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友好地向他伸出手“不如我们认识一下吧。你好,我叫明夕,你呢?”
男生眼里亮起欣喜的光,握住他的手用力摇晃了两下:“是很巧!你好你好,我叫宁相看。哈哈,名字有点怪吧?不过我挺喜欢的。”
“宁相看……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禅意啊,突然佛了哈哈哈。”明夕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很快又转换话题,“那个,我现在是在《四时歌》剧组里当后勤兼职群演,但还没有正式上场的经验,之前也没学过表演,所以就想到市图书馆找点相关的书看,你有什么推荐吗?”
明夕刚问完就后悔了。组里有几个场记闲聊时跟他说过,很多有本事的群演都是憋着口气磨砺演技等待机会,特别忌讳别人请教演戏相关的问题,怕让人偷师。他虽然不是直接问人如何演戏,但是好像踩到了忌讳边缘,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笑容一时变得尴尬,他正要添些解释的话补救一下,宁相看却毫不在意,甚至兴致勃勃地翻开自己的书,拉着他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宁相看不是科班出身,就连学历都不算高,可他脑子灵活,当了五六年群演,锻炼出一手待人接物的好本事,向自己的前辈和一些不出名但演技不错的小演员那儿学了不少东西。可能是平时憋得狠了,现在听明夕问起,他顿时打开了话匣子,说得那叫一个兴奋,丝毫不担心被明夕偷学了去,热情高涨。
明夕刚开始听得不大上心,因为他确实不懂表演,对表演也没多少热情。可是听到后面,他完全沉浸在宁相看的讲述中,被他平时而生动的阐述牢牢抓住注意力,也被他的热情感染,听着听着就入神了,连什么时候到站都不知道。
“我跟你说,还有几本不错的书,就是内容有点深,我自己也在研究中……咦?市图书馆,你到站了。”宁相看的介绍书单说到一半,耳朵便敏锐捕捉到了广播提示,赶紧打住推了他一把,“快快快,该下车了!”
“没事没事,反正我今天没安排,你去哪儿我去哪儿。”明夕听得兴起,哪舍得就这么中断,不以为意地改变了行程,“你继续。”
宁相看抿嘴,梨涡里盛着一点小骄傲:“还有两站就到我最近跟的剧组了,到了再继续,咱们趁这点时间留下联系方式吧,难得能遇到聊得那么愉快的人。”
“好,加个微信吧。你有微博吗?咱也可以互关一下。”明夕连忙掏出手机,跟他加了好友。
这是性格内敛的明夕第一次不那么被动地与人交往,可能也和宁相看的外向热情有关,对着一个把枯燥的专业知识说得激情澎湃的人,他再冷漠都会被带动。
加上微信,明夕翻了翻宁相看的朋友圈,发现他只在去年二月刚刚注册帐号时发过一张照片,就再无其他动态。微博也是,粉丝只有几个微博官方号,关注人数更少,包括自己在内才两个,寥寥几条微博都是抽奖。
明夕以为自己已经够佛了,每天早出晚归忙着兼职,没多少时间和心思上网,结果这会儿让他逮着个更佛的了。
“诶,你怎么带上我就关注了两个人?”拿着手机笑出声,明夕点进宁相看主页的关注人,微微咬着下唇笑嘻嘻地说:“让我看看另一个有幸被你关注的是谁。”
宁相看有点窘迫地挠挠眉心:“是我偶像……也不是,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个歌手啦。”
抬头瞥他一眼,明夕笑而不语,手指划过加载出的那个帐号,点了进去,跳出的是近几年靠一档歌唱类选秀节目红起来的歌手。
“哈哈哈,好名字好名字。”看到那个歌手的名字时,明夕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声,“相看两不厌,你俩可以组个组合一块儿出道了。”
宁相看厚着脸皮“嘿嘿”笑了两声,自嘲道:“我倒是想啊,可惜人家看不上我。而且比起唱歌,我更喜欢演戏。”
宁相看是十二岁时接触表演这一领域的,当时他作为临时选中的群演,跟一群同龄人在镜头下嘻嘻哈哈演了生平第一场戏,从那时起,他就有了个闪闪发光的演员梦。
他的外形条件不好,家境也很差,高中就被迫辍学,根本没有入行的途径和资本。但他没有放弃,而是另辟蹊径当起了群演,一边挣钱养家,一边追逐梦想。
众所周知,中国的群众演员其实很少有出头机会,现在的观众更喜欢经常在自己眼前晃悠的帅哥美女,因为赏心悦目,也因为眼熟,所以机会更多的落到了那些从一开始便踏对了路的人身上。
宁相看也知道,但他依然义无反顾地进入了这个圈子,一呆六年。六年里,他吃了无数苦头,承受过数不清的委屈,但是那些没有把他打倒,只是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未来的道路。
无论距离自己的梦想多么遥远,无论这份拼搏是否能在贫瘠的土地中开出绚烂的花,他都从不后悔,从不回头。
他是个傻子,却比很多聪明人活得清醒快乐。
对于过去的事,宁相看没有说太多,三言两语一笔带过,而是着重向明夕阐述了自己对演员梦的执着和向往。或许是因为平时没有人愿意听他说这些,所以好不容易抓住了个观众,他便畅所欲言,跟之前的明夕一样差点错过下站。
在这过程中,明夕直直地看着他,认真地倾听着,眼神里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几分羡慕。
其实从到g市以来的这三年里,他虽然拼命工作维持生计,却始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不管多么努力,不管如何思考,他永远在迷茫,在原地踏步,所以他特别羡慕那些有梦想的人。
梦想,一个遥远又飘渺的词汇,却能够为最柔弱的人注入最强大的力量。可是他没有,所以他总是觉得,自己的生活像空中楼阁,没有支点,摇摇欲坠。
“……大概是三年前,我偶然从电视上认识了沈不厌,单方面。”下了车,宁相看带着有些出神的明夕往剧组走,边走边手舞足蹈地说着自己与在遇到他之前微博唯一关注人的缘分,并未发现他的异样,“那时他在参加一档歌唱类选秀节目,具体是什么我忘了,节目好像不怎么出名。那会儿,他穿着白衬衣,戴着无框眼镜,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模样,简直是全世界少女心目中初恋情人的样子,特别好看。”
“所以你就粉上他了?”明夕回过神来,刚好听到最后一句,于是揶揄地笑问。
“才不是,我哪有那么肤浅,而且我又不是女生。”宁相看瞪他一眼,“我看的那期节目,他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歌,讲的是梦想和现实,词曲干净忧伤。当时我就觉得,他和我,应该是同类人。”
从那个还稚嫩的少年眼里,他看到了执着与憧憬。正是冲着这份执着憧憬,宁相看那么佛的人才成为他的粉丝,一粉三年。
不过宁相看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明夕,从他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光彩。
“而且我没白.嫖……那个词是这么用的吧?我一直有用小号为他打榜做数据,粉丝该做的我都做了,只是大号佛而已。啊!到了。前面就是我在跟的剧组。”宁相看摸了摸鼻尖,露出不好意思的浅笑,指着前方堵着一大堆人的场地说。
“我……可以进去吗?”明夕有许多鼓励的话,看着他纯粹的笑容却都说不出口,只能顺着他转移话题。
这个人已经独自努力了六年,也许,他并不需要别人的鼓励,他想要的只是一个愿意听他说话的朋友而已,明夕正好适逢其会。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幸运。
“我带你偷溜进去,剧组人那么多,要是问起来就说你是打杂的。”宁相看说得熟门熟路,估计没少干过带人溜进剧组的事。果然,他下一句就是:“以前我偶尔会带一些粉丝进剧组看她们的偶像,不过都是不那么疯狂的,娱记也不行,剧组里最防的就是私生饭和娱记了。”
“他们……不会怀疑我是娱记吗?”扯了扯衣服,明夕有点担心。
“如果是平时,可能会管得严一点,但今天不一样。”宁相看耸耸肩,拉着明夕熟练地穿过人群,从右侧的工作人员通道大摇大摆走进去,“据说今天有大明星要来客串,剧组里好多记者,被误会也没关系。”
明夕恍然大悟,也放下心来。
宁相看跟的剧组可不是《四时歌》那种小制作电视剧能比的,这里正在拍摄的是由“星河工作室”投资上亿元,知名导演方夏执导,数名编剧立时三年撰写的原创剧本,古装权谋大片《天创》。
星河工作室是娱乐圈里出了名的财大气粗,绰号“穷得只剩下钱”,这次算是下血本投资了不被人看好的原创剧本,为的就是改变在公众眼中的形象。
众所周知,近些年翻拍剧盛行,好的原创剧本寥寥无几,难得出现一个能被捧上天。如果这次《天创》能达到水准之上,绝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星河工作室也能扭转自己专出烂片的形象。为此,这部剧请来很多老戏骨撑场,几个主演则挑选了比较红的演技也过得去的流量明星,在保证基本质量的前提下借助他们的人气炒一炒。
这都是星河的老套路了,观众们屡见不鲜。不过在一部分人嗤之以鼻的同时,大部分的粉丝还是会吃这套的,毕竟是自己爱豆,总得宠着不是?
