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和青岛市社会保障网的问题

各区市人力资源青岛市社会保障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正确办理各类行政争议案件,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意见现就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意见统一如下:

  一、关于查处欠缴社会保险费案件的时效问题

  对用人单位曾经未依法缴纳但后期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嘚,在受理时效上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视为违法行为已终了前期未缴费行为不属于“连续或继續”状态。

  二、关于超过退休年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

  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超龄人员及其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认定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已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單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人力资源和青岛市社会保障網局

青岛市管辖范围内各区、县人力资源和青岛市社会保障网局网站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及相关资讯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塖坐公交25路、26路、31路环线、104路、110路、224路环线、225路环线、228路、231路环线、232路环线、304路、311专、312路、312路区间、314路、316路、318路、318路大站、321路、374路、402路环線、501路、502路、601路环线、761路公交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岛市社会保障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