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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考试题:英语(四川宜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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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大竹县观音中学2014年高考再创新高,今年我校共911人参加高考,上重点本科线35人(文科:8人,理科:27人),上本科线255人(不含艺体),其中文科直播班上本科人数为58人,上线率高达94%,理科直播班上本科人数为60人,上线率高达94%,重点本科升学率达41%,其上本科线绝对人数和本科升学率及重点本科升学率均遥居大竹县第一(竹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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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微信公众号:scgz194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川教〔2008〕41号)&&&&川教〔2008〕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各市、州教育局:近年来,我省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厅、省编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06]60号)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省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还要认识到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全省情况看,有的市(州)、县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市(州)、县政策要求和工作责任还不够落实;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深入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快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践证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快教师城乡交流工作,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 “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重要方针的具体行动,也是适应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龄人口和教师供求关系变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在相对艰苦的条件下磨练和提升,也是加强师德建设,整体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教工作和教师交流的重大意义。要把支教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强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快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到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总体部署。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教育服务的重要责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建立长效扶持机制,探索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二、正确把握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强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强教师城乡交流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统筹规划和政策调控,建立起有序交流、合理配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不断优化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办学水平。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加强教师城乡交流工作要遵循“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要将推进交流与岗位管理、调整充实与培训提高、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促进教师队伍由城镇向农村、由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合理流动。三、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形式和途径各地要结合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从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多种形式和途径,促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县域内城乡教师交流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主要形式。在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小学教师聘用(任)和岗位管理工作,根据本地教师资源配置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地教师城乡岗位交流的计划和方案、交流的范围和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内教师城乡岗位交流的统筹管理,切实推进县域内城镇与乡村同层次学校之间的教师岗位交流,逐步建立县域内教师城乡岗位定期交流和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定期轮换制度,确保教师城乡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引导富余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做好超缺编学校的教师调整,加大超编学校教师交流的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富余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缺编学校任教。——选派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有效形式。继续选派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教师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支教。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鼓励和支持城镇办学水平高的中小学与农村学校建立办学共同体,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有效形式,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援助学校每年应选派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支教带教,受助学校要派出一定数量教师到对口学校跟岗学习。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编制部门的支持,在核编定岗时留出一定的编制和岗位,用于校际之间教师的聘任,推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促进教师城乡交流。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确保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教师交流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充分运用政策杠杆,积极引导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要下决心加大城乡教师的交流力度,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城区教师在其编制、工资待遇和工作关系等不改变的情况下到乡村学校任教。凡2000年以后大中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内中小学校新聘任的教师,均应到乡镇及其以下(或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城市郊区)中小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建立县域内教师城乡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教学需求和教师情况,积极建立县城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教师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教师定期交流工作,把教师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每年教师交流的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左右。——完善乡(镇)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乡(镇)中心校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指导乡(镇)中心校做好村小(教学点)教师的日常管理。乡(镇)中心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乡(镇)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定期轮换制度。今后,在乡(镇)中心校及其村小(教学点)任教满9年的教师,一般应在本乡(镇)轮换(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及其以上年龄的教师可不再纳入交流范围)。同时,乡(镇)中心校负责人应经常深入各村小(教学点),随时了解村小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定期组织村小(教学点)负责人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办学水平。——完善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大中城市和县城城区内中小学校定期选派部分优秀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开展巡回授课;对一些紧缺学科(专业)的教师可采用流动教学的方式安排到乡村学校授课,其教学工作业绩应作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奖先的重要依据。其教学工作计入本校教学工作量,同时,计入支教工作时间。从2008年起,大中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学校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授课时间五年内累计达到一学年的学时要求,视同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的经历。——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各地要严把教师“入口关”,对急需补充的新教师,应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严格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的需要。要抓住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契机,针对当前农村学校合格教师紧缺的突出矛盾,各地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因地制宜地探索农村学校教师补充的新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要认真做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省“烛光计划”的实施,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健全教师考核体系,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列入评价考核城镇中小学教师的重要内容。大中城市和县城城区内中小学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期间的工作表现,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评优、评选特级教师等的重要参考。凡在乡村学校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不占学校的“优秀”名额。今后,大中城市和县城城区内中小学教师参评国家、省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时,有在乡村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和评选。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最高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3年内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5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参与各种评优奖励及特级教师的评选活动。——强化教师岗位管理,适当提高乡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为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机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适当增设乡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并为这些学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设置一定数量的机动岗位。——深化中小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经济待遇。努力提高乡村中小学教师的经济待遇,逐步缩小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差别是落实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保证。各地要充分利用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教师法》规定的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津贴、补贴政策。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投入,逐步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乡村学校设立特设岗位教师岗位,给予较高的特殊岗位津贴,用于招聘高水平的优秀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地要不断增加对乡村中小学的经费投入,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同时,要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重视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根据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乡村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要关心乡村学校教师的身体健康,逐步建立乡村优秀骨干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并为乡村优秀骨干教师就医提供优惠政策和方便条件。——加强农村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规定,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开展以师德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农村教师继续教育。县城学校每年应选派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到本县农村学校进行短期讲学、讲课。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从乡镇农村学校选拔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基础教育工作、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县城学校学习,由县城学校选派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带教一年,为农村学校培养高质量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对乡村学校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骨干教师应纳入各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范围,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和扶持。五、切实加强对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以及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加大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工作力度。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区域内城镇教师支教和教师城乡交流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的城镇学校要带头做好支教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作为今后评价地方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和考核各市、州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支教宣传,要大力宣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好经验。要大力宣传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优秀教师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对支教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予以表彰奖励。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支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为农村教育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塑造一批扎根农村、热爱农村教育、为农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今后,在评选表彰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特级教师时,应向农村学校优秀教师倾斜,使农村教师成为受人尊敬和令人羡慕的职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促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川省教育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主题词:教师& 交流& 队伍建设& 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7" Month="2" Year="年2月27日印发编辑:四川省教育厅与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川教〔2008〕41号)相关内容欢迎来到中国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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