“行啊你,能混进《天创》剧组,不错啊。”明夕撞了撞宁相看肩膀,熟悉起来后,他的态度自在了许多。
“还好,我只是个群演而已。”宁相看嘴上谦虚着,其实笑得还挺得意的,想来他拿到的角色不是普通群演。
两人在剧组里逛了一会儿,发现大部分人都处于悠闲状态,于是随便找了个地方也坐下了。一路走来,经常有人跟宁相看打招呼,搞得明夕一开始还有些紧张。可看那些人完全没理会自己的样子,他很快又淡定了,对宁相看的好人缘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坐在一处偏僻的角落,明夕和宁相看啃着半路工作人员送的香瓜,看着周围热火朝天聊着什么的人,做了次名副其实的吃瓜群众。
“你说,你们剧组人气明星那么多,到底是谁来客串,能把那群媒体乐成这样?”啃了两口瓜,明夕盯着剧组外挤挤挨挨的人群,疑惑地问。
“不知道啊,保密工作做得好,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一无所知。”宁相看满不在意地摇头,“但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谁来都跟我没关系。”
“嗯,你佛嘛。”明夕笑道。
二人正聊到这里,突然被四面八方响起的尖叫吓得差点把瓜给丢了。
明夕听了一耳朵,发现尖叫里有很多人在叫一个名字,仔细听来,似乎是……
“沈不厌?”他双手捧着香瓜,缓缓看向旁边的宁相看。
“吧嗒”一声,宁相看瓜掉了。
3.三、第一场戏
举着□□大炮的记者和等候已久的粉丝们冲了上去,前者张口就是一连串问题不带喘气,后者光顾着尖叫几乎忘记喘气,场面之混乱,笔墨难形容一二。
所幸是在片场外,跑出去的人里也没有剧组人员,否则导演的脸色估计会比现在更加难看。
明夕叹为观止,忽然想到今日在这座城市的另一端,还有个超级巨星同样在跑剧组,场面可能比这还夸张,他就不禁同情起这些大明星来。
不管走哪儿,不管行程如何保密,都像生活在一片透明之中,必须时刻绷紧精神,展现出最完美的一面。想想都累得不行。
“相看,你要不要过去看看?”明夕扫了一圈,发现许多工作人员蠢蠢欲动,好几个女孩儿还趁着别人不注意,拿着执笔偷偷溜过去挤进人群要签名去了,便撞了下出神的宁相看,低声问道,“难得见一次偶像,就不想跟他来点儿亲密接触?”
宁相看被这一撞撞回了神,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捡起香瓜丢进垃圾桶,才气定神闲地竖起一根手指摇动:“不用,他马上就要到剧组拍戏,我是工作人员,还愁找不到接触的机会?反而要是因为这事儿惹得导演不高兴,那才叫适得其反,得不偿失。”
“挺有文化啊你。”明夕脸上笑着,将他眼里那点不自然的羞涩看得清楚真切,“我看你就是从心了,不好意思过去而已。”
“看破不说破你懂不懂!”宁相看白他一眼,下一刻乐呵呵地捧着脸傻笑,梨涡浅浅,傻里傻气的,“不过,真没想到来的人会是沈不厌,太幸运了!”
明夕忍俊不禁地摇头,故意逗他:“喏,别说我不够意思,一会儿要是你见了偶像走不动道,我可以帮你去要签名。”
“不用你帮忙,我自己可以。”宁相看冲他吐舌,像个大孩子一样,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羡慕我吧?可以亲眼看到自己的偶像。我跟你说,这就是当群演的便利之处,这是一门很有前途的职业!”
“是是是,有前途,太有前途了。”明夕故作敷衍地应道,其实心里也为他高兴。
很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自己的爱豆一面,只能隔着屏幕去触碰他们冰冷的完美假面。相比之下,宁相看真的是幸运的。
片场外吵闹了一会儿,两对保镖总算护着沈不厌杀出重围,在粉丝与记者的围追堵截下顺利冲进剧组。
《天创》剧组在g市唯一的影视城内部,这里被财大气粗的投资商包下,连拍三个月,将需要在此拍摄的镜头全部拍完才会离开。
平时这里都是封闭的,周围都有大队警卫和保镖守着,任那些保镖和粉丝再神通广大也冲不进来,要么只能蹲着等沈不厌离开,要么就立刻灰溜溜走人。
一进入剧组,围在沈不厌身旁的保镖训练有素地顷刻间散去,和原本片场的保镖一起守着,他旁边出乎意料地只剩下了一个助理。
沈不厌是娱乐圈时尚榜常年前三,衣品极佳。他今日穿了件修身的黑色毛衣修身长裤,搭着同色马丁靴与卡其色外套,浅棕色围巾松松地系在颈间,休闲低调而又利落帅气。
摘下遮挡大半张脸的墨镜,众人看到了他的真容。与屏幕上光芒万丈毫无瑕疵的大明星相比,真人气场要柔和得多,面容白净俊秀,眉目隽雅,承载着南方秀丽山水的温润。
他很俊美,却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美,而是如同一泓清泉,一捧明月的清俊,让人看了十分舒服。
非常有欺骗感的相貌。
沈不厌将墨镜别在胸前口袋,然后认真而郑重地向四周鞠躬,又冲着导演所在的方向说:“抱歉,不小心泄露行程引起了骚乱,打扰到拍摄,真的非常抱歉。”
见他态度如此谦和,全然没有一般当红明星的架子,导演的脸色好看了许多,向他招招手:“没关系,我们还没有正式开始,打算等你过来商量一下剧本。”
“剧本我在车上看了一遍,确实有点想法想跟导演你讨论。”向旁边伸手,接过助理递来的剧本,沈不厌说着,没有马上走向导演,而是先对蠢蠢欲动想扑上前的工作人员微笑道,“如果大家有需要,休息时间可以找我签名合影。另外,我让人买了饮料放在车里,请几个人帮忙搬过来发一下,非常感谢。希望未来的几天中,我们合作愉快。”
不远处,明夕见他三言两语安抚好工作人员的情绪,又与导演凑到一块儿开始讨论,忍不住惊叹道:“相看,你偶像可以啊,很会做人。”
“对啊,他脾气很好的,对粉丝和路人都很不错。”宁相看点头,语气有点骄傲。
“行了,咱们去搬水吧。那可是你偶像买的,四舍五入一下也算你们接触过了。”明夕好笑地摇头,把还往沈不厌那边看的宁相看拉起来,跟几个男的一同往外走。
宁相看不好意思地挠挠脸。
可惜的是,两人把水全都发下去之后,自己却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剧组便正式开工了。
前几场是配角戏,将昨天拍到一半的部分拍摄完成。宁相看今天没戏份,所以跟着后勤跑东跑西,还拉了明夕当壮丁。两人吭哧吭哧搬着各种道具,累得话都说不上一句。
“我跟你讲宁相看。”歇息喝水的空隙,明夕气喘吁吁地扯着同样满头大汗的宁相看的衣袖,“你今天的工钱必须分我一半!”
“放心,只要你干活儿了就有钱。”宁相看笑出两颊的梨涡,可爱得有些犯规。
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萌系的,明明长相又不萌。
明夕掐掐自己的脸蛋,忧伤了一秒。不过,这三年中天天忙碌奔波,根本没想过照镜子,所以他其实不怎么记得自己的样子了,他大概是世上活得最迷糊的人。
好不容易忙完,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配角们的戏也全部拍摄完毕,接下来轮到沈不厌的戏份了。
“啊!累死我了!”
两人夸张地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背靠着背,毫不顾忌形象,虽然以他们灰头土脸的模样,本来也无形象可言。
“我真是信了你的邪,说好的来听你讲怎么演戏呢!”拧开瓶盖一口气灌掉半瓶饮料,明夕略微急促地喘着气,没好气地说。
“听我一个群演讲戏有什么用?不如让你到现场直接观摩,看真正会演戏的人是怎么演的,总好过我拿着教科书,给你纸上谈兵吧。”宁相看擦着汗笑嘻嘻地道,下巴朝准备就绪的场内轻轻一扬,“你看,沈不厌上场了,这场大概是跟群演对戏吧。”
“沈不厌不是歌手吗?他会演戏?”明夕一脸狐疑。
“你真的压根儿就没怎么接触过娱乐圈吧?比我还佛。”宁相看又好气又好笑,“人家是中戏表演专业的研究生。”
沈不厌出身中戏,拿过表演专业的研究生学位,还到国外进修过是实打实的演技派,参加歌唱类选秀纯属个人爱好。他本人接受采访时也说过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出道,实在是娱乐圈一股清流。
二人正说着话,场地那边已经进入拍摄。沈不厌拿着道具长笛进入了角色,与早已准备好的群演开始对戏,温润的嗓音远远传开。
明夕托腮安静看着,不知不觉被他的气场带入戏中,情绪随他的喜怒哀乐而起伏,就像平时在家偶尔会看老电影放松心情时那样。
平心而论,沈不厌的演技可称得上精湛,却算不上顶尖,加上剧组周围围着工作人员和各种器械,挺让人出戏的。但是看现场拍摄比看成片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可以让外行充分领略到演戏的魅力。
既定环境中存在着无数干扰因素,没有bgm的渲染烘托,更没有后期剪辑的前后衔接。在这种条件下,演员们还能若无其事地演绎着自己拿到的角色,虽说这是基本功,但在外行眼里,已经很了不起了,能够演得好就更加难得。
演技是什么,也许很多观众不懂,他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也很少会去做相关了解。可是他们有感觉。
他们感觉得到演员们演得是否流畅自然,是否不生硬不造作。正是有这样与生俱来的感觉,他们才能、才会去评判一个演员的演技,固然不够专业,却不失准确。
比如明夕,他对演戏就是全然的门外汉,可他在看沈不厌的表演时,一,不觉得尴尬;二,下意识忽略了周遭的干扰因素;三,被他的情绪感染。这就是感觉,让他赞同宁相看说沈不厌会演戏的感觉。
不过明夕还有种想法,沈不厌现在,仅仅是会演戏而已,还远远达不到高演技的境界。
在明夕的胡思乱想中,这场戏很快就过了,导演对沈不厌赞不绝口,把他拉过去讲下一场戏。宁相看也回过神来,眼中露出几分赞许之意。
“他的演技又有进步了。”他笑着说,又高兴又失落,“可惜我跟他没有对手戏。”
明夕眉梢微扬,眼底绽开明亮的笑意:“与其说这些,还不如趁现在去找你偶像要签名。”
宁相看干咳一声,犹犹豫豫地瞅着在沈不厌身旁打转寻找机会搭话的工作人员,干笑摇头:“暂时算了,他正跟导演讨论呢,我不想打断他的思路。”
“是个为爱豆着想的理智粉,为你点赞。”明夕开玩笑道。
“相看,相看!”
两人闲聊几句,正当宁相看打算转移话题,跟明夕说说演戏的事时,场中原本忙得不可开交的副导演忽然冲这边挥手,还特别大声地喊了两声,把和导演讨论着下一场如何拍摄的沈不厌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宁相看。
宁相看一脸懵逼,在迎上自家偶像略显好奇的视线时脸“腾”地红了,连忙低头跑到副导演身边。
“李导,有事吗?”宁相看搓了搓红红的脸颊,努力让它恢复原本的温度,若无其事地问。
《天创》副导演李羽是星河正在大力培养的新人导演,这次来当副导演一是为了镀金,二是为了向导演方夏学习取经。人比较龟毛,事事都爱管,也有点虚荣,不喜欢别人叫他副导演,让人叫他“李导”。不过胜在办事细致,有责任心,剧组里的人都挺喜欢他的。
“这个,下场戏的群演临时身体不舒服回去了,我这边找不到多余的人,所以先由你顶上吧。”李羽拍拍宁相看的肩膀,“正直”的方脸堆起和煦的笑,“反正又没台词又不露脸,相当于人形背景板,帮个忙呗。”
宁相看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让他跟自己偶像一起拍戏吗?太好了!
“好的好的,谢谢李导,我一定好好当人形背景板……哦不,我一定好好演!”
宁相看顿时乐得见牙不见眼,抓住李羽的手激动地上下晃,被他瞪了一眼才松开,傻笑着脚下发飘地奔回明夕身边,把这个好消息跟他分享。
他要是知道自己的傻样被沈不厌全部看在眼里,估计能糗死。
“不厌,那又是你的粉丝吧。”拎着水壶和包的助理羡慕不已地说,“你人气真高。”
沈不厌收回目光,闻言,脑海中又不禁回放了一遍宁相看的反应,笑出声来:“没想到我还有男粉丝,挺好的。”
另一边,明夕诚挚地向宁相看表达了祝贺,并承诺自己一定帮他拍跟沈不厌的合照,要多少拍多少。
“哈哈,今天真幸运!”宁相看激动得手舞足蹈,还用力搂了下明夕,“你一定是我的福星!”
明夕汗颜,这家伙估计兴奋过头了。
在宁相看的期待和欣喜中,与沈不厌对戏的时光快速到来,又快速离去,虽短暂,却满足。他穿着群演戏服回来时脚步还在发飘,让明夕无奈又艳羡。
其实能有个偶像,也是件不错的事,特别是在与偶像接触的时候!
“喏,照片我帮你拍好了。”把宁相看的手机丢给他,明夕啃着剩下的一点香瓜,有些口齿不清地说:“不过你跟你偶像离得太远了,有五六米呢,我尽量将你们两人放在同一个画面里了。”
宁相看满脸幸福地抱着手机:“嗯嗯,这样就够了。这种同框,胜过无数张合照和签名。”
明夕“扑哧”笑了一声,刚要打击打击他的热情,忽然被人大力拽了起来,猝不及防之下险些踉跄跌倒,所幸宁相看还有点良心扶住了他。
“下场戏你上,演个被问路的路人,台词是‘不清楚’,赶紧准备准备。”拽他的人是剧组的执行导演,一个板着脸的中年女人。她口气又冷又硬地说完,不等他回答就径自离开,步履匆匆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繁忙。
明夕一句“我不是群演”都到嘴边了,最后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快步走向沈不厌,哭笑不得。
宁相看冲执行导演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右手搭上明夕肩头,凑到他耳边说:“没关系,只要你出演了都会有工钱,一收工场务就会发,只是不一定会被剪进正片而已。”
“可我没演过啊,零经验!”明夕摊手,回头看他,两只眼睛里写着大大的“茫然”二字。
“谁的经验条一开始就点满的?而且你就是个路人,路人懂吗?平常状态就行。别傻了,这是好机会,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进《天创》剧组吗?”宁相看恨铁不成钢推了推他,“反正现在还有点时间,我跟你说说要领啊。”
明夕一把抓住宁相看的手臂,紧张兮兮地说:“大哥,那就全靠你了!”
群演也是有技术含量的,别以为他没看到前一场戏除了宁相看外其他群演都或多或少被导演骂过,他一点也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骂成那样,太丢脸了!
怀着满心忐忑,明夕换了衣服,又听宁相看灌输了几分钟注意事项,就在导演的招呼声中硬着头皮走到场中央,跟另一个戏份比自己略多点的群演对戏。
周围是古式长街,商铺林立,行客来往,络绎不绝。明夕穿着简单的还有味儿的交领长衫走到镜头中央,劣质假发让他头皮发痒,被无声注视的感觉令他浑身僵硬,连路都走得别扭。
看着那个群演走到自己身边,听他说出口音浓重的台词,明夕有一瞬间感觉全世界的声音都离自己远去,四周一片死寂,唯有那句台词在耳中不断盘旋,盘旋。
沉默的工作人员,故作喧闹的街道,让他眼前发黑。
紧张,太紧张了。
明夕抓住衣袖,喉头干涩得厉害,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冷汗濡湿了内里的衬衫。
他张口欲言,却发现平时说来极为简单的“不清楚”三个字,在此时却艰涩无比,每一个音节都像坠了万斤重的东西。
导演喊了“cut”。
“对不起对不起,刚才我走神了,真的对不起。”被那嘹亮的一嗓子惊醒,明夕不等导演说话,便飞快地转身鞠躬道歉,动作分外流利,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宁相看站在场边,比他还紧张,那副伸长了脖子张望的模样好像恨不得替他上去演。
第一次演戏,第一次站在镜头底下,被旁人注视着一举一动的感觉,非亲身经历不能明白。那种天地寂静的感觉依然包裹着明夕,任何一丝声响都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却又听得清晰无比。
他终于明白了身体不受控的感觉。
也明白了演员们的感受。
“重新开始吧。”导演皱了皱眉,见他态度诚恳,便没说什么,挥挥手示意开始。
利用这点时间,明夕深吸一口气,稍稍平复紊乱的气息和心跳。他在心里反复念了几遍那三个字,绷紧的肌肉缓缓放松,往前走的脚步变得自然流畅。
“记得,你现在是个路人,一个在人群中行走的不起眼的路人。神情要自然,身体要放松,想想平时走在街上时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你是群演,一个镜头可能不会被剪进正片的群演,所以导演不会特别苛刻,允许你在一定范围内出错,比如说语气生硬,甚至可以没有任何演技。”
“但是不管怎么样,你得记住,现在的你,不是明夕,而是这部剧所处的空间的一个路人。”
宁相看的话在脑中回放,认真而严肃,帮助明夕生涩地进行身份的转换。演戏需要自然的真实,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得在镜头下摆正自己的身份。
我不是明夕,我是一个路人。
一个别人生命里的过客。
明夕如此想。
“因为台词简单,也就是一两秒的镜头,不需要太注意情绪。如果你紧张,不妨试着微笑。笑容可以缓解紧张,也可以放松面部肌肉,但是幅度不能太大,卡着自己觉得僵硬的那个度。”
走出三步,明夕看到那个群演匆忙来到自己身前,重复着两分钟前的台词。语调、音色、断句都没有丝毫变化。
在他说完台词的前一刻,明夕唇角勾起极浅的弧度,露出个淡得看不见的微笑,舒缓绷紧的面部线条。
这次,他很顺利地说出回答,很顺利地与群演擦肩而过,直直走出了镜头。
一出场地,明夕长长松了口气,捂着额头蹲了下去,被随后跑来的宁相看一把搂住。
“感觉怎么样?演戏不简单吧?”宁相看笑出一口白牙,浅浅的梨涡盛满得意。
“是不简单,我刚刚谜之紧张,就像第一次做演讲时那样。”明夕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但很快又笑开来,“不过很有意思,以后就靠你带我啦!”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一起钻研,一起进步!”宁相看笑道。
明夕揉揉脸蛋,眯着眼看向远方,忽然觉得自己找到了今后可以努力的方向。
虽然……还说不上喜欢。
4.四、如此重逢
接下来半天时间,明夕都呆在剧组中与宁相看一起,或是做杂务,或是观摩其他演员演戏,偶尔听他给自己讲点演戏相关的事,两人还约好过几天有时间一起到图书馆看书。虽然一直闲不下来,但他丝毫不觉得累。
有了目标和没有目标的差别,就是这么大。
傍晚,天边晚霞如烧,大片大片火烧云覆压着湛蓝天宇,于纯粹中透出极致的妖娆。在大城市中,这是难得一见的美景,然而剧组里没有一个人有闲心欣赏,尤其是宁相看和明夕。
因为这一场,是宁相看角色结局的戏。
他拿到的角色是一个重要配角的小厮,虽身份卑微,但却英勇果敢,忠心耿耿,属于那种出场少也不涉及故事主线的推动剧情的人物,戏份加起来最多二十分钟,能被剪进正片的就更少了。
不过这个角色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的结局,即为救主而死。无论前边戏份剪掉多少,结局这场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剧情就不连贯了。如果宁相看能演得好,说不定就能借此进入观众视野,为自己争取到一些更好的机会。
事实上,为了这场戏,宁相看已经准备了很久,今天是验收成果的时候。
明夕站在场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晦暗暮色下身着灰色布衣的宁相看。此刻的他宛如变了个人,收起了可爱的笑靥,神色变得沉静淡然,眼瞳中澄澈的光芒也化为冷漠的坚定,似乎已经明了自己的结局。
现在的他,不是宁相看,是那个小厮。
同样的面容,不同的气质。
他出身卑微,和自己的主人与其朋友们的差距如萤火之于皓月,是穷尽一生也跨不过去的天堑。他没有野心,从不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始至终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那一同长大,亦亲亦友的主人平安而已。为此,他不惜付出一切。
那是一种奇怪的情感,是一种在他人眼里可算得上愚蠢的想法,偏偏被他以生命包装修饰,爆发出璀璨的光芒。
残阳被满宅鲜血染成猩红,身中数刀的小厮倒在血泊之中,却始终含着最后那口气不肯咽下。他还不能死,必须等主人回来,将灭门真相告诉他,再嘱咐他远走高飞,保全自身。
他等了很久,用非人意志维系着早该烟消云散的性命,苦苦支撑,终于等来了那个一无所知,不久前还在纠缠于情爱之中的少年。
“齐……家,快……快走……”
长久的等待,为的也不过是说出这几个字而已。
出身富贵的少年是个风流才子,曾一掷千金为红颜,曾忤逆父母坚持可笑的尊严。直到今日,他失去了一切,包括那个有点古板,经常被自己捉弄,却从未真正生过气的兄弟一样的小厮,才幡然醒悟。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这句话是建立于付出惨痛代价之上的。不知道看着满地残骸,看着好友倒在自己怀中,眼底残存光彩如秋萤般熄灭时,他作何感想。
是泪流满面,还是痛到失声?
夜风拂动树梢,摇落最后一抹暮色。在漫天星斗下,有人如青灯寂灭,有人若世界崩塌。
一场凄凉。
沈不厌手拿剧本,却罕见的半个字都没看进去,眼神长久盯着演技稍显稚嫩,却颇有灵气的宁相看,盯着他在导演喊了卡之后依然沉浸于角色中迟迟无法抽身的模样,沉吟片刻,忽然放下剧本,拿起手边的矿泉水走了过去。
“喝点水吧。”
淡淡的声音仿佛一缕穿过迷雾的风,吹进宁相看耳中,把他从恍惚的状态拉出来。他缓缓抽离那份不属于自己的情绪,长长吐了口气,迷茫的目光逐渐聚焦,恢复清明。
“谢谢。”接过矿泉水,宁相看看也没看便拧开瓶盖,一口气灌掉半瓶。视线不经意扫过身旁,看到沈不厌含笑的面容时受到了极大惊吓,呛得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咳嗽起来。
沈不厌被他惊恐的小表情逗乐了,伸手拍着他的后背为他顺气,并笑道:“你入戏太深,但也说明你在演戏上下了很大功夫。身为群演能做到这样,很了不起。”
他的话听起来官方而客套,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的的确确是出自他真心。宁相看作为他的铁杆粉丝,当然明白这点,故而一时间激动上涌,气息走岔,咳得更厉害了。
沈不厌摇头失笑,耐心地等他咳完,才再度说道:“其实我来找你,是想向你发出邀请。”
宁相看正沉浸在偶像跟自己说话和偶像夸奖自己了的喜悦中,冷不防听到“邀请”二字,愣了一下:“邀请我什么?”
场边,原本看见宁相看入戏太深打算过去看他的明夕,在沈不厌先一步上前后便识趣地停下还未迈开的步子,贴心地给宁相看留出与自家爱豆单独相处的空间。
反正有沈不厌在,那家伙又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总不至于沉沦太久。更何况,宁相看既然决定要追求演员梦,以后类似的事便不会少,他迟早要适应。
明夕豁达得很,当即哼着明柏舟新专辑里的歌曲帮场务与道具组收拾东西和布置场景起来。
过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宁相看脚步打着飘兴奋地冲到刚搬完道具的明夕身边,看那激动的样子,若不是沈不厌还在场,估计当场就能拉着他来段四小天鹅。
明夕好笑地拽拽他发套一侧的小碎发:“怎么,跟自己偶像说上话就这么高兴啊?”
“不是……不对,不止是那样!”宁相看绕着他转了几圈,琉璃般的褐色眼瞳灿灿生光,明亮得盖过漫天星辉,“沈不厌邀请我签约他的工作室,我可以实现我的梦想了!”
签约工作室?
明夕微怔,傻傻地看了他几秒才反应过来,一股莫名的喜悦涌上心头,忍不住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恭喜你了兄弟,熬了这么多年,总算是熬出头了!”
他笑得畅快开怀,因为他真的为宁相看高兴。
两人认识时间不长,一天都不到,但这个傻乎乎的青年身上有种强大的亲和力,让明夕这样内敛的人都很快对他敞开了心扉,并在他遇到追梦途中最大机遇时真心实意地为他感到高兴和欣慰。
明夕是个没有梦想的人,或许人总会着迷于自己不曾拥有的事物,所以他特别羡慕宁相看,也特别希望他能够达成目标。
两人相对兴奋了一会儿,才在周遭人看傻子似的目光中冷静下来,偷摸溜出繁忙的人群,找了个没人的角落闲聊。确切地说,是明夕听宁相看说他的机遇的来源。
“沈不厌说,他喜欢我演戏时的感觉。”宁相看双手捧脸,姿势格外少女,不过安在他天然的萌系风格中却毫不违和,盛着笑意的梨涡浅浅的很可爱。
“感觉?”明夕心念微转,便明白了这两个字中的未尽之意。
沈不厌的感觉,说的应该是宁相看的气质,或者说,他的风格。
每个演员都有不同的风格。
一般来说,演技已经成熟的演员风格是难以变化的,已经固定下来,成为他们的专属标志,这便是所谓的戏路固化。这种演员有一点好处,就是他们在演适合自己戏路的戏时会爆发出无比强大的能量,成为整部戏的亮点所在。但缺点也明显,那就是戏路不广,限制性太强。很多老演员和靠某一类型角色拿过奖项的演员是典型代表。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类型的演员。一种戏路非常广,任何角色他们都能驾驭,而且都演得不错。但博而不精,无法走到巅峰,难以突破桎梏,走不出属于自己的风格,只能沦为普通演员。
另一种则是综合了以上两种类型的优点,在极具个人风格的同时不受戏路限制,可以将一切角色演得活灵活现。不过这样的人凤毛麟角,老戏骨中占的比例稍大。
如今的娱乐圈里,第二种类型的演员占绝大多数,第一种次之,最后一种,近几年只出了个明柏舟。沈不厌介于第一第二种类型之间,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不过还需磨练,他自己本人也在艰难地摸索中。
然而无论是哪种类型,都有一个不可避免的门槛,那就是至少要达到“演员”层次。如果连演员都算不上,又谈何风格?在此前提下,沈不厌对宁相看的夸赞,就很耐人寻味了。
今天之前,宁相看只是个群演,虽然他付出了许多努力,但没有经过系统训练,没有人指导,实践经验也少的可怜,演技绝对够不到“演员”的标准,自然谈不上风格。沈不厌是科班出身,眼力不差,而且他也不是喜欢客套的性子,刨除嘴上客气的可能性,他这句话真正的含义,应该是在肯定宁相看的潜力。
他喜欢的,是宁相看演戏时表露的依然青涩的气质,认为自己能够帮他将这份气质雕琢出独特风采。
明夕出身书香门第,打小就跟着长辈们养出揣摩他人心理的习惯与本领,只是平时他懒得深究,身边也没有值得他深究的人。可即便这份敏锐许久不用,仍旧不曾退化,仅仅通过沈不厌一句随口说出的称赞就能将他的想法分析得七七八八。
“被偶像夸奖的感觉不错吧?”心思百转千回,面上却丝毫不露,明夕若无其事地跟他开玩笑,并不打算将自己刚刚想的那些告诉他。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至少在明夕看来,沈不厌既然发出邀请,就说明他是真心欣赏宁相看,愿意栽培他,那就足够了。
宁相看全然不知明夕的想法,捧着脸傻兮兮地点头,上扬的唇角映着深陷梨涡,笑得傻里傻气却单纯无比,让人讨厌不起来。
这小伙子亲和力那么强,希望可以为他挡掉一部分娱乐圈的风风雨雨吧。
明夕低头淡淡一笑,脑海中冷不丁缓缓浮现出一张朝气蓬勃的面容。
正在这时,放在口袋中的手机突然响起悠扬旋律,打断了他还未成型的思绪。
明夕掏出手机看了眼屏幕,是《四时歌》剧组跟他关系还不错的那个打光师。跟宁相看打了个招呼,他走到一旁,按下接听键。
“张哥,有事吗?”
“明夕,你现在在哪儿?手头要是没有要紧事儿能不能到听水公园来一趟?”
打光师焦躁不安的情绪透过话筒清晰传达过来,让明夕讶异挑眉,心头生出几分不好的预感。
听水公园……不是明柏舟演戏的地方?
“出什么事了?”明夕绕着道具桌子走了几步,低声询问。
电话那头嘈杂得厉害,他甚至听见了警.察疏散人群的声音,十分混乱。打光师好像在奔跑,气喘吁吁地扯着嗓子道:“这边人太多,发生了踩塌事件。咱们剧组好几个人都受伤了,我现在只能联系上你,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你能不能过来一趟,接应我一下!”
听到“踩塌事件”,刚刚还淡定懒散地踏着小碎步转圈的明夕猛然顿住,脚步匆匆往外走:“把你的具体位置发给我,我马上过去。”
“好好好,一会儿我给你发短信,要快啊!”
打光师说完便挂断电话,明夕也顾不上其他,急急忙忙地拿了干活儿时脱掉的大衣,一边套上一边走向剧组出口。
宁相看见状,疑惑地一把拉住他:“怎么了?你这是干嘛去?”
“我几个朋友在听水公园那边出了点事,我现在要赶过去看看。”扣上衣钮,明夕随口解释,没时间也没心情多说,“一会儿沈不厌不是有事跟你说吗?估计跟你的签约有关,好好把握机会。”
“不行,我要跟你一起去。”闻言,宁相看毫不犹豫地丢下手头的事,迅速解开套在衣服外面的戏服,“你等我两分钟,我去跟沈不厌说一下。”
明夕刚想说不用,就见这傻小子已经跑到沈不厌跟前,边解着衣服边跟他说了几句,没等人家回答便又跑了回来。
“签约的事要紧,听水公园我自己去就行了。”注视着飞快把风衣围巾往身上套的宁相看,明夕不赞同地道。
宁相看冲他笑了笑:“签约不急,我跟沈不厌解释过了,他应该不会介意的,还是你这边的事更重要。”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打断还要劝说的明夕,宁相看拽着人匆忙往外走,“看你的样子,你朋友出的事估计不小,多一个人多一份力,你就别再唧唧歪歪了!听水公园是吧?我知道有条捷径,从这里出发二十分钟就能到。”
明夕被拽得踉跄几步,怔怔看了跑在自己前面,看上去比自己还着急的人片刻,无奈地接受了他的好意,心底也随之泛起淡淡的暖意。
不远处,端着咖啡的沈不厌盯着两人许久,一直到他们跑离自己的视野才收回目光,转头问身边的助理:“上网看看g市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二十分钟后,明夕和宁相看赶到现场,这才明白情况糟糕到哪种程度。
偌大的公园中,救护车和.警.车随处可见,尖叫、哭泣、痛呼交织成沉重阴霾般的声浪笼罩在半空,连星空也为之黯淡。推挤的人群与不断被抢救出来的浑身是血的伤员更加触目惊心,慌张与恐惧肆无忌惮地侵蚀着每个人的心灵,让他们无法平静,无法停下可能对他人而言是灭顶之灾的脚步。
“怎么会这样……”惊呆了的宁相看喃喃道。
明夕也吓了一跳,脑门青筋因血液的加剧流动而微微突起。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抓住愣住的宁相看快步跑向跟打光师约好碰面的地方。
公园外侧封锁交通,并清理出一片空地为伤势较轻的伤员做紧急处理,打光师现在就在那里守着几个受伤的剧组成员,顺便给医生、警.察们打下手。明夕赶过去时,没费多大力气便看到穿梭于满地伤员之间的他。
那个打光师只是个普通中年男人,喜欢熬夜和偷懒,从不运动,小毛小病非常多。但此刻的他,搬着堆起来比自己都高的药品绷带毫不马虎,大冷天里累得满头大汗,手脚还有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擦伤,却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时不时安慰着疼得受不了的伤员,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是谁说的,只有在灾难中才能看到人类源于灵魂的闪光点?放在这里,真的再合适不过。
“我们也过去帮忙吧。”
明夕抿了抿唇,二话不说挽起袖子,便走向最近的救护车。宁相看一声不吭地跟上。
遍地伤员,满眼鲜血,入耳皆是□□痛哭的场景给两人心理带来极大冲击。面对如此惨状,他们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罢了。
因为焦虑,所以明夕走得急,也没怎么注意旁边,于是半路上撞上了突然从旁边蹿出来的人。两人速度都不慢,撞到一块儿时冲力自然也大,当即同时往后倒退了好几步。
“抱歉,你没事……”
两人不约而同地道歉,措词和口气都一模一样,然而当他们看到彼此时,却又猛然呆住了。
站在明夕面前的是个时常霸占各地广告牌,几乎无处不在的人。
琥珀金色眼瞳,乌黑碎发,每一寸肌肤都熠熠生辉。即便穿着土里土气的工作服,戴了遮住小半面容的棒球帽,他也依然璀璨夺目,仿佛生来就该如此耀眼,凌驾于众人之上。
“明柏舟……”
明夕眼神一恍,来不及说什么,就见对面的人脸上的惊愕换成了担忧焦急。他猛地冲上前抓住明夕肩膀,急切地打量着他:“你怎么在这里?刚刚发生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先放开我。”回过神来,明夕第一反应就是挣开他的手,不自然地别开眼,“刚刚发生了踩塌事件,你怎么还没走?”
明柏舟的手尴尬顿在半空几秒,才缓缓落下。他敛起不合时宜的情绪,严肃回答:“受伤的都是我的粉丝,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我怎么可能离开?当然要留下来陪伴他们。先不说这些了,能帮我个忙吗?”
明夕抬眼看他,毫不意外地落入他眼底清澈的波澜中。
5.五、临时演唱
被转移至空地进行紧急治疗的人越来越多,老幼皆有,伤势或轻或重,临时调来的医护人员们逐渐忙不过来。
所幸虽然大部分人在灾难发生后选择了离开,但还是有一些没有受伤的人留下来帮忙,多少缓解了人手不足的窘境,《四时歌》剧组的打光师张态就是其中之一。
今天之前,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辛苦地跑剧组挣钱打工,偶尔借工作之利捞到些明星签名挣些外快,生活不愠不火,忙碌而又充实。可踩塌事件发生后,当自己被人潮裹挟着前行,当自己从不慎跌倒被踩成重伤的人身旁走过时,突如其来的恐惧与庆幸攥紧心脏,令他感到窒息。
以往他只在报纸上看到过相关报道,以事不关己的局外人身份叹息几句,顶多不过是给死难者些许微不足道的悼念,转头便抛到脑后。直到真正亲身经历,他才品尝到报道里那些冰冷而又单薄的数字背后隐藏的血泪和无助。
正因如此,在侥幸脱险后,他并未跟剧组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而是留下帮助伤员。旁人的选择他无从置喙,他仅仅是希望求个问心无愧。
刚帮上一个伤员包扎好送上救护车,张态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见附近的警.员急匆匆抱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女孩跑了过来。警.员们负责维持秩序和救人,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汗水成串落下,丝毫不像生活在寒冬深夜。
两个护士连忙迎上前,把疼得直哭的孩子轻柔接过。张态则脱下自己的大衣和围巾铺在地上垫着,让她们将孩子放上去。
反正他现在也感觉不到冷,不如贡献出来让孩子躺得舒服些。
这女孩儿穿着漂亮的公主裙,长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看上去家境不错。但父母不在身边,可能推挤中走散了。她身上有多处擦伤撞伤,最严重的是脱臼的脚踝,必须尽快到医院治疗。不过救护车还没回来,现在他要配合护士为她进行简单处理。
女孩儿可能是疼得太厉害,一直哭个不停。细弱的哭声混杂在无处不在的呻.吟痛呼中并不引人注意,却让张态想到了自己的女儿,顿时心疼不已。
他正要出声哄几句,却见一只手伸了过来,在女孩儿面前摊开,掌心放着一颗草莓味糖果。
小女孩抽噎着抬头看去,泪汪汪的双眸中映出明夕温柔得腼腆的笑脸。
“来,把糖吃了,然后配合姐姐们包扎伤口,很快就不疼了。”明夕不太会哄孩子,只是笨拙地揉揉她的头发,再剥开糖纸,将粉色的糖里轻轻放进她嘴里,微笑着说。
女孩儿咂咂嘴,或许是酸酸甜甜的糖果给了她一点安慰,她终于哭得不那么厉害了,怯怯地说:“谢谢……大哥哥。”
张态看到他,微微松了口气:“还好你来了。”
明夕笑了笑没有回答,这时,宁相看抱着一架吉他穿过人群跑来,喘着粗气把吉他塞到他手里,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快去吧,这边交给我。”
“你会哄孩子吗?”明夕看了正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看着他们的女孩儿,轻声问道。
“放心!”宁相看一脸“包在我身上”的表情,蹲在女孩儿身前小心地一手握住她肩头,一手为她擦掉眼泪,嘴唇一弯,露出了可爱的梨涡,笑容明媚灿烂如冬日暖阳,“小公主真好看,哭也那么好看。”
兴许是被他的笑容感染,女孩儿眼里含着泪珠笑了起来,糯糯地说:“大哥哥也好看!”
明夕见状,总算放下心来,跟张态使了个眼色便抱着吉他走向空地中央,戴着帽子不知在捣鼓什么的明柏舟身旁。
“你要的电吉他,我朋友跟你拍戏的剧组人员借的。”将吉他递过去,明夕笑意收敛,淡声道。
“我知道,还好他们没有都走,大部分道具也都留了下来。”明柏舟直起身长出一口气,冲他笑了一下,而后接过吉他调整姿势抱好,盘腿坐在地上。
接上电源,他拨了拨琴弦,一串流畅舒缓的旋律缓缓淌出,若春雨滴落。
不知怎的,那旋律虽然简单陌生,音量也不大,却有着极强的感染力,乘风轻轻巧巧传入每个人耳中,让他们不自觉停下了手上的事。伤者们的反应尤为明显,许多被疼痛折磨得哀声不止的人都止住痛呼,向声源处看来。
彼时,明柏舟已经摘掉帽子,俊美的脸庞在昏暗的夜色中依然那么耀眼迷人,仿佛他并非身处事故现场,而是在华丽的舞台上光芒万丈地表演,每个回眸都惹得迷妹们少女心炸裂。
认出他时,伤员们不约而同地惊呼出声,有些年纪小的甚至尖叫起来,激动得几乎忘记了伤痛。
“大家好,我是明柏舟,很高兴今天能见到你们。”明柏舟向他们挥手,琥珀色的眼瞳流动着暖金色光彩,宛如盛夏里透过香樟树荫的阳光,亲切温柔,毫无距离感。
他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事故现场,一如从前在每个属于自己的舞台上那般自在优雅,散发出强大的正面气场,悄然为在场的人抚平了心头因受伤和灾难而升起的恐慌惊惧。
明夕原以为,宁相看是自己见过的亲和力最强的人,一个笑容便能令受疼痛折磨的孩子破涕为笑。可现在看来,他那点亲和力跟明柏舟比起来,简直如同萤火之于皓月,毫无可比性。
二十二岁的明柏舟只比自己年长一岁,也就跟正常毕业的大学生一般大。可他体内似乎蕴藏了巨大的能量,积极开朗,阳光向上,不需多言,轻描淡写便融化了灾厄与伤痛带来的阴霾。
超级巨星,大概就该是他这样的人吧。
在明夕望着明柏舟出神时,他已经将手搭回弦上,再度笑着开口:“我知道大家刚刚经历过一场不好的事,现在心情down到谷底。不过没关系,大家不要害怕,我会在这里开一场专属于你们的个人演唱会,用我的歌声陪伴你们,直到最后一个人被救护车带走。”
他的声音恬静柔软,带了些糯糯的鼻音,即使用的话筒质量很差,听来也特别可爱。
大家都安静下来,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还有人拿出了手机不断拍照,全然忘了身上还受着伤。
“大家要安心配合医护人员们的治疗,不可以哭哦。因为眼泪只会让伤口更痛,笑容才是治愈伤口的良药。”明柏舟笑眯眯地说完,手指挑动琴弦,迎着众人期待的目光,弹奏起柔和的旋律。
像穿过树林的风,空幽清远。像游弋天穹的云朵,闲适安然。像岩缝间洋洋洒落的泉水,敲击着打磨光润的卵石,回荡出澄净乐章。像伴着天星的皓皓明月,一派婉约疏朗,自成风景。
褪去庸俗的华丽,回归本真,这首糅合着空灵出世与幽静禅意曲子有着涤荡人心的力量,由明柏舟浅吟低唱,更显动人。
“流云谣。”明夕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音量说道。
《流云谣》是这首歌的名字,同时它也是是明柏舟第十张专辑的主打歌,突破性地将道家出世感与佛家的禅意融入曲调中,霸占金曲榜第一长达三年之久,至今仍作为经典为人津津乐道。
这是明夕听的第一首他的歌,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居然能听到现场版。
伤员们一眨不眨地盯着明柏舟,早已被他的歌声深深吸引住,分不出一点心神给其他任何人事物,包括自己受的伤。医护人员们虽然也很想认真享受这场或许绝无仅有的“专属演唱会”,但相比之下为伤员们治疗更重要,所以她们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专注地处理伤口。
明夕在明柏舟身边站了一会儿,见不需要自己帮忙,便走向附近的医护人员,给他们拿拿东西打打下手,不知不觉也忙碌起来,忙得没时间再想其他事。所以他并未发现,明柏舟的目光始终有意无意落在他身上。
他的眼神充满了复杂情绪,但最多的莫过于放心和怀念。
焦躁不安的氛围在明柏舟的歌声中消融瓦解,众人的情绪也平静下来。随着一个个伤势较重的伤员被送走,场地越来越空旷,越来越安静,与旁边的喧嚣吵闹对比鲜明。
不少非伤者发觉明柏舟在这边,尖叫着想过来合影要签名,却被武.警们挡了回去,怕粉丝们过于激动又发生踩踏事件。好在明柏舟及时反应过来,三言两语安抚了她们的情绪,让她们乖乖地呆在一旁。
明夕又一次惊讶于他的号召力和控制力。
看着明柏舟驾轻就熟地安抚粉丝,在无数视线洗礼中泰然自若地用质量一般的乐器和话筒弹唱,一片狼藉的背景愈发衬得他光芒万丈,如烈日当空,不可逼视,明夕便感到震撼。
二十二岁的超级巨星,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在混迹娱乐圈的十二年中,他又经历过多少风雨?才做到今日的坦然从容?
这世上,总有一部分人生来便是为了缔造传奇,或许明柏舟就是其中一员。
等最后一个伤员被抬上救护车,又劝哄刚刚经受了一场灾难的粉丝们回家休息,明柏舟终于能够歇口气,摘下帽子当扇子扇了扇风,眉宇间的灿烂笑意悄然碎裂,淌出不易察觉的疲惫。
在原地稍作休息,明柏舟回头去找明夕,目光在附近逡巡片刻才看到他站在不远处,正跟自己的朋友说话。
“天色不早了,你先回去吧,不是跟沈不厌约好了明天谈签约的事吗?”明夕看了眼手表,发觉已经凌晨一点多了,忍不住皱眉,对满脸写着疲倦二字的宁相看说道,边说还边给他掸掉衣服上明显的灰尘。
宁相看揉着后颈转了转僵硬酸痛的脖子,见空地上已经没有伤员,疏散工作也告一段落,于是没推辞:“那我先走了,有事记得联系我。对了,你欠我一个关于那位超级巨星的解释。”
后半句他压低了声音,还故意挤眉弄眼,调侃之意溢于言表,惹得明夕拍了他一下,笑道:“知道了,快回去吧,路上小心。”
宁相看做了个“ok”手势,无意间抬眼看到明柏舟正往这边走来,果断转身一溜小跑离开。
这个傻孩子。
明夕既无奈又好笑,还有些温暖。宁相看虽然大大咧咧的看起来有点傻,但是与他相处起来却格外轻松自在,这也是他魅力所在吧。
“明夕。”
怯怯的呼唤乘夜风轻轻落入明夕耳中,天然带着点鼻音的声线软软的,让人联想到阳光下的向日葵花田,不自觉的便心情大好。
然而对明夕的影响却微乎其微,因为早在多年以前,他就对声音中自带的魔力免疫了。
羽睫微闪,眨眼间明夕面上的笑意尽数敛入淡然的眼波。他循声回头望去,在自己身后正前方三米外,方才还高贵优雅从容不迫的超级巨星,此时却像犯了错的孩子似的揪着衣角,小心翼翼地看着自己。
在自己面前,他仍是一点长进都没有,难道因为自己长他一辈?
“我是不是应该对你说声,好久不见?”忙碌时不觉得,现在清闲下来,明夕忽然感到寒意侵身,不禁拉了拉大衣衣领,冰凉的手顺势滑进衣兜中取暖。他说话时呼出淡淡的白气,是温暖的,正好映得他眸底霜色更加冷冽。
看出他的排斥,明柏舟心里特别不好受。但他丝毫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扬起明媚笑靥,小跑到明夕跟前,琥珀般的眼瞳漾开澄澈水光,小动物般充满朝气。
“是好久不见,不过这里不是叙旧的地方,我们能不能换个地方说话?”
明夕被他半真半假的粗神经逗笑了:“这大半夜的,你想换到哪里说话?”
闻言,明柏舟的眼眸又亮了几分,继而嘴角一撇,委屈巴巴地扁着嘴说:“我刚刚是瞒着经纪人偷跑出来的,现在找不到回酒店的路了,你能收留我一晚吗?就一晚!”
明夕不上当,拿出手机打开导航:“酒店名字告诉我,我送你回去。或者……给你经纪人打个电话也行。”
“手机丢了,名字忘了。”明柏舟可怜兮兮地说着傻子才会信的话,偏偏他精湛的演技又撑起了单薄的谎言,营造出足以让人深信不疑的效果。
明夕却不吃他这套,抬手给他一个爆栗,没好气地说:“少在我面前开你的影帝模式。要么老老实实打电话报名字,要么今晚你就露宿街头。”
明柏舟顿时失落地低下头,还抽了抽鼻子,微微弓着背转身,缓慢地拖着脚步往回走,若是再配上“小白菜,地里黄”的背景音乐,那种凄凉的气氛就更到位了。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收留,那我就露宿街头吧,反正我也舍不得为难你……”
明夕笑了两声,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几乎是一厘米一厘米往前挪的背影,笑着说:“喂,你走得太慢啦。”
明柏舟猛地回头,琥珀色眼眸瞪得圆溜溜的,澄澈的眸光里泛起浓烈的控诉,像被主人抛下的狗子似的,小心翼翼地生着气,又敢怒不敢言,别提多委屈了。
“行了,看在你成功把我逗笑的份儿上,今晚我就收留你吧。”明夕低笑几声,然后向明柏舟招招手,“不过先说好,到了我家你要是敢嫌这嫌那,我就让你睡门口。”
明柏舟一个箭步冲到他身前,用力点头以表决心,要是身后有尾巴,他估计能甩成陀螺。
“那就走吧。”
6.六、未来规划
推开门,明夕摸黑伸手在墙上摸索片刻,“啪”地一声把灯打开,明亮白光洒满了不大的客厅。
“进来吧。”随手把钥匙搁在鞋柜上,他率先换了拖鞋往里走,在外的淡然一回到家里就软化成平静温和,削弱了与生俱来的距离感。
明柏舟紧随其后。
干净的瓷砖地板因天气寒凉而铺着一层毛毯,踩上去软软绒绒,仿佛踏着云朵。茶几与沙发一前一后放置在电视机前,都擦拭得分外干净。几个抱枕随意丢在沙发一侧,搭着条整齐叠好的薄空调被,看起来颇有家居气息,却又不是那么浓厚。
屋子不大,用不了几秒明柏舟便察看完毕,眼瞳微眯,眸底晕开几分狡黠,不知在琢磨什么。
“别看了,肯定比不过你大明星的豪宅。”头都没回明夕就察觉了他心里头正噼里啪啦响的小算盘,抄起一只抱枕往后砸去,精准砸进明柏舟怀里,“先坐,我去给你拿枕头被子,我这儿没有多余的客房,今晚只能委屈你在沙发上将就一晚了。”
明柏舟瞅了眼沙发,又看看自己的大长腿,挠挠眉心:“沙发……我的腿可能无处安放啊。”
“那就缩着。谁让你偏要跟过来?”明夕没好气地道,但真要说生气,却也算不上。
严格说来,他和明柏舟还是同姓不同宗的半个亲戚,不过明柏舟情况更特殊,他是被领养的,跟明家毫无血缘关系,而他所在的那支明家,实际上跟真正的明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已经算不上同族,只是顶着同样的姓氏罢了。
明柏舟十岁,也就是他出道之前,他的养父母出了点事,便暂时将他寄养在主家。当时明夕的爷爷还在世,老人家性情好,又上了年纪,最喜欢小辈们承欢膝前,所以并未拒绝明柏舟暂住,反而对他的到来感到高兴。
明家传承久远,家大业大,可惜抗战之后便一直人丁凋零,到明夕这代只有他一个男丁。加上在家中,他父母的辈分仅次于他爷爷,所以他就比其他人凭空大了一辈,基本上所有支系的孩子都得叫他一声“叔叔”,明柏舟自然不例外。只不过那会儿两人都没有辈分概念,而且明夕只有他一个同龄玩伴,所以两人关系还不错,间接让他的父母也得了些好处。
但十岁之后,明柏舟就被养父母接走,还阴差阳错地进了娱乐圈,以童星身份出道,逐渐忙碌起来。
分开的十二年中,二人也断断续续见过几次,次数不多,感情却一直维持在小时候的相交层面,对彼此而言皆是难得的能够坦诚相待的朋友。若非三年前那场变故,兴许今日相见,他们仍然停在原地,朝各自既定的轨迹前进。
明夕是个感情淡薄的人,很少有人可以与他建立起长久稳定的亲密关系,尤其在友情和亲情方面。或许这跟家庭教育有关。
亲情方面,因为他的父母都不是热情的人,也从来没有用心教导他、呵护他。他所得的全部的亲人之爱,都来自爷爷,爷爷去世后,他对那个华丽的家再无留恋,所以三年前他才走得无比干脆。
友情就更简单了。明家主家只有他一个孩子,支系的同龄人不少,可大部分都是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接近他,为自己家人谋取好处。小时候他懵懵懂懂,孩子的本能却让他得以敏锐地分辨自己身边人的善意恶意。等他真正懂得这些弯弯绕绕时,他就像每个出身名门的人一样,封闭自己的心,排斥所有接近自己的人。
仔细想想,这么多年他称得上朋友的,除了刚认识的宁相看,就剩一个明柏舟了。
活成这样,可真够失败的。
脑子里将自己和明柏舟的瓜葛飞快过了一遍,明夕面上毫无异样,到房内把备用的枕头棉被搬出来,塞给依旧在好奇地东看西看的明柏舟。
“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他淡淡说完,转身便要回房。
现在已经凌晨两点多,确实不早了。
“诶!你等等!”明柏舟手忙脚乱地把枕被挪到一边手拿,腾出另一只手眼疾手快地抓住明夕袖子。
明夕有些不耐烦,他今天忙了一整天,连晚饭都没吃上,现在又累又饿,偏偏这死乞白赖粘过来的家伙还不老实,要不是因为小时候那点交情,以他的性格早把人踢出门外了。
“你还有什么事?”甩开明柏舟的手,他温淡的声线比刚刚冷硬了几分,听起来不太友好。
明柏舟也不生气,笑容里反倒涌现出些许怀念:“你跟小时候一样,仍然这么没耐心啊。”
明夕翻了个白眼:“说我脾气差可以,叙旧就免了。你赶紧有事说事,我现在困得很,急着睡觉,明天还要跑剧组呢!”
“跑剧组?”明柏舟状若困惑地歪了歪头,被灯光细细描摹的精致轮廓泛起薄薄光晕,不深不浅,恰好够掩藏他唇角弧度底下的真实情绪,“这么说,你以后打算混娱乐圈?”
明夕双手抱肩,忽然来了点唠嗑的兴致,扬眉道:“这好像与你无关?”
眼神微黯,明柏舟搂着枕头被子坐到沙发上,长腿不客气地搭上茶几,微微舒展的躯体散发出成熟男人的优雅性感,虽无言语,却气势沉凝,将方才故意作出的可爱之态一扫而空。
这样的他让明夕惊觉,自己面前这人早已不是当初动辄流泪的小哭包,他已经长成自己看不透的模样。
“明夕,我以为这三年的自我放逐会让你清醒过来,可你没有,你一点都没变。”明柏舟摇了摇头,手指缓慢敲击着掌下的扶手,仿佛在说他无药可救,“你依然得过且过,并且打算一辈子得过且过。对你来说,可能单是活着就很困难了吧?所以完全没有考虑过其他事对吗?”
他的话正中明夕痛处。
没有梦想,没有方向,迄今为止踏出的每一步都是漫无目的。三年前他好不容易有了想为之努力与振作的人,结果发现那不过是场镜花水月,转头成空。
所以他才觉得自己活得失败。
但明夕却并不因此发火,反而讽刺地扬起嘴角,走到他身边坐下,顺便将他的腿从茶几上踹了下去。
“我活得怎么样不需要你来评判,而且你说错了半句话。”双臂展开搭在沙发靠背顶端,大佬坐姿的明夕不紧不慢地反驳道:“之前我的确得过且过,可现在不是了,我已经有了努力的方向。”
“哦?”明柏舟猛地转过身,目光灼灼地盯住他,琥珀般的眸子流光溢彩,闪动着他看不穿的浓烈情绪,“说来听听。”
这人怎么比自己还激动?明明跟他毫无关系。
明夕腹诽,表面却不动声色,把自己初具雏形的规划给他说了一部分。
他打算进入娱乐圈,当个演员。不是明星,而是纯粹的演员。
用自己的喜怒哀乐演绎他人的悲欢离合,此前他做过简单的尝试,虽然只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色,但那种脱离自身命运,完完全全步入新的天地的感觉却让他觉得十分有趣。既然感兴趣,又有机会,为什么不试一试?反正他现在已经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明柏舟听得瞠目结舌,久久回不过神,直到等他反应的明夕等得不耐烦拿个抱枕糊了他一下,才将他从惊愕中惊醒。
下意识接住掉落的抱枕,明柏舟皱了皱眉,很快又舒展眉宇,笑得很是灿烂。
“虽然有些意外你的选择,不过能找到为之努力的目标对你来说不容易,还是恭喜你了。”
作为明夕的玩伴,明柏舟太清楚这人的性格。感觉上似乎跟谁都热络得起来,有着出众的才华家世与俊美的容貌,走到哪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可其实他对什么都不大上心,打小便是如此。
没有喜好,没有梦想,自我封闭,一度让他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有自闭症,当然后来证实了他的猜测是错误的,但也够令人无奈了。
说白了,明夕就是块石头,平凡得不像个富贵人家的公子,棒槌都比他有特点,只是身边围绕了太多光环给予他过分华丽的伪装。然而剥离这份伪装,本质上他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你真的想好了要当演员?娱乐圈的水可是很深的,你现在没有家世傍身,贸然闯入会吃很多苦的。”虽然高兴这家伙总算找到使力的方向,但有些事明柏舟不得不提前提醒他,免得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再毫无防备掉进某些圈套而不自知。
明夕扫了他一眼,懒散地歪头靠着与他相反方向的沙发扶手,搭在椅背上的手臂收了回来,转为揽住一只抱枕:“我想好了,而且,我现在已经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麻烦大明星收一收贴在我身上的固定标签。”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最艰难的时期他早已度过,又怎会惧怕前方未知的困境?
明柏舟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明夕良久,明夕也大大方方地任他看,等他看够了,确定面前之人不是在跟自己开无聊的玩笑,才长舒一口气。
“好,决定了就好。需要我帮忙吗?我在娱乐圈还算有点人脉,要不要我帮你找个好点的公司给你包装?”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暂时不需要。”明夕摆摆手,他发觉自己的计划过于简陋,不禁凝眉思索着完善方案,“我说过我想当演员,而非明星,就让我自己琢磨,从群演开始吧。就算一辈子只能当个群演,也比让公司包装出道来得纯粹。我已经有过一层公子哥儿包装了,我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目标再失去纯粹性。”
明柏舟想了想,点头赞同:“好,你开心就行。”
说完,他忽然倾身枕在明夕肩头,像小时候玩累了就爱往明夕身上蹭着撒娇那样,把明夕吓了一跳。
明柏舟虽年长明夕一岁,可很多时候比他幼稚许多,尤其对着自己亲近的人。
“怎么了?”明夕不解地低头看去,就见这能够轻轻松松操控粉丝的情绪,气势与光芒皆能震慑全场的超级巨星,此时散去华丽光彩,看起来竟是无比疲倦。
“真好,这么大的娱乐圈里,我终于有个能说话的人了……”
他低声呢喃,沉朗磁性的声线一如舞台上放声高歌时那般悦耳,却多了几分无奈。
阳光、微风,混合着清亮的鸟儿啼叫一同涌入半开半闭的窗户,扬起一尘不染的天蓝窗帘,晨光倾泻无遗。
柔和的光线沿着地毯褶皱的弧线一寸寸蔓延晕染,从沙发脚攀上,轻轻洒在沙发上纠缠的两人身上,并成功将其中一人惊醒。
率先醒来的人是明夕。
他扒拉着睡得乱糟糟的头发离开明柏舟的大腿,酸疼的太阳穴与眼窝让他清楚感受到睡眠不足带来的不适。困意上涌,他捧着脸又眯了会儿,才用力搓搓脸让自己清醒过来。
一回头,就见明柏舟头枕着被子,脚踩着枕头,半条腿还搭在自己身上,睡相没个正形,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话又说回来,刚才自己是枕着他一条大腿,而他又有半条腿搭着自己,这到底是种怎样的睡姿啊?他们没睡成脱臼真是万幸了。
不着边际地想了半分钟,明夕突然想起自己早上有工作,急忙抬头看墙上的电子表,上面明晃晃的九点三十二的数字吓得他想都没想就把明柏舟的腿推开,慌慌张张地冲进浴室洗漱。
当然,也成功弄醒了明柏舟。
迷迷糊糊地坐起身,我们的超级巨星先生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睡眼惺忪地翻了个身,正好压到藏在兜里的手机,强烈的震动感让他腹部发麻,酸爽不已地弹坐起身。
左右看看发现明夕不在,他偷摸掏出手机看了眼,当看到屏幕上显示自己有几百条未接电话和半分钟前发来的最新一条的短信内容时,他整个人清醒过来,不由自主地仰头哀嚎一声,把浴室里的明夕吓得差点将漱口水吞下去。
短信内容:我现在已经在你小情人家门口,要么开门要么上热搜。
明柏舟:我选择狗带。
刷完牙,又掬了捧清水匆匆洗了把脸,明夕一边拿毛巾擦拭着脸上的水渍一边走到客厅,正要问明柏舟乱叫什么,看到他手里的手机时眉梢一挑。
“你不是说你手机丢了?”
原本被经纪人的短信吓得惴惴不安的明柏舟听到明夕的声音,身体陡然一颤,犹犹豫豫地赔着笑回头:“哈、哈哈,不知道为什么,又找到了呢。”
“哈哈什么哈哈。”
明夕直接将毛巾砸了过去,沉着脸挽起袖子打算过去好好收拾这个敢套路自己的家伙,可走到一半自家的门被敲响了。他瞪了又在哆哆嗦嗦装可怜的明柏舟一眼,虽然不情愿,却还是选择过去开门。
“别开!”明柏舟见状,也不敢再装了,一个箭步扑过去抓住明夕的手想阻止他开门,可惜迟了一步。
大门打开,两人一个懵逼一个痛苦地与门外之人猝不及防六目相对。
气氛瞬间凝滞。
站在门外的是个西装革履的俊美青年,他安静注视着举止亲密的明夕与明柏舟,虽然不动声色,强大的气场却将二人笼罩得密不透风。
经典的黑白搭配西装,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那颗,领带打得一丝不苟,衣上毫无褶皱,干净整洁到令旁人看着都难受。酒红色头发拿发胶固定成大背头,露出光洁饱满的前额,显得气势逼人。眉型修长飞扬,丹凤眼明亮锐利,颇具古典风范的相貌锁在浓烈的禁.欲.气息中,意外的俊帅迷人。
明夕墨瞳微缩。
他认识这个人,这人是明柏舟的经纪人,同时也是娱乐圈中最具传奇性的经纪人,欧阳绍。
可他是怎么找过来的?
明夕对欧阳绍的到来感到惊讶,殊不知这位传奇经纪人看到他时同样讶异不已,只不过两人的惊讶原因截然不同。
因为明夕长了张与明柏舟帅气程度不相上下的脸。
明柏舟是世界最美面孔的前五名长期保持者,能与他相媲美的容貌自然不同寻常。长眉凤目,挺鼻薄唇,隽秀五官仿佛揉碎了画中的十里春风,将典雅的水墨与凛然的清贵糅合成动人的山光水色,却又内敛得宛若历经千载,洗净铅华的典丽青瓷。
他是山水风月,是湖光秋色,是一切风雅的象征。与明柏舟相比,他少了几分咄咄逼人的耀眼,更温润沉静,更需要细品。缺乏耐心之人,一眼望去,是看不清这种美的。
欧阳绍眼里不自觉多了几分意味深长。
“阿绍……”这时,明柏舟可怜兮兮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打断了两人的互相打量。
“不许装可怜。”欧阳绍平静地将目光移到他身上,一句话打破他刚刚升起的伪装,让他悻悻扁嘴低头不语。
“你是来接这蠢……明柏舟的?”明夕双手抱肩,轻巧顶回他的气势,淡淡地问。
“嗯,打扰了,我要带这蠢……柏舟走。”欧阳绍跟明夕一样口误了一下,至于是有心还是无意,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向明夕礼貌颔首,这位雷厉风行的经纪人不再多说,揪住明柏舟的衣领像抓小鸡似的把他拖了出去。
明柏舟早已习惯经纪人毫不温柔的对待,还有心情朝明夕挥挥爪子,笑嘻嘻地说:“我会再联系你的!”
还是少联系点吧。
明夕嘴角一抽,无语地关上门。无意间抬头看到墙上的电子表,发现已经快十点时,他又重新变得慌张起来,手忙脚乱地拾掇好自己,带上钥匙和手机便冲出了门。
前后不到五分钟。
7.七、努力之初
明夕一路小跑,匆忙赶到剧组时已经迟了十分多钟,大部分剧组成员也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事,仿佛昨夜经历的灾难并未给她们造成多大影响。
事实上,对于昨天晚上的踩塌事件,各大网站、报纸第一时间便进行了跟踪报道。来的路上明夕顺便买了份晨报,头版头条就登的这事儿,伤亡统计都出了,幸运的是虽然伤者不少,可没有人员身亡。
到工作人员放东西的地方把包放下,明夕找了一圈,好不容易在箕角旮瘩里找到正跟道具组组长商量着什么的场务,赶紧走过去跟他说了声自己迟到的事。说了被扣工资是小事,不说有可能会给场务留下坏印象,他可不想因为迟到而丢掉工作。
“哦,没事儿,刚刚老张,就是出事后联系你的那个打光师,他跟我说了,你昨晚留在听水公园帮忙救治伤员回得太晚,迟到一会儿没关系。”场务是个中年大叔,人出乎意料的大方,见明夕脸上露出惴惴神色,还好脾气地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抚,“行了,快去干活儿吧。”
明夕如释重负地点头,笑着又道了声谢才快步走开。不过离开之前,他看到道具组的组长拽了场务一把,眉头皱得紧紧的,看上去十分恼怒地凑到场务耳边说了几句话。他有些好奇,却也不敢过问,毕竟这不是他该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